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才培训服务招标公告(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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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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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上午9:00开标。非面向★电子标★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政采云电子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编号:WQ2025035-ZFCG011采购单位: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代理机构: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招标文件制作:余红梅代理公司内部审核:金雅珍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经金华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临[2025]3685号)批准,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WQ2025035-ZFCG011(二)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三)预算金额(元):1100000(四)最高限价(元):1100000(五)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11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六)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义务履约完毕为止。(七)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三)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二)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三)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四)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开标评标过程及结果]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主楼5楼项目联系人(询问):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69863质疑联系人:施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694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玉泉东路288号1号楼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余红梅联系电话:0579-82583379质疑联系人:金雅珍质疑联系方式:0579-82583380电子邮箱:77254778@qq.com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联系人:张翰文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八、电子标系统咨询: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九、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2024年10月,金华市顺利入选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按照相关要求,试点工作围绕三项重点任务:聚焦企业需求,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强化数字赋能,培育高水平“小快轻准”产品;推动“链式”转型,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金华选择电动工具、磁性材料、服装等三个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并完成581家企业的国家试点验收评估。在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字化人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根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项目需要,并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开展试点数字化实战培训。一、培训内容序号项目名称培训人次培训时长培训费用最高单价限价1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2000人次每期不少于16课时550元/人/期1.培训课程应根据电动工具、磁性材料、服装等三个行业数字化转型需要,以数字化知识、人工智能通识培训、数字技能实操、数智化前沿趋势等为主要培训内容,帮助企业掌握数字化技术在研发、生产、营销、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落地方法。通过“以赛促练”,开展人工智能赋能应用赛事,提升企业用数用智水平,标杆示范提效创新。投标人提供课程设计方案,并根据采购人及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最终实施方案。2.培训费用含培训师资、教材、场地、交通等费用。最终按实际培训人次及合同单价结算。3.培训对象为从事上述三个行业负责数字化转型工作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培训合格率不低于实际培训人数的85%;数字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证率不低于实际培训人数的10%。二、商务条款(一)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满足数字转型企业实际进度要求为准(投标时提供初步进度计划方案)。(二)对中标人提供服务的要求1.中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制定、教材落实、师资安排、培训场地安排、参加人员确认、前期沟通、培训、总结等与培训相关的所有组织工作。2.由中标人组织本次培训的招生工作,制定开班计划,明确课程、师资、教材、参观、实训、食宿、安全保障等内容。3.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身份由中标人进行审核,在组织培训前3天提供培训学员花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单位岗位)报备采购人。4.服务质量保证:中标人必须根据本次培训任务时间点进程安排,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上述服务项目,并且应做好培训相关预案(人员安全、应急预案等)。5.服务人员要求:在培训开始前应组建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服务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2人,随时保持与采购人的沟通、联系,主动汇报培训服务相关进展情况。(三)培训机构条件投标人应具备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要有一定专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管理体系完善,有丰富的培训经验,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和跟踪服务机制。承诺根据培训项目的实际需求,编制培训大纲,准备培训教材、课件等,保证培训课时数和培训质量,不折不扣地完成培训任务。(四)培训形式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考察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1.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3.线上学习。通过相关应用程序学习,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4.考察学习。组织学员到现场考察学习,现场交流。(五)培训师资培训班的师资队伍应由具备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其中包括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的专家以及熟悉数字化状况并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六)信息档案1.培训信息入库。投标人应在培训开班前做好建班及课程、师资的备案,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训和考核信息。2.培训学员档案。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3.学员证书发放。向考核达标的学员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七)验收采购人组织本项目验收。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标人提供完整的项目总结报告(含参训人员信息、课程资料、师资情况、培训结果汇总等)等验收材料后,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的,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采购人有权在其他有效投标人内按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九)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的预付款(若中标人为大型企业,或合同签订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规定);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与合同单价结算后支付余款。中标人随付款进度提供合法税务发票。(十)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和解决,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2.中标后,中标人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和税金及对团队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1.1.(以上为项目基本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提供课程设计方案、师资方案、培训实施方案、培训服务保障方案、培训质量评价考核方案、服务创新方案、服务团队配置方案等)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2招标内容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 1100000 元(2)项目属性:②服务类(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 (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本项目 否 (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 / 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注:其他详见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5节能产品不适用6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8转包与分包转包:不允许。分包:不允许。 9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10样品提供不需要提供。11方案讲解演示不需要提供。12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不得包含报价信息,否则为无效投标。15投标文件的盖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1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17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中标人在评标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政采云系统上传文件一致的完整(“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三套(需装订好),供采购人项目存档用。纸质投标文件邮寄或递交至代理机构现场。收件信息如下:接收单位: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玉泉东路288号3楼,接收人:潘艳萍,电话:13285899972。18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包含报价信息,否则为无效投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9投标文件加密解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1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2投标人信用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合同备案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上传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备案,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24合同履约管理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环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报告上传政采云系统公开公告(也可将验收报告发送至代理机构77254778@qq.com邮箱,由代理机构上传后公告)。25相关费用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人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85%计收,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以下银行账号:0188990019001294,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行号:313338000017。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中标人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的,须正常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公开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采购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负责解释。2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8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9其他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接受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本次服务的购买单位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含实际使用单位)。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也称“供应商”)。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组织单位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及应尽的其他义务。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为本法人员工(或为法定代表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投标授权代表为非投标单位人员的需提供说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按公开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获取文件的投标人都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6.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设置核心产品。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7.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8.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其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3.投诉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参加投标即是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各项条款的认可。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后获取的以公告届满之日起计)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若影响投标文件制作且距离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5日时,投标截止时间将相应顺延,并在原公告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在原公告网站上发布通知。各投标人应主动关注投标项目的更正公告等情况。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公告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第三部分为报价文件。(一)资格文件的组成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材料(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无要求的可不提供)。3.特定资格条件依据材料(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无要求的可不提供)。【不良记录以代理机构查询留证为准,供应商可不提供。】(二)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本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授权);2.投标声明书;3.投标人基本情况(如企业简介,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专业能力,企业荣誉,企业资质,拥有相关认证情况等等);4.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人具备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并附合同复印件;5.服务条款响应表(必须针对“招标需求”所列的服务条款,逐一说明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等响应情况);6.针对本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需求理解、重点难点分析;(2)课程设计方案;(3)培训质量保障方案;(4)培训进度计划方案;(5)培训服务保障方案;(6)师资方案;(7)培训场所硬件条件;(8)服务创新方案;(9)服务能力;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结合评分细则提供]。(三)报价文件的组成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550元/人/期,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中明确本次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培训教材费、场地费、师资费、必要的设施设备费、税费、企业合理利润、合同风险及采购代理费等与培训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3.投标人的报价一旦确定就不再更改。投标人的报价如有缺漏项,也将被视为投标优惠,已包含在总价范围内,后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合同价格。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供应商行为禁止类”之“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第5条: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若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并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也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的签章(一)投标文件的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zjjcmspublic.oss-cn-hangzhou-zwynet-d01-a.internet.cloud.zj.gov.cn/jcms_files/jcms1/web2760/site/attach/-1/2209231954378197715.pdf)。六、投标文件的形式及份数(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及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七、投标(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八、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代表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规定。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人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人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三)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代表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1.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时,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进行后续评审。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九、评标(一)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采云系统随机抽取)和采购人代表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代表占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不超过1/3)。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每标项中标候选人(每标项推荐不超过3个中标候选人,即: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为4家时,推荐2个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为5家及以上时,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政采云系统记录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排序在前面的优先。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二)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8)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9)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0)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此调整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5.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合理解释的,可能造成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从同一IP地址上传的;②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③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6.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3处以上的(招标文件中复制粘贴而来的除外)。7.本次采购,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将作废标处理。8.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人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5)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6)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7)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8)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11.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人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14.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公布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和综合得分。(三)评标纪律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主观项评审分畸高或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商务技术主观分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②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③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④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⑤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⑥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⑦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七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四)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人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投标人作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六)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扣分或无效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包括定标后已经签订合同等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人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取消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者此项目作废标处理。十、评标原则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后。十一、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十二、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十三、授予合同(一)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3.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4.中标人投标报价为中标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二)中标通知1.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无效(1)发现中标人资格无效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三)签订合同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四)履约保证金规则项目需求中若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五)预付款规则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六)验收规则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6.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资金支付规则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单位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单位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或“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的,投标无效。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符合前述条款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优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次招标以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各个项目依次作出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先评商务技术部分,后评投标报价部分。一、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满分85分)评分细则序号评分内容评分规则分值(分)1同类业绩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提供合同复印件,每个有效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是否有效业绩以评审小组判定为准;合同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评审小组有权作出不利判定。)12服务条款响应情况完全响应招标需求中服务条款的得12分;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此项分值为止。123项目需求理解、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对金华市电动工具、磁性材料、服装等三个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相关背景、政策的理解、熟悉程度,对企业数字转型需求、数字化人才培训的特点、重难点分析的全面性、合理性,及提出相应解决措施的可行性综合评价(评分范围:5,4,3,2,1.5,1,0.5,0分)54培训课程设计方案结合《金华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采购人提出主题培训方案,并根据该主题设计培训课程,最高得20分。(1)方案主题符合《金华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中人才梯度培养、专业能力建设情况(评分范围:5,4,3,2,1.5,1,0.5,0分)(2)针对数字化培训课程初步设计方案:提供至少3个课程设计方案,包含明确的教学目标、教学大纲与内容、学时安排、评估方法等内容,每类课程最多得5分(方案有欠缺或不足的每类课程扣0.5-1分,扣完此项分值为止),本项最高得15分205培训质量保障方案(1)评价培训过程中对学员培训成效拟采用的考核模式及考核方法情况(评分范围:3,2,1.5,1,0.5,0分)。(2)评价对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的意见反馈渠道、途径、方法等情况(评分范围:3,2,1.5,1,0.5,0分)。66培训进度计划方案评价整体培训进度方案及保障进度的措施或方案有效性(评分范围:3,2,1.5,1,0.5,0分)。37培训服务保障方案(1)评价对培训过程中的各项安全保障、食宿交通等保障方案的有效性(评分范围:2,1.5,1,0.5,0分)。(2)评价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置预案情况(评分范围:2,1.5,1,0.5,0分)。48师资方案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数字化相关专业课程类教学人数满10名得5分。在此基础上,具有正高职称或国家级技术能手的,每人加1分,具有副高职称或省级技术能手的,每人加0.5分,最高加5分。(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能力材料、个人介绍,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等材料)109培训场所硬件条件(1)教学场所环境:包含教学场所位置,交通情况,停车等情况(评分范围:3,2,1.5,1,0.5,0分)。(2)教室安排:具有常规50人以上培训教室2个;具有可同时容纳200人及以上的报告厅一个;具有独立的计算机教室;具有与数字技能培训相关实训场地一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3)设施设备: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硬件设备(包括投影仪、投影屏幕、计算机、教学一体机、桌椅等)是否满足项目需求(评分范围:3,2,1.5,1,0.5,0分)。1010服务创新方案投标人在培训服务机制、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创新举措,提供创新性实施方法、覆盖或受益行业、预期目标等,每有1项举措得1分,最多得3分。311服务能力(1)投标人具有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国家级的得4分;省级的得2分;其他级别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累加)。(2)投标人具有10个及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认定)备案许可的,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得2分。(3)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机构)授予的有关培训、技能鉴定(技能认定)方面的荣誉、奖励,提供有效佐证材料,每项荣誉或奖励得1分,最高得4分。 1012政策分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属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对象的,提供相关依据材料和政策依据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依据材料或提供依据材料无效的得0分。1小计8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专家独立酌情打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二、报价文件评审(满15分)1.拆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公开宣读。分析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评定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享受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扣除后)作为评标基准价。3.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三、计算综合总分(满分为100分):综合总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第六章采购合同(范本,可据实修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编号: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Q2025035-ZFCG011)采购结果,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条款,结合项目实际,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据实填写)二、服务期限(据实填写)三、服务要求(据实填写)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2.付款方式:。3.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号信息:账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五、验收甲方组织本项目验收。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标人提供完整的项目总结报告(含参训人员信息、课程资料、师资情况、培训结果汇总等)等验收材料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的,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六、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项目的安排联系与协调和宣传,为乙方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2.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优秀的教学管理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人员,要提前通知乙方。3.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相关项目的相关资料,并确保其准确性;4.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金额给乙方;甲方有权对档案建立、检查现场工作进行全面监督。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文件、资料、数据、技术和合理化建议。(二)乙方责任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日期进入工作安排;2.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向甲方委派优秀的教学管理人员。3.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4.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提交培训课程方案,并对其负责;5.乙方应保证所提交成果的数据准确、真实可靠,负责,培训的报告要符合国家或行业部门规定的内容要求;6.乙方应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开展工作、负责整个项目的现场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在现场工作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保密义务。8.乙方承诺甲方及培训人员外出考察增加实践性活动。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履行付款义务的,按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倍数计算,最高不超过4倍支付逾期违约金。2.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3.本条所提“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可得收入和利润损失、商誉损失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而直接或间接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调查费、鉴定费、文印费、通信通讯费、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等。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项目的协商文件与乙方的响应文件均为本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执二份,代理公司鉴证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乙方与甲方所签订正式合同为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第一部分、资格文件(正本)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项目编号:WQ2025035-ZFCG011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我方参加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Q2025035-ZFCG011)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其他相关承诺:1.我方与采购单位不存在利害关系,且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2.我方承诺不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四)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单位自愿承担被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备注: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正本)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编号:WQ2025035-ZFCG011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目录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本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授权);二、投标声明书;三、投标人基本情况(如企业简介,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专业能力,企业荣誉,企业资质,拥有相关认证情况等等);四、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人具备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并附合同复印件;五、服务条款响应表(必须针对“招标需求”所列的服务条款,逐一说明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等响应情况);六、针对本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一)项目需求理解、重点难点分析;(二)课程设计方案;(三)培训质量保障方案;(四)培训进度计划方案;(五)培训服务保障方案;(六)师资方案;(七)培训场所硬件条件;(八)服务创新方案;(九)服务能力;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结合评分细则提供]。【无固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提供。投标文件内容需清晰,条理有序,与评分点关联。否则可能引起评标委员会的不利判定】自评分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分内容自评分值对应页码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Q2025035-ZFCG011)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人签名:职务:职务:后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3.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材料复印件(被授权人为非投标单位人员的需提供说明)。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授权,但须提供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二、投标声明书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WQ2025035-ZFCG011)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时提供(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的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主投标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项目金额%,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项目金额%。五、(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项目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项目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4%的扣除)六、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章/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年___月___日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项目金额%,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项目金额%。八、(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项目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_____年___月___日三、投标人基本情况(如企业简介,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专业能力,企业荣誉,拥有的资质及相关认证情况等等)基本格式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相关内容)(一)一般情况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公司主业业务范围典型项目实例(二)公司的组织结构简图(三)拥有的相关资质资质名称发证单位获得时间(四)拥有的相关认证认证名称发证单位获得时间(五)曾获得的荣誉荣誉名称发证单位获得时间(六)企业优势描述及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七)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情况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八)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情况企业名称成立时间关系说明(九)与本企业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情况企业名称成立时间关系说明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即存在本表七、八、九项情形),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企业承诺:我单位在参加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的投标中,若存在上述情形,同意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企业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情况利害关系情形存在利害关系企业名称关系说明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十一)企业与采购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情况利害关系情形是否存在关系说明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四、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人具备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并附合同复印件;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业主名称及联系方式备注1   2   3   ……   注:合同复印件附后。此表格式供参考,也可按需要自行制作。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五、服务条款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响应实际情况、对照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所列的服务条款在“偏离情况”栏逐一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此表未填写的,视为对本项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所有条款均无偏离响应)。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六、针对本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一)项目需求理解、重点难点分析;(二)课程设计方案;(三)培训质量保障方案;(四)培训进度计划方案;(五)培训服务保障方案;(六)师资方案;(七)培训场所硬件条件;(八)服务创新方案;(九)服务能力;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结合评分细则提供]。第三部分、报价文件(正本)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项目编号:WQ2025035-ZFCG011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Q2025035-ZFCG011采购内容投标报价(人民币)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金额与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需一致。报价金额最多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二、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Q2025035-ZFCG011序号服务项目名称培训人次最高单价限价投标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投标总价: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注:1.报价金额最多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供应商行为禁止类”之“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第5条: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若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并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1.1.1.1.1.1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享受价格优惠扣除依据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年月日填写要求:①“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采购文件要求中“本项目明确的所属行业类别”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中小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公章):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政采云电子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编号:WQ2025035-ZFCG011采购单位: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代理机构: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招标文件制作:余红梅代理公司内部审核:金雅珍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经金华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临[2025]3685号)批准,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WQ2025035-ZFCG011(二)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三)预算金额(元):1100000(四)最高限价(元):1100000(五)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11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六)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义务履约完毕为止。(七)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三)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二)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三)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四)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开标评标过程及结果]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主楼5楼项目联系人(询问):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69863质疑联系人:施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694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玉泉东路288号1号楼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余红梅联系电话:0579-82583379质疑联系人:金雅珍质疑联系方式:0579-82583380电子邮箱:77254778@qq.com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联系人:张翰文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八、电子标系统咨询: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九、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2024年10月,金华市顺利入选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按照相关要求,试点工作围绕三项重点任务:聚焦企业需求,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强化数字赋能,培育高水平“小快轻准”产品;推动“链式”转型,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金华选择电动工具、磁性材料、服装等三个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并完成581家企业的国家试点验收评估。在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字化人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根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项目需要,并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开展试点数字化实战培训。一、培训内容序号项目名称培训人次培训时长培训费用最高单价限价1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2000人次每期不少于16课时550元/人/期1.培训课程应根据电动工具、磁性材料、服装等三个行业数字化转型需要,以数字化知识、人工智能通识培训、数字技能实操、数智化前沿趋势等为主要培训内容,帮助企业掌握数字化技术在研发、生产、营销、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落地方法。通过“以赛促练”,开展人工智能赋能应用赛事,提升企业用数用智水平,标杆示范提效创新。投标人提供课程设计方案,并根据采购人及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最终实施方案。2.培训费用含培训师资、教材、场地、交通等费用。最终按实际培训人次及合同单价结算。3.培训对象为从事上述三个行业负责数字化转型工作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培训合格率不低于实际培训人数的85%;数字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证率不低于实际培训人数的10%。二、商务条款(一)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满足数字转型企业实际进度要求为准(投标时提供初步进度计划方案)。(二)对中标人提供服务的要求1.中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制定、教材落实、师资安排、培训场地安排、参加人员确认、前期沟通、培训、总结等与培训相关的所有组织工作。2.由中标人组织本次培训的招生工作,制定开班计划,明确课程、师资、教材、参观、实训、食宿、安全保障等内容。3.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身份由中标人进行审核,在组织培训前3天提供培训学员花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单位岗位)报备采购人。4.服务质量保证:中标人必须根据本次培训任务时间点进程安排,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上述服务项目,并且应做好培训相关预案(人员安全、应急预案等)。5.服务人员要求:在培训开始前应组建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服务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2人,随时保持与采购人的沟通、联系,主动汇报培训服务相关进展情况。(三)培训机构条件投标人应具备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要有一定专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管理体系完善,有丰富的培训经验,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和跟踪服务机制。承诺根据培训项目的实际需求,编制培训大纲,准备培训教材、课件等,保证培训课时数和培训质量,不折不扣地完成培训任务。(四)培训形式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考察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1.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3.线上学习。通过相关应用程序学习,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4.考察学习。组织学员到现场考察学习,现场交流。(五)培训师资培训班的师资队伍应由具备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其中包括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的专家以及熟悉数字化状况并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六)信息档案1.培训信息入库。投标人应在培训开班前做好建班及课程、师资的备案,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训和考核信息。2.培训学员档案。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3.学员证书发放。向考核达标的学员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七)验收采购人组织本项目验收。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标人提供完整的项目总结报告(含参训人员信息、课程资料、师资情况、培训结果汇总等)等验收材料后,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的,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采购人有权在其他有效投标人内按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九)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的预付款(若中标人为大型企业,或合同签订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规定);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与合同单价结算后支付余款。中标人随付款进度提供合法税务发票。(十)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和解决,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2.中标后,中标人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和税金及对团队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1.1.(以上为项目基本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提供课程设计方案、师资方案、培训实施方案、培训服务保障方案、培训质量评价考核方案、服务创新方案、服务团队配置方案等)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2招标内容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 1100000 元(2)项目属性:②服务类(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 (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本项目 否 (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 / 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注:其他详见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5节能产品不适用6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8转包与分包转包:不允许。分包:不允许。 9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10样品提供不需要提供。11方案讲解演示不需要提供。12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不得包含报价信息,否则为无效投标。15投标文件的盖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1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17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中标人在评标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政采云系统上传文件一致的完整(“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三套(需装订好),供采购人项目存档用。纸质投标文件邮寄或递交至代理机构现场。收件信息如下:接收单位: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玉泉东路288号3楼,接收人:潘艳萍,电话:13285899972。18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包含报价信息,否则为无效投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9投标文件加密解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1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2投标人信用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合同备案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上传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备案,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24合同履约管理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环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报告上传政采云系统公开公告(也可将验收报告发送至代理机构77254778@qq.com邮箱,由代理机构上传后公告)。25相关费用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人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85%计收,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以下银行账号:0188990019001294,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行号:313338000017。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中标人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的,须正常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公开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采购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负责解释。2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8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9其他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接受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人才培训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本次服务的购买单位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含实际使用单位)。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也称“供应商”)。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组织单位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及应尽的其他义务。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为本法人员工(或为法定代表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投标授权代表为非投标单位人员的需提供说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按公开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获取文件的投标人都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6.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设置核心产品。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7.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8.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其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3.投诉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参加投标即是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各项条款的认可。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后获取的以公告届满之日起计)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若影响投标文件制作且距离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5日时,投标截止时间将相应顺延,并在原公告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在原公告网站上发布通知。各投标人应主动关注投标项目的更正公告等情况。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公告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第三部分为报价文件。(一)资格文件的组成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材料(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无要求的可不提供)。3.特定资格条件依据材料(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无要求的可不提供)。【不良记录以代理机构查询留证为准,供应商可不提供。】(二)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本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授权);2.投标声明书;3.投标人基本情况(如企业简介,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专业能力,企业荣誉,企业资质,拥有相关认证情况等等);4.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人具备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并附合同复印件;5.服务条款响应表(必须针对“招标需求”所列的服务条款,逐一说明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等响应情况);6.针对本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需求理解、重点难点分析;(2)课程设计方案;(3)培训质量保障方案;(4)培训进度计划方案;(5)培训服务保障方案;(6)师资方案;(7)培训场所硬件条件;(8)服务创新方案;(9)服务能力;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结合评分细则提供]。(三)报价文件的组成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550元/人/期,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中明确本次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培训教材费、场地费、师资费、必要的设施设备费、税费、企业合理利润、合同风险及采购代理费等与培训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3.投标人的报价一旦确定就不再更改。投标人的报价如有缺漏项,也将被视为投标优惠,已包含在总价范围内,后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合同价格。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供应商行为禁止类”之“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第5条: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若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并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才培训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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