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招标公告(象山县公安局2025)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 其他服务
项目概况
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511395G
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2000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4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公安局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裘欢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856370
质疑联系人:周艳琼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856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24347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涉案财物保管)OK.doc1.0M
招标文件(涉案财物保管)OK.doc
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采购人:象山县公安局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4、建议供应商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3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2第五章采购需求26第六章商务条款28第七章附件29第一章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项目概况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511395G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4200000.00最高限价(元):42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数量:3预算金额(元):42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裘欢怡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856370质疑联系人:周艳琼质疑联系方式:0574-658563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24347质疑联系人:姜春辉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联系人:翁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象山县公安局。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7、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7.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7.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7.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成本、交接押运、装备使用、管理费、办公及办公耗材费、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税费、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上门接收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直至保管结束期间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A5、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A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资格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B5、商务条款响应表;B6、采购需求响应表;B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B8、项目业绩表;B9、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C、第三册: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3)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区(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投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方式二:邮寄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5室),联系方式:周世雄0574-87224347。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91587773@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3)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遵守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措施规定。(4)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分两阶段开标。第一阶段开标(资格文件及商务和技术文件):(1)宣布开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供应商代表查验备份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并做开标记录;(7)第一阶段开标记录签字确认;(8)告知供应商第二阶段开标的有关事宜;(9)第一阶段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第二阶段开标(报价文件):(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4)第二阶段开标记录签字确认;休会,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6)第二阶段开标结束。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十六、预算价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人民币):4200000.00元/三年(1400000.00元/年)。投标报价超过对应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十八、特别说明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供应商应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6、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7、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底进行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承接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第二阶段评审2.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4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2.5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底进行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3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3.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A5、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4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是否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5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6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9同一个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不得有所述情形。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10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供应商分值分值技术商务分80分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相符程度进行评议(4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4-2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1.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4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以及项目场地、设备配置方案的适用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进行评议(5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3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5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交接押运服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针对性及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评议(5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3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5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维护服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针对性及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评议(5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3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5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远程展示服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针对性及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评议(5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3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5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协助处置服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针对性及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评议(5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3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5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鉴定评估服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针对性及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评议(5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3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5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系统配置方案(包含管理系统功能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是否能对接相关办案系统)进行评议(5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5-3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2.9-1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0.9-0分。5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关键部分的技术措施方案(包括交接押运、管理维护、远程展示、协助处置、鉴定评估服务的重点、难点分析,对重点、难点解决措施方案)进行评议(5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详实、对着重点具有针对性、解决方案逻辑清晰、切实可行的得5-3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较为详实、对着重点具有一定针对性、解决方案较为清晰、可行的得2.9-1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不够透彻、解决方案粗略、模糊的得0.9-0分;5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措施、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评议(5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5-3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2.9-1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0.9-0分。51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专业性进行评议(5分):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经验丰富,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5-3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可行,有一定的专业性且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2.9-1分;人员配置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单专业性较弱的得0.9-0分。51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保密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评议(5分):保密制度严格、周密,对项目实施过程可能会发生的涉密风险有明确详细的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有力得当的得5-3分;保密制度较严格周密,对可能会发生的涉密风险的保障措施能基本保障安全的得2.9-1分;保密意识薄弱,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涉密风险的保障措施对项目实施起不到实质性作用的得0.9-0分;51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议(4分):措施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4-2分;措施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1.9-1分;措施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0.9-0分.414、技术响应性(15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全部要求的得15分,每负偏离一条扣3分;本项最终得分小于零分的作无效标处理。151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财物保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2技术商务分合计80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初步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人民币):4200000.00元/三年(1400000.00元/年)。投标报价超过对应预算价的,投标无效。提供“开标一览表”。2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4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5价格评分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 供应商分值价格分2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报价得分(20分)第四章采购合同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包含象山县政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涉案财物提供上门取件、统一保管、押运送件、远程展示等系列服务。上述具体内容详见甲方的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二、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元整其中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年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不适用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包;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3、如有转包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七、免费质量保证期1、免费质量保证期:不适用八、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本合同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2、因政府政策调整、机构变更调整、财政资金审批情况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服务合同或调整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补偿、赔偿责任。3、服务地点:九、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年合同金额的70%;2、年度服务期满六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年合同金额的30%;3、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作为宁波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与督促指导乙方规范运作管理中心,及时协调解决问题。1.2甲方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开展督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乙方整改纠正。1.3甲方办案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宁波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具体操作,因办案人员操作错误导致涉案财物发生损毁、灭失的,由办案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1.4甲方有权依据实务需要,审核并要求乙方增加管理中心设施设备配置,完善涉案财物接收、保管、押运和处置的操作规程。1.5甲方根据投诉、督察情况,对乙方履约情况做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续签考量依据之一。1.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对于乙方履约不到位的,甲方可以扣除管理费用。对于因乙方不当保管造成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按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直至视情况单方解除合同。1.7甲方有权依据实务需要,要求乙方增加设备配备和保管场地,增加部分产生费用甲方不承担。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须承担完成上门接收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直至保管结束期间的一切风险和费用。2.2乙方负责管理中心库房及外围的安全值守,防止发生盗抢案件、火灾事故等危害涉案财物保管的情况,做到24小时不间断安全值守,并保证有2名以上现场力量随时快速处置突发情况。2.3乙方负责涉案财物的接收、清点、押运、分类封装、出入库、盘库等工作以及配套的信息、档案工作,负责管理中心库房门的开启和关闭。2.4乙方应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岗位分工,落实双人双岗,形成有效制约监督机制,切实防范内部管理风险。2.5乙方负责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维,做好系统维护升级、数据备份、保管员系统操作培训等工作,确保系统稳定有效,数据安全完整。2.6乙方在接收、保管、押运、处置涉案财物期间,应当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因操作不当导致涉案财物发生损毁、灭失的,应当负相应法律后果,并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2.7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涉案财物的相关资料,并对服务内容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散步、公布、向第三方披露,否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2.8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余款,同时,乙方还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乙方的违约金在余款中予以扣除,如余款金额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应另行支付。5、乙方的违约金和赔偿金额的合计上限不超过乙方已收合同款项。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象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一份。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诉讼、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5〕7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38号)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公通字〔2018〕168号),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二、项目需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要求实行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明晰来源去向、及时依法处理、全面接受监督。为充分发挥集约管理的优势,减少财政支出,实现专业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诉讼、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要求负责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第三方机构满足以下条件:1、管理中心设置需求1.1场地配置:负责保管财物的管理中心需设置足够面积的库房和配套用房,能满足集中管理涉案财物的需求。且设置有常规财物保管、冷藏恒温保管、涉密物品保管、贵重财物保管、电子防磁保管、车辆保管、大宗物品保管、长期保存保管等库房,并拥有交接区、阅证区、办公区、接待室、档案室、监控中心、数据机房、会议室等功能用房。1.2设施设备:管理中心的保管库房、交接区、阅证区、档案室、数据机房等重要区域应安装防盗门窗等物防设施和视频监控、入侵探测等技防设施,能落实不少于双人的24小时不间断值守,达到可靠的物防、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安防条件。根据涉案财物种类和保管要求,管理中心应配置保险柜、防磁柜、防腐柜、防化柜、冰柜以及具备三防功能的专用智能保管箱和货架等仓储保管设备,温度计、卡尺、天平等计量工具,安装空调、除湿机、新风等设备设施,以及包装袋、封签、发泡棉等耗材,为各类涉案财物提供符合专业要求的保管条件。1.3管理系统:提供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对涉案财物实行智能化管理,实现信息实时录入、全程留痕、异常报警和一键盘库等功能,并与浙江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做好对接工作。涉案财物的移交、调用、出库或处置必须在“信息平台”上全程留痕。2、涉案财物管理需求2.1交接押运:根据办案单位要求,管理中心能提供及时上门收取涉案财物的服务,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上门取件、统一保管、押运送件,交接过程确保安全、规范。同时,办案单位因工作需要,将已入库保管的涉案财物出库调用,管理中心应及时安排将涉案财物移送给相关单位。交接押运过程需提供专用车辆、安排配套的保管人员押运取送涉案财物。2.2管理维护:管理中心对入库的涉案财物应实行一物一袋、一案一档,账目与实物相符,分类分区妥善保管,确保涉案财物安全和完好状态。普通财物按照专业仓储保管标准,贵重财物按照银行金库保管标准,特殊财物按照行业保管标准,车辆参照4S店一般保养标准,防止因保管不善而丢失、损毁、虫蛀、霉烂、变质。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出入库涉案财物进行清点、盘库,确保涉案财物底数清晰、流转去向明确。2.3远程展示:能通过信息化远程展示的方式展示涉案财物,方便办案单位核对、辨认及庭审举证质证。2.4受托处置:能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做好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2.5鉴定评估:涉案物品涉及鉴定、评估的,相关机构经采购人审核后入驻管理中心,由供应商提供场地及办公设施。三、其他需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需达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38号)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范要求。第六章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年合同金额的70%; 2、年度服务期满六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年合同金额的30%;3、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3履约保证金:不适用4授予合同: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第七章附件A.资格文件封面正本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标项:(如有多个标项)(资格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象山县公安局的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章):日期: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A5、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A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正本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标项:(如有多个标项)(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投标书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7、同意招标(采购)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如有异议在投标前会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的异议,我方服从招标(采购)人的协调。8、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为NBITC-202511395G,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后附:1、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B4、供应商一般情况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从业人员数量9营业收入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B5、商务条款响应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供应商(盖章):日期:B6、采购需求响应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第五章采购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B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一)项目组主要成员情况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本项目职责备注1项目负责人2345……供应商(盖章):日期:(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姓名性别执业资格职称学历年龄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项目名称业绩内容备 注 供应商(盖章):日期:B8、项目业绩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时间甲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及方式合同金额123456…供应商(盖章):日期:C.报价文件封面正本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标项:(如有多个标项)(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标项服务名称投标报价1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小写: 元/年大写: 元/年整个服务期(三年)总价小写: 元大写: 元备注:本表所填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盖章版本表所填内容为准。供应商(盖章):日期:C2、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序号服务项目数量综合单价(元/年)合价(元/年)1234567合计(小写)注:本表“合计”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元/年)”一致。供应商(盖章):日期: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致:采购人本人经由(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本表在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提供给各供应商,由各供应商签署。评分索引表(建议放在目录之前)供应商分值自评分资料所在页码注:1、供应商对客观分可以进行自评分,主观分可以不用自评分。2、本表只适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采购人:象山县公安局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4、建议供应商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3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2第五章采购需求26第六章商务条款28第七章附件29第一章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项目概况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511395G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4200000.00最高限价(元):42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数量:3预算金额(元):42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裘欢怡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856370质疑联系人:周艳琼质疑联系方式:0574-658563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24347质疑联系人:姜春辉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联系人:翁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象山县公安局。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7、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7.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7.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7.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成本、交接押运、装备使用、管理费、办公及办公耗材费、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税费、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上门接收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直至保管结束期间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A5、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A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资格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B5、商务条款响应表;B6、采购需求响应表;B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B8、项目业绩表;B9、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C、第三册: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3)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区(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投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方式二:邮寄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5室),联系方式:周世雄0574-87224347。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91587773@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3)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遵守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措施规定。(4)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分两阶段开标。第一阶段开标(资格文件及商务和技术文件):(1)宣布开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供应商代表查验备份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并做开标记录;(7)第一阶段开标记录签字确认;(8)告知供应商第二阶段开标的有关事宜;(9)第一阶段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第二阶段开标(报价文件):(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4)第二阶段开标记录签字确认;休会,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6)第二阶段开标结束。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十六、预算价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人民币):4200000.00元/三年(1400000.00元/年)。投标报价超过对应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十八、特别说明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供应商应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6、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7、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底进行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承接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第二阶段评审2.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4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2.5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底进行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3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3.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A3、中小企业声明函;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A5、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4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是否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5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6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9同一个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不得有所述情形。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10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供应商分值分值技术商务分80分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相符程度进行评议(4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4-2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1.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4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以及项目场地、设备配置方案的适用性、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进行评议(5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3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5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交接押运服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针对性及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评议(5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3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5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维护服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针对性及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评议(5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3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5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远程展示服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针对性及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评议(5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3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5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协助处置服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针对性及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评议(5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3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5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鉴定评估服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针对性及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评议(5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5-3分;内容完整,设计合理,但存在一定问题,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2.9-1分;内容不完整或设计有欠缺,偏离采购人要求的得0.9-0分。5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系统配置方案(包含管理系统功能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是否能对接相关办案系统)进行评议(5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5-3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2.9-1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0.9-0分。5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关键部分的技术措施方案(包括交接押运、管理维护、远程展示、协助处置、鉴定评估服务的重点、难点分析,对重点、难点解决措施方案)进行评议(5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详实、对着重点具有针对性、解决方案逻辑清晰、切实可行的得5-3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较为详实、对着重点具有一定针对性、解决方案较为清晰、可行的得2.9-1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不够透彻、解决方案粗略、模糊的得0.9-0分;5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措施、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评议(5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5-3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2.9-1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0.9-0分。51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专业性进行评议(5分):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经验丰富,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5-3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可行,有一定的专业性且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2.9-1分;人员配置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单专业性较弱的得0.9-0分。51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保密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评议(5分):保密制度严格、周密,对项目实施过程可能会发生的涉密风险有明确详细的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有力得当的得5-3分;保密制度较严格周密,对可能会发生的涉密风险的保障措施能基本保障安全的得2.9-1分;保密意识薄弱,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涉密风险的保障措施对项目实施起不到实质性作用的得0.9-0分;51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议(4分):措施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4-2分;措施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1.9-1分;措施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0.9-0分.414、技术响应性(15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全部要求的得15分,每负偏离一条扣3分;本项最终得分小于零分的作无效标处理。151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财物保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2技术商务分合计80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初步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人民币):4200000.00元/三年(1400000.00元/年)。投标报价超过对应预算价的,投标无效。提供“开标一览表”。2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4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5价格评分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 供应商分值价格分2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报价得分(20分)第四章采购合同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包含象山县政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涉案财物提供上门取件、统一保管、押运送件、远程展示等系列服务。上述具体内容详见甲方的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二、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元整其中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年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不适用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包;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3、如有转包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七、免费质量保证期1、免费质量保证期:不适用八、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本合同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2、因政府政策调整、机构变更调整、财政资金审批情况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服务合同或调整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补偿、赔偿责任。3、服务地点:九、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年合同金额的70%;2、年度服务期满六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年合同金额的30%;3、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作为宁波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与督促指导乙方规范运作管理中心,及时协调解决问题。1.2甲方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开展督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乙方整改纠正。1.3甲方办案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宁波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具体操作,因办案人员操作错误导致涉案财物发生损毁、灭失的,由办案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1.4甲方有权依据实务需要,审核并要求乙方增加管理中心设施设备配置,完善涉案财物接收、保管、押运和处置的操作规程。1.5甲方根据投诉、督察情况,对乙方履约情况做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续签考量依据之一。1.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对于乙方履约不到位的,甲方可以扣除管理费用。对于因乙方不当保管造成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按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直至视情况单方解除合同。1.7甲方有权依据实务需要,要求乙方增加设备配备和保管场地,增加部分产生费用甲方不承担。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须承担完成上门接收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直至保管结束期间的一切风险和费用。2.2乙方负责管理中心库房及外围的安全值守,防止发生盗抢案件、火灾事故等危害涉案财物保管的情况,做到24小时不间断安全值守,并保证有2名以上现场力量随时快速处置突发情况。2.3乙方负责涉案财物的接收、清点、押运、分类封装、出入库、盘库等工作以及配套的信息、档案工作,负责管理中心库房门的开启和关闭。2.4乙方应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岗位分工,落实双人双岗,形成有效制约监督机制,切实防范内部管理风险。2.5乙方负责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维,做好系统维护升级、数据备份、保管员系统操作培训等工作,确保系统稳定有效,数据安全完整。2.6乙方在接收、保管、押运、处置涉案财物期间,应当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因操作不当导致涉案财物发生损毁、灭失的,应当负相应法律后果,并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2.7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涉案财物的相关资料,并对服务内容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散步、公布、向第三方披露,否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2.8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余款,同时,乙方还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乙方的违约金在余款中予以扣除,如余款金额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应另行支付。5、乙方的违约金和赔偿金额的合计上限不超过乙方已收合同款项。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象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一份。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诉讼、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5〕7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38号)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公通字〔2018〕168号),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二、项目需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要求实行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明晰来源去向、及时依法处理、全面接受监督。为充分发挥集约管理的优势,减少财政支出,实现专业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诉讼、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要求负责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第三方机构满足以下条件:1、管理中心设置需求1.1场地配置:负责保管财物的管理中心需设置足够面积的库房和配套用房,能满足集中管理涉案财物的需求。且设置有常规财物保管、冷藏恒温保管、涉密物品保管、贵重财物保管、电子防磁保管、车辆保管、大宗物品保管、长期保存保管等库房,并拥有交接区、阅证区、办公区、接待室、档案室、监控中心、数据机房、会议室等功能用房。1.2设施设备:管理中心的保管库房、交接区、阅证区、档案室、数据机房等重要区域应安装防盗门窗等物防设施和视频监控、入侵探测等技防设施,能落实不少于双人的24小时不间断值守,达到可靠的物防、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安防条件。根据涉案财物种类和保管要求,管理中心应配置保险柜、防磁柜、防腐柜、防化柜、冰柜以及具备三防功能的专用智能保管箱和货架等仓储保管设备,温度计、卡尺、天平等计量工具,安装空调、除湿机、新风等设备设施,以及包装袋、封签、发泡棉等耗材,为各类涉案财物提供符合专业要求的保管条件。1.3管理系统:提供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对涉案财物实行智能化管理,实现信息实时录入、全程留痕、异常报警和一键盘库等功能,并与浙江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做好对接工作。涉案财物的移交、调用、出库或处置必须在“信息平台”上全程留痕。2、涉案财物管理需求2.1交接押运:根据办案单位要求,管理中心能提供及时上门收取涉案财物的服务,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上门取件、统一保管、押运送件,交接过程确保安全、规范。同时,办案单位因工作需要,将已入库保管的涉案财物出库调用,管理中心应及时安排将涉案财物移送给相关单位。交接押运过程需提供专用车辆、安排配套的保管人员押运取送涉案财物。2.2管理维护:管理中心对入库的涉案财物应实行一物一袋、一案一档,账目与实物相符,分类分区妥善保管,确保涉案财物安全和完好状态。普通财物按照专业仓储保管标准,贵重财物按照银行金库保管标准,特殊财物按照行业保管标准,车辆参照4S店一般保养标准,防止因保管不善而丢失、损毁、虫蛀、霉烂、变质。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出入库涉案财物进行清点、盘库,确保涉案财物底数清晰、流转去向明确。2.3远程展示:能通过信息化远程展示的方式展示涉案财物,方便办案单位核对、辨认及庭审举证质证。2.4受托处置:能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做好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2.5鉴定评估:涉案物品涉及鉴定、评估的,相关机构经采购人审核后入驻管理中心,由供应商提供场地及办公设施。三、其他需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需达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38号)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范要求。第六章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年合同金额的70%; 2、年度服务期满六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年合同金额的30%;3、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3履约保证金:不适用4授予合同: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第七章附件A.资格文件封面正本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511395G标项:(如有多个标项)(资格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象山县公安局的象山县公安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章):日期:A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