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迁改招标公告(惠州龙门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



工程建设|其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迁改项目

标段(包)名称: 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迁改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4413006905190362-20251107-000003-8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3-441324-04-01-477754

投资项目名称
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 迁改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 迁改项目施工

标段(包) 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惠州市龙门县平陵镇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

资金来源
通过债券资金或争取上级 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 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 及规模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1)新建G1-G5段架空线路,长约1x1.9km,新建杆塔5基;(2)本期需拆除110kV昆陵乙线G1-N31-G5段线路,长约1x1.8km,包括N30、N31、N32、N33 和N34 杆塔共5基。(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迁改项目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 (交货期)
18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3554659.63元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 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对应于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应为承装、修、试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资格。【注: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 2、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以上人员不能兼任。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上各类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投标人 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 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开标地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1号开标室(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人
惠州龙门产业园区管理 委员会
联系地址
龙门县青溪金山工业区

招标人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电话
0752-6530222

招标代理机构
龙门县龙旭 招标造价服务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 6号城投大厦第10楼A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752-7879972

招标监督机构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2-798153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质量要求:合格。 2.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2.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2.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2.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2.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3.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4.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 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5.其他相关方式: 5.1交易平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联系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2-7988079      5.2监督单位: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752-7981538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迁改项目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龙门【2025】112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11-07 09: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5-11-13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5-11-14 16:3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5-11-17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5-11-28 09:3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25-11-28 09:30:00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开标开始时间
2025-11-28 09:30:00
评标开始时间
2025-11-28 10:00:00

开标结束时间
2025-11-28 10:00:00
评标结束时间
2025-11-28 15:00:00

开标室
1号开标室
评标室
2号评标室

定标室
2号评标室

开评标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迁改项目(定性评审).pdf

附件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参考格式)项目名称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迁改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文件起草部门)龙门县龙旭招标造价服务有限公司送审时间2025年1月上日是否已公开征求意见是回否口公平竞争审查条款审查结果1.违法设置限制、排斤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斤,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斤效果的规定。有口无回2.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有口无回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有口无回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有口无回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有口无回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有口无回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有口无回8.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有口无回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1有口无回10.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有口无回11.通过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增设证明事项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有口无回12.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有口无回13,其他对投标人参与投标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注:(应说明具体情形)有口无回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审查人签名:1建审查部门盖章:2025年1月5日2025年11月日--2--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迁改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惠州龙门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龙门县龙旭招标造价服务有限公司(盖公章)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偏离1.12分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定标7.1定标委员会组成7.2定标因素7.3定标方法7.4定标时间、地点8.合同授予8.1中标候选人公示8.2中标结果8.3履约担保8.4签订合同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和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和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10.电子招标投标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定性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评标结果第四章定标办法1.定标方法2.定标因素3.定标程序3.1票决法3.2集体议事法4.中标人须知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3.承包人4.监理人5.工程质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8.材料与设备9.试验与检验10.变更11.价格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4.竣工结算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6.违约17.不可抗力18.保险20.争议解决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招标工程现场施工条件2.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和使用材料的要求3.工程招标范围、内容和承包方式4.工期要求和规定5.工程竣工资料要求6.工程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7.工程款结算及拨付方式8.工程建设执行的标准9.危大工程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投标保证金五、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信用承诺书六、其他资料七、定标因素表(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目录一、施工组织设计二、图表及格式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迁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503-441324-04-01-477754投资项目名称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迁改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迁改项目施工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惠州市龙门县平陵镇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资金来源通过债券资金或争取上级资金解决资金来源构成财政资金100%招标范围及规模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1)新建G1-G5段架空线路,长约1x1.9km,新建杆塔5基;(2)本期需拆除110kV昆陵乙线G1-N31-G5段线路,长约1x1.8km,包括N30、N31、N32、N33和N34杆塔共5基。(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迁改项目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554659.63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对应于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应为承装、修、试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资格。【注: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2、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以上人员不能兼任。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上各类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投标人业绩要求/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开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1号开标室(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人惠州龙门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龙门县青溪金山工业区招标人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752-6530222招标代理机构龙门县龙旭招标造价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第10楼A区招标代理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2-7879972招标监督机构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2-7981538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质量要求:合格。2.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2.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2.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2.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2.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2.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2.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3.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4.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5.其他相关方式:5.1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联系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752-79880795.2监督单位: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0752-7981538发布时间2025年月日附件:《招标日程安排表》招标日程安排表工程名称工程编号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评标时间评标地点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惠州龙门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龙门县青溪金山工业区联系人:沈先生电话:0752-653022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龙门县龙旭招标造价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第10楼A区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752-78799721.1.3交易平台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二楼电话:0752-79880791.1.4招标项目名称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迁改项目施工1.1.5建设地点惠州市龙门县平陵镇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6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1)新建G1-G5段架空线路,长约1x1.9km,新建杆塔5基;(2)本期需拆除110kV昆陵乙线G1-N31-G5段线路,长约1x1.8km,包括N30、N31、N32、N33和N34杆塔共5基。(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1.7承包方式中标人为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通过债券资金或争取上级资金解决1.2.2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100%1.3.1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龙门工业园新材料片区110kV昆陵乙线N30~N34高压线迁改项目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对应于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应为承装、修、试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资格。【注: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2、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以上人员不能兼任。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上各类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3、业绩要求:无。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5、其他要求:无。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根据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地点,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索赔。□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无效投标处理。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1.发送澄清说明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1.11偏离☑□不允许允许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质的专业工程或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对总承包单位不具有施工资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前,必须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金额要求:无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工程量清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2.2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2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形式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大于0.00%,报价保留两位小数。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工程的预算审定价作为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具体数额如下:3554659.63元。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计算,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二)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的、不可撤3.4.1投标保证金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三)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形式的:(1)根据《关于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试行信用承诺制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惠市发改法规函〔2024〕28号)文件以及《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惠市发改法规函〔2025〕191号)文件的要求,参加本项目且符合适用信用承诺制的信用良好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以下简称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信用良好投标人是指在最后一次提交投标文件之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行政处罚记录、无违反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制的有关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传投标文件时系统检测结果为准)的投标人。(2)投标人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须将信用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的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承诺书页面进行上传并应显示有效)。(3)投标人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将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文件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6.3款进行签字盖章或同时单独在信用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的,均有效)。除法定例外情况外,在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内不得撤销撤回。(4)投标人有违反信用承诺函情形的,招标人将有关情况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报送相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予以记录。招标人正式书面文件送达后1年内,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必须以现金或保函方式从其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证金(不收投标保证金项目除外),否则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全市各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均不再接受违反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无3.6.3签字或盖章要求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号)的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投标人(或牵头人)只需按规定在“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即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中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即可,未加盖在该页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书”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2)只要按照上述(1)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除“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外,投标文件其他标注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视同已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3)投标文件未按上述(1)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的作无效标处理。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为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指定模块提交。3.6.4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由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doc或docx格式,不需要再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识“正本”或“副本”,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仅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不作为评标依据,只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投标人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内容中须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除可屏蔽投标文件中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必须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doc或docx格式不需要再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3.6.4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为无效投标。2、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中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一正二副(在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并装订成册,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1)书面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所呈现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二维码须与系统内上传的PDF格式电子版保持一致,包括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2)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无需打印。3.6.5装订要求装订成册无活页,投标文件内容过多的可分册装订4.1.1密封要求/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1.3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需要递交原件的资料: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原件资料递交规定:无须密封,具体列明清单目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收取,评标结束后立即退还给投标人。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开标地点: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各投标人的交易员,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不予进场),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一览表列明的投标人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6.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其他:6.3评标办法(1)☑“定性评审”方式(2)□“定量评审”方式,推荐前5名中标候选人。7.1定标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5人7.3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定标法□其他定标方法7.4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后开展定标工作。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8.1.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招标人将按《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将中标候选人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进行公示。若投标人认为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内容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能公开的内容,应在投标时在投标文件显著地方注明“涉及秘密不能公开”,否则招标人将按规定进行公开。8.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8.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诚信参与投标,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后,一律视为不诚信行为,列入实施联合惩戒:(1)证件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4)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5)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1(6)存在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11.2其他事项特别提示:1.本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落款处的日期填写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均可。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明材料)。3.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信用承诺书》,并作为响应条件资料。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限内(是指参与项目投标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若投标人出现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或伪造虚假证件的,若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或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实并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列入不诚信记录进行处罚。4.为了缩短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时间,不建议选择批量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方式,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11.3技术投标文件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技术投标文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交易平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承包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询疑时间前,将须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提出。1.10.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以匿名网上提交疑问形式在规定的询疑时间发布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答疑时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公布告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自行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http://zyjy.huizhou.gov.cn))。1.11偏离投标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分包1.12.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分包人的相应资料。1.12.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评标办法;(4)定标办法(5)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6)工程量清单;(7)图纸;(8)技术标准和要求;(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发布后,投标人自行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查看。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需澄清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以补充说明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3.2补充说明将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3.3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4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发布后,投标人自行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查看。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投标保证金五、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信用承诺书六、其他资料七、定标因素表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目录一、施工组织设计二、图表及格式要求3.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中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按投标须知前附表3.4.1规定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或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4)发生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3.5.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应附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班子成员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证明的网页打印件。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和(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有要求)3.5.4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书面投标文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1.3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否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招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a.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b.投标文件中的扉页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c.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d.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e.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定标7.1定标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含5人)。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担任,其余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及其上下级机构中产生,也可外聘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一。成员从2倍或以上的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定标由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组长承担定标过程中的管理责任。定标委员会人员数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2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科技创新能力、技术方案、服务、履约评价等作为定标因素。7.3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定标程序进行定标。7.4定标时间、地点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定标时间和定标地点进行定标。招标人原则上在评标结束后立即进入本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开展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推迟定标,但不得超过评标日期后3个工作日。超过3个工作日的,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8.合同授予8.1中标候选人公示8.1.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具体按《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执行。8.1.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2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3履约担保8.3.1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4签订合同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4.3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将禁止该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8.4.4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答疑和中标人的投标承诺是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文本,对此合同文本的使用说明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招标人承诺不对中标人增加超出招标文件的额外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照执行,招标人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改由评标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将上报招标管理机构对其作进一步处理。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第2.2款、第5.3款和第8.1.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9.5.3未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进行投诉或逾期投诉的均无效,相关监督部门依法不予受理。9.5.4在监督部门作出结论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定性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签章或盖章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6.3项规定其他要求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3.1.3款规定的情形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管理班子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或信用承诺函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性评审、响应性评审、电子清标等,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对于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且成立的,须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开标的异议进行评审确认。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开始前将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清标,电子清标的内容如下:序号清标功能分类清标检查项说明1特征码检测网卡地址及IP地址不存在异常一致硬盘序列号不存在异常一致软件序列号不存在异常一致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其中第(2-15)在评标时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检测情况进行判定):(1)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MAC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经检测存在同一网卡地址、MAC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和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格式编制的;(5)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或清单报价与上传的投标书中报价不一致;(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组织机构成员为同一人;(8)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0)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的;(12)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5)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3.1.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报价金额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评标结果3.3.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3.2招标人不接受非中标人的查询,也不对不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第四章定标办法1.定标方法定标可采用票决法、集体议事法或其他定标方法(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担任。(1)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选取1名进行投票,填写投票表,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推荐理由。按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名,排名第一且超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半数的,为第一批中标候选人。如无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的,则对得票数量多的前两名中标候选人(如第二名有两名或以上得票数量相同,则一同进入)再次进行投票。按此原则,直至出现排名第一且票数过半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按此方式产生。(2)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进行集体商议和讨论,共同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全体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2.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参与“百千万工程”业绩、绿色建材的使用、技术方案、服务、履约评价等作为定标因素。3.定标程序3.1票决法3.1.1宣读定标纪律。3.1.2定标委员会组长介绍项目概况。3.1.3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评标报告(不包括附件)、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写选票。3.1.4汇总投票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3.1.5出具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3.2集体议事法3.2.1宣读定标纪律。3.2.2定标委员会组长介绍项目概况。3.2.3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评标报告、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各自发表意见,进行集体商议和讨论。3.2.4汇总定标委员会意见,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3.2.5出具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4.中标人须知4.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派驻与中标工程相适应的管理班子人员且须满足项目报建要求,派驻的管理班子人员在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中予以确定。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必须亲自管理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施工中不得更换。4.2中标人不得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中标人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4.3中标人应积极协助招标人组织开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4.4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投标文件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照执行,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4.5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严格执行。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4.6中标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6.工程承包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本项目工程造价结算以有关部门(包括财政、审计)的审计为准,并以此作为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结算的依据。4.付款承包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承包人委托(开户行名称:,账号:)对上述施工合同内工程进行工程款受领,并负责办理与之有关的开票、缴税等事宜,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皆有承包人承担。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惠州市龙门县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备注:本合同的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和附件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为准。(行政主管部门有新颁布版本的,按最新颁布的版本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由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承包人项目部临时占用的区域,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根据需要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若在施工中上述《施工招标文件》所涉及的规定、标准、规程未有明确约定,按国家、地方、行业通行标准和惯例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图纸四套;承包人确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需经发包人同意,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图纸,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图等涉及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图纸及说明。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方案、工程进度计划表、专项施工方案、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供,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各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电子邮件或者纸质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批完毕,并将意见提交给发包人后,发包人7天内完成审批。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的办公地址;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根据施工需要,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范围内的边界作为场内交通和场外交通的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范围内的临时便道及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需要修筑并维护。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应对因施工造成的原有道路、排水等设施的损坏进行修缮,恢复原有使用功能,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如有需要,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相关手续。施工中承包人应保证现状道路的正常通行,遵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3条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开工日期前14天内。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前14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发包人按照施工现场中的水电负荷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场地边缘选择合适的施工用水、用电驳接点,供承包人进行接驳,接驳点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接驳报装及施工场地内外接驳工程(含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线,施工用水表、电表、其它接驳工程材料及安装等)。施工场地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线由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要求承包人安装独立的施工用水表、电表,并承担实际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2)工程施工范围内的临时便道及临时排水设施由承包人负责根据施工需要修筑并维护。本款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本工程资金来源为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除提供纸质文件外,还应提供相关信息电子文件及影像文件;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必须严谨完整,竣工图必须与现场实际情况一致。承包人编制的竣工结算总价必须客观事实。(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i负责本工程的报装,并取得供电局出具的《用电答复书》,并配合甲方对接供电局,办理本临电工程相关的其他业务;ii根据双方审定的电缆沟(管、井)等的综合管线图以及电施图组织甲、乙双方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行使法定及合同明文约定或必然隐含的权力,对承包人负责。项目负责人所签署的现场签证、文件、文本均能代表承包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包人均予以认可,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具体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经济、行政等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行政、经济等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行政、经济等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行政、经济等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行政、经济等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行政、经济等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行政、经济等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行政、经济等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法律法规禁止部分。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或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前,必须得到承包人书面同意,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承包人进场之日。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需要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须通过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具体金额为中标价的10%。承包人须在签订合同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银行保函格式(包括内容)采用合同附件中的格式或发包人可接受的格式,且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须最少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违约,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有权在履约保函中扣除损失部分,若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额时,由承包人另行赔偿发包人超过保额部分的损失。若合同履行期间履约保函因承包人违约被扣除或有关机关冻结、划拨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0日内补足履约保函金额。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压线迁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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