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更新改造工程预算编制服务 破产业务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园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


项目编号:5001065520440362511040220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陆港智造城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人
重庆园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审批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投资额(173,000.00元)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内容
港智造城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预算编制服务

中介机构要求
以采购公告为准

其他要求说明
①需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并持有年审合格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②业绩资格:自2022年至今(以项目结算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不低于4270万元的土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提供合同、结算报告或业主证明等)。 ③咨询人需编制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如下:造价咨询工作指导和目标工作、造价咨询机构人员配置、投标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及质量保证措施、对本项目造价咨询各项工作的进度承诺及控制措施。④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员应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不少于5人(其中土建不少于3人,安装不少于2人),同时需自行安排办公场地及住宿。 ④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员应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不少于5人(其中土建不少于3人,安装不少于2人),同时需自行安排办公场地及住宿。 ⑤选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到达招标人办公地点进行资格后审。中标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业绩证明资料、派驻人员名单(含执业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以及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相关原件携带必查。 特别提示:竞标人拟派驻的项目团队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5月~2025年10月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业绩、人员等是否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要求,若未按规定时限到场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而进行响应或资格后审未通过的,甲方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按相关规定上报中介超市。

服务时限说明
签订合同之日至项目完成预算审核(计)止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本项目施工费用约6100万元,按渝建价发〔2023〕19号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计算后按70 %计取。费用约17.3万元。

选取方式
择优+随机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5-11-10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重庆园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3452133818)

采购需求书下载
中介超市预算编制需求表.pdf陆港智造城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造价咨询合同(11.4挂网版).pdf

2025-11-05

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服务详细需求说明中介服务项目名称陆港智造城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预算编制服务服务类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时限签订合同之日至项目完成预算审核(计)止服务内容陆港智造城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预算编制服务费用(限价)本项目施工费用约6100万元,按渝建价发(2023)19号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计算后按70%计取。费用约17.3万元。资质(资格)及相关要求①需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并持有年审合格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②业绩资格:自2022年至今(以项目结算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不低于4270万元的土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提供合同、结算报告或业主证明等)。③咨询人需编制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如下:造价咨询工作指导和目标工作、造价咨询机构人员配置、投标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及质量保证措施、对本项目造价咨询各项工作的进度承诺及控制措施o④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员应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不少于5人(其中土建不少于3人,安装不少于2人),同时需自行安排办公场地及住宿。⑤选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到达招标人办公地点进行资格后审。中标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业绩证明资料、派驻人员名单(含执业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以及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相关原件携带必查。特别提示:竞标人拟派驻的项目团队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5月~2025年10月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业绩、人员等是否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要求,若未按规定时限到场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而进行响应或资格后审未通过的,甲方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按相关规定上报中介超市。采购单位(盖章)重庆园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陆港智造城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委托人:_重庆园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咨询人: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黄金湾.智谷_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重庆园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陆港智造城更新改造工程(一期)2.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完成所委托项目的预算编制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附加咨询服务工作。二、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优先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4.专用条款及附录;5.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7.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2.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计取方式:按渝建价发〔2023〕19号文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建筑工程计算后按7折计取,计算基数:以财政预算审定金额为计算基数;3.合同价款支付前,咨询人需向委托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前期配合造价事宜,出具预算编制报告开始实施,至配合完成预算审核至出具审核报告,并配合完善零号台账_终结。五、词语定义第1页共20页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自签订之日___生效。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____份,咨询人执_____份。委托人: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签名),_________(签名)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统一信用代码:,统一信用代码:住所:,住所: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第2页共20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第3页共20页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4.专用条款及附录;5.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7.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第4页共20页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款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款的约定。3.1.2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第5页共20页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合同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第6页共20页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第7页共20页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款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2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3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4联络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第8页共20页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5知识产权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第9页共20页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在5日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2.2提供工作条件2.2.1委托人不向咨询人提供房屋及设备。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_____,其权限范围:_代表委托人协调本项目造价咨询相关工作事宜_。2.5答复委托人同意在_5_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__5_人,其中土建不少于3人,安装不少于2人。3.1.2项目负责人为:_____,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__代表咨询人履行本合同__;派驻现场人员为:___,派驻现场人员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配合项目前期造价工作,进行预算编制以及配合预算审核等。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人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2日内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1.1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1)工程开工后,咨询人需与施工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核对0号台账,并签字盖章确定。若因咨询人原因出现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第10页共20页等原因造成工程造价变化,与施工合同金额对比,0号台账增加金额视为违约,按以下方式计算违约金,扣减咨询费(按收费文件计算的造价咨询费):若0%<|偏差率|≤5%,违约金为咨询费用的10%;若5%<|偏差率|≤10%,违约金为咨询费用的20%;若|偏差率|>10%,违约金为咨询费用的30%。偏差率计算式:偏差率=(零号台账审定额-施工合同金额)/施工合同金额,偏差率考核时,若出现清单漏项、错误等,则按照建设单位审核后的单价计取(组价原则执行该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因运距、限价计价文件区间价格、施工范围变化、设计变更、设计图纸要求据实计算等非咨询方原因造成的审减审增除外)(2)如出现以下情况,经复核属实,还应按如下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咨询人原因出现清单漏项,经委托人核实后,合同单项清单项目金额大于50万元的,咨询人除按照合同专用条款4.2.1.1.1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照1000元/处承担违约责任。4.2.1.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1)咨询人未按委托人通知及要求到现场参加收方、验方、现场会议等,未记录原始收方数据的;按2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2)咨询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进度产值审核及盖章签名,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3)咨询人未按委托人要求每月提交全过程造价跟踪控制报告的,按2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4)咨询人未合同约定常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和派驻现场人员分别按2000元/天、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5)咨询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派驻现场人员的,分别按2000元/人·次和10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6)材料、设备的定价或核价不合理,超过评审或委托人抽查了解的同品牌、同规格、同档次的同期市场价格的10%的,每出现1次,咨询人按1000元/(次·项)承担违约责任;(7)咨询人对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如收方数据等咨询服务质量负责,如经委托人抽查或审计发现存在事实、数据等错误,咨询人按5000/(次·项)承担违约责任;(8)咨询人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与沙坪坝区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金额比较,偏差率在±3%以内(含±3%)为合理履约、在±3%以上视为违约,按以下方式计算违约金,扣减咨询费:第11页共20页若3%<|偏差率|≤4%,违约金为咨询费用的5%;若4%<|偏差率|≤5%,违约金为咨询费用的10%;若5%<|偏差率|≤6%,违约金为咨询费用的15%;若6%<|偏差率|≤7%,违约金为咨询费用的20%;若7%<|偏差率|≤8%,违约金为咨询费用的25%;若|偏差率|>8%,违约金为咨询费用的30%。偏差率计算式:偏差率=(咨询人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沙坪坝区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金额)/沙坪坝区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金额。(因争议事项、业主已确认变更而被审减的等非咨询方原因造成的审减审增除外)“沙坪坝区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具体为:结算送审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委托人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负责审核,若项目被沙坪坝区财政局抽审的,最终结算金额以区财政局出具的审查结论为准;结算送审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最终结算金额以沙坪坝区财政局结算评审为准;合同项目纳入政府有关审计计划的(是否纳入审计计划,以委托人认定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沙坪坝区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为准。若沙坪坝区对相关职能部门职能职责进行调整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结算、审计的相关规定作调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4.2.1.3咨询人的违约金,委托人可在应支付任何一次酬金中扣除。4.2.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4.3咨询人需自行安排办公场地及住宿(不得同施工单位在一个地方吃住)。4.4如咨询人中标后不按约定开展服务,委托人有权将其纳入黑名单。5.支付5.1支付货币: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7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3支付酬金(咨询费收取标准:以财政预算审定金额为计算基数,按渝建价发〔2023〕19号文咨询费建筑工程收费标准及中标折扣系数7折计算。5.3.1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1)预算审核完成并出具审核报告后,以预算审定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咨询费收费标准及折扣系数计算后支付至咨询费的70%;项目开工完成零号台账清理后,支付至经审核后咨询费的100%。支付前,咨询人承诺:若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前,委托人还发现咨询人还存在符合本合同的违约情形,咨询人承诺在收到委托人发出的通知后,14天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不因委托人与咨询人办理合同结算而免除。第12页共20页(2)预算编制及审核完成后,如因非受托人原因致使服务项目一年内未开工的,剩余咨询费用经委托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但支付前,咨询人承诺:若项目需继续实施且不需重新编制预算和最高限价的,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项目开工三个月后,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计算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咨询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退还委托人多支付的费用。(3)若咨询人延期退还委托人多支付费用在3个月内的,还应按照应退还金额的0.5‰/天承担违约责任;延期退还委托人多支付费用在6个月内的,还应按照应退还金额的0.6‰/天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多支付费用大于6个月内的,还应按照应退还金额的0.65‰/天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保留起诉的权利。5.3.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1)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部分酬金原则上每二个月支付一次费用,当期实际支付酬金为:委托人确认的项目工程当期进度产值÷项目工程施工承包人的合同额×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约酬金×70%,累计付款达本签约合同额的70%时停止支付酬金,剩余酬金待工程验收合格且经沙坪坝区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后,以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审定金额为基数按咨询收取标准及中标折扣系数计算后30日内一次付清。(2)合同服务期内,不因任何原因委托人均有权不委托咨询人实施结算审核,委托人将在支付咨询人酬金中扣除按照本合同咨询收取标准计算的结算审核费用,咨询人对此无异议。5.3.3咨询人违约的,委托人有权从支付给咨询人的任何一次酬金(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3.4委托人支付费用前,咨询人须开具等额有效、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延迟付款。5.3.5开户:咨询人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在沙坪坝区的银行开户信息,如未在沙坪坝区开户的需在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开户。5.3.6咨询酬金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为完成全部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治疗费、机构的管理费、税金、利润,并且包含检测设备费、检测试验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来重庆的外地企业应综合考虑参加本项目投标及履行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税等全部费用。5.3.7委托人其他要求:/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第13页共20页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履行期限延长风险包含在咨询人报价风险中,不再另行计算。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均会导致正常工作酬金计算基数的变化,该部分酬金按照正常工作酬金进行计算,不再另行计算其他酬金。6.2合同解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无。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委托人除已支付的酬金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争议解决7.3仲裁或诉讼: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咨询人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无。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无。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5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送达地点:__。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送达地点:__,电子邮箱:_。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_委托人_。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_委托人_。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经委托人同意。第14页共20页9.补充条款9.1履约担保咨询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咨询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提交时间:/;退还条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与工程结算编制(审核)的,待沙区财政评审中心出具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政府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报告后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9.2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工作内容(1)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并出具预算编制(审核)报告。(2)复核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预算审核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取费类别、清单模式、定额套取、材料及设备价格、清单漏项、清单描述、工程量偏差等。(3)配合委托人办理招标控制价相关工作。(4)提出合理化的建议。9.3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工作内容9.3.1前期准备工程(1)咨询人按照中标要求安排驻场人员,相关仪器、设备、住宿、饮食、办公设施自行承担。(2)咨询人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本工程双方签名确认的“工作大纲”和项目人员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图。(3)按委托人要求格式建立造价控制台账。9.3.2决策设计阶段工作(1)决策、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该项目从立项到施工图设计的各阶段设计成果通过造价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优化;对可行研究报告、概算进行审查、控制;对设计具体内容、设备选型、参数匹配、效益分析等方面进行最优化的控制,达到限额设计的标准;(2)设计阶段造价咨询,参与设计图纸讨论会,为设计方案提供造价评估、造价指标。9.3.3参与设计变更及施工签证的管理(1)咨询人对设计变更进行合理性及经济性分析,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在变更发出前,咨询人应对其作出造价评估和造价控制意见,供委托人参考和决定是否进行该项第15页共20页变更,咨询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并保证估算的准确性、及时性,避免延误工期及委托人的误判。(2)咨询人对施工签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签证资料及其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测算增(减)造价,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意见。9.3.4参与收方、验收、现场会议等(1)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若发现问题及时向委托人反映,并提出处理参考意见,确保隐蔽资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协助委托人及监理方监督工程质量达到工程设计及施工合同要求。(2)按委托人通知及要求到现场参加收方、验方、现场会议等,记录原始收方数据。9.3.5建筑材料及设备认价审核(1)咨询人对本工程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认价进行市场考察和确认,并提供甲供主要材料用量及主要设备用量。(2)咨询人协助对整个工程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监控,杜绝不合理材料及设备用于工程。(3)对拟采购专用设备进行市场调查并出具书面专业意见。(4)对招标项目中的暂定金额(暂估价材料、暂估价项目)的实际发生数量和价格进行测算或审核。(5)对施工或供货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审价单或报价单,进行专业的分析审核,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9.3.6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供本工程技术、经济综合评价,督促施工单位以最经济、最合理的方案完成施工任务。9.3.7咨询人应对施工过程中完成的工程量及费用进行审核和监控,包括审核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工程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洽商的费用、新增单价、验工计价等。9.3.8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咨询人需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规定3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度产值审核及盖章签名,为委托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确保工程进度款支付符合施工合同规定。9.3.9咨询人须参与甲供材料及设备的收货、过程监督、验收、结算管理工作。9.3.10工程索赔及反索赔的处理(1)咨询人应记录现场动态、收集证据,做好“索赔”及“反索赔”工作,审核“工程索赔”报告书,防止或减少“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协助委托人处理索赔与反索赔的界定。(2)深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参与造价密切相关的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工程阶第16页共20页段性验收,以及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过程监控。(3)完善现场监督,对涉及工程结算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利用摄像、录像、GPS等技术设备对隐蔽工程及其它重要环节等进行现场取证,形成有效资料,为竣工结算提供可靠依据。9.3.11做好造价管理台账更新及全过程造价跟踪汇报工作,并于每月28日前向委托人报送全过程造价跟踪控制报告(含台账)。9.3.12本项目咨询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常驻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24天,并严格按委托人要求考勤。9.3.13完成结算审核及工程审计的配合(1)咨询人不得直接接受施工单位送审的结算资料,施工单位送审的结算资料应由委托人转送。否则,咨询人对工程结算的审核视为无效。(2)咨询人应以合理、系统的安排推进并完成结算审核工作,3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3)咨询人结算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及相关资料认真审核本工程结算造价,确保结算造价的准确性。(4)咨询人负责配合完成委托人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复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结算造价及工程审计的相关工作,并承担因咨询人审核造价不准确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9.3.14咨询人应分阶段收集整理咨询资料,并出具完整的咨询成果报告书(1)咨询人进场后,应及时了解、跟踪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及合同执行情况,其派驻施工现场的监控人员应建立工程审核台账跟踪控制(期中支付、变更等各项费用审核),为正确核定费用,提供第一手资料。(2)咨询人应每周五整理、汇总并提交一份本周内发生的变更洽商、施工签证、影像资料及造价估值给委托人综合计划部;咨询人应每月25日整理、汇总并提交一式两份本月内发生的变更洽商、施工签证、影像资料及其估值,向委托人提供其累计变更洽商经济影响的资料。9.3.15建立造价咨询工作日志(包括工作内容、事项概况、履行程序、发现问题、审核结论、咨询意见、影像资料等),及时登记咨询时间、注重反映量化成果,重点突出完成的工作内容、通过何种途径完成及效果如何三个方面;每月5日前向建设单位报送上月造价咨询工作月报(包含工程完成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偏差分析、合理化建议和下月工作计划等);发现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必要问题(不限于本职工作范围)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第17页共20页附件:履约担保(如有)履约担保第18页共20页(委托人名称):鉴于,(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咨询人名称,以下简称“咨询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并且委托人已签发中标通知书。基于咨询人的请求,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咨询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见索即付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咨询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咨询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你方和咨询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6.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第19页共2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更新改造工程预算编制服务 破产业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