吉林省警用装备招标公告(吉林省公安厅2025)



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5122号-3-JLJHZB-2025-C0068/4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15122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采购需求:
1.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5122号-3-JLJHZB-2025-C0068/4;采购内容:防汛救援工具包等;数量:一批;简要技术规格: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采购标的、数量、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文件项目招标需求);
交货地点:吉林省公安厅兰家工作区(长春市宽城区富盈路)。
交货期:合同订立后20个工作日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四标段:2876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良好记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其他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天00时至23时59分;
2.方式: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室四室;
3.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
(2) CA 数字证书申请: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安信 CA 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翔晟 CA 申请流程: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吉林省公安厅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
联系人:笪景海
电 话:0431-82098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
邮箱:jl_jhzb@163.com
项目联系人:孙健
电话:0431-80531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健
电话:0431-80531835

附件信息:

C0068-4(四标段)公开招标文件-发布稿.doc635.3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

品目

采购单位
吉林省公安厅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10: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预算金额
¥287.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健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0531835

采购单位
吉林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
朝阳区新发路8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1-82098755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1-80531835

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采购文件招标编号:采购计划-[2025]-15122号-3-JLJHZB-2025-C0068/4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人:吉林省公安厅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20第四章合同条款27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37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43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54第一章投标邀请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5122号-3-JLJHZB-2025-C0068/4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15122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需求:1.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5122号-3-JLJHZB-2025-C0068/4;采购内容:防汛救援工具包等;数量:一批;简要技术规格: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采购标的、数量、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文件项目招标需求);交货地点:吉林省公安厅兰家工作区(长春市宽城区富盈路)。交货期:合同订立后20个工作日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四标段:2876000.00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良好记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3.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3.5其他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天00时至23时59分;2.方式: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室四室;3.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媒介: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六、其他补充事宜1.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2.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2)CA数字证书申请: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安信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翔晟CA申请流程: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吉林省公安厅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联系人:笪景海电话:0431-820987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邮箱:jl_jhzb@163.com项目联系人:孙健电话:0431-8053183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健电话:0431-8053183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吉林省公安厅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联系人:笪景海电 话:0431-82098755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邮箱:jl_jhzb@163.com项目联系人:孙健电 话:0431-805318353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4交货地点吉林省公安厅兰家工作区(长春市宽城区富盈路)。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招标范围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采购内容、数量、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文件项目招标需求)9交货期合同订立后20个工作日内。10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良好记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3.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3.5其他要求:无。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 间: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将对采购文件不清楚的问题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形式:网上提交,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上提交。同时将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l_jhzb@163.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查收。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出,则视为其无疑问。注: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问题。16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7分包不允许18偏离不允许19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0投标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内。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22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24小时以内。23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以内。2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752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单位名称: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天富路支行帐 号:13759000000018305备注:(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帐为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2)投标人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27财务状况良好2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今2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0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盖章。公章采用单位 CA 章或单位公章。31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在网上下载。32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标书后,方可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一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回执;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修改内容。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规定时间解密。无法按时解密的,以操作指南执行。3、解密 CA 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CA 锁。33解密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1)如政采云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应根据操作指南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处理后政采云系统仍无法识别,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2)投标方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3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 点:“政采云”平台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3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3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3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3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39履约保证金收取合同金额的5%,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4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约50%,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约50%41质保期三年4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876000.00元43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4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在执行上述文件标准的基础上按甲乙双方框架协议约定收取,由中标单位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45合同备案管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内,将扫描件交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5)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优惠评审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招标公告与采购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有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采购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吉林省公安厅,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采购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良好记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3.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召开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采购文件:6.1采购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7.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寄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或由投标人直接到采购方领取。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7.2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7.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投标人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7.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8.2投标人应提交本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编制(采用电子招标的,以政采云平台以及采购文件要求为准)9.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制作。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9.5采购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0.投标报价10.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废标。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的单价和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采购文件指定地点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格。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0.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标明的采购人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在采购文件规定递交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采购人帐户,并必须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或采购人开出的收据参加开标会。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署合同,并按第22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采用电子招标的,以政采云平台以及采购文件要求为准)13.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第七章规定的格式提交)。13.2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4.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投标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6.开标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参加开标。2.采用非电子化交易的项目,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开标流程以政采云平台流程为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投标无效的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同一IP地址上传;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一)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文本格式未按照电子化采购系统要求制作,出现乱码等情况不能进行评审的;(二)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未加盖电子签章;(三)其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首次招标废标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处理。8.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项目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采购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评标18.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8.2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8.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8.4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5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18.5.1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采购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8.5.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8.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相应修改《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并相应修改分项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8.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9.重新招标和采购方式变更首次招标因评标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而废标,重新招标仍然出现前述情形的,以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采购人需求紧急需要直接变更方式采购,经采购人代表现场提出,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同意,可以在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以及采购中心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需要变更采购方式继续采购,并按下述规定办理:采用采购方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20.评标方法和标准20.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0.2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预中标人:按照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21.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用电子化交易的,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事项30天内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签订采购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告、备案采购合同。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5.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履约保证金:详见采购文件要求。23.保密和披露23.1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4.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5.询问、质疑与投诉(一)询问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2.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询问函,接收询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质疑1.质疑期限:(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早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3)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4)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提交要求:(1)以书面纸质质疑函原件(不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的质疑函)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具体询问、质疑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三)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26.其他说明事项1.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投标人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3.投标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一、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6人。为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评委会成员中推举1名评委担任评委会主任,负责评标全面工作。二、评标过程的监督采购人对本次评标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评标开始时,采购人首先向评委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在评标期间的纪律要求;同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等各阶段步骤进行现场监督;评标结束时,采购人对评标全过程做评标监督结论。三、评标工作评标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推荐、规范合法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分为初步评审、澄清、详细评审。3.1初步评审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3.2澄清(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详细评审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审。3.4其他评审标准:3.4.1同一品牌产品的审查:3.4.1.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如果有多家供应商投标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当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项目废标。3.4.1.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核心产品为标准计算同一品牌供应商家数,即核心产品报价同一品牌产品,多家供应商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3.4.1.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评标价格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4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 4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3.6评标报告评标工作结束时,评委会将本项目评审结果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各评委对评标报告内容讨论通过后,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果予以确认。四、计算错误的修改4.1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4.1.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4.1.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4.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并公告废标理由。六、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定标程序6.2.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6.2.2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人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资格性检查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中小企业声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提供符合采购文件及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信用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良好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4履约历史1.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2.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上述2项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5其他投标人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签字: 年 月 日注:(1)上述情况有一项不合格的,则资格性检查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每个评审项目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3)上述要求提供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性检查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1投标内容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2交货期合同订立后20个工作日内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4投标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5投标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采购人给出的招标控制价(2876000.00元)6技术要求符合采购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条款的所有要求7商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商务要求的所有要求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签字:年 月 日注:(1)上述情况有一项不合格的,则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每个评审项目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第四章合同条款注:本章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在合同内约定条款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注:本章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在合同内约定条款为准。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2025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2.核心产品:第2项“防汛救援工具包”二、技术要求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对本部分第(一)项技术条款逐条说明响应和偏离情况,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者负偏离,如果不满足将导致废标。(一)技术条款(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数量等要求):序号采购标的名称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数量单位1激流救生衣1、耐磨耐用、耐浸泡、耐油、耐高低温;采用NBR整张5cm浮力泡沫,可产生≥150N的浮力;(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9条可调节的固定带可以确保使用者舒适稳固;3、背心式设计,胸襟≥一条#10YKK塑钢开口拉链;4、≥60处缝纫套结加固和500D五分格抗撕裂布料,面料加涂PU防水涂层;救生衣上设计腋下带和胯下带装置;5、模块化设计,救生衣的所有口袋(前端≥2个,后面≥1个)均设计为可快速拆卸的快速排水口袋,每只口袋均缝制5#YKK拉链增加强度,外部缝制魔术贴可用于贴合队标及定制化标识,可存放不同的救援战术工具(潜水刀、频闪灯、定位灯等、也可以存放同体积简易物品);(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背部大容量快速排水口袋(内部可存放同等体积的物品或者饮水袋)外部≥20cm²魔术贴毛面;7、6个前置UTX挂点、10个织带挂点及4个方型挂点魔术贴,使得使用者在使用和固定刀、救生衣灯、口哨;(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衣领后部设计塑钢拖拽把手,确保激流救援过程中使用者被施救时的安全拖拽,衣服前后缝制≥4处蜂窝高亮荧光带(前置口袋至少有两处反光贴),提高夜间或者光线黑暗地方可视性;9、后背部带有牵引绳连接316不锈钢拉环,用于连接快解式牵引绳,胸前UTX快速脱离装置可瞬速在遇险时快速逃脱;10、下摆部带有连接点,用于连接腿部固定带;11、配置≥100分贝的高频无珠口哨一只,316不锈钢圆环一个;12、质保期3年。1000件2防汛救援工具包1、尺寸:(高×宽×厚)≥60×38×18cm;2、包体重量:≥1.3kg;3、材质:牛津布面料,颜色:亮橙色,400D高密防水牛津布,断裂强力:经向≥500N,纬向≥500N,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10%,纬向≤10%,水洗色牢度≥4级;涤纶里料:颜色:黑色,210D高密防水牛津布,断裂强力:经向≥300N,纬向≥300N,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10%,纬向≤10%,水洗色牢度≥4级,网眼布:颜色:黑色,水洗色牢度≥4级;4、囊整体结构呈桶形,容量大、易充装。背囊正面设计33×30(cm)区域,用于定制化印刷。背后采用透气网袋和S型反光肩带设计。应急救援背囊设计干湿分离和导向箭头反光条。背囊采用防水反光拉链,增强背囊防水效果。背囊顶部设计粘扣,可搭配便携灯具,在视线不良时,具有照明、报警功能;5、缝纫线:断裂强力≥600 cN;6、织带:涤纶平纹织带,尺寸:高≥25mm,宽≥50mm;7、塑料扣件:内径≥25mm、织带≥50mm,使用次数≥1000次;8、尼龙拉链:5号荧光绿防水反光拉链,使用次数≥600次;9、反光带颜色:荧光绿,规格:宽约为25mm,导向型反光带;10、包内包含:(1)防汛强光手电1支,(2)高频口哨1只,(3)喊话器1个,(4)连体雨衣1件,(5)三防雨靴1双,(6)救援手套1副,(7)救生衣1件,(8)漂浮绳1条,(9)急救包1套,(10)急救保温毯2个,(11)应急压缩毛巾1个,(12)多功能救援钳1把,(13)多功能兵工铲1把,(14)伞绳1条,(15)防汛应急包使用说明书1本; 11、各项装备:(1)高频口哨:规格:约为7.5×4.7cm,哨口约为2.2cm,重量约为28.8g,材质:ABS。(2)连体雨衣:优质牛津布面料,连体雨衣。(3)三防雨靴:规格:尺码39-45,高筒雨靴,鞋面材质:塑胶,鞋底材质:牛筋底。(4)救援手套材质:纯棉,重量:约为50g,功能:防滑、手部保护,特点:指尖部位有涂层保护,更安全。(5)救生衣:浮力:≥7.5kg,重量:≤0.26kg,材质:牛津布+聚乙烯泡沫。(6)漂浮救援绳材质:高强度丙纶长丝线,规格:≥30m×6mm,带钩、带浮环。(7)急救包:酒精棉棒×10根,规格:≥8cm,酒精含量约为1 mL/根。碘伏棉棒×10根,规格:≥8cm,碘伏含量约为1 mL/根。医用纱布约×1包,规格:约为7×8(cm),2块/包。三角绷带×1包,规格:约为96×98×136(cm)。弹性绷带×1包,规格:约为7.8×280(cm)。创可贴×6片,规格:约为72×22(mm)、清洁湿巾纸×2片,规格:约为12×25(cm)、三层防护口罩×1个,规格:约为9.1×17.3cm、急救手册约×1个,≥40页、中号安全别针×2个、口对口呼吸膜×1个,规格:约为19×31cm、8号弹力网帽×1个、海豚高音应急口哨×1、应急救援卡×1个,规格:约为8.5×5.2(cm)。(8)急救保温毯:规格:≥150×210(cm)、材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用途:防晒,保暖,反光。(9)应急压缩毛巾:规格:≥30×60(cm),重量≥60g、材质:棉、用途:应急柔软已消毒、放入水中数秒既用,紧急情况直接打开。(10)多功能救援钳功能包含:①塑料约束带剪刀②背夹③救援剪④尺子⑤安全带割刀⑥可更换一字螺丝刀⑦标准钳⑧尖嘴钳⑨切线钳⑩硬线钳⑪刀⑫锯⑬氧气瓶扳手⑭开瓶器⑮破窗头。产品尺寸(闭合):长110.0±2(mm)宽39.0±2(mm)高28.0±2(mm),剪刀尺寸:长度40±2(mm),剪刀打开尺寸:长166±2(mm),宽65±2(mm),钳头45-48( HRC),主刀55-57(HRC), 尼龙手铐剪刃片55-57(HRC),剪刀55-57(HRC),木锯51-54(HRC),勾刀51-54(HRC),手柄45-48(HRC),钳头45-48(HRC),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钳头合金剪口剪切性能执行标准:GB/T 6291-2013,QB/T 2442.3—2007,钳头剪口能剪断直径d≥1.6mm钢丝,且剪切力度≤570N,薄剪口能剪切d≥0.5mm黄铜线,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剪刀性能执行标准:QB/T 1966—1994,手感轻松、均匀,剪布锋利,不咬口、崩口、变形。剪绸不带丝,剪布不扎布,可以剪4层中平棉布。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字螺丝刀性能执行标准:GB/T10635-2003,扭矩≥2.7N.m时测试后没出现角口磨损、明显变形,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主要材质:20Cr13,30Cr13,YG8。表面工艺:发黑处理和石洗处理。重量:270.9±5(g)、刀刃长度:约为54mm。产品特点:①精密坚固的钳头:钳头采用2CR13钢材制造,经过精密加工,具备出色的咬合力,可轻松夹持纸张,②尼龙手铐剪:专门用于剪切尼龙手铐的手铐剪,采用专业刃口设计,使快速省力地完成剪切任务,③医疗救援剪:救援剪设计应用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精确地剪开阻挡治疗的身体部位衣物,避免二次伤害,④复古石洗工艺:石洗工艺在零件表面留下独特痕迹,制作出的钳身具有战术做旧风格和历史感,⑤替换配件:包括一字螺丝刀和手铐钥匙,以解决日常携带中应急使用的问题。(11)多功能铲规格:展开长度≥480mm ,锹板尺寸:≥140×110×1.8(mm)、材质:合金钢;(12)伞绳型号:7芯,伞绳外皮:丙纶,伞绳内芯:涤纶,伞绳尺寸:总长≥31m,直径:≥4mm,伞绳重量:≥150g;12、质保期3年。1500套3警用急救包(快速止血)1、产品规格:≥21×16×8(cm),采用可提拉材料制作,防水、耐磨、抗撕裂。具备斜跨、手提、腰挎、外挂、绑腿等多种携带方式,拓展性强。急救包内部采用绑带、单元袋、侧兜设计,方便应急物品的分区、分类放置。2、配置包含:碘伏棉棒≥10支,酒精棉棒≥10支,组合创口贴≥12片,清洁湿巾≥2片,医用纱布片≥2包,医用手套≥1副,弹性绷带≥2卷,网帽≥1个,三角绷带≥1包,旋压式止血带≥1个,记号笔≥1支,急救止血绷带≥1包,急救毯≥1包,手指夹板≥1付,安全别针≥10枚,绷带剪刀≥1把,急救手册≥1本,急救卡≥1张,壳聚糖止血敷料≥1包。其中:止血敷料材料为壳聚糖止血材料:(1)止血敷料规格:≥15g。(2)细菌内毒素:≤0.5EU/mg。(3)全血凝血时间:≤32s。(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低温血液凝血时间:≤35s。(5)肝素化血液凝血时间:≤50s。(6)紧急条件下止血时间:≤10min。(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杀菌:抑菌率≥90%。(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促进组织再生:细胞增殖比≥155%。(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适用范围:全身各个部位不受限制。(10)用于控制紧急条件下人体表面各个部位严重出血的紧急处置,特别是动、静脉破损造成的中、重度出血。可有效防止因大量失血对生命造成的伤害。(11)止血原理:带正电荷的小颗粒与带负电荷的红细胞交叉结合,达到快速止血的效果。3、质保期3年。500个4救生圈1、外观:救生圈外表颜色为橙红色,且无色差;救生圈表面无凹凸、无开裂.沿救生圈周长四个相等间距位置,环绕贴有50mm宽度的逆向反光带;2、尺寸:救生圈外径应≤726mm,内径应≥440mm。外围应装有直径≥9.5mm可浮把手索,长度≥3260mm。此索应紧固在圈体周边4个等距位置上,并形成4个等长的索环;(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重量:≥2.88kg;(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强度性能:救生圈在自由悬挂的情况下,应能承受≥90kg重量,持续时间≥30min,无破裂、无永久变形;5、救生圈上应标明其名称、制造厂名、制造编号、制造日期及批号、检验机构检验标志;6、外壳内充式救生圈,壳体材料为高密度聚乙烯,内充材料为高密度聚氨酯闭孔泡沫,外壳颜色橙红色,环绕四条逆向反光带;(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执行标准:GB-4302-2008《救生圈》;8、交付之日起所投产品附带≥连续3年产品责任险(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赔偿限额≥310 万元);9、质保期3年。605个5自充气膨胀救生圈1、内置 CO₂气瓶与水敏触发装置,一旦接触水面,3秒内即可自动弹出气囊并迅速膨胀,在湍急水流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充气,快速形成的救生圈;2、材质:600D牛津布,选用耐磨、电绝缘、韧性及耐寒性俱佳的材料,可有效抵御日常刮擦、碰撞,即便在寒冷冬日或炎热盛夏,也能始终保持稳定性能,不会因温度变化而影响使用效果。气囊材质具备抗撕裂、防水、耐腐蚀性能,多次使用后依然能保持良好状态;3、尺寸:≥25cm;4、质量:≤450g;5、承重:≥145kg;6、气囊材质:TPU尼龙布;7、漂浮时间:≥24小时;8、产品浮力:≥100N;9、24h后浮力损失:≤5%;10、配备钨钢锤、反光条、救生口哨;11、可使用场景:游泳、漂流、溯溪、海钓、抗洪救灾、船舶救生;12、携带方便,可折叠收纳,体积小、重量轻;13、适用于-30℃~+65℃的环境温度,可在多种水域环境中使用,包括海洋、河流、湖泊等,能应对不同季节和地域的水上活动或作业;14、配置救生圈灯1个,主要用于在夜间或低能见度环境下标识穿戴者位置,具体参数:(1)发光强度:在规定方向上的发光强度≥0.75 cd,确保远距离能被发现。(2)发光时间:额定条件下,持续发光时间≥10小时。(3)闪光频率:频闪模式下频率50-70次/分钟。(4)防水性能:≥2米水深下保持正常工作,且防水时长≥24h。(5)温度适应范围:温度区间-30℃至+65℃内稳定工作,适应不同气候条件。(6)启动方式:包括手动启动、水激活启动等,水激活型在救生衣入水后可快速点亮,提升应急响应速度;15、质保期3年。1000套6伸缩式攀登梯伸缩式攀登梯通过轻拉或按压控制装置,梯节能顺滑伸出,数秒内即可完成从收缩到稳固状态的转变。展开时间≤10秒;1、主体材质:采用高强度铝合金或优质钢材制造,具备抗压、抗弯性能,确保在承受较大重量时也不会变形、弯折;2、踏板材质:凹凸纹路设计,物流防滑;3、绝缘性:半绝缘;4、承重:≥150kg;5、踏步数:≥6+6(级),展开尺寸:≥1.7+1.7(m),收缩尺寸:≤62×44×15(cm)±2(cm);6、踏板间距:25-30cm;7、踏板宽度≥4cm;8、前后深度≥100mm。9、多层涂料:金属原料、防腐蚀层、抗氧化层、防水层、镜面电泳层。10、具备三角支撑加固梯身、无痕工艺不易断裂、底部防滑加固、防滑脚垫可拆卸。11.质保期3年。100件7箱式强光应急照明勘查灯1、灯具结构:采用一体化结构,灯杆应能快速升起,灯头能水平360度旋转,垂直折叠;(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警示灯颜色:红/黄/蓝(可选);3、光源:LED:≥2×30W;4、照度:聚光5米处中心照度≥1400 lx,泛光5米处中心照度≥500 lx;(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照射角度:水平方向:≥180°,垂直方向:≥180°。6、照明方式:聚光/泛光。7、连续照明时长:泛光照明时长:≥12h;聚光照明时长:≥22h泛光/聚光照明时长:≥8h;8、充电器输入电压:AC220V;9、摄像功能:≥1500万像素,有USB接口,且有数据传输功能;(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摄像/图片格式:MP4/JPFG;11、摄像存储空间容量:32G;12、蓝牙功能:手机蓝牙可搜索连接,应能播放手机音频、音乐;(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3、喇叭功率:≥20W;14、充电时长:≤6h;15、外形尺寸:收缩状态:≤350×325×620(mm)(长×宽×高)。16、重量:≤16kg;17、防护等级:灯头≥IP65、箱体≥IP54;18、配置移动电源1个用于照明供电:(1)户外300Plus输出口:AC 输出:220V~ 50Hz,1.37A,额定300W,峰值600W(2)2xUSB-C 输出:100W Max,5V-3A,9V-3A12V-3A,15V-3A,20V-5A)(3)USB-A 输出:15W Max,5V-3A(4)USB总输出:USB-C(IN/OUT):100W Max,USB-C(OUT)+USB-A: 24W Max(5)车充输出:12V-10A;19、质保期3年。20个8救生绳索(含浮力环)具有抗拉强度大特点,确保使用过程中不会轻易断裂;具备良好的耐磨损、耐腐蚀性能;1、漂浮性能:绳索取样2m,置于20℃的水中,≥24h后观察未出现下沉现象;2、断裂强力:≥19.2KN头部断裂;(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绳索长度30米±0.5米,执行标准GB/T8834-2016《纤维绳索有关物理和机械性能的测定》;(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从交付之日起所投产品附带≥连续3年产品责任险(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赔偿限额≥310 万元);5、质保期3年。2000根9多功能肩灯1、警灯内置高强磁铁,具有磁吸功能,可吸附在铁制物品上;2、警灯具有磁吸充电功能;(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警灯具有照明警示一体化功能,具有红蓝警示灯、白光照明灯;4、警灯续航时间:单一模式下≥20h;5、警灯具有多机联机同步功能;6、警灯联机工作模式下具有≥4种闪烁模式;(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警灯单机工作模式下具有≥12种闪烁模式;(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警灯侧边闪灯可视距离:≥500m,正面闪灯可视距离:≥500m;9、警灯光源类型:采用LED,数量≥27颗;10、警灯尺寸:≤95×85×26mm;11、警灯单只重量:≤165g;12、警灯防水等级:IP65(含IP65)以上等级;13、警灯具有铝材质底座;14、设备可承受≥2m跌落一次,内部线路、电路板和内部接口等插件不应有脱落、松动或接触不良现象。跌落后设备能正常工作;(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5、工作温度:-30℃~+50℃;16、质保期3年。1000个10警用水壶1、颜色:警用水壶壶体和壶盖的颜色为亚光藏蓝色,壶带的颜色为藏蓝色,壶塞颜色为光亮浅灰色,其中拨杆为光亮藏蓝。壶体口部外表面(含内口圆弧面)处理为不锈钢材料本色光面效果。壶体内表面具有不锈钢材料本色细麻面亚光效果;2、总质量≤400g;3、结构和尺寸:警用水壶由壶体、壶塞和壶盖构成。保温壶体为不锈钢双层真空结构,塑料壶塞为拨杆及出水口结构。壶体高应为195±1mm,带壶盖的成品总高215±2mm。壶体宽85±1mm, 壶体厚58±1mm,壶口内径φ37±1mm。壶塞旋合后,单边偏斜最大允许0.5mm;(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性能:容量标定值为:500ml,允差为容量标定值的±5%。保温性能:水壶常温24h,水温24h后水温42℃。密封性能:无漏水现象。异味:无异味。漆膜附着力:≥1级。壶体回弹性能:回弹后无变形。连接配件与水壶的连接强度:无脱落、无断裂。壶塞拨杆的使用寿命:拨杆拨开次数应≥2000次。跌落性能:跌落试验后,零件应无脱落、破损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允许产品外表面局部变形。保温水壶的保温性能符合保温要求;(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执行标准:GA-887-2010《公安单警装备警用水壶》;6、质保期3年。1000个11多功能臂盾1、防暴臂盾:(1)执行标准:GA2139-2024《警用防暴臂盾》。(2)盾体:≥3mm铝合金。(3)防护面积:≥0.195㎡;投影宽度为300mm±10mm。(4)质量:≤2.0kg。(不含照明和催泪配件)(5)防暴盾牌(以下简称臂盾)由盾体、握持装置和缓冲层组成,功能配置:催泪、照明、快拔警棍套,配套装备:伸缩警棍及勤务手套,盾牌前端有两个攻击头;臂盾佩戴灵活,便于握持、手感舒适,佩戴后手臂自由运动不受限制;臂盾无刺激性异味。(6)外观:臂盾表面光滑,无可视的凹坑、气泡、毛刺、尖角、划伤、斑点、脱漆及起皮等缺陷;臂盾上金属件进行防锈处理,无锈蚀现象;臂盾上的织物部分未有线头、拉丝、织造瑕疵。(7)具有强光、弱光、爆闪和催泪功能:①大拇指按动照明系统上面的照明开关,按一下强光照明,再按弱光照明,再按眩目,关闭,以此循环。②催泪剂安装于握把处:按下开关催泪剂就可以喷射出去。催泪罐采用高度为≥88mm ,瓶装纯天然(OC)辣椒素,催泪剂可以快速换装。③盾牌正面喷射:为直线定向射流状距离≥3m,有效喷射时间≥2s。④破窗器由破窗头座与破窗头(破窗器的材质为特种钨钢,可击碎≥8mm 玻璃)组成,破窗头座安装于臂盾上端缺口两侧的弧形凸处背面,可快速装卸破窗头。⑤盾牌前面带有三角形齿半圆缺口或半圆型缺口,可具有格挡攻击性能。⑥直插快拔式警棍套:可适配便携型警棍、基础型警棍、加强型警棍。⑦直插快拔式警棍套安装在臂盾前端的握把正下方≤5厘米处,警棍套与臂盾连接强度≥500N;插拔次数≥10000次。(8)标识:臂盾正面居中位置有中文“警察”、英文“POLICE”字样。字样颜色为白色或藏蓝色,且清晰可辨。中文“警察”字体为黑体,英文“POLICE”字体为Arial Black。字样大小与臂盾整体协调、美观;盾体上有清晰永久性的产品标志其内容包括: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b产品名称;c产品代号和编号;d执行标准号;e使用有效期;f生产日期(年月)。(9)颜色:盾体为金属材质,表面为藏蓝色。(10)连接强度:握持装置的连接部件、握持装置与盾体的连接部件能承受≥500N的拉力,试验后,未有脱落、松动、脱扣或断裂现象;握持装置上的臂带在搭扣扣合状态下能承受≥500N的拉力,未有脱落、松动、脱扣或断裂等现象。(11)耐刀砍性能:盾牌盾体外表面能承受线速度为8.5m/s±0.5m/s、能量为100J±5J的刀砍。刀砍后盾体未出现开裂现象,臂盾完整无破碎。(12)耐击打性能:臂盾能承受线速度为18m/s±0.3m/s、能量为342J±13J的击打。击打后盾体未出现破碎现象,未出现贯穿性开裂,盾体的投影长度不低于击打前最大长度尺寸的90%。(13)涂层附着力:≥2级。(14)阻燃性能:≤10s。2、配套装备伸缩警棍:(1)执行标准:《GA 886-2018公安单警装备伸缩警棍》。(2)尺寸:收回长度:224mm±1.5mm;伸展长度:508mm±2mm;握把直径:26.5mm±0.15mm;中管直径:20.5mm±0.1mm;前管直径:16.0mm±0.1mm。(3)质量:≤550g。(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伸缩可靠性:循环次数≥7000次。(5)轴向抗拉性能:拉力值≥1500N。(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抗弯性能:施加≥11000N压力,保持1min。(7)耐击打性能:击打次数≥5500次,极限击打性能≥18次。(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握把橡胶套,防脱性能:插拨次数≥3800次。(9)耐腐蚀性能:伸缩警棍经14h盐雾试验,耐腐蚀等级≥10级,应能正常伸展和缩回。(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勤务手套:(1)执行标准GB 24541-2022《手部防护机械危害防护手套》(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手套芯采用超高分子聚乙烯纤维包覆纱编制而成,加密针织,轻薄柔软的手感,使产品具备出色的灵活性和贴服感,掌面丁腈橡胶涂层,采用冲水发泡工艺,不掉渣无味道,具备耐磨、防滑、透气的功能,人体工学设计,贴合手掌,不影响关节弯曲,可灵活操作。(3)质量:≤65g。(4)防割性能:≥4级。(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耐穿刺性能:≥1级。(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抗撕裂性能:≥4级。(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耐磨性能:≥3级。(8)断裂强力:纵向:≥830N;横向:≥540N。(9)撕破强力:纵向:≥70N;横向:≥70N。(10)耐摩擦色牢度干摩:≥4级;湿摩:≥4级。3、质保期3年。500面(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三)其他要求:无。三、商务要求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对本部分所有条款逐条说明响应和偏离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本部分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否则投标无效。序号商务条款内容1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质保期限:3年免费质保2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订立后20个工作日内。3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及方式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富盈路指定地点。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配送至交货地点,并确保验收合格。4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和要求验收方式:随机抽样检查。验收时间:到货后的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程序:(1)成立三人以上的验收小组。(2)清点物资种类、核对数量,核对合同货物参数,验收小组每位成员随机抽取货物的5%进行查验。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5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约50%,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约50%6履约保证金收取合同金额的5%,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7质量保证金无8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由设备厂商提供免费7×24小时上门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在设备出现故障后,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需提供同档次的备用设备供用户使用。2.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此封面)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目录商务文件清单:序号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文件页码1投标函(格式)2开标一览表(格式)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4企业简介5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8项目负责人、管理及技术人员一览表(格式)9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10资格审查资料及和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商务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投标人也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商务文件目录,并编排在商务部分首页。一、投标函吉林省公安厅:根据你**府采购(项目名称)的编号为(项目编号)采购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按照你方采购文件的规定,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交货时间承诺如下:。3.我方已提交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采购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序号投标总价(人民币)交货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备注填写“有”或“无”投标要求:1.“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对投标文件密封、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和标记,另做一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2、如果给予价格折扣,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3.“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4、“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三、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标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价分项合计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2采购标的3采购标的4采购标的5采购标的6… 合 计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3.提报的投标报价是为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0条的规定)。4.未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别的,缺漏核心产品报价的,投标无效。四、企业简介可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管理模式、服务理念、主营产品(代理产品)、技术力量等。也可加入图片描述:主要产品、经营场所、生产场所、工艺流程等。五、投标人的资格声明致吉林省公安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公司发布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本授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的(投标人名称)公司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字)请投标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七、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商务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  2  3  4  5  ……  注:1.“采购文件商务要求”一栏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投标文件商务应答”一栏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投标商务条款的应答内容,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3.“偏离情况”一栏中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中商务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4.“说明”一栏中为除以上所述内容外,投标人认为本表格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八、项目负责人、管理及技术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资格专业经验年限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123456…注:1.上表列出的人员,如有职称、资格等证书,应附证书的复印件。2.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证明或其他材料的,应按要求在本表后提供。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九、售后服务承诺书吉林省公安厅:我公司自愿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评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中标货物,除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1、我公司中标后将为采购人提供下列售后服务项目:2、我公司的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包括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响应时间):3、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安排:4、我公司用于本项目的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情况、备品备件供应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5、其他售后内容:6、制造厂商和我公司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及相关情况:制造厂商或我公司的售后服务机构一览表序号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所在市县及街区门牌号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12…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十、资格审查资料及和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第二部分技术文件技术文件清单:序号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文件页码1技术条款偏离表2产品技术资料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投标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技术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投标人也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技术文件目录,并编排在技术文件部分首页。4、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数量单位须写明台(套)。如果提供价格折扣应明确标明。5、所有投标货物均应标明品牌型号、详细功能配置、主要技术参数、功能配置及技术指标偏离情况、原产地及制造厂商等。一、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规定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量及单位要求投标文件对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应答投标文件对数量及单位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23……注:未达到以下提供要求的,导致评标委员会据此认定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或该项技术得分受到影响的,是投标人的风险。1.“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标的名称和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量及单位要求”一栏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中的技术要求的采购标的名称、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数量、单位等内容逐项填写。2.“投标文件对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应答”及“投标文件对数量及单位应答”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数量及单位,并应对照本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中“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及“数量及单位”对应响应。在本表中未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数量及单位,或原文复制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中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内容,导致评标委员会据此认定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或该项技术得分受到影响的,是投标人的风险。3.“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4.投标产品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应尽可能在本部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名称及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应页码。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招标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效的,将按照投标无效处理。5.证明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只能为以下形式之一或多种,否则将按照证明材料无效处理。(1)投标产品的官网截图: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官方网站截图应是制造商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提供外文官网截图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对应外文官网截图的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官网截图仅供参考。产品官网截图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2)投标产品说明书:投标产品说明书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提供外文说明书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3)投标产品的宣传彩页:宣传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彩页;提供外文宣传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宣传彩页仅供参考。宣传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4)具有我国检测(检验或测试)资质(格)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或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或测试报告:检测、检验或测试报告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二、产品技术资料(有关投标产品的技术资料与相关证件)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第三部分评审相关的其他资料附件一:其它资料清单:序号文件资料名称是否提交文件页码1其他作为评标依据的文件材料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作为评标依据的文件资料是否已完整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属于评标依据的文件材料,投标人应自行提交,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2、以上文件资料是评标的依据,不作为废标条件。3、以上文件资料应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有效签字2.2.附件:格式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3.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用装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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