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 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招标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南航营销委莫斯科营业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标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下述项目 进行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营销委莫斯科营业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4018096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单位:单)
单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法律服务
1
10万
10万

合计
10万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本项目价格评审以含税价 为准。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南航营销委莫斯科营业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俄罗斯莫斯科
合同期内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 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
2.2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总所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5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7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
2.9具备法律服务相关 资质,并具有与本竞价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特别说明: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竞价
文件的获取

3.1公告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5日
3.2参与竞价无需报名,请在2025年11 月7日16:00前直接发邮件到csnlegal@csair.com索取竞价文件(在邮件标题写明XX律师事务所索取XX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4

响应文件
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16时0 分,接收邮箱地址为csnlegal@csair.com ,以我司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律师事务所参加采购采购编号为XXXX的XXXX项目竞价)。
响应文件要求:
A.响应文件内容应简单、明确。
B.响应文件必须为中文或有中文翻译,否则为无效报价。
C.响应文件请提交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合同仅需提供填好律所信息的word版本。
4.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项目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轮次为【2】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第一轮报价;评审符合性审查汇总完成后即启动下一轮报价,每轮报价时限为【15】分钟。

6、竞价
程序终止说明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竞价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7
、联系方式

7.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谭女士 020-86125486 ,EMAIL:csnlegal@csair.com

8

澄清、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8.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8.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csnlegal@csair.com
采购人:法律标准部
联系电话:13352877797
8.3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服务 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