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产林改造市级示范点招标公告(那坡县林业局2025)
项目概况
那坡县2025年市本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八角低产林改造市级示范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C3-260191-GXZT
项目名称:那坡县2025年市本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八角低产林改造市级示范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那坡县2025年市本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八角低产林改造市级示范点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4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实施八角低产林改造面积:1400亩,其中林下种植香椿200亩;(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1至2026年3月底完成本项目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工程或林木种植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3 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桂雅路麒麟商务大厦A座1806号广西志通评标室-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长乐星城写字楼5层508-1号广西志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广西志通百色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关于全流程电子标的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磋商采购,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及时完成 CA 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 7 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 CA 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CA 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6)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预留采购预算金额比例为100%。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那坡县林业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滨河二路东 45 号
项目联系人:赵国新
项目联系方式:0776-6822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志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长乐星城写字楼1幢5层506室
项目联系人:黄远路
项目联系方式:0776-2889705
附件信息:
那坡县2025年市本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八角低产林改造市级示范点项目(终稿).pdf521.8K
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那坡县2025年市本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八角低产林改造市级示范点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5-C3-260191-GXZT采购人:那坡县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志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1月3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概况那坡县2025年市本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八角低产林改造市级示范点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SZC2025-C3-260191-GXZT2.项目名称:那坡县2025年市本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八角低产林改造市级示范点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5.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6.采购需求:实施八角低产林改造面积:1400亩,其中林下种植香椿200亩;(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至2026年3月底完成本项目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工程或林木种植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注: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五、开启1.时间: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关于全流程电子标的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磋商采购,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6)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预留采购预算金额比例为100%。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那坡县林业局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滨河二路东45号项目联系人:赵国新项目联系方式:0776-68227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志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长乐星城写字楼5层506号联系方式:黄远路0776-28897053.监督部门名称:那坡县政府采购工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6-6802337广西志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1月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2.1.1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扫描件或由税务部门出具无欠税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竞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17.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响应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由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提供。如提供此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则资格证明文件1、2、3、4、5项无须再提供)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扫描件或者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磋商文件标注“▲”的证明等材料,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响应无效。12.1.2第二部分报价文件1.竞标响应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无签字的视为无效。(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1.3第三部分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2.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近年完成过类似服务项目一览表(如有);4.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有)。特别说明: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无签字的视为无效。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2成交结果公示后,成交供应商需在办理成交手续时同时向广西志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一正两副响应文件纸质版及一份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如下:1、响应文件纸质版及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1份或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以上材料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5.2竞标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拟投入服务项目的设备设施成本、人工成本、人工保险、交通成本、交通保险、参与竞标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税费等项目应产生或会产生的所有费用。☑竞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竞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8.2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要求:①提交方式: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已参与项目中选择本项目,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加密。②CA数字证书使用: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的,远程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到现场的,现场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4.1磋商小组的人数:专家评委2人,采购人代表1人。24.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6.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到评审现场参加磋商,磋商过程均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实施。磋商具体程序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27□成交供应商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推送之日起,视为成交供应商已收到,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29.1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及方式:广西志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776-2889705,通讯地址:广西志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长乐星城写字楼1幢5层506室)业务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具体为:根据采购人与代理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成交人可通过现金缴纳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代理费,现金缴纳地点:广西志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长乐星城写字楼1幢5层506室)电话:0776-2889705);银行转账请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志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百色龙景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7611000000479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文中要求加盖公章应采用供应商CA电子签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供应商”是指所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同时有能力提供符合采购人特定要求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6“竞标”是指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8“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作出无偏离或者正偏离响应,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2.13技术参数或者配置缺项漏项的,或者商务条款未承诺的视同为该项负偏离。2.14“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2.15“评审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主要条款;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13.1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要求和构成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4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1)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4.1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5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磋商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电子响应文件是供应商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完成并使用CA证书签章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8.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CA签章、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8.5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6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CA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19.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19.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0.3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不符合本须知正文第19.2条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22.1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应当由供应商签字领回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规定的评审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7.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27.4除“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2.6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终止后,若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者项目配置标准等,或者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通过财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8.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29.3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在线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磋商文件后,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本次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管理部门。31.4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次采购部门的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32.其他内容32.1招标代理报酬: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具体为:根据采购人与代理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2.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次分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类进行计算;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计合计大写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联系电话:年月日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日期:年月日公章:说明:说明: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期限和相关事项。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服务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服务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那坡县2025年市本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八角低产林改造市级示范点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标项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参数要求预算合计(元)1那坡县2025年市本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八角低产林改造市级示范点项目项1一、服务内容:1.实施八角低产林改造面积:1400亩,其中林下种植香椿200亩;2.施工内容:①除草抚育;②疏伐,保留每亩35-42株;③截冠修剪;④科学施肥(含肥料1次),肥料为八角专用肥,氮、磷、钾含量为≥30%或40%,施肥沟规格:30*30*120;⑤病虫害防治1次:使用阿维·苏云可湿性粉剂进行喷粉。针对煤烟病,使用高效氯氰菊酯防治壳虫等诱病虫害,对已发生病害的林分使用矿物油进行清洗;⑥林下种植香椿200亩,肥料种类为N:P:K三大元素总含量≥30%的复合肥,施肥量为0.23kg/株;种植密度257株/亩,株行距为2.2m×1.2m;苗木选择:选择香椿品种,苗木种类采用1-2年生实生裸根苗造林,苗木规格要求苗高≥80cm,地径≥1.0cm,根系发达,无病虫危害,无主杆折断。苗木要有“两签一证”。3.施工建设技术及安全要求: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作业设计书执行。1400000.00二、服务要求1.改造方式选择:项目选择采用综合抚育改造方式,主要改造措施为林地清理、整地挖沟、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除草抚育等。2.林地清理:要求伐根高度≤15cm,形成薪材的灌木要搬离林地。在造林地边缘开设计防火线,并将防火隔离带的枯枝落叶、杂(灌)草铲出干净。抚育后因林地地面可燃物增多,森林防火等级提高,应严格控制野外用火,预防森林火灾发生。3.整地挖坑:除草抚育;疏伐,保留每亩35-42株;截冠修剪。4.施肥:科学施肥(含肥料):施肥1次,肥料为八角专用肥,氮、磷、钾含量为≥30%或40%,施肥沟规格:30*30*120。5.病虫害防治:方式方法按作业设计说明实施。6.技术标准: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作业设计书执行。三、服务目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项目区周边地区农民抚育管护八角经济林的积极性,培育壮大那坡县八角特色经济林资源,不断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八角产品的巨大需求,实现全县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四、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二、服务时间: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底完成本项目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五、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书面请招标人批准。供应商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内容的,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给采购方。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服务期内接到业主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业主指定现场或安排技术服务人员远程解决。▲六、付款方式:项目进场施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乙方完成项目服务进度80%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凭服务合同和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款项,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乙方完成项目服务进度100%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凭服务合同和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款项,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90%;项目施工完成一个月内,由县林业局进行项目竣工自检合格后,向市林业局申请核检。项目经验收、审计合格,甲方一次性结算工程余款10%。同时乙方要提交等额发票给甲方。▲七、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各项购买服务及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农、林、牧、渔业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3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1.4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1.5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6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8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1)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2)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3)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技术文件无效。2)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质量标准的,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服务需求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3)服务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4)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3)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6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3.磋商的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章供应商作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8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本章第3.8条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3.8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10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5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6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7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评标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满分10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价=最后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①有效报价范围:为竞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供应商竞标总价。②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作为磋商基准价。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某供应商评标报价)×10分10分2技术分(满分80分)评审因素2.2拟投入人员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得5分,满分5分;其他人员具有工程类专业初级(含)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5分,满分5分。注:拟投入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注:如为退休人员的,仅需提供退休证明文件及聘用书复印件)10分2.3服务方案分对本项目的需求的理解,编写总体思路框架,进行服务内容设计及规划,满足采购人项目釆购要求,思路框架符合性、完整性、可行性、详细程度等方面进行独立打分,其中:差(8分)方案粗略,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中(12分)方案编排比较简单、没有重点、难道分析,有一定的服务内容涉及安排及工作技术路线规划,基本满足采购需求;良(20分)总体思路相对完整,方案编制、编排较完善,有重点、难点且作出简单分析,对服务内容有一定的设计安排,工作技术路线规划相对合理,可行性较强,满足采购需求;优(25分)总体思路完整,方案编制、编排完善、科学合理,重点突出、难点把握准确且作出深入分析,对服务内容有明确的设计安排,能25分2.3服务方案分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情况,工作技术路线规划清晰合理,方案全面,可行性极强,满足采购需求。25分2.4服务承诺分根据采购需求,对工作内容、组织计划等作出承诺方案。差(8分):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有合理的承诺,但方案较为简单,缺乏针对性;中(12分):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有服务质量及成果完成时间承诺,并对服务内容作出合理的项目保障措施、承诺,保障措施、承诺一般,未考虑应急管理预案;良(20分):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有服务质量及成果完成时间承诺,并对服务内容作出有一定针对性的项目保障措施、承诺,保障措施、承诺合理可行,同时对项目提供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应急管理预案;优(25分):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质量及成果完成时间承诺,并对服务内容作出具有针对性的项目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等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同时包含有可行性强的应急管理预案。25分2.3应急预案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相应标段的《应急预案》对本项进行打分,未提供不得分差(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采购任务,能提供简单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中(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采购任务,能根据现场实际环境制定较完整的服务应急预案,预案内容较详细、操作步骤逻辑较清晰,具备较高可操作性;良(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采购任务,能根据现场实际环境制定较完整的服务应急预案,预案内容详尽,操作步骤逻辑清晰,反应快速,能极大程度保障人员安全和减少损失,方案具备较高的可操作性和先进性的。优(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采购任务,能根据现场实际环境制定较完整的服务应急预案,预案内容详尽,操作步骤逻辑清晰,反应快速,能极大程度保障人员安全和减少损失,方案具备极高的可操作性和先进性的。20分3商务分(满分10分)评审因素3.1项目业绩分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供应商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2.5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分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各标项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技术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8.为了确保本次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诚信履约,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磋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出具设备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包括设备费用、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评委认定其资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则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磋商小组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认定其属于不正当竞争,其磋商无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电子私章):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电子私章):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电子私章):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响应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行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电子私章):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由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提供。如提供此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则资格证明文件1、2、3、4、5项无须再提供)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郑重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记录。4.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方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电子私章):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者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2.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所竞分标:项目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供应商的承诺偏离说明合同履约期项目地点合同签订时间付款方式……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一、商务条款,二、商务条款其他要求”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电子私章):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所竞分标:序号磋商文件技术条款要求供应商的承诺偏离说明1234……注:3.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需求明细”逐条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4.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电子私章):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低产林改造市级示范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