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招标公告(永顺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5)
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4日
永顺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顺财采计-2025-096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GZCG-2025-042
4、采购项目预算:325565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总价
包1
C0702010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见招标文件
1项
3255654元
★备注:渗滤液处理预计40吨/天,预算单价74.33元/吨,最终按实际出水处理量结算。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xxz)→查看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或者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点击“用户登录”(使用CA登录)→点击“采购业务”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基本信息后,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
(备注:以上2种途径均可获取招标文件,但投标人须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点击我要投标报名以及下载领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投标)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另在湘西州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二、三)二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5、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CA数字证书并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注:届时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解密需使用对应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app.ggzyjy.xx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参与投标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具体办理流程见《湖南省CA证书与电子签章资源共享平台》;电话咨询4009197888。
4、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务必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
5、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建议将文件控制200M以内。
6、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7、“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含有计算机病毒,导致无法参与开标、评标等交易活动,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评委会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评委会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11、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操作遇到任何问题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3-8523902。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成文
2、电话:1897436795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永顺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棚场街115号
(3)联系人:李成文
(4)邮 编:/
(5)电 话:18974367956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共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吉首市湘西高新区老云盘B区自建房二楼
(3)联系人:陈二林
(4)邮 编:416000
(5)电 话:18707438769
(6)电子邮箱:1445756684@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软件技术方面
(3)电 话:0743-8523902
(4)电子邮箱:/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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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rar
湖南共振HUNANGONGZHEN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顺财采计-2025-096号委托代理编号:HNGZCG-2025-042采购人:永顺县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共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十一月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4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4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5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5七、公告期限..6八、询问及质疑..6九、投标说明....6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7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第二章投标须知..9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9第二节投标须知.12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4四、投标1618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六、中标信息公布...19七、合同签订.20八、政府采购政策..2022九、其他规定第三章资格审查...241.资格审查主体..24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4.243.资格审查结果..25附表1资格审查表..26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1公开招标文件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27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828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9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29292.评标程序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94投标文件的澄清.29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06.推荐中标候选人307.编写评标报告.308评标报告复核.309.停止评标..3110.废标...31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1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21.符合性审查.32.322.投标无效..33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34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5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361.综合评分法.36.36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3投标报价评价...3636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365.评标总得分..37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8第五章服务需求..42第一节技术要求..42第二节商务要求..452公开招标文件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47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749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4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5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资格证明文件..57附件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7..58附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1-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60.61附件1-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2附件1-5授权委托书二、投标函...65.66三、开标一览表.67四、分项报价表..68五、商务与合同条款响应与偏离表六、投标保证金..69.70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70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71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72八、主要人员简历表..73九、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74十、服务需求响应...76十一、服务需求条款响应与偏离表..77..78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3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永顺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顺财采计-2025-096号3、委托代理编号:HNGZCG-2025-0424、采购项目预算:3255654元口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口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口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口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口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口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口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采购预算总价包1C07020101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见招标文件1项3255654元★备注:渗滤液处理预计40吨/天,预算单价74.33元/吨,最终按实际出水处理量结算。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xxz)→查看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或者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点击“用户登录”(使用CA登录)→点击“采购业务”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基本信息后,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备注:以上2种途径均可获取招标文件,但投标人须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点击我要投标报名以及下载领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投标)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0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另在湘西州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二、三)二设置线下开标会场。5、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6、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CA数字证书并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注:届时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解密需使用对应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app.ggzyjy.xx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参与投标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具体办理流程见《湖南省CA证书与电子签章资源共享平台》;电话咨询4009197888。4、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务必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5、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建议将文件控制200M以内。6、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7、“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含有计算机病毒,导致无法参与开标、评标等交易活动,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评委会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评委会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0、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11、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操作遇到任何问题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3-8523902。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联系人姓名:李成文2、电话:189743679561、采购人信息(1)名称:永顺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棚场街115号(3)联系人:李成文(4)邮编:/(5)电话:18974367956(6)电子邮箱:/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共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吉首市湘西高新区老云盘B区自建房二楼(3)联系人:陈二林(4)邮编:416000(5)电话:18707438769(6)电子邮箱:1445756684@qq.com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2)联系人:软件技术方面(3)电话:0743-8523902(4)电子邮箱:/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否口是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姓名:李成文电话:18974367956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永顺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棚场街115号电话:李成文联系人:18974367956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湖南共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首市湘西高新区老云盘B区自建房二楼电话:18707438769联系人:陈二林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一章第四条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口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见第一章第五条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口组织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本项目对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不做要求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3255654元;最高限价:3255654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填报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报价。2、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9公开招标文件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价,不接受0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投标无效。4、如果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人所报的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具体见第三章资格审查附表1资格审查表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7.1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口要求提供第18.1款分包不允许口允许第19.1款投标文件份数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提交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四、投标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见第一章第六条第23.3款涉嫌围标、串标情形根据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分析系统异常预警机制,凡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同的,均属涉嫌围标、串标情形,有关监管部门将根据异常预警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4.1款开标地点见第一章第六条第24.2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六、入围信息公布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报价部分得分相同的并列,按照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均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人。10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名称:湖南共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首市湘西高新区老云盘B区自建房二楼电话:18707438769联系人:陈二林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口要求提供八、政府采购政策第33.8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九、其他规定第35.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本项目不适用第35.1(2)项质量保证金不要求提供口要求提供第35.2款其他规定1、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在线,方便评标委员会询标,因投标人不在线导致的不能及时询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3、中标后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2份纸质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5、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收取。6、成交后应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签订电子合同。11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本章第33.7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12公开招标文件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服务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3公开招标文件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报价表五、商务与合同条款响应与偏离表六、投标保证金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八、主要人员简历表九、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文件十、服务需求响应十一、服务需求条款响应与偏离表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资格证明文件。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3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商务和技术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14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5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有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18.分包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8.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9.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9.1投标文件具体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9.2电子投标文件签署: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4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签暑的,其投标无效。四、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提交至交易平台。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16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2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查明原因,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0.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0.4投标人将最终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后,系统将显示“上传成功”,否则请重新上传。21.投标截止期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目。逾期不予受理。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2.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7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3.3涉嫌围标、串标情形:根据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分析系统异常预警机制,凡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同的,均属涉嫌围标、串标情形,有关监管部门将根据异常预警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开标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网上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投标供应商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4.7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供应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的规定;(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通过电子开标软件在开标记录上电子确认。24.8.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可采取应急措施:(2)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3)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4)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5)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6)其他特殊情况。(7)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或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已在系统内评标18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可改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评标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19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履约担保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政府采购政策33.政府采购政策20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33.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33.3价格评审优惠:(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3.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3.8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3.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九、其他规定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22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合同价款支付(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35.2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本项目不适用);(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不适用);(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24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是否已按要求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3款要求。6签署、盖章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结论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25公开招标文件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26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27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本章第四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正文修正第5.2(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本项目不适用第5.4(1)款价格评审优惠1、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2、本次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具体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和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投标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第5.4(2)项优先采购本项目不适用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报价部分得分相同的并列,按照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均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人。28公开招标文件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29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务或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30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31公开招标文件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公开招标文件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用“★”符号标明的条款)和条件作出的响应符合第二章第7.3项的要求(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16.1项的要求4投标文件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其他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结论33公开招标文件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34公开招标文件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35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正调整)×100。(注: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4(2)项以及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F1×A1十F2×A2十……十FnX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十A2十·十An=1)。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6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序号项目权值的取值1价格部分(100分)A10.102技术部分(100分)A20.503商务部分(100分)A30.40合计1.0038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1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投标报价(F=10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注: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或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报价调整:1、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和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投标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2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技术部分(F=100分)运营及维护服务方案(3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团队及人员配置、运营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水质指标检测、运营服务质量保证及质量措施、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方案)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计36分;有缺漏或表述不准确或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地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4分,扣完为止。注:完全不符合项目情况或不提供的不计分。设备设施维护方案(2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维护方案(包括设备运行管理、设施设备检修与维护、运行维护记录、备品备件)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计28分;有缺漏或表述不准确或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地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4分,扣完为止。注:完全不符合项目情况或不提供的不计分。应急处理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应急预案措施(包括设备故障、自然灾害、人员伤害、出水水质超标、停电、药剂泄露等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计20分;有缺漏或表述不准确或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地方或不合理的每处扣4分,扣完为止。注:完全不符合项目情况或不提供的不计分。人员配备(16分)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环境或环保工程师证书的计4分,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计8分,本项最高计8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专业技术团队中(除项目负责外)具有污废水处理工计2分、环卫化验工计2分、高级环境检测员计2分、电工计2分,本项最高计8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3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商务部分(F=100分)业绩能力(20分)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按单个中标项目计算,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签署日期、双方盖章、项目名称等关键页)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标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字时间为准,方可加分,否则不计分。服务保障(40分)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监委备案许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的计10分,认证范围需包含渗滤液相关内容,否则不计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查询网址及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已年审证书需贴有年审印花,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省级及以上专家工作站的计10分。(提供查询网址及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3、投标人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立项并通过评估验收的,市级的计10分,省级及以上的计20分,本项最高计20分。(提供查询网址、网页查询截图及验收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企业实力(40分)1、投标人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市级的计10分,省级及以上的计20分,本项最高计20分(提供证书扫描件、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市级的计5分,省级的计15分,最多计两项,最高计20分(提供查询网址、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其它说明: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服务需求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声明、虚假承诺、隐瞒失信信息等情形谋取中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第一节技术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二、采购预算: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年限数量采购预算1C07020101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3年1项3255654元★备注:渗滤液处理预计40吨/天,预算单价74.33元/吨,最终按实际出水处理量结算。三、项目总体实施要求★1、实施内容永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营服务外包项目具体内容如下:1.1、设计日处理能力:40吨:采用“预处理+两级A/0+MBR膜+芬顿+BAF”处理工艺,最终出水标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1.2、负责永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作以及三年的运营管理。1.3、在运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渗滤液处理场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项目的建(构)筑物及生产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养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并保证人身安全。1.4、渗滤液处理场的运行日志、化验和监测记录、维修记录及相关处理台帐、污水排放记录表等必须由中标人详实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1.5、在运行期内,中标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做好环保等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1.6、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必须遵守渗滤液处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好场内的一切公共设施、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及保持周边环境卫生。2、实施要求2.1、中标人负责做好采购人移交的各类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无损,不得影响渗滤液处理作业,建立对应的台账记录。2.2、渗滤液处理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二标准中各42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指标限值达标排放。渗滤液处理厂运行管理,指从接纳渗滤液至处理排出“达标”水的全过程的管理。(1)进水水质表1进出水水质指标表(单位:mg/L)项目名称CODCrBOD5SSTNNH3-NPH渗滤液进水指标≤10000≤5000≤500≤2500≤20007-8出水指标≤100≤30≤30≤40≤256-8★(2)排放标准★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排放标准限值。(GB16889-2024)表2《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序号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色度(稀释倍数)≤4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2化学需氧量(CODCr)(mg/L)≤10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3生化需氧量(BOD5)(mg/L)≤3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4悬浮物(mg/L)≤3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5总氮(mg/L)≤4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6氨氮(mg/L)≤25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7总磷(mg/L)≤3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8粪大肠菌群数(个/L)≤10000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9总铜*(mg/L)≤0.5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0总锌*(mg/L)≤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1总汞(mg/L)≤0.0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2总镉(mg/L)≤0.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3总铬(mg/L)≤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4六价铬(mg/L)≤0.05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5总砷(mg/L)≤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6总铅(mg/L)≤0.1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7总铍*(mg/L)≤0.002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18总镍*(mg/L)≤0.05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填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时需要增加控制的污染物。3、运营要求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3.1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渗滤液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并保证人身安全。渗滤液处理站的运行日志、化验和监测记录、维修记录及相关处理台帐、污水排放记录表等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详实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所有记录每月提供给采购人一份,在运营期内,成交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做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并提供相关材料。运营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2提供7×24小时现场驻守运营服务。渗滤液原液经处理后出水需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排放标准。如排放水不达标,或造成污染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3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渗滤液处理进行日常检测,据实登记台账。每个季度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公司对进出口水进行检测,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3.4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监管、考核,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3.5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未经处理的垃圾渗滤液进行直排或偷排,一旦发现或查获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依规交相关部门查处,采购人将直接扣除当月运营费用,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法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6如设备维修、保养期间,渗滤液不得有外溢的风险。3.7进出口流量计量仪器记录数据必须是真实数据,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除扣除当月全部运营费,采购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法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8成交供应商应保证用于渗滤液处理的药剂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符合水质生物治理质量标准,并完全满足采购人垃圾治理需要,保证其性能符合或优于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3.9渗滤液处理采用全量化处理工艺,出水率≥90%,要求不产生浓缩液,污泥不得回灌垃圾填埋场,污泥干化后进行填埋或焚烧,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置,若污泥不能填埋或焚烧,需采取其他处置方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置。3.10如供应商出现垃圾渗沥液处理运行出水不达标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补救措施,并同时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在此过程中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的处罚均由供应商承担,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11乙方负责调节池、应急池在运营过程中,液位控制在安全液位下,确保渗滤液不得有外溢的风险;检测费用和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4、人员安排和设备配置本项目定员不低于4人(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操作工),采购人提供办公场所;运营期间中标人须配备齐全的、有经验的运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一、报价要求1.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为实现采购目标全部要求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报价包含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营过程所产生的人工工资、能耗费、渗滤液处理费、直接材料费、化验检测费、检修维护费、管理费用等运营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的总和。如有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2.投标人所报的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二、项目实施要求1、中标人须在中标后积极配合采购人,进场完成运营的交接工作。2、中标人在运营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3、在运营期间,中标人必须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设立专门的应急队伍,负责运营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4、在运营期间,垃圾填埋场必须随时接受业主检查及考核。5、中标人必须负责协调或处理由于垃圾填埋场运营所带来的与周边及下游单位(或居民)的各种问题的协调工作。6、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垃圾填埋场内原设施设备在确保可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无偿提供给中标人使用,办理移交手续,并由中标人负责维保、更新,但维保、更新费用超过人民币30000元的则需提前向采购人申报。合同到期后,所移交的设施设备和新增、新建、更新的设施设备等资产,在确保可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无偿移交给采购人。中标人未接收或确需移除的原有设备,由采购人负责维护和保管。7、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生产事故,导致生产设备损坏及影响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营,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的有关责任。六、结算付款最终按实际出水处理量结算,经审计完成后按合同约定付款。七、其他要求1.采购人不另行组织对本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踏勘,有关踏勘事宜由投标人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处理。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备注:对于本项目的有关商务/技术条款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对应的偏离表中如实进行回应,作出保证及说明(说明是指有偏离时,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说明)。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预付款:分期付款:成本补偿:绩效激励: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5)质量保证金:4.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招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6.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注:本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或更换。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湖南永顺县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采购文件、招标(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