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提升改造 活动中心招标公告(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2025)



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A3304810620100938001001]

<spa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

2503-330481-04-01-569431

招标人:

名称: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为民路35号10楼

联系人:蒋梅

电话:0573-89238015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联系人:顾秀敏

电话:0573-87232089

项目概况:

见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条件:

已具备

招标内容、范围:

拟新建室外塑胶跑道(含400米标准跑道)、1个标准足球场、11个标准网球场、2个标准篮球场等设施,以及配套服务用房、停车场、绿化、道路等

招标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64.548亩,新建室外塑胶跑道(含400米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等设施,并建设看台(计容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停车场(部分含充电桩)等配套

标段(包)划分:

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

标段(包)名称:

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4810620100938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36,000,000.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见招标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1-05至2025-11-25,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登录: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1-25,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行政监督机构: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3-87287073

来源平台: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招标公告.pdf

第一章招标公告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330481‑04‑01‑5694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由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招标人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16167.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906.7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共4303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158.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56.87平方米,其中看台建筑面积1884.35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41.32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131.20平方米,塑胶面层约19944平方米。拟新建室外塑胶跑道(含400米标准跑道)、1个标准足球场、11个标准网球场、2个标准篮球场等设施,以及配套服务用房、停车场、绿化、道路等,建设地点:海宁市钱江西路南侧、泥桥港北侧、规划六路东侧。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装饰工程(含专业装修)、幕墙、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4872万元。2.3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2020‑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是指单个项目内塑胶面层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11月17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25日09:00。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25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为民路35号地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7楼,厦10楼联系人:朱先生,联系人:许女士电话:0573‑87656857,电话:,0573‑87297016邮箱:/,邮箱:,496570150@qq.com2025‑11‑051.招标条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330481‑04‑01‑5694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招标公告限公司,由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招标人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16167.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906.7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共4303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158.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56.87平方米,其中看台建筑面积1884.35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41.32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131.20平方米,塑胶面层约19944平方米。拟新建室外塑胶跑道(含400米标准跑道)、1个标准建设地点:海宁市钱江西路南侧、泥桥港北侧、规划六路东侧。足球场、11个标准网球场、2个标准篮球场等设施,以及配套服务用房、停车场、绿化、道路等,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装饰工程(含专业装修)、幕墙、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4872万元。2.3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一章招标公告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330481‑04‑01‑5694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由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招标人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16167.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906.7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共4303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158.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56.87平方米,其中看台建筑面积1884.35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41.32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131.20平方米,塑胶面层约19944平方米。拟新建室外塑胶跑道(含400米标准跑道)、1个标准足球场、11个标准网球场、2个标准篮球场等设施,以及配套服务用房、停车场、绿化、道路等,建设地点:海宁市钱江西路南侧、泥桥港北侧、规划六路东侧。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装饰工程(含专业装修)、幕墙、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4872万元。2.3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2020‑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是指单个项目内塑胶面层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11月17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25日09:00。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25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为民路35号地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7楼,厦10楼联系人:朱先生,联系人:许女士电话:0573‑87656857,电话:,0573‑87297016邮箱:/,邮箱:,496570150@qq.com2025‑11‑05第一章招标公告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330481‑04‑01‑5694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由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招标人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16167.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906.7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共4303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158.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56.87平方米,其中看台建筑面积1884.35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41.32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131.20平方米,塑胶面层约19944平方米。拟新建室外塑胶跑道(含400米标准跑道)、1个标准足球场、11个标准网球场、2个标准篮球场等设施,以及配套服务用房、停车场、绿化、道路等,建设地点:海宁市钱江西路南侧、泥桥港北侧、规划六路东侧。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装饰工程(含专业装修)、幕墙、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4872万元。2.3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2020‑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是指单个项目内塑胶面层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11月17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25日09:00。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25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为民路35号地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7楼,厦10楼联系人:朱先生,联系人:许女士电话:0573‑87656857,电话:,0573‑87297016邮箱:/,邮箱:,496570150@qq.com2025‑11‑05第一章招标公告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330481‑04‑01‑5694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由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招标人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16167.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906.7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共4303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158.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56.87平方米,其中看台建筑面积1884.35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41.32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131.20平方米,塑胶面层约19944平方米。拟新建室外塑胶跑道(含400米标准跑道)、1个标准足球场、11个标准网球场、2个标准篮球场等设施,以及配套服务用房、停车场、绿化、道路等,建设地点:海宁市钱江西路南侧、泥桥港北侧、规划六路东侧。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装饰工程(含专业装修)、幕墙、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4872万元。2.3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2020‑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是指单个项目内塑胶面层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11月17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25日09:00。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25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为民路35号地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7楼,厦10楼联系人:朱先生,联系人:许女士电话:0573‑87656857,电话:,0573‑87297016邮箱:/,邮箱:,496570150@qq.com2025‑11‑05第一章招标公告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330481‑04‑01‑5694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由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招标人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16167.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906.7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共4303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158.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56.87平方米,其中看台建筑面积1884.35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41.32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131.20平方米,塑胶面层约19944平方米。拟新建室外塑胶跑道(含400米标准跑道)、1个标准足球场、11个标准网球场、2个标准篮球场等设施,以及配套服务用房、停车场、绿化、道路等,建设地点:海宁市钱江西路南侧、泥桥港北侧、规划六路东侧。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装饰工程(含专业装修)、幕墙、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4872万元。2.3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2020‑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是指单个项目内塑胶面层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11月17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25日09:00。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25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为民路35号地址:7楼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联系人:朱先生厦10楼电话:0573‑87656857电话:联系人:许女士邮箱:/邮箱:0573‑87297016496570150@qq.com2025‑11‑05第一章招标公告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330481‑04‑01‑5694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由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招标人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之伊嘉塘活动中心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16167.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906.7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共4303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158.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56.87平方米,其中看台建筑面积1884.35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41.32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131.20平方米,塑胶面层约19944平方米。拟新建室外塑胶跑道(含400米标准跑道)、1个标准足球场、11个标准网球场、2个标准篮球场等设施,以及配套服务用房、停车场、绿化、道路等,建设地点:海宁市钱江西路南侧、泥桥港北侧、规划六路东侧。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装饰工程(含专业装修)、幕墙、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4872万元。2.3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2020‑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是指单个项目内塑胶面层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11月17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25日09:00。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25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为民路35号地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7楼,厦10楼联系人:朱先生,联系人:许女士电话:0573‑87656857,电话:,0573‑87297016邮箱:/,邮箱:,496570150@qq.com2025‑11‑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居提升改造 活动中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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