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档案整编服务招标公告(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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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9 23:59:59
2025-11-11 09:00:00
2025-11-11 09:00:00

招标项目编号:FJZY[2025]AX037-1

招标项目名称: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建立时间:2025-11-03 15: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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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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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3-竞争性谈判)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项目.pdf

二次报价表格.doc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1.项目名称: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FJZY[2025]AX037-13.采购内容及要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允许进口采购包预算采购包最高限价谈判保证金11-1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项目(二次)1项否2400002400002000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5.2.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5.2.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须在县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取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有关要求。※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9日23:59:59止。逾期报名或未获取投标码的供应商,投标无效。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7.1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下载有关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并获取投标码,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重要凭证,请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联系电话:0595-23032222。8.成交人应缴纳本项目全部的交易服务费,“货物、服务类”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并支付交易服务费。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转账时需要备注项目编号:FJZY[2025]AX037-1、合同包:1)。标准如下:1.项目标的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额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每标段标的额的1%优惠收取平台交易服务费;2.项目标的额在20万(含20万)-50万(不含50万)按照每标段收取2000元;3.项目标的额在50万(含50万)以上按照下列标准收费(差额累进制),对货物、服务类(国企采购模块)采购实行交易服务费单标段封顶收费10万元:中标金额收费比例备注150(含50万元)-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1.25%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2100万-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1.00%3200万-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0.75%4500万-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0.50%51000万-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0.30%62000万元以上部分0.00%平台交易服务费转至如下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茶都支行户名: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帐号:135616010400085229.响应文件的递交:9.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标书软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9.2.本平台所有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响应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软件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可对已投递的电子响应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操作规程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信息为准。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0595-23032222)。9.3.签到、解密:响应供应商参与投标、加密、解密都需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凯特驱动安装包、电子签章服务安装包、标书软件安装包”。驱动安装包皆在首页“下载中心”中。响应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响应供应商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响应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投标码),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长为60分钟),供应商应在开标前进行签到。响应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CA数字证书需与加密CA数字证书为同一介质,方为有效。)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因响应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响应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CA及电子印章办理请参照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https://www.axgzygcg.com/)--办事指南--招投标须知--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办理通知进行办理。请及时办理CA,如因未及时办理CA导致未能进行项目投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C6楼开标室二)。11.本项目二次报价以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谈判小组将二次报价信息以在线澄清的方式发送至报价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将二次报价表加盖公章并签名后以扫描件的格式回复到在线澄清。报价供应商使用投标码或其他方式登入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axgzygcg.com)查看在线澄清,回复时限为60分钟,二次报价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需密切关注。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可修改,即为本次项目最后报价。备注: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二次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以首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2.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联系电话:0595-2303222213.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4.公告内容发布于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邮件或来人与我司联系。15.采购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联系人:梁女士联系方式:13459135015代理机构: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城厢镇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13邮编:362400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060038318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谈判保证金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户名: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560101040037762特别提示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汇入上述谈判保证金收款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谈判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响应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FJZY[2025]AX037-1、合同包:1)的谈判保证金”。若备注不清晰导致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无法查验核对的,视为谈判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3、提交方式为对公转账至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户,须于2025年11月10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谈判保证金收款账户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备注:未按要求注明保证金信息导致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无法查验核对的和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保证金为无效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03日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FJZY[2025]AX037-1采购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一、谈判小组二、谈判程序三、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四、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三、响应文件编制四、竞争性谈判五、合同授予六、询问、质疑与投诉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商务条件四、其他事项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1.项目名称: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FJZY[2025]AX037-13.采购内容及要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允许进口采购包预算采购包最高限价谈判保证金11-1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项目(二次)1项否2400002400002000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5.2.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5.2.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须在县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取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有关要求。※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9日23:59:59止。逾期报名或未获取投标码的供应商,投标无效。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7.1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下载有关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并获取投标码,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重要凭证,请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联系电话:0595-23032222。8.成交人应缴纳本项目全部的交易服务费,“货物、服务类”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并支付交易服务费。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转账时需要备注项目编号:FJZY[2025]AX037-1、合同包:1)。标准如下:1.项目标的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额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每标段标的额的1%优惠收取平台交易服务费;2.项目标的额在20万(含20万)-50万(不含50万)按照每标段收取2000元;3.项目标的额在50万(含50万)以上按照下列标准收费(差额累进制),对货物、服务类(国企采购模块)采购实行交易服务费单标段封顶收费10万元:中标金额收费比例备注150(含50万元)-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1.25%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2100万-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1.00%3200万-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0.75%4500万-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0.50%51000万-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0.30%62000万元以上部分0.00%平台交易服务费转至如下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茶都支行户名: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帐号:135616010400085229.响应文件的递交:9.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标书软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9.2.本平台所有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响应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软件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可对已投递的电子响应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操作规程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信息为准。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0595-23032222)。9.3.签到、解密:响应供应商参与投标、加密、解密都需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凯特驱动安装包、电子签章服务安装包、标书软件安装包”。驱动安装包皆在首页“下载中心”中。响应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响应供应商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响应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投标码),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长为60分钟),供应商应在开标前进行签到。响应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CA数字证书需与加密CA数字证书为同一介质,方为有效。)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因响应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响应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CA及电子印章办理请参照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https://www.axgzygcg.com/)--办事指南--招投标须知--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办理通知进行办理。请及时办理CA,如因未及时办理CA导致未能进行项目投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C6楼开标室二)。11.本项目二次报价以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谈判小组将二次报价信息以在线澄清的方式发送至报价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将二次报价表加盖公章并签名后以扫描件的格式回复到在线澄清。报价供应商使用投标码或其他方式登入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axgzygcg.com)查看在线澄清,回复时限为60分钟,二次报价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需密切关注。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可修改,即为本次项目最后报价。备注: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二次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以首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2.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联系电话:0595-2303222213.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4.公告内容发布于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邮件或来人与我司联系。15.采购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联系人:梁女士联系方式:13459135015代理机构: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城厢镇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13邮编:362400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060038318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谈判保证金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户名: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560101040037762特别提示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汇入上述谈判保证金收款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谈判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响应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FJZY[2025]AX037-1、合同包:1)的谈判保证金”。若备注不清晰导致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无法查验核对的,视为谈判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3、提交方式为对公转账至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户,须于2025年11月10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谈判保证金收款账户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备注:未按要求注明保证金信息导致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无法查验核对的和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保证金为无效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明细描述※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响应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a1谈判响应声明函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a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A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A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电子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提供。※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提供。A6信用信息查询结果A7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须在县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取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有关要求。3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410.1提交谈判保证金: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提交方式为公对公转账至保证金收款账户,须于2025年11月10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是否到达以保证金收款账户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其他约定:本项目中所述谈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含义均相同,缴交数额详见第一章第3条采购内容及要求。510.3.1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①响应文件正本0份、副本0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714.4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根据谈判现场实际情况确定8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9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axgzygcg.com※若出现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以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为准。10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124.1履约保证金:详见商务要求1225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代理服务费: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②中标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协会、福建省建筑业协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向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为:100万元以下的按1.5%,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响应供应商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2)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年版试行)》“货物、服1225务类”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并支付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2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额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每标段标的额的1%优惠收取平台交易服务费;20(含20万)-50万元(不含50万)按照每标段收取2000元;50(含)-100万元(含)按1.25%收取;100-200万元(含)按1%收取;200-500万元(含)按0.75%收取;500-1000万元(含)按0.5%收取;1000-2000万元(含)按0.3%收取;2000万元以上按照0%收取。(转账时需要备注项目编号:FJZY[2025]AX037-1、合同包:1)。平台交易服务费转至如下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茶都支行户名:安溪县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帐号:13561601040008522(3)解释权: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所有。不论成交与否,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均不退还。1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关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2)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招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招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本项目二次报价以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谈判小组将二次报价信息以在线澄清的方式发送至报价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将二次报价表加盖公章并签名后以扫描件的格式回复到在线澄清。报价供应商使用投标码或其他方式登入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axgzygcg.com)查看在线澄清,回复时限为60分钟,二次报价不再另行通知,报价供应商需密切关注。报价供应商二次报价不可修改,即为本次项目最后报价。(技术支持:0595-23032222)。备注: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二次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以首次报价作为最后报1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其他条款与此条款冲突的,以此条款为准。③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网上公开信息系统。④若出现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招标代理机构会一一另行通知。⑤响应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谈判过程中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报价表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⑥响应供应商应按照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谈判小组将按照不利于响应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⑦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原件的,响应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原件扫描件,(谈判小组对提交的扫描件有疑意的有权要求响应供应商澄清,响应供应商未能及时澄清的将被视为无效);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扫描件皆可。⑧关于“全称”、“响应供应商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响应供应商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响应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响应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⑧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响应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⑨竞争性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响应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谈判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⑩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当天应随时关注开标进程。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axgzygcg.com)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响应供应商未提交谈判保证金或者响应供应商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均视同为该响应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⑪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响应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等待,并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工作直至结束。(11)关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谈判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的响应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响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b.有串标行为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12)响应供应商串标行为认定a.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b.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均一致;c.响应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d.通过系统自动对比,响应供应商中,有两个或多个供应商出现基本信息重复,如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公司地址等内容重复;两个或多个供应商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办公场所租赁人或拥有人一致等;e.不同响应供应商的技术文件经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f.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g.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⑫其他:a.响应供应商在项目评审过程中,需保持网络畅通,并及时对谈判小组在线提出的澄清内容进行网上答疑。b.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取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纸质响应文件的所有有关要求。(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按招标代理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纸质投标文件存档)c.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一、谈判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1.2谈判小组由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谈判程序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则此文本框中用于填写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由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0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制和明确规定)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候选人推荐。三、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1.1本项目二次报价以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谈判小组将二次报价信息以在线澄清的方式发送至报价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将二次报价表加盖公章并签名后以扫描件的格式回复到在线澄清。报价供应商使用投标码或其他方式登入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axgzygcg.com)查看在线澄清,回复时限为60分钟,二次报价不再另行通知,报价供应商需密切关注。报价供应商二次报价不可修改,即为本次项目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3.1.2根据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因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暂未开发竞争性谈判价格优惠扣除功能,所以本项目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15%的扣除。(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3)其他:无。3.1.3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低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若最低评审价相同,谈判小组按报价产品的技术指标、供应商综合实力、售后服务方案等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谈判文件未约定优先顺序规则时,则由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从并列最低评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序(3)采购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四、评审报告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谈判。(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谈判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谈判保证金:10.1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谈判之前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负责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2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谈判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谈判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纸质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以谈判文件相应章节的规定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谈判13.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和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标准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谈判。14.2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5)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14.2.2其他情形包:1包一般情形,无技术符合性明细符合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和服务要求,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商务符合性明细符合谈判文件第三章商务条件的要求,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人: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谈判的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谈判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1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谈判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谈判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0项。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履约保证金24.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结算金额的10%,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24.2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5.其他新增内容: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1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涉及城厢、参内、官桥、龙门、湖头5乡镇,工程措施以堤防、护岸为主,共布置7个堤段,建设防洪堤(岸)总长23.911公里,其中新建防洪堤19.016公里,旧堤加高0.534公里,新建护岸4.361公里,新建水闸4座、排水涵洞11座、穿堤(岸)排(引)水管60座,拆除桥梁4座、壅水坝2座。批复施工总工期为36个月,概算总投资5.72亿元。分7个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现部分标段已进入完工收尾阶段。按照《福建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闽政[1997]10号)的要求,计划聘请中介单位对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涉及的所有项目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对项目的数字化成果进行图像优化处理。1、7个标段工程施工及监理工程项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2、项目业主归档项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项目建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暂行规定》(国档发[1998]4号)《福建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闽政[1997]10号)《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闽档[2007]43号)《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1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79号令);《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39—200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福建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21]200号)。(二)项档案归集及交付验收1、工程档案根据《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1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21]200号)等规范的要求,业主,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各自归集所属工程项目档案,归档文件应为原件,文件内容填写完整,数据真实一致,无涂改现象,签章手续完备。档案整理承接单位应当在资料完备的情况下12个月内完成档案整理并交付验收。档案整理应当符合国家档案局有关标准并经过泉州市档案局验收通过,其中项目工程档案应提供一正一副交付业主。同时对项目及文书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图像优化处理。2、文书档案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福建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等规范的要求对存量文书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档案整理承接单位应当在资料完备的情况下12个月内完成档案整理并交付验收。档案整理应当符合国家档案局有关标准并交付业主。同时数字化成果进行图像优化处理。3、会计档案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79号令)、《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39—2008)等规范的要求对存量会计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档案整理承接单位应当在资料完备的情况下12个月内完成档案整理并交付验收。档案整理应当符合国家档案局有关标准并交付业主。(三)项目实施流程工程档案实施流程1、分类→2、组卷→3、卷内文件排列→4、拟写案卷题名→5、复查定卷→6、加盖档号章→7、编写文件页数→8、编制卷内目录→9、填写卷内备考表→10、填写案卷封面和脊背→11、档案扫描及图像处理→12、案卷装订→13、填写卷盒号→14、编制案卷目录→15、装盒排架1分类将收集的水利工程文件材料进行分类,共分成A综合类,B建设管理类,C设计类,D施工类,E监理类,F财务管理类6大类,其中D、E类按单位工程分类组卷。再将每一类中的文件材料依据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间有机联系的原则再进行清理分类。如综合类文件材料,再按照附件1中指导性文件、咨询意见、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文件材料、招投标文件、协议合同、其他(总结等及其他来往文件)等属类再进行细分。2组卷2.1组卷的含义:组卷,就是把一组有联系的文件,以卷的形式组合在一起,放入一个档案盒,以便于保管、保密和利用。2.2组卷的要求: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一定的文件立卷原则,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特点和规律,保持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将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按照特定的组卷方法组成案卷的一项业务工作。(1)原件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尽量为原件,原件内容(领导签名、签字、意见及原始记录等)一律用钢笔(碳素墨水)、毛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用圆珠笔、水彩笔或铅笔代替。(2)组卷时应按《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属类进行分类组卷。一个属类中相同类型的文件材料尽量放在一起,而不是杂乱无章地随意堆积。综合类、建设管理类的文件材料按文件反映的问题组卷,图纸按单位工程组卷,施工类、监理类文件材料先按单位工程组卷,在每个单位工程中再按问题或文件种类进行组卷。如果数量较多的文件材料,可按分部工程分别组卷。(3)组卷时,每一案卷内的文件都表达一个相对独立的内容,方便拟写案卷标题。若这内容收集到的文件材料很多,则组成多卷,依据时间或单位工程等依序排列。(4)卷厚适度。一般不超过40mm。(5)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6)保管期限应大体相同。3卷内文件排列:(一)文件材料在同一保管期限下进行,按内容结合时间的顺序排列。(二)方法:1、卷内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时,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2、卷内纯属文字材料时,可参考文书档案排列方法:(1)正件在前、定稿在后;(2)正件在前、附件在后;(3)复文在前、来文在后;(4)原件在前、复印件在后;(5)不同文字的文本,中文本在前,其它文字本在后。3、装订成本、印刷成册的材料一般不拆散重新排列,一般放在单张文件材料的最后面。若是采用塑料壳精装的材料则需拆散,编页码(因塑料长期保管会发黄、变脆)。4、蓝图的整编(1)没有装订成册的蓝图应折叠,折叠后图纸的幅图规格为A4(210*297mm)。(2)折叠后图纸的标题栏应露在外面。(3)无论是横幅或纵幅图,先一律按折叠规格中的长(210mm)度正反来回折叠成开似手风琴式的折叠,再按宽(297mm)度折叠,折叠应整齐、美观。(4)装订成册的蓝图,要按文字材料整编装订次序进行整编。5、纸张修复。对破损、小于A4规格的文字材料和商标、合格证或纸质较脆、较薄之类纸张要用A4白纸进行修复与托裱。4拟写案卷题名用铅笔拟写案卷题名,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表明卷内文件材料。(一)建设项目档案题名拟写方法:1、文字材料类:前期文件“三段式”:责任者关于问题的名称例:大禹公司关于×××项目变更责任者问题的洽商单名称2、表格、图纸材料类:(1)项目名称+专业(子项或分部)+表格、图纸名称(2)项目名称+表格、图纸名称例1:下游堤防工程A工程质量评定表项目名称子项分部表格名称例2:下游堤防分部工程竣工图项目名称图纸名称(二)设备档案题名拟写方法:型号+设备仪器名称+文件名称例:XX型闸门订货合同、合格证、说明书、开箱单型号名称文件名称5复查定卷复查定卷就是对所组成的案卷,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对不符合要求之处立即纠正,以确保案卷质量。复查内容:(1)案卷组成是否合理;(2)卷内文件是否齐全完整;(3)卷内文件排列是否系统科学;(4)案卷题名是否恰当。6加盖档号章对每件文件材料加盖档号章,逐件编号。归档章的位置在每件文件材料首页上端空白处均可,不限于右上角。归档章样式见下图:15mm35mm档号序号10106.1、填写档号。档号即案卷编号,案卷编号根据分类方案统一编制填写(此时可暂不填写,待完成步骤十后再返回来填写档号)。6.2、填写序号:即卷内文件排列顺序号。序号的给定是以件为单位,每份文件或每张图纸为一件。(1)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件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2)各种报表、图册为一册为一件。(3)来文(或去文)与复文可为一件,其中外单位的来与本单位的复文为一件,本单位向上级单位的去文与上级单位的复文可各为一件。7编写文件页数7.1、编写范围:需永久或长期保存的案卷,卷内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编写页数,每件文件材料均从“1”开始编写页数。每件文件材料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为一页,逐页编写,不得遗漏号或重号。单面书写的文字材料在右下角编写;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编写。7.2、经印刷装订有正式页数的文件材料,归档时不需要编写页数,但需要在卷内备考表中说明,并写明总页数。7.3、编写工具:用铅笔编写阿拉伯数字。7.4、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数。8编制卷内目录案卷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式样如下表:案内目录序号文件编号责任者文件题目日期页数备注8.1、序号:即卷内文件排列流水号。8.2、文件编号(1)文件:填写请示、批复等文件的文件编号。(2)图纸:填写图号,例“建施-1”、“结施01”。(3)许可证:填写证号。8.3、责任者:(1)文件以落款盖章为准,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2)文件有两个以上责任者时,尽量都填上,太多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3)图纸填写图章上的编制单位。(4)表格填写表格编制单位。(5)责任者可填写规范通用的简称。8.4、文件题目:即文件标题或图纸、表格的全称。8.5、日期:文件或图纸的形成日期。格式为20020612(8位数)。8.6、页数:(1)填写每件文件材料的总页数。(2)图纸有图样目录时,仍要编制《卷内文件目录》,原图纸目录要作为卷内一份文件编页号登入目录;若该套图纸需要组成几卷,图纸目录放在第一卷内。9填写卷内备考表卷内备考表应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或直接印制在卷盒内底面。9.1、标明卷内文件的总件数与总页数及组卷和案卷提供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档号9.2、立卷人签名并填写立卷时期、检查人签名并填写检查档案馆号日期。案卷题名立卷单位37,起止日期保管期限密级9.3、互见号:填写反映同一内容不同载体的档号(如电子档案、照片档案等),并注明载体形式。10、填写案卷封面和脊背案卷封面和脊背可手写或打印在牛皮纸上粘贴,避免用打印纸(易磨损)。10.1填写案卷封面(1)档号:就是案卷编号。水利工程档案案卷编号采用代字和代号混合编制。如:54·Kg6·1·A·1—3,其中54代表单位全宗号,Kg表示科技水利工程档案,6表示工程项目代号,1代表项目年度代号,A项目档案代号,A表示综合类,1代表本年度项目前期档案,3代表案卷顺序号。(2)档案馆号:不填。(3)案卷题名:用钢笔填写已拟写好的案卷题名。(4)立卷单位:填写负责组卷的部门或单位。(5)起止日期:填写卷内文件形成的最早和最晚的时间—年、月、日(年度应填写四位数字)。(6)保管期限:①填写划定的期限—永久、长期、短期。②卷内文件材料有两种以上保管期限时,填写最长的期限。(7)密级:根据已划定的密级填,若没有则不填。10.2填写案卷脊背(1)保管期限、档号、案卷题名的填写方法同案卷封面。(2)“案卷题名”栏文字采用竖排版。11案卷扫描及图像处理11.1扫描方式采用A4,A3平板扫描仪按档案编定的次序逐卷逐页扫描,可根据档案幅面大小,选定区域进行扫描,并按档号排列原则逐层以单页形式保存。11.2扫描质量要求(1)每一卷(宗)档案的扫描均从卷封开始,至备考表结束。(2)无论页面大小均自然平展开进行扫描,筒子页、折子页均作一个画幅来扫描,并以画幅作为扫描的计量单位。(3)必须按照案卷标明的页码顺序进行扫描,扫描时做到不缺页、不重页、图像内容完整,包括文件上的正文、页码、有关标记等必须纳入扫描图像范围。(4)纸张暗黄发黑、字迹不清的档案,或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应通过数字化系统调整亮度、对比度、分辩率等技术参数,直至图像清晰为止。同一份文件内只能采用一种分辩率,以件为采用的最高分辩率为准。(5)在同一份档案文件内,清晰度不同,特别是铅笔、钢笔、圆珠笔同时存在的,应以文件主要部分的清晰为准。(6)初始扫描时,应尽量将档案纸张放置端正,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纠偏产生的图像失真问题。(7)遇有浮贴时,浮贴加原页扫1页,浮贴揭开后原页扫1页,若有多张浮贴重叠,每张浮贴均需单独扫描。(8)档案扫描时不可折角、遮字,不得有非档案的杂物,如头发、纸屑等。(9)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10)薄透档案用相同大小白纸衬底,再进行扫描;字迹褪变档案扫描时,需要调整亮度、对比度等参数,以扫描后形成的图像中文字清楚为准。遇有字迹完全褪色(只剩划痕)或复写纸字迹且发生浸染时,可扫描该页档案反面,再做镜像文件,如果该页纸张同时老化、破损现象,宜在扫描后再进行修裱处理。(11)电子图片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不允许有折叠、遮字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12)要求电子影像数据准确、索引数据准确并与纸质档案匹配。(13)图片命名及组成必须与馆藏实体档案一一对应,并符合泉州市档案馆档案管理软件要求。(14)扫描模式: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15)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标准为300dpi。(16)图像格式:图像文件采用TIF格式保存。11.3扫描登记认真填写加工流水表单,登记扫描的页数,核对每卷(宗)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整理时填写的档案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并提交业主项目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11.4图像处理(1)经数字化所产生的图像文件,按照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图像优化处理,使图像清晰、完整,不得出现原件没有的颜色、变形、明显皱纹等破坏图像质量的现象。(2)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逐页纠偏、裁边、排序等处理。以视觉上不感觉偏斜为标准,允许图像倾斜度不得大于1度;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11.5图像质检(1)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要有专职质检员,按档案扫描的质量要求对扫描生成图像的命名及图像文件质量逐页进行检查,发现漏扫的要及时登记并补扫,并按原档案次序将图像插入原位。(2)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图像,要重新扫描后进行替换,对加工数据自检合格,符合泉州市档案馆数据质量标准的,才能递交甲方验收。12案卷装订(1)拆掉钉书钉、回形针、铁夹等金属物。(2)将整卷文件放整齐,在文件左侧用棉线按三孔一线(8字装订法)装订。(3)图纸装订要加垫纸板并包脊背。(4)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要加边。13填写卷盒号按照档号,将综合类、建设管理类、设计类、施工类、监理类、财务管理类案卷依序排列,用铅笔在案卷脊背最下方依据顺序写卷盒号,便于将档案放入档案架。14编制案卷目录编制《案卷目录》,式样如下:案卷目录序号档号案卷题名总页数保管期限备注(1)序号应填写案卷的流水顺序号。(2)档案、案卷题名、保管期限填写同前。(3)总页数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的页数之和。15案卷装订(1)拆掉钉书钉、回形针、铁夹等金属物。(2)将整卷文件放整齐,在文件左侧用棉线按三孔一线(8字装订法)装订。(3)图纸装订要加垫纸板并包脊背。(4)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要加边。16填写卷盒号、编制案卷目录、装盒排架按照档号,将综合类、建设管理类、设计类、施工类、监理类、财务管理类案卷依序排列,用铅笔在案卷脊背最下方依据顺序写卷盒号,便于将档案放入档案架。编制《案卷目录》,式样如下:案卷目录序号档号案卷题名总页数保管期限备注(1)序号应填写案卷的流水顺序号。(2)档案、案卷题名、保管期限填写同前。(3)总页数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的页数之和。将案卷依据盒号号装入档案柜或密集架。三、商务要求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付时间:在资料完备的情况下12月个内完成档案整理并交付验收。3、交付条件:档案整理应当符合国家档案局有关标准并经过安溪县档案局验收通过并提供一正一副交付业主。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5、是否合格响应供应商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验收期次验收方式说明1验收合格。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均为验收依据。7、支付方式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采购人资料归集完整交付中标人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20%款项。(成交人需开具等额发票)档案整理完毕经档案验收部门验收通过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60%款项。成交人在通过档案验收之后完成数字化成果并提交相应副本,采购人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项目成果验收报告和税务发票七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价的20%款项。其他商务要求:8、报价要求:(1)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服务工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上述价格在相关合同交货期内不变。(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4)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其应作无效投标处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采购合同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人应结合谈判文件第四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谈判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谈判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4、本格式仅为参考文本,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本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及双方后续签署合同文件为准。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成交人全称)根据项目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谈判结果,乙方为成交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4.2交付地点:;4.3交付条件:。5、合同标的应符合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验收6.1验收应按照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填写)。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8、履约保证金□无。□有,具体如下:(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填写)。9、合同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0、违约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以下无正文)竞争性谈判文件,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竞争性谈判文件,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谈判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2、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扫描件;谈判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电子纸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谈判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确定在电子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电子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扫描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竞争性谈判文件,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目录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和服务响应表附件6: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附件7: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8: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9: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采 购 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项目(二次)采购编号FJZY[2025]AX037-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填上供应商名称)报价轮数最终报价报 价 明 细 情 况项 目 名 称单位数量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安溪段一期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项目项1投标总价:¥ 元 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2025年11月11日备注:一、“大写金额”指报价总价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字样进行填写。二、本报价表必须用蓝、黑墨水(汁)笔书写,不得用原珠笔或铅笔书写。三、本报价表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亲笔正式签署(非授权签字人签署或未正式签署报价无效)。四、本报价表如有书写错误,不得在原错处涂改,但可另附更正说明进行补充修改。五、本报价表构成投标单位《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整编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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