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绩效管理系统服务招标公告(阆中市人民医院2025)
项目概况
医院绩效管理系统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3812025000094
项目名称:医院绩效管理系统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项目时间计划:本项目总体安排为签订合同2周内开始现场工作,节假日顺延,方案设计2-3个月,协助医院实施运行3个月,项目周期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阆中市人民医院
地址:阆中市巴都大道西段2号
联系方式:0817-6221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沙溪办事处双拥路96号、98号、100号、102号
联系方式:0817-6263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17-6263583
四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6日
相关附件:
医院绩效管理系统服务磋商文件(N511381202500009420251105001).pdf
版本号:N511381202500009420251105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医院绩效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13812025000094阆中市人民医院四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1月05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阆中市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医院绩效管理系统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38120250000941.2.采购项目名称:医院绩效管理系统服务1.3.磋商项目简介为贯彻国家医改精神,基于医院战略发展需要,根据医院的情况和特点调整医院经营理念和模式,建立医院总量预算+病区DRG/DIP病种+门诊项目工作量为导向的现代医院绩效管理体系,以岗位工作量、工作质量(劳动强度、技术含量、风险程度)为主导,围绕促进医院科研教学、新项目新技术开展,成本控制、国考排名提升,医保支付改革及新的薪酬改革文件要求,优化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向临床一线岗位倾斜,兼顾成本控制、公卫性质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实行不同核算类别分开核算,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符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要求,提升医院绩效分配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整体提升医院的经营能力,促进医院持续高质量发展。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第2页-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阆中市人民医院地址:阆中市巴都大道西段2号邮编:637400联系人:张先生-第3页-联系电话:0817-6221618代理机构:四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沙溪办事处双拥路96号、98号、100号、102号邮编:637400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17-6263583-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38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是/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是/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标(成交)金额,按以下标准,100万元以下按1.5%收取,100-500万元按1.1%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计后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收款单位:四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分理处;银行帐号:54140120000002994。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阆中市人民医院和四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阆中市人民医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第6页-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第7页-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第8页-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页-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是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以合同约定为准。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结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每项服务要求、服务内容,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和承诺的条款和内容逐项核实履约情况。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结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要求,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和承诺的条款和内容逐项核实履约情况。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依据如下:①本项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②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以合同约定为准。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第10页-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第11页-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阆中市人民医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皓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17-6221618地址:阆中市巴都大道西段2号邮编:6374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17-6263583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沙溪办事处双拥路96号、98号、100号、102号邮编:6374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磋商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文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第12页-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13页-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4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38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58,1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医院绩效管理系统服务1.00(包)858,1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医院绩效管理系统服务1.00(包)858,100.00总价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咨询服务费、人工费、培训辅导费、软件费、接口费、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调研费、保险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费用及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第15页-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医院绩效管理系统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项目基本内容-第16页-1.硬件设备及接口前置机、服务器等硬件设备由医院提供。与绩效核算相关的所有第三方系统做接口,接口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2.项目目标:为贯彻国家医改精神,基于医院战略发展需要,根据医院的情况和特点调整医院经营理念和模式,建立医院总量预算+病区DRG/DIP病种+门诊项目工作量为导向的现代医院绩效管理体系,以岗位工作量、工作质量(劳动强度、技术含量、风险程度)为主导,围绕促进医院科研教学、新项目新技术开展,成本控制、国考排名提升,医保支付改革及新的薪酬改革文件要求,优化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向临床一线岗位倾斜,兼顾成本控制、公卫性质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实行不同核算类别分开核算,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符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要求,提升医院绩效分配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整体提升医院的经营能力,促进医院持续高质量发展。临床及医技和行政后勤类科室绩效考核方案应包括全院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科室分配方案指导意见;绩效方案应配套相应绩效核算软件。(二)服务清单(三)技术服务要求1.绩效改革原则(1)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2)坚持以预算和DRG/DIP病种为核心,体现病种的疑难程度、医疗服务质量好坏、专科发展快慢、运营效益高低等因素。(3)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4)遵守国家规定,绩效工资不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2.绩效管理方案内容2.1项目内容(1)评估调研:供应商通过搜集和整理医院数据资料,通过现场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医院的绩效运营进行评价,出具医院绩效运营评估报告。(2)供应商负责医院院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设计。(3)供应商负责科室工作量项目核算和成本管控方案设计。(4)供应商根据政策要求,对以前存在的科室二次分配方案进行符合性改良。(5)供应商负责医院绩效考核方案设计。(6)方案实施辅导:供应商负责对绩效发放进行指导,对科室反馈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处理。(7)总结验收:供应商负责对绩效试运行情况分析评估,对方案优化调整并提交-第17页-序号分项服务数量单位1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1项2绩效管理软件配套及实施1项2绩效管理软件配套及实施1评审验收。2.2方案设计与实施要求(1)根据医院实际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测算,在确保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医院的各项经营指标预算,在确保医院收支结余的前提下,按照国家两个“允许”的要求,合理确定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额。(2)开展绩效工作量评估模型搭建:需充分对医院所有科室进行调研,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及科室现状进行绩效工作量评估建模,新绩效方案采用RBRVS(资源相对价值体系)理论,全院使用同一套RBRVS点数价值表,使用RBRVS或工作量核算,对收费项目按照项目操作难度、操作时长、医护技协作等因素进行绩效点值设置,每一岗位核算的公式或结果不得加上不同单价体系,要确保每一岗位操作相同项目,RBRVS核算结果一致,提供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现多劳多得,绩优酬优;(3)清理医院现有的各种人员支出科目,员工个人工资、绩效收入不与医院药品、材料、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使其符合医改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绩效工资分配的规定。(4)根据医院各类人员和岗位的稀缺性,工作内容与医疗服务的相关性,工作风险的大小等这些因素,对各部门各科室岗位设置提出合理化建议,明确岗位职责。在绩效总额预算下合理设计群体差距水平,充分体现医、护、药、技、管等不同岗位的差异性和价值,向临床一线倾斜,向医生倾斜。体现不同岗位风险、技术及压力。方案中应当充分考虑医护分开后仍能激励医护密切协作的方法,医生跟着病人走,护士跟着床位走,为医院在业务不断发展过程中对医护差距进行合理调整提供便利;(5)手术专项绩效评价方案设计: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对手术进行单项绩效评价方案设计,利用历史数据和医院预期,针对不同科室类型,疾病复杂程度不同,服务人次数量等情况,进行基数测定,对手术难度和台次等多维度进行增量评价和激励。(6)提供科室成本管控方案:绩效方案设计要把直接成本全部纳入绩效工资核算管理,强化科室成本管理意识、提高节能减耗水平,进一步降低科室及医院的医疗业务成本;(7)提供体检科、司机班、收费窗口、药房、供应室、洗衣所等特殊科室绩效评价方案设计:对窗口和供应室等类型的科室,根据历史绩效水平和工作量,利用1年数据进行回归测算,测定每个工作项目(无医疗项目收费)的点数和点价格,并充分考虑与医护技科室的绩效工资水平差距,以预算为导向,尊重历史绩效工资水平,考虑实际工作进行合理分配。(8)建立医院奖励性绩效(综合体现岗位劳务数据)。引入ICD-10、CMI,关联出院激励,引导科室收治疾病严重度高的病患。(9)实现院科分开核算、医护分开核算、门诊住院分开核算,科主任和护士长绩效由医院核算和发放,强化运营和管理导向。(10)供应商需根据国家医改政策的要求和医院新会计制度的规定,从医院实际出发,对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收入和支出进行归集和分配,以预算管理为基础,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科室工作量核算、收支比例控制和绩效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11)医疗核算单元运营绩效核算办法设计:临床科室结合国家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以DRG/DIP运行数据为依据,以门急诊人次、DRG/DIP组数、总权重数、CMI值-第18页-、三四级手术、新项目新技术、病种结构优化、成本控制等为主要考核指标,考虑科室学科建设、学术影响和公益性贡献等因素制定科室绩效核算方案。(12)医技核算单元运营绩效核算办法设计:以劳动强度、医疗风险、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工作量、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制定科室绩效核算方案,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综合考虑医院公益性与社会责任。(13)护理核算单元运营绩效核算办法设计:以预算为导向,根据实际占有床日数、出院人次、护理级别、CMI值、核算病种RW、护理质量、服务满意度等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护理绩效核算方案。(14)科研教学绩效核算办法设计:根据医院教学、科研工作,梳理优化教学科研岗位,制度绩效考核方案;同时从教学成果、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及专著、学术交流活动、平台建设(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维度建立专项激励制度,促进学科建设发展。(15)党政、后勤人员绩效核算办法设计:根据各部门各岗位专业难度、风险程度、能力要求、工作强度等对党政、后勤部门及岗位进行科学合理的描述及评估,确定相应的岗位系数,实现按岗取酬。(16)供应商需制定科室内部分配方案指导意见,对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进行分配培训,指导科室按技术能力、工作量等进行绩效工资关键指标的选取,体现职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确保绩效分配方案符合医院的要求。(17)供应商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综合医院绩效考核标准要求,为医院量身定做设计各系列群体和科室的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建立院科两级及经营考核+管理考核的综合考核方式。(18)绩效方案宣导与沟通解释:对于绩效方案的设计原理、核算规则、以及数据的测算结果,配合医院对临床、医技等各科室做好解释沟通工作,确保绩效管理方案的稳妥推进与实施。(19)提供培训服务:提供详细培训计划,对医院绩效核算相关责任人(科室主任、护士长等)进行培训及带教,及时解答相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向院领导、各核算个体进行宣讲辅导和答疑,并针对院方反馈的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建议。(20)方案设计和测算: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新绩效方案及配套系统的初期实施的数据测算,协助医院对历史数据进行梳理清洗,根据历史数据通过数学建模方法测算相关参数,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做好参数修正,确保新旧绩效方案无缝衔接,平稳实施。3.绩效管理软件内容3.1基本信息系统使用主流B/S架构,前后端分离模式。软件支持WINDOWS平台部署增加扩展软件可扩展性。3.2功能信息-第19页-功能大类功能小类描述-第20页-系统管理自定义设置角色1.能根据医院需求自定义配置相关角色。如院长、书记分管领导、医务科、护理部等角色。自定义权限2.能根据不同的业务流程,对设置的角色授予不同的权限。如医务科审核各科室医生组分配绩效,护理部审核各科室护理组分配绩效。自定义数据范围3.能根据不同角色的管辖范围,设置不同范围的数据权限。如分管领导只能看到自己管辖的科室的绩效数据以及分配数据。自定义审核流程4.能在不同的业务范围下,增加审核环节,增加自定义审核的流程,以确保流程严谨性。用户管理5.支持设置用户的账号密码,支持在系统查看用户内容权限,支持对用户的增加、修改、删除。▲数据操作日志6.系统内所有基础配置表均具备完整的变动追踪功能,支持对数据的增加、删除和修改操作进行详尽记录。数据源管理7.对接医院不同的业务系统(如HIS系统、HRP系统),维护业务系统数据库连接信息,实现实时同步数据的功能。科室字典8.打通不同系统间的数据壁垒。集成医院不同的业务系统(如HIS系统、HRP系统),针对不同系统的科室名称进行映射,关联进绩效方案所需的核算单元。9.定时抽取医院业务系统科室字典,同步至绩效数据库,提醒使用部门进行映射关系维护。基础管理10.人员字典对接医院信息平台,获取最新人员信息,定期更新绩效系统的人员字典属性(人员字典如职称、学历、工龄等),以便用于每个月的人员群体绩效分析。11.允许自定义设置不同的核算单元名称,以满足医院不同维核算单元度的需要。如按科室设置、按字典医疗组设置等,以便于后续配置不同的绩效核算方案。12.允许自定义搭配不同的核算单元,构成新的发放单元,以满足医院不同维度的发放需求发放单元。如药学部单独核算出药房、字典药库、临床药师等多个核算单元绩效后,进行合并药学部发放。13.完成与各业务系统的对接。14.根据系统厂商提供的多种来数据采集源的数据,每月进行同步采集到绩效数据库中使用。15.针对系统中不准确或无法设置的数据,允许在绩效数据库中进行微调。(该处理只针对数据定义核算数据,不影响原系统的原始数据)如某个科室的专属项目,可在绩效系统中进行设置。16.根据不同业务系统的采集数数据清洗据,进行数据清洗,将系统数据映射为绩效核算所需数据。17.数据清洗后,可转换格式为绩效方案所需要的格式,以便数据使用于后期直接应用到绩效核算或绩效考核中。-第21页-数据中心系统接口1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第22页-绩效核算方案及核算管理科室方案模块18.允许医院根据院内不同的群体,自定义设置多套不同的业务科室方案以及计算算法。如医生组方案、护理组方案等,各个方案之间,互相不干扰。个人方案模块19.允许医院针对人员进行不同方案设置;如独立核算门诊医生、返聘医生、业务中层个人方案、行政中高层方案等。方案指标维护20.允许医院根据不同方案的指标设置不同的绩效核算标准;允许同一指标应用到不同的方案中。▲规则加成设定21.提供灵活的规则加成设定功能,允许用户根据需求自定义修改单价或系数,让用户能够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特殊项目点数设定22.特殊科室的指定项目允许单独设定RBRVS点值,以确保点数设定符合医院的实际需求。手工数据23.针对无法从系统中获取的数据,增加导入功能,允许核算员根据一定的导入格式进行数据导入。科室数据上报24.针对无法从系统中获取的数据,以为非核算员来源的数据,允许设置科室上报角色,由相关的责任科室录入,由相关的审核部门进行审核。例如成本中的水电成本、差旅费报销等成本,或公卫收入等非HIS收入项目。▲提供工作流引擎25.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设置审批流程。▲成本分摊划拨26.针对科室大额成本,在设定成本分期时,可自定义起始月份与分摊期数,便于更灵活地处理财务负担。27.系统支持科室间的费用流转▲科间费28.系统支持绩效核算前的相关▲核算步29.核算所需数据全部完成后,30.核算完成后,可点击下发绩31.医师奖励性绩效奖金公式设▲医师奖32.护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奖金公▲护理人员工作量明细查询、护理人员-第23页-用往来,科室发起后由目标科室审核后生效,同时提供报表功能,以便能够查看和分析费用流转的历史记录和当前状态。骤检查必需步骤的检查,根据需求设定核算前的准备步骤,并由相关负责科室进行维护与确认。方案计算可自动算出本月各科室绩效数据。但核算结果出现偏差时,可允许自定义修改核算结果、或增加相应的平衡指标。核算结果下发效到科室账号,科室即可查看当月的绩效核算详情。允许绩效结果分批下发到科室;允许绩效结果单个召回,重新下发。奖金核算模块励性绩效奖金核算模块定、医师奖励性绩效奖金参数设定、医师奖励性绩效奖金汇总结果、医师工作量明细查询、医师奖励性绩效奖金分配参考设定等。员奖励性绩效奖金核算模块式设定、护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奖金参数设定、护理人员护理时数基准设定、护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奖金汇总结果、护理人奖励性绩效奖金分配参考设定等;护理人员人力支援到其他科室,成本、绩效的计算。33.医技人员奖励性绩效奖金公▲医技人奖金参数设定、医技人员KPI34.支持设置成本科目字典、支35.员工个人绩效分配,用于核37.归还预支,预支是核算单元▲预支预效总额。38.允许医院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层级的审核角色。如医务科39.可由核算员根据医院实际业-第24页-员奖励性绩效奖金核算模块式设定、医技人员奖励性绩效基准设定、医技人员奖励性绩效奖金汇总结果、医技人员工作量明细查询、医技人员奖励性绩效奖金分配参考设定。科室直接成本管理模块持成本数据分类、导入、导出和录入,支持成本数据校验和分析。科室分配模块科室分配上传算单元线下分配员工绩效后上传系统。科室上传员工绩效明细后,系统支持自动与科室绩效总额进行校验。▲跨科分配36.跨科分配,本核算单元转绩效给其他核算单元或者其他核算单元的个人。留的本月绩效额度不够,向医院借钱发绩效。绩效留存,科室本月绩效较多时,将绩效留存至以后月份发放,本月不发放。提取留存,从历史留存的绩效中提取额度,增加可分配绩科室分配审核功能审核、护理部审核等。其他专项绩效模块类别管理务需求,增设不同的其他绩效模块类别,如加班费、科研绩效、授课费等。数据录入40.相关责任部门可通知至对应的科室提交录入,责任部门审核,审核完成后,汇总到绩效发放汇总表。41.如核算员有其他的数据需要42.可将不同业务模块下的所有43.根据花名册信息,将个人绩45.可按月度汇总生成所有科室46.可按月度汇总生成所有职工成所有职工绩效明细表。47.可按月度汇总生成所有职工48.每月绩效核算完成后,后台绩效台账据,整理归档台账,方便后期-第25页-数据导入合并到绩效发放数据中进行代扣或展示,可直接按照相应格式导入到绩效发放表中进行扣减。如个税代扣等。绩效发放绩效个人明细报表个人绩效明细进行汇总显示,一键查询人员在不同科室的绩效情况。如查询张三在多个科室的分配结果,或其他专项绩效结果等。绩效个人汇总表效全部明细,汇总到绩效发放总表,交付财务出纳进行打款使用。可根据用户实际需求增加银行卡、职工属性等数据。科室绩效发放汇总44.可生成科室绩效总额及明细组成部分的汇总表,提交院领导审核发放。绩效统计功能每月绩效总额汇总绩效总额表。个人绩效总额及个人绩效明细汇总表绩效总额表;可按月度汇总生医院专项绩效统计的专项绩效总额表。自动保存绩效核算所有明细数自定义查询。如某个科室某个指标某个时间范围内的数值。群体绩效差距分析49.可自定义生成每月各群体的人均绩效及差异比值,可与方案设置时设定的群体差距进行对比判断。绩效分析功能50.可根据维护好后的人员字典51.可自定义对比同一科室不同52.成本汇总查询,支持按照科分摊到临床科室的明细数据;▲成本查53.奖金查询,支持各科室绩效奖金查询绩效奖金同比、环比分析。支-第26页-人群绩效差距分析,生成每月的人员属性绩效分析。如全院不同职称的人均绩效数据,或各医疗组不同职称等级的人均绩效金额以及对比等。科室绩效变动原因分析核算月份的各绩效核算项目的差异值对比和百分比增减值。可自定义对比同一月份不同科室之间的绩效差异原因以及增减数值。询和分析室查询每项成本的金额;物资领用明细查询,支持查询科室全部的材料领用明细;成本分摊查询,支持查询如手术室、介入室等公共平台科室的成本人力成本查询,支持查询每个员工的工资明细,支持根据考勤或公式计算后得出的各核算单元奖金查询;成本对比分析,支持按照科室对比分析每一项成本,支持科室成本同比、环比。支持院、科等分级查询;和分析奖金核算公式查询、各核算指标汇总查询;绩效奖金分析,支持全院绩效奖金按照科室、职系等因素分析,支持各科室持院、科等分级查询。54.门诊、住院明细账查询,支持按照每个病人的每一笔收费明细查询,支持根据开单科室、执行科室、收费项目、收费项目、开单人、执行人汇总的▲工作量收费明细;挂号明细账查询,查询和分支持查询具体每个病人的每一析笔挂号明细;床日数据查询,支持查询各核算单元的床日总数,支持综合病区对应科室的床日数据查询。支持院、科等分级查询。注:以上带“▲”参数需提供功能截图或使用说明书或产品彩页予以佐证。(四)项目培训要求1.医院绩效运营评估报告解读培训一次(授课对象:中层及以上);2.医院绩效工资改革理念培训一次(授课对象:中层及以上);3.科室工作量项目核算和成本管控方案培训一次(授课对象:主任及护士长);4.医院新绩效工资方案专题讲解与培训一次(授课对象:主任及护士长);5.科室分配辅导培训二次(授课对象:主任及护士长);6.绩效考核辅导培训一次(授课对象:行后负责人);7.总结报告解读培训一次(授课对象:中层及以上);8.医院运营管理体系的规划与设计培训二次(授课对象:中层及以上);9.小范围辅导及沟通;10.绩效软件使用培训: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相关使用科室及人员;通过培训使采购人能独立操作、维护、管理,并能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日常工作,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五)项目成果文件要求(1)医院绩效运营评估报告;(2)科室工作量项目核算和成本管控方案;(3)医院绩效工资一次分配方案;(4)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和各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设计指导意见;(5)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实施方案;(6)医院绩效工资测算表;(7)项目运行总结报告。3.3.服务要求-第27页-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售后服务要求1.试运行3个月无质量问题即进入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期为一年。2.售后服务期内提供电话或远程咨询服务及绩效软件功能增强性维护及技术维护服务,所需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维护期结束后每年对医院进行一次远程项目回访,跟踪了解方案运行情况。4.售后服务期满后,如需供应商继续对项目进行维护,每年的绩效软件维护费为总合同费用的6%,绩效管理方案维护视具体维护内容另行商议维护费用。2保密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建立保密制度,落实保密责任,确保相关工作保密的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信息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否则采购人将有权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相关服务人员须增强对数据、应用系统的保密意识,定期接受保密责任教育,与采购人签订保密责任书,对所知悉的事项及信息须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技术文档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违反保密责任应承担相关后果及经济赔偿责任。3安全责任要求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责任(系统安全、信息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等所有安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原件)4其他服务要求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专业人员,并提供好各项服务。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项目时间计划:本项目总体安排为签订合同2周内开始现场工作,节假日顺延,方案设计2-3个月,协助医院实施运行3个月,项目周期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2服务地点阆中市人民医院七里院区、古城院区所有科室,不含其他分院和社区等。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对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1)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结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每项服务要求、服务内容,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和承诺的条款和内容逐项核实履约情况。(2)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结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要求,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和承诺的条款和内容逐项核实履约情况。(3)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依据如下:①本项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②其他相关文件资料。(4)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服务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修改成果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5)采购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视同供应商已完成并验收合格。(6)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采购合同签订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医院绩效管理调研报告发布后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3、绩效分配方案及绩效测算结果经医院确认后,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4、发放绩效三个月,组织绩效方案确认后,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5、维护期结束后,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采购人违约责任:(1)采购人应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采购人应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采购人逾期支付服务合同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款项外,应向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4)采购人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应商损失的,还应按供应商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供应商。2.供应商违约责任:(1)供应商必需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逾期提供而违约的,除应及时提供服务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提供部分服务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5%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并需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服务费。(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3.解决争议的方法:(1)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法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2)合同落款处双方通讯地址视为双方确认送达地址,适用于双方文件、函件往来、法院文书送达等。供应商地址变更应当书面告知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按照该地址送达视为有效送达。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报价要求: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中分别对绩效管理方案咨询服务、绩效软件实施进行报价。(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2.用于评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医院基于RBRVS及DRGS绩效咨询服务(包括医生、护理、医技、辅助类、行政、后勤),所提供的方案含有RBRVS的绩效系统理论原理阐述,能够详细描述如何作为衡量医务人员的工作量标准,RBRVS与国内医疗收费价表的对应关系说明,RBRVS与国内收费项目的对应关系的本地化解决方案说明;②医、护、技考核方案设计;③职能科室方案设计;④手术专项绩效方案咨询与设计;⑤特殊科室绩效方案咨询与设计;⑥科室可控成本管控方案设计;具体详见评审标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全期工作规划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阶段划分及项目阶段时间安排;②项目各阶段工作主要内容;③项目进度保障;具体详见评审标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培训计划;②培训人员、培训方式;③培训具体内容;具体详见评审标准。(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后续服务方案;②后续服务流程;③有专业的后续服务人员和联系电话、后续服务响应时间;具体详见评审标准。(5)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评审标准。-第30页-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31页-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磋商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第32页-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2024年度内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第34页-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响应)函2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需实质性响应的条款,供应商按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第35页-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第36页-(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绩效管理软件功能信息参数,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磋商报告签署前,磋商小组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磋商报告中进行记录。磋商报告签署后,评审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第37页-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会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审分值客观/主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绩效管理软件功能信息参数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三)技术服务要求”“3.绩效管理软件内容”“3.2功能信息”无负偏离的得25分。带“▲”号的参数或要求总计14条,符合要求的,每一项得1.5分,总分为21分;不带任何特殊符号参数或要求,合计40条,共计4分,供应商每有一条偏离扣0.1分,扣完为止。25.0000客观服务应答表-第38页-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医院基于RBRVS及DRGS绩效咨询服务(包括医生、护理、医技、辅助类、行政、后勤),所提供的方案含有RBRVS的绩效系统理论原理阐述,能够详细描述如何作为衡量医务人员的工作量标准,RBRVS与国内医疗收费价表的对应关系说明,RBRVS与国内收费项目的对应关系的本地化解决方案说明;②医、护、技考核方案设计;③职能科室方案设计;④手术专项绩效方案咨询与设计;⑤特殊科室绩效方案咨询与设计;⑥科室可控成本管控方案设计;完全满足以上内容的得2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一项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2分,每一项最多扣4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①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实施地点、涉及的科室错误;②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③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④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⑤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⑥过于简略只有标题和框架、缺乏实质性内容以上任意一种情形。)。24.0000主观服务应答表-第39页-详细评审项目全期工作规划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全期工作规划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阶段划分及项目阶段时间安排;②项目各阶段工作主要内容;③项目进度保障;完全满足以上内容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一项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0.5分,每一项最多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①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②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③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④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⑤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⑥过于简略只有标题和框架、缺乏实质性内容以上任意一种情形。)。3.0000主观服务应答表培训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培训计划;②培训人员、培训方式;③培训具体内容;完全满足以上内容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一项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每一项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①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②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③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④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⑤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⑥过于简略只有标题和框架、缺乏实质性内容以上任意一种情形。)。6.0000主观服务应答表-第40页-后续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后续服务方案;②后续服务流程;③有专业的后续服务人员和联系电话、后续服务响应时间;完全满足以上内容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一项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5分,每一项最多扣3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①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②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③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④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⑤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⑥过于简略只有标题和框架、缺乏实质性内容以上任意一种情形。)。9.0000主观服务应答表人员配置1.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实施工程师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同一人员有多个证书的不得重复计分。)2.0000客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1.0000客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价格分合计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30.0000客观报价表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第41页-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第42页-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43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第44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45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第46页-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 址:地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4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院绩效管理系统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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