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5)
1、招标条件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520521-04-01-333371
本招标项目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方发改发(2025)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方县顺德街道金鱼社区;
2.2工期:730日历天。
2.3项目总投资:3497.00万元;招标合同估算价:3021.04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楼及综合楼9040.32平方米42个班1890学位、土石方10000立方米、道路5574.51平方米、运动场14186平方米、地面硬化850.05平方米、绿化11593.44平方米、管网18018平方米、围墙护坡 1940米。
2.5招标范围:完成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相关工作。其中:
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
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经审图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经预算评审备案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委派;
(4)联合体满足上述对投标人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要求。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进入“用户登录”后,使用相关“CA锁”或“通过标信通app扫码”登录,再选择“交易平台-新工程项目”系统,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无须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于为2025年12月22日10 时00 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1时 00 分前通过登录该业务系统,查找到本项目,通过“不见面开标”界面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
电话: 0857-8314242。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方县西大街中段
电话:0857-5221218。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杜鹃大道中段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楼
联 系 人:陈工 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王才勇(证书编号:202304M0381)、胡畔、胡晓锡
电 话:0857-5228671 电 话:0851-85828196、转602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文件预览:
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定).pdf
250814大方县第五小学-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签字完成版).pdf
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定).pdf
位置.png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pdf
1、招标条件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520521-04-01-333371本招标项目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方发改发(2025)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大方县顺德街道金鱼社区;2.2工期:730日历天。2.3项目总投资:3497.00万元;招标合同估算价:3021.04万元。2.4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楼及综合楼9040.32平方米42个班1890学位、土石方10000立方米、道路5574.51平方米、运动场14186平方米、地面硬化850.05平方米、绿化11593.44平方米、管网18018平方米、围墙护坡1940米。2.5招标范围:完成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相关工作。其中: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经审图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经预算评审备案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委派;(4)联合体满足上述对投标人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要求。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各潜在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进入“用户登录”后,使用相关“CA锁”或“通过标信通app扫码”登录,再选择“交易平台-新工程项目”系统,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无须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于为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登录该业务系统,查找到本项目,通过“不见面开标”界面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上发布。7、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电话:0857-8314242。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大方县西大街中段电话:0857-5221218。9、联系方式招标人: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杜鹃大道中段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楼联系人:陈工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王才勇(证书编号:202304M0381)、胡畔、胡晓锡电话:0857-5228671电话:0851-85828196、转602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招标正文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人: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25年11月第一章招标公告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方发改发(2025)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大方县顺德街道金鱼社区;2.2工期:730日历天。2.3项目总投资:3497.00万元;招标合同估算价:3021.04万元。2.4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楼及综合楼9040.32平方米42个班1890学位、土石方10000立方米、道路5574.51平方米、运动场14186平方米、地面硬化850.05平方米、绿化11593.44平方米、管网18018平方米、围墙护坡1940米。2.5招标范围:完成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相关工作。其中: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经审图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经预算评审备案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委派;(4)联合体满足上述对投标人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要求。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各潜在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进入“用户登录”后,使用相关“CA锁”或“通过标信通app扫码”登录,再选择“交易平台-新工程项目”系统,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无须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于为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登录该业务系统,查找到本项目,通过“不见面开标”界面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上发布。7、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电话:0857-8314242。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大方县西大街中段电话:0857-5221218。9、联系方式招标人: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杜鹃大道中段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楼联系人:陈工202304M0381)、胡畔、胡晓锡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王才勇(证书编号:电话:0857-5228671电话:0851-85828196、转602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杜鹃大道中段联系人:陈工电话:0857-522867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楼联系人:王才勇(证书编号:202304M0381)、胡畔、胡晓锡电话:0851-85828196、转6021.1.4项目名称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1.5建设地点大方县顺德街道金鱼社区1.1.6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及综合楼9040.32平方米42个班1890学位、土石方10000立方米、道路5574.51平方米、运动场14186平方米、地面硬化850.05平方米、绿化11593.44平方米、管网18018平方米、围墙护坡1940米。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完成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相关工作。其中: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经审图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经预算评审备案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1.3.2计划工期73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施工安全文明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深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条件:(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2、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本单位及个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2)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站截图日期:提供获取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站截图日期:提供获取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须一致,如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截图),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2)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从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并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从事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年限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职称证的单位与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名、质量员不少于1名、材料员不少于1名、资料员不少于1名、安全员不少于1名。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应附身份证、投标单位任职文件(或任命文件)及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主要管理人员工作单位)。从事项目经验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安全员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的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注:上述人员配置为本项目投标最低人员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保留要求中标人按工程实际需要增派人员的权力,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如相关法规有强制性规定的,其人员按相关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配备完善。上述人员配置要求中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同一人不得兼任两个及以上岗位人员。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委派;(4)联合体满足上述对投标人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1.9.1踏勘☑不组织□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法分包,选定分包单位的方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选择分包单位前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1.12.1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疑书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发出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即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发出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文件(如有)。3.1.2计价方法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各投标单位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优势计算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的工作而发生的全部费用自行优惠下浮率报价。2、施工工程费用取费和计算标准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黔建建通[2017]205号文件进行编制。主材价格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工程造价信息》(毕节市)同期价格,毕节市没有的参照贵阳市执行,贵阳市还没有的参照各方和监督部门采用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最终结算执行预算评审单价以审计机关审定的金额乘以(1-中标下浮率)。3.2.4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下浮20%(即投标报价下浮率≥20%)。2.建筑安装工程费:以预算评审作为结算依据下浮0%。(即投标报价下浮率≥0%)3.2.4.1投标报价范围内的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和其他费用说明(1)该项目投标货币:人民币。(2)投标人报价采用的形式为投标人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及本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行情,进行报价。(3)投标报价范围为完成该项目全部工程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相关工作。3.2.5税金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3.4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缴纳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3、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4、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应在开标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之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官网查询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5、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3.4投标保证金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二、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投标有效期后招标人仍未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将视为招标人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主动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5.3近3年的类似项目时间2022年01月0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不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均可只盖牵头人章。3.7.4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制作软件进行制作。5.1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5.1.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2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电子交易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线下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1.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开标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线下开标会。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前按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登录该业务系统,查找到本项目,通过“不见面开标”界面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地点,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网上开标会。9.2中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评标报告,在法定时间内在公示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和其他法定媒介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日。9.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9.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9.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行政监督机构名称: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57-52212189.5监督地址:大方县西大街中段9.6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7其它补充内容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为准。2、“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相关规定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内容为准。9.8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9.9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对失信投标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惩戒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环节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开标环节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9.11补充1(1)在签订合同之前,如发现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的(包括投标时提供的证明等一切材料违规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签订合同之后及工程实施阶段,如发现中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的(包括投标时提供的证明等一切材料违规作假的),一经查实,合同终止,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中标人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人力、财力和物力及已完成工程量招标人均不予认可、计量,不予支付任何费用,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2)中标人在中标后至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中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及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一切费用和赔偿等后果由中标人全部负责。9.12补充2招标人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水临电报装及其设备采购、接入施工、管理、日常使用维护、拆除处置、安全保障等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竣工验收后临水临电设施由中标人自行处置,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9.13补充3投标人须承诺如下内容:(1)投标人须承诺已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因投标人未充分理解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造成的相关损失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2)投标人须承诺理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相符或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为准。(3)投标人须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须承诺设计施工图确保通过消防、施工图审查部门等审查合格。(4)投标人须承诺在工作中按要求做好工地规范渣土运输和车辆出门清洗工作。(5)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生态文明的保护工作。(6)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我方科学组织施工,招标人不另行补偿任何赶工费用。(7)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资发生重大变更的,额外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我方进场后,为便于工作的推进,在与当地政府的协调中,适当考虑施工现场周边的实际问题,并作出相应的保证措施。(9)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进行更换;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实施现场每月的出勤率不低于80%(出勤率=当月实际出勤日历日天数÷当月日历日总天数),出勤日出勤时间应不低于8小时,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建质2014(123)号文件)规定(若需外出,须得到招标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按违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置。(10)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提供农民工花名册并报监理人备案,且须在贵州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录入并按贵阳市农民工实名制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实名制管理。(11)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在本项目实施阶段与缺陷责任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与招标人的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以及招投标文件与合同对环境保护的措施及约定。若有违背,视为我方违约;同时整改费用由我方自理。(12)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设施设备的质保期为2年,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免费更换。(13)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不得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延误工9.13补充3程工期。如果出现一次堵工或停工,视为一次违约,招标人有权按违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置。(1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总承包合同要求进行管理。(15)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将充分考虑施工期困难,科学合理组织安排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特殊工艺、降效费、超常规的材料消耗、二次及二次以上转运(搬运)等费用均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要求支付。(16)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我方对项目所有设计方案、施工作业、施工方法、施工进度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中标后,若因我方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我方负责赔偿。(1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确保维护社会稳定:①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3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减负办[2019]1号)文件规定,保证该项目工程款首先向本项目的建筑工人足额发放工资,其次足额支付分包单位、专业班组、设备、材料工程款的中小企业账款,确保不发生任何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工程款、建筑工人工资纠纷事件。②保证在进场施工前,配备本项目劳资专管员,遵守贵司对三方协议建筑工人工资个人账户的有关管理规定,根据项目需要,依规与贵司以及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完善签订的工资委托(发放)兑现三方协议。③保证本承接项目建设合同履行期内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招用的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④保证依规实行实名制用工的管理,健全建立动态系统管理记录本项目各技能工种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台账。⑤如因我单位建筑工人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一切法律责任。⑥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单位、班组工程款,导致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将由我单位自行支付工资,同时我单位对分包单位、班组清偿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一切行为负总责。⑦因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一切处罚及责任,处置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它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⑧上述处罚不免除我单位按照合同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⑨严格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规定,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存储工资保障金的相关手续。(18)投标人须承诺: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724号),100%开设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100%实施银行代发建筑工人工资,100%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100%签订劳动合同,100%参加工伤保险,100%设置劳动维权告示牌,100%按时足额发放建筑工人工资。确保工程款优先支付建筑工人工资,不发生建筑工人欠薪情况。(19)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未被相关部门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20)投标人须承诺承担由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施工技术及组织管理变化造成的风险。(21)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发包人建设需求增派设计或施工人员。(22)投标人须承诺如若违背上述承诺事项,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3)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本项目计价原则执行。(24)投标人须承诺如若违背上述承诺事项,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5)投标人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限额设计限额施工,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9.14补充4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财资【202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安全生产费标准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3%。9.15补充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与开标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3份纸质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并附承诺书3份(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内容为:“我公司承诺开标后提供的投标文件与开标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如不一致,由我司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9.16补充6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标准下浮40%计取(以实际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9.17补充7施工图审查费由设计单位自行支付。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含在本次设计服务中,不另外计费。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11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12履约保证金无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施工安全文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符合相关规定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招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公开提出,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文件;(6)其他资料技术标:(1)技术部分(含方案)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内容。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应符合下列要求:1)银行转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缴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投标人须按照交易系统保证金交纳规定流程与参与项目进行绑定/关联,未在交易系统中进行项目绑定或关联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2)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担保保函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官网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4)保证保险的: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退还。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投标有效期后招标人仍未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将视为招标人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主动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自愿放弃中标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财务状况”应附银行资金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类似业绩评审标准要求。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类似业绩评审标准要求。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为电子投标)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条。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络系统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如需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将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线上/线下提出,招标人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由交易中心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评标报告,在法定时间内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发布,同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其他法定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中标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担保保函的形式。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七日内必须提供担保保函到招标人处,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予以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联合体投标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中标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招标人竣工验收前一直有效,在履约担保保函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当确定履约担保保函有效期截止时合同义务不可能实际履行完毕,中标人应当及时办理履约担保保函延期手续,超期不续保而产生的费用及后果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履约担保保函退还中标人时不计息。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电脑硬盘序列号或同一个计价软件加密锁号生成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根据《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筑发改法规〔2021〕375号),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要求根据黔建建通【2018】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获得相应分值的,中标后应持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持直接发包备案表)到当地扶贫、人社部门信息库或建筑服务平台中选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同时,将承诺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基本信息上传建筑服务平台,进行动态监管。中标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内,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雇佣其承诺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与项目施工,并支付报酬,严格劳务用工合同履行。承诺履行与否,以施工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该项目合法分包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施工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和劳务报酬等支付凭证为据。开展承诺履行监督评价,施工企业不能提供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以及劳务报酬等支付凭证的视为未履行雇佣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用工承诺的。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应实行动态核查制,一经发现施工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并记录失信信息,计入其信用档案,同时录入建筑服务平台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施工企业承诺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取得承包权的,应告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承诺的用工需求及数量,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会同建设单位,根据施工企业承诺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数量,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施工企业对接,并负责指导、监督《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合同备案时,须检查其合同中是否包含有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相关规定等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的商务部分、细微偏差扣分等客观分进行得分汇总时,评分项目的评分汇总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汇总每个评分项目的分值。客观分不得设置区间值,若设置区间值造成的后果由招标人自行承担。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不得手写或作修改。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均可只盖牵头人章。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签字(或盖签字章)按要求签署。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均可只盖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分工。(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委派;(4)联合体满足上述对投标人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要求。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资质等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须一致,如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截图),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其他要求(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2)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并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从事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年限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职称证的单位与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名、质量员不少于1名、材料员不少于1名、资料员不少于1名、安全员不少于1名。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应附身份证、投标单位任职文件(或任命文件)及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主要管理人员工作单位)。从事项目经验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安全员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的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注:上述人员配置为本项目投标最低人员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保留要求中标人按工程实际需要增派人员的权力,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如相关法规有强制性规定的,其人员按相关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配备完善。上述人员配置要求中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同一人不得兼任两个及以上岗位人员。独立法人资格不是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以营业执照为证明材料与监理人关系不是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不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以营业执照和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与代建人关系不是本项目代建人或者与本项目代建人不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以营业执照和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与招标代理机构关系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以营业执照和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生产经营状况没有被责令停业---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投标资格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注:若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招标人如实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出具的澄清文件为准。财产问题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履约历史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注:若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招标人如实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出具的澄清文件为准。控股、管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注: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以招标人如实提供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澄清文件为准。澄清和说明情况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和说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判断为准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遵章守法没有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甄别及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素---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判断为准投标其他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3招标文件的补充规定要求提供的承诺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本单位及个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2)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站截图日期:提供获取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站截图日期:提供获取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响应性评审投标内容完成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相关工作。其中: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经审图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经预算评审备案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工期730日历天工程质量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深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5万元,已缴纳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投标申请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不予通过响应性审查,作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详细评审条款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报价(35.00分)投标报价(0.0~35.0)投标报价得分(35分)根据各投标人自行报价的投标费率计算得分值:1.设计费投标报价得分(15分)下浮率报价<20%报价≥20%报价≥25%报价≥30%报价得分废标5分10分15分2.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得分(20分)下浮率报价<0%报价≥0%报价≥报价≥1%0.5%报价得分废标5分10分20分注:超出此表范围的计0分。报价在此表范围的按对应的期间按插入法计算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含方案)(45.00分)设计方案(20分)项目设计方案(4分):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的系统性、科学性、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好2-4分,中1-1.99分,差0-0.99分,缺项0分。详细工作计划(4分):根据详细工作计划的系统性、科学性、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好2-4分,中1-1.99分,差0-0.99分,缺项0分。设计建议书(4分):根据设计工作方案中详设计建议的设计深度、设计优化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好2-4分,中1-1.99分,差0-0.99分,缺项0分。设计工期保证措施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期保证措施(4分):根据设计工期保证措施、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期保证措施的设计深度、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好2-4分,中1-1.99分,差0-0.99分,缺项0分后续服务承诺(4分):根据后续服务承诺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好2-4分,中1-1.99分,差0-0.99分,缺项0分施工组织设计(2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5分)根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好3-5分,中1-2.99分,差0-0.99分,缺项0分。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及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5分)根据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及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的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好3-5分,中1-2.99分,差0-0.99分,缺项0分。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施工环保措施(5分)根据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施工环保措施的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好3-5分,中1-2.99分,差0-0.99分,缺项0分。扬尘处理措施:(5分)根据扬尘处理措施的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好3-5分,中1-2.99分,差0-0.99分,缺项0分。与发包人、监理、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5分)根据与发包人、监理、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的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委量化打分,好3-5分,中1-2.99分,差0-0.99分,缺项0分。细微偏差扣分(0.00分)细微偏差扣分因素(-5.0~0.0)经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错误、计算错误、多余标识等)的内容均视为细微偏差扣分因素(即不属于附件B:无效标条款中列出的错误内容的,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同一错误出现两次以上的,按一处计,扣0.5分)商务部分(20.00分)企业类似业绩(0.0~10.0)1、设计类似业绩(本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1)企业业绩:提供近3年(2022年0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设计类似业绩1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注: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2、施工类似业绩(本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1)企业业绩:提供近3年(2022年0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类似业绩1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注: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0.0~10.0)1、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5分。提供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职称证书未署名或所署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为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2、设计配备人员的其他要求:(1)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5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5分;(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得1.5分;(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1.5分;(5)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的得1.5分;备注:提供拟配备设计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书未署名或所署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为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一、评审结果汇总方式和评审汇总结果1.1技术部分(含方案)评审结果汇总模式:分项汇总评审汇总结果: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2细微偏差扣分评审结果汇总模式:分项汇总评审汇总结果:少数服从多数1.3商务部分评审结果汇总模式:分项汇总评审汇总结果:少数服从多数评标办法正文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含方案)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细微偏差扣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含方案)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细微偏差扣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含方案)评审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评审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评分评审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细微偏差评审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成本警戒线时明显低于成本警戒线,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执行。)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份,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执行。)(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成本警戒线(如有)、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记录审查结果。A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记录表记录评审结果。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记录表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凡超出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A3.4判断投标是否为无效投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中集中列示。A3.4.2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集中列示的无效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无效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中规定的无效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投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正(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执行。)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A)技术部分(含方案)评审和评分;(B)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C)商务部分评审和评分;(D)细微偏差扣分;(E)汇总评分结果。投标人最终得分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每个评分项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A4.7汇总评标结果A4.7.1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1.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本项目不采用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4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订立时间............................................................................................................................九、订立地点............................................................................................................................十、合同生效............................................................................................................................十一、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知识产权1.11保密1.12《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1.13责任限制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第2条发包人2.1遵守法律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3提供基础资料2.4办理许可和批准2.5支付合同价款2.6现场管理配合2.7其他义务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3.2发包人人员3.3工程师3.4任命和授权3.5指示3.6商定或确定3.7会议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2履约担保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4承包人人员4.5分包4.6联合体4.7承包人现场查勘4.8不可预见的困难4.9工程质量管理第5条设计5.1承包人的设计义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3培训5.4竣工文件5.5操作和维修手册5.6承包人文件错误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6.2材料和工程设备6.3样品6.4质量检查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6缺陷和修补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3现场合作7.4测量放线7.5现场劳动用工7.6安全文明施工7.7职业健康7.8环境保护7.9临时性公用设施7.10现场安保7.11工程照管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2竣工日期8.3项目实施计划8.4项目进度计划8.5进度报告8.6提前预警8.7工期延误8.8工期提前8.9暂停工作8.10复工第9条竣工试验9.1竣工试验的义务9.2延误的试验9.3重新试验9.4未能通过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2单位/区段工程的验收10.3工程的接收10.4接收证书10.5竣工退场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1工程保修的原则11.2缺陷责任期11.3缺陷调查11.4缺陷修复后的进一步试验11.5承包人出入权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第12条竣工后试验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2.2延误的试验12.3重新试验12.4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13.1发包人变更权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3变更程序13.4暂估价13.5暂列金额13.6计日工13.7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2预付款14.3工程进度款14.4付款计划表14.5竣工结算14.6质量保证金14.7最终结清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2承包人违约15.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6.3合同解除后的事项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7.3将损失减至最小的义务17.4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5不可抗力影响分包人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第18条保险18.1设计和工程保险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3货物保险18.4其他保险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第19条索赔19.1索赔的提出19.2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19.3发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19.4提出索赔的期限第20条争议解决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20条争议解决第21条双方约定的其他补充条款专用合同条件附件附件1《发包人要求》附件2中标通知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附件6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附件7合同暂定价、人工费的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承包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工程地点:。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1.本合同总工期: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下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1.1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包人将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拟定设计阶段各节点工期计划,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及节点要求提交设计成果文件。1.2施工工期:日历天。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1.3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在合理情况下对本合同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需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工期按发包人要求调整,不得延误。承包人确定:若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予主张变更价格或解除合同。说明:发包人、承包人在确定本合同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凝冻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交通影响以及政府行政会议临时禁止(生产作业、运输)等不利因素及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承包人同意:甲方未按上述日期开工,乙方不主张调整本协议项下价格或解除本协议。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暂定合同价为:含税价暂定人民币(大写)(¥元);不含税价暂定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清单计价部分(含税):暂定价为人民币(大写)(¥元);(3)定额计价部分(含税):暂定价为人民币(大写)(¥元);(4)暂估价部分(含税):暂定价为人民币(大写)(¥元);(5)措施服务费部分(含税):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价格均已包括各有关应予缴纳的税金,承包人须承担纳税的责任。其税种、税率,按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办理。2.合同价格形式: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承诺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劳动用工管理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八、订立时间招标正文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人: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25年11月第一章招标公告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方发改发(2025)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大方县顺德街道金鱼社区;2.2工期:730日历天。2.3项目总投资:3497.00万元;招标合同估算价:3021.04万元。2.4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楼及综合楼9040.32平方米42个班1890学位、土石方10000立方米、道路5574.51平方米、运动场14186平方米、地面硬化850.05平方米、绿化11593.44平方米、管网18018平方米、围墙护坡1940米。2.5招标范围:完成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相关工作。其中: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经审图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经预算评审备案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委派;(4)联合体满足上述对投标人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要求。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各潜在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进入“用户登录”后,使用相关“CA锁”或“通过标信通app扫码”登录,再选择“交易平台-新工程项目”系统,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无须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于为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登录该业务系统,查找到本项目,通过“不见面开标”界面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上发布。7、交易场所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附近电话:0857-8314242。8、行政监督部门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大方县西大街中段电话:0857-5221218。9、联系方式招标人: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杜鹃大道中段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楼联系人:陈工202304M0381)、胡畔、胡晓锡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王才勇(证书编号:电话:0857-5228671电话:0851-85828196、转602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杜鹃大道中段联系人:陈工电话:0857-522867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楼联系人:王才勇(证书编号:202304M0381)、胡畔、胡晓锡电话:0851-85828196、转6021.1.4项目名称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1.5建设地点大方县顺德街道金鱼社区1.1.6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及综合楼9040.32平方米42个班1890学位、土石方10000立方米、道路5574.51平方米、运动场14186平方米、地面硬化850.05平方米、绿化11593.44平方米、管网18018平方米、围墙护坡1940米。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完成大方县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相关工作。其中: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经审图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经预算评审备案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1.3.2计划工期73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施工安全文明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深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条件:(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2、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本单位及个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2)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站截图日期:提供获取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站截图日期:提供获取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须一致,如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截图),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2)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从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并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从事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年限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职称证的单位与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证明材料;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名、质量员不少于1名、材料员不少于1名、资料员不少于1名、安全员不少于1名。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应附身份证、投标单位任职文件(或任命文件)及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主要管理人员工作单位)。从事项目经验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安全员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的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注:上述人员配置为本项目投标最低人员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保留要求中标人按工程实际需要增派人员的权力,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如相关法规有强制性规定的,其人员按相关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配备完善。上述人员配置要求中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同一人不得兼任两个及以上岗位人员。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委派;(4)联合体满足上述对投标人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1.9.1踏勘☑不组织□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法分包,选定分包单位的方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选择分包单位前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1.12.1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疑书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发出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即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发出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文件(如有)。3.1.2计价方法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各投标单位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优势计算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的工作而发生的全部费用自行优惠下浮率报价。2、施工工程费用取费和计算标准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黔建建通[2017]205号文件进行编制。主材价格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工程造价信息》(毕节市)同期价格,毕节市没有的参照贵阳市执行,贵阳市还没有的参照各方和监督部门采用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最终结算执行预算评审单价以审计机关审定的金额乘以(1-中标下浮率)。3.2.4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下浮20%(即投标报价下浮率≥20%)。2.建筑安装工程费:以预算评审作为结算依据下浮0%。(即投标报价下浮率≥0%)3.2.4.1投标报价范围内的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和其他费用说明(1)该项目投标货币:人民币。(2)投标人报价采用的形式为投标人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及本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行情,进行报价。(3)投标报价范围为完成该项目全部工程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相关工作。3.2.5税金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3.4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投标保证金承诺函。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缴纳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3、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4、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应在开标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之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官网查询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5、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以提交投标保证3.4投标保证金金承诺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信用记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中直接查询,分别在投标人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自动甄别,甄别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二、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在10日内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投标有效期后招标人仍未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将视为招标人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主动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5.3近3年的类似项目时间2022年01月0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不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均可只盖牵头人章。3.7.4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制作软件进行制作。5.1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5.1.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2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电子交易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线下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1.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开标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线下开标会。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前按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1时00分前通过登录该业务系统,查找到本项目,通过“不见面开标”界面解密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地点,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网上开标会。9.2中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评标报告,在法定时间内在公示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和其他法定媒介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日。9.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9.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9.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行政监督机构名称: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57-52212189.5监督地址:大方县西大街中段9.6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7其它补充内容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为准。2、“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相关规定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内容为准。9.8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9.9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对失信投标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惩戒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环节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开标环节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9.11补充1(1)在签订合同之前,如发现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的(包括投标时提供的证明等一切材料违规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签订合同之后及工程实施阶段,如发现中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的(包括投标时提供的证明等一切材料违规作假的),一经查实,合同终止,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中标人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人力、财力和物力及已完成工程量招标人均不予认可、计量,不予支付任何费用,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2)中标人在中标后至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中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及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一切费用和赔偿等后果由中标人全部负责。9.12补充2招标人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水临电报装及其设备采购、接入施工、管理、日常使用维护、拆除处置、安全保障等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竣工验收后临水临电设施由中标人自行处置,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9.13补充3投标人须承诺如下内容:(1)投标人须承诺已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因投标人未充分理解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造成的相关损失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2)投标人须承诺理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相符或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为准。(3)投标人须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须承诺设计施工图确保通过消防、施工图审查部门等审查合格。(4)投标人须承诺在工作中按要求做好工地规范渣土运输和车辆出门清洗工作。(5)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生态文明的保护工作。(6)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我方科学组织施工,招标人不另行补偿任何赶工费用。(7)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资发生重大变更的,额外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我方进场后,为便于工作的推进,在与当地政府的协调中,适当考虑施工现场周边的实际问题,并作出相应的保证措施。(9)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进行更换;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实施现场每月的出勤率不低于80%(出勤率=当月实际出勤日历日天数÷当月日历日总天数),出勤日出勤时间应不低于8小时,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建质2014(123)号文件)规定(若需外出,须得到招标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按违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置。(10)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提供农民工花名册并报监理人备案,且须在贵州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录入并按贵阳市农民工实名制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实名制管理。(11)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在本项目实施阶段与缺陷责任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与招标人的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以及招投标文件与合同对环境保护的措施及约定。若有违背,视为我方违约;同时整改费用由我方自理。(12)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设施设备的质保期为2年,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免费更换。(13)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不得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延误工9.13补充3程工期。如果出现一次堵工或停工,视为一次违约,招标人有权按违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置。(1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总承包合同要求进行管理。(15)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将充分考虑施工期困难,科学合理组织安排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特殊工艺、降效费、超常规的材料消耗、二次及二次以上转运(搬运)等费用均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要求支付。(16)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我方对项目所有设计方案、施工作业、施工方法、施工进度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中标后,若因我方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我方负责赔偿。(1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确保维护社会稳定:①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3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减负办[2019]1号)文件规定,保证该项目工程款首先向本项目的建筑工人足额发放工资,其次足额支付分包单位、专业班组、设备、材料工程款的中小企业账款,确保不发生任何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工程款、建筑工人工资纠纷事件。②保证在进场施工前,配备本项目劳资专管员,遵守贵司对三方协议建筑工人工资个人账户的有关管理规定,根据项目需要,依规与贵司以及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完善签订的工资委托(发放)兑现三方协议。③保证本承接项目建设合同履行期内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招用的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④保证依规实行实名制用工的管理,健全建立动态系统管理记录本项目各技能工种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台账。⑤如因我单位建筑工人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一切法律责任。⑥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单位、班组工程款,导致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将由我单位自行支付工资,同时我单位对分包单位、班组清偿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一切行为负总责。⑦因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一切处罚及责任,处置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它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⑧上述处罚不免除我单位按照合同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⑨严格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规定,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存储工资保障金的相关手续。(18)投标人须承诺: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724号),100%开设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100%实施银行代发建筑工人工资,100%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100%签订劳动合同,100%参加工伤保险,100%设置劳动维权告示牌,100%按时足额发放建筑工人工资。确保工程款优先支付建筑工人工资,不发生建筑工人欠薪情况。(19)投标人须承诺我单位未被相关部门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20)投标人须承诺承担由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施工技术及组织管理变化造成的风险。(21)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发包人建设需求增派设计或施工人员。(22)投标人须承诺如若违背上述承诺事项,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3)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本项目计价原则执行。(24)投标人须承诺如若违背上述承诺事项,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5)投标人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限额设计限额施工,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9.14补充4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财资【202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安全生产费标准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3%。9.15补充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与开标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3份纸质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并附承诺书3份(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内容为:“我公司承诺开标后提供的投标文件与开标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如不一致,由我司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9.16补充6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标准下浮40%计取(以实际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9.17补充7施工图审查费由设计单位自行支付。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含在本次设计服务中,不另外计费。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11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12履约保证金无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施工安全文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符合相关规定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招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公开提出,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过公告明确的交易平台网站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文件;(6)其他资料技术标:(1)技术部分(含方案)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内容。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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