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2025)
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
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ASCG-0-F-F-2025-0928
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万元每年
最高限价:149.15万元每年
采购需求: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1.1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检测能力包含环境检测类)。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07日至 2025年11月15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方式: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六楼第3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1)供应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磋商,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该包别的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
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
6、本项目采取供应商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磋商现场。若本项目有现场陈述、现场演示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地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277号
联系方式:杨鹏0555-5580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
联系方式:0555-2229935、22294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璇、韩飞
电 话:0555-2229935、2229486
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招标公告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8分
是否逾期:否
提交申请
提交人: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5-11-07 11:22:36
提交用时:0天0小时11分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5-11-07 11:30:26
办理用时:0天0小时8分
交易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项目概况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ASCG-0-F-F-2025-0928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7万元每年最高限价:149.15万元每年采购需求: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2.1.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检测能力包含环境检测类)。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5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六楼第3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1)供应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磋商,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该包别的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6、本项目采取供应商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磋商现场。若本项目有现场陈述、现场演示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地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277号联系方式:杨鹏0555-55802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联系方式:0555-2229935、22294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璇、韩飞电话:0555-2229935、2229486项目概况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ASCG-0-F-F-2025-0928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7万元每年最高限价:149.15万元每年采购需求: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2.1.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检测能力包含环境检测类)。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5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六楼第3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1)供应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磋商,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该包别的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6、本项目采取供应商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磋商现场。若本项目有现场陈述、现场演示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地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277号联系方式:杨鹏0555-55802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联系方式:0555-2229935、22294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璇、韩飞电话:0555-2229935、2229486马鞍山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项目编号:MASCG-0-F-F-2025-0928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与磋商第八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及有关要求第一章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ASCG-0-F-F-2025-0928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7万元每年最高限价:149.15万元每年采购需求: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2.1.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检测能力包含环境检测类)。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六楼第3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1)供应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磋商,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该包别的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6、本项目采取供应商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磋商现场。若本项目有现场陈述、现场演示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地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277号联系方式:杨鹏0555-55802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联系方式:0555-2229935、22294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璇、韩飞电话:0555-2229935、222948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人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7供应商是否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户名、开户行、账号、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磋商有效期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8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提供的,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9(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有关规定: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所报9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本项目将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真实性负责。10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10与磋商,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注:(1)上述特殊行业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2)上述特殊行业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上级单位交纳的磋商保证金,视同供应商交纳。(3)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进行中小企业声明的,不进行价格扣除。11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60天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14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注:如供应商不考察或考察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磋商文件,资金已落实。16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合理的时间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或虽提供但未被磋商小组接受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7本项目实行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关于系统提交响应文件的规定详见“第八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及有关要求”。1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19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20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等。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资格)证书、认证证书、注册执业证书、许可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体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涉及到供应商盖章的,均为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均为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3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外,其他资料由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4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配备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缴款凭证。(2)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3)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缴纳的社保视同供应商缴纳,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6)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也可以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供应商单位的证明材料。(7)如供应商配备人员为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与该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扫描件。25不良信用记录(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5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⑤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2)以上第①-④项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和“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不寻求外部证据),查询时间为项目磋商当日,磋商小组应当对所有供应商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后留存。(3)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针对因政策变化、工作内容调整等原因,造成成交供应商合法利益受损的,采购人应与成交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与此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此为准)27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4)缴纳时间:/(5)退还时间:/注意事项:27(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对于信用好的供应商,采购人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28本项目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是;□否(1)供应商总报价中应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2)成交候选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汇款形式支付。(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示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成交金额为1000万元/年,按3年收取,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如下:100*1.5%=1.5万元;(500-100)*0.8%=3.2万元;1000-500)*0.45%=2.25万元应收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5+3.2+2.25)*3=20.85万元注:(1)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元计算,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5)成交供应商须在以下账户中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名: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开发区支行34050165900800002085注:采购代理服务费须从成交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29本项目是否分包别:□是;☑否本项目共分/个包别,供应商可根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选成交金额费率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5000万元-10000万元0.10%10000万元-100000万元0.05%100000万元以上0.01%(100000万元以上择一个包别或多个包别进行磋商。30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数据电文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成交供应商应主动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成交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1在线提起询问、质疑、投诉方式:1、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syywb/012006/detail_commonptdl.html)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采购业务-网上提问2、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syywb/012006/detail_commonptdl.html)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采购业务-质疑异议3、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syywb/012006/detail_commonptdl.html)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采购业务-投诉举报3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模块”进入“融资服务”,查看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成交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3重要提示1:(1)本项目采取供应商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33供应商未在远程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对供应商系统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予受理,不送交磋商小组评审。(远程解密操作要求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2)本项目远程解密时间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3)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询标、告知、报价信息,供应商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磋商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告知、报价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回复。若供应商未及时回复,磋商小组将视为放弃。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线操作要求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55-5200194。)(4)供应商应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文件格式”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预设的相应模块(响应文件格式)内容不一致的,应以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文件格式”为准。(5)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响应文件上传、解密等时间,因供应商网络速度慢、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无法操作的,责任自负。33重要提示2:本项目评审时,磋商小组将查询响应文件的特征码(即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如发现不同响应文件的任一特征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制定。1.2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所述服务。2、项目主要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供应商资格要求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3.2其他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3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格要求。3.4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3.4.1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国境内供应商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请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必须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二次报价(或最后报价)。3.4.2供应商未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获取磋商文件而从其它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3.4.3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的项目,即使供应商在该项目某个包别成功获取磋商文件,但不能代替其他包别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如供应商参加该项目其他包别的磋商,还需成功获取其他包别的磋商文件,否则对应包别的响应文件无效。4、磋商费用4.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是否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风险5.1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扫描件)必须清晰,如因提供的资料难以辨认,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6.1国家对本次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6.2安徽省及马鞍山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6.3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人拖欠成交供应商合同款不承担任何连带或非连带的责任,任何情况下,成交供应商若主张或要求其合同款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采购人主张或要求。8、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别或者不分包别的同一项目磋商,如同时参加了同一包别或者不分包别的同一项目磋商,其磋商将被全部拒绝:8.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8.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8.3总公司与其分公司(分支机构);8.4同一总公司下的多家分公司(分支机构);8.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关于联合体磋商: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磋商,详见磋商公告。如果允许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9.1联合体磋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交纳磋商保证金。9.2联合体磋商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磋商必须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为磋商的全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并承担磋商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磋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9.3联合体磋商各方均须符合本项目除特定资格要求以外的其他资格要求。9.4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首先以磋商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9.5除联合体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涉及到供应商盖章的,均为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均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9.6联合体成交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承担连带责任。9.7联合体或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或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他方自行协商约定,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办法,对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力,且一旦发生与本磋商、协议及其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带责任,而联合体或其成员依据本次磋商原所应承担的对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9.8联合体或其成员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磋商的全部相关规定。9.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磋商,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磋商。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磋商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磋商均将被一并拒绝。9.10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内容有关的相应资质。10、因本次磋商活动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合同纠纷),有关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马鞍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1、本磋商文件做电子签章。12、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与磋商第八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及有关要求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满足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及修改2.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更改等,都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发布,发布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磋商前,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3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凡原先所发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后形成的为准。2.4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5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改变磋商时间、磋商地点,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发布信息。(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翻译成中文,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接受。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2.1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给出的响应文件格式按顺序编制。2.2电子响应文件需分包别单独编制,各包别响应文件资料不得相互替代使用。磋商小组评审时只根据对应包别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料进行评审,不在其他包别的响应文件中寻求资料。2.3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交响应文件。2.4响应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复制、扫描或影印,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否则由此导致在评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系统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全部或部分内容无法查看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磋商,由此造成的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签署、盖章4.1在磋商文件给出的响应文件格式中,凡是标明由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响应文件必须盖供应商统一对外的公章(与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的公章,下同);凡是标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全称。5、磋商报价:5.1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供应商在填写报价表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5.2响应文件的服务报价表上应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清楚地列明服务报价表中的详细内容。5.2.1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列明服务报价表中的详细内容,一旦成交,采购人有权进行指定且最后报价不作调整,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中未详细列明为由而拒绝。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不予接受。5.3总报价等于各分项报价与各项费用之和,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5.4总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但为全面实现报价服务内容及要求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除外,如磋商文件中未列明这些设施或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5.5供应商应负起审慎调查的责任,总报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一经报价,除了不可抗力和采购人违约的情况外,不得以响应文件中没有列明细目为由要求增加或调整报价。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包含在合同内。5.6除磋商文件中明确由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外,供应商不得将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列为选购项,否则,评审时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其总报价,但在授予合同时,这部分价格将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而不予支付。5.7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形式的最后报价。货物或服务单价按下列方法核算:货物或服务合同单价=(最后报价÷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分项报价清单中的该货物或服务的单价。5.8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6、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是否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详见磋商公告。7、磋商有效期7.1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将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告。7.3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和撤回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1.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1.2.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不应当接收的其他情形。1.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以交易系统接收到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4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五)评审与磋商详见“第七章评审与磋商”(六)成交及签订合同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磋商小组将向采购人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确定成交供应商2.1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对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主动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是否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同签订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书面澄清、最后报价、成交通知书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经批准本项目预算的财政部门同意,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七)质疑与投诉1、本项目质疑、投诉的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2、在线提起询问、质疑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询问、质疑电话:0555-2229486)3、供应商书面质疑应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555-2229486通讯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功辉大厦18层4、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4.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4.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三)质疑材料不完整的;(四)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五)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7、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按质疑不成立处理。8、质疑供应商是指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见下表)。在线提起投诉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所属预算层级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马鞍山市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555-5200185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主楼7楼花山区马鞍山市花山区财政局(招标办)0555-7186695地址:马鞍山市江东大道与菊园路交叉口花山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雨山区马鞍山市雨山区财政局0555-8886689地址:马鞍山市花雨路109号光大大厦5楼博望区博望区财政局(招标采购办)0555-6063723地址:博望区荣博佳苑8栋(八)保密和披露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2、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响应文件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3、采购人在认为适当时,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依法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1.1磋商文件(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ASCG-0-F-F-2025-0928);1.2乙方的响应文件;1.3附件: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补充通知;磋商过程中形成的补充资料及最后报价;乙方随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的资料及附图;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并经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的补充文件。1.4甲方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磋商文件执行;③甲方磋商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响应文件执行。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磋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内容: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为准。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4、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5、付款方式(选择其中一种方式)5.1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合同总金额的60%实行每季度一结,在乙方切实履行了该季度的全部合同义务后,乙方将正规发票原件、当季度的工作小结等交于甲方,甲方收到后(结合考核情况)支付该季度合同款(含预付款);第二年、第三年均按照此种方式支付。5.2如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则合同款实行每季度一结,在乙方切实履行了该季度的全部合同义务后,乙方将正规发票原件、当季度的工作小结等交于甲方,甲方收到后(结合考核情况)支付该季度合同款;第二年、第三年均按照此种方式支付。6、履行服务时间(期限)、履行服务地点履行服务时间(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服务地点: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甲方指定地点)。7.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7.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等内容。7.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服务进行验收。7.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7.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8.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8.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8.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9、项目验收乙方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甲方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甲方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10、知识产权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标的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11、违约责任:11.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延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延期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1.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付款(或延期返还)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或应返还而未返还)款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延期付款(或返还)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1.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或补偿。11.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1.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1.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1.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1.8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2、其他约定:12.1乙方所有人员均应挂牌上岗。12.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全程监督。12.3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乙方自行办理,书面用工合同的签订由乙方自行办理。12.4乙方向甲方出示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12.5履约保证金12.5.1磋商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缴纳。12.5.2履约保证金金额:☑免收,□合同金额的/%,□定额收取:人民币元。12.5.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12.5.4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2.5.5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验收合格结束后10日内退还。1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4、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15、本合同一式份,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份、乙方份、批准本项目预算的财政部门1份。甲方: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乙方:通讯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0555-传真:0555-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邮政编码:账号: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一节采购清单序号服务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本项目所属行业1环保管家服务1项99.75万元/年其他未列明行业2环境监测服务1项49.4万元/年第二节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规划面积14.75km2,分为三个区块,主要以机械电子、绿色食品为主导产业,目前辖区内约有130余家企业,为强化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环境监管能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到环境监管及时、精准,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6〕45号)《关于试点推行工业园区“环保管家”服务的工作方案》(马政办秘〔2019〕70号)《关于全面推行“环保管家”服务工作方案》(马政办秘〔2021〕1号)等文件要求,做到环境监管精、稳、准,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拟招一家第三方环境保护专业机构向郑蒲港新区提供“环保管家”服务,提高企业守法意识,提升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总体环境管理水平。二、服务需求协助开展园内工业企业日常环保工作巡查;协助开展水环境治理工作;协助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管理工作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助开展固废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新项目入园选址及环保可行性;协助开展信访投诉、专项检查、互查督察、督办销号等各类专项行动;主持开展环保知识培训、环境监测等工作,并搭建信息管理平台,提供数据汇总分析统计功能。三、技术要求(一)工业企业日常环境巡(排)查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按照“一企一档”建立台账并开展日常环保巡查工作。其中重点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一般工业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省控及市控企业名单每年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发文动态调整,一般工业企业名单根据新区内实际生产企业动态调整)。内容包括:1.检查企业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情况2.检查企业废气、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3.检查企业厂区雨污分流及或清净下水系统情况;4.检查企业固废(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外运记录和台帐,并开展评估;5.检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环境应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和物资配备情况;结合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工作,开展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跟踪;6.检查企业改扩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执行情况;7.检查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仅针对设置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并参与比对监测现场监理;8.检查企业环保机构建设、专业人员配备及“一企一档”建立情况;9.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责任落实及证后管理执行情况,核算企业排污总量;10.核查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检测落实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目标:掌握园区企业生产情况、环保设施运行和环境管理情况,发现环境隐患及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方案,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的技术及人力支持。成果:季度工作台账和工作报告(需反映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全面建立园区内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电子档案、绘制园区环保地图并实时更新。(二)专项行动(含投诉热线管理)1.协助园区管委会转办上级(包括12345、12369)等各类环保投诉热线电话;2.登记、受理、转办、协助处理、回复各类环境信访件并建立档案;3.及时提交调查报告,协助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开展投诉和信访案件处理;4.配合开展中央、省、市各级环保督察及专项行动工作;5.协助开发区完成各类考核及上级督办事项销号等工作。(三)环境检测掌握辖区内环境质量,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辖区环境监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项监测均需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执行:1.工业企业根据需要开展监督性检测(以实际企业数量为准);2.大气环境、水环境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据实开展);3.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应急监测;4.绘制园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分布图;5.根据数据对环境质量演变趋势进行分析判断,消除不利影响,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的目的。(四)在线监测系统维护和中控平台系统衔接1.协助园区管委会开展对企业自动监控设备监管工作的日常规划、安装验收、运营检查、定期评估等工作,做到随时检查、配合检查;2.协助园区管委会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承担环保主体责任,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引导企事业单位履行环保社会责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自动监控系统违法行为,督促检查不合格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整改;3.协助管委会开自动监控系统的“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动监控的专项执法行动等现场检查,并提供专业技术及辅助执法设备支持,辅助完成行政处罚相关的执法工作;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自动监控系统的数据审核和公开及传输工作。(五)信息化平台服务为实现机动、快捷的环保综合能力目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三个月内,提供完备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包括企业信息查询、违法处罚记录查询、大气监测、长江流域、汇水范围、监测数据情况及数据同步等基本功能),为成交供应商项目服务人员配备不少于2台手持终端设备,用于对日常巡查信息录入及定时对手持终端设备中的资料进行更新、整理和备份,同时做好资料及信息的保密工作。注:平台和终端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不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均可。(六)环保宣传、培训宣传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1.每年单独或配合采购人组织4次以上专题培训会;2.根据采购人需求组织或配合采购人开展2场以上环保入企宣传活动;3.每年协助园区管委会组织1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七)环境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1.掌握园区环境风险物质分布情况,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情况;2.根据需要对拟入驻企业的环保合规性与环境风险进行预审;3.形成园区环境风险基本信息,评估园区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对于存在环境隐患的提出建议;4.根据园区及辖区企业的基本状况,对园区环境管理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议,为环保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八)污染源在线设施管理专人专车服务;成交供应商安排至少1名具有专业自动监控设备相关知识的技术人员,人员须熟悉自动监控设备运维及监管工作,且持有自动监控(气、水)运行证书,实际在线监测设施运维经验不得低于5年,熟悉环境排放要求的政策规范。四、人员及设备1、现场驻点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1人负责为入园项目预审、排污许可证审核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2人负责企业环境监管技术支持(两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1人负责大气环境、水环境保护工作技术支持,1人负责在线监测设备运维管理。2、驻点人员至少1人有5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具有2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3、现场驻点服务人员配备车辆2辆(用于日常巡查)、办公相关设备。第三部分商务要求1、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选择其中一种方式):3.1合同签订之后,采购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合同总金额的60%实行每季度一结,在成交供应商切实履行了该季度的全部合同义务后,成交供应商将正规发票原件、当季度的工作小结等交于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后(结合考核情况)支付该季度合同款(含预付款);第二年、第三年均按照此种方式支付。3.2如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则合同款实行每季度一结,在成交供应商切实履行了该季度的全部合同义务后,成交供应商将正规发票原件、当季度的工作小结等交于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后(结合考核情况)支付该季度合同款;第二年、第三年均按照此种方式支付。4、响应文件中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力量,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到达本项目现场提供相应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5、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对相关项目有资质要求的,进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所发生的或成交供应商实施场地内发生的或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6、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考核表一、企业巡查、监测工作开展情况(95分):各项细则扣分均在本项分值内扣完为止。考核指标分值考核得分考核标准评分细则说明1、工业企业巡查15对重点监管企业及一般工业企业开展日常环保巡查,并形成巡查记录,发现环境问题的及时上报并建立环保电子档案。1、制定巡查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巡查工作的,其中重点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一般工业企业每年度不少于1次,每季度巡查企业数量不低于总企业数的1/4,得10分;2、按季度梳理工作台账和工作报告,得5分。1、对重点企业巡查次数每少一次扣1分,对一般工业企业巡查次数每少一次扣0.5分2、季度工作台账和报告每少一次扣1分2、专项行动配合10协助园区管委会处理上级转办的(包括12345、12369)等各类环保投诉热线电话;登记、受理、转办、协助处理、回复各类环境信访件并建立档案;及时提交调查报告,协助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开展投诉和信访案件处理;配合开展中央、省、市各级环保督察及专项行动工作;协助开发区完成各类考核及上级督办事项销号等工作。1、积极配合开展信访处理及各类专项行动的,得5分;2、给出技术方案,协助完成督办销号工作的,得3分;3、形成记录报告,存档备案,并形成电子档案,得2分。1、各类环境信访出现重复访(大于等于2次)扣1分2、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及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逾期未完成销号扣5分3、环境监测10掌握辖区内环境质量,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辖区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照监测方案,定期对区域环境开展监测或根据需要开展应急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1、按时按需开展监测工作并出具报告的,得5分;2、根据监测数据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分析,并能够根据需要对点位进行动态调整的,得5分1、未按时完成监测,扣1分2、监测数据出现质量问题,扣5分4、在线监测及中控平台维护10协助开展企业自动监控设备监管工作的日常规划、安装验收、运营检查、定期评估等工作,做到随时检查、配合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并提供专业技术及辅助执法设备支持,查处自动监控系统违法行为,督促检查不合格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整改,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自动监控系统的数据审核和公开及传输工作。1、积极配合开展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运维监督检查工作的,得5分;2、能够有效做好自动监控系统监管及数据传输工作的,得5分。1、未巡查到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违法行为且被上级单位督查通报的扣5分。2、自动监控系统数据有效传输率低于90%扣5分。5、信息化平台搭建10建好完备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包括企业信息查询、违法处罚记录查询、大气监测、长江流域、汇水范围、监测数据情况及数据同步等基本功能),配备手持终端设备。1、签订合同3个月内完成平台搭建的,得3分;2、配备不少于2台手持设备的,得3分;3、能及时更新平台数据及资料,并做好数据保密工作的,得2分。4、全面建立园区内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电子档案、绘制园区环保地图并实施更新,并对市级智慧环保平台进行实时更新,得2分1、1-3项未完成的,扣除其应得分值2、未及时更新市级智慧环保平台,扣1分3、及时更新市级智慧环保平台,但排名在全市后三位,扣2分6、环保宣传、培训10宣传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按要求及时开展培训及宣传活动。1、每季度单独或配合采购人组织1次及以上专题培训,得3分;2、根据采购人需求组织或配合采购人开展2场以上环保入企宣传活动,得2分;3、每年协助园区管委会组织1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的,得5分。1、每年未满4次专题培训,3分2、每年未满2次宣传活动2分3、每年少于1场应急演练5分7、环境风险及风险管理10掌握园区环境风险分布概况,并提出减轻环境隐患的建议,并对拟入驻企业进行预审,提供技术支持。1、掌握园区环境风险物质分布情况,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情况,得2分2、对园区环境管理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议,得3分;3、能对拟入驻企业的环保合规性与环境风险进行预审的,得5分。1、未形成风险管理情况报告,扣2分2、针对性建议无实效性扣3分3、预审未发现环保合规性与环境风险的,扣5分8、污染源在线设施管理10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安排至少1名具有专业自动监控设备相关知识的技术人员,并提供专人专车服务。1、技术人员熟悉自动监控设备运维及监管工作,且持有自动监控(气、水)运行证书,得5分。2、实际在线监测设施运维经验不得低于5年,得5分以上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5分9、成果文件10将已开展工作形成工作报告,按照季度、年度提交工作报告。1、按时提交工作报告的,得5分;2、工作报告内容详实、准确全面,包括日常工作及各类专项行动,为环保管家工作提供依据的,得5分。1-2项未完成的,扣除全部分值二、服务质量情况(5分):各项细则扣分均在本项分值内扣完为止考核指标分值考核得分考核标准评分细则说明9、人员及设备配置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按照求配备,人员数量及技术能力满足要求的,现场驻点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1人负责行政许可类业务技术支持,2人负责企业环境监管技术支持(两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1人负责大气环境、水环境保护工作技术支持,1人负责在线监测设备运维管理,驻点人员1人至少有5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具有2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得5分;出现1名人员不符合要求,扣除全部分值10、考勤情况2现场驻点人员出勤情况现场驻点人员出勤率100%的,得2分;现场驻点人员出勤率80%以上的,得1分;现场驻点人员出勤率80%以上的,不得分。/三、考核及工作纪律:发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直接扣除100分1、因环保管家工作不利导致郑蒲港新区环保考核排名倒数,或造成对新区环保不利影响的2、泄露群众、企业的隐私和机密的3、向被巡查单位和个人进行吃拿卡要、借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名义获取利益4、中央、省、市各类环保督察及警示片曝光负面典型案例或移交问责的注:得分<60分的,为不合格,支付款项金额为本季度款项的0%;得分≥60,<70分的,为合格,支付款项金额为本季度款项的60%;,得分≥70,<80分的,为良好,支付款项金额为本季度款项的80%;得分≥80分的,为优秀,支付款项金额为本季度款项的10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ASCG-0-F-F-2025-0928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日期:2025年月日目录一、报价一览表„„„„„„„„„„„„„„„„(页码)二、报价函„„„„„„„„„„„„„„„„„„(页码)三、服务报价表„„„„„„„„„„„„„„„(页码)四、对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响应„„„„„„„„(页码)五、对合同条款的响应„„„„„„„„„„„„„(页码)六、服务技术方案„„„„„„„„„„„„„„„(页码)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页码)八、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页码)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ASCG-0-F-F-2025-0928总报价(元/年)大写:小写:元/年注:1、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二、报价函致: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根据贵方的磋商文件,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最终报价见最后报价,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采购代理服务费。2、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采购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采购人验收。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4、我方同意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7、我方接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8、我方承诺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我方承诺我方或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我方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三、服务报价表服务名称(标的名称)服务提供商报价(元/年)最高限价(元/年)环保管家服务997500环境监测服务494000合计报价(大写)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注:1、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所报价格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将其作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最后报价承诺表(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第**次报价书)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ASCG-0-F-F-2025-0928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最后报价(详见备注说明)大写:备注说明(此处可补充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变动的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小组签字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本页《最后报价承诺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的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ASCG-0-F-F-2025-0928)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上述内容,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供应商详细阅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关于中小企业声明的要求,谨慎声明。4、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一栏中填写所属行业,所属行业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标的品目,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出;所属行业标注为“/”的标的品目,无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出。5、供应商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一栏中只需填写其中的一种类型。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ASCG-0-F-F-2025-0928)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只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上述内容,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磋商提供省级(含)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监狱企业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对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响应经过认真研究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ASCG-0-F-F-2025-0928)磋商文件中所列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我方确认,对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中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条款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偏离及影响(正偏离/负偏离)12„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注:1、“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均需在“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细内容,否则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3、如供应商未在上述偏离表中填写内容,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五、对合同条款的响应经过认真研究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ASCG-0-F-F-2025-0928)磋商文件中所列合同条款,我方确认,对磋商文件所列合同条款,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合同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偏离及影响(正偏离/负偏离)12„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注:1、“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均需在“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细内容,否则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3、如供应商未在上述偏离表中填写内容,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保管家及环境监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