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基层治理智慧化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悦来街道办事处2025)
项目编号:YBQ25C00096_130117562645086218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悦来街道嘉陵路社区基层治理智慧化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YBQ25C00096
项目名称:悦来街道嘉陵路社区基层治理智慧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6,000.00元
最高限价:756,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悦来街道嘉陵路社区基层治理智慧化服务项目
756,000.00元
1
项
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756,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内完成实施,并提交项目实施文档装订成册,包含:项目施工点位图、方案及验收资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7日 至 2025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7日 21:07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09:3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悦来街道办事处
采购经办人:姚老师
采购人电话:1816658886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路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898336666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华大道88号川岚重庆1806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8983366667
九、附件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附件下载:定稿-悦来街道嘉陵路社区基层治理智慧化服务项目.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YBQ25C00096项目名称:悦来街道嘉陵路社区基层治理智慧化服务项目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悦来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磋商保证金-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七、其它有关规定-6-八、联系方式-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一、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8-※二、数据对接要求-9-三、保密要求-10-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一、实施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11-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三、报价要求-12-四、履约保证金-12-五、付款方式-12-六、知识产权-12-七、其他-13-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4-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4-二、评审标准-17-三、无效响应-19-四、采购终止-20-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1-一、磋商费用-21-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1-三、磋商要求-21-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3-五、成交通知-23-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3-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5-八、交易服务费-26-九、签订合同-2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8-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0-一、经济部分-32-二、服务部分-34-三、商务部分-36-四、资格条件-38-五、其他资料-44-附件一: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51-第1篇采购邀请书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悦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悦来街道嘉陵路社区基层治理智慧化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悦来街道嘉陵路社区基层治理智慧化服务项目75.6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75.6万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流程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及售价: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4日18:00。2.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报名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540143491@qq.com(邮箱),在报名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4.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磋商文件末页附件一。(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9:3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七)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8日9:30.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在线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在线磋商。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参与在线磋商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1.5.五、磋商保证金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7.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悦来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姚老师电话:18166588861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路9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8983366667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华大道88号川岚重庆1806室(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183107831(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工作日)18996084960(工作日)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工作日)1398378746017623094654(节假日)第2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1.9.一、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序号服务场景技术指标要求数量(处)1重点人员监测应用场景(1)提供人脸识别、人脸对比、人脸结构化、人脸轨迹等算法服务;(2)涵盖重点人员多重场景算法,满足社会综治智能化管理需求;(3)包含云存储30天;(4)支持国标接入、云存储、高清云存储、国标高清云存储;(5)实时监测,准确率不低于90%。482重点区域监测应用场景(1)涵盖小区等多种算法,满足小区智慧安防、智慧管理需求;(2)包含云存储30天;(3)支持国标接入、云存储、高清云存储、国标高清云存储;(4)提供人员密度超限、快速奔跑、人员倒地算法识别服务;(5)抽帧频率不低于1分钟,准确不低于70%。83电瓶车进电梯应用场景(1)智慧物业应用场景,实时电瓶车进电梯监测;(2)包含云存储30天;(3)支持国标接入、云存储、高清云存储、国标高清云存储;(4)实时监测,准确率不低于70%。574室内烟感检测应用场景(1)4G智慧烟感,告警准确及时,支持短信、电话多种方式提醒;(2)实时监测,准确率不低于95%。525高空抛物监测应用场景(1)涵盖物业场景多种算法,实现物业智慧管理需求;(2)包含云存储30天;(3)支持国标接入、云存储、高清云存储、国标高清云存储;(4)支持高空抛物全过程清晰回溯;(5)实时监测,准确率不低于70%。516高空火灾监测应用场景(1)涵盖物业场景多种算法,实现物业智慧管理需求;(2)对烟雾进行检测,适用于白色、灰色浅色烟雾,主要用于火灾前的烟雾检测;(3)包含云存储30天;(4)支持国标接入、云存储、高清云存储、国标高清云存储;(5)抽帧频率不低于10秒钟,准确率不低于70%。487消防占道应用场景(1)涵盖物业场景多种算法,实现物业智慧管理需求;(2)包含云存储30天;(3)支持国标接入、云存储、高清云存储、国标高清云存储;(4)支持机动车消防占道,非机动车占道,物品占道等场景;(5)抽帧频率不低于1分钟,准确率不低于85%。38视频汇聚平台1、提供单独的视频汇聚平台满足于嘉陵路社区、阳光雅居物业观看;2、平台支持H264、H265两种编解码格式,并可搭配至少2种不同串流方式。3、支持云存储,24小时不间断录制,视频连续完整;4、平台具有套餐管理、地图展示、分屏轮播、数据大屏等拓展功能。5、平台采用分布式的负载管理系统,能够合理的分配负载较低的节点用于接收新的上次视频流。平台上对实时视频的分析、切片、索引。▲6、平台具有告警管理、用户管理、设备管理、组织节点管理、权限管理、组织级联、app与web多种登录方式等基础功能。(提供平台截图证明)▲7、终端、信道及平台三级视频加密算法,加密方式为私有视频格式,全程https长连接及AES256算法代码加密(提供平台http源代码截图证明)▲8、平台具有五百万以上用户数,同时具备一百万以上设备同时在线能力。(提供平台截图证明);▲9、平台在全国2个及以上地区有分布式部署,高冗余安全性。(提供平台等级测评结果报告证明)10、视频监控平台具备按照《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标准上联和下联其他视频平台的能力。11.10.※二、数据对接要求1、本次项目基于数字重庆基层智治建设需求,建设的所有摄像头应用场景必须全部接入基层智治141管理平台,并实时事件推送及告警。(实质性审查,须出具投标承诺函加盖公章)2、项目服务期间承诺为客户提供基于141基层智治平台的综合应用场景搭建服务。(实质性审查,须出具投标承诺函加盖公章)。1.11.三、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针对本次询价文件内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用户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相关实施人员应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透露项目资料的任何内容。第3篇项目商务需求注:本篇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12.一、实施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期限: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内完成实施,并提交项目实施文档装订成册,包含:项目施工点位图、方案及验收资料。(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内配合完成产品功能测试验收工作,在采购人单位人员陪同下依据询价通知书功能逐一进行测试验证,若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及服务无法满足前述验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不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的费用需退还采购人),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及服务无法满足前述验收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核心数据丢失损坏、影响医院工作开展等)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不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的费用需退还采购人)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2.成交供应商需进行超融合平台网络梳理,提供可供采购人运维人员使用的维护档案。3.若验收过程中出现其他不合格项需要整改的,成交供应商需在规定期限内无偿整改直至合格。1.13.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硬件维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5年硬件整机保修服务,在硬件保修期内,对硬件产品整机给予保修。2.软件升级:提供5年软件升级及补丁服务,在软件升级服务期内,对软件内核进行版本升级及更新。3.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接到报障电话后30分钟内进行远程响应,重大问题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4.解决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供软件BUG修复。5.调试运行结束后,提供对所需科室专(兼)技术人员在使用过程中的操作培训和业务咨询,直至完全熟练掌握系统的基本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培训费用包含在报价中。6.对设备搬迁和硬件升级,配合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并提供工程师的现场支持,协助完成系统变更和数据迁移。7.供应商应明确承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之内需满足客户单位终端系统及网络通畅,141基层智治平台可实时查看需求。8.项目需提供额外的视频监控平台供嘉陵路社区、阳光雅居物业办公室观看,提供时长覆盖整个项目服务周期。1.14.三、报价要求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合理利润、办公费、税费、物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5.四、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三)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若不按时进行缴纳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四)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成交供应商实施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1.16.五、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且符合要求的担保函(成交供应商可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电子保函”模块完成相应操作,可向担保机构在线申请电子保函),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二)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最终验收,签署《项目最终验收合格证书》,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0%。1.17.六、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8.七、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4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9.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磋商。在视频在线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和须提交的相关原件数量(如果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进行响应。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必须在“报价澄清内容”填写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的最终单价(货物类)。若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电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20.二、评审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部分(50%)服务及技术标准(20分)A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20分。B扣分条款:1、重要技术参数本采购文件第二篇带(▲)部分,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直到扣完为止。2、一般性技术参数(本采购文件第二篇(▲)、(※)号标注的部分除外)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直到扣完为止。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文件“第二篇 采购项目技术需求 产品要求”中带(▲)号标注部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安装服务方案(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包括:1、项目实施方案;2、时间进度计划;3、人员安排;4、实施管理措施;5、安全保障措施;以上5项内容齐全,且同时满足: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得15分;每缺少一个部分扣3分,15分扣完为止;内容描述存在不完整、前后矛盾、不符合项目及当地实际情况中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不足之处的,每有一处扣0.5分,15分扣完为止。1.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内容自行编制方案(格式自拟)。2.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售后服务方案(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包括:1.售后服务承诺;2.售后服务内容;3、售后团队;4.服务响应方式;5.售后培训;以上5项内容齐全,且同时满足: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得15分;每缺少一个部分扣3分,15分扣完为止;内容描述存在不完整、前后矛盾、不符合项目及当地实际情况中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不足之处的,每有一处扣0.5分,15分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20%)监控平台(4分)1.投标人提供的视频监控平台具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的2分,未提供不得分。2.视频监控平台可支持国产主流基础软硬件,具备华为鲲鹏技术认证,提供证书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相关证书或报告出具日期须在招标时间之前,否则视为无效。企业实力(3分)1.投标人具有ISO 10002客户投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应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具有GB/T 3920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团队(9分)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同时具备以下证书,提供齐全得5分,提供4个得3分,提供1-3个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2)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ITSS项目经理)证书;(3)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4)具有网络工程师(高级)证书;(5)具有中级通信工程师证书。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以下证书,提供齐全得4分,提供3个得2分,提供1-2个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1)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2)高级工程师(大数据智能化)(3)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4)IT服务项目经理(ITSS项目经理)1.人员不重复得分2.提供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并承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是本单位的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业绩(4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基层治理要素超市应用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项目合同关键页(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提供服务的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21.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署或盖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封面签署CA电子签章的,视为响应文件已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全部认可,若响应文件正文部分缺少签署盖章但响应文件封面已签署CA电子签章的不作为无效投标构成要件);(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时适用);(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不接受合同分包时适用);(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2.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第5篇供应商须知1.23.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4.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5.三、磋商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二)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六)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文件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于开标时间前完成现场递交。相关原件递交地点同线下指定开标地点一致。(七)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八)供应商参与人员1.参与磋商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2.参与磋商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磋商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磋商代表的身份要求。1.26.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27.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8.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内容、时限1.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1.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1.4供应商对除开评标过程以外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5.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5.4事实依据;1.5.5必要的法律依据;1.5.6提出质疑的日期;1.5.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5.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7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截图)。1.8质疑文件的递交:一式两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2.质疑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二)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三)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1.29.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渝招投协【2015】11号文件标准计取,并由项目中标人在完成招标活动后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一)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100096019200111969开户行:工行重庆大足支行八、交易服务费供应商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该费用供应商投标时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1.30.九、签订合同(一)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6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 份, 需方 份,供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7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项目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日期:目录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响应文件承诺函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1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六)响应文件承诺函响应文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单位)在(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响应文件的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经调查核实为虚假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响应文件承诺函》。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附件一: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项目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注:在报名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540143491@qq.com(邮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层治理智慧化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