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微量水分仪招标公告(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2025)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DPPT028264
项目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
项目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
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能源商务网
公告开始时间
2025-11-07 09:24:44
公告结束时间
2025-11-27 09:30:00
公告附件
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微量水分仪招标技术规范书.doc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第二次)
标段/包编号
DPPT028264
报价方式
采购控制价(元)
评审办法
其他
开启形式
其他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
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1-07 09:24:4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1-27 09:3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5-11-27 09:30:00
开标时间
2025-11-27 09:3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5-11-07 09:24:44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5-11-27 09:30: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
开标地点
略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汇东村
联系人
黄仕军
联系电话
0753-5188783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10月投标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及要求1项目/物资名称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4投标人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原厂家出具的正式授权书或提供国内总代理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包含设备型号、授权范围和有效期。3澄清方式签字盖章版的澄清文件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提出/发布。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澄清疑问的,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所有要求。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1.投标人在广东能源商务网上进行投标确认,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能源商务网上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提交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共三个部分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将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分别上传至商务网(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签字盖章pdf版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版,其中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必须是正本盖章后的扫描版本,即与正本一致)。另外,至少提供三套(商务、技术、价格各一正两副,商务、技术、价格部分分别封装)纸质盖章密封版投标文件供评标用,注意: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截标时间前送达(因本公司地理位置原因,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送达)。邮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行政楼2楼物资分部(请寄顺丰或EMS),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53-5188783。2.广东能源商务网网上投标截止时间:以广东能源商务网截标时间为准。5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如下任一方式出具投标保证金:(1)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出具保证金(可在商务网直接购买);(2)以银行履约保函形式出具保证金;(3)银行转账的方式打入本公司(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指定财务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大埔龙山支行:44001727255059123688)。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2、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于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收款收据五日内返还给各投标人。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进行提交。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不得退回的情况。6开标时间自主招标项目开标方式: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以广东能源商务网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为准(由监督人员监督开标,投标人无需出席开标现场)。开标地点: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7招标方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梁工(电话:0753-5188133)商务联系人:黄工(电话:0753-5188783)8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有效最低价法推荐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点评标办法细则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57.00万元(含税)1.1.1.总则1.1项目概况:广东粤电大埔发电公司地处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地处梅潭河、汀江与梅江交汇之处,厂址西面为汀江,南面为梅潭河,东面与北面均为山林。东距大埔县城约15km,西距梅州市市区75公里。厂址交通便利,距离大埔火车站约1.5km,距离高速公路三河出口约1km,建设有两台660MW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目前正在扩建2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1号机组于2015年12月正式投产发电,2号机组于2016年6月正式投产发电。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2.项目内容2.1招标/供货范围:采购卡尔•费休库仑水分测定仪2套(须提供原厂家出具的正式授权书或提供国内总代理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包含设备型号、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如果为原装进口品牌,需要求投标方提供原产国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出厂合格证和装箱单。)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微量水分仪采购技术规范书》。2.2交货方式:2.2.1交货地点: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仓库指定位置。2.2.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所有设备和部件的供货到达甲方厂区内,110天内完成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120天内按甲方要求完成竣工验收。2.3技术、质量等要求:详见《微量水分仪采购技术规范书》。2.4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详见《微量水分仪采购技术规范书》。2.5服务要求:详见《微量水分仪采购技术规范书》。2.6项目考核办法:详见《微量水分仪采购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考核条款。2.7其他要求:2.7.1招标人将不对招标资料及中标结果向任何投标人做单独解释。2.7.2投标人中标后弃标,将列入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黑名单,并上报广东能源集团灰、黑名单库,由集团统一上报中电联失信企业名单库。2.7.3对出现围标串标的单位,招标人将启动内部黑灰名单认定标准程序,按规定进行惩戒。2.7.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7.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4中标人未如约履行合同,将列入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黑名单,并上报广东能源集团灰、黑名单库,由集团统一上报中电联失信企业名单库。2.7.5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品牌的经销商授权资质证书,如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授权文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黑名单,同时上报广东能源集团灰、黑名单库,由集团统一上报中电联失信企业名单库。1.3.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在广东能源商务网中提交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共三个部分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供纸质盖章密封版投标文件三套(商务、技术、价格各一正两副,商务、技术、价格部分分别封装),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签字盖章pdf版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版。上述文件缺一未提交均按废标处理。3.1商务部分,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3.1.1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b)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招标方认为复印件存在问题,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核查。3.1.2投标人必须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单位保留拒绝与弄虚作假的中标候选人签合同并追究赔偿损失的权利。3.1.3投标书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若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或投标代表的印章。3.1.4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某些条款不能接受时,可在投标文件中申明商务偏差或技术偏差,以作评标时综合考虑。若无申明,视作对招标文件的全部接受,中标后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翻或提出附加条件。3.2技术部分,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具体技术要求见《重要执行器可靠性提升与应用改造采购技术规范书》)。3.3价格部分,内容为:3.3.1投标报价书(见附件)。3.3.1.1为保证此项目招投标的公平公正,请把投标报价书单独封装。商务标及技术标内不得含有价格及相关信息,如有,一律按废标处理。3.3.2投标报价修正a)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b)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单价乘以数量得到的总价小于投标总价,则以单价乘以数量修正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乘以数量得到的总价大于投标总价,则以投标总价为准;如果分项价格相加得到的总价小于投标总价,则以分项价格相加得到的总价修正投标总价,如果分项价格相加得到的总价大于投标总价,则以投标总价为准。c)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中所含的可抵扣税额的比率不一致,则按招标文件要求,统一对投标评审价进行调整(即统一按照所有投标人的不含税价进行评审)。3.5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无效:3.5.1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提交的投标文件;3.5.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5.3其它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和政策法规要求的;3.5.4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3.6投标文件提交要求(下列投标文件缺一未提交均按废标处理):3.6.1投标人须提交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共三个部分的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其中纸质版投标文件至少一正两副,电子版投标文件直接上传到广东能源商务网。3.6.2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签字盖章pdf版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版。1.4.4.评标办法细则根据《广东能源集团生产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本项目评标方法有效最低价法。即在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中,按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推荐经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投标人为第一预中标单位,次低价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并列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的情况时,由评标小组按技术优先原则推荐预中标单位。符合性审核表如下:序号 投标人 核查内容A公司B公司C公司可扩展1投标文件有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2是否满足招标资质和业绩等要求(如有)3是否超出经营范围投标4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或其他证明材料是否存在虚假情形6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7对招标条款是否有提出重大偏离8是否已缴纳投标保证金9是否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表中各项情况需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合格”或“不合格”。2、在结论栏中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只有上述各项全部符合时,结论才为通过。3、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被判为不合格,则为无效文件,评标委员会不对该投标人文件进行详评。1.5.5.合同主要条款1.6.合同条款甲方: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物资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具体的品牌、型号、数量、单价等详见下表:序号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设备(材料)费(含运费、包装费、税等)备注计价单位税后单价(元)税后合价(元)品牌税率11.1合计(含税总价)¥ 合计(大写): 第二条质量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品的强制质量标准,如没有前述标准的,则应符合下述标准:(1)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2)产品原厂商出厂的质量标准。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如有)的要求。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1、交货地点: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仓库指定位置。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所有设备和部件的供货到达甲方厂区内,110天内完成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120天内按甲方要求完成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进度要求详见《微量水分仪采购技术协议书》。第四条包装及运输1、乙方应根据产品的特性为产品提供适宜的包装和运输方式,并在产品包装上注明运输、搬运、存储等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负责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过程中,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到货验收。经到货验收合格的产品,自验收合格后该部分产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4、产品包装、运输、保险、装卸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产品验收1、乙方应在产品交付前提前1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产品到达交货地点现场后进行到货验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进行到货签收;如产品数量、品牌和规格型号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出现其他产品表面瑕疵的,甲、乙双方应在交货现场共同见证。2、针对产品交付中记载的产品问题,乙方应尽快解决,并重新提交甲方进行到货验收。3、到货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在质保期内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和售后责任。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微量水分仪采购技术协议书》。第六条售后服务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从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服务项目工作结束,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算起一年。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质保期内,对产品质量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除人为原因之外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质保期应从更换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重新计算。2、产品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正常使用要求或存在到货验收不能发现的隐蔽瑕疵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15日内进行维修或退换。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微量水分仪采购技术协议书》。第七条合同金额及付款1、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合同价格包括%法定增值税、设备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2、不含增值税的合同价格为¥元,增值税金额为¥元。合同不含税价格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不含税价格=含税价÷(1+%)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及价税合计相应调整,调整时间以相关税务法规、条例或通知等发布实施的日期为准。3、本合同金额由甲方按照下述方式向乙方支付(电汇):完成设备供货及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大埔县税务局确认无误后支付90%结算款,余10%作为质保金,余款在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产品并通过到货验收的,视为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部分逾期的,应按照逾期产品的价格总额及上述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就该部分合同已支付的款项。3、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维修、更换货物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货物所对应的货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4、如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产品缺陷、隐蔽瑕疵等产品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或退货,乙方若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进行维修或更换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照本条第2项的约定承担向甲方返还已支付款项。5、若乙方交付的部分产品需与其交付的其他产品配套使用的,则在部分产品存在违约而导致其他产品不能正常使用且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其他临时替代使用的配套产品时,受到影响的其他产品应当视为也存在违约,甲方有权对已交付但受到影响的其他产品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6、因乙方所交付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7、乙方承诺交付产品不涉及侵权风险,一切基于本次采购而引起侵权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在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偿。8、不按合同日期要求供货及提供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后将伪劣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退货),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并纳入不诚信记录、拉入本公司黑名单,同时与备选供应商签约。9、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他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0、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乙方不能在15日内纠正,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前述原因解除的,甲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1、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遭受的行政罚款等以及向第三方支付的任何性质的赔偿、补偿、违约金、滞纳金、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担保费等。12、乙方承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非广东能源集团员工,与广东能源集团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特定关系,一经核实存在以上关系的,一律清理退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3、乙方未如约履行合同,将列入广东大埔发电有限公司黑名单,并上报广东能源集团灰、黑名单库,由集团统一上报中电联失信企业名单库。14、1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重要执行器可靠性提升与应用改造采购技术协议书》。第九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及甲方关联单位的经营、管理、人事、财务、数据等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复制留存或向第三人披露,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上述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乙方仍应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双方同意书面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和地震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2小时内,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取得相关国家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后提交给另一方。2、受影响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合同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甲乙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15日以上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第十一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传递。2、各方通讯地址见本合同。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外一方在收到上述通知之前,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二条特别约定1、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无。2、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技术协议书、廉洁自律责任协议。3、特别约定及合同附件若与合同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特别约定及合同附件为准。第十三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本合同中“其他约定”与相关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其他约定”为准。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争议在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审理期间,除提交诉讼或仲裁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当继续履行。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电话:电话:邮政编码:514265邮政编码: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联系地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梅州大埔龙山支行帐号:44001727255059123688帐号:税号:91441422061450240Y税号:1.7.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6.合同附件6.1廉洁自律责任协议项目名称: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大埔县三河镇甲方: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经济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现金)、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证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现金)、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家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1.8.7.投标文件格式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微量水分仪采购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招标单号:XXXXXXX(商务网单号)第一部分商务标商务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承诺函(格式)四、商务(技术)偏差声明函(格式)五、资质文件(如有)六、业绩文件(如有)一、营业执照(请上传)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投标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厂(公司)对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在授权书有效时间内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姓名:(签名)职务:电话:投标单位:(盖公章)授权人(法人):(签名)年月日请上传授权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请上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三、承诺函致: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XX公司(下称我司)参与贵司组织的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现作出以下承诺:1、我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2、我司不是联合体投标。3、我司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4、我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我司承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非广东省能源集团员工,与广东省能源集团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特定关系,一经核实存在以上关系的,一律清理退出,并由我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6、我司承诺如若中标,将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招标方提供所投品牌的经销商授权资质证书,如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授权文件,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黑名单,同时上报广东能源集团灰、黑名单库,由集团统一上报中电联失信企业名单库。承诺人(签名并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商务偏差声明函致: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投标文件的商务偏差(若有,详见下表)。除下表所列的偏差外,我方承诺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招标人可以认为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其他部分的约定。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提出偏差的理由备注注:1.如有偏差,请在表格中清楚地指明修改后的条款及理由。2.如无偏差,请在表格“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中注明“无偏差”。3.如表格为空,将视作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投标人将不能再提出任何商务偏差。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五、资质文件(如有)6、业绩文件(如有)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招标单号:XXXXXXX(商务网单号)第二部分商务标报价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投标报价书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有关资料,我公司对本采购项目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以上报价含%增值税。投标有效期:180天详细报价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1.91.101.11.分项价格表序号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设备(材料)费(含运费、包装费、税、技术服务费等)备注计价单位税后单价(元)税后合价(元)品牌/厂家税率1卡尔 • 费休库仑水分测定仪2套须提供原厂家出具的正式授权书或国内总代理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包含设备型号、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如果为原装进口品牌,需要求投标方提供原产国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出厂合格证和装箱单。合计(含税总价)¥ 合计(大写): 注:1、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本报价表的报价已包含技术规范书中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表中的各报价项目所包括的工作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为准。3、投标报价包括我方对本项目工作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我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招标人均可以视为该分项价格已包含在总价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招标单号:XXXXXXX(商务网单号)第三部分技术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本部分内容的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技术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技术规范书的一一响应2、技术偏差表技术偏差表致:(招标人)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投标文件的技术偏差(若有,详见下表)。除下表所列的偏差外,我方承诺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招标人可以认为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其他部分的约定。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是否完全响应提出偏差的理由注:1.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出异议,应在表格中清楚地指明修改后的条款及理由。2.若无偏差,请在表格中注明。3.如表格为空,将视作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全部条款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投标人将不能再提出任何技术偏差。投标人名称及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1.12编号:Q/GEG-0127.31.2024.B-2025.JL11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编号版次A/O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技术规范书编写: 日期:会签初审审核审定批准本文件共 4 页 发布 实施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技术规范书招标方: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八月目录1.总则12.引用的标准和规范13.技术要求24.供货范围25.交货进度36.技术服务要求37.设备验收48.质量保证期49.违约条款41.总则1.1.1.本技术规范书对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微量水分仪采购”项目的招标提出了技术方面的要求。1.2.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的设备。1.3.3.只有招标方有权修改本技术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的规范文件应作为合同的一个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4.4.严禁在合同执行阶段以任何理由更改在投标(评标、澄清等)阶段承诺的本项目所有设备、部件的选型、配置以及服务项目等,否则招标方将有权取消投标方的中标人资格。1.5.5.投标方对微量水分仪质量负有全责,投标方须提供原厂家出具的正式授权书或提供国内总代理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包含设备型号、授权范围和有效期。1.6.6.本项目相关设备如果为原装进口品牌,需要求投标方提供原产国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出厂合格证和装箱单。1.7.7.双方的工作(职责)范围。1.7.1投标方的工作(职责)范围: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所必须的设备、部件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完成本项目在招标方现场的全部安装、调试、现场实施和技术服务。2)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产品说明书。3)提供完整的、规范的操作手册。4)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1.7.2招标方的工作(职责)范围:招标方将提供下列配合工作、服务等。1)安排专人协助中标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2)项目实施工作完成后,组织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2.引用的标准和规范本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应满足本招标技术规范书中的所有技术要求外,还应执行下列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所采用的标准及规范应为合同履行期间的最新有效版本。当参照的规范和标准与本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存在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GB/T6283-2008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GB/T11133-2015石油产品、润滑油和添加剂中水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库仑滴定法GB/T7600-2014运行中变压器油和汽轮机油水分含量测定法(库仑法)JJG1044-2008卡尔.费休库仑法微量水分测定仪3.技术要求3.1.1.具有预定时间功能:自动开机,仪器自动稳定。3.2.2.具有高速电解模式:仪器的稳定速度和检测速度更快,提高检测效率同时也间接降低了卡尔·费休试剂及其他耗材的损耗。3.3.3.具有操作标准流程记录(S.O.P):可在仪器中录入一个检测某种样品的标准操作流程,之后仪器会自动提示实验人员按标准操作方法进行样品检测。3.4.4.彩色触摸式显示屏,中文操作界面。3.5.5.具有高的检测精度:在理想环境下检测痕量级水分(5μg)能有良好的重复性。3.6.6.主控台具有可连接4个检测通道的功能,为后续拓展更多检测通道提供便利,同时可以进行多个样品同时检测以便对实验结果有更好的参照,提高了检测效率。3.7.7.可配置电位滴定单元,实现水分及酸值同时测定。无需切换且互不干扰同时出具检测结果。3.8.8.数据完整性:支持GLP/GMP。3.9.9.USB输出/输入接口:可保存测定结果、各种设定的对内连接口/对外连接口。3.10.10.投标方在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产品彩页说明书,以证明其所投产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3.11.11.测定方法:卡尔·费休库仑法。3.12.12.仪器需具备对变压器油、涡轮机油、抗燃油及液压油的检测能力。3.13.13.控制方法:连续电流脉冲时间控制。3.14.14.终点检测方式:连续电流极化电位差。3.15.15.电解速度:平均2.2mgH2O/min(36μgH2O/sec),高速模式2.64mgH2O/min(43.2μgH2O/sec)3.16.16.水分测定范围:5μg-999.9999mg。3.17.17.灵敏度:0.1μgH₂O。3.18.18.精确度:相对标准偏差≤0.3%(水分大于1mg)。3.19.19.搅拌方式:磁力搅拌器。4.供货范围4.1.1.卡尔•费休库仑水分测定仪2套。4.2.2.每套设备供货范围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主控台1主控台部分2220V电源线13说明书CD光盘14安装手册15搅拌台1搅拌台部分6电源适配器17USB数据线2.0m18润滑脂3g19进样垫10010硅胶堵头5011大漏斗112小漏斗113小吸液管(用于抽取阴极液)114搅拌台电源线115库仑法反应瓶(无排液口)1库仑法滴定池组件16阴极池117库仑法检测电极118长密封塞119进样塞120磁力搅拌子121反应瓶排气管122进样针1ml1 其它23卡尔费休试剂一套14.3.3.配件范围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自动抽排液1配件2热敏打印机15.交货进度5.1.1.合同签订后90天内所有设备和部件的供货到达招标方厂区内,110天内完成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120天内按招标方要求完成竣工验收。5.2.2.优先采用木箱包装方式,所有包装和运输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每个包装箱必须编号并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每个零部件必须标识清晰。包装物不回收。5.3.3.所有设备及部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或掉进其它物体的现象。5.4.4.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毁、丢失和腐蚀等全部责任由投标方承担。6.技术服务要求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招标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内容包括:工作原理、设备结构、操作步骤及软件培训(包括面板操作、常见故障原因、排除方法及软件使用方法)、主要部件用途、消耗品更换、日常保养等;培训以招标方2人或2人以上掌握仪器的操作和日常维护、简单故障排除为准。7.设备验收7.1.1.开箱后,招标方按投标方提供的仪器、备品备件清单分别进行验收。7.2.2.仪器及选配部件均应有完整的中文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和相关资料。7.3.3.投标方需提供仪器在供货时三个月内的校准证书,检测机构应具备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或CMA认可证书,出具证书需附CNAS或者CMA章。7.4.4.仪器的验收试验必须在招标方现场进行,验收中的测试工作由投标方技术人员负责,招标方协助,填写仪器详细的检验记录,符合所附标准后方可签收。7.5.5.投标方有责任在招标方现场认证所提供仪器的功能。7.6.6.招标方有责任按照投标方所提供的预安装手册中的要求准备好验收试验所需的条件。8.质量保证期8.1.1.质量保证期自按招标方要求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期限为一年。8.2.2.质量保证期的服务要求: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故障反映后,24小时内作出回应,负责提供免费维修和维护,并免费更换有故障的配件(人为因素除外,另消耗品除外)。8.3.3.质量保证期后投标方有偿为用户提供及时到位的技术服务: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故障反映后,24小时内作出回应,并提出处理方案;在广东地区配置常驻售后人员,如咨询不能解决问题,投标方应在一周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给予维修服务。9.违约条款9.1.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达不到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应解除本合同,由招标方重新确定中标人。9.2.2.投标方应按时完成合同履约,(各项时间节点)每推迟一天扣除合同款总额1%的延迟违约金。9.3.3.投标方中标后,供货设备必须为原厂正品,禁止仿冒、贴牌(非原厂授权OEM)或翻新产品,否则招标方有权整体退货,并将投标方列入广东能源(原粤电)集团供货商黑(灰)名单。造成招标方损失的,投标方应全额赔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量水分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