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轮胎服务招标公告(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
公告中
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支队轮胎服务(第2次)公告
预算金额:¥130000 元
采购方式:
项目需求详情
1.
服务
单位为支队车辆提供
符合
原
车规格轮胎及
配件,
服务
车辆使用的配件一律符合国家或部标准,不得使用
“三无”和假冒伪劣产品。经送修人同意,一律由专职检验员做出鉴定后方可使用,并在材料清单中注明。自营配件和购入
轮胎及
配件保证有国家正规进项发票,并按标准为支队提供技术支持、咨询、保养及
服务
。
2.
服务
单位凭支队车辆管理人员报修单,下达任务委托书,没有支队的保修单
服务
单位不得修理。如需要扩大
服务
项目或者
服务
材料费用,需经支队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支队同意擅自扩大
服务
项目或增加
服务
材料费用的,支队对此不承担付款义务。
3.
服务
单位严格按照支队同意修理的项目,按标准进行修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
4.
服务
单位按国家环境保规,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和设施,积极防治和避免废气、废水、废渣、粉尘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5.
服务
单位向支队提供技术咨询或者建立车辆
服务
技师档案。为支队车辆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服务
单位为支队提供免费检测。
6.支队可向
服务
单位提出预约
服务
,
服务
单位必须从人员,工位,配件做好准备,优先安排
服务
,为支队节约时间,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
7.
服务
费用
支付方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汽车
服务
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真正做到不擅自提价和虚算工时,支队按
服务
项目给
服务
单位结算,
服务
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
服务
单需经支队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支队将
服务
费用
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8.
服务
单位为支队
服务
竣工的车辆,出厂后在正常保养、合理使用情况下,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的车辆保证期为自出厂之日起行驶
50000公里或 2年;二级维护行驶10000 公里或半年,一级维护、小修和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正常行驶 5000公里或 90 天,汽车喷漆保修2年,2年内出现喷漆脱落、裂缝、裂纹、免费保修。车辆返修率控制在 1%以内,并建立汽车
服务
档案,认真记录车辆
服务
情况。在保修期内,因修理项目发生汽车故障,支队通知
服务
单位,自通知起
20分钟内,
服务
单位应派技术人员到场进行调查,技术鉴定,救援。鉴定后属于
服务
质量问题由
服务
单位负责。
9.因支队
服务
车辆中有执法执勤车辆,乙方同意特殊车辆进厂后除等待配件外要及时
服务
解除故障,不与其他车辆进行排位、等位,及时修复不影响车辆的正常工作。
10.因支队车辆用于执法执勤,
服务
单位需对支队车辆在质保期内,每天
24小时随时服务。
具体明细在附表1中,需按明细分项报价
,所有车辆交付时需清洗干净包含内饰.
展开
项目名称:交管支队轮胎服务(第2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6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街镜泊湖路交叉口
:预览1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5-11-04 13:35:18
报名结束时间:2025-11-07 00:00:00
发布时间:2025-11-04 10:35:18
采购编号:HLJGCYC99010100Z20252246017
采购单位: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轮胎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牡丹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