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监督检查处理招标公告(新疆勇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



一、项目编号:XJYB2024-3-12
二、项目名称:额敏县郊区乡宫塔木村电力设施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03月25日
四、相关当事人

序号
当事人
当事人地址

1
新疆勇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额敏县瑞邦丽景22幢118号

五、基本情况
我机关按照《塔城地区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塔地财购〔2025〕19号)要求,对新疆勇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额敏县郊区乡宫塔木村电力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JYB2024-3-12)”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情况为:根据调阅“额敏县郊区乡宫塔木村电力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JYB2024-3-12)”采购档案资料,发现存在“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二十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一条
2、处理结果:责令代理机构限期整改。请在收到处理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额敏县财政局。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额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额敏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督检查处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