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网提升改造 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庆元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庆元县民防局))2025)



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

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
 
项目名称: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911001
招标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0578-2750189
一、招标项目内容:喜鹊路(K0+000~K0+600)进行地下管网建设,其中污水管网新建1526米、雨水管网新建3690米、自来水管网新建1220米、强弱电管网新建1200米;道路长600米,路宽20米(人行道3m+车行道14m+人行道3m)。招标范围为:施工范围内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箱涵工程、景观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桥梁工程、边坡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控制价:约3765.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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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公示稿.pdf

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编号:庆建招〔2025〕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示稿)招标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盖章)代建单位: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月日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1页第一章招标公告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庆建招〔2025〕号1.招标条件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已由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文号:庆发改投〔2025〕130号,项目代码:2510-331126-04-01-297596,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和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6753.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65.85万元。建设规模:喜鹊路(K0+000~K0+600)进行地下管网建设,其中污水管网新建1526米、雨水管网新建3690米、自来水管网新建1220米、强弱电管网新建1200米;道路长600米,路宽20米(人行道3m+车行道14m+人行道3m)。建设地点:庆元县喜鹊路K0+000至K0+600段。2.2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箱涵工程、景观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桥梁工程、边坡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不包括: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其中含税暂估价元计入总价,不做下浮)。2.3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2750189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2页☑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且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3.5/;□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3页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6.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6.3(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大厅;(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7.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70号邮政编码:323000电话:_0578-6113262__投诉受理部门: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70号邮政编码:_323000__电话:0578-61132628.联系方式招标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70号地址:庆元县松源街道濛洲街137号联系人:张波,联系人:余平电话:0578-6057868,电话:13757818907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庆元县新建路24号联系人:吴晓枫、金标电话:0578-2750189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月日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址: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70号联系人:张波话:0578-6057868代建单位代建单位: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址:庆元县松源街道濛洲街137号联系人:余平话:1375781890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址:庆元县新建路24号联系人:吴晓枫、金标话:0578-2750189邮箱:236299858@qq.com1.1.4工程名称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1.1.5工程建设地点庆元县喜鹊路K0+000至K0+6001.1.6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7本项目所属行业市政基础设施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争取上级补助和县财政配套解决,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的道路及破除修复工程、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不包括: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7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6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按联合体协议内容支付。2.其他: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且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分包合同报监理和发包人备案。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17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书面递交联系方式:0578-2750189联系人:吴晓枫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7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投标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含税暂估价元计入总价,不做下浮);□2.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本项目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况。1.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2.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电汇。3.缴纳要求: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另保函(保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8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账。(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递交伪造证件的;(4)经查实为骗取中标,在投标及投诉期间,仿造公文、提供虚假业绩、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等虚假证明材料的;(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系同一台电脑制作完成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9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制件。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注意: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并本人手写签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单位在职职工担任)。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其他形式保证金证明,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9.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10.《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11.项目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1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13.①委托代理人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10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②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包含但不限于前附表10.4第2点须提交的资料(如有)]。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以上全部资料,联体成员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注:要求上述审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或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证书、资料应为最新取得的版本,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相关部门已明确自动延期的仍有效,但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等方式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可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实体章后复制上传)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本项目采用2.0系统电子招投标,因2.0系统软件格式存在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或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只要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均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系统软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3.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4.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11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以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格式为LSSTF的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丽水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2.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招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测试播放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选择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情况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系统提示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拒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12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浏览器:IE11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及以上完整版。(8)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有利于不见面开标环境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需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10)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中的“下载”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4009980000。□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LSSTF)。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时00分(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解密截止时间:提示解密后30分钟内(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间)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4.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或经延长后仍未解密成功的;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13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人脸识别签到的。6.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庆元县濛洲街222号4楼)。3.开标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4.其他: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5.2开标程序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当地结合地方电子评标系统相关条款可进行更改。(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5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14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评标办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4.其他: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下浮:6%-11%。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填写)。☑2.评定分离: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不足5名全数进入)进入定标程序。□其他:。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网址)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2.定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2.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定标委员会确定方式:按有关规定组建。7.2.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15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2.企业实力;☑3.企业信誉;☑4.投标方案;□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详见评标定标办法。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7.2.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重新定标1、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的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合同或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格式按担保公司规定执行)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16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重新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5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17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⑥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⑦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⑧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委托代理人未提交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提交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处于锁定状态或未提供的、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录入或未提供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提交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或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18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⑦技术标采用暗标的,未按照暗标的要求编制的;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⑨其他:投标人上传电子系统的技术标投标文件页数超过100页的(包括封面、目录、图表)。(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⑦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报价的;或暂定品牌未在“约定品牌”中选取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与“约定品牌”非同档次的;⑧投标报价的表格中主要内容缺项严重或主要表格缺页或主要表格缺少的;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的。(5)其他: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19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⑤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⑥投标函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⑦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要求等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10.2定标前核查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10.3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验收合格的认定:以竣工验收备案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20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10.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10.5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10.6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21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3.暂估价:(1)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金额:;(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4)招标计划及内容:/。☑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噪音污染防治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9.实施BIM的内容:/。☑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7.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22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造价锁号相同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意一致的除外)。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23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2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在有效期内或尚未履行完毕的)。(21)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预警情形,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18.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9.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明显不符合资格要求的(除存在理解争议内容外)以及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的,除否决投标外,应一律按涉嫌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招标人应同步按照本前附表3.4.4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0.其他:①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与投标”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②中标单位应落实在建工地的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场地道路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土方开挖湿式作业、暂不开放地块临时绿化“七个百分百”防尘措施,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该成本费用,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置,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不良信用评价。③中标单位应严格落实《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庆元县关于在县域总体规划区范围内禁止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告》有关要求。④工程开工后遇不可预见因素、政策处理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实施的,该风险引起的工期延误由招标人核实签证后相应顺延,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并承担,费用不予索赔。⑤投标人中标后提交全套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伍套及投标文件扫描件壹套,要求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致,投标人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24页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项目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25页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26页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27页(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编制;(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如有)、资格审查资料等组成。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技术标采用暗标的形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标书内不得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如:投标人名称、有关人员姓名、投标人业绩、奖状、证书、特殊标志等)。图表字体大小不限制,但不得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等。若技术标投标书未按上述要求或在技术标标书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将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28页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相关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29页(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须知前附表3.5。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30页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31页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定标方式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32页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33页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34页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35页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36页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应当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由与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且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或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不能满足评标要求的,招标人可以组建临时评标专家库,临时专家库的人数应不少于抽取专家人数的3倍。评标专家评标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一、评标、定标工作程序(一)评标工作程序1、评标准备(1)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2)组织学习熟悉评标办法,分工确定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重点。(3)熟悉评标顺序。2、技术标评审(采用暗标制)(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各项内容进行认真评审,对每项指标给出评审意见(好、较好、一般、差),同时作出综合评审结论(好、较好、一般、差)。(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分工,对某一重点指标作出文字评价。3、技术标汇总(1)由工作人员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主任对各评标人员的评审结论进行汇总。(2)确定各投标人技术标最终评审结论,当投标人技术标综合评价达到或超过半数的结论一致时,其结果即为最终评审结果。(3)投标人技术标综合评价结论均未达到半数时,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评委对该投标文件进行讨论分析,表决作出最终评审结果。(4)技术标最终评审结果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汇总表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4、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集体审查投标人投标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作出否决投标说明。5、资信标评审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37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得出评审结论(好、较好、一般、差)。6、商务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得出评审结论(好、较好、一般、差)。7、提交评标报告(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意见在所有未被否决的投标人中,择优向招标人推荐5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进入)进入定标程序,并提交评标报告。(2)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审内容一览表,经评审商务报价比较一览表,推荐的投标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二)招标代理机构公布入围单位名单。(三)中标候选人公示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公示期间,若有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递补。(四)定标工作程序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定标会议必须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由招标人负责归档备查,定标委员会对整个定标工作负总责,独立行使定标权,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定标。招标人的纪检监察组织应派人对定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人负责组建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5名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其他成员从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管理经验或专业技术能力,一般由招标人、项目业主和项目使用单位组成。备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定标委员会成员(组长除外)数量的2倍,数量不足的,备选人员名单确定需经招标人“三重一大”审议通过,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38页标结果确定前保密。确定定标组长、唱票人、计票人。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及组长、成员名单、宣读定标纪律,定标委员会成员签订承诺书。招标项目负责人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如已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的,还应介绍考察、质询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定标要素的基本情况表、涉及定标的其它资料)。各定标小组成员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按照机会平等、权责对等、公开透明、诚信守约原则,结合招标人定标方案要求。实名填写推荐选票,并具体说明推荐理由。定标委员会对推荐选票进行汇总,并填写中标候选人推荐汇总表。中标人推荐产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即制作定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委员会人员名单、定标过程、各成员推荐选票、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及定标结果等内容。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将定标结果(中标结果)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进行公告。二、评标细则(一)技术标评审评审标准评审指标评审标准好较好一般差1.工程分析准确分析工程的施工特点、难点及特殊工艺要求2.施工平面图布置表达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布置科学、合理3.施工方案施工段划分、施工流向合理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可行合理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专项施工方案可行、合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4.计划与设备配置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可行性、合理性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39页主要施工设备配置合理5.项目班子组成合理、人员资格符合规定6.其它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用于本工程)其他(二)资信部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好较好一般差1企业诚信评标时以“丽水市智慧工地”公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2025年11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为准。其中企业信用等级A级的为好,B级的为较好,C级的为一般,其余为差(包括无等级或未显示的)。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以其牵头人的信用等级为评审依据。注:1.未在丽水市智慧工地平台上完成“诚信登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而影响获取企业信用等级的,按差处理。2.如对获取的企业信用等级存在异议的,按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中信用等级异议处理,但不影响本次企业信用等级的使用。3.投标人提供“丽水市智慧工地http://39.191.223.198:81/szjsframeqy/”查询页截图进入资信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三)商务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商务报价部分序号评审内容好较好一般差110.00%<报价下浮率≤11.00%的为好;9.00%<报价下浮率≤10.00%的为较好;6.00%≤报价下浮率≤9.00%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注:下浮率按百分比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浮率=[1-(投标报价-不下浮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不下浮部分)]*100%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40页三、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不得弃权,并对票数进行汇总,以得票数最多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投标人票数并列第一时,招标人在并列第一的投标人中以抽签方式当场决定中标候选人。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41页开标程序序号程序和内容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会议开始不见面开标大厅2评标准备工作:导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公布保证金交纳情况4公布投标人名单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6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先开启技术投标文件7评委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书进行评审评标室8在评委完成对技术投标文件的评审后,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开启技术标评审合格投标人的资信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9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资信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室10在评委完成对资信投标文件的评审后,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开启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投标文件,并宣读商务投标文件内容。不见面开标大厅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其投标文件开标结果有异议的,2分钟内在远程交互工具“丽水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提出,否则视作认同处理。12评委会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室13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评标室14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室15定标委员会进行定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室16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情况和资格实绩公示网站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42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全称):庆元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一、工程概况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庆发改投〔2025〕130号。4.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和县财政配套解决,已落实。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范围内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箱涵工程、景观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桥梁工程、边坡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不包括: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43页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标化工地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优质工程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44页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代建单位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2750189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45页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46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规定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各方对本工程洽商变更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招标文件及询标记录、投标书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书面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见规划红线图。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浙江省、丽水市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47页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浙江省、丽水市的相关规范文件。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规定的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5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承包人需要多套施工图,自费复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施工许可证所有相关资料,否则承包人按2000元/天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月25日前提供上月完成工程量报表、下月进度报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发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文件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庆元县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喜鹊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K0+000-K0+600)招标文件第48页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0条变更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0条变更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管网提升改造 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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