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招标公告(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
2.采购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采购范围:开控集团及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包括开控集团本部、能达建设、星湖置业、城市更新、未来科创园、能达酒店。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16万元/年,最高限价16万元/年。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当年12月中旬出具预评数据,次年2月1日前出具评估报告。但为了确保服务满意度,明确设定按年考核机制,合同一年一签,若中标人考核优秀,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中标人考核未达优秀,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在磋商文件中明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承诺: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5.响应供应商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并年检合格;
6.响应供应商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7日09时30分
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直接登录“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帮助中心→手册下载)。
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路径:限额平台进行注册,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投标单位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4009280095-5进行审核。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组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磋商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各供应商须在制作响应文件前自行踏勘现场,确保所投软件系统维护与原使用系统信息匹配,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开展运维管理工作。若所投软件系统维护与原系统不兼容,导致无法对整个系统进行统一运维管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行组织采购,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供应商单位自行承担,采购单位将不支付任何费用。
6.因本项目已二次开标,如响应供应商不足 3 家或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时,评标委员会可对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直接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得分相同时由采购人代表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单位。若仅有一家响应供应商单位且该单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单位仅有一家,则直接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开发区
联系方式:邵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8楼
联系方式:小顾(电话:18912260987)
附件:
最终磋商文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2).doc
信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1.1.11.1.2竞争性磋商文件1.1.3.采购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23.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六部分合同签订第七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八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项目概况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2.采购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采购范围:开控集团及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包括开控集团本部、能达建设、星湖置业、城市更新、未来科创园、能达酒店。具体详见项目需求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16万元/年,最高限价16万元/年。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当年12月中旬出具预评数据,次年2月1日前出具评估报告。但为了确保服务满意度,明确设定按年考核机制,合同一年一签,若中标人考核优秀,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中标人考核未达优秀,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在磋商文件中明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承诺: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响应供应商具有效的营业执照;5.响应供应商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并年检合格;6.响应供应商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7日09时30分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直接登录“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帮助中心→手册下载)。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路径:限额平台进行注册,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投标单位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4009280095-5进行审核。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免收。2.项目组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3.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磋商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5.各供应商须在制作响应文件前自行踏勘现场,确保所投软件系统维护与原使用系统信息匹配,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开展运维管理工作。若所投软件系统维护与原系统不兼容,导致无法对整个系统进行统一运维管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行组织采购,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供应商单位自行承担,采购单位将不支付任何费用。6.因本项目已二次开标,如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或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可对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直接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得分相同时由采购人代表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单位。若仅有一家响应供应商单位且该单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单位仅有一家,则直接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开发区联系方式:邵女士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8楼联系方式:小顾(电话:18912260987)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解释1.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本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以公告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发送盖章扫描件)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本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本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1.交易响应人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编写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由交易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1.交易响应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2.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或者电子文件与正本文件不符,导致评审差错的,责任由交易响应人自负。3.响应文件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帮助中心→手册下载)。五、报价准备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终报价,少报无效。2.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评审费等。3.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限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最终报价超过限价或首次报价的,价格标无效,价格分为零分)。4.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5.最终报价只需报最终总价,单价以总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若系统内需上传报价附件,供应商自行上传。6.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评标合理的时间内(一般为15分钟,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相关费用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本招标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000元。此项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成交供应商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七、交易响应人注册获取磋商文件1.下载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本磋商文件。2.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磋商活动。备注:磋商项目二轮或多轮报价需各交易响应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左侧菜单栏即有二次报价菜单,点击参与报价。特别提醒:各交易响应人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技术标完毕,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单位发出报价指令后在15分钟内完成报价。八、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交易响应人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交易发起人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交易响应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响应交易响应人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响应交易响应人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响应交易响应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响应交易响应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交易发起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九、特别提示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磋商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磋商当日,交易响应人无需到达磋商现场。磋商全过程中,各交易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交易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交易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交易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本项目获取、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交易响应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3.本项目磋商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南通开发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交易响应人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无效响应,其后果由交易响应人自负。交易响应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交易响应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交易响应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十、磋商仪式1.磋商仪式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无需亲临开标现场。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磋商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或者从代理机构的采购专家资源库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并记录存档。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得分仍然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5.8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适用于不见面磋商模式)。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6.1.2未完整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6.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1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6.1.12.未按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的;6.1.13.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低于50%的;6.1.14.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完成的;6.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十一、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成交通知书2.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领取成交通知书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负。2.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十一、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特别提醒:请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不同的,必须在《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3.0.1.一、评估对象开控集团及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包括开控集团本部、能达建设、星湖置业、城市更新、未来科创园、能达酒店,价值约57.8亿元。3.0.2.二、项目要求1.评估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估目的: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模式计量的依据3.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3.0.3.4.评估报告出具时间:评估基准日当年12月中旬出具预评数据,次年2月1日前出具评估报告3.0.4.三、付款方式委托人收到评估报告及受托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附表:评估机构百分制考核表社会评估机构名称:项目实施时间:评估项目:序号考评事项标准分值考核得分备注一百分考核内容1001按约定选派专业人员的得10分。私自调换人员发现1次扣2分。102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得10分。未建立的不得分,建立后未执行的发现1次扣1分。103按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审计得10分。未按方案要求进行审计有1项扣2分。104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得10分。未经同意延期完成的有1项扣2分。105评估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充分沟通的得10分。沟通不及时有1项扣2分。106评估资料交接及时、保管完整得10分。资料交接不及时扣5分,保管有缺失、遗漏有1项扣5分。107服从委托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的得10分,不服从管理和指挥的扣10分。108评估报告存在错误的,有一项扣5分,错误重大,导致更正公告的,有一项扣10分。109对公司资产管理提出改进意义,分别按优秀(≥8分)、合格(4-7分)、不合格(<4分)打分。1010对于公司提前沟通一些重大资产的评估方法能积极响应,给出合理建议的,分别按优秀(≥8分)、合格(4-7分)、不合格(<4分)打分。10二特别处罚事项:有下列情行之一者,今后一律不得承接各类评估业务,并追究相关责任1将承担的协审项目任务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2私自向被评估单位收取费用。3违反职业道徳和廉洁审计纪律。评价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89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不含75)为不合格。第四部分评审程序和内容一、本代理机构组织磋商活动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监管、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三、评审程序、内容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7.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2.交易响应人资格是否符合;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5.未按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的;6.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低于50%的;7.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完成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五、评审标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服务业绩2022年(时间以评估报告时间为准)至今承办过上市公司或发债企业类似单项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或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10分。同时提供上述评估项目服务合同、评估报告关键页原件扫描件。资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均不得分。注:1.连续几年评估同一家单位的同一类型资产评估按一个业绩计分。102职业道德水平及质量控制水平2022年1月至今,事务所及拟派的注册评估师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得10分;如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每有一项,扣2分,直至本项0分。未受到处罚的:由事务所和及拟投入的评估师出具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受到处罚的:提供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情况(如网上信息披露截图),如评标时发现未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作废标处理。如中标后被证实提供虚假承诺,则取消中标资格。103综合实力投标人2021年度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61名至前100名得5分;前21名至前60名得10分;前20名之内得15分,投标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54团队水平人员配备①项目负责人:10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在此基础上行业从业年限10年及以上的得5分;行业从业年限10年以下5年以上(含5年)的得3分;5年以下的得1分。2022年至今,拟投入资产评估师有类似业绩案例(被评估单位为发债企业),在评估报告上签字的,每提供一份评估报告案例得1分,最多得5分。②团队人员配置:10分项目组人员(含质量控制、项目负责人)须不少于10人,并且具备评估师资格的人数不少于6人的得10分;项目组人员须不少于8人,并且具备评估师资格的人数不少于4人的得6分;项目组人员须不少于5人,并且具备评估师资格的人数不少于3人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以上提供项目组人员清单、经过年检合格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工作年限以证书日期为准)205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工作方案对服务需求提出相应的策略与计划,评估目标明确,评估内容与重点突出,评估程序与方法得当,评估组织与时间分配合理,有全面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优秀得16-25分,评价标准:服务工作方案清晰、合理,与项目关联度较高,可操作性强。良好得11-15分,评价标准:服务工作方案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操作性。一般得1-10分,评价标准:服务工作方案操作性不强。25(二)价格分:2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七、异常低价审查规定:(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③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九、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资产评估委托合同项目名称:委托人: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部《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规定,为明确资产评估相关当事人所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经各方协商同意签订本《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签约方:委托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控团”)住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联系人:邵女士联系电话:15862785266受托人: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评估目的因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需公允价值计量,需了解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账务处理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价值参考。二、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控集团有限公司、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南通能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南通能达未来科创园有限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约57.8亿,具体以企业申报为准。三、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受托人以上述评估基准日和产权持有人分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1、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及其主管部门,除此不存在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2、资产评估报告使用用途:公允价值计量。3、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4、资产评估报告仅供本合同约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使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5、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约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受托人依法不承担责任。6、委托人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7、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受托人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未征得受托人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五、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期:受托人完成外勤工作,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律权属、财务信息及其他评估资料后日内。资产评估报告文本格式:中文。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方式:邮寄或送达。六、权利和义务(一)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提供资产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依法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是委托人和资产评估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责任。2、委托人和资产评估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当及时提供资产评估所需法律权属、财务信息及其他资料,包括不限于经济行为文件、产权证明文件、评估申报清单、历史财务信息、预测性财务信息、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权利与义务的相关合同及其他重要资料等,并以签字、盖章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3、委托人应当为受托人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4、委托人应当负责受托人为获取评估资料、了解评估对象、关注法律权属开展现场工作时与其他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工作协调,包括:清查盘点、资料提供、人员配合、现场核查、尽职访谈、答复问题等。5、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对资产评估报告相关内容进行解释,以及对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资产评估报告审核意见进行答复、解释和修改。(二)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2、对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所需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或者其他相关资料的,受托人有权拒绝履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3、对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内部资料、商业秘密、估值结果及约定的保密事项保守秘密。4、委托人要求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有其他非法干预评估结论情形的,受托人有权单方解除资产评估委托合同。5、受委托人要求对资产评估报告相关内容进行解释,并对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资产评估报告审核意见进行答复、解释和修改。七、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一)按国家有关资产评估收费与支付的管理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委托人同意向受托人支付本《资产评估委托合同》项下评估服务费,共计人民币,该等费用为包干价格,包含增值税、差旅费、食宿费等等。(二)支付方式:委托人在收到资产评估报告且收到受托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支付评估服务费。(三)出现下列情况,委托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付给受托人评估服务费,增加的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补充协议:1、评估过程中,因评估方案发生变化,使委托评估资产范围扩大,出现事先未曾约定的新增评估事项,造成工作量明显增加的;2、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法律、经济、权属文件不全,造成评估作业返工;3、评估基准日变更,评估机构需再次进入现场进行调整并重新出具报告的。八、违约责任1、委托人拒绝或未按期向受托人支付评估业务费,受托人有权停止工作或不向委托人提供评估报告。2、委托人未同受托人协商而擅自变更或解除已签订的约定书,不得索要已支付给受托人的款项。3、受托人未同委托人协商擅自变更或解除已签订的约定书,应全额返回委托人已支付的评估费用。4、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未及时向受托人提供资产评估所需的文件、资料,或违反保证资产评估所需法律权属、财务信息及其他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诺,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负责,受托人不承担责任。5、委托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及时足额支付受托人评估业务费,每日按滞付金额的0.5‰计付违约金。6、受托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符合资产评估准则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每日按已付金额的0.5‰计付违约金。经委托人督促后仍不能按照要求时限出具报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评估服务费,已经支付的,受托人应当全额返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九、其它事项1、本约定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解除。2、因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原因导致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受托人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如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受托人有权解除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已完成的资产评估工作量向受托人支付评估费用。3、委托人提前终止资产评估业务、解除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已经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时间、进度,或者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法律修改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所遗留问题由各方协商解决。6、如各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8、本《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各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标人)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签字页)委托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于: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第六部分合同签订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市场监督、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六、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第七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2.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中第一点第1项的约定提出疑问;质疑提出的有效时限,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磋商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4.对本次磋商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5.质疑人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权拒绝第二次及以上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4.采购人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有权建议采购主管部门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三个月的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有权建议采购主管部门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六个月的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有权建议采购主管部门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一年的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建议采购主管部门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一年的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8)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违约情节轻重,限制质疑人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代理机构将质疑人列入黑名单,有权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由代理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建议采购主管部门取消其相应的会员供应商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建议采购主管部门取消其相应的会员供应商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1.供应商符合规定条件的声明函(附件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响应供应商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4.响应供应商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7.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不能出现报价):1.磋商供应商情况一览表(附件4);2.响应方案、商务技术部分涉及的相关证书、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3.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4.评审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三、价格响应文件(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1.报价总表(附件7);附件1供应商符合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按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供应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供应商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流动资金万元主要产品1.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2.占地面积M23.本次响应产品情况本次响应产品名称型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响应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磋商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附件5报价总表(首次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磋商货物、服务名称磋商报价备注大写:小写:元/年(人民币)日期: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使用必读(投标人)---持续实时更新前言: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与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主体库互通,无需在开发区会员系统注册会员!!!无需在开发区会员系统注册会员!!!1、常见问题FAQ1、平台登录地址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地址(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参与项目使用)访问地址:http://58.221.227.54:8081/TPBidder/memberLogin南通开发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凭CA锁登录参与项目不见面开标):访问地址:http://58.221.227.54:8081/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2、系统登录/注册各市场交易主体凭CA锁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此登录】完善主体库信息,基本信息提交自动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凭此CA锁直接登录开发区会员系统,无需在开发区会员系统中进行注册操作。主体库注册存在问题请拨打新点软件全国客服电话:400-998-0000。3、CA办理如是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老用户凭CA锁可以直接登录开发区会员系统。如无CA锁,可联系能达大厦西裙楼2楼有专门的的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3-89076862)4、驱动及工具登录开发区限额平台,首页右下角提供各类资料下载。CA锁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pro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0118&ZtbSoftType=DR&_dialogId_=35A47016-6417-45F0-BAD1-03FEA9142F92&_winid=w1135&_t=68667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1905&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_dialogId_=A84F6AF4-4B46-4731-9CE4-7CA88E367A34&_winid=w1135&_t=7291195、投标单位完整报名流程(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需进行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2)标书上传:下载并安装投标系统所需驱动及工具。投标文件制作完毕后,进入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入,在【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中进行文件上传。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参加投标活动。(3)项目开标:开标当天,提前进入不见面大厅平台,观看主持人开标流程,并按主持人提示进行文件解密、二次报价、结果确认等相关操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投资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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