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招标公告(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025)
招标单位 :
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
20251023105452953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5-11-03 09:06
池州机场外聘律师顾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九华山机场分公司)
发布时间 :
2025-10-31 09:06
一、项目概况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以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报价最低的聘用为常年法律顾问律所。详见附件
服务采购详细要求
无
二、采购要求
交货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迎宾大道1号九华山机场内
报价是否含税
是,说明: 报价时响应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种类(专票或普票)及税率。
物资报价备注
可不填写
发票要求
无要求
报价有效期
不填写
是否上传报价单
是
入供应商库要求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平台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基本证件
营业执照
供应商邮箱
非必填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否
三、时间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公告发送至优质采平台后3天
四、报名、报价须知
报价须知
1、报名方式: (1)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的,责任自负。(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报名资料的扫描件;2、报名完成后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五、报价须响应条件
序号
条件名称
条件内容
1
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2
交货时间
按合同约定
3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六、其它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3、报名及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
七、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不收取费用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九华山机场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贾王斌
联系方式:13696635818
九、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最低价法
附件列表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池州机场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采购公告.docx
池州机场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采购公告一、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池州机场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采购公告(二)项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三)项目单位: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池州九华山机场分公司(采购人)(四)项目概况:以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报价最低的律所聘用为常年法律顾问。二、项目要求(一)服务对象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池州九华山机场分公司所需的法律服务。(二)服务范围1.常年法律顾问律所应提供以下服务,不再另行收费:(1)解答日常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2)协助草拟、审核或修改合同、规章制度等;(3)根据公司运营和业务需要,举办相关法律培训;(4)应要求参加重大案件或与重要运营决策相关的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5)就公司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风险进行法律论证,出具律师函,或参加非诉谈判、协调及和解;(6)根据要求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事务。(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1年,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四)服务要求1.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的中选人指派2名律师担任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池州九华山机场分公司的法律顾问。主办顾问律师应指派业务能力强、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及从事过与机场、航空运输或其他重大基础设施有关法律事务的律师担任。采购人有以上服务范围内的需求时,法律顾问应及时回应。2.上述服务范围可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及事项的实际情况,由中选人通过电话、邮件、现场参与等方式处理。一般情况下,中选人应在收到采购人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对于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中选人应在收到采购人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法律事务处理完毕。采购人要求中选人提供现场服务,中选人必须无条件服从。3.所有法律意见书应由主办顾问律师亲自审核、签字。4.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事务。(五)付款期限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的中选人,其常年法律服务费用采取总额包干方式,按年度支付。自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2个月,采购人在收到中选人提供的合法有效、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支付相应服务费。(六)案件代理1.采购人涉及诉讼或仲裁案件的代理人原则上由常年法律顾问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一般情况下,一、二审共同代理。2.代理费用除风险代理外,参选人代理诉讼(民事案件)或仲裁案件的,代理费应当给予优惠,且不超过《关于重新公布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3〕17号)附件中的安徽律师收费标准,具体由采购人根据案件复杂程度与代理人协商后确定,协商不成,采购人有权选择由其他第三方律师作为代理人。三、参选人须知(一)参选人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2.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3.在池州市贵池区具有常驻办公场所和硬件设备;4.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5.在所从事的法律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律专家,或者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6.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协调沟通能力;7.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未遭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顾问无不良执业记录;8.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服务期限至少1年(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不少于3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参选人在近3年(开标之日往前追溯),在与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池州九华山机场分公司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池州九华山机场分公司签订合同的,不得确定为中选人;11.参选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二)参选人报价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参选人的报价包含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解答日常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草拟、审核或修改合同、规章制度、举办相关法律培训、交通费、通讯费、税金等履行合同中约定义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中选后不予调整。(三)参选材料递交时间、地点参选人将参选材料加盖本所公章按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及内容上传至优质采平台。四、遴选办法采用最低价优先原则。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常年法律顾问律所。五、参选人的参选材料要求(一)服务报价(每合同年度的常年法律顾问费用);(二)参选人应提供省司法厅或省律师协会开具的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顾问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材料;(三)承诺函。对是否完全符合参选人资格要求、完全响应采购要求中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做出明确、具体的承诺;(四)参选人税务登记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五)参选人基本情况简介,可包含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规模、专职律师人数、目前及过往业绩、曾经及目前担任法律顾问单位的名单、主要合伙人资历及主要案例等;(六)拟派往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之律师团队中所有律师的执业资格证明及情况介绍,可包含学历、职称、执业年限、从业经历及过往业绩等;(七)具体服务方案;(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九)联系人及参选人授权委托书。六、合同签订中选人在接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派代表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署工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甲方: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池州九华山机场分公司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一、服务对象甲方。二、法律顾问人员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两名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其中至少一名为执业3年以上的主办顾问律师。律师姓名:联系方式:律师姓名:联系方式:三、服务方式乙方采用下列第(三)项的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1)定期上门服务;(2)甲方有事约请;(3)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四、工作范围(一)解答服务对象的日常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并经主办顾问律师审核签字;(二)协助服务对象草拟、审核或修改合同、规章制度等;(三)根据服务对象运营和业务需要,举办相关法律培训;(四)应要求参加重大案件或与重要运营决策相关的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五)就服务对象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风险进行法律论证,出具律师函,或参加非诉谈判、协调及和解;(六)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事务。上述工作范围可根据甲方或其他服务对象的需要及事项的实际情况,由乙方通过电话、邮件、现场参与等方式处理。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其他服务对象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对于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其他服务对象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法律事务处理完毕。甲方或其他服务对象要求乙方提供现场服务,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决定是否采纳乙方的意见和建议,独立作出决策;2.有权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考核的主要内容见附件);3.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4.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介绍有关情况,保证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依据事实和法律,完成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作内容;2.有权获得与履行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3.有权获得约定的服务费用;4.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保密义务在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长期有效;5.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6.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7.不得接受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的委托,办理与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对象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8.按时接受甲方的年度考核评价(考核的主要内容见附件);9.每年9月份,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年度法律服务工作报告。六、诉讼或仲裁案件代理(一)除本合同第四条工作范围之外的,甲方涉及诉讼或仲裁案件的代理人原则上由乙方担任(甲方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由其他律师或公司律师作为代理人)。(二)乙方代理甲方诉讼案件的,一般情况下,一、二审共同代理。(三)代理费用除风险代理外,乙方代理甲方诉讼(民事案件)或仲裁案件的,代理费应当给予优惠,且不超过《关于重新公布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3〕17号)附件中的安徽律师收费标准,具体由甲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与乙方协商后确定,协商不成,甲方有权选择由其他第三方律师作为代理人。七、违约责任(一)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费,每逾期一日,以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应超过甲方应付法律服务年度费用的30%。(二)乙方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本合同年度服务费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八、费用支付方式(一)常年法律服务费:元/年。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解答日常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草拟、审核或修改合同、规章制度、办理相关法律培训、交通费、通讯费、税金等履行本合同中约定义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二)常年法律服务费用按年度支付,在甲方完成对乙方的年度考核评价,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年度法律服务工作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三)乙方账户信息账户名:开户行:账号: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上述账户支付服务费,乙方账户如发生变更的,应在甲方转账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九、其他(一)本合同期限采用2+1模式,固定期限为2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算。合同期限届满前60日内,双方无书面异议,则合同期限自动顺延1年,否则,期限届满,合同终止。(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合同第四条工作范围之外的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的内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具体的代理费用,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代理协议。(三)为保证双方合作的正常运转,甲乙双方同意建立日常联络制度。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上述地址为双方有效邮寄地址,双方按此地址通过快递向对方邮寄的书面材料,包括非诉时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无论实际上是否收到,经过合理的时间(最长7日),视为收到。任何一方的上述邮寄地址发生变更,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四)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五)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合同正文部分手写无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附件外聘常年法律顾问考核评分表考核单位: 年 月 日 被考核律师姓名所在律所工作内容外聘常年法律顾问 考核内容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考核标准优秀良好及格较差草拟或审核合同完整、规范、齐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条款明确、无歧义按规定时间完成内容符合实际操作法律咨询及时予以解答解答意见依法合规解答明确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商务谈判做精心准备对方提出的问题能积极应对并取得效果诉讼案件处理提出案件应诉思路及技巧及时提交各类应诉材料协调各类纠纷并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时向公司汇报案件处理进展情况维护公司权益,诉讼结果理想其他工作妥善处理各类应急纠纷法律指导及培训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法律意见书按要求及时出具且依法合规律师函及时按要求出具且依法合规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高效及时完成考核结论考核单位负责人注: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各项考核评分内容出现3/4以上的“优秀”且无“较差”评价的,综合评价为优秀;“良好”及“优秀”合计3/4以上,且无“较差”评价的,综合评价为“良好”;出现一个“较差”评价的,综合评价为“较差”;其余综合评价为“合格”。2、外聘常年法律顾问未实际从事相关工作的,该内容不予考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