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 电梯费招标公告(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2025)



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物业服务

                                      

                                       投标邀请书
重庆龙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
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中标人数量(名)
投标保证金(元)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备注

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物业服务
1
5000
物业管理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资金为 550万元。

三、
投标人
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
投标、开标
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1.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期限: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3.1线上报名: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同时将报名费缴纳凭证、《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指定邮箱(455792350@qq.com)。(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备注公司和项目名称简称) 3.2潜在投标人未报名不得参与投标。 (四)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汇智国际大厦1楼)(具体开标地点详见大厅显示屏)。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00。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30。 (七)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30。

五、
投标
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账号:802318010122802863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招标活动,否则按无效处理。    (二)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13310278181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白鹤梁大道261号5栋1-1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龙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23-60390807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栖霞路融创金贸时代南区一栋17F

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物业服务招标文件-定稿版.do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R2025028项目名称: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物业服务采购人: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龙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1一、招标项目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投标人资格条件1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1五、投标保证金2六、其它有关规定2七、联系方式3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4一、项目概况4二、服务内容及要求4三、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4四、物业服务的质量要求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8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8三、付款方式9四、质量保证9五、知识产权9六、其他9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0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0二、评标方法11三、评审标准11四、无效投标条款12五、废标条款13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4一、投标人14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14四、开标16五、评标16六、定标16七、中标17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7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8十、交易服务费18十一、签订合同18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1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1一、经济部分32二、服务部分33三、商务部分36四、资格条件40五、其他资料45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龙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1.1.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中标人数量(名)投标保证金(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备注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物业服务15000物业管理1.2.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资金为550万元。1.3.三、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实质性要求内容。(二)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招标文件发售期限:1.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期限: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2.报名费:500元/份(售后不退)。3.报名方式:3.1线上报名: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同时将报名费缴纳凭证、《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指定邮箱(455792350@qq.com)。(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备注公司和项目名称简称)3.2潜在投标人未报名不得参与投标。(四)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汇智国际大厦1楼)(具体开标地点详见大厅显示屏)。(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00。(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30。(七)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30。1.5.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账号:802318010122802863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无息退还。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招标活动,否则按无效处理。(二)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三)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310278181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鹤梁大道261号5栋1-1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龙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23-60390807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栖霞路融创金贸时代南区一栋17F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2.1.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招标内容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物业服务1项包含但不限于提供保洁、保安、停车管理、绿化等服务2.2.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锦天·名都2、物业类型:综合3、座落位置:重庆市涪陵区白鹤梁大道261号4、占地面积:30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986.65平方米。其中:住宅、车位、商业、开发商等其他业主共计1701个。物业用房360平方米;位于锦天名都小区1栋底楼。5、四至:东邻香江豪庭南邻中山路西邻锦天龙都北邻白鹤梁大道2.3.三、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等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给水管道、排(污)水管道、雨落水管道;共用供配电设备、楼道照明灯、庭园照明灯、发电机组、电梯、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监控系统;避雷装置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3、物业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生化处理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库)、共用文化体育娱乐设施,配套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管理。4、绿化养护管理:区内绿化管理良好,定期施肥修剪,乔木每季度修剪1次,灌木每月修剪1次,草坪每两周修剪1次;绿化长势良好,无缺窝、枯萎、杂草、垃圾;5、物业共用部位及公共场地区域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清运和化粪池清理(不含装修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及业主废弃家具清理及清运,装修垃圾的收集清运、废弃家具清理及清运服务价格中标人与业主另行商定);公共区域共用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生化处理池定期清掏(清掏费用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6、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7、“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包括门岗值守、巡逻、安全监控。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业主与中标人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9、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10、物业装修管理:装修时间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禁止装修。11、协助采购人组织开展小区业主文化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活动方案需提前15天提交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活动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承担方]承担。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业主与中标人另行商定)。13、收取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中标人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2.4.四、物业服务的质量要求中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按照《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的二级服务标准执行。本小区基本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共需30名服务人员,其中经理1人、客服3名、监控室2名、保安13名、保洁7名、绿化工1名、水电维修人员3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1名)。所有参与小区服务和管理人员要常态化公示,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监督,如后期物业企业智能化投入改进小区管理,物业企业配备人员减少的,由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商议确定。(一)房屋及公共部位的维护1、房屋完好率100%;2、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100%:实施“十分钟回应制”,“紧急报修”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管爆裂、电路短路导致断电、电梯困人、燃气泄漏、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等影响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或正常生活的情况;接到紧急报修信息10分钟内作出回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需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直至问题解决。3、房屋装修工程合格率100%;4、房屋主体完好、整洁、无缺损,无违规安装雨阳蓬、防盗网;5、管线无乱拉、乱接现象;6、空调安装在预留或指定的位置上。(二)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管理1、协调好水、电、气等部门的关系,为业主/住户的日常生活提供方便;2、设施、设备监控、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报警系统完好,可随时启用;3、公共设备、设施养护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4、外电停电,自备发电机开始启动送电时间:15分钟以内;5、道路畅通,路面平整;6、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管理: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具体开关时间根据季节调整,夏季(5月1日-9月30日)路灯开启时间为19:30-次日6:00,楼道灯为感应式开启;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路灯开启时间为17:30-次日7:00,楼道灯为感应式开启,若因设备故障导致照明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人需在2小时内派人检修,24小时内恢复正常。(三)安全管理,公共秩序的维护1、主要出入口有安管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2、小区巡逻管理:小区范围内安管人员24小时巡逻,白天每2小时巡逻1次,夜间每1小时巡逻1次,每次巡逻需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巡逻时间、地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采购人可随时查阅巡逻记录;3、安防中心等重要部位24小时实时监控;4、危及业主/住户安全处警示标识明显、有防范措施;5、无乱摆设摊点、乱悬挂广告牌、乱张贴广告字画、乱画现象;6、确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火险、刑事和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发生率为零;7、有应急处理预案;8、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询问登记制度。(四)卫生与绿化管理1、清洁保洁制度完善,全天候、全方位进行保洁;2、房屋立面、公共楼道及环境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3、卫生消杀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消杀,每月至少1次,消杀范围包括小区公共区域、垃圾站、下水道口等易滋生蚊虫的地方,并在消杀前24小时内公示消杀时间、范围及使用药剂名称;4、无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现象;5、油烟规范排放;6、垃圾桶、果壳箱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垃圾及设施管理: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壳箱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壳箱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每周至少清洗1次;7、绿化养护管理:区内绿化管理良好,定期施肥修剪,乔木每季度修剪1次,灌木每月修剪1次,草坪每两周修剪1次;绿化长势良好,无缺窝、枯萎、杂草、垃圾;8、绿化在现有状况下完好率达到90%以上。(五)交通车辆管理1、汽车、摩托车存放停车库或指定地点;2、交通要道及路口无停放车辆。(六)档案资料管理1、收集、保存有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2、收集、整理并保存本建筑的相关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3、建立、保存有小区住房档案和装饰、维护档案;4、保存有本区域内的巡视、门岗值勤记录;5、保存有投诉与回访资料;6、保存有其它管理活动记录。(七)服务质量及效果1、设置业主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服务;2、服务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标识,岗位职责公布上墙;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依据公布上墙,特约服务项目及价格公布上墙;4、专项维修资金账务按规定报业主委员会审核,并定期通报业主;5、真诚接待群众投诉,建立投诉记录,对业主/使用人的有效投诉处理率100%,回访率100%;6、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90%以上。(八)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履行物业管理权利及义务。(九)生活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1、代理、代办生活服务项目应有业主、使用人或有关部门的委托;2、便民、特约服务收费标准有政策依据,无依据的按市场均价制定标准。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3.1.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委员会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二)服务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锦天名都。(三)验收方式: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3.2.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一)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应达到的质量等级标准,参照政府规定的本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序号类型收费标准备注1住宅:物管费(按建筑面积计)0.60元/平方米·月2商业物业:物管费(按建筑面积计)1.80元/平方米·月注:住宅改为办公用房或集体宿舍的,按住宅的200%收取物管费;住宅改为商业用房的,按住宅的300%收取物管费;3停车库管理收费60.00元/车位·月4电梯费(按人数计):10.00(基本层)+0.30×(N一基本层)元/人·月投标报价时,电梯费报价不做评标依据。注:1、以上服务费标准为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则报价无效,投标被否决。2、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包干制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如下用途:1)用于物业公共区域日常清洁、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服务;2)用于物业公共秩序24小时日常维护服务;3)用于公共区域绿化、景观日常养护、管理;4)用于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及保养,单次费用在壹仟元内的(不含外墙清洗和内墙粉饰刷新,超出壹仟元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5)用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及保养,单次费用在壹仟元内的;6)用于公共区域的防疫、杀虫、灭害,单次费用在壹仟元内的;7)用于物管公司办公费用开支;8)用于物管公司为业主/住户服务的固定资产购置(折旧);9)用于物管公司员工薪酬及福利开支;10)用于物管公司为维护业主/住户公共利益而发生的协调费用等其他开支;11)物管公司按国家规定应享有的合理利润;12)上缴国家的税费。3、停车位产权的业主,按60.00元/车位·月标准向中标人交纳停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使用人车辆在小区车库受损时,物业公司应协助业主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监控等相关证据;4、租赁采购人产权车位的使用人,按车库规定的标准交纳停车位租金,中标人从租金中按60.00元/车位·月收取物业卫生管理费。(二)业主共有产权物业经营收益管理:中标人利用属于业主共有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中标人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佣金比例不超过收益总额的[30]%)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3.3.三、付款方式(一)本项目为住宅及商业物业服务项目,中标人根据成交价自行合法合规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具体结算条款合同约定。(二)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4.四、质量保证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准则实施本项目。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建议,做好项目各阶段实施情况总结。3.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6.六、其他(一)采购人和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入场并全面启动相关工作。(二)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另行详细约定。(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4.1.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全部要求作出非负偏离响应。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全部要求作出非负偏离响应。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4.2.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4.3.三、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部分(30%)住宅物管费(10分)商业物管费(10分)车位物管费(10分)1、所有经初步评审合格后的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才能参与投标报价评分。2、评标基准价:经初审合格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0%扣0.2分,每减少10%扣0.1分,扣完为止。2服务部分(40%)(5分)服务的整体设想实施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规划布局,硬件设施配置及针对本物业不同类型业主的不同特点提出服务的整体设想实施措施进行评比,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原则上不超过200页)。(5分)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5分)根据投标人对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分析进行评比,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5分)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及管理考核(5分)根据投标人对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及管理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评比,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5分)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应管理设施配置(5分)根据投标人对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应管理设施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评比,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5分)保洁绿化服务(5分)根据投标人对保洁服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评比,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5分)设备设施维护计划(5分)根据投标人对设备设施维护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评比,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5分)公共秩序维护(5分)根据投标人对秩序维护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评比,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5分)应急服务预案(5分)根据投标人对应急服务预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评比,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3商务部分(30%)企业信誉(20分)投标人缴纳诚信保证金10000元得2分,每增加10000元,加2分,本项最多得20分。未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6个月内改善了小区卫生、绿化现状,由业委会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提供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增值承诺(10分)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间,达到如下要求,每具有一条,加2分,本项最多得10分。1.公共卫生无死角,每天巡检;2.绿化补栽规范设计种植造型;3.设施设备每年评估;4.消防、安全月月维护并提交月检、月维记录与业委会;5.电梯与备用发电每年评估,月月提交业委会维护维检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4.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将报名费缴纳凭证、《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四)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六)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5.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第五篇投标人须知5.1.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5.2.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是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版),推荐采用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5.4.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5.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5.6.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7.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5.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包干价玖仟捌佰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5.10.十、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和支付按重庆市涪陵区发改委(涪发改委〔2023〕673号)文件执行。交易服务费不单列,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成本。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72121303。5.11.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服务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服务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锦天·名都物业服务合同甲方: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乙方:锦天·名都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当事人甲方:企业名称: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吴桥联系电话:13310278181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鹤梁大道261号5栋1-1乙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管理规约》的约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锦天·名都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锦天·名都物业类型:综合座落位置:重庆市涪陵区白鹤梁大道261号占地面积:30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986.65平方米。其中:住宅、车位、商业、开发商等其他业主共计1701个。物业用房360平方米;位于锦天名都小区1栋底楼。四至:东邻香江豪庭南邻中山路西邻锦天龙都北邻白鹤梁大道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第二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1、物业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等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给水管道、排(污)水管道、雨落水管道;共用供配电设备、楼道照明灯、庭园照明灯、发电机组、电梯、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监控系统;避雷装置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3、物业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生化处理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库)、共用文化体育娱乐设施,配套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管理。4、绿化养护管理:区内绿化管理良好,定期施肥修剪,乔木每季度修剪1次,灌木每月修剪1次,草坪每两周修剪1次;绿化长势良好,无缺窝、枯萎、杂草、垃圾;5、物业共用部位及公共场地区域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清运和化粪池清理(不含装修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及业主废弃家具清理及清运,装修垃圾的收集清运、废弃家具清理及清运服务价格由乙方与业主另行商定);公共区域共用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生化处理池定期清掏(清掏费用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6、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7、“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包括门岗值守、巡逻、安全监控。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业主与乙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9、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10、物业装修管理:装修时间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禁止装修。11、协助甲方组织开展小区业主文化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活动方案需提前15天提交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活动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承担方]承担。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业主与乙方另行商定)。13、收取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按照《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的二级服务标准执行。本小区基本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共需30名服务人员,其中经理1人、客服3名、监控室2名、保安13名、保洁7名、绿化工1名、水电维修人员3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1名)。所有参与小区服务和管理人员要常态化公示,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监督,如后期物业企业智能化投入改进小区管理,物业企业配备人员减少的,由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商议确定。一、房屋及公共部位的维护1、房屋完好率100%;2、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100%:实施“十分钟回应制”,“紧急报修”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管爆裂、电路短路导致断电、电梯困人、燃气泄漏、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等影响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或正常生活的情况;接到紧急报修信息10分钟内作出回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需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直至问题解决。3、房屋装修工程合格率100%;4、房屋主体完好、整洁、无缺损,无违规安装雨阳蓬、防盗网;5、管线无乱拉、乱接现象;6、空调安装在预留或指定的位置上。二、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管理1、协调好水、电、气等部门的关系,为业主/住户的日常生活提供方便;2、设施、设备监控、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报警系统完好,可随时启用;3、公共设备、设施养护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4、外电停电,自备发电机开始启动送电时间:15分钟以内;5、道路畅通,路面平整;6、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管理: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具体开关时间根据季节调整,夏季(5月1日-9月30日)路灯开启时间为19:30-次日6:00,楼道灯为感应式开启;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路灯开启时间为17:30-次日7:00,楼道灯为感应式开启,若因设备故障导致照明无法正常使用,乙方需在2小时内派人检修,24小时内恢复正常。三、安全管理,公共秩序的维护1、主要出入口有安管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2、小区巡逻管理:小区范围内安管人员24小时巡逻,白天每2小时巡逻1次,夜间每1小时巡逻1次,每次巡逻需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巡逻时间、地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甲方可随时查阅巡逻记录;3、安防中心等重要部位24小时实时监控;4、危及业主/住户安全处警示标识明显、有防范措施;5、无乱摆设摊点、乱悬挂广告牌、乱张贴广告字画、乱画现象;6、确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火险、刑事和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发生率为零;7、有应急处理预案;8、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询问登记制度。四、卫生与绿化管理1、清洁保洁制度完善,全天候、全方位进行保洁;2、房屋立面、公共楼道及环境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3、卫生消杀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消杀,每月至少1次,消杀范围包括小区公共区域、垃圾站、下水道口等易滋生蚊虫的地方,并在消杀前24小时内公示消杀时间、范围及使用药剂名称;4、无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现象;5、油烟规范排放;6、垃圾桶、果壳箱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垃圾及设施管理: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壳箱无满溢现象;垃圾桶、果壳箱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每周至少清洗1次;7、绿化养护管理:区内绿化管理良好,定期施肥修剪,乔木每季度修剪1次,灌木每月修剪1次,草坪每两周修剪1次;绿化长势良好,无缺窝、枯萎、杂草、垃圾;8、绿化在现有状况下完好率达到90%以上。五、交通车辆管理1、汽车、摩托车存放停车库或指定地点;2、交通要道及路口无停放车辆。六、档案资料管理1、收集、保存有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2、收集、整理并保存本建筑的相关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3、建立、保存有小区住房档案和装饰、维护档案;4、保存有本区域内的巡视、门岗值勤记录;5、保存有投诉与回访资料;6、保存有其它管理活动记录。七、服务质量及效果;1、设置业主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服务;2、服务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标识,岗位职责公布上墙;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依据公布上墙,特约服务项目及价格公布上墙;4、专项维修资金账务按规定报业主委员会审核,并定期通报业主;5、真诚接待群众投诉,建立投诉记录,对业主/使用人的有效投诉处理率100%,回访率100%;6、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90%以上。八、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履行物业管理权利及义务。九、生活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1、代理、代办生活服务项目应有业主、使用人或有关部门的委托;2、便民、特约服务收费标准有政策依据,无依据的按市场均价制定标准。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四条物业日常管理服务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包干制方式。一、物业日常管理服务费的用途:1、用于物业公共区域日常清洁、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服务;2、用于物业公共秩序24小时日常维护服务;3、用于公共区域绿化、景观日常养护、管理;4、用于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及保养,单次费用在壹仟元内的(不含外墙清洗和内墙粉饰刷新,超出壹仟元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5、用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及保养,单次费用在壹仟元内的。6、用于公共区域的防疫、杀虫、灭害,单次费用在壹仟元内的。7、用于物管公司办公费用开支;8、用于物管公司为业主/住户服务的固定资产购置(折旧);9、用于物管公司员工薪酬及福利开支;10、用于物管公司为维护业主/住户公共利益而发生的协调费用等其他开支。11、物管公司按国家规定应享有的合理利润;12、上缴国家的税费;二、物业日常管理服务费标准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应达到的质量等级标准,参照政府规定的本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1、住宅:物管费(按建筑面积计):0.60元/平方米·月;电梯费(按人数计):10.00(基本层)+0.30×(N一基本层)元/人·月;2、商业物业:物管费(按建筑面积计):1.80元/平方米·月。注:住宅改为办公用房或集体宿舍按住宅的200%收取物管费;住宅改为商业用房按住宅的300%收取物管费;第五条停车库管理收费一、停车位产权的业主,按60.00元/车位·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使用人车辆在小区车库受损时,物业公司应协助业主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监控等相关证据。二、租赁甲方产权车位的使用人,按车库规定的标准交纳停车位租金,乙方从租金中按60.00元/车位·月收取物业卫生管理费;第六条业主共有产权物业经营收益管理:乙方利用属于业主共有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佣金比例不超过收益总额的[30]%)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七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特约服务的,专项特约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乙方与业主的约定执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第八条业主应于乙方正式开始服务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按月缴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次月10日前履行缴纳义务。第九条乙方应与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停车协议》核心内容: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协议需包含停车位编号、使用期限、停车费标准(含收费依据)、车位使用规则(如禁止停放大型车辆、禁止占用他人车位等)第十条共用能源费包括路灯、楼道照明灯、景观能源消耗、光彩工程照明、柴油发电机油料消耗、消防泵用电、水景观用水、消防用水、水表电表总表与分表的表差等费用据实分摊。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额由业主/住户按户(商业物业按面积)据实分摊。乙方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为水/电部门和业主代收、代缴公用能源费时,业主/住户须交给乙方公共能源费代缴金,周转金标准为每户[X]元,业主/物业使用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交纳,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周转金无息退还给业主/物业使用人。第十一条二次装修保证金管理:装修保证金按政府法规规定收取,按小区装修管理规定退还,具体退还时间为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验收标准包括装修过程中无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无违规拆改墙体、无违规排放污水等;一、装修保证金按政府法规规定收取,按小区装修管理规定退还。二、装修垃圾统一清运费按建筑面积计收:2.50元/平方米;三、装修人员乘用电梯费:15.00元/人。第十二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实行按月计缴,业主/住户须于每月5日前缴清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逾期15天未缴,按《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物业公司每天将按应缴纳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并采取提起法律诉讼等措施催缴.业委会有义务协助收缴,如三个月依然未缴纳者物业将提取公共收益冲抵物业费并计提滞纳金。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1、代表全体业主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2、决定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督乙方对物业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4、检查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5、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6、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甲方义务1、要求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诺遵守《业主管理规约》。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暗埋线管网、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景观绿化图等竣工资料;(2)规划设计资料;(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4、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5、因维修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积极配合乙方,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7、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8、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应签署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乙方权利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乙方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与甲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7、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告知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9、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10、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11、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12、除政府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业主乱收费;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到期解散,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物业所在地居委会代管。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五条根据《业主管理规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3、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为止。4、业主私拉乱接电线,影响公共安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拆除。第6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续筹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七条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超过壹仟的预算和计划:乙方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遵循以下流程,第一步,乙方提出维修项目申请,明确维修内容、预算金额及说明,同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如维修部位照片、专业机构评估报告等);第二步,将申请材料提交甲方审核,甲方需在收到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甲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乙方组织人员上门签字工作,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方可启动;第三步,维修项目完成后,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维修结算报告、费用发票等资料提交甲方,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结算金额支付费用。同时,乙方需每月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在小区公告栏或业主微信群进行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维修项目、费用金额、资金流向等,接受业主监督。第七章物业管理用房第十七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位于本小区1栋底楼,现有的物业办公室。第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如业主委员会到期解散,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物业所在地居委会代管。第八章合同期限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为5年,自2025年月日起至2030年月日止。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委员会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乙方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并做好物业及物业档案移交。第九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更正终止。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物业服务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第二十四条乙方服务违约处理:未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出现一项未达标的服务项目,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第二十五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物业管理规定(合同约定标准)或法院判决的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2、物业固有瑕疵界定: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是指物业在交付时已存在的、无法通过正常维修养护解决的质量问题,如房屋主体结构设计缺陷、墙体开裂(非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等,需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3、维修停水停电通知: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乙方需提前24小时在小区公告栏及业主微信群发布通知,告知停水停电或停止使用的时间、范围及原因,因紧急维修无法提前通知的除外;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第二十七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合同约定,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第十章其他约定第二十九条甲方产权车位的使用人,按车库规定的标准交纳停车位租金,乙方从租金中按60.00元/车位·月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产权车位临停费收益的50%归乙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第三十条业主共有产权物业的经营管理,乙方利用属于业主共有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三十一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特约服务的,专项特约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乙方与业主的约定执行。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第三十四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承接验收)手续。第三十五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重庆市仲裁委申请仲裁。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14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签章):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25年11月 日 2025年11月 日 7.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部分(一)开标一览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自行编制(二)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三)其他技术资料(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其它商务评审资料或承诺(自附)(四)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果有)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7.1.一、经济部分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服务期1项我公司承诺在服务期内按照如下价格收费:1、住宅:物管费(按建筑面积计): 元/平方米·月;电梯费(按人数计): 10元 (基本层)+ 0.3元 ×(N一基本层)元/人·月;2、商业物业:物管费(按建筑面积计): 元/平方米·月。3、车位:按 元/车位·月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7.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方案自行编制7.37.4(二)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三)其他技术资料(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一)投标函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二)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三)其它商务评审资料或承诺(自附)(四)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7.5.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果有)7.6.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附表——《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LR2025028项目名称:涪陵区锦天名都小区物业服务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推荐使用微信支付aaaa(**芹)微信支付注: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同时将报名费缴纳凭证、《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指定邮箱(455792350@qq.com)。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将报名费缴纳凭证、《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包(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备注公司和项目名称简称)。4、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23-60390807邮箱:455792350@qq.com我要提问?-申请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 电梯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