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 市政基础设施 周边道路建设 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民政府2025)



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口腔用品技术创新专业镇(司马浦)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公路、水利)--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塭美产业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浪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口腔用品技术创新专业镇(司马浦)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公路、水利)--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塭美产业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浪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4405003980481342-20251031-000001-2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
 汕潮南公资交建202510310033

投资项目代码
 2205-440514-04-01-259478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口腔用品技术创新专业镇(司马浦)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基础设施)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口腔用品技术创新专业镇(司马浦)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公路、水利)--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塭美产业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浪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口腔用品技术创新专业镇(司马浦)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公路、水利)--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塭美产业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浪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实施地点
 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

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补助、债券资金及区财政自筹等方式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塭美产业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包含桂港路(广汕公路至振兴路,宽度10-16米),横一路(东兴路至桂港路,宽度16米),兴华路(桂港路至仙港大道,拟按现状10~12米宽度进行改造),兴业路(桂港路至仙港大道,拟按现状9.5 米宽度进行改造),实施长度共2.82公里。项目概算投资49700464.14元,其中建安费40914898.6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56376.70元(其中工程详细勘察报告128715.08元,施工图设计513839.14元);2.浪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包含中兴路(仙港大道至集贤路,宽度7 米),集贤路(中兴路至仙港东路,宽度16 米),实施长度共0.77 公里。项目概算投资16002424.18元,其中建安费11818314.6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10303.59元(其中工程详细勘察报告37169.32元,施工图设计148423.02元)。

招标内容
 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详勘));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

工期
①详细勘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成果文件;②施工图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审查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上述工期不包括发包人或审批单位审核、批准等的时间。施工招标及施工现场配合应满足业主施工期间需要,服务期应至工程竣工验收。

最高投标限价
828146.56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以(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组合为准,并需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3)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道路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或以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11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提疑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7时00分

答疑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17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 )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招标人
 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司英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1367045562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策成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社区潮庭华府二期B44号商铺

招标代理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
 0754-83714438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7909156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7797484

监察部门
 汕头市潮南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8779741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一、立项批文文号:汕潮南发改〔2022〕40号。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4(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 )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

信息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可行性研究报告(3).pdf

招标文件.pdf

广东省口腔用品技术创新专业镇(司马浦)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公路、水利)—马酒款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美产业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浪2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策成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68第一章招标公告交易项目编号投资项目代码2205-440514-04-01-259478投资项目名称广东省口腔用品技术创新专业镇(司马浦)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基础设施)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口腔用品技术创新专业镇(司马浦)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公路、水利)一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温美产业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浪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标段(包)名称广东省口腔用品技术创新专业镇(司马浦)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公路、水利)一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温美产业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浪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实施地点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债券资金及区财政自筹等方式统筹解决。资金来源构成财政资金100%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塩美产业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包含桂港路(广汕公路至振兴路,宽度10-16米),横一路(东兴路至桂港路,宽度16米),兴华路(桂港路至仙港大道,拟按现状10~12米宽度进行改造),兴业路(桂港路至仙港大道,拟按现状9.5米宽度进行改造),实施长度共2.82公里。项目概算投资49700464.14元,其中建安费40914898.6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56376.70元(其中工程详细勘察报告128715.08元,施工图设计513839.14元);2.浪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包含中兴路(仙港大道至集贤路,宽度7米),集贤路(中兴路至仙港东路,宽度16米),实施长度共0.77公里。项目概算投资16002424.18元,其中建安费11818314.6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10303.59元(其中工程详细勘察报告37169.32元,施工图设计148423.02元)。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详勘));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期①详细勘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成果文件;②施工图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审查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上述工期不包括发包人或审批单位审核、批准等的时间。施工招标及施工现场配合应满足业主施工期间需要,服务期应至工程竣工验收。最高投标限价828146.56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以(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组合为准,并需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3)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道路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或以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要求1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10时0分提疑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17时0分答疑公告时间2025年月日17时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10时0分第2页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10时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招标人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司英路1号招标人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3670455627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策成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社区潮庭华府二期B44号商铺招标代理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0754-83714438行政监督部门汕头市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4-87909156项目核准部门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4-87797484监察部门汕头市潮南区监察委员会联系电话0754-8779741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一、立项批文文号:汕潮南发改(2022)40号。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4(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信息发布时间2025年月日第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民政府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司英路1号联系人:郑先生电话:1367045562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策成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社区潮庭华府二期B44号商铺联系人:郑工电话:0754-837144381.1.4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口腔用品技术创新专业镇司马浦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市政、公路、水利-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塩美产业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浪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1.1.6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温美产业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包含桂港路(广汕公路至振兴路,宽度10-16米),横一路(东兴路至桂港路,宽度16米),兴华路(桂港路至仙港大道,拟按现状10-12米宽度进行改造),兴业路(桂港路至仙港大道,拟按现状9.5米宽度进行改造),实施长度共2.82公里。项目概算投资49700464.14元,其中建安费40914898.6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56376.70元(其中工程详细勘察报告128715.08元,施工图设计513839.14元);2.浪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包含中兴路(仙港大道至集贤路,宽度7米),集贤路(中兴路至仙港东路,宽度16米),实施长度共0.77公里。项目概算投资16002424.18元,其中建安费11818314.6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10303.59元(其中工程详细勘察报告37169.32元,施工图设计148423.02元)。1.2.1资金来源及构成争取上级补助、债券资金及区财政自筹等方式统筹解决。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详勘));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1.3.2计划工期①详细勘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成果文件;②施工图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审查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上述工期不包括发包人或审批单位审核、批准等的时间。施工招标及施工现场配合应满足业主施工期间需要,服务期应至工程竣工验收。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联合体投标的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口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入项目提疑界面匿名提出问题。操作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板块操作手册v2.4(投标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如有澄清,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内容发布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无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专业分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分包金额要求:不超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并经过业主确认同意)。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资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3.2.4投标限价本项目详细勘察费为人民币165884.40元(该费用已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文,已下浮30%),施工图设计费为人民币662262.16元(该费用已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文,专业调整系数为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25,已下浮30%)。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28146.56元。注:投标人投标报价需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以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28146.56元为基数,投标报价有效下浮率范围0%100%](含界值),报价下浮率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需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供相关成本分析(各项成本构成必须清晰,报价项目必须齐全,各项费用支出必须合理,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利用成本预测及其他有关资料,分析清单细目中各项成本水平与构成的变动情况,研究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动原因,列出降低各项清单细目成本的途径;②对计划指标、实际指标、用量、单耗、单价、利润等进行分析,对比计算出节约的金额及百分比,并分析其原因;③提供企业消耗量测算分析资料,包括测定方法、时间、地点等证明资料;④提供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其投标报价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的成本审核意见等;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上合理书面说明。不提供成本分析资料或成本分析资料不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可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注:投标人拒绝澄清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企业成本分析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低于成本且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报价计算公式=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5、暂定合同价=中标价-投标报价6、最终结算价:详细勘察费结算时,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以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为计费基础,各子项目结合技术工作收费、辅助工作收费等收费文件有关规定进行详细勘察费标准收费计算,下浮30%后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详细勘察费结算。工程详细勘察费为完成工程勘察工作所需的全部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辅助工作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许可、收集资料、勘察材料及加工等)等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另行补偿任何费用。(设计要求的特殊试验项目除外)。施工图设计费结算时,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以财政部门预算审核的子项目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其中,专业调整系数按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附加调整系数按1.25,按标准收费计算后下浮30%后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所有施工图设计费已包含项目招标内容要求的设计内容所有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注: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中标价。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60个日历天。3.4.1是否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是口否3.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1万元(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采用电子保函1、投标人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或粤公平电子保函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简介: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入投标系统,在对应标段中选择电子保函界面,①点击“立即申请”进3.42投标保证金入电子保函系统,自行选择出函机构并按照出函机构相关要求完成操作:②或点击“点击进入”跳转到粤公平电子保函平台(企签电子保函服务平台https://yuegongping.yataibaoxian.com.cn/elec-guarantee/#/home),并按照操作指引相关要求完成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办事服务”-“企业登记办理指引”中的《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用户操作手册v1.1》和《粤公平电子保函平台投标保函办理指引(汕头市)》。采用以上两种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在相应评审项上传电子保函的密文文件。电子保函届时由电子保函系统自动推送至评标系统,专家评标时在评标系统直接打开电子保函进行查看,若无法正常打开可由招标代理进行下载后提交给专家查看,两种方式打开的电子保函同等有效,专家不得以此作为否决依据。2、投标人也可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的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登录地址:http://210.76.80.152:8008/),点击“便民服务”申请保函。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在相应评审项上传电子保函的截图文件。评标专家在评标时,通过“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中的查询功能对本项目各投标人所提交电子保函/保证保险进行查验。(操作说明:进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http://210.76.80.152:8008/),点击“保函展示验真查询”,输入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点击“验真”可查验对应项目的电子保函(保险)缴纳情况)。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办事服务”-“企业登记办理指引”中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的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电子保函操作指引》。(注意:上述方式任选一种即可。)3、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超过投标有效期,保函格式以出具单位的格式为准。4、根据《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住建市通[202218号)的精神,对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可选择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内容及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口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可以pdf或word的形式上传,投标文件封面必须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均须按相应要求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或签字);其它内容页每页均须盖投标人电子公章;需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线下签字或盖章再扫描、上传至系统后盖电子公章或线上加盖个人电子章及电子公章。加盖电子章时注意不要遮挡关键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需牵头人及成员按照格式要求进行线下签字或盖章后并加盖公章,再扫描、上传至系统后盖牵头人电子公章。注:若为联合体,以上电子章均由牵头人加盖即可。3.7.4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操作可参考《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板块操作手册v2.4(投标人)》)。工具生成加密与非加密两类投标文件。投标人只需上传加密类型的投标文件即可。如果是联合体报名,只需牵头人在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即可,成员无需进行投标文件上传。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若选择了使用CA锁,则后续签章、投标文件加密、开标当天投标文件解密都是使用CA锁进行操作。若是选择了粤商通,则后续签章、投标文件加密、开标当天投标文件解密都是使用粤商通进行操作。切记两种方式不能交叉使用。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5.1.2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要求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5.1.2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要求幢二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5.2开标程序1.开标:投标人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系统要进行退回投标文件的操作,原因写: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解密投标文件。(1)公布投标人;(2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凭相应的解密方式到现场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导入(只有电子投标文件可以成功解密并导入的投标人才是有效的投标人,非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成功解密投标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开标活动);2唱标;3打印开标记录表;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5.开标结束。5.3开标阶段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应急预案根据《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应急预案V2.0》的规定,若出现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交易中心通知平台运维部门进行排查解决,若能快速解决,则等待平台运维部门解决并恢复;若1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应暂停交易活动,及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及招标人,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正常的交易活动;若以上问题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若全部投标文件尚未解密的,暂停当天的交易活动,另行约定时间开标;若投标文件已经解密或部分解密的,作流标处理。处理过程及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作为招标投标过程资料进行存档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及招标人。5.4评标过程系统出现故障的应急预案根据《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应急预案V2.0》的规定,若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继续评标的,交易中心通知平台运维部门进行排查解决,若能快速解决,则等待平台运维部门解决并恢复,评标活动正常进行;若1小时内不能快速修复,应暂停评标活动,及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及招标人,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依法恢复评标活动;若以上问题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报有关部门批准终止评标活动,作流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解散、离场。处理过程及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作为招标投标过程资料进行存档并及时将情况报有关部门及招标人。5.5电子保函系统出现故障的应急预案若评标专家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法打开明文保函,且平台运维部门在短时间内无法排查出原因进行及时修正的,可由招标代理机构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保函管理一保函查询”栏目中进行查看,若投标单位对应栏目里显示“缴纳成功”的,可认定该单位已按要求提交了电子保函。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查询页面进行截图、签名确认后提供给评委会,作为评标的佐证材料。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全部专家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如出现某专业专家抽取人数不足时应在相近专业补抽。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口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名。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7.5.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函或履约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联合体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提交履约担保的时间: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有效期应超过合同服务期。8.5异议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提出。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其他有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超过公示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异议人应当采取实名递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递交人应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收到质疑材料时,招标人应出具签收凭证;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处理异议过程中产生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异议方先行支付,所有费用由过错方承担。5、招标人对异议进行答复后,应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标异常情况报告”栏目,公布异议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涉及到异议人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应先进行脱敏处理。8.6投诉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2、投诉人应当采取实名书面投诉,超过投诉时限的投诉,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3、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投诉书必须署投诉单位名称全称,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与投诉单位名称全称一致的单位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6号)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对《评标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招标人对受理的书面意见进行汇总后,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招标人受理异议后认为需要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的,应及时告知行政监督部门。复核期间,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当面听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和陈述。经确认后的复核报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5、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20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6、行政监督部门对投诉做出处理决定后,招标人应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标异常情况报告”栏目,公布投诉受理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涉及到投诉人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应先进行脱敏处理。8.7监督行政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第12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的,可以适当延长;投诉受理期间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社会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6号)的规定,项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3日内应当将专家签署的《评标报告》、投标人递交的商务部分电子文件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评标专家代码及对应的个人评标过程的具体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等)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发布公示,(评标专家姓名以代码“专家一、专家二”公示期不少于3日。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9.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9.39.3.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3.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不满足上述内容的,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4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5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接受招标人的项目资金监管。9.6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操作可参考《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板块操作手册v2.4(投标人)》)。工具生成加密与非加密两类投标文件。投标人只需上传加密类型的投标文件即可。如果是联合体报名,只需牵头人在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即可,成员无需进行投标文件上传。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若选择了使用CA锁,则后续签章、投标文件加密、开标当天投标文件解密都是使用CA锁进行操作。若是选择了粤商通,则后续签章、投标文件加密、开标当天投标文件解密都是使用粤商通进行操作。切记两种方式不能交叉使用。10电子投标口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制作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详见电子交易系统《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板块操作手册v2.4(投标人)》,投标时须在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投标系统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注意: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若选择了使用CA锁,则后续签章,投标文件加密,开标当天投标文件解密,都是使用CA锁进行操作。若是选择了粤商通,则后续签章,投标文件加密,开标当天投标文件解密,都是使用粤商通进行操作。两种方式不能交叉使用,切记。)11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投标时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服务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为依据计算并下浮37.00%并取整进行收取。第14页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范围和等级;(2)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投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第15页(4)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严重歪曲事实的信息;(5)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投标人列入信用黑名单等违反信用有关规定的;(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第16页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规定。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如发生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异议与答复第17页2.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和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要求的方式提出。2.3.2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和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涉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按2.2款顺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招标文件的答疑2.4.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提疑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入项目提疑界面匿名提出问题。2.4.2招标人应在提疑截止时间后,在电子交易系统上收集所有有效疑问后形成答疑文件。答疑文件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2.4.3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本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4.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均以网上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三、资格审查文件;四、投标保证金;五、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六、商务评分标准各得分点资料;七、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八、技术文件技术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制本项目技术方案)。备注: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商务、技术文件目录。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第18页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投标限价范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在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1.1款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第19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页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并由其产生1名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和主持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项目的主管部门(包括上级管理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2)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体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3)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4)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评审专家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未提出回避的,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发现后,应立即终止其评标活动;已完成评审的,该专家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7.2.1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16号)的规定,第21页产生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评标专家代码及对应的个人评标过程的具体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等)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评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7.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第22页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出现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评办法里所列举的专家履职负面行为。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电子平台上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双方都要提供)。资质等级具备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电子平台上传: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道路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或以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社保证明材料;电子平台上传:有效的证书及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电子平台上传:《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则传有效的资质证书)投标人声明按给定的格式出具投标人声明。电子平台上传:投标人声明。承诺书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电子平台上传:上传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双方都要提供)。2.1.2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工期、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电子平台上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电子平台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第24页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电子平台上传: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电子平台上传:投标保证金相关资料。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30分;技术方案:40分;投标报价:30分。2.2.2(1)商务部分(30分)类似业绩10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①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金额5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类业绩的,每项得5分;②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金额3000万(含3000万)以上~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以下市政道路工程设计类业绩的,每项得3分;③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金额1000万(含1000万)以上~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以下市政道路工程设计类业绩的,每项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或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须青明确地反映出时间、总投资金额、工程内容及盖章页等情况·无提供不得分。企业获奖4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参与过的项目获得过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综合工程奖(市政公用(交通)工程设计),省级及以上每项得4分,市级每项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不得累计计算分值,并按高分值计算·颁奖单位须经民政部门登记通过,颁奖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页截图·无提供不得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有市政道路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且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4分;具有市政道路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且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其余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2、勘察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成员提供):具有岩土(或地质)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或注册第25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16分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3分,具备岩土或地质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余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3、各专业负责人配备情况(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①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具有市政道路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余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②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3分;具有给水排水设计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余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③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3分;具有电气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余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16分。人员按照得分要求须提供身份证、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含分支机构)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岗位一个人只能担任1个岗位,不能重复担任,不满足上述条件者不得分。2.2.2技术部分(40分)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0分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优秀:全面、透彻的、切实可行的,得7.01~10.00分;良:基本可行的,得5.01~7.00分;一般:3.01~5.0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0分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重点就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优秀:分析全面透彻的,图纸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7.01-10.00分;良:分析较为全面,对本项目基本理解,基本可行的,得5.01~7.00分;一般:分析较为一般,对本项目理解一般,可行一般的,得3.01~5.0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第26页(2)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10分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优秀: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的,得7.01~10.00分;良:基本可行的,得5.01~7.00;一般:得3.01~5.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优秀: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充分、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可操作性高的,得3.01~5.00分;良:基本可行的,得1.01~3.00分;一般:得1.0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分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优秀:对本项目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基本合理的,得3.01~5.00分;良:对本项目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有效的,基本可行的,得1.01~3.00分;一般:得1.0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2.2(3)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1.投标人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投标报价评标基准率: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下浮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率[如果参与投标报价下浮率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5家)时,则不需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得出报价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30-|投标下浮率-评标基准率|×100×0.5注:本项最低分为0分。备注:1.如果证明材料中已取得电子证书的或网上截图的,可提供系统打印的电子证书或网上截图。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得分。3.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起“四舍五入”)。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正文部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项规定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第27页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3)其他单位及其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上盖印章和签字的;(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其中一个有效的;(6)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第28页(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9)同一单位参与同一项目不同投标联合体的;(10)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1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2)投标人在开评标系统→标书雷同性分析界面中“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显示一致的,其投标无效。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下浮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或下浮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综合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第29页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16号)的规定,产生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中除涉及商业秘密的报价清单外其它资料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评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评标专家代码及对应的个人评标过程的具体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等)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经公示后无接到任何异议或者异议主张不予采纳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应当将中标结果在规定要求的网站上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在本次投标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及第二中标候选人都放弃中标、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在本次投标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招标失败的原由。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被查实在本次投标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30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1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32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特征:二、工作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1.勘察1.1勘察范围和阶段:1.2勘察技术要求:1.3勘察工作量:2.设计2.1工程设计范围:2.2工程设计阶段:2.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三、工程进度安排1.开工日期:甲方通知时间进场2.1勘察成果提交日期:2.2设计成果提交日期:四、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第33页1、本项目合同价为(暂定,其中详细勘察费元、施工图设计费元)中标下浮率为;设计负责人为:,勘察负责人为:,发包人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子项目详细勘察费用、施工图设计费用详见下表:子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详细勘察费(元)施工图设计费(元)温美产业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浪沙口腔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合计(元)2、结算方式:①详细勘察费结算时,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以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为计费基础,各子项目结合技术工作收费、辅助工作收费等收费文件有关规定进行详细勘察费标准收费计算,下浮30%后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详细勘察费结算。工程详细勘察费为完成工程勘察工作所需的全部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辅助工作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许可、收集资料、勘察材料及加工等)等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另行补偿任何费用。(设计要求的特殊试验项目除外)。②施工图设计费结算时,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以财政部门审核的预算审核子项目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其中,专业调整系数按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附加调整系数按1.25,按标准收费计算后下浮30%后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所有施工图设计费已包含项目招标内容要求的设计内容所有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③若承包人与发包人对财政部门预算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应在收到审核意见后10日内共同向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34页注: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中标价。六、合同文件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6)技术标准和要求;(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设计依据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八、词语定义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签订。本合同在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第35页(以下无正文)第36页发包人名称:(盖章)承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37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3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条款。1.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1.1.5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6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7工程: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设计范围内的项目。1.1.8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勘察设计任务书。1.1.9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勘察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勘察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2.1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2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第38页1.2.3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2.4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2.5项目负责人:是指由承包人任命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1.2.6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承包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1.3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1.3.1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基本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其他服务。1.3.2工程勘察设计基本服务:是指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1.3.3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1.3.4暂停勘察设计:是指发生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行为。1.3.5工程勘察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工程勘察设计资料包括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文件、报告(如选址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专项评估报告等)、资料(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协议(如燃料、水、电、气、运输等)和有关数据等其他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包括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1.3.6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1.4日期和期限1.4.1开始日期:包括计划开始日期和实际开始日期。计划开始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实际开始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第39页察设计日期。1.4.2完成日期:包括计划完成日期和实际完成日期。计划完成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是指承包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勘察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1.4.3勘察设计周期又称勘察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4.4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勘察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勘察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4.5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5合同价格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1.5.2合同价格又称勘察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6其他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7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8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9技术标准1.9.1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40页1.9.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1.9.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勘察设计费用。1.10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11联络1.11.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11.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1.11.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第41页1.12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3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核准或备案。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勘察设计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的勘察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勘察设计周期。2.1.2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为承包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勘察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决定2.3.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承包人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项目和第42页或勘察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勘察设计周期或勘察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2.3.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承包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承包人的勘察设计周期相应延长。2.4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2.5设计文件接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承包人3.1.1勘察人一般义务3.1.1.1勘察人应在进场前提交勘察任务书,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3.1.1.2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3.1.1.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3.1.1.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3.1.1.5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3.1.1.6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3.1.1.7勘察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3.1.2设计人一般义务3.1.2.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第43页3.1.2.2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3.1.2.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与注册执业证书编号或职称、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3.2.2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承包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3.2.3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承包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工艺、土建、设备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3.3.2承包人委派到工程勘察设计中的勘察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执业经验等资料。3.3.3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的,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4勘察设计分包第44页3.4.1勘察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勘察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承包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3.4.2勘察设计分包的确定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勘察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勘察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4.3勘察设计分包管理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及执业经历等。3.4.4分包工程设计费(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勘察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3.5联合体3.5.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各自的工作及成果负责。3.5.2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5.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3.6履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45页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工程设计资料4.1提供工程勘察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当在工程勘察设计前向承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勘察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设计为限。4.2逾期提供的责任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勘察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勘察设计工作量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5工程勘察设计要求5.1工程勘察设计一般要求5.1.1对发包人的要求5.1.1.1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5.1.1.2发包人应提供已有的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若无则由勘察人自行收集。5.1.1.3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等。5.1.1.4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5.1.1.5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5.1.1.6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发包人提出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要求应当符合法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人违反法律、技术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发包人鼓励承包人使用可靠的创新技术和新材料。5.1.2对承包人的要求5.1.2.1承包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4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 市政基础设施 周边道路建设 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 工程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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