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招标公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挂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牌子)2025)



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紫宸竞磋(工程)2025-029号
项目名称: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38000
最高限价(元):645515.5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

数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预算金额(元):738000

单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需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磋商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
联系方式:0971-2737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
联系方式:0971-801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
电 话:0971-8014666

附件信息:

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10.31终.pdf1.2M

供应商注册入驻操作指南.pdf2.9M

天谷CA.pdf2.2M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供应商.pdf16.6M

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pdf1.2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01日 18: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01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磋商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线上开标)

预算金额
¥73.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燕

项目联系电话
0971-8014666

采购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71-2737183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71-8014666

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紫宸竞磋(工程)2025-029号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采购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3.磋商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5.磋商文件的质疑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磋商报价及币种9.磋商保证金(如有)10.磋商有效期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2.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五、磋商过程16.磋商过程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8.磋商程序19.评审办法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通知八、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九、磋商活动终止23.终止情形十、处罚24.处罚情形十一、其他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附件2:响应文件目录附件3:磋商函附件4:磋商首次报价表附件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附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8:项目经理承诺书附件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10: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1: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附件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13:施工组织设计附件14: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15: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9:磋商最终报价表第六部分采购要求及内容1.采购说明2.报价说明3.商务要求4.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紫宸竞磋(工程)2025-029号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3.8万元控制价64.551556万元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各包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青海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资格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6、其他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需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资格。注: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施工企业)》完整内容。(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情况、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971-2737183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0971-8014666电子邮箱:qhzcgs@163.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黄河路支行收款人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806002109000006012(服务费专户)行号102851000219监督单位及联系人电话监督单位: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971-6152342其他事项1.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紫宸竞磋(工程)2025-029号2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3采购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预算金额73.8万元8控制价64.551556万元9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10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1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青海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11供应商资格条件6、其他:本项目供应商需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资格。注: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施工企业)》完整内容。(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情况、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12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0元收款单位: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银行账号:82010000000599882(保证金专户)行号:402851020412缴费时间: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账为准。13缴费方式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及保证金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14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5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磋商响应文件。1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1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1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磋商响应文件。19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线上答疑。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19答疑澄清方式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澄清的,视同放弃答疑。20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采购人。收费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金额为6400.00元(大写:陆仟肆佰元整)。21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三份原件备案。23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样式)(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5)采购要求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日或者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人员工资、交通、通讯、设备、利润、税收、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如有)9.1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2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以转款方式从基本账户直接缴入“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帐户。10.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2)目录(3)磋商函(4)磋商首次报价表(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项目经理承诺书(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0)资格证明材料(11)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3)施工组织设计(14)项目管理机构(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中小企业声明函(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9)磋商最终报价表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2.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填写,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磋商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通过投标客户端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14.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4.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与磋商地点相同。14.2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4.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磋商过程16.磋商过程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16.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6.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8.磋商程序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和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三人以上单数组成,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核;符合性审查由评审会员会专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18.2.1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资格《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施工企业)》(进青备案登记)(指外地进青企业)企业资质等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计划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保持电话畅通必要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联系无果或未按时澄清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8.2.3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4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能力与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后报价)、技术评审评分标准、项目班子的组成及企业业绩组成(满分100分)。19.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资格《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施工企业)》(进青备案登记)(指外地进青企业)企业资质等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计划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序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55分项目管理机构:5分企业业绩:10分投标报价:30分2评标基准价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5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9分)供应商需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①具体施工部署方案②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要求的技术措施③明确的施工管理目标,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此处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供应商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内容应包括①质量管理体系②管理计划③管理人员④管理制度⑤管理措施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此处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供应商需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应包括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教育制度③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此处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9分)供应商需提供环境保护和节能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内容应包括①具体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②具体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③相应的环境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明确,有合理分工,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9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此处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供应商需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方案,内容应包括①具体施工进度计划②保证施工计划顺利进行的措施,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此处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资源配备计划(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提供资源配备计划,内容应包括①施工设备②机具配置,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此处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1.2商务评分标准(15分)项目班子的组成(5分)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项目管理人员中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须具有相关证件。配置管理人员齐全得3分,每缺少一个岗位管理人员扣1分,直至扣完3分为止。企业业绩(10分)提供投标截止日近5年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1.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5%的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0.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成交通知21.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备案。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2.4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2.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磋商活动终止23.终止情形23.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处罚24.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4.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4.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4.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十一、其他收取对象:采购人。收费金额: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金额为6400.00元(大写:陆仟肆佰元整)。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合同内具体内容按青海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制作)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紫宸竞磋(工程)2025-029号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采购合同编号:QHZC-2025-029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盖章)成交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GF—2024—04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合同书…………………………......................…一、工程概况...........................................….1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词语含义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十一、补充协议十二、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交通运输1.11知识产权1.12保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6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2项目经理3.3承包人人员3.4承包人现场查勘3.5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7履约担保3.8联合体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2监理人员4.3监理人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2质量保证措施5.3隐蔽工程检查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5质量争议检测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2职业健康6.3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2施工进度计划7.3开工7.4测量放线7.5工期延误7.6不利物质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8暂停施工7.9提前竣工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6样品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2取样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4现场工艺试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10.2变更权10.3变更程序10.4变更估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10.7暂估价10.8暂列金额10.9计日工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2预付款12.3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5支付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2竣工验收13.3工程试车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13.5施工期运行13.6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14.2竣工结算审核14.3甩项竣工协议14.4最终结清15.缺陷责任与保修15.1工程保修的原则15.2缺陷责任期15.3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2承包人违约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8.保险18.1工程保险18.2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18.4持续保险18.5保险凭证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8.7通知义务19.索赔19.1承包人的索赔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9.3发包人的索赔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9.5提出索赔的期限20.争议解决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3.承包人4.监理人5.工程质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8.材料与设备9.试验与检验10.变更11.价格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4.竣工结算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6.违约17.不可抗力18.保险20.争议解决第一部分合同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中标价3.合同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1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1.6.2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1.6.4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7.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7.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8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1.9化石、文物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2场外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1.10.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1.10.6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1.11知识产权1.1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2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2.3发包人人员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4.3提供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2.4.4逾期提供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6)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3.2.3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4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5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3.3承包人人员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2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3.3.3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注册⼊驻操作指南【通⽤版】-供应商--关键词:注册、初审、纸质材料、变更、公示、⼊库、⼊驻区划、正式供应商温馨提示:本⽂档为平台通⽤版本,⽤户在未登录情况下可以查看。如果想查看本区划对应的⽂档,请登录后再查看相应的同名操作指南;如您所在的地区还没有开始⼊驻,登录后本⽂档将不再显示。欢迎您⼊驻政采云平台!通过本⽂档您可以快速掌握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的流程。本⽂当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以实际⻚⾯为准。学习⽬标:学习完本⽂档后,您将能完成以下操作,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注册账号:⾸次⼊驻政采云平台,注册⼀个供应商账号。完善⼊驻信息:填写基本信息、基本资质、⼈员信息等。提交纸质资料:如区划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资料,按照⻚⾯提示进⾏提交。在⼊驻前,您需要了解⼀下基本概念供应商⼊驻的介绍⼊驻是您使⽤政采云平台的第⼀步,您需要完善好⼊驻信息并提交给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后,才能成为正式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进⾏政府采购业务的操作。供应商⼊驻流程供应商在平台注册账号后,需完善⼊驻资料提交相关监管审核机构(集采机构或采购监管)初审终审,由采购监管公示⼊库后,成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驻流程按照区划要求设置,以下流程为平台通⽤版本。【提示】供应商⼀般只需在平台⼊驻⼀次即为全平台的正式供应商,不需要再重复注册。除⾮区划内采购监管有⼆次注册备案要求的除外。⼊驻审核机构:⼀般由集采机构或采购监管进⾏初审或终审。提交纸质材料:如区划要求供应商递交纸质资料作为申办材料,则供应商初审通过后必须寄送纸质资料到集采机构进⾏终审。⼴⻄、新疆区划⽆纸质资料终审环节,供应商需在⼊驻资料中上传盖章的《注册声明》即可。⼴⻄和新疆区划出资信息和财务信息为⾮必填项。公示⼊库:⼀般终审完后系统⾃动进⾏供应商注册公示和⼊库,公示时间为5个⾃然⽇。如区划设置不⽤进⾏公示⼊库操作的,⼊驻终审结束后,供应商直接成为正式供应商。开始⼊驻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注册⼊驻-使⽤前提:如果您⾸次在政采云平台注册供应商账号,请准备⼀个可使⽤的⼿机号码来注册绑定账号,接收验证码。1.注册账号注册⼊⼝1:政采云平台电⼦卖场注册⼊⼝2:各区划政府采购⽹-商家⼊驻⼊⼝选择⼊驻⼊⼝:选择【商家⼊驻】进⾏注册。1)点击【⽴即⼊驻】。2)填写账号信息:填写⻚⾯所有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注册】。【填写注意事项】机构名称:填写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公司名称。统⼀社会信⽤代码: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统⼀社会信⽤代码。创建新账号:填写新账号名,账号需由6-20位字⺟和数字组成。⼿机号码:建议填写负责⼈的⼿机号码且未在平台使⽤过,获取或填写验证码。密码:填写密码,密码需由8-16位字⺟和数字组成。【提示】若该⼿机号码已注册过账号,可点击【已注册去登录】,登录后去完善⼊驻资料。3)登录平台:注册成功后输⼊账号密码登录。2.选择区划供应商登录平台后,必须选择⼊驻到哪个区划或系统,提交⼊驻资料后由供应商选择的审核机构进⾏⼊驻审核。1)选择区划:选择对应的⼊驻区划或系统,完成后点击【下⼀步】。【提示】当前⼊驻平台:默认为政府采购供应商⼊驻,如需⼊驻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切换⾄相应的⼊驻平台。系统:⼀般可选择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边防管理局等提供采购服务的独⽴系统。区划:如需到各省/市/区/县进⾏政府采购,⼀般选择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若选择不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对应区划,请选择想要参与采购活动的区划。3.完善信息供应商选择⼊驻区划后,系统直接根据统⼀社会信⽤代码默认预填⼊企查查对接过来的政府公共数据,供应商可以核实,如果信息⽆误后补⻬其他信息直接提交审核,即该⻚⾯需完善相应的⼊驻资料,包括基本信息、基本资质、⼈员信息等。不同的机构类型(如企业法⼈、个体⼯商户等)需要填写的内容可能不同,具体视区划要求⽽定,以下以企业法⼈为例进⾏说明。【提示】当前⼊驻区划:提交⼊驻审核前,都可切换⾄相应的⼊驻平台,并填写相应的⼊驻资料。如注册账号时机构类型选择有误,可在完善资料时先切换为正确的机构类型。如果填写过程中需关闭⻚⾯,请先点击⻚⾯最下⽅【保存草稿】,以免信息丢失。3.1基本信息填写基本信息,带“*”的为必填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公司全称:填写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公司名称。⼴⻄、新疆等部分区划为填写商家全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填写营业执照中右下⻆盖章处的登记机关,如公章处显示为“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则“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填写“xx市xx区”。对外联系电话:填写可对外公开的电话,可能⽤于公示环节等。所属经济⾏业:选择⾄三级或四级类⽬,点击⼩三⻆标志在其下拉框中选择。企业规模:对照“参考标准”,选择相应的企业规模。⼴⻄、新疆区划为填写商家规模,如供应商的商家规模选择了⼩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需同步填写⼩微企业声明函有效期和上传⼩微企业证明⽂件。是否是品牌商:如果是品牌商且存在多个品牌的情况,需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对应的商标注册证或品牌授权书。3.2基本资质填写基本资质,带“*”的为必填内容。【填写注意事项】统⼀社会信⽤代码:⻚⾯⾃动显示注册时填写的统⼀社会信⽤代码。社会保险登记扫描件:-建议上传社保登记证扫描件或者上传缴纳社会保障资⾦凭证(前⼀个⽉的银⾏社保转账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社保是由其他公司代缴,请上传代缴公司提供的相关盖章情况说明和证明⽂件;-如果供应商是新成⽴公司,请缴纳社保后注册,有特殊情况请上传盖章情况说明。币种:选择单位注册⾦额币种。3.3特定资质(选填)如基础信息管理中显示“特定资质”项,供应商可根据需求填写资质信息,可选择在⼊驻时完善信息,也可⼊驻平台后再去完善信息。菜单路径:我的⼯作台—⼊驻与材料—基本信息管理1)在基本信息管理⻚,点击【编辑】。2)选择“特定资质”,点击【新增】。3)填写特定资质信息:按照相关资质证件填写⻚⾯信息,带“*”的为必填项,完成后点击【确认】。【填写注意事项】资质名称:选择到最⼩级资质类型。3.4信⽤信息(选填)如基础信息管理中显示“信息信息”项,供应商可根据需求填写信⽤信息,可选择在⼊驻时完善信息,也可⼊驻平台后再去完善信息。1)选择“信⽤信息”,点击【新增】。2)填写信⽤信息:带“*”的为必填项,完成后点击【确认】。3.5出资信息(选填)如基础信息管理中显示“出资信息”项,供应商可根据需求填写出资信息,可选择在⼊驻时填写信息,也可⼊驻平台后再去填写信息。1)上传出资信息相关附件、填写出资总额。【填写注意事项】出资⽂件:如果是⾮个体⼯商户,必须上传公司章程或验资报告或合伙协议;如果是个体⼯商户,请上传个体⼯商户⽆此资料的盖章情况说明扫描件,其他要求请以当地集采机构说明为准。出资总额:填写出资总额,与营业执照的注册资⾦⼀致,单位为万元。2)添加出资⼈:点击【新增】。3)填写出资⼈信息:带“*”的为必填项,完成后点击【确认】。【填写注意事项】:出资⼈类型:选择与出资⽂件中⼀致的类型,点击⼩三⻆在下拉框中选择。出资⼈名称:填写相应的出资⼈名称,如为⾃然⼈,就填写“其他出资⼈”。3.6财务信息(选填)如基础信息管理中显示“财务信息”项,供应商可根据需求填写财务信息,可选择在⼊驻时填写信息,也可⼊驻平台后再去填写信息。1)点击【新增】。2)填写财务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带“*”的为必填项,完成后点击【确认】。基本信息【填写注意事项】报表年度:填写财务报表时间,需与上传的财务报表附件中的时间⼀致。财报附件:上传最近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如果是当年新成⽴的公司,提供当年年度的累计⽉份报表,⽂件⼤⼩为20M,格式不限。资产负债表【填写注意事项】对外投资:填写对外投资额,如没有对外投资额,则填写0.00,所有⾦额单位为万元。损益表【填写注意事项】查看详情:查看损益表填写示例,填写的⾦额单位为万元。3.7⼈员信息供应商需完善企业相关⼈员信息,其中必须填写法⼈代表信息。【提示】⼴⻄和新疆区划供应商必须填写法定代表⼈和业务联系⼈信息,以及必须上传⼈员的身份证正反⾯盖章扫描件。1)点击【新增】。2)填写⼈员信息:带“*”的为必填项,完成后点击【确认】。【填写注意事项】类型:选择⼈员类型,点击⼩三⻆在其下拉框中选择。【说明】⼴⻄和新疆区划⽆纸质资料终审环节,供应商还需上传《注册声明》,注册声明内的填写的本单位委托代理⼈信息和法定代表⼈签字,都需要和⼈员信息内填写的信息保持⼀致。3.8提交审核供应商完善⼊驻资料后提交审核,由审核机构进⾏初审。【提示】如暂不提交申请,可点击【保存草稿】。1)点击【提交⼊驻申请】。4.查看⼊驻审核情况供应商提交⼊驻申请后,可查看整个审核流程及审核进度。菜单路径:⽤户中⼼—⼊驻与材料—基本信息管理【提示】本⽂档查看⼊驻审核情况,以“返回登记”⼊⼝为例进⾏操作说明。4.1待初审/终审状态【提示】终审通过之前,供应商都可撤回⼊驻申请。具体的审核流程,以实际⻚⾯为准。4.2审核未通过【提示】如初审或终审未通过,供应商查看失败原因并修改⼊驻信息后再次提交,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驻区划。1)查看失败原因:点击【查看失败原因】。2)修改申请:点击【修改申请】,在⼊驻信息填写⻚⾯,修改相应信息后再提交申请。5.寄送纸质资料(如区划要求提供)如区划要求供应商递交资质资料作为申办材料,供应商需在初审通过后5个⼯作⽇内递交纸质资料,由集采机构进⾏终审。【提示】以下内容仅作为参考,具体以⼊驻区划采购监管的要求为准。需提供的纸质资料及要求:注册申请表:盖骑缝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章。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保的银⾏缴款证明复印件:盖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如营业执照类型为五证合⼀,不需要提供)最近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盖章。公司章程(或验资报告或出资情况说明)的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的复印件:盖章。菜单路径:⽤户中⼼—⼊驻与材料—基本信息管理1)打印供应商注册申请表及查看需要递交的纸质材料。6.成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终审通过并经过公示⼊库后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公示时间⼀般为5个⾃然⽇,特殊情况视每个区划相关政策⽽定。菜单路径:⽤户中⼼—⼊驻与材料—基本信息管理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您可以修改⼊驻信息7.修改⼊驻信息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可修改⼊驻信息。【提示】基本信息或基本资质中的必填项(带“*”号)内容修改后需提交变更审核,具体审核时间根据审核机构的审核进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上传的附件证件等重要信息修改需要寄送纸质资料,具体视区划要求⽽定。如申请修改⼊驻区划,供应商需按新⼊驻区划要求提供需要的⼊驻材料。菜单路径:⽤户中⼼—⼊驻与材料—基本信息管理7.1修改⼊驻信息1)点击【变更】。2)修改信息:修改需要变更的信息后,点击【保存】。3)提交修改信息:点击【提交变更审核】,由审核机构审核。4)撤回变更:如供应商需要撤回变更,在详情⻚点击【撤回】取消变更。【提示】提交审核后,可在【⼊驻与材料】-【基本信息管理】流转⽇志中查看进度。7.2修改⼊驻区划1)点击【区划变更申请】。2)提交审核:选择想要⼊驻的区划,点击【提交】,由新区划的审核机构审核。3)撤销申请:如需要撤回申请,在详情⻚可点击【撤回】取消申请。【提示】提交审核后,可在【⼊驻与材料】-【基本信息管理】流转⽇志中查看进度。恭喜您已经学完供应商⼊驻的流程,掌握这篇⽂档的内容,您就可以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驻进⾏⼊驻了。下⼀步,您可以考虑参与其他的业务哦~⼊驻配置操作指南⽹上超市交易操作指南协议供货—直接订购交易管理操作指南e签宝–天谷云CA供应商应用手册,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月目录1、售价2、申请流程2.1登录政采云网站2.2申领浙江天谷云CA2.3CA认证环节2.4云CA购买环节2.5开通法人印章2.6添加投标员工,印章授权2.7e签宝云CA证书授权给投标员工;2.8投标员工下载APP,开通招采云证书;2.9回到政采云平台,绑定天谷云CA2.10下载CA驱动加密解密注意事项:3、专属咨询通道3.1项目负责人3.2项目专属咨询通道3.3咨询热线1、售价签宝招采云证书服务(政采云版):单份服务售价¥200/年e按照使用人数收费,每人消耗一份授权,每份授权有效期一年。如贵公司想在同一时段由2个市场人员分别投标2个不同项目,则需购买2份授权服务。2、申请流程2.1登录政采云网站请点击登录:https://www.zcygov.cn/2.2申领浙江天谷云CA登录成功后:【CA管理】-->【CA证书申领】-->【CA证书申领】-->【浙江天谷CA】-->【申领】详见下图:2.3CA认证环节您为您企业办理云CA证书的经办人,也会成为企业云CA账户的管理员,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这个是CA认证服务的提示,勾选已阅读,点击【开始认证】这一步是经办人个人身份核实,推荐使用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核实身份(速度最快)个人身份核实通过后,会进入到下图的页面,请认证填写CA认证的企业信息,不允许有错误,此信息会在工商信息库自动比对核验。上一步信息核验通过后,会进入CA认证环节,可选择一种对公打款进行确认;选择平台方向贵司打款,我司会随机打款金额到贵司账户,需咨询财务随机金额数字后回填系统。如下图所示,填写贵司收款信息(贵公司对公账号)恭喜您!账号已注册并实名认证成功赶快体验e签宝服务吧立即体验如下图所示,询问贵司财务收到款项的具体金额填写进去,点击确认,即可完成CA认证!2.4云CA购买环节接上一步,认证成功后,点击立即体验会进入到下图的页面,可以购买招采云证书服务了,点击【,】(图片仅供参考,价格以实际网站为准)输入需要购买的企业名称和社会信用代码-->确定来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属印章购买首页下载APP招投标系统。手机酒创建企业×请填写您需要为哪家企业购买专属印章,并确保企业名称真实有效e签盾可以帮受权,每份es采贸易有限公司910CAAAAA取消族立即购买由e签宝提供技术支持会进入到购买订单页面,如下图所示,填写购买订单信息(图片仅供参考,价格以实际网站为准)填写完成后,点击【,】,会进入到支付页面;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属印章购买首页下载APP政采云招采云证书,告别介质、即开即用,开启手机扫码投标新时代。支持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手机盾e签宝招采云证书服务(政采云版)e签盾可以帮助您通过手机完成电子签署,既安全又可靠。e签盾按照使用人数收费,每人消耗一份授权,每份授权有效期一年,每份授权价格如下:¥/年完成订单支付即可完成购买;2.5开通法人印章支付完成后,可通过【首页】,【进入企业控制台】进入到管理授权页面;如果不小心关闭也页面,可以直接进入网站:https://www.esign.cn/使用注册的手机号登录即可;进入后点击【印章管理】-->【新增法定代表人印章】会进入到下图的法人授权页面:如下图所示,会发送一份电子文件到法人的手机或邮箱,让法人进行电子签名确认;需联系法人完成电子签署确认;(打开手机或邮箱通过人脸识别确认即可)如不方便电子签名,可选择【纸质授权书】,上传纸质材料扫描件如下图所示: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会收到一条签署短信(如填写手机)或一封签署邮件(如填写邮箱)点击短信或邮件的链接可打开签署页面:法定代表人点击短信链接后,会出现下图的页面,按指引完成电子签署即可;图1:使用短信or邮箱验证码登录e签宝;图2:阅读电子文件,法人阅读无问题后可进行签署;图3:会引导人脸识别或者验证码确认签署,确认完成即授权成功;法定代表人授权完成了。重新点击【,】,即可创建法人印章,参照下图的方法,选择印膜。下图为制作成功的效果:2.6添加投标员工,印章授权进入【组织机构】(版本不同名称不同,您看到的名称可能为企业成员),点击【添加人员】:输入姓名和手机号即可添加投标员工,点击下方【】e签宝·连云XI有限公司连云有限公两个印章都需要授权印章管理新增企业印章新增法定代表人印章创建作废意司企业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作废印章新增授权国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印章作废印章新增授权X沙组织机构授权对象指定企业成员全部企业成员回角色权限印章名称马阳阳印章印章名称马阳阳状态授权数量操作品印章管理授权角色印章使用员印章审批员张浩法人章正常2新权查看授权更多国审批模板管理授权范围指定模板全部合同因高级数字证书目企业账户有效期2020-08-28至2021-08-28企业设查贴智能台账3品版本管理品应用管理取消确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都需要进行授权,参照下图的方法:管理员按下图的发方式把右边的印章图片拖拽到左边的授权文件中,一键落章。然后【,】2.7e签宝云CA证书授权给投标员工;按下图的操作,即可将云CA证书授权给投标员工,该员工即可在手机上开通“e签盾”。2.8投标员工下载APP,开通招采云证书;1)下载APP:直接各大应用商店搜索e签宝,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e签宝简体中文、提交签著文件(1份)新手指引100%2/2跳转我的印章任务信息心4、用早无甲:3、适用条件:健批量落章e连云港公司通过e签宝电子签童系统生成的全部合同4、授权期限:本人或本公司同意本授权书所约定之授权自2020年08月28日起到2021年08月28日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如本人或本公司希望取消授权,应自行通过e签宝电印章授权书pdf子签章系统解除授权。个人印章瞿天骄拖换添加手绘印章本人或本公司同意,经合法授权后电子印章签署的文件或合同之法律后果均由丰本公司盖章:限公司个人印章授权人瞿天骄反馈O2020年08月28日在线客服N6117:10工作台H测试零三有限套餐剩余:10份00待我操作待他人操作最近文件暂无文件趣味模板环保协议邀您快速体验+消息中心发起签署合同管理审批管理2)如下图所示:图1:用自己的手机登录APP;图2:点击进入个人中心;图3:点击手机盾,按引导即可完成开通;3)点击【立即开通】》选择身份认证方式并完成实人认证2.9回到政采云平台,绑定天谷云CA按下图的步骤进行操作:绑定效果2.10下载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然后会进入到下图的下载页面。安装的话全部下一步即可,完成后,请确保电脑右下角有e签宝客户端这个图标:-----------------------------------------------------------------------------完成上述步骤,您就可以使用手机扫码进行投标了(包含扫码登陆,扫码签章、扫码加密和解密标书文件等功能)加密解密注意事项:e签宝云CA的每一步操作都依赖驱动,用户在进行投标的时候,尤其是解密的时候,用于解密的电脑请不要忘记安装e签宝客户端。请确保电脑右下角有e签宝客户端这个图标:3、专属咨询通道3.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请钉钉联系:凌云3.2项目专属咨询通道专属钉钉群:《政采云&天谷CA技术支持服务群》PC端咨询地址:http://tseal.cn/k.html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帮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移动端咨询:微信、支付宝、浏览器等任意APP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唤起在线客服:e签宝在线客服二维码3.3咨询热线天谷公司客服热线:400-0878-198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青海煜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E招标人:(单位盖章)a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J02.0.30编制时间::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赵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一纹汪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6301字或盖章)三北和国一级注册造价编制人:一(造价人签字盖甘意复核人:132S1115原管亲青用察司.T有效期至:2027年02月26日编制时间:02年0月30日复核时间:202年1月30日编制说明工程名称: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第1页、共1页一、工程概况1、本应急治理工程概况该处崩塌威胁设施重要性为一般,防治工程等级为Ⅲ级。主要破坏方式以倾倒式、坠落式为主:危岩体W1、W2为小型危岩:危岩相对坡地高度76m、37m,为W1高位危岩和W2中位危岩,崩塌地质环境复杂,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危岩体W较稳定,危岩体W2不稳定。本次治理针对危岩体W1、W2进行治理。2、提出的治理方案为:“危岩清除+主动防护网+混凝土挡墙+被动防护网”|3、本次应治理工程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危岩清理(38m)+坡面防护(1280m)+混凝土挡墙(30m)+被动防护网(120m)。工作量统计合理。二、编制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三、编制依据及说明1.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及部分清单参数要求进行编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四、其他说明1.本清单工程量为招标统一报价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全部工程量。2.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作、义务和责任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包括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分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分组名称:建筑工程序号项目编码工程项目及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第一部分:永久建筑工程1.1岩质边坡防护工程1.1.1500114001001防护面积(主动网钢丝绳网+钢丝格栅成品)²1280.001.2人工清危工程1.2.1500102001001人工清危石方(V级)m38.001.3石方外运工程1.3.1500102013001石方外运(1km)m90.101.4挡墙工程1.4.1混凝土挡墙1.4.1.1500101002001土方开挖(Ⅲ类土)m41.781.4.1.2500102001002石方开挖(V级)m59.431.4.1.3500101010001运100m)土方外运(人工架子车外²101.211.4.1.4500103001001土方回填(人工夯实)101.211.4.1.5500109001001C25混凝土m300.121.4.1.6500114001002110PVC泄水孔86.001.4.1.75001100010012cm厚沥青杉木板²20.011.4.1.8500103005001反滤层m5.001.5被动防护网1.5.1500114001003型号RX-200环形网包含系统锚杆²120.001.5.2500114001004双排脚手架²150.00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分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分组名称:临时工程序号项目编码工程项目及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设备费安装费设各费合计(元)安装费2第二部分:临时工程2.1500114001005办公、生活用房、仓库2.1.1500114001005临时仓库80.002.1.2500114001005住房280.002.2500114001006其他施工临时工程2.2.1500114001005其他施工临时工程%1.00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分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大通县宝库乡宁巴段20公里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分组名称:监测与管护费序号项目编码工程项目及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设备费安装费设备费安装费3第三部分:监测与管护费3.1500114001007监测费%1.00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