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招标公告(浦阳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2025)
招标公告(第二次)(1171)
浦江县浦阳街道金狮社区丰安小区18号房屋租赁(第二次)招标公告浦江县浦阳街道金狮社区丰安小区18号房屋租赁,决定实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浦江县浦阳街道金狮社区丰安小区18号房屋(2间三层楼,建筑面积约270m)租赁进行公开招投标,租赁时间为三年,租赁款投标最低限价为每年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并内设保留价。二、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时,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三、报名时,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单位须交投标保证金现金壹万元整,招投标报名资料费壹佰元/份(售后一概不退)。四、报名和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3日8:30-9:30时到浦阳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阳街道江滨中路58号,浦阳街道办事处二楼开标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2025年11月13日9:40时在浦阳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举行开标会议。联系人:金可占、陈海清联系电话:1395847815813758910935浦江县浦阳街道金狮社区居民委员会浦江县浦阳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1月7日浦江县浦阳街道金狮社区丰安小区18号房屋租赁(第二次)招标公告浦江县浦阳街道金狮社区丰安小区18号房屋租赁,决定实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浦江县浦阳街道金狮社区丰安小区18号房屋(2间三层楼,建筑面积约270㎡)租赁进行公开招投标,租赁时间为三年,租赁款投标最低限价为每年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并内设保留价。二、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时,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三、报名时,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单位须交投标保证金现金壹万元整,招投标报名资料费壹佰元/份(售后一概不退)。四、报名和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3日8:30—9:30时到浦阳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阳街道江滨中路58号,浦阳街道办事处二楼开标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2025年11月13日9:40时在浦阳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举行开标会议。联系人:金可占、陈海清联系电话:1395847815813758910935浦江县浦阳街道金狮社区居民委员会浦江县浦阳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1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