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招标公告(浙江农林大学2025)
项目概况
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C2025178(GK)
项目名称: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元):18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投标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直接提交、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快递)或者电子邮件形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农林大学
地 址:杭州临安区武肃街6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731236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891823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386号紫荆大厦107号商务楼3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纪凤/陈素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7703076
质疑联系人:钱学丰
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稿【公开招标】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docx178.8K
浙江农林大学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编号:ZJYC2025178(GK)采购人:浙江农林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前附表....................6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5三、投标....................16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五、评标....................19六、定标....................19七、合同授予....................20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1九、验收....................21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2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4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0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4资格文件部分....................34商务技术文件部分....................39报价文件部分....................50附件....................53注:▲招标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部分,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着重提醒各投标人必须响应。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YC2025178(GK)项目名称: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预算金额(元):180000最高限价(元):18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8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投标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00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直接提交、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快递)或者电子邮件形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农林大学地址:杭州临安区武肃街66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731236质疑联系人:朱老师质疑联系方式:138918232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386号紫荆大厦107号商务楼303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纪凤/陈素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7703076质疑联系人:钱学丰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30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合同履行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项目编号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采购需求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6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0▲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投标无效。11现场踏勘 不组织。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投标人因现场踏勘影响投标报价、方案编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投标报价或提出索赔等要求。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2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投标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且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涉及签字或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执行,本招标文件中涉及“供应商或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13分包与转包(1)分包: 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不同意分包。(2)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5样品提供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6投标文件的编制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3款17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投标文件打印纸质版3份(邮寄或者送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386号紫荆大厦107号商务楼303室(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纪凤,电话:18357703076 )。1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6款注:上传、递交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1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评标办法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2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外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和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中标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23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25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6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7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三年,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人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6)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8项目属性服务类29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将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0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名称: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2.本项目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所属行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3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3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含的内容: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费标准:本次采购,采购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服务类标准的70%计算,服务费不足3000均按3000收取,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于代理服务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2.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76060122000323292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温州瓯海支行3.后期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不影响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4.若投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5.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需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催讨车旅费、保全担保费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费用(包含第三方检测); 其他: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4款。33特别说明(1)如果发现本采购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答疑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书面提出,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疑问提出的权利或采购人不作答复。(2)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34其他注意事项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无法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澄清等材料的,可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58000634@qq.com35复核为防止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在评审结束后、确认采购结果前,将采取官方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通过官方公开渠道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及报告内容,确保投标文件信息准确无误。如发现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将按规定以书面形式上报本级财政部门,相应风险及责任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配合完成核查工作的,所引发的一切风险亦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总则本项目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9〕10号)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供应商”均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且加下划线”的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特别说明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三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5投标人可授权投标人代表以投标人名义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活动(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等以及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3.6其他说明3.6.1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审小组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3.6.2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小组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4.2支持绿色发展4.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4.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4.2.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4.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资格审查内容,如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以下情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评审阶段和错误性质,区分处理:(1)属于“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的情形(如单位填写错误、行业名称笔误、数据小数点错位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内容不得超出原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实质性内容,且须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属于“未按格式填写、关键信息缺失、内容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且无法通过澄清补正”的情形(如漏填采购标的、漏填所属行业、未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信息、漏填企业类型、使用已废止格式等),该《中小企业声明函》应认定为无效。(3)如澄清后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及相关划型标准规定,则声明函有效;如澄清后仍不符合规定,则声明函无效。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拒绝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声明函无效。4.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4.5支持创新发展4.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5.2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4.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质疑提交形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质疑联系人提交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询问质疑投诉”栏向采购机构内设的质疑联系人提交并上传书面质疑材料。5.2.2.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2.2.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标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7.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8.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9.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资格文件:12.1.1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分别盖电子签名或公章)12.1.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制件(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五选一):1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2.1.4联合协议(如果有);12.1.5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2.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2.2商务技术文件:12.2.1投标函;12.2.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2.2.3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2.2.4采购需求偏离表;12.2.5投标标的清单;12.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2.2.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2.3报价文件:12.3.1开标一览表;12.3.2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的编制13.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3.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4投标报价14.1▲投标报价形式:人民币报价。14.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总价包干。14.3▲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14.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5.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5.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5.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5.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6.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6.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6.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6.4备份投标文件16.4.1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文文档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提交形式(三选一):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快递)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将备份投标文件存入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386号紫荆大厦107号商务楼303室(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王纪凤/18357703076。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号:58000634@qq.com,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方式:王纪凤/18357703076,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备份投标文件等”信息,不符合上述制作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6.4.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4投标文件解密结束,组织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8。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投标建议。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招标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或扰乱开标和评标秩序,其投标将被拒绝。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要求、数量、单价,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投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采购监管部门处理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25.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25.7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过程(采购文件)中应明确以下要求:(1)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2)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合同总价不为零,投标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文件中明确);(4)不得将供应商提供的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5)合同签订后,不得接受供应商无效承诺的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6)合同签订后,不得向供应商索要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7)履约验收环节,不得因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减免供应商违约责任。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6.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6.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6.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6.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6.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6.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8.验收28.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8.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8.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8.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5履约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验收不通过的,再次验收的费用仍由供应商承担。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标的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1项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且中标人已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覆盖项目验收合格时间)的,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70%的预付款,合同尾款在中标人完成全部服务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并退还预付款保函。注:在合同签订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按实际比例计(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1 %;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维保期整机提供壹年维保服务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标准1.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履约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验收不通过的,再次验收的费用仍由中标人承担。注: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内容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中标,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三、技术要求1.维保设备清单:1台共聚焦显微镜,品牌Leica,型号TCSSP8,生产日期2020年03月25日2.维保内容:(1)维保期内免零配件,免差旅费,免工时费服务,提供一年两次上门高品质的定期维护保养或校正服务。(2)响应服务(3)当采购人发现合同所列仪器设备有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随时在投标人服务时间内通知投标人派工程师进行维修服务,维保期内免费维修不计次数。(4)投标人于维护过程中发现并认为必须更换的维修零配件,由投标人向采购人说明,得到采购人认可后进行更换。维保仪器所更换的维修零配件费用完全免费(光学部件和镜油、汞灯、冷却液等耗品件除外),原旧件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5)提供至少七折的徕卡的升级附件及耗品件服务。(6)维保不包括免费更换光学部件;如:物镜,目镜等。(7)维保不免费提供设备的所有耗品件,如镜油,汞灯和冷却液。3.服务要求:(1)定期保养或校准:一年内提供2次。双方依据设备的特殊需要决定定期保养的实施方式,并检修该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如因采购人原因而未能在服务期内实行定期保养或校准,则逾时不补。(2)维护记录:投标人工程师在采购人处进行维护和维修工作,每次须填写维修报告,详细记录工作过程,由采购人签字认可后由投标人工程师带回投标人维修部归档保存。(3)投标人服务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临时故障维修请于上述时间内通知投标人进行维修服务,定期保养的服务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在服务期内执行。(4)在服务期内,采购人的仪器发生故障,从采购人以电话方式向投标人报修起计,投标人保证在24-4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维修仪器,若超过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维修,超出部分的时间计入延时累计时间;因等待零配件使仪器的主要功能不能使用的时间也计入延时累计时间。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每台仪器的延时累计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超出部分按每超出一天给予采购人该台仪器延长2天维保期的补偿。4.维保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文档、调试记录、软件补丁等归采购人所有。四、其他1.带“▲且加下划线”的有关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出现负偏离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打★的条款为重要指标,允许负偏离,但在技术评分时会重点扣分,具体见评标办法。2.如采购需求中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统一执行最新标准、规范。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1分值权重构成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或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和业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之和,总和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80分(商务技术权值80%),报价20分(价格权值20%)。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序号评审标准分值备注1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设备维保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同一业主不累计得分,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客观分2技术参数响应情况: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响应程度打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全部技术要求的得24分。未做标记的一般性条款每有一项(以最小序号为一项)不满足(负偏离)技术要求的扣2分,24分扣完为止。24客观分3在满足招标文件维保服务详细要求的基础上,对投标人提供的维保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方案中应体现针对本项目的设备进行系统、全面的维保所需要的具体措施(评审范围:5;4;3;2;1;0)5主观分4根据投标人维保服务基本技术规范、流程,包括不仅限于服务过程是否符合及满足产品原厂维修保养手册的要求,总体架构设置合理性进行打分(评审范围:5;4;3;2;1;0)5主观分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维保方案中需要提供的日常巡检报告单、详细设备档案登记表、现场服务报告单等资料进行打分(评审范围:5;4;3;2;1;0)5主观分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业维修工具配备方案【包括专业维修工具的种类、专业维修工具的数量、专业维修工具的状况】进行打分(评审范围:5;4;3;2;1;0)5主观分7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计划维修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专业性进行打分(评审范围:5;4;3;2;1;0)5主观分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维保技术人员的岗前培训进行打分(评审范围:5;4;3;2;1;0)5主观分9在满足招标文件维保服务详细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违约承诺具体、合规程度、完善程度进行打分(评审范围:5;4;3;2;1;0)5主观分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应急维修时间安排、处理办法专业性、应急处理的及时性、应对措施有效性进行打分(评审范围:5;4;3;2;1;0)5主观分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定期保养服务方案,包括不仅限于每个阶段实施步骤、计划安排完整性、统筹性、有效性进行打分(评审范围:5;4;3;2;1;0)5主观分12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师资力量安排、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方式等进行打分(评审范围:5;4;3;2;1;0)5主观分1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原厂零配件、备品备件方案进行打分(评审范围:5;4;3;2;1;0)5主观分说明:各评审因素注明“主观分”或“客观分”各评审小组成员按以上评分项目进行评判,每人一张评分计算票,并记名。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评审小组成员各自评分,如某张票的一个因素项目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票无效。各评审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分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3报价评分标准(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2)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 ×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2.1款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无效;3.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标注“▲”且加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主要技术规格、商务技术标准或服务要求)的;(5)未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7)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8)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9)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0)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11)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3)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4)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投标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6)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含)的,未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的(包括具体成本测算(含人工、材料、服务等分项成本构成)、其他证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等)或阐述了具体原因评审小组认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7)评审现场,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具体成本测算(含人工、材料、服务等分项成本构成)、其他证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等),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除法定串通之外,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2.5符合性审查其他要求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3比较与评价(适用于综合评分法)3.3.1分值权重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5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3.4投标文件的澄清3.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或通过投标人代表签字或通过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4.3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5对于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或者拒绝签字或盖章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决定。4.评标结果4.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少于2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其他5.1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5.2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浙江农林大学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项目合同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浙江农林大学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约时间、地点:2025年月日、浙江农林大学2025年月日,浙江农林大学以公开招标对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项目编号:ZJYC2025178(GK))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小组评定,(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浙江农林大学(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合 计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及采购人地址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就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期和履约保证金1.服务期:。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赔偿,赔偿金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八、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九、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覆盖项目验收合格时间)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预付款,合同尾款在乙方完成全部服务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并退还预付款保函。注:在合同签订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按实际比例计(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甲方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验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十二、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6.甲方要按照付款方式要求及时支付合同资金,甲方逾期支付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赔偿,赔偿金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期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期擅自更换服务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每更换一人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9.其他违约责任。10.以上违约金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履约保证金扣罚情况,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扣罚部分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总额保持不变。乙方未按要求补足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进一步采取措施直至单方面终止合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违约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11.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一式柒份,乙方、合同鉴证方各执壹份,甲方执伍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承诺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浙江农林大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邮政编码:311300 电话:0571-63740897户名:浙江农林大学开户银行:建行临安支行(行号:105331024007 )开户账号:3300 1617 3350 5001 8761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户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合同鉴证方: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MA2AYJQP7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分别盖电子签名或公章)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制件(五选一)(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4.联合协议;5.分包意向协议;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分别盖电子签名或公章)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投标,现郑重承诺: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6)我方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接受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我单位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注:▲本承诺函必须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制件(五选一)(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7)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五、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7);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评分索引表………………………………………………………………………(页码)(2)投标函……………………………………………………………………………(页码)(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页码)(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5)采购需求偏离表…………………………………………………………………(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评分索引表为了方便专家评审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要求,投标人应制作投标文件索引,置于投标文件首页,格式如下:序号评分内容页码备注:一.“评分内容”对应评审标准。二.评标内容自行添加。本表可扩展。三.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最前页根据本评标细则制作评分索引表,清楚标注响应内容及证明材料的所在页码。一、投标函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浙江农林大学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YC2025178(GK)】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制件(五选一)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4联合协议(如果有);2.1.5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4采购需求偏离表;2.2.5投标标的清单;2.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2.3.2投标报价明细表。3、我方承诺除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且盖电子签名或公章)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浙江农林大学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YC2025178(GK)】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浙江农林大学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YC2025178(GK)】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三、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四、采购需求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是否偏离(提供说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页码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注意:1.逐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如不填写或留空,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自行承担投标响应风险。2.偏离说明是指对采购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或未按采购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投标人保证:除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且盖电子签名或公章)五、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商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且盖电子签名或公章)六、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省财政厅。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且盖电子签名或公章)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页码)(2)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浙江农林大学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YC2025178(GK)】的实施。序号内容投标总价1 (大写):(小写):¥说明:▲此栏内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投标报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且盖电子签名或公章)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商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备注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不提供报价明细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2.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3.开标时,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投标人的报价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报价明细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5.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6.▲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含)的,必须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包括具体成本测算(含人工、材料、服务等分项成本构成)、其他证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等)。7.投标人报价在项目预算50%以上的,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且盖电子签名或公章)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且盖电子签名或公章)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指定地点;以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询问质疑投诉”栏提交的,应正确填写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被质疑人信息、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请求,并上传书面质疑函扫描件。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浙江农林大学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JYC2025178(GK)】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农林大学(单位名称)的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的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1.填写要求: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③企业类型(包括新成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及划分标准,选择“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其中之一填写,不得缺漏。④承建(承接)企业(服务商),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名称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可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附件6: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4、(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的成员方)之间(填写是或者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分包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8、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九、(投标人)与(分包企业)之间(填写是或者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8: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202X年X月X日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邮箱地址(58000634@qq.com)发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上表)。附件9:供应商告知单各供应商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为确保涉及客观分评审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现作如下重点告知:一、各供应商须对投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客观分评审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进行严格自查,确保其真实、准确、有效,并处于法定有效状态。二、如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主动将前述材料原件或可公开核验的官方查询链接提交至采购人,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复核工作。三、供应商应明确知悉:如经核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将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无条件承担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全部责任与处理后果。四、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配合完成核查工作,且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催告后仍未能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风险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中关于客观分评审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此表为范本,无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客观分评分内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核方式(原件复核/公开官网查询)备注(明确是原件复核或公开官网查询,如公开官网查询,提供具体网址)一、认证证书1、2、二、业绩合同1、2、三、各类人员证书1、2、四、产品检测报告1、2、五、其他客观分评审内容(如有)1、2、注:对照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如供应商针对客观分评审内容提供了对应的证明材料,请根据自身的投标文件将各项材料一一列明,并明确假设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核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徕卡激光共聚焦扫描显微镜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