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租车服务 汽车零星租车 车辆租赁招标公告(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积微物联2026-2027年度零星租车服务采购公告
积微物联2026-2027年度零星租车服务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积微物联2026-2027年度零星租车服务(PGJWWLFGXHD251106246930)采购人为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项目,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积微物联2026-2027年度零星租车服务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以开标时间为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的租车服务合同及对应全额发票的扫描件(涉及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可模糊处理),数量不少于3份,单份合同含税金额≥10万元(如合同无固定总金额,则发票达到10万元视为全额)。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官方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3)提供不少于2份客运从业资格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项目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招标部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联系人:
陈羽斌
联系人:
阮勇
电话:
13880392071
电话:
028-87708897
8.
异议
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8-87543859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无
2025年11月06日
公章Epoint
附件:
附件3.询比规则及其他要求.docx
物料清单附件.pdf
附件2.汽车零星租赁合同(模板).docx
附件1.积微物联2026-2027年度零星租车服务报价清单.xlsx
一、询比规则:1.满足采购要求前提下,报价总价最低且各项单价不超出单价限价的投标方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2.仅2家报价可转为公开单轮谈判采购,按前述规则执行。二、其他要求:1.投标函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仅盖章则不涉及)。2.报价为不含税,投标人须上传《积微物联2026-2027年度零星租车服务报价清单》的盖章扫描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30天内,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汽车零星租赁合同》。物料清单序服务编码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招标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服务要求服务地点交货地/交货港服务开始时间服务结束时间需用单位备注1JWGZL-2511001积微物联2026-2027年度零星租车服务1.0项259200.0成都市2026-01-012027-12-31汽车零星租赁合同合同编号: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承租方(甲方):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就甲方向乙方零星租赁车辆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一、租赁项目与内容(一)租赁项目根据甲方公务情况,乙方向甲方提供零星车辆租赁服务,乙方每次提供零租服务以甲方的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通知形式为准;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乙方按要求安排车辆驾驶到甲方指定区域接送乘客。(二)租赁内容1.零租车辆名称和信息根据附件一《积微物联零星租车清单》租赁期内,遇租赁车辆限号日,乙方应另行提供档次、完好程度相当的车辆。(三)租赁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4)零星租赁车辆为按天包干,费用包含维车辆维修费、日常保养费、保险费、年审年检费、救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及燃油费(100公里以内)、过路过桥费、泊车、司机的薪酬、社会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二、租金与结算支付1.租金:甲乙双方根据附件一《积微物联零星租车清单》,每次具体零租车辆数量及费用和租赁期限确定每次结算费用。2.结算:租赁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于该季度次月15日前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以不含税价不变,按最新税率执行。三、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在车辆租用期间内对乙方提供的车辆有调派权和使用权,并有权对乙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关于车辆上路使用的一切规定。3.甲方不得将车辆交于非乙方派出的专职驾驶人员驾驶,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4.甲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有权参与承运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乙方应当予以配合。5.甲方若需要临时改变路线、增加目的地或者延长租期,须提前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改变行程。四、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具备客运资质、车况良好的车辆及合格驾驶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乙方车辆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地点、车型等要求准时到达,服从甲方调派,保证甲方用车需要,并保持车辆的车容车貌整洁。3.乙方车辆驾驶员应具备娴熟的驾驶技术(五年以上驾驶经验),具有一定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向甲方提供安全优质服务。4.乙方车辆应办理国家规定的财产保险及承运人责任险等,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承运过程中发生侵害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如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甲方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预先垫付相关费用的,应当在甲方垫付后5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或直接在甲方应支付费用中扣除。5.因乙方司机的驾驶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交通违章等罚款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确保乙方司机对其知晓的涉及甲方企业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有保密的义务。7.乙方司机在驾驶本合同租赁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处理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事故发生后,司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并通知乙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损失程度。因乙方指定司机驾驶本合同租赁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而引起的交通部门的处罚(包括扣分、罚款等)应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8.因司机或租赁车辆原因导致的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导致第三方对甲方主张权利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包括而不限于直接和间接损失、向第三方支付的款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因租赁车辆或乙方司机原因导致甲方财产损失或甲方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乙方亦须予以赔偿。9.在租赁期限内,车辆由乙方司机停放保管,车辆损坏或盗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10.车辆损坏及失窃处理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均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且乙方应无偿向甲方提供一辆相同或类似型号、档次、车况的替换车辆。若乙方无法提供型号、档次、车况相同或相近的替换车辆,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可提供其他较高或较低档次车辆,不同档次替代车辆租金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五、违约责任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动乱、地震、洪涝灾害、飓风、流行性传染疾病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不作违约赔偿。2.甲方不得违章指挥乙方驾驶员发生迟早、脱岗或“三超”(超速、超载、超时疲劳驾驶)等现象,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六、纠纷解决本协议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联系、通知方式的约定1.双方有效联系方式甲方指定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乙方指定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2.双方在本条所列明的各项联系方式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因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甲、乙双方按照本条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信、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双方按照本条确定的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双方按照本条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一经发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受送达人。若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日视为送达日。八、其他1.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3.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可协商续签一年。九、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2026年零星租车服务项目清单》甲方: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日期:附件一:2026年汽车零星租车项目清单租赁类型序号名称规格型号2026-2027暂估量单价(不含税,元)合价租赁类型备注单位数量车辆租赁1B级轿车黑色,合资品牌,核载5人,参照大众帕萨特,奥迪A4L,本田雅阁,别克君越,丰田凯美瑞(1.8T-2.0T)辆/天100车辆租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安排车辆驾驶到甲方指定区域接送乘客。2商务车(MPV)参照别克GL8,核载7人,25S/2.5L辆/天80黑色,豪华型,参照奔驰 V260核载7人,2.0T辆/天803丰田考斯特(COASTER)核载12人,12-23座/4.0T辆/天204大型客车核载29人,参照金龙/5.6L辆/天20核载35人,参照金龙/5.6L辆/天20核载49人,参照金龙/5.6L辆/天20合计(年度) 报价说明: 1.零星租赁车辆为按天包干,费用包含维修、保养、救援、开票税金及驾驶员费和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泊车费等全部费用。 2.单日使用里程在100公里以内,超出部分2元/公里,需产生过路过桥费的范围主要来自成都市周边高速公路。
积微物联2026-2027年度零星租车服务报价清单
报价人:(公章)
租赁
类型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2026-2027暂估量
单价限价
(不含税,元)
单价
(不含税,元)
合价
(不含税,元)
备注
单位
数量
车辆
租赁
1
B级轿车
黑色,合资品牌,核载5人,参照大众帕萨特,奥迪A4L,本田雅阁,别克君越,丰田凯美瑞(1.8T-2.0T)
辆/天
100
560
0
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安排车辆(含驾驶员)到甲方指定区域接送乘客。
2
商务车
(MPV)
参照别克GL8,核载7人,25S/2.5L
辆/天
80
560
0
黑色,豪华型,参照奔驰 V260核载7人,2.0T
辆/天
80
680
0
3
丰田考斯特
(COASTER)
核载12人,12-23座/4.0T
辆/天
20
1250
0
4
大型客车
核载29人,参照金龙/5.6L
辆/天
20
1150
0
核载35人,参照金龙/5.6L
辆/天
20
1300
0
核载49人,参照金龙/5.6L
辆/天
20
1500
0
总计
0
报价说明:
1.零星租赁车辆为按天包干,本报价包含维修、保养、救援及驾驶员费和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泊车费等全部费用, 所涉及税金在乙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一并支付。
2.单日使用里程在100公里以内,超出部分按照2元/公里计结,需产生过路过桥费的范围主要来自成都市周边高速公路。
3.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当保证外观内饰整洁、车内无异味且车况良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租车服务 汽车零星租车 车辆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