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 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公告(个旧市公安局2025)
项目概况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G3-02653-YNPB-0026
项目名称: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为个旧市市区现有的250个卡口电警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130套违法取证系统提供设备管理服务,实现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违法取证等功能。(2)提供日常对前端感知设备的在线监测、离线检测服务。通过运维服务平台及工具检查前端设备状态、视频质量、告警信息等;提供后端的服务器存储、智能交通管理平台以及通信网络。维护包括后期效果调优、数据接入、设备版本升级。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每季度经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2)采购人有权按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3)第二年、第三年合同续签按照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4:30
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恒源佳园1幢2单元60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0873-21244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品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个旧市恒源佳园1幢2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15987398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菁
电 话:15987398424
附件信息:
(发布稿)1107-1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招标文件.doc1.6M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NPB-2025-052F采购人: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品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标注意事项一、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凡是进入“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交易的,须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仅通过“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二、请投标人认真学习“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三、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招标文件1、获取网址:“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视为已合法获取项目招标文件,具备项目的投标资格。3、操作路径: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采购)文件”。4、投标人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招标文件详情页面,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投标人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温馨提示:投标人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01月0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的云南CA证书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四、CA数字证书1、服务热线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支持多家CA服务商,若投标人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自行选择下列CA数字证书服务商办理,服务热线(排名不分先后顺序)如下:汇信CA:0571-88350735;福建CA:0591-87760022;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或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hhzb.html。云南壹证通CA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2、办理流程投标人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1注册投标人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2驱动、客户端下载投标人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五、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2、投标人应按照所投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六、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且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须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七、电子开标投标人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进行电子开标。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资格审查32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5第五章合同基本格式43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5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红河州安全生产考试点特种作业考试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1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PB-2025-052F;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2501JH202501144。2、项目名称: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3、预算金额:首年:70万元(第二、三年预算浮动最高不超过首年预算的10%,具体金额以当年实际财政批复为准。)4、最高限价:首年:70万元(第二、三年预算浮动最高不超过首年预算的10%,具体金额以当年实际财政批复为准。)5、采购需求:(1)为个旧市市区现有的250个卡口电警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130套违法取证系统提供设备管理服务,实现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违法取证等功能。(2)提供日常对前端感知设备的在线监测、离线检测服务。通过运维服务平台及工具检查前端设备状态、视频质量、告警信息等;提供后端的服务器存储、智能交通管理平台以及通信网络。维护包括后期效果调优、数据接入、设备版本升级。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项目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每季度经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2)采购人有权按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3)第二年、第三年合同续签按照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任意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文件。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1.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10日06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日14:30时(北京时间);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个旧市建设路延长线联系人:彭涛联系方式:0873-21244841.1.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品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个旧市恒源佳园1幢2单元601室联系人:谢菁联系方式:15987398424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涛(采购人)谢菁(代理机构)电话:0873-2124484(采购人)15987398424(代理机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条 目内 容1.1招标人名 称: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个旧市建设路延长线 联系人:彭 涛电 话:0873-212448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品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个旧市恒源佳园1幢2单元601室联系人:谢菁电话:15987398424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 □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 ■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 1 包不适用。□本项目 / 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 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本项目 / 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2.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考察地点: / 。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召开地点: / 。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⑴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⑵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 □需要⑶样品递交要求: / ;⑷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⑸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 / ;⑹其他要求(如有): / 。5.1.3进口产品□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 ■有,具体情形:(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成本价格(含利润)、保险、税收、维保、材料、人工等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全部费用,否则按照废标处理。(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1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658号)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1.4万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10000.00)。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3.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4.退还形式:与投标人的递交形式一致。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开户名称:云南品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37289543897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旧支行行号:104743019126联系人:吴梦晗联系电话:13987330416★投标人汇款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汇款用途。★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缴纳时间前提交并保证查收到账。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投标保证金应交至云南品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缴纳方式办理流程:(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3)保证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注:①为了保证招投标的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请提早缴纳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请完整填写上述开户行名称、户名及账号,以避免保证金缴纳失败或错误。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⑴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⑶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⑷中标人中标后除因不可抗力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⑸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5.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1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19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任意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文件。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 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1.6.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2确定中标人⑴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是⑵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注:如果出现招标文件未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推荐(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随机抽取25.1履约保证金1.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是 ■否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支票 □银行保函 □保险保函3.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4.提交期限:合同签订前(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注:退还时不支付履约保证金利息;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26.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 。⑴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⑵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⑶其他要求: / 。27.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询问”菜单提出。27.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云南品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87398424 谢菁通讯地址:个旧市恒源佳园1幢2单元601室电子邮件:82354267@qq.com28招标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1.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10500.00元(壹万零伍佰元整)。2.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款项后开具发票。3.缴费方式:银行转账;4.收款账户信息:收款单位:云南品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旧支行;银行账户:137289543897。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1知识产权投标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施工图纸,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注:1.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在采购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3.本项目响应采购(成交)产品如果存在资质、专利、授权、经营、经济等各类纠纷、仲裁或诉讼问题的,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9.2说 明1.招标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以上内容不作为技术评审因素。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品牌及型号,投标文件中未写明品牌及型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中标后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品牌及型号供货。29.3免责声明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29.4解 释 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9.5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低报价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申请人低报价承诺应当签字或盖章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低报价承诺的签字或盖章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3.投标申请人提供低报价承诺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申请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申请人低报价承诺进行审查评价。投标申请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承诺或者低报价承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9.6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成交资格,并交相关监督部门处理。2、以下情况视为供应商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或其投标文件无效: (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投标文件的; (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的。1.3.成交方在确认中标后应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文件(壹正壹副)。注: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云南省、红河州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二、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5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1.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3.1.3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规定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询问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4.样品4.1样品要求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⑴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⑵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⑶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5.6采购需求标准5.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5.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合同基本格式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原公告发布媒体上获取澄清或修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修改。8.1.2上述澄清或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或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1.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1.4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9.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证明文件10.2.1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于投标文件中。10.2.2对照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3其他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自身情况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格式内容自拟,附于《其他资料里》。11.投标报价11.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文件的服务、货物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服务的名称、人员、设备、价格等内容。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价格(含利润)、保险、税收、运输、安装、材料、人工等)。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为包干总价。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11.2.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无效。11.3采购人禁止行为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备选或可调报价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或可调报价。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保证进度金额和缴纳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联合体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电子件、联合体投标人的签署、盖章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签章。14.2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2.1投标人上传至“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仅需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地方进行签字和盖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14.2.2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包括数字证书CA电子章)均视为有效签字;14.2.3盖章:单位盖章为单位行政公章或单位数字证书(CA锁)单位电子章均视为有效。14.2.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或加盖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CA锁)电子盖章均视为有效签字。(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2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本项目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按照所投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3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应在本章第1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未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15.4投标文件的退还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5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未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签署、盖章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投标文件解密本项目开标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开标程序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对评审专家的纪律要求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3〕23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3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20.4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代表不超过1/3,经济类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0.5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推荐、随机抽取。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注:如果出现招标文件未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推荐(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中标公告发布、中标通知书发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废标情形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⑶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通知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废标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原公告发布媒体上获取废标理由,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废标理由。25.履约担保25.1履约保证金25.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将没收中标单位的全部投标保证金。25.1.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单位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5.1.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限满后按规定不计息退还。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26.签订合同26.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6.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6.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询问与质疑27.1询问27.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时间和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7.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2质疑27.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7.2.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7.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27.2.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在“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公开发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自行获取质疑回复,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质疑回复。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质疑回复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2.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7.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8.代理费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6)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财务报告提供近3年任意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文件。格式自拟4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1年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自拟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1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需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管线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7.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7.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自拟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项目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采购最高限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8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0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2.4.2-2.4.6项规定修正。2.4.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技术部分评审得分高者为中标人。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审查内容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F1报价部分投标报价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F2技术部分对本项目情况的分析及了解情况9 投标人对本项目情况的分析及了解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理解2.基本情况掌握3.项目重难点注:评分原则(1)以上评审内容均提供且提供的内容详细具体切合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的得满分9分;(2)每缺一项内容扣3分,分数扣完为止;(3)以上每项内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有一项扣0.6分:①内容不具体不客观或有缺漏或不切合项目实际;②无针对性、明显复制黏贴自他处、存在逻辑错误或原理错误;③不利于项目实施,如所制定的计划或措施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或会对项目进度、质量等产生负面影响;不可能实现的情形,即所提出的承诺或措施在现有技术、资源、时间等条件下无法达成等任意一种情形;④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引用了已废止的标准或与本项目不相关的错误规范;不利于项目实施;⑤未结合本项目的特定需求、环境、技术要求等进行阐述;内容缺少关键节点。项目实施方案2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管理;2.运营维护;3.日常巡检;4.数据更新与收集;5.资料汇总与上报;注:评分原则(1)以上评审内容均提供且提供的内容详细具体切合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的得满分25分;(2)每缺一项内容扣5分,分数扣完为止;(3)以上每项内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有一项扣1分:①内容不具体不客观或有缺漏或不切合项目实际;②无针对性、明显复制黏贴自他处、存在逻辑错误或原理错误;③不利于项目实施,如所制定的计划或措施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或会对项目进度、质量等产生负面影响;不可能实现的情形,即所提出的承诺或措施在现有技术、资源、时间等条件下无法达成等任意一种情形;④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引用了已废止的标准或与本项目不相关的错误规范;不利于项目实施;⑤未结合本项目的特定需求、环境、技术要求等进行阐述;内容缺少关键节点。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2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质量承诺;2.服务响应时间;3.保障措施;4.违约责任及处罚细则。注:评分原则(1)以上评审内容均提供且提供的内容详细具体切合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的得满分20分;(2)每缺一项内容扣5分,分数扣完为止;(3)以上每项内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有一项扣1分:①内容不具体不客观或有缺漏或不切合项目实际;②无针对性、明显复制黏贴自他处、存在逻辑错误或原理错误;③不利于项目实施,如所制定的计划或措施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或会对项目进度、质量等产生负面影响;不可能实现的情形,即所提出的承诺或措施在现有技术、资源、时间等条件下无法达成等任意一种情形;④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引用了已废止的标准或与本项目不相关的错误规范;不利于项目实施;⑤未结合本项目的特定需求、环境、技术要求等进行阐述;内容缺少关键节点。保密承诺及保障措施1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保密承诺及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保密承诺;2.保障措施;3.违约责任及处罚细则。注:评分原则(1)以上评审内容均提供且提供的内容详细具体切合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的得满分15分;(2)每缺一项内容扣5分,分数扣完为止;(3)以上每项内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有一项扣1分:①内容不具体不客观或有缺漏或不切合项目实际;②无针对性、明显复制黏贴自他处、存在逻辑错误或原理错误;③不利于项目实施,如所制定的计划或措施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或会对项目进度、质量等产生负面影响;不可能实现的情形,即所提出的承诺或措施在现有技术、资源、时间等条件下无法达成等任意一种情形;④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引用了已废止的标准或与本项目不相关的错误规范;不利于项目实施;⑤未结合本项目的特定需求、环境、技术要求等进行阐述;内容缺少关键节点。应急处置 方案9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不可抗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导致的突发系统故障,数据泄露,系统网络遭遇黑客入侵等),提供了详细的应急预案,且对应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保障在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尽量降低造成的损失。注:评分原则应急预案内容完整、考虑全面具体,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9分;应急预案内容针对性不足的扣3分,应急预案内容过于简略扣3分,提供与本项目无关的扣9分。(1)针对性不足是指: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2)过于简略是指: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作出足够响应;F3商务部分组织机构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组织机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团队日常管理制度2.团队稳定性保障措施3.团队人员岗位划分及职责注:评分原则(1)以上评审内容均提供且提供的内容详细具体切合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的得满分9分;(2)每缺一项内容扣3分,分数扣完为止;(3)以上每项内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有一项扣0.6分:①内容不具体不客观或有缺漏或不切合项目实际;②无针对性、明显复制黏贴自他处、存在逻辑错误或原理错误;③不利于项目实施,如所制定的计划或措施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或会对项目进度、质量等产生负面影响;不可能实现的情形,即所提出的诺或措施在现有技术、资源、时间等条件下无法达成等任意一种情形;④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引用了已废止的标准或与本项目不相关的错误规范;不利于项目实施;⑤未结合本项目的特定需求、环境、技术要求等进行阐述;内容缺少关键节点。类似业绩3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每具有1个独立承担类似项目的得1分,最高得3分。注:(1)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2)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计分。合计100第五章合同基本格式(以下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商定为准)合同书项目名称: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合同编号:甲方: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乙方:日期: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名称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2合同编号3合同类型4定价方式5甲方名称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甲方地址个旧市建设路延长线甲 方 相 关 部 门甲方采购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需求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6乙方名称乙方企业性质□ □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 小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微型企业其他乙方地址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7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 )。8服务内容概述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9合同付款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甲方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付款(由于采购人预算指标未下达造成暂时无法支付的情况除外)(具体内容签订合同时约定)。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验收意见。10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提交甲方。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在合同履行期满,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返还。办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证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 30 日内,以 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回保函。11合同履行期限12服务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13合同履约地点14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 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合同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中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合同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3)招标(采购)文件;(4)投标(响应)文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4.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乙方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被授权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乙方:签字:签字:盖章: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采购部门”。1.1.2“甲方需求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需求部门”。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服务3.1本项目的“服务”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8项“服务内容”。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3.3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3.4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3.5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4.2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3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不得利用开发便利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6)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7)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8)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履约验收要求6.1甲方需求部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6.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7.履约保证金7.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0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提交履约保证金。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可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3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等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若逾期补充的,每日应按应补充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支付甲方违约金。7.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7.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凭返还申请等资料一次性无息返还,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0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8.履约延误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8.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8.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8.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违约金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违约金。8.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应当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无特殊原因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特殊原因逾期返还的,双方协商解决。9.违约责任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9.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8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9.3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9.4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9.5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10.不可抗力10.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0.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0.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1.争端的解决11.1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11.2.1仲裁应向甲方所在地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1.2.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1.2.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2.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1.3.1诉讼应向甲方所在地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2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3.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12.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2.1.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累计达两次的;12.1.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迟延累计达20日的;12.1.3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2.1.4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12.1.5乙方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两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2.1.6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的,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12.1.7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12.1.8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12.1.9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12.1.10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2.1.11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1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2.1条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3.破产终止合同13.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3.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4.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4.1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变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4.2在服务期内,由于甲方工作计划调整,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5.合同修改或变更15.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5.3由于采购人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与乙方协商处理。16.转让和分包16.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7.合同语言1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7.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19.税费19.1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合同服务相关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三、招标(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如需要,可另附)四、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如有需要可另附)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按照采购人要求,为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设备提供管理及运营维护服务。主要包括:(1)为个旧市市区现有的250个卡口电警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130套违法取证系统提供设备管理服务,实现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违法取证等功能。(2)提供日常对前端感知设备的在线监测、离线检测服务。通过运维服务平台及工具检查前端设备状态、视频质量、告警信息等;提供后端的服务器存储、智能交通管理平台以及通信网络。维护包括后期效果调优、数据接入、设备版本升级。(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质量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质量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需求:为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设备提供管理及运营维护服务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标的数量:1项2、实施时间:2025年3、实施地点:云南省个旧市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服务标准:(1)制定详细的服务标准和流程,明确各项工作内容、质量要求,确保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提供定期的巡检、日常维护等服务。2、服务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每季度经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2)采购人有权按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3)第二年、第三年合同续签按照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资料验收: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资料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数量齐全,格式正确。2、服务质量验收:对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响应速度、团队协作能力等进行评估,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服务标准和流程开展工作,是否及时有效地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协调。3、综合验收:综合资料验收和服务质量验收结果,若各项指标均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则验收合格;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资格审查部分封面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项目编号:YNPB-2025-052F)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23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0.1.一、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0.2.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6)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即可。3.0.33.0.4.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任意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文件。3.0.53.0.63.0.7.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3.0.8.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0.93.0.10.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0.11.七、其他(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商务技术部分封面个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项目编号:YNPB-2025-052F)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须编制页码)3.0.123.0.133.0.143.0.153.0.163.0.173.0.183.0.193.0.203.0.213.0.223.0.233.0.243.0.253.0.263.0.273.0.283.0.29.一、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项目内容1投标报价(元)大写: ;小写: 。2合同履行期3质量承诺4投标保证金5备注注:(1)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2)此表中,投标总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0.30.二、投标函(实质性格式)(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服务。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2.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招标货物/服务。(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3.0.31.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国徽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人像面3.0.32.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3.0.33.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实质性格式)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44.0.1.六、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实质性格式)(采购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四、若中标后,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系统内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系统内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准。五、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0.2.七、商务条款偏离表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 商务条款偏离(正/负)说明1234……特别说明:1.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2.如为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响应无效。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0.3.八、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总价签订合同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注: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此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清晰,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以计分。4.0.44.0.54.0.64.0.74.0.8.九、拟派人员一览表序号姓 名技术职称人员级别工作年限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备注一、项目管理人员(一)项目负责人12……(二)技术负责人12……二、XX 人员12……三、XX 人员12……特别说明:供应商须按照上述格式填写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4.0.9.十、拟派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学 历毕业学校技术职称公司职务从事相关工作时间本项目任职认证证书工作简历及主要业绩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简历(每人一表)。2.投入人员应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4.0.10.十一、技术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审因素自拟格式编制)4.0.11.十二、其他资料(一)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名称):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此处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担保机构相关票据彩色复印件此处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担保机构相关票据彩色复印件(二)投标人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参照附件1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报提供。)(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产品核心设备/主要货物须逐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 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Y)人 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 资产总额(Z)万元 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Y)人 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Y)人 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Y)人 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Y)人 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Y)人 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Y)人 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Y)人 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Y)人 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Y)人 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 资产总额(Z)万元 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Y)人 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X) 资产总额(Z)人 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 (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56789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设备管理及运营维护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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