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招标公告(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采购公告
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YXCGG2025163
项目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
预算金额:5978880元
最高限价:597888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9788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规划范围:即观山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含观山湖区7个街道及金华镇、朱昌镇(不含百花湖镇),总用地面积约198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3.45平方公里(即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03月至今有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8日 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1号省地质科技园2号楼
联系方式:18685002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2号楼1101
联系方式:18164853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兰、李兴兰、汤梦蝶
电 话:18164853469
八、附件
【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招标文件正文.pdf
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文件预览:
采购公告.pdf
招标文件压缩包.zip
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采购文件(2025年11月)项目序列号:P5201152025000D9T项编号:ZFCG20251107015项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品编号:P5201152025000D9T001品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服务采购人: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服务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第四节无效标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第三节投标保证金交纳第四节编制和上传响应文件第五节开标第六节资审审查第七节评标第八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通知书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十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第十一节保证金退返第十二节质疑和投诉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第七章远投网开注意事项第八章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2第一部分专用部分3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及品目概述规划范围:即观山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含观山湖区7个街道及金华镇、朱昌镇(不含百花湖镇),总用地面积约198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3.45平方公里(即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二、采购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伍佰玖拾柒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5978880.0000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采购预算为大写伍佰玖拾柒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5978880.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伍佰玖拾柒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5978880.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最高限价为大写伍佰玖拾柒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5978880.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六、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4七、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地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1号省地质科技园2号楼3.联系人:李老师4.联系电话/传真:186850027675.电子邮箱:/八、代理机构1.名称: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2号楼11013.联系人:王兰、李兴兰、汤梦蝶4.联系电话/传真:181648534695.电子邮箱:/九、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51-84118903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贵州地质科技园3号楼8楼第二节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规划范围:即观山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含观山湖区7个街道及金华镇、朱昌镇(不含百花湖镇),总用地面积约198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3.45平方公里(即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03月至今有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5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6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品目编号:P5201152025000D9T001品目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序号采购服务名称单位数量技术要求备注1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项目采购需求项1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述规划范围:即观山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含观山湖区7个街道及金华镇、朱昌镇(不含百花湖镇),总用地面积约198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3.45平方公里(即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二)项目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三)采购人: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二、项目执行标准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1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项目采购需求项1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三、技术要求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本次规划编制共含以下四个工作:1、开展单元划定及评估工作按照贵阳市单元划定要求,全域划定详规单元,按照单元开发程度细分为生态景观单元,历史保护单元、城市更新单元、集中建设单元、城乡融合单元五种类型。以单元划分确定的详规单元为基本范围,从符合性、支撑性、适应性三方面开展单元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区分重大冲突、一般冲突、无冲突三类情形,明确重点优化单元、适时优化单元和继续适用单元三类,指导后续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制定及详细规划新编修编工作。2、开展“一张底图”建库工作开展“一张底图”细化和现行详细规划数据库建库工作,以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作为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全面梳理批地、供地、批而未供、供而未建等历史管理数据,整合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需传导的各类管控边界,集成遥感影像等现状类数据,依据《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等部有关标准规范,将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用地进行地类归并或细化调查,并和管理数据进行衔接,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统一底图。结合自然资源部《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对观山湖区已批复控规用地类别、指标等内容进行转译、补充和拼合,形成现行详细规划数据库。3、开展单元层面详细规划编制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单元-地块”两级编制体系,编制单元详细规划。单元详细规划重点承接传导上位规划意图,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底线约束、功能定位、规模控制等管控要求,重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市政公用设施、蓝绿系统和开敞空间布局,并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空间安排利用,确定主导功能、底线管控、资源利用、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城市控制线、配套设施等内容。4、形成单元详细规划数据库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单元详细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特别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用“★”对采购清单中数量较多金额较大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核心产品进行标注。10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日历天/工作日):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2.验收规范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3.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三、售后服务/四、质保期/五、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期进行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20%作为预付款。第二期: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初步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50%。第三期: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30%。六、履约保证金/七、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八、其他要求1.若招标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需对业绩进行评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进行准确的定义,避免供应商误解采购人对业绩的要求,而有损双方利益。/2.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3.1.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若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相关人员(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数据提供给第三方及自行使用。(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13.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协议。(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项目按总价(含税)进行报价,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培训、技术支持、招标代理服务费、人员的住宿、办公、通讯、交通等办公生活相关费用、本项目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专家论证会费、评审费、保险、税金、管理等为完成项目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服务成果等全部费用。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潜在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供应商在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特别提醒:若项目存在阐述、演示或样品展示,将通过文字和图片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接触的方式进行描述和展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要求的内容进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资料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在“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中上传。13第四节图纸附件1、(如有可上传)14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技术实质性要求商务实质性条款备注1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规格)要求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4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期进行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20%作为预付款。第二期: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初步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50%。第三期: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30%。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6其他要求:1.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若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相关人员(供应商自行承诺,6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数据提供给第三方及自行使用。(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协议。(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项目按总价(含税)进行报价,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培训、技术支持、招标代理服务费、人员的住宿、办公、通讯、交通等办公生活相关费用、本项目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专家论证会费、评审费、保险、税金、管理等为完成项目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服务成果等全部费用。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潜在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供应商在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6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人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17资格审查表供应商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一般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03月至今有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特殊资格审查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8本项目否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凡由系统推送给评委的所有投标(响应)文件均视为满足投标保证金交纳条件,评委不再对此进行审查。19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4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期进行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20%作为预付款。第二期: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初步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50%。第三期: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30%。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6其他要求1.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若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相关人员(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数据提供给第三方及自行使用。(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成20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协议。(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项目按总价(含税)进行报价,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培训、技术支持、招标代理服务费、人员的住宿、办公、通讯、交通等办公生活相关费用、本项目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专家论证会费、评审费、保险、税金、管理等为完成项目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服务成果等全部费用。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潜在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供应商在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7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技术实质性响应性审查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规格)要求8报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9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评标委员会(签字)21评分表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名称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得分价格分(10.00)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人各自的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为不超过本项目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0.0~10.0分主观分(15.00)项目理解与分析(5分)1、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与项目背景有充分的理解,准确把握项目定位,在项目管理中有全面周到的考虑和安排,完全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得5分;0.0~5.0分主观分(15.00)项目理解与分析(5分)2、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与项目背景较理解,准确把握项目定位,在项目管理中有较全面周到的考虑和安排,较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得4分;3、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项目背景解度一般,较准确把握项目定位,与采购人的需求有一定出入,得2分;4、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项目背景不够了解,不够准确把握项目定位,与采购人的需求有较大出入,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0.0~5.0分工作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10分)1.本项目技术方案内容框架完整,重点突出,研究方法手段多样化,技术路线正确导向最终成果,得10分;2.本项目规划内容框架较完整,重点较突出,研究方法手段不够多样化;技术路线正确导向最终成果,得7分;3.本项目规划内容框架不完整,重点不突出,研究方法手段单一,技术路线与最终成果逻辑关系不强,得4分;4.本项目规划内容框架不完整且有缺失,重点缺失,研究方法手段稀少,技术路线与最终成果逻辑关系有漏洞,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0.0~10.0分客观分(75.0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构成(54分)1、项目负责人(0-6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及正高级或同0.0~54.0分客观分(75.0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构成(54分)级别职称得6分;单独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或正高级职称得3分。本项满分6分2、项目分项负责人(0-18分)(1)规划专业负责人(0-6分):①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及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2分;②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及副高级工程师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满分6分,提供的人员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0-4分):提供一名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如同时具有注册规划师及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4分,仅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1分。本项满分4分。(3)建筑专业负责人(0-4分):提供一名建筑专业负责人,如同时具有注册规划师及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4分,仅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1分。本项满分4分。(4)土地类专业负责人(0-4分):提供一名土地类专业负责人,如同时具有注册规划师及土地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4分,仅具有土地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1分。本项满分4分。注:以上专业划分以职称证专业为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提供的人员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3、项目编制人员(30分)每提供一名规划、建筑、给排水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人员得5分,最多30分。注:①提供的人员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不同岗位的人员不能是同一人。②须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0.0~54.0分企业业绩(10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注:以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不提供者不得分。0.0~10.0分获奖情况(6分)供应商获得过优秀规划设计奖项,每提供1项得1.5分,最多得6分。注:以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不提供者不得分。0.0~6.0分服务承诺(5分)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安排、项目服务质量保障等进行承诺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0.0~5.0分信用分(0.00)信用分0.0~0.0分政策性加分(0.00)政策性加分0.0~0.0分得分100.0100分+政策性加分信用分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十五)款规定载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4.价格分的计算(总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20%(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6(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价格分值计算表:27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品目名称:品目编号: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XX.X.X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委员会(签字)28详细评分汇总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价格分得分主观分得分客观分得分信用分得分政策性加分得分总分排名评委签名:开标时间:5.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5.1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5.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9第三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0第四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三)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31第二部分通用部分32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一、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文件。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二)项目延期: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一并顺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三)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33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十三节:质疑和投诉。第三节投标保证金交纳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否二、交纳金额(如需)大写整(小写¥元)三、交纳截止时间银行转账:投标截至时间前1小时。电子保单:投标截至时间前一日24点前。四、交纳方式(如需)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单。选择银行转账的,通过系统分配的随机码直接通过供应商账户转到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经银行确认后交纳完成,系统进行记录。选择电子保单的,供应商通过系统自主选择办理,并按流程提交相关申办资料,担保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完成审核并出具电子保单推送到交易系统,系统进行记录。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的(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与投标。具体交纳方式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交纳方式为准。34第四节编制和上传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二、递交要求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投标保证金未交纳的供应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传。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保证金交纳后方可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35第五节开标一、开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投网开系统进行开标。三、开评标流程1.会议准备: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远投网开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2.解密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开标唱标:系统自动对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进行唱标;4.开标记录:唱标完成后,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5.会议结束:生成开标记录表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标结束,远程开标会议结束。特别提醒:使用远投网开系统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几点:1.开标设备、软件、CA应满足本次远程开标会议要求;2.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编制响应文件的CA解密时,设备正常,网络稳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活动;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视为未响应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6第六节资审审查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成的资审小组登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小组由1或3人单数组成,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作废标处理。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资审小组通过系统通知其未通过理由。37第七节评标一、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登录在线评标系统,确认无需回避后,通过评标系统自动推选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二)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其中评分表中客观分、信用分以及政策性加分这三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分。(三)评分汇总:评标组长负责最终的评分汇总,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意见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四)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五)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六)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评标组长点击评标工作结束,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不得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评审费用由系统自动计算发放。三、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一)享有的权利: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38(二)承担的义务: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开标一览表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39第八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通知书一、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发布流程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40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45188.00元,参考《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下浮10%,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二、支付方式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采购人☑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205014336000000345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京瑞支行41第十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一、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制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采购合同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若合同内容超出约定事项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点击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无正当理由退回或超期未在系统进行操作的,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完成后,将政府采购合同自动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上公告,同时还应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除法定情形外,中标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二、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可自行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三、履约验收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供货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可向采购人提交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相关资料上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42第十一节保证金退返(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一、退回时间和方式1.非中标人的保证金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第5个工作日,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退还。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退还。3.终止公告发出后,系统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4.废标公告发出后,系统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法律法规的情形。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3.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3第十二节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一)质疑时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三)质疑函内容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四)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质疑函,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五)质疑回复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一)投诉时效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二)受理条件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三)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投诉书,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监督部门。(四)投诉回复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是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编辑投诉处理44决定书,点击发布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后,系统自动将投诉事项和处理决定内容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45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人:供应商: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签订时间:年月日46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序列号号:20XX-ZFCG-XXXX,)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3、资金来源:4、项目内容:5、项目地点:二、服务期限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服务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服务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采购人地址)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JYXCGG2025163项目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预算金额:5978880元最高限价:597888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597888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规划范围:即观山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含观山湖区7个街道及金华镇、朱昌镇(不含百花湖镇),总用地面积约198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3.45平方公里(即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03月至今有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8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方式:无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30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1号省地质科技园2号楼联系方式:186850027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2号楼1101联系方式:181648534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兰、李兴兰、汤梦蝶电话:18164853469八、附件【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招标文件正文.pdf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JYXCGG2025163项目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预算金额:5978880元最高限价:597888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597888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规划范围:即观山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含观山湖区7个街道及金华镇、朱昌镇(不含百花湖镇),总用地面积约198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3.45平方公里(即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03月至今有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8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方式:无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30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1号省地质科技园2号楼联系方式:186850027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2号楼1101联系方式:181648534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兰、李兴兰、汤梦蝶电话:18164853469八、附件【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招标文件正文.pdf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采购文件(2025年11月)项目序列号:P5201152025000D9T项编号:ZFCG20251107015项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品编号:P5201152025000D9T001品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服务采购人: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服务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第四节无效标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第三节投标保证金交纳第四节编制和上传响应文件第五节开标第六节资审审查第七节评标第八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通知书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十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第十一节保证金退返第十二节质疑和投诉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第七章远投网开注意事项第八章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2第一部分专用部分3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及品目概述规划范围:即观山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含观山湖区7个街道及金华镇、朱昌镇(不含百花湖镇),总用地面积约198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3.45平方公里(即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二、采购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伍佰玖拾柒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5978880.0000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采购预算为大写伍佰玖拾柒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5978880.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伍佰玖拾柒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5978880.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最高限价为大写伍佰玖拾柒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5978880.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六、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4七、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地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1号省地质科技园2号楼3.联系人:李老师4.联系电话/传真:186850027675.电子邮箱:/八、代理机构1.名称: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2号楼11013.联系人:王兰、李兴兰、汤梦蝶4.联系电话/传真:181648534695.电子邮箱:/九、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51-84118903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贵州地质科技园3号楼8楼第二节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规划范围:即观山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含观山湖区7个街道及金华镇、朱昌镇(不含百花湖镇),总用地面积约198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3.45平方公里(即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03月至今有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5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6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品目编号:P5201152025000D9T001品目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序号采购服务名称单位数量技术要求备注1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项目采购需求项1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述规划范围:即观山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含观山湖区7个街道及金华镇、朱昌镇(不含百花湖镇),总用地面积约198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3.45平方公里(即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二)项目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三)采购人: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二、项目执行标准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1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项目采购需求项1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三、技术要求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本次规划编制共含以下四个工作:1、开展单元划定及评估工作按照贵阳市单元划定要求,全域划定详规单元,按照单元开发程度细分为生态景观单元,历史保护单元、城市更新单元、集中建设单元、城乡融合单元五种类型。以单元划分确定的详规单元为基本范围,从符合性、支撑性、适应性三方面开展单元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区分重大冲突、一般冲突、无冲突三类情形,明确重点优化单元、适时优化单元和继续适用单元三类,指导后续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制定及详细规划新编修编工作。2、开展“一张底图”建库工作开展“一张底图”细化和现行详细规划数据库建库工作,以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作为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全面梳理批地、供地、批而未供、供而未建等历史管理数据,整合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需传导的各类管控边界,集成遥感影像等现状类数据,依据《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等部有关标准规范,将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用地进行地类归并或细化调查,并和管理数据进行衔接,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统一底图。结合自然资源部《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对观山湖区已批复控规用地类别、指标等内容进行转译、补充和拼合,形成现行详细规划数据库。3、开展单元层面详细规划编制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单元-地块”两级编制体系,编制单元详细规划。单元详细规划重点承接传导上位规划意图,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底线约束、功能定位、规模控制等管控要求,重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市政公用设施、蓝绿系统和开敞空间布局,并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空间安排利用,确定主导功能、底线管控、资源利用、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城市控制线、配套设施等内容。4、形成单元详细规划数据库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单元详细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特别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用“★”对采购清单中数量较多金额较大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核心产品进行标注。10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日历天/工作日):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2.验收规范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3.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三、售后服务/四、质保期/五、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期进行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20%作为预付款。第二期: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初步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50%。第三期: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30%。六、履约保证金/七、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八、其他要求1.若招标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需对业绩进行评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进行准确的定义,避免供应商误解采购人对业绩的要求,而有损双方利益。/2.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3.1.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若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相关人员(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数据提供给第三方及自行使用。(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13.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协议。(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项目按总价(含税)进行报价,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培训、技术支持、招标代理服务费、人员的住宿、办公、通讯、交通等办公生活相关费用、本项目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专家论证会费、评审费、保险、税金、管理等为完成项目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服务成果等全部费用。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潜在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供应商在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特别提醒:若项目存在阐述、演示或样品展示,将通过文字和图片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接触的方式进行描述和展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要求的内容进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资料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在“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中上传。13第四节图纸附件1、(如有可上传)14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技术实质性要求商务实质性条款备注1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规格)要求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4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期进行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20%作为预付款。第二期: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初步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50%。第三期: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30%。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6其他要求:1.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若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相关人员(供应商自行承诺,6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数据提供给第三方及自行使用。(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协议。(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项目按总价(含税)进行报价,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培训、技术支持、招标代理服务费、人员的住宿、办公、通讯、交通等办公生活相关费用、本项目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专家论证会费、评审费、保险、税金、管理等为完成项目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服务成果等全部费用。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潜在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供应商在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6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人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17资格审查表供应商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一般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03月至今有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特殊资格审查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8本项目否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凡由系统推送给评委的所有投标(响应)文件均视为满足投标保证金交纳条件,评委不再对此进行审查。19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4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期进行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20%作为预付款。第二期: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初步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50%。第三期: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设计总费用的30%。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6其他要求1.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若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相关人员(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数据提供给第三方及自行使用。(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成20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协议。(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项目按总价(含税)进行报价,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培训、技术支持、招标代理服务费、人员的住宿、办公、通讯、交通等办公生活相关费用、本项目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专家论证会费、评审费、保险、税金、管理等为完成项目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服务成果等全部费用。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潜在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供应商在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7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技术实质性响应性审查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规格)要求8报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9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评标委员会(签字)21评分表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名称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得分价格分(10.00)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人各自的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为不超过本项目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0.0~10.0分主观分(15.00)项目理解与分析(5分)1、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与项目背景有充分的理解,准确把握项目定位,在项目管理中有全面周到的考虑和安排,完全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得5分;0.0~5.0分主观分(15.00)项目理解与分析(5分)2、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与项目背景较理解,准确把握项目定位,在项目管理中有较全面周到的考虑和安排,较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得4分;3、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项目背景解度一般,较准确把握项目定位,与采购人的需求有一定出入,得2分;4、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项目背景不够了解,不够准确把握项目定位,与采购人的需求有较大出入,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0.0~5.0分工作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10分)1.本项目技术方案内容框架完整,重点突出,研究方法手段多样化,技术路线正确导向最终成果,得10分;2.本项目规划内容框架较完整,重点较突出,研究方法手段不够多样化;技术路线正确导向最终成果,得7分;3.本项目规划内容框架不完整,重点不突出,研究方法手段单一,技术路线与最终成果逻辑关系不强,得4分;4.本项目规划内容框架不完整且有缺失,重点缺失,研究方法手段稀少,技术路线与最终成果逻辑关系有漏洞,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0.0~10.0分客观分(75.0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构成(54分)1、项目负责人(0-6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及正高级或同0.0~54.0分客观分(75.0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构成(54分)级别职称得6分;单独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或正高级职称得3分。本项满分6分2、项目分项负责人(0-18分)(1)规划专业负责人(0-6分):①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及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2分;②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及副高级工程师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满分6分,提供的人员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0-4分):提供一名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如同时具有注册规划师及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4分,仅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1分。本项满分4分。(3)建筑专业负责人(0-4分):提供一名建筑专业负责人,如同时具有注册规划师及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4分,仅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1分。本项满分4分。(4)土地类专业负责人(0-4分):提供一名土地类专业负责人,如同时具有注册规划师及土地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4分,仅具有土地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得1分。本项满分4分。注:以上专业划分以职称证专业为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提供的人员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3、项目编制人员(30分)每提供一名规划、建筑、给排水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人员得5分,最多30分。注:①提供的人员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不同岗位的人员不能是同一人。②须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0.0~54.0分企业业绩(10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注:以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不提供者不得分。0.0~10.0分获奖情况(6分)供应商获得过优秀规划设计奖项,每提供1项得1.5分,最多得6分。注:以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不提供者不得分。0.0~6.0分服务承诺(5分)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安排、项目服务质量保障等进行承诺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0.0~5.0分信用分(0.00)信用分0.0~0.0分政策性加分(0.00)政策性加分0.0~0.0分得分100.0100分+政策性加分信用分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十五)款规定载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4.价格分的计算(总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20%(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6(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价格分值计算表:27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品目名称:品目编号: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XX.X.X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委员会(签字)28详细评分汇总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价格分得分主观分得分客观分得分信用分得分政策性加分得分总分排名评委签名:开标时间:5.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5.1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5.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9第三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0第四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三)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31第二部分通用部分32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一、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文件。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二)项目延期: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一并顺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三)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33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十三节:质疑和投诉。第三节投标保证金交纳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否二、交纳金额(如需)大写整(小写¥元)三、交纳截止时间银行转账:投标截至时间前1小时。电子保单:投标截至时间前一日24点前。四、交纳方式(如需)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单。选择银行转账的,通过系统分配的随机码直接通过供应商账户转到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经银行确认后交纳完成,系统进行记录。选择电子保单的,供应商通过系统自主选择办理,并按流程提交相关申办资料,担保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完成审核并出具电子保单推送到交易系统,系统进行记录。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的(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与投标。具体交纳方式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交纳方式为准。34第四节编制和上传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二、递交要求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投标保证金未交纳的供应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传。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保证金交纳后方可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35第五节开标一、开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投网开系统进行开标。三、开评标流程1.会议准备: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远投网开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2.解密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开标唱标:系统自动对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进行唱标;4.开标记录:唱标完成后,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5.会议结束:生成开标记录表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标结束,远程开标会议结束。特别提醒:使用远投网开系统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几点:1.开标设备、软件、CA应满足本次远程开标会议要求;2.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编制响应文件的CA解密时,设备正常,网络稳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活动;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视为未响应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6第六节资审审查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成的资审小组登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小组由1或3人单数组成,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作废标处理。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资审小组通过系统通知其未通过理由。37第七节评标一、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登录在线评标系统,确认无需回避后,通过评标系统自动推选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二)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其中评分表中客观分、信用分以及政策性加分这三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分。(三)评分汇总:评标组长负责最终的评分汇总,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意见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四)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五)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六)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评标组长点击评标工作结束,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不得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评审费用由系统自动计算发放。三、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一)享有的权利: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38(二)承担的义务: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开标一览表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39第八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通知书一、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发布流程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40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45188.00元,参考《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下浮10%,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二、支付方式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采购人☑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205014336000000345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京瑞支行41第十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一、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制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采购合同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若合同内容超出约定事项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点击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无正当理由退回或超期未在系统进行操作的,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完成后,将政府采购合同自动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上公告,同时还应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除法定情形外,中标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二、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可自行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三、履约验收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供货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可向采购人提交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相关资料上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42第十一节保证金退返(仅适用于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一、退回时间和方式1.非中标人的保证金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第5个工作日,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退还。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退还。3.终止公告发出后,系统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4.废标公告发出后,系统自动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法律法规的情形。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3.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3第十二节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一)质疑时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三)质疑函内容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四)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质疑函,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五)质疑回复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一)投诉时效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二)受理条件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三)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投诉书,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监督部门。(四)投诉回复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是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编辑投诉处理44决定书,点击发布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后,系统自动将投诉事项和处理决定内容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45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人:供应商: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签订时间:年月日46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序列号号:20XX-ZFCG-XXXX,)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3、资金来源:4、项目内容:5、项目地点:二、服务期限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服务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服务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采购人地址)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JYXCGG2025163项目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预算金额:5978880元最高限价:597888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597888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规划范围:即观山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含观山湖区7个街道及金华镇、朱昌镇(不含百花湖镇),总用地面积约198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3.45平方公里(即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03月至今有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8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方式:无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30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1号省地质科技园2号楼联系方式:186850027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2号楼1101联系方式:181648534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兰、李兴兰、汤梦蝶电话:18164853469八、附件【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招标文件正文.pdf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JYXCGG2025163项目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预算金额:5978880元最高限价:597888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597888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规划范围:即观山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含观山湖区7个街道及金华镇、朱昌镇(不含百花湖镇),总用地面积约198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3.45平方公里(即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4.一般资格要求: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03月至今有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8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1)方式:无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FCG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30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1号省地质科技园2号楼联系方式:186850027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2号楼1101联系方式:181648534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兰、李兴兰、汤梦蝶电话:18164853469八、附件【观山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层面)】招标文件正文.pdf贵州聚月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