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四害消杀服务招标公告(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2025)
一、采购人: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182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幸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586889
质疑联系人:黄仲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5868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0574-65265612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附件信息:
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终版).doc (489.5 KB)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JNHCG-2025-008项目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月 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JNHCG-2025-008项目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1410000最高限价(元):141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数量:1单位:项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内按照履约、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13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1821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幸幸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586889质疑联系人:黄仲质疑联系方式:0574-6558688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传真:0574-65265612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属于其它未列明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供应商须报出投标总价,包括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项目评审、项目验收、售后服务、咨询费、税收、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和签收人员(1)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2)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止。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胡幸幸 0574-6558688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其它说明联合体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4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下表中工程招标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根据成交金额,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单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取。金额(万) 费率服务类型(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含)1.6%1.6%1.0%100-500(含)1.2%0.9%0.7%500-1000(含)0.9%0.5%0.55%1000-5000(含)0.6%0.2%0.35%5000-10000(含)0.2%0.1%0.2%10000-100000(含)0.05%0.05%0.04%100000以上0.01%0.01%0.01%备注: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市分行宁海天景园支行,户名: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账号:33101995438050504186。15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未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的;2、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含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Optane_0000、类似0100_0000_0000_0000或0000_0100_0000_0000或FFFF_FFFF_FFFF_FFFF等采用硬盘加速技术产生的序列号除外);或互联网接入IP地址。4、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投诉材料可寄送至: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收件人:王老师,电话:0574-6526566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符合性自查表11.2.2投标人响应表11.2.3投标函11.2.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2.6商务条款响应表11.2.7服务条款响应表11.2.8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1.2.9本项目人员配备表11.2.10以往业绩一览表11.2.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12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13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11.3.3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2.1具体开标程序: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人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供应商与中标人的标准由省厅文件制定,一般不做更改)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采购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由采购人自行选择线上签订或线下签订)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1.2.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本项采购明确无预付款约定,经费按每月考核结算。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除四害服务范围及质量要求(一)服务范围1、西店镇核心区(高速出口至团堧牌楼竹林路口,西店南路至竹林路,三角形区域)及8个行政村(滨海村、樟树村、西店村、王家村、石孔村、尤家村、团堧村、崔家村)范围内的公建单位、公共外环境、“五小”单位和重点服务场所等;2、望海工业区、滨海工业区的公共外环境;3、西店镇其余14个行政村(望海村、海洋村、前金村、吉山村、铁江村、紫江村、集义村、吴山村、凫溪村、香石村、溪头村、香联村、洪家村、岭口村)夏季环境消杀;公建单位指:西店镇人民政府、西店镇便民服务中心、西店派出所、西店税务所、西店市场监管所、村办公楼、村老年协会等;公共“外环境”指主要道路、公共绿地、河流、池塘、公园、下水道、窨井、阴沟、户外垃圾桶、公共厕所、企事业单位外围、公共地下停车库、防空洞、居民区楼道公共区域、城中村居民户围墙外、没有围墙包括门外空地的公共区域等及划定区域外300米至500米范围的除“四害”防护带;“五小”单位指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副食店、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旅馆、小浴室等;重点服务单位指:垃圾中转站、洗车业、修车铺、果蔬行、废品回收站等及镇政府临时指定场所。(二)消杀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消杀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服务范围内的鼠、蚊、蝇、蟑螂等四害杀灭服务。达到国卫城市关于病媒生物的控制水平要求(按执行标准为准)。(1)灭鼠标准:①室内鼠密度控制水平鼠迹阳性率少于或等于5%;②重点单位防鼠设施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5%;③外环境鼠密度控制水平路径指数少于或等于5%。(2)灭蚊标准:①小型积水蚊虫密度控制水平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0.8;②大中型水体蚊虫密度控制水平:采样勺指数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勺少于8只蚊虫幼虫和蛹;③外环境蚊虫密度控制水平停落指数小于或等于1.5。(3)灭蝇标准:①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②室内成蝇密度控制水平有蝇房间阳性率小于或等于9%,阳性间蝇密度小于或等于3只/间;③室外蝇类孳生地密度控制水平蝇类孳生地阳性率小于或等于5%;④防蝇设施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0%。(4)灭蟑标准:①蜚蠊密度控制水平蜚蠊成若虫侵害率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间(处)成若虫数小竦小于或等于10只,大蠊小于或等于5只;②蜚蠊卵鞘查获率小于或等于3%,平均每阳性间(处)卵鞘数小于或等于8只;③蟑迹查获率小于或等于7%。(5)重点区域的四害消杀要求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控制标准的水平要求。(三)需要提供的服务承诺(1)供应商需承诺确保本项目服务保质保量。其四害密度达到国卫城市关于病媒生物的控制水平要求(具体以执行标准为准);(2)供应商需承诺中标签约后15天内上报以下资料:1)驻地消杀人员和负责人具体名单、联系电话。2)招标区域内技术方案。包括病媒生物孳生地分布、数量、特征的调查结果。3)制定本区域详细的年度消杀工作方案。(3)及时上报消杀服务记录表、月工作报表及消杀药械消耗记录表。(4)承诺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将使用药物记录备案备查。(5)承诺义务向服务单位提供指导宣传除四害工作。(6)承诺协助服务单位消杀后及时清理四害尸体。(7)承诺开展服务区块“四害”密度监测,并实施科学消杀。(8)承诺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9)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协议条款。(10)承诺接受各级爱卫办的监督、监测、指导。(四)工作要求(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人员需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服装上公司标识明显,上装须有安全反光标志,佩戴工作帽;严格遵守除四害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除四害服务记录卡作为每次服务的凭证。(由中标人根据情况拟定除四害服务记录卡)(2)中标人每月定期向甲方上报每月消杀进度记录、消杀药械消耗记录、下月消杀方案和除四害器械设置地点平面图等资料;及时向采购人上报年度消杀方案及季度、半年度、年度小结;及时向采购人上报高峰期及突发性四害消杀方案和小结。(3)消杀范围内如出现举报“四害”等病媒生物情形或出现相关突发事件的,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限时做好消杀服务,并完成特殊时间,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任务或突击任务。二、投标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的项目要求,请各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提供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对本项目现状进行分析、列明拟投入的消杀人员配备情况、明确拟投入设备配置、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制定科学合理的药物中毒预防及处理方案、提供除“四害”宣传计划、合理化建议、编制体现针对本项目服务能力的说明、提供服务便捷性的相关方案;提供履约能力、业绩、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项目要求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内按照履约、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之日起后7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2、在年度合同服务期限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3、合同期内出现检查部门对本项目消杀范围内的考核、检测未达到合格要求的,按2000元人民币/次标准扣罚。一年度内出现二次未达到合格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合同期内出现上级有关部门考核、检查期间消杀范围内“四害”密度未达到全国爱卫会标准要求的,按4000元人民币/次比准扣罚。一年度内出现二次“四害”密度未达到全国爱卫会标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年度合同价的1%;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保险保单和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交至采购人。4、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4、合同终止(1)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2)中标人若被发现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5、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附件:考核细则宁海县西店镇区域病媒生物防制考核细则为不断加宁海县西店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一步落实日常考核指导机制,根据合同有关要求,特制定宁海县西店镇区域病媒防制考核细则。1、日常考核每个承包年度考核核算一次,年度考核分按照月度考核核算。考核总分设置为100分,95分(含)以上为合格,不扣款,90分(含)—95分:扣3000元,85分(含)—90分扣除5000元,85分(不含)以下扣除10000元。(1)依据技术标内容对日常消杀工作进行积累考核,消杀回执由西店镇进行定点、定人,消杀公司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之前与相关人员进行衔接,并在消杀结束确认后当场签字,并于每月8号前上交上月台账资料,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5分;(2)西店镇每月对区域内消杀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存在问题的按照每次每地扣2分,未按要求整改的按照每次每地扣4分;(3)在日常考核中如发现某次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由采购人对消杀公司提出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一个考核年度内累计2个月得分在8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专项考核(1)市、县每年春季、夏季和秋季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卫生城市、卫生镇和四害达标复评过程中,除四害工作的开展时间、要求按相应要求开展,并进行针对性检查时,被市、县检查存在的问题:合同期内出现检查部门对本项目消杀范围内的考核、检测未达到合格要求的,按2000元人民币/次标准扣罚。一年度内出现二次未达到合格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考核标准的直接扣款项:县级渠道通报(含县委、县领导督办件、县长信箱等)以及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问题,上级通报、督办件等问题督办不力,或因主观原因催办迟迟未响应。经确认,确由中标人原因所导致的,每发生一次扣3000元。宁海县西店镇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月度考核评分表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规模考核类别考核地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是/否)扣分日常考核五小 是否放灭鼠药 是否放灭蟑药 店主是否满意 是否放灭鼠药 是否放灭蟑药 店主是否满意 是否放灭鼠药 是否放灭蟑药 店主是否满意 是否放灭鼠药 是否放灭蟑药 店主是否满意 是否放灭鼠药 是否放灭蟑药 店主是否满意 行政村/工业区 是否放毒鼠屋 毒鼠屋内是否有药 是否喷药(鼠药/蟑药) 下水道是否布放蜡块是否放置诱蝇笼居民是否满意 台账资料是否按时上交总扣分合计考核指导人员: 备注:月度考核平均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及评分说明商务技术分(70分)现状分析(5分)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实地考察内容详尽全面、调研后的现状描述分析合理符合项目情况等内容进行评审。①对项目服务范围有整体把握,全面、先进、合理,针对性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②对项目服务范围有整体把握,全面、先进、合理,针对性较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③对项目服务范围有整体把握,全面、先进、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④对项目服务范围理解片面,内容勉强,针对性较弱,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⑤对项目服务范围熟悉程度不全面、不合理、针对性差的、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服务方案(20分)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各项服务作业计划详尽全面性和作业流程(程序)是否详细、是否可行、是否全面、是否符合规范的情况进行评审。①方案完整、具体细致且规范合理的得5分;②方案较完整、较具体细致且规范合理的得4分;③方案完整、但不够具体或合理性稍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④方案欠缺完整、不够具体或合理性稍有欠缺、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⑤方案不完整、或有明显的不合理之处、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3、根据投标人团队组织管理制度规范合理性(包含工作考勤、监督管理机制、员工奖罚管理等)进行评审。①方案详细、全面、完整、具体细致且规范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较完整、较规范可行的得4分;③方案完整、但不够具体或合理性稍有欠缺、基本规范可行的得3分;④方案欠缺完整、不够具体或合理性稍有欠缺、部分可行的得2分;⑤方案不完整、或有明显的不合理之处、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进行评审。①对项目重难点的剖析精准、全面、详尽的得5分;②对项目重难点的剖析较精准、较全面、较详尽的得5分;③对项目重难点的剖析在细节上略有欠缺,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分;④对项目重难点的剖析在细节上有欠缺的,部分满足要求的得2分;⑤对项目重难点的剖析内容不全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解决措施进行评审。①针对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合理、有效可行的得5分;②针对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较合理、基本有效可行的得4分;③针对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在细节上略有欠缺的得3分;④针对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在细节上有欠缺的,部分有效可行的得2分;⑤针对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内容不全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设备及设施情况(5分)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病媒生物防治设备清单及图片、购销发票等,进行评审。要求提供(1)自有设备提供:①设备清单②设备图片③购销发票或合同复印件;(2)租赁设备提供:①设备清单②设备图片③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编入投标文件中,三项缺少一项均不得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药剂配备情况(3分)7、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配备的病媒生物防治药剂品牌、材料性质的环保性急合理性是否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实施要求进行评审(要求提供:药剂品牌及药剂说明书,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药物中毒处理方案(5分)8、根据投标人在药物中毒预防方面及人畜意外药物中毒时,针对中毒患者救治和事件后续处理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①药物中毒预防及处理方案详细、全面、可行的得5分;②药物中毒预防及处理方案较详细、较全面可行的得4分;③药物中毒预防及处理方案一般,基本可行的得3分;④药物中毒预防及处理方案欠缺,不够全面,部分可行的得2分;⑤药物中毒预防及处理方案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除“四害”宣传计划(5分)9、根据投标人的除“四害”宣传计划内容(含宣传方式、宣传时间等)是否详细、是否全面、是否可行、是否符合相关情况且是否合理的情况进行评审。①方案完整、具体细致且规范合理的得5分;②方案较完整、较细致且规范合理的得4分;③方案完整、但不够具体或合理性稍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④方案欠完整,不够具体,合理性稍有欠缺、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⑤方案不完整、或有明显的不合理之处、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体系认证证书(3分)10、体系认证证书:①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②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③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客观分得分需满足的要求:体系认证范围须涉及有害生物防治类相关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企业实力(6分)12、投标人具有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评定A级证书的得3分;具有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评定B级证书的得2分;具有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评定C级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复印件)注:如有其他方式分等级的,等级划分按上述梯度进行赋分。1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具有中级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初级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社保机构(或官方网站)由投标人为其缴纳2025年7月-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材料不齐的不得分。应急预案(5分)14、根据投标人结合自身经验,若出现“四害”突发状况时,提供应急保障措施,可从发生应急事件时如何在保证人身财产安全的前提下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及应急队伍的调配能力进行评审。①应急保障措施细化全面,经验丰富的得5分;②应急保障措施较全面,经验较丰富的得4分;③应急保障措施的细化程度一般,经验一般的得3分;④应急保障措施粗糙,经验稍欠缺的得2分;⑤应急保障措施能力差,缺乏经验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服务能力(5分)1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进行评审:①方案内容齐全、描述完整详细、内容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后续实施的得5分;②方案内容较齐全、描述较详细、内容较清晰、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③方案内容存在缺漏、方案存在瑕疵、基本符合项目开展要求,影响项目后续实施的得3分;④方案内容存在较差、方案存在瑕疵、部分符合项目开展要求,影响项目后续实施的得2分;⑤方案内容混乱、方案存在缺陷、不能适应项目需求,不利于项目后期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服务便捷性(5分)16、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便捷性优势方面的描述,包括是否响应及时、项目实施期间配合服务的便捷程度等相关内容是否详细、是否全面、是否可行、是否符合相关情况且是否合理的情况进行评审。①方案完整、具体细致且规范合理的得5分;②方案较完整、较细致且规范合理的得4分;③方方案完整、但不够具体或合理性稍有欠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④方案欠完整,不够具体,合理性稍有欠缺、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⑤方案不完整、或有明显的不合理之处、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业绩(2分)17、根据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除四害消杀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未按要求盖章的视为无效业绩。政府采购政策分(1分)18、(1)供应商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企业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2)供应商是国家认定的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客观分得分需满足的要求: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报价分(30分)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 = 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得分 =(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注: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顺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1.4.2.13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内容的。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2.16上传投标文件同一网卡地址、同一IP地址的为无效标。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合同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内容1.1项目名称:1.2服务期限:1.3服务内容:2、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年度服务合同金额为完成一年度西店镇“除四害”服务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费用、宣传资料费用、基层设施设置费用、药物费用、药械费用、服务过程中的耗材费用、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三、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金额:年度合同价的1%;3.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保险保单和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交至采购人。3.4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四、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4.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五、合同付款方法5.1合同签订之日起后7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5.2在年度合同服务期限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5.3合同期内出现检查部门对本项目消杀范围内的考核、检测未达到合格要求的,按2000元人民币/次标准扣罚。一年度内出现二次未达到合格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4合同期内出现上级有关部门考核、检查期间消杀范围内“四害”密度未达到全国爱卫会标准要求的,按4000元人民币/次比准扣罚。一年度内出现二次“四害”密度未达到全国爱卫会标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六、税6.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七、完成质量要求7.1服务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经甲方同意确认。7.2服务期间,乙方须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7.3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所以损失由乙方承担。八、违约责任8.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服务经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应按逾期履约保证金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8.2乙方逾期按要求实施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未实施的服务经费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服务经费按实计算、结算。应扣经费及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金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未能按要求实施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实施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8.3甲方可对乙方下列违约行为作出处理: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3款的,每发现一次扣3000元,并开具整改通知书;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4款每少报一项资料扣300元,并开具整改通知书;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5款未指导做好消杀服务和帮助“五小”单位清理四害尸体的,每发现一次扣3000元,并开具整改通知书;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7款发现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以上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累计违反3次,合计收到3张整改通知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建议有关部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活动;以上整改活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在合同期内配合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工作便利。9.2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作出相应违约处理,及至终止合同。9.3服务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除四害服务记录卡上签字认可,并按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熟悉设备设施使用;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乙方依法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纠纷、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负责)10.1乙方按要求完成服务后,有权及时获得甲方的服务费用。10.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需要,按中标方案及时提供服务,并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在服务期内的灭鼠杀虫质量控制在甲方要求范围内。消杀频率按消杀规范进行(每月至少2次),预防登革热或其他除四害重要时段,增加消杀次数,具体根据市(县)爱卫办及甲方要求予以实施。10.3乙方服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服装上公司标识明显,上装须有安全反光标志,佩戴工作帽;严格遵守除四害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除四害服务记录卡作为每次服务的凭证。10.4乙方每月定期向甲方上报每月消杀进度记录、消杀药械消耗记录等资料;及时向甲方上报年度消杀方案及季度、半年度、年度小结;及时向甲方上报高峰期及突发性四害消杀方案和小结。10.5协助甲方开展对除四害消杀服务指导,做好技术支持,整理、完善除四害资料;帮助“五小”单位消杀后及时清理四害尸体;帮助服务单位健全“四害”防制设施,提出改进意见。10.6开展杀灭前后四害密度监测,完善密度监测资料。10.7科学用药、确保安全。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按国家规定或全国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在易发生人畜误食的场所,应设中文警示标识;在公共环境作业时应规范设置作业隔离区,警示标识明显;服务期间发生人畜药物中毒事故或其它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10.8消杀范围内如出现举报“四害”等病媒生物情形或出现相关突发事件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限时做好消杀服务,并完成特殊时间,甲方安排的临时性任务或突击任务。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12.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补充协议、投标承诺、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及补充执行。13.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JNHCG-2025-008】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JNHCG-2025-008】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性自查表………………………………………………………………(页码)(2)投标人响应表………………………………………………………………(页码)(3)投标函………………………………………………………………………(页码)(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页码)(6)商务条款响应表……………………………………………………………(页码)(7)服务条款响应表……………………………………………………………(页码)(8)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页码)(9)本项目人员配备表…………………………………………………………(页码)(10)以往业绩一览表…………………………………………………………(页码)(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12)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13)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页码)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审查1.投标函;□通过 □不通过第( )页2.投标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通过 □不通过第( )页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通过 □不通过第( )页4.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通过 □不通过第( )页5.投标文件内容不存在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通过 □不通过第( )页6.不存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投标无效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7.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备注:符合性自查表将作为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格式一:投标人响应表投标人响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内容证明文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根据评分标准逐条填写。投标人名称:年月日三、投标函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JNHCG-2025-008】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符合性自查表2.2.2投标人响应表2.2.3投标函2.2.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2.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2.6商务条款响应表2.2.7服务条款响应表2.2.8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2.2.9本项目人员配备表2.2.10以往业绩一览表2.2.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12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13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2.3.3投标报价明细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JNHCG-2025-008】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JNHCG-2025-008】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投标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技术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各类注册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六、商务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说明1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七、服务条款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或偏离说明1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八.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姓 名性 别资质等级职 称学 历年 龄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已完成及正在实施类似项目情况业主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服务期限承接项目质量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九.本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人员配备表部门岗位或工种姓名年龄学历身份证号码工作资历备注人数小计(人)人员数量总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供应商盖章:日期:11.企业业绩表企业业绩表供应商全称(盖章):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联系人/电话注:1.供应商所提供合同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在合同签订前,如采购人经核实后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区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12、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3、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3)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JNHCG-2025-008】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合同履约期限投标报价小写:大写:投标声明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的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23、投标报价明细表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投标报价明细表的价格完成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JNHCG-2025-008】的实施。序号项目内容单位及数量单价(元)金额(元)投标总价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3.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除四害消杀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