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招标公告(蛟河市农业农村局2025)



 
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试点)
项目实施方案(指南)

 
为加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以下简称“延包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推动全省延包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25〕208号)要求,为加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一、绩效目标
按照中央延包试点政策要求,有序推进我省延包试点,确保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扎实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体系。
二、实施范围和支持对象
实施范围为国家级、省级和县级自行开展延包试点的乡镇街道。支持对象为2024年批复的整乡镇试点以及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县级自行开展延包试点的乡镇街道(不包含民主街道)。
三、资金来源和用途
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于省财政厅下达的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资金总额为186万元。主要用于延包试点的宣传培训、摸底核实、纠纷调处和权属调查、审核公示、合同网签、资料归档、检查验收的技术服务费用和项目完工后续2年常态化维护管理费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等。
四、补助标准和资金使用范围
项目建设分县级和乡村级二个部分,按照县级和乡村数服务内容的不同,分成县本级服务标段和乡、村级服务标段。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延包试点工作。其中:
(一)县本级购买服务费用26万元。用于支付县级延包试点的宣传培训、摸底核实、权属调查、审核公示、合同网签、颁发证书衔接、资料归档、检查验收、纠纷调处等费用;县级第三方测绘公司代表县级对乡镇和乡级第三方测绘公司开展的延包质量进行指导、监督、质检和验收,统一相关数据成果转换;县级第三方测绘公司负责配合上级对全市延包成果的检查和验收并支付验收费用。指导、监督乡村进行数据修改完善。负责项目完工后续2年常态化维护管理费用等其它与延包有关的费用。
(二)乡村级购买服务费用160万元。用于全市辖区内乡、村(组)的摸底调查、宣传培训、摸底核实、权属调查、审核公示、合同网签、颁发证书衔接、资料归档的技术服务和项目完工后续2年常态化维护管理费用等其它与延包有关的费用。
(三)资金拨付。1、在施工方签订中标合同,进场开工后,拨付项目总价款的30%;2、延包合同签订率达到50%以上的一个月内支付项目总价款的40%;3、合同签订率达到90%后(2026年10月底前),拨付项目总价款的10%;4、后续2年常态化维护管理资金为项目总价款的20%,每年6月底拨付项目总价款的10%。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过延包试点摸底核实、权属调查和合同网签工作有资质的测绘公司优先。特别说明: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四)按照《采购法》和蛟河市采购办要求执行的其它事项。
六、资金使用及安排
(一)准备阶段。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市土地延包到期的试点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对象、资金用途、补助标准、实施步骤等,报局党组会审定后以市农办或县农业农村局名义下发《实施方案》后实施。
(二)实施阶段。
1、宣传培训。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条幅等资料(宣传培训、资料分别由负责乡村和市级的测绘公司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印刷),宣传解读土地延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开展延包的不同阶段,同步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土地延包政策和业务培训(对内培训人员和外出参加培训发生的讲课、食宿、交通费按照分工由乡村和市级的测绘公司服务的公司分别负责)。
2、权属调查。各乡(镇)街组织辖区内村(组)延包工作小组会同第三方测绘公司,根据延包方案,结合摸底核实的《承包方调查表》、情况汇总分析、公示结果,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数据进行核对。对有变化的发包方、承包方(家庭成员变动情况,如出生、死亡、婚嫁、迁入迁出等)和承包地(块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转让的土地等)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需测绘的地块,安排外业补充测绘,并按确权要求处理相关测绘数据),按照调查规程的要求,修改完善变动的人、地信息,形成信息公示表、延包数据库等调查成果。
3、审核公示。调查成果经村(组)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日。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村(组)延包工作小组会同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对公示有歧义的,乡镇要及时介入审核。
4、签订合同。(1)网签平台服务。根据公示结果,由乡镇级第三方测绘公司按照县级第三方测绘公司要求负责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形成最终延包数据,并以村为单位制作成质检无错误的汇交包,上传到县级第三方测绘公司,质检后由县级第三方测绘公司上传全国承包地合同网签系统。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合同文本,并会同村(组)延包工作小组组织网签(网签费用由乡镇级第三方测绘公司承担)。(2)电子签章。县级第三方测绘公司负责收集村级电子签章申请材料,在全国承包地网签系统注册并申请村级电子签章。提供农户网签人脸识别技术支持及服务。(3)系统培训服务。县级第三方测绘公司负责提供各涉农乡(镇)街、村(组)相关工作人员针对平台的使用培训。
5、完善证书。县级第三方测绘公司提供全国承包地网签系统与各级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数据共享接口;提供完整延包成果数据交予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协助甲方或采购人参与数据移交共享工作。
6、资料归档。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农政改发〔2025〕1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延包工作要求,乡镇级第三方测绘公司协助乡、村对延包工作中涉及到的资料、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并负责装订、移交延包档案,包含综合管理类、合同管理类和特殊载体类文件材料等。县级第三方测绘公司负责县级的档案装订和移交工作。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七)检查验收。2026年10月底前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县级第三方测绘公司对乡、村二轮到期延包的成果进行内业、外业、档案专项检查检测,确保延包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县级第三方测绘公司负责上级对全市延包成果的检查和验收并支付验收费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程序购买辖区内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并做好项目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业务指导、检查验收、调度和有序推进;市财政局做好资金拨付,资金监管。
(二)加强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定期调度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针对性开展延包试点调研指导,推动延包试点政策落实落地,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三)开展绩效评估。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加强项目绩效跟踪检查,全面评估、考核资金项目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抓好问题整改。
(四)做好总结归档。各涉农乡(镇)街对二轮到期延包项目进行认真总结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形成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同时,对于延包试点中形成的相关文件材料,应当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做好留存归档工作。
 
附件: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30号

附件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名单组长:蛟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马炳华副组长:蛟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吕强组员:蛟河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负责人张继花蛟河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站员罗喜明蛟河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站员张伟罡蛟河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站员朱峰联系电话:0431-6723990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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