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存量商品房招标公告(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5)
湖州市本级 | 住宅
项目概况
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5-022
项目名称: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5540700
最高限价(元):38140700,39660000,9820000,79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8140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体现城市温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湖州招引人才,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一环。为加快发展湖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一步拓宽房源供给渠道,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96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体现城市温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湖州招引人才,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一环。为加快发展湖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一步拓宽房源供给渠道,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8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体现城市温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湖州招引人才,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一环。为加快发展湖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一步拓宽房源供给渠道,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9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体现城市温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湖州招引人才,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一环。为加快发展湖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一步拓宽房源供给渠道,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无;标项3:无;标项4: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炜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020926
质疑联系人:郑宇林
质疑联系方式:0572-2597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东源智能产业园19幢101号四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570251
质疑联系人:冯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2-256758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传真: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39678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采购招标文件.doc883.4K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883.2K
(定稿)-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采购招标文件.doc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25]21551号、湖财采确[2025]21552号、湖财采确[2025]21553号、湖财采确[2025]21554号)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5-022项目名称: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采购人: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盖章)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8第三章投标须知12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9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5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25]21551号、湖财采确[2025]21552号、湖财采确[2025]21553号、湖财采确[2025]21554号)批准,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现就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5-022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标项采购范围采购预算(万元)标项一弁山大道、同心路、三环西路以东,沪渝高速以南,三环东路、迎宾大道以西,三里桥路、二里桥路、环城南路、港南路以北区域3814.07标项二3966标项三982标项四792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2.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收取工本费。3.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招标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4.未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查看公告下附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公告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5.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如遇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东源智能产业园19幢101号四楼),联系人:陈超,电话:0572-2570251。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96521623206,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八、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整九、投标地点: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会议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7、本次投标有关信息刊登在:7.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7.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模块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9、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10、本次招标共四个标项,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参与的标项(即可以同时参与四个标项的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任意标项投标),四个标项不能同时中标,各标项依次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进入其他标项的综合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则该标项由采购人重新招标。十二、业务咨询: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联系人:郑炜彬联系电话:0572-2020926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郑宇林联系电话:0572-259755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东源智能产业园19幢101号四楼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0572-2570251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陆宇晖联系电话:0572-256758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396781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体现城市温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湖州招引人才,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一环。为加快发展湖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一步拓宽房源供给渠道,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提升住房保障水平。二、整体要求(一)房源标准▲1.房源面积:房源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5㎡或套内建筑面积不超过65㎡的小户型为主(套数占比不少于80%),可少量配置单套不超过120㎡的户型(套数占比不超过20%)。2.房源数量:最终按实际结算。▲3.相对集中:标项一同楼盘房源不少于10套;标项二同楼盘房源不少于10套;标项三同楼盘房源不少于5套;标项四同楼盘房源不少于5套。4.区域分布:收购的房源应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二)产权要求▲房源应为现售且未售的住宅(二手房除外),手续齐备,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抵押、查封、冻结等限制状态(投标时须提供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查封、无抵押查询证明),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按规定已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中标后房源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产权过户的,则中标结果无效。(三)收购价格标项采购范围平均单价限价(元/平方米)采购预算(万元)标项一弁山大道、同心路、三环西路以东,沪渝高速以南,三环东路、迎宾大道以西,三里桥路、二里桥路、环城南路、港南路以北区域115003814.07标项二115003966标项三11500982标项四11500792注:1.实际采购套数根据每个标项中标供应商所能提供的房源套数及中标单价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不超采购预算。2.平均单价限价包括:房款、装修款、配套车位款、维修资金、契税印花税等一切与此次商品房收购相关的费用(包括交付过程中需中标方代为缴纳费用)。3.每个标项投标总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单套房源投标单价及所有房源投标单价的均价不得超出平均单价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为基准。▲三、装修要求(一)基本要求:需按照《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进行装修,并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具备拎包入住要求。(二)功能空间要求:需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且需设置阳台或平台。(三)家具家电配置要求:需配置床、桌、柜(储物柜、衣柜)、椅、空调(起居室/厅、卧室)、热水器、排油烟机、冰箱等。四、配套要求(一)设施配套:需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二)服务配套:需配置配套物业服务【物业费(包括公共能耗费、停车管理费)由中标人承担五年。物业公司须配合采购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展日常管理。投标时供应商及拟提供楼盘的现有物业单位均须提供承诺函)】(三)车位配套:需配置机动车停车位(产权车位、人防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房源数量与配置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比例不得低于1:1。五、验收与交付(一)分户验收:按《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技术规程》(DB33/T1140)《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执行,分户提供交付验收报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的房源不得交付。(二)交付成果:产权过户完成证明、验收报告、家具家电清单、车位权属文件等。六、人员与进度(一)团队要求。供应商需配备本地化服务团队,含项目负责人1名、工程/装修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二)时间进度安排阶段时间要求工作内容合同签订中标后1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产权过户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产权过户装修施工、验收交付2026年6月底前分户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七、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八、付款方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第一阶段:合同签订且完成产权过户后,支付合同价的55%作为预付款;第二阶段:通过验收交付并提交验收报告后,支付剩余金额。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将上述相关款项由财政国库专户直接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银行专户。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九、扶持政策说明: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8、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9、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第三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采购预算:9554.07万元(标项一:3814.07万元;标项二:3966万元;标项三:982万元;标项四:792万元)4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标项一:39000元;标项二:39000元;标项三:10000元;标项四:1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列入投标报价。5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61、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出现故障后,如投标人提交了符合条件的备份投标文件的,可以在30分钟内上传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如果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出现故障(遗失CA或其他原因)后,须在30分钟内上传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3)所有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视作无效标。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因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由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按规定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整地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8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整开标地点: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确保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确认),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2.2.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东源智能产业园19幢101号四楼),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0572-2570251。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25日17时前准时送达,拒绝到付,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2.2.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9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附后10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11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合同金额的1%计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结束后视履约情况返还(交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14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15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6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二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7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两种方式)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注:供应商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五)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评审小组协助答复质疑。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逾期视为默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采购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确保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确认),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1.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1.3授权代理人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1.4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资格审查条款)1.5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截图模板详见附件)1.6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格文件和资料。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2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2.3项目实施方案;2.4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存量商品房质量保证措施;2.5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存量商品房如期交付的保证措施;2.6房源装修标准;2.7房源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2.8供应商拟提供的房源数量及规整情况;2.9合理化建议;2.10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2.11售后服务方案及优惠承诺;2.12企业荣誉;2.13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3.报价文件:3.1投标响应函;3.2投标报价一览表;3.3投标报价明细表;3.4中小企业声明函;3.5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7招标代理费承诺函;3.8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为本招标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元)表示。2.供应商的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含拟投入本项目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投标报价包括:房款、装修款、配套车位款、维修资金、契税印花税等一切与此次商品房收购相关的费用(包括交付过程中需中标方代为缴纳费用)。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6.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7.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8.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10.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3.其他:3.1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3.2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源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确保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确认),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详见招标公告)3.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或指定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在进行下一步评审:(1)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未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3)未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4)未提供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或承诺;(5)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6)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7)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8)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9)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资格文件》或《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中出现报价的;(3)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的;(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投标有效期、服务期(工期)、服务质量保证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应当准时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在线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3.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4.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请有关人员回避,并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由采购人及监督人检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包装情况;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疑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准时在线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收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后,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7.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在系统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8.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符合性审查及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并在系统上公布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审结果;9.由主持人在系统上公布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其他有必要宣读的内容;10.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及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并在系统上公布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11.最终在政采云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12.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三)其他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5人,采购人代表2人组成。(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通过电子评标系统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中标通知书1.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2.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3.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三)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合同金额的1%计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结束后视履约情况返还(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八、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中标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1.评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本项目招标文件2.评审原则2.1评审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2.2评审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组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评标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会;2.3评审小组成员及参加评审的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2.4评审小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2.5通讯工具管理: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每个成员的手机都必须关机。2.6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各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规定的投标地点,所有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专门保管和发放。评审小组成员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不得带离评审现场。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本次评审每个标项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7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在对各评委分值汇总时,以算术平均值为各供应商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最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4、计算方法:4.1价格部分:30分1.每个标项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平均单价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价平均报价)×30%×1003.投标总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所有房源投标单价的均价不得超出平均单价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为基准。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的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对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注: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不予认可】。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共70分)标项一: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技术分56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情况主要包括本次采购项目内容、采购目的及用途等要求的认识和理解,对各项理解描述详尽、合理、可行性强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8分;对各项理解描述详尽、合理且有效可行的得6分;对各项理解有全面描述,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各项理解描述简单且不可行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2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科学严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采购内容和目标,确保湖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实施,并根据项目总体框架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描述详尽、合理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8分;实施方案描述详尽、合理、具有可行性的得6分;对需求有全面描述,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实施方案描述简单且不全面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3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存量商品房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且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8分;措施内容描述全面、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6分;措施内容有描述、不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措施不全,描述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4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存量商品房如期交付的保证措施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节点进度和周期计划、流程方案、进度控制措施及在交付过程中与采购人的配合情况等内容,措施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且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8分;措施内容描述全面、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6分;措施内容有描述、不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措施不全,描述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5房源装修标准供应商拟交付房源的功能空间要求、家具家电配置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的得2分,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相应配置(包括:智能门锁、沙发、茶几、鞋柜、床头柜、电视、洗衣机、暖风机、微波炉等)加0.5分,最多加3分,增加配置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5分6房源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供应商拟交付房源周边已具备或已规划交通站点、商业配套、教育资源、医疗配套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8分7供应商拟提供的房源数量及规整情况1)房源数量:供应商拟提供的房源数量在10套(含)以上,25套(不含)以下的得1分;25套(含)以上,40套(不含)以下的得4分;40套及以上的得7分。2)房源规整情况:供应商拟提供的房源分布在同一栋(幢)有10套及以上的得2分;分布在同一栋(幢)有5套(含)以上10套(不含)以下的得1分。注:需提供房源清单证明,否则不得分。9分8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交付过程、装修质量控制)进行梳理分析,并针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条1分,最高2分。未提供不得分。2分商务分12分9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质保维修承诺等(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质量、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方面)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全面、合理性酌情评分:后续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响应等客观、合理、全面周到的得8分;有售后服务方案,但不够全面周到,不能够有效的回应服务需求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欠缺、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有欠缺,无后续服务内容的得1分。最高得8分。8分10优惠配套供应商拟提供的机动车位中产权车位占比在50%及以上的得4分,产权车位占比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08分。最高得4分。注: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和同楼盘房源数量比例不得低于1:1,否则不得分。4分资信及其他分2分11企业荣誉供应商拟提供房源楼盘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标项二: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技术分56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情况主要包括本次采购项目内容、采购目的及用途等要求的认识和理解,对各项理解描述详尽、合理、可行性强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8分;对各项理解描述详尽、合理且有效可行的得6分;对各项理解有全面描述,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各项理解描述简单且不可行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2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科学严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采购内容和目标,确保湖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实施,并根据项目总体框架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描述详尽、合理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8分;实施方案描述详尽、合理、具有可行性的得6分;对需求有全面描述,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实施方案描述简单且不全面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3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存量商品房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且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8分;措施内容描述全面、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6分;措施内容有描述、不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措施不全,描述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4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存量商品房如期交付的保证措施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节点进度和周期计划、流程方案、进度控制措施及在交付过程中与采购人的配合情况等内容,措施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且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8分;措施内容描述全面、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6分;措施内容有描述、不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措施不全,描述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5房源装修标准供应商拟交付房源的功能空间要求、家具家电配置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的得2分,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相应配置(包括:智能门锁、沙发、茶几、鞋柜、床头柜、电视、洗衣机、暖风机、微波炉等)加0.5分,最多加3分,增加配置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5分6房源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供应商拟交付房源周边已具备或已规划交通站点、商业配套、教育资源、医疗配套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8分7供应商拟提供的房源数量及规整情况1)房源数量:供应商拟提供的房源数量在10套(含)以上,25套(不含)以下的得1分;25套(含)以上,40套(不含)以下的得4分;40套及以上的得7分。2)房源规整情况:供应商拟提供的房源分布在同一栋(幢)有10套及以上的得2分;分布在同一栋(幢)有5套(含)以上10套(不含)以下的得1分。注:需提供房源清单证明,否则不得分。9分8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交付过程、装修质量控制)进行梳理分析,并针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条1分,最高2分。未提供不得分。2分商务分12分9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质保维修承诺等(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质量、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方面)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全面、合理性酌情评分:后续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响应等客观、合理、全面周到的得8分;有售后服务方案,但不够全面周到,不能够有效的回应服务需求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欠缺、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有欠缺,无后续服务内容的得1分。最高得8分。8分10优惠配套供应商拟提供的机动车位中产权车位占比在50%及以上的得4分,产权车位占比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08分。最高得4分。注: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和同楼盘房源数量比例不得低于1:1,否则不得分。4分资信及其他分2分11企业荣誉供应商拟提供房源楼盘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标项三: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技术分56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情况主要包括本次采购项目内容、采购目的及用途等要求的认识和理解,对各项理解描述详尽、合理、可行性强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8分;对各项理解描述详尽、合理且有效可行的得6分;对各项理解有全面描述,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各项理解描述简单且不可行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2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科学严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采购内容和目标,确保湖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实施,并根据项目总体框架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描述详尽、合理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8分;实施方案描述详尽、合理、具有可行性的得6分;对需求有全面描述,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实施方案描述简单且不全面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3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存量商品房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且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8分;措施内容描述全面、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6分;措施内容有描述、不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措施不全,描述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4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存量商品房如期交付的保证措施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节点进度和周期计划、流程方案、进度控制措施及在交付过程中与采购人的配合情况等内容,措施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且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8分;措施内容描述全面、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6分;措施内容有描述、不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措施不全,描述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5房源装修标准供应商拟交付房源的功能空间要求、家具家电配置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的得2分,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相应配置(包括:智能门锁、沙发、茶几、鞋柜、床头柜、电视、洗衣机、暖风机、微波炉等)加0.5分,最多加3分,增加配置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5分6房源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供应商拟交付房源周边已具备或已规划交通站点、商业配套、教育资源、医疗配套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8分7供应商拟提供的房源数量及规整情况1)房源数量:供应商拟提供的房源数量在5套(含)以上,10套(不含)以下的得4分;10套及以上的得7分。2)房源规整情况:供应商拟提供的房源分布在同一栋(幢)有5套以上的得2分;分布在同一栋(幢)有5套(含)以下的得1分。注:需提供房源清单证明,否则不得分。9分8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交付过程、装修质量控制)进行梳理分析,并针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条1分,最高2分。未提供不得分。2分商务分12分9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质保维修承诺等(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质量、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方面)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全面、合理性酌情评分:后续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响应等客观、合理、全面周到的得8分;有售后服务方案,但不够全面周到,不能够有效的回应服务需求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欠缺、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有欠缺,无后续服务内容的得1分。最高得8分。8分10优惠配套供应商拟提供的机动车位中产权车位占比在50%及以上的得4分,产权车位占比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08分。最高得4分。注: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和同楼盘房源数量比例不得低于1:1,否则不得分。4分资信及其他分2分11企业荣誉供应商拟提供房源楼盘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标项四: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技术分56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情况主要包括本次采购项目内容、采购目的及用途等要求的认识和理解,对各项理解描述详尽、合理、可行性强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8分;对各项理解描述详尽、合理且有效可行的得6分;对各项理解有全面描述,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各项理解描述简单且不可行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2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科学严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采购内容和目标,确保湖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实施,并根据项目总体框架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描述详尽、合理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8分;实施方案描述详尽、合理、具有可行性的得6分;对需求有全面描述,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实施方案描述简单且不全面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3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存量商品房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且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8分;措施内容描述全面、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6分;措施内容有描述、不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措施不全,描述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4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存量商品房如期交付的保证措施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节点进度和周期计划、流程方案、进度控制措施及在交付过程中与采购人的配合情况等内容,措施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且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8分;措施内容描述全面、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6分;措施内容有描述、不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措施不全,描述不合理、不可行的得1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5房源装修标准供应商拟交付房源的功能空间要求、家具家电配置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的得2分,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相应配置(包括:智能门锁、沙发、茶几、鞋柜、床头柜、电视、洗衣机、暖风机、微波炉等)加0.5分,最多加3分,增加配置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5分6房源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供应商拟交付房源周边已具备或已规划交通站点、商业配套、教育资源、医疗配套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8分7供应商拟提供的房源数量及规整情况1)房源数量:供应商拟提供的房源数量在5套(含)以上,10套(不含)以下的得4分;10套及以上的得7分。2)房源规整情况:供应商拟提供的房源分布在同一栋(幢)有5套以上的得2分;分布在同一栋(幢)有5套(含)以下的得1分。注:需提供房源清单证明,否则不得分。9分8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交付过程、装修质量控制)进行梳理分析,并针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条1分,最高2分。未提供不得分。2分商务分12分9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质保维修承诺等(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质量、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方面)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全面、合理性酌情评分:后续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响应等客观、合理、全面周到的得8分;有售后服务方案,但不够全面周到,不能够有效的回应服务需求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欠缺、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有欠缺,无后续服务内容的得1分。最高得8分。8分10优惠配套供应商拟提供的机动车位中产权车位占比在50%及以上的得4分,产权车位占比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08分。最高得4分。注: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和同楼盘房源数量比例不得低于1:1,否则不得分。4分资信及其他分2分11企业荣誉供应商拟提供房源楼盘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为做好批量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相关工作,更好发挥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甲乙双方根据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标项)公开招标的结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达成如下协议:一、中标房源的范围:________项目(楼盘)共计___套(其中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套,_____平方米的,套),房源应为可售且未售的住宅,同时应证件齐全,手续齐备,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抵押、查封、冻结等限制状态,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附房源范围附表)。二、配套车位情况________项目(楼盘):配套车位共计___个(其中产权车位___个,人防车位___个),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形状、尺寸等应符合相关规划及设计要求,车位无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车位地面平整,设施设备完好,能够正常使用。车位按房源数量1:1赠送甲方()免费提供使用20年()。(附车位清单附表)三、房源价格:楼盘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毛坯房单价(元/平方米)装修单价(元/平方米)车位号车位单价(结合房源建筑面积折算成每平米报价,元/平方米)其他费用(如物业维修基金、税费等,元/平方米)单价(元/平方米)合计(万元)ABCDEFGHIJ=E+F+H+I........................................./平均单价: (元/平方米)总价: (万元)注:1、上述价格包括与此次商品房收购相关的所有费用。2、车位面积单价计算公示:单个车位报价/房源建筑面积=元/平方米。3、乙方按照《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湖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及公开招标结果对上述房源进行精装修后将精装修房源交付甲方(附房源清单附表)。4、装修要求:1)基本要求:需按照《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进行装修,并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具备拎包入住要求。2)功能空间要求:需有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且具备阳台或平台。3)家具家电配置要求:按中标承诺填写。四、交付时间安排阶段时间要求工作内容合同签订中标后1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产权过户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产权过户装修施工、验收交付2026年6月底前分户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五、房款支付方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第一阶段:合同签订且完成产权过户后,支付合同价的55%作为预付款;第二阶段:通过验收交付并提交验收报告后,支付剩余金额。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将上述相关款项由财政国库专户直接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银行专户。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将上述相关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银行专户。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六、逾期交付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该批商品房产权过户、装修交付甲方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1.1种方式处理:1.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60日之内,自约定的产权过户、装修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过户、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2)逾期超过6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房款,并自甲方付款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乙方按照全部房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壹(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上报主管部门,暂停乙方在项目所在地的经营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七、商品房质量(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乙方承诺该批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甲方对该批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予以说明;甲方认为该批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双方委托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甲方付款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支付甲方全部损失。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整改,维修期间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二)其他质量问题该批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整改,维修期间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但乙方在30日内完成修复工作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甲方付款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整改,维修期间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该批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涉及安装的还应符合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下列第(1)、(2)、(3)方式处理(可多选):(1)及时更换、修理;(2)乙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3)如甲方放弃更换、修理,双方另行协商处理;(4)/。(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1.该批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标准文号:。2.该批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标准文号:。该批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甲方付款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因整改导致该批商品房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3.该批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八、保修责任(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乙方自该批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二)下列情形,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2.因甲方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3./。(三)在保修期内,甲方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15日内,乙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九、质量担保乙方承诺履行《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湖州市市区物业保修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为该批商品房质量提供担保。十、其他相关约定:1.乙方免除甲方年物业费,年之后物业费(含公共能耗费)按元/平方米收取。2.结算时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补充协议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甲方责任、排除甲方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十四、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效力。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标项四分别制作、上传1、资格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项目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后附授权代理人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如下:1、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若违背以上承诺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2、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2)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六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采购需求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条款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1整体要求(房源标准、产权要求)2装修要求(基本要求、功能空间要求、家具家电配置要求)3配套要求(设施配套、服务配套、车位配套、)4验收与交付(分户验收、交付成果、)5人员与进度(团队要求、时间进度安排)6其他要求7付款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报价文件(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响应函;2)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函:(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1、供应商须提供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确认已上传。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诚信地执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5、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6、我公司没有被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报价。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本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60天内有效。9、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投标报价一览表(标项一或标项二或标项三或标项四)供应商: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5-报价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有效期投标平均单价(元/平方米)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应包含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3、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投标报价明细表(标项一或标项二或标项三或标项四)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拟提供楼盘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毛坯房投标单价(元/平方米)装修投标单价(元/平方米)车位号车位投标单价(需结合房源建筑面积折算成每平米报价,元/平方米)其他费用(如物业维修基金、税费等,元/平方米)投标单价(元/平方米)合计(万元)ABCDEFGHIJ=E+F+H+I........................................./投标平均单价: (元/平方米)总价: (万元)注:▲1)每个标项投标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单套房源投标单价(表中J列,J=E+F+H+I)及所有房源投标单价的均价不得超过平均单价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为基准。2)上述投标单价包括:房款、装修款、配套车位款、维修资金、契税印花税等一切与此次商品房收购相关的费用(包括交付过程中需中标方代为缴纳费用)。3)车位面积单价计算公示:单个车位报价/房源建筑面积=元/平方米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但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中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当天一次性结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代理费汇款账号:开户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溪支行银行账号:201000248870646附件: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模板三二三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CREDITCHINA.GOVCN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页信用动态校园诚信信息公示信用服务联合奖惩个人信用专项治理信用刊物有限公司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要提示如需了解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请查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如有异议请通过异议申诉系统提交申诉信息。基础信息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成立日期登记机关住所300000ee查国行政许可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重点关注资质/资格风险提示其他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首页政采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GPA专栏PPP频道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U.CN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地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公布日期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1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某某某某3.1.1.12、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标段名称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采购人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郑炜彬0572-2020926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王福洋0572-2570251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是□否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是□否3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是□否4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是□否5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是□否6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是□否7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是□否8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口9违规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否10设置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和隐性壁垒。是□否11存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例外情形(如有:请在审查意见处备注)是□否采购人审查意见:采购人:法定代表人:2025年10月30日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25]21551号、湖财采确[2025]21552号、湖财采确[2025]21553号、湖财采确[2025]21554号)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5-022项目名称: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采购人: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盖章)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8第三章投标须知12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9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5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25]21551号、湖财采确[2025]21552号、湖财采确[2025]21553号、湖财采确[2025]21554号)批准,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现就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5-022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标项采购范围采购预算(万元)标项一弁山大道、同心路、三环西路以东,沪渝高速以南,三环东路、迎宾大道以西,三里桥路、二里桥路、环城南路、港南路以北区域3814.07标项二3966标项三982标项四792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2.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收取工本费。3.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招标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4.未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查看公告下附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公告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5.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如遇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东源智能产业园19幢101号四楼),联系人:陈超,电话:0572-2570251。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截止开标时间前,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并送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供应商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96521623206,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八、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整九、投标地点: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会议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7、本次投标有关信息刊登在:7.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7.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模块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9、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10、本次招标共四个标项,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参与的标项(即可以同时参与四个标项的投标,也可以选择其中任意标项投标),四个标项不能同时中标,各标项依次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进入其他标项的综合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则该标项由采购人重新招标。十二、业务咨询: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联系人:郑炜彬联系电话:0572-2020926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郑宇林联系电话:0572-259755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东源智能产业园19幢101号四楼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0572-2570251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陆宇晖联系电话:0572-256758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396781湖州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体现城市温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湖州招引人才,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一环。为加快发展湖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一步拓宽房源供给渠道,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提升住房保障水平。二、整体要求(一)房源标准▲1.房源面积:房源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5㎡或套内建筑面积不超过65㎡的小户型为主(套数占比不少于80%),可少量配置单套不超过120㎡的户型(套数占比不超过20%)。2.房源数量:最终按实际结算。▲3.相对集中:标项一同楼盘房源不少于10套;标项二同楼盘房源不少于10套;标项三同楼盘房源不少于5套;标项四同楼盘房源不少于5套。4.区域分布:收购的房源应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二)产权要求▲房源应为现售且未售的住宅(二手房除外),手续齐备,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抵押、查封、冻结等限制状态(投标时须提供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查封、无抵押查询证明),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按规定已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中标后房源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产权过户的,则中标结果无效。(三)收购价格标项采购范围平均单价限价(元/平方米)采购预算(万元)标项一弁山大道、同心路、三环西路以东,沪渝高速以南,三环东路、迎宾大道以西,三里桥路、二里桥路、环城南路、港南路以北区域115003814.07标项二115003966标项三11500982标项四11500792注:1.实际采购套数根据每个标项中标供应商所能提供的房源套数及中标单价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不超采购预算。2.平均单价限价包括:房款、装修款、配套车位款、维修资金、契税印花税等一切与此次商品房收购相关的费用(包括交付过程中需中标方代为缴纳费用)。3.每个标项投标总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单套房源投标单价及所有房源投标单价的均价不得超出平均单价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为基准。▲三、装修要求(一)基本要求:需按照《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进行装修,并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具备拎包入住要求。(二)功能空间要求:需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且需设置阳台或平台。(三)家具家电配置要求:需配置床、桌、柜(储物柜、衣柜)、椅、空调(起居室/厅、卧室)、热水器、排油烟机、冰箱等。四、配套要求(一)设施配套:需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二)服务配套:需配置配套物业服务【物业费(包括公共能耗费、停车管理费)由中标人承担五年。物业公司须配合采购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展日常管理。投标时供应商及拟提供楼盘的现有物业单位均须提供承诺函)】(三)车位配套:需配置机动车停车位(产权车位、人防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房源数量与配置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比例不得低于1:1。五、验收与交付(一)分户验收:按《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技术规程》(DB33/T1140)《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执行,分户提供交付验收报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的房源不得交付。(二)交付成果:产权过户完成证明、验收报告、家具家电清单、车位权属文件等。六、人员与进度(一)团队要求。供应商需配备本地化服务团队,含项目负责人1名、工程/装修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二)时间进度安排阶段时间要求工作内容合同签订中标后1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产权过户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产权过户装修施工、验收交付2026年6月底前分户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七、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八、付款方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第一阶段:合同签订且完成产权过户后,支付合同价的55%作为预付款;第二阶段:通过验收交付并提交验收报告后,支付剩余金额。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将上述相关款项由财政国库专户直接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银行专户。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九、扶持政策说明: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8、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9、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第三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市区存量商品房收购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采购预算:9554.07万元(标项一:3814.07万元;标项二:3966万元;标项三:982万元;标项四:792万元)4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标项一:39000元;标项二:39000元;标项三:10000元;标项四:1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列入投标报价。5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61、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出现故障后,如投标人提交了符合条件的备份投标文件的,可以在30分钟内上传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如果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出现故障(遗失CA或其他原因)后,须在30分钟内上传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3)所有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视作无效标。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因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由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按规定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整地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存量商品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