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招标公告(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2025)
高台县2025年-2026年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ZYSSTHJJGTFJ251104-001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高台县2025年-2026年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8)能源
联系人
闫婧姣
联系电话
15294002487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11-05 09:1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11-07 17:10:00
采购单位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否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高台县2025年-2026年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001
服务-其他
269500.0(元)
公告内容
高台县
2025年-2026年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ZYSSTHJJGTFJ251104-001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高台县2025年-2026年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行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台县2025年-2026年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9500.00元 采购需求:天城村污水处理站、张家墩污水处理站、贞号污水处理站、梧桐村污水处理站、明水村污水处理站、殷家桥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国环电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甘肃通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甘肃中翊众诚商贸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专业;具备常年驻守巡查维修污水处理设施及给排水等相关技术的专业人员;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需按照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在竞价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三、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 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2025年11月07日17时00分; 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张掖市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四、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 标 人: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联 系 人:闫婧姣 联系电话:15294002487 地 址:高台县湿地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代理机构:张掖国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嵘 联系电话:15346867675 地 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社区前进路122号
附件信息
附件1:高台县2025年-2026年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竞价
本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请按此文件发布领导签字:单位盖章:高台县2025年-2026年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YSSTHJJGTFJ251104-001招标人: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代理机构:张掖国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详细技术参数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高台县2025年-2026年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交易编号:ZYSSTHJJGTFJ251104-001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高台县2025年-2026年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行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高台县2025年-2026年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69500.00元采购需求:天城村污水处理站、张家墩污水处理站、贞号污水处理站、梧桐村污水处理站、明水村污水处理站、殷家桥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国环电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甘肃通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甘肃中翊众诚商贸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专业;具备常年驻守巡查维修污水处理设施及给排水等相关技术的专业人员;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需按照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在竞价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三、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2025年11月07日17时00分;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张掖市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四、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招标人: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联系人:闫婧姣联系电话:15294002487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代理机构:张掖国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丁嵘联系电话:15346867675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社区前进路122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投标所需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联系人:闫婧姣电话:15294002487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张掖国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社区前进路122号联系人:丁嵘电话:153468676753项目名称高台县2025年-2026年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4采购需求天城村污水处理站、张家墩污水处理站、贞号污水处理站、梧桐村污水处理站、明水村污水处理站、殷家桥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5项目预算预算金额:269500.00元注:提供货物价格以当地超市零售价格为参考值的基础上,报出综合折扣率。6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能力和资信证明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专业;具备常年驻守巡查维修污水处理设施及给排水等相关技术的专业人员;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7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期:1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10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按照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在竞价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11投标保证金1.为了避免市场主体不诚信交易和恶意竞标,按照《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即日起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使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作为项目保证金缴纳依据。2.电子保函的申请参与项目竞价的投标人在阳光采购系统中选择项目报名之后,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保函自助服务平台自助申请保函。3.电子保函收费标准电子保函手续费是按照项目保证金(项目保证金为该项目预算金额的1%)的千分之六收取,最低收费金额为300元/笔。电子保函自助服务平台客服电话:181819474414.投标人保函查询供应方在完成报名、上传资质、保函申请成功后,采购方可审核资质;如未申请保函或保函状态未完成,则采购方无法收到资格审核信息。采购方在采购项目流程页面上方进度条中点击“资质审核”,打开审核记录列表,在“待审核”选项中逐条执行“审核”操作;点击“查看电子保函”可以查看供应方的保函开具情况,注:若单标段项目预算小与10万元的,则不需要添加。12竞价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2025年11月07日17时00分;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参数为加强农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管理范围高台县农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座。二、管理方式(一)实行“各镇属地管理、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监督、第三方日常运营维护”的模式。各镇负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实施及日常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负责技术指导、定期监督监测,第三方运营企业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水质达标排放。(二)农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移交第二轮第三方运营前,因由上一轮第三方运营公司保证设施完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水质达标排放,将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移交,并附移交清单和水质监测报告。(三)第三方运营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后,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作为项目设施管理主体单位与第三方运营单位签订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行协议,并承担监督管理职责。委托运行协议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可依据运营情况确定是否续约。三、运营方选择由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运营企业。优先考虑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领域有雄厚技术实力、丰富的管理维护运行经验的企业,第三方运营企业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必须具备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必须具备常年驻守巡查维修污水处理设施及给排水等相关技术的专业人员3人以上。四、运营方工作职责(一)确保设施常年正常运行,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做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确保处理设施无堵塞、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保持池体及周边绿化带内无杂物堆放,做到站房及周边整洁美观。(二)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异常等现象发生。对氧化塘内的植物定期做好维护、修边、防病、补种等养护工作,塘内要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三)建立完善污水管网巡查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现污水管网破损或堵塞,要立即安排进行维修,保证管网的完好通畅。(四)承担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安全责任,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维护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纠正、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运行维护做到安全规范、优质高效,无安全事故发生。(五)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内容包括设施运转、设备维护、生态养护等情况和进出水水质水量情况等,每季度要将运营管护总结和水质监测报告,报送设施主管镇和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备案。(六)运营过程中发生重大基础设施损毁(如设备被偷盗或遭人为破坏、管网被人为损坏等情况)或重要设备出现故障的,运营方应及时向主管镇报告,如果属于运营方责任的,由运营方负责恢复和维修,所产生费用全部由运营方承担;如果属于非运营方责任的由运营方负责提交相关技术说明,并形成恢复和维修工作方案及预算报告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年度单价(万元)罗城镇天城村污水处理站15吨/日罗城镇张家墩村污水处理站50吨/日巷道镇殷家桥村污水处理站20吨/日骆驼城镇梧桐村污水处理站20吨/日宣化镇贞号污水处理站40吨/日南华镇明水村污水处理站20吨/日合计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投标函(采购方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叁份(1正2副)。2.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1)本次投标综合报价为:;(2)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投标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在合同约定期内交货(或完工)。(5)本投标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60日,在此期间本投标书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6)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标书保持有效。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五、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年度单价(万元)罗城镇天城村污水处理站15吨/日罗城镇张家墩村污水处理站50吨/日巷道镇殷家桥村污水处理站20吨/日骆驼城镇梧桐村污水处理站20吨/日宣化镇贞号污水处理站40吨/日南华镇明水村污水处理站20吨/日合计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注:1、总计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六、投标人一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传真网址法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技工帐号其他经营范围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年份处分或处罚记录处分单位相关说明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后附:(1)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状况、所需设备等;(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七、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后附上表所有人员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八、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承诺(自行编写)九、其他资料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乙双方有权签订合同时在保留合同格式的基础上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采购单位:投标人:一、合同格式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注:填写不下时,可按此表格自行打印清单)项目服务内容采购预算(万元)中标价(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节约率%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简称“采购方”)为一方和(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采购方为获得以下服务即:采购项目的招标,并接受了投标人以总金额(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服务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服务范围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3)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期间的承诺文件4)中标通知书3.考虑到采购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投标人支付款项,投标人再次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货物质量保证责任。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二、合同专用条款本表关于采购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可有双方协商。序号内容(1)买方名称:(2)卖方(中标投标人)名称:(3)质量保证金金额:大写:小写:(4)质量保证金期限:(5)应提供的伴随服务:选所有(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7)付款方法和条件:1、验收合格后,年月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2、年月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3、年月日前支付合同款的%;(8)交货地点:(9)交货验收:(10)售后:三、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投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投标人的价款。3)“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产品、硬件设备、软件和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投标人承担与工程及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采购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7)“投标人”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及服务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9)“天”指日历天数。2.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标准3.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保证金4.1质量保证金货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个月)以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给中标人。4.2履约保证金买方收取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内容由买方与中标人自行协商。5.检验和验收5.1货物运达合同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和验收小组根据合同要求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确认货物的厂家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投标人开始供货。投标人将各类货物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5.2如果任何被检测的货物或服务不能满足要求,采购方可以拒绝接受相应的货物或服务,投标人应更换被拒绝的项目,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采购方技术要求。5.3采购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的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投标人或厂家启运前通过了采购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5.4在交货前,投标人或厂家应对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5.5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免除投标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6.运输和保险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7.服务卖方必须负责验收及售后服务。8.伴随服务8.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技术参数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8.2卖方提供的上述伴随服务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为其单独一项或数项另外支付费用。8.3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和“技术参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9.保证9.1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个月内保持有效。9.2买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9.3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更换有缺陷的货物。9.4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9.5卖方对缺陷的处理结果应使买方满意。9.6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10.索赔10.1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保证期。10.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1.付款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12.价格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13.变更指令1)交货地点;2)卖方提供的服务.3)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天内提出。14.合同修改除了合同条款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5.转让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分包对《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内容,卖方在未取得买方书面同意的通知,不得擅自进行分包,但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17.卖方履约延误17.1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7.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17.3除了合同条款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供货延误,将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18.误期赔偿费除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部分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计收,直至完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19.违约终止合同19.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延长的期限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货物供货;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19.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0.不可抗力20.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0.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六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0.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1.因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2.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2.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2.2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23.争议的解决23.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为张掖市仲裁委员会。23.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3.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3.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4.合同语言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25.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通知27.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需经书面确认。27.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27.税款27.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买方负担。2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旨均应由卖方负担。28.合同生效及其他28.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及招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8.2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3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28.4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行业监管部门贰份。合同附件作为《,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8.5工程项目结算接受政府造价审计。合同附件一: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甲方:盖章:地址:电话:乙方:盖章:地址:电话:法人或被授权人:日期:法人或被授权人:日期:账号:开户行:账号:开户行:注: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CM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