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冷卷鞍座 冷卷鞍座招标公告(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5)



2025年11月攀钢钒冷卷鞍座一批采购公告

2025年11月攀钢钒冷卷鞍座一批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11月攀钢钒冷卷鞍座一批(PGWZMYHGXHD251107247241)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资材事业部一,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11月攀钢钒冷卷鞍座一批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同类产品2022年1月 -投标截止日的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扫描件)。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通过企信宝、天眼查以及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均有效,如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材料。 (2)工商注册成立时间≥1年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8日14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资材事业部一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5号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李彦霖
联系人:
黄达利

电话:
13882379191
电话:
0812-3381998

8.
异议
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8-87543859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1)采购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鞍钢集团有关制度执行。非招标项目参照执行。
(2)投标人/供应商(申请人或报价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尽快登录平台(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成交服务费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缴纳,否则无法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3)采购文件附件或所附采购方案附件中对报价格式或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或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若采购文件其它地方的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5)采购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采购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6)投标/响应文件中除有明确要求带有合同约定性质的文件(含附件)加盖合同专用章以外,其它说明、证明、承诺、报价表、技术协议等若有盖章要求的,需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8)投标文件格式中《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为必传项之一,由投标人上传;没有上传或者没有“签字或盖章”的否决投标。
(9)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流通商)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货物除外),除最低价投标人有效外,其余投标人予以否决。
(10)24小时为1日。
(11)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的,对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被认定为恶意竞争的,对应投标人还将受到警告处罚。
(12)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这些栏目的发布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读。
(13)本项目中如有多个招标人或委托人名称的,以“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为准。
2025年11月07日
公章Epoint

附件:

附件1:公开询比采购要求及评审规则(20250812).doc
物料清单附件.pdf
附件2:合同主要条款(招标)+251010.docx

公开询比采购要求及评审规则一、采购要求各响应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时,请认真查看询比文件内容及附件等所有资料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响应供应商已确认了该询比文件所有条款及附件内所有内容,一切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负。二、公开询比评审规则:1、询比采购项目设有预测价,预测价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重要参考。2、评审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成交原则:总价最低,且总价、单项价均不超过预测价者推荐成交候选人。3、若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最低总报价超出预测总价15%,现场评审流标。4、若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最低总报价未超出预测总价15%(含15%)或单项超出预测价或最低报价供应商因资料评审不通过,由评审委员会出具第一阶段评审报告,项目进入第二阶段价格自主优惠流程。5、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响应供应商有效报价最低且价格相等时,按生产型供应商优先于流通型供应商排序;若仍有并列情形时,按供应商注册资金由高到低排序。若还是无法分出优先顺序时,招标人在定标时按是否为战略供应商、合作期长短等因素自行确定中标人。6、若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为2家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仅为2家的,则转为公开单轮谈判采购。公开单轮谈判原则:比照上述询比采购评审原则执行。7、若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经评审符合资格条件只有1家有效响应方且具有竞争性的,可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若价格不具备竞争性或评审委员会不同意推荐的,转为直接采购,由委托方自行主持直接采购,完成采购工作。8、第1次询比只有1家参与的,直接流标;若第2次及以上询比仍只有1家参与的,转为直接采购,由委托方自行主持直接采购,完成采购工作。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2580742冷卷鞍座叶类:维护维修杂品;型号规格:9000*900;物料材质:Q235B;是否非标件:否;是否测量设备:否;是否首检:否;是否危化品:否;应用领域:固定钢卷;其它要求:一套完整的鞍座主要由三部分组件组成:座架(包含:槽9000*900Q235B39.0套无攀枝花坤牛物流有限公司仓储配送分公司2025-12-3030006739-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1C2580742冷卷鞍座钢;隔板;吊环及加强筋),聚氨酯鞍座垫块及框架(包含:侧板;连接板及封板);包安装;9000*900Q235B39.0套无攀枝花坤牛物流有限公司仓储配送分公司2025-12-3030006739-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合同主要条款(本部)一、质量(一)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求详见合同附页物料技术属性描述中的物料长描述,并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在有效期内,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2)质量加减价:无。二、供货要求(一)在合同交货期内,卖方需按时、按质、按量(或按买方通知)送货,不得超发,否则买方可拒收或不予结算。(二)随车附产品质量保证书,供合同规定的生产制造厂产品,随货提供生产制造厂出具的出库或合格证等能够证明所供产品为该生产厂生产制造产品的文件或资料。(三)买方根据生产变化有权对合同的交货时间、数量进行调整。(四)运输车辆为新能源或达到国V及以上。(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运输车辆为新能源或达到国Ⅵ)。三、交(提)货地点及方式(包含收货单位):买方指定地点。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一)运输方式混合运输。(二)费用负担实行包到价,运杂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一切损耗均由卖方承担。六、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回收1、包装应符合运输要求及相应环保标准。包装物上须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数量(净重、毛重)、生产日期等。2、包装物不回收。七、验收及异议处理1、买方按明细执行标准验收。2、质量验收:外观验收或抽样检验。3、数量验收方法:经买方计量为准。4、买方验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通知卖方及时来人处理,经双方确认属卖方质量问题的卖方负责退换。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资料的提供无。9、保证金与保证金条款1、合同含税总金额超过50万元、新进供应商按合同含税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本次采购的物料符合“常规检验可以判定使用功能”的规定,不收取质量保证金。如合同发生违约扣款,违约扣款部分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全部履行完成后,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2、合同含税总金额未超过50万元,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次采购的物料符合“常规检验可以判定使用功能”的规定,不收取质量保证金。如发生合同违约扣款,违约扣款部分,参照按次收取的方式另行收取相应违约扣款。3、内部单位、战略采购、应急采购、上年度被评为A类的合格供应商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如发生合同违约扣款,违约扣款部分,参照按次收取的方式另行收取相应违约扣款。十、结算与支付(一)物贸公司、攀西钢钒、矿业结算方式1.本合同标的物的定价基准为增值税发票挂账后70天支付180天期限的商业承兑汇票。2.以买方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价格根据支付方式确定。3.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凭买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备注栏须注明合同号。4、标准化支付说明(1)实行先货后款,标准化支付。(2)实际支付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差异±5个工作日免贴息,实际支付日与汇票到期日的差异天数与180天相比差异±5个工作日(付银票的按照±30天)免贴息,超出上述时限全时段按天计算贴息加减价。(3)实际支付与结算方式的第1条不一致时,按照票据种类差异和时间差异按天结算贴息加减价。(4)银票支付的尾差5万元以内(含5万元)用货币结清,免贴息。(5)贴息率按本合同约定的贴息信息执行。(6)买方按月根据支付日期、支付品种、合同标的类型等向卖方合并支付,支付贴息总额在1万元(含税)以内时免息,1万元(含1万元)以上时按以下方式执行:优化支付产生的差额视为支付折扣,买方可在应付款项中扣减,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劣化支付产生的差额,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不再计算贴息。(二)股份:1.本合同标的物的定价基准为增值税发票挂账后30天,支付180天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2.以买方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价格根据支付方式确定。3.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凭买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备注栏须注明合同号。4、标准化支付付款说明:(1)实行先货后款,标准化支付。(2)实际支付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差异±5个工作日免贴息,实际支付日与汇票到期日的差异天数与180天相比差异±30天免贴息,超出上述时限全时段按天计算贴息加减价。(3)实际支付与结算方式的第1条不一致时,按照票据种类差异和时间差异按天结算贴息加减价。(4)银票支付的尾差5万元以内(含5万元)用货币结清,免贴息。(5)贴息率按本合同约定的贴息信息执行。(6)买方按月根据支付日期、支付品种、合同标的类型等向卖方合并支付,支付贴息总额在1万元(含税)以内时免息,1万元(含1万元)以上时按以下方式执行:优化支付产生的差额视为支付折扣,买方可在应付款项中扣减,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劣化支付产生的差额,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不再计算贴息。(三)长特、检修、工程、资本化项目:实行先货后款,以货币/承兑汇票方式滚动支付。十一、违约责任1、卖方没有履行或擅自更改本合同的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办理。2、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卖方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3、当因卖方延迟交货、未交货及货达不到合同条款的约定、交货产品出现质量异议等违约问题时,买方可通知卖方就违约问题进行书面确认,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予确认的,视为同意买方意见。4、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异议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对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扣罚。因卖方原因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卖方须及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拒不赔偿的,除按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诉诸法律。5、延期交货违约扣款条款:因卖方原因违约(不可抗力因素和买方要求原因除外),卖方将支付违约含税金额5%的违约金(按十位进位取整收取)。6、履约违约扣款条款:因卖方原因,合同执行率未达到买方要求(或100±5%),合同执行率小于95%时,扣除相应额度的合同违约金【合同违约金扣除金额=(合同量-实际供货量)÷合同量×合同含税总金额×5%】,合同执行率大于105%时,超出部分将不予结算。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卖方所供产品在包装、运输、装卸、现场服务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攀钢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根据属地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司内部事故/事件调查报告或责任认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2、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时间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3产品生产、装运过程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要求,装运过程中因丢失、被盗、损坏等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4、卖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5、买方有权按生产情况调整执行余量,如无特殊情况,合同交货期过后合同自动终止,余量不再执行。6、合同附加的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与合同同时具备法律效力。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买方: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卖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或转委托代理人:委托或转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税号:税号:邮编:邮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攀钢钒冷卷鞍座 冷卷鞍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