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招标公告(黎平县卫生健康局2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已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黎发改复〔2025〕43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黎平县 肇兴镇、中潮镇 。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1.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及集中审方中心改扩建面积3000㎡,包括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转诊会诊医疗云服务中心、中心药房、集中审方中心等业务用房改扩建及配套相关软件和2辆县域医共体一体化健康检查车硬件设施及设备等;2.黔东南州黎平肇兴景区二级医院(肇兴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黔东南州黎平经济开发区二级医院(中潮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坝寨分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

2.3 合同估算价:33711600元。

2.4 计划工期:365 天。

2.5 标段划分: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

2.6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 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 (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6)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 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7)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4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
代理机构: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南泉大道 11 号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五金 机电大市场 17 栋 3 楼

联系人:吴家华
联系人:杨胜木(项目负责人)、李菊、黄晓君

电话:18385759956
电话:1357575975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96545531@qq.com

 

行政监督部门: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黎平县城关开泰路4号

联系电话:13985288198

2025年11月03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平性审查表.pdf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黎发改复〔2025〕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肇兴镇、中潮镇。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1.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及集中审方中心改扩建面积3000㎡,包括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转诊会诊医疗云服务中心、中心药房、集中审方中心等业务用房改扩建及配套相关软件和2辆县域医共体一体化健康检查车硬件设施及设备等;2.黔东南州黎平肇兴景区二级医院(肇兴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黔东南州黎平经济开发区二级医院(中潮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坝寨分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2.3合同估算价:33711600元。2.4计划工期:365天。2.5标段划分: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2.6招标范围:设计范围: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6)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7)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7.其他其他补充说明:/8.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招标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五金机电大市场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南泉大道11号17栋3楼联系人:杨胜木(项目负责人)、李菊、黄晓联系人:吴家华君电话:18385759956,电话:13575759750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96545531@qq.com行政监督部门: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黎平县城关开泰路4号联系电话:139852881982025年11月03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黎发改复〔2025〕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肇兴镇、中潮镇。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1.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及集中审方中心改扩建面积3000㎡,包括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转诊会诊医疗云服务中心、中心药房、集中审方中心等业务用房改扩建及配套相关软件和2辆县域医共体一体化健康检查车硬件设施及设备等;2.黔东南州黎平肇兴景区二级医院(肇兴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黔东南州黎平经济开发区二级医院(中潮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坝寨分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2.3合同估算价:33711600元。2.4计划工期:365天。2.5标段划分: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2.6招标范围:设计范围: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6)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7)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7.其他其他补充说明:/8.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招标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五金机电大市场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南泉大道11号17栋3楼联系人:杨胜木(项目负责人)、李菊、黄晓联系人:吴家华君电话:18385759956,电话:13575759750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96545531@qq.com行政监督部门: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黎平县城关开泰路4号联系电话:139852881982025年11月03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黎发改复〔2025〕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肇兴镇、中潮镇。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1.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及集中审方中心改扩建面积3000㎡,包括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转诊会诊医疗云服务中心、中心药房、集中审方中心等业务用房改扩建及配套相关软件和2辆县域医共体一体化健康检查车硬件设施及设备等;2.黔东南州黎平肇兴景区二级医院(肇兴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黔东南州黎平经济开发区二级医院(中潮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坝寨分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2.3合同估算价:33711600元。2.4计划工期:365天。2.5标段划分: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2.6招标范围:设计范围: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6)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7)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7.其他其他补充说明:/8.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招标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五金机电大市场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南泉大道11号17栋3楼联系人:杨胜木(项目负责人)、李菊、黄晓联系人:吴家华君电话:18385759956,电话:13575759750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96545531@qq.com行政监督部门: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黎平县城关开泰路4号联系电话:139852881982025年11月03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黎发改复〔2025〕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肇兴镇、中潮镇。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1.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及集中审方中心改扩建面积3000㎡,包括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转诊会诊医疗云服务中心、中心药房、集中审方中心等业务用房改扩建及配套相关软件和2辆县域医共体一体化健康检查车硬件设施及设备等;2.黔东南州黎平肇兴景区二级医院(肇兴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黔东南州黎平经济开发区二级医院(中潮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坝寨分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2.3合同估算价:33711600元。2.4计划工期:365天。2.5标段划分: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2.6招标范围:设计范围: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6)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7)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7.其他其他补充说明:/8.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招标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五金机电大市场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南泉大道11号17栋3楼联系人:杨胜木(项目负责人)、李菊、黄晓联系人:吴家华君电话:18385759956,电话:13575759750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96545531@qq.com行政监督部门: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黎平县城关开泰路4号联系电话:139852881982025年11月03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黎发改复〔2025〕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肇兴镇、中潮镇。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1.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及集中审方中心改扩建面积3000㎡,包括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转诊会诊医疗云服务中心、中心药房、集中审方中心等业务用房改扩建及配套相关软件和2辆县域医共体一体化健康检查车硬件设施及设备等;2.黔东南州黎平肇兴景区二级医院(肇兴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黔东南州黎平经济开发区二级医院(中潮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坝寨分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2.3合同估算价:33711600元。2.4计划工期:365天。2.5标段划分: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2.6招标范围:设计范围: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6)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7)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7.其他其他补充说明:/8.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招标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五金机电大市场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南泉大道 11 号17 栋 3 楼联系人:吴家华联系人:杨胜木(项目负责人)、李菊、黄晓君电话:18385759956电话:13575759750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96545531@qq.com行政监督部门: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黎平县城关开泰路4号联系电话:139852881982025年11月03日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使用说明一、《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适用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招标。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五、《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六、该招标文件为电子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招标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5-11-03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交易场所8.行政监督部门9.其他10.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I4.1投标文件的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候选人公示7.3中标通知书7.4履约担保7.5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附件四: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五:中标结果公告附件六:中标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评标结果附件A:无效标条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II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3.监理人4.承包人5.设计6.材料和工程设备7.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交通运输9.测量放线10.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1.开始工作和竣工12.暂停工作13.工程质量14.试验和检验15.变更16.价格调整17.合同价格与支付18.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0.保险21.不可抗力22.违约23.索赔24.争议的解决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III五、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六、其他资料七、技术文件(正文)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IV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黎发改复【2025】43号2504-522631-04-01-5282470(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肇兴镇、中潮镇、坝寨乡。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1.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及集中审方中心改扩建面积3000㎡',包括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转诊会诊医疗云服务中心、中心药房、集中审方中心等业务用房改扩建及配套相关软件和2辆县域医共体一体化健康检查车硬件设施及设备等;2.黔东南州黎平肇兴景区二级医院(肇兴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黔东南州黎平经济开发区二级医院(中潮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坝寨分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建设工程改扩建面积约35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2.3合同估算价:3371.16万元。2.4计划工期:365。2.5招标范围:设计范围: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6)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7)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0400:00至2025-12-1909:3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网上获取,通过数字证书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19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是(是/否)不见面开标。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上发布。7.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开标室),电话。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黎平县城关开泰路4号,电话13985288198。9.其他9.1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公告为准。10.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招标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构:询有限公司黎平县德凤街道南泉大道,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五金地址:,地址:11号机电大市场17栋3楼杨胜木(项目负责人)、李联系人:吴家华,联系人:菊、黄晓君电话:18385759956,电话:13575759750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96545531@qq.com2025-11-0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黎平县卫生健康局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南泉大道11号联系人:吴家华电话:1838575995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五金机电大市场17栋3楼联系人:杨胜木(项目负责人)、李菊、黄晓君电话:135757597501.1.4项目名称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1.1.5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肇兴镇、中潮镇、坝寨村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设计范围: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12-30计划竣工日期:2026-12-301.3.3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如有):/设计质量标准:1.3.3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如有):/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须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审计报告包四注一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勘察业绩要求(如有):设计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系已在申请人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目经理(自行承诺),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自行承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身份证、缴纳养老保险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注: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有):/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技术负责人附职称证、身份证、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施工机械设备:/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附岗位证、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岗位证书所署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安全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考核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考核证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2)主要管理人员应附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如上述注册证、职称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或以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为准。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以投标牵头单位提供。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详细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2款)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6)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7)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现场□不踏勘:☑自行踏勘,踏勘地点:黎平县1.10.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1.10.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不得将主体工程的施工和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12-1909:30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无须确认,澄清内容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上发布(如有),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下载,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内容。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无须确认,修改内容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上发布(如有),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下载,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人所修改的相关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设计部分:按照设计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及造价咨询服务费计费标准为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按黔造价协【2021】10号))下浮40%。(2)施工部份:建筑工程费用计量及计价按照《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贵州)》,计价定额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取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审计结果不下浮进行结算。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603.4.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交3.4.1投标保证金☑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人民币。一、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二、采用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的:投标人可采取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2025-12-1909:30前(同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从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打印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以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保证金入账清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应按下列方式交纳:1.收款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写简称)2.投标保证金账号:0500900019912345673.开户银行全称: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4.银行行号:3137130050965.随机码:投标人应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时获取的保证金随机码填入转(汇)款附言(摘要、备注、用途等)中,系统只能识别9位字符的随机码,如GC1234567,随机码唯一对应投标人所投标项目,若未填写或填写有误,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能入账,若二次交纳,将存在泄露投标人信息的风险。在投标保证金收退过程中,投标人可查看手机短信知晓投标保证金交退情况,若手机信息填写有误未能获取手机短信的,投标人可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投标保证金交退情况。三、采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平台申请开具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并确保在2025-12-1909:30前(同投标截止时间)办理成功,开标时以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办理查询结果为准。四、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的:按照《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担保的通知》(黔东南发改体改〔2023〕84号),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开标时以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信用承诺函办理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系统选择保证金交纳方式时需勾选信用承诺函,并对生成的信用承诺函进行签章并提交成功,信用承诺函不可撤回)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一)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中标通知书(或流标公示、终止公告)发起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经中心相关部室核验通过后,向银行发出退款指令,银行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同期存款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核算)。(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项目合同发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经中心相关部室核验通过后,向银行发出退款指令,银行在规定时间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本金和同期存款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核算)。(三)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要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通知单,经中心相关部室核验通过后,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六、其他事项:(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或退还按照《关于试行保证金随机码系统收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州公资中通〔2016〕24号)执行。(二)若在投标保证金随机码收退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请及时与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室联系,财务部:0855-8685610或8685612,建设工程部:0855-8685630,信息部:0855-8685665或8685651。3.5.2财务状况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2024年财务报表(含四表一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不需要业绩□需要业绩,近年,指至止。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无要求☑有要求,近3年,指2022-12-19至2025-12-19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1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对应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标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贵州省版)】制作软件进行制作。3.7.2签字或盖章要求(1)单位公章必须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名称一致;(2)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的地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电子签名(或签章);(3)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法定名称);(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除招标文件有特别要求或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方盖单位印章(可采用纸质版盖联合体各方单位章后扫描上传)以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及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公章(法定名称)即可。(5)其他要求见本文件有关条款。3.7.3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须提供电子加密文件1份,为.qdntf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上传递3.7.3投标文件份数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4.1.1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式(为.qdntf文件)的投标文件。4.1.2投标文件上传截至时间2025-12-1909:30(同投标截止时间)4.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117.187.102.28:809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项目参与开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一)不见面开标:1、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准备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117.187.102.28:809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项目参与开标。2、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3、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下达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退投标文件,投标无效。4、唱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唱标。在开标期间,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若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在线进行异议提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的异议进行线上回复。5、核对开标结果: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在10分钟内未完成开标结果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果确认且没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6、不见面开标会议结束。(二)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保证参加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网络环境和硬件环境正常,如发生投标人网络环境和硬件环境问题导致其无法顺利参与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人在参加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系统端口操作人员除为法定代表人外,一律视为其授权委托人,承认并其在开标、评标活5.2开标程序动的所有操作。(三)不见面开标操作: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操作视频,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官网“办事指南”子栏目“下载中心”中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视频”。5.3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4)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须提供电子加密文件1份,为.qdntf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5)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锁)进行上传操作。(6)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7)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锁)在开评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8)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无异议,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7.3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4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7.4签订合同易大厅”进行合同签订。7.5履约担保☑无要求□有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约定为合同金额的%(或元人民币)。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13985288198地址:黎平县城关开泰路4号8.2招标文件内容冲突解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投标人一方的解释。8.3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评标评审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雷同:(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当认定为在同一工作场所上传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计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8.3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六)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8.4雷同电子投标文件处理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雷同,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招标项目评审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推送至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由其依法处理涉嫌的串通投标问题线索以及异议、投诉。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文件或修改文件内容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网上交易系统平台答疑澄清备案中向各投标人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不再另行通知。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下载,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或修改的相关内容。3、养老保险的期限为: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4、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收取。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携设计负责人持身份证到招标人处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施工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他要求6、投标单位承诺中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擅自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天。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的2‰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每次按中标金额的1‰罚款。出现3次以上清退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和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应当简洁精干,总页数不得超过1000页,否则技术分将作零分计。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总承包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勘察类或者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勘察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0.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线上形式或者以线下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有);(5)价格清单;(6)承包人建议书;(7)承包人实施计划;(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线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2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形式和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凭证,上传时间以回执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5日内退还。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制作、加密和上传、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通过交易平台线上提出,招标人当场或线上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提出异议,视同认可。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具体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书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的担保形式自行选择,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或线上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8.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8.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勘察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名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回复本评标委员会。超过上述时间又未说明原因的,视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附件四: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入场登记号:,)已于年月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资质:评审得分:投标价(元):工程质量:投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职称)证号:企业业绩(如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资质:评审得分:投标价(元):工程质量:投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职称)证号:36企业业绩(如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资质:评审得分:投标价(元):工程质量:投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职称)证号:企业业绩(如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需要):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中标候选人公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招标人:(名称),(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联系电话)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联系电话)招标人:,(盖章)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入场登记号:)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市/州中心)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有异议,但不影响中标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对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中标人:投标价(元):质量标准:投标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及注册(职称)证号:招标人:,(盖章)年月日附件六:中标通知书二维码:,项目代码: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职称及注册证号:,。勘察负责人姓名、职称及注册证号:,。设计负责人姓名、职称及注册证号:,。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质量管理负责人:(姓名),安全管理负责人:,(姓名),施工员:(姓名),质量员(如有):(姓名),材料员:(姓名),造价员:(姓名),资料员:(姓名),专职安全员(如有)(姓名),专职安全员(如有)(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或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与我方签订总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项目交易场所(交易中心):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名称变更的提供佐证材料)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设计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施工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施工机械设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款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承包人建议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00分)承包人建议书:10.00分资信业绩部分:10.00分承包人实施方案:30.00分投标报价:50.00分其他评分因素:0.0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价计算:P=(P1+P2+…+Pn)÷nP1P2……Pn为n个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个数n>3且n≤9时,P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个数n>9时,P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个数n≤3个时,P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界定:工程设计服务收费上限值≥有效投标报价≥工程设计收费下限值(2)K-扣分分值①评标基准价计算:P=(P1+P2+…+Pn)÷nP1P2……Pn为n个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个数n>3且n≤9时,P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个数n>9时,P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个数n≤3个时P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K值:Pn大于P时,K取0.02;Pn小于P时,K取0.0198;Pn等于P时,K取0。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0.00分~10.00分)设计方案(10分)布局合理、合理利用基地面积、符合设计指标要求,酌情得分;好:10-6.0分;中:5.9-3.0分;差2.9-0.1分;缺项:0分;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0.00分~10.00分)项目人员资格(5分)牵头单位项目经理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身份证、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得5分。(提供原件电子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提供或资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0.00分~10.00分)项目人员资格(5分)料不齐全不得分)企业信用(3分)法定代表人签署以下承诺书:如我公司中标,将承诺:(1)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该工程;(2)不将该工程转包;(3)投标人需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保证不得因承包人自身的原因停工,造成工期延误。(提供承诺书原件电子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安全施工承诺(2分)投标人承诺安全施工,做好现场的施工警示工作,出现事故,自行处理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电子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2.2.4(3)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0.00分~30.0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好:3-1.5分,中:1.4-1分,一般:0.9-0.分,缺项:0分。质量保证措施(3分)好:3-1.5分,中:1.4-1分,一般:0.9-0.分,缺项:0分。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3分)好:3-1.5分,中:1.4-1分,一般:0.9-0.分,缺项:0分。施工安全措施(3分)好:3-1.5分,中:1.4-1分,一般:0.9-0.分,缺项:0分。文明施工措施(3分)好:3-1.5分,中:1.4-1分,一般:0.9-0.分,缺项:0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3分)好:3-1.5分,中:1.4-1分,一般:0.9-0.分,缺项:0分。施工环保措施(3分)好:3-1.5分,中:1.4-1分,一般:0.9-0.分,缺项:0分。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3分)好:3-1.5分,中:1.4-1分,一般:0.9-0.分,缺项:0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3分)好:3-1.5分,中:1.4-1分,一般:0.9-0.分,缺项:0分。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3分)好:3-1.5分,中:1.4-1分,一般:0.9-0.分,缺项:0分。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0.00分~50.00分)设计部分报价(10分)工程设计收费报价得分计算公式:C=10-│Pn-P│÷P×100×KC-工程设计收费报价得分(C≥0)Pn-工程设计收费报价P-评标基准价K-扣分分值①评标基准价计算:P=(P1+P2+…+Pn)÷nP1P2……Pn为n个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个数n>3且n≤9时,P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个数n>9时,P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个数n≤3个时,P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界定:工程设计服务收费上限值≥有效投标报价≥工程设计收费下限值②K值:Pn大于P时,K取0.02;Pn小于P时,K取0.0198;Pn等于P时,K取0。施工部分报价(40分)1.工程施工建安收费报价得分计算公式:C=40-│Pn-P│÷P×100×KC-工程施工建安收费报价得分(C≥0)Pn-工程施工建安收费报价P-评标基准价K-扣分分值①评标基准价计算:P=(P1+P2+…+Pn)÷nP1P2……Pn为n个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个数n>3且n≤9时,P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个数n>9时,P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个数n≤3个时P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K值:Pn大于P时,K取0.02;Pn小于P时,K取0.0198;Pn等于P时,K取0。2.投标报价得分(A)=设计费部分得分+施工部分得分注: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招标人设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有效投标报价界定为:有效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承包人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承包人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E。(6)按本章第2.2.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部分评审计算出得分F。(7)按本章第2.2.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部分评审计算出得分G。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E+F+G。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附件2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4-522631-04-01-5282470标段名称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人黎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及电话昊家华18385759956代理机构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杨胜木13575759750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是口否2要求投标人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是口否m3要求投标人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是口否4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是口否5要求投标人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口否6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是口否M7根据投标人取得业绩的区域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8根据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9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回10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1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2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是口否13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例外情形。是口否Q真实性声明:以上内容均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因虚假审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审查意见:招标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