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频治疗仪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
巴州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锐扶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巴州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锐扶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F(ZB)-20252599
项目名称:巴州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锐扶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40000
最高限价(元):10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巴州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锐扶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5 预算金额(元):10400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生物刺激反馈仪(盆底生物反馈仪)1台、磁刺激仪1台、射频治疗仪(锐扶刀)1台、光子治疗仪2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小型、微型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41号
联系方式:15509967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智海大厦2008
联系方式:0991-4881798、13999191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文、丁凯露、孔姗姗、高霖
电 话:0991-4881798、13999191325
附件信息:
巴州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锐扶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doc632.1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巴州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锐扶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08日 11: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10:3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10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文、丁凯露、孔姗姗、高霖
项目联系电话
0991-4881798、13999191325
采购单位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509967652
代理机构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智海大厦2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1-4881798、13999191325
电i2P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KGSF(ZB)-20252599)项目名称:巴州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锐扶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联系人:段赛联系电话:1550996765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付文、丁凯露、孔姗姗、高霖联系电话:0991-4881798、13999191325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绿地中心智海2008室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32第四章、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41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1第一章招标公告巴州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锐扶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巴州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锐扶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巴州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锐扶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编号:ZKGSF(ZB)-20252599项目名称:巴州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锐扶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040000.00最高限价(元):104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生物刺激反馈仪(盆底生物反馈仪)1台、磁刺激仪1台、射频治疗仪(锐扶刀)1台、光子治疗仪2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小型、微型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地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41号联系方式:155099676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绿地中心智海2008室联系方式:0991-488179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付文、丁凯露、孔姗姗、高霖电话:0991-4881798、1399919132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项目名称:巴州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锐扶刀)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KGSF(ZB)-20252599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内采购清单及参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单价(元)最高限价合计(元)核心产品生物刺激反馈仪(盆底生物反馈仪)台18000080000磁刺激仪台1450000450000射频治疗仪(锐扶刀)台1450000450000√光子治疗仪台23000060000投标人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否则将导致废标。2采购人信息名 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联 系 人:段赛联系电话:15509967652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写字楼智海2008联系人:付文、丁凯露、孔姗姗、高霖联系电话:0991-4881798、139991913254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1、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培训完毕,运行两个月,提供全额有效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运行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总价款的50%。备注:最终付款方式以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7质保期所投产品整机质保≥5年。符合本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的需求8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必须以公对公账户进行电汇、转账等形式,否则不予认可。交纳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金额:中标金额×10%收款单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萨依巴格路支行银行账号:3010024109024903358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满3年后退还5%,满5年后退还5%。具体以合同签定为准。9质量保证以验收时间为节点,设备生产时间超出半年的禁止入库(特殊情况除外),在院方使用期间内,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设备的质量和由于设备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后果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的,投标人应及时予以退、换等处理,经退换后仍存有质量问题的,院方可向有关部门报告,经查实无误后,院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况提出索赔。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11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小型、微型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2供应商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3、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3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16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下浮30%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备注100以下1.50%1.50%100-5001.10%0.80%500-10000.80%0.45%1000-50000.50%0.2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0%=1.5(万元);(500-100)万元×1.10%=4.4(万元)(1000-500)万元×0.80%=4.0(万元)(2000-1000)万元×0.50%=5.0(万元)合计收费=1.5+4.4+4.0+5.0=14.9(万元)缴费账户单位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账 号:512030100100306156联系电话:0991-488179817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0400.00元(大写:壹万零肆佰元整),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以上两种方式投标人仅需选择其中一个即可。具体缴纳方式如下:账户信息:按系统自动生成的收款账号信息进行缴纳。具体操作在【保证金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证金(在线获取账号)】,点击【新疆保证金平台】,自动从银行获取保证金的收款户名、收款账号、收款银行信息。供应商需将保证金转入获取到的收款账号。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具体操作网址详见以下网址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letter/xinjiang?pageModelFlag=650000&utm=luban.luban-PC-42055.959-pc-websitegroup-navBar-front.6.7e243ab01fd611eeaa409fcd72e2594c注: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账时间,否决后果自负。保函应由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19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2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采购人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从新疆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委托本项目评审小组负责。25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26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27重要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一群”群的钉钉群号:44303812(如已加入1-20群,无需重复加入,二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前须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有: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7)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28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9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说明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2)不符合上述适用情形的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声明函件。30注: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除非另有特殊说明,若招标文件中引用了某一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名称,均是指参照该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所引用的品牌、型号或生产供应商不构成对投标的限制。若采用的外文术语与某一供应商或某一产品使用的术语相同,并非表示指定了该供应商或该产品。3、招标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31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备注: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符合招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如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12.1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规定并下浮30%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备注100以下1.50%1.50%100-5001.10%0.80%500-10000.80%0.45%1000-50000.50%0.2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0%=1.5(万元);(500-100)万元×1.10%=4.4(万元)(1000-500)万元×0.80%=4.0(万元)(2000-1000)万元×0.50%=5.0(万元)合计收费=1.5+4.4+4.0+5.0=14.9(万元)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的要求。13.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5本项目只接受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供应商参与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二)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采购文件。16.招标文件的组成16.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6.2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16.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17.4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8.招标文件的发出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19.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2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21.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一);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三,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5、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8、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1.2商务及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六)(3)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格式七)(4)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八)(5)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6)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条件的投标人提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6-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7)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8)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9)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1.3投标文件的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对采购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5)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2.投标报价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2.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22.3招标报价应包括:货物及服务本身价格、保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损耗、税金费用、随产品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随产品资料费、安装费、调试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2.4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2.5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2.6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2.8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2.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22.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23.投标有效期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4.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4.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24.4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25.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采购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6.投标文件的上传(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7.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9.开标29.1开标邀请(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2开标程序(1)到投标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文件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名单等信息)。(5)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投标人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开启标书信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招标人或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29.3投标人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7)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得分情况。(8)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29.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首先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3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1.2评审专家从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2.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3.评标原则33.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分。33.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4.评委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35.评标程序35.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35.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5.3评审人员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35.4评审人员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5.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35.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35.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采购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35.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5.9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35.10修改评审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3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36.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6.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37.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7.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7.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7.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7.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37.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38.无效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8.1报名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8.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8.3投标文件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8.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38.5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38.6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38.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38.8《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38.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8.10因投标人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38.1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38.12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38.13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38.1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38.15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8.1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8.17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8.18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39.废标39.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3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9.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9.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0.突发情况处理40.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0.2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1.定标41.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41.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采购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2.中标通知书42.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侯选人的情况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2.2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六)合同的授予43.履约保证金43.1不收取履约保证金。4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43.3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建设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4.签订合同及公告44.1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44.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44.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44.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44.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七)纪律和监督45.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45.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6.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6.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7.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7.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7.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8.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8.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9.质疑和投诉4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9.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9.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49.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附件: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住址:联系电话: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我公司参加了年月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中标)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年月日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其于年月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简要描述;3.投诉请求。附件:1.质疑书和质疑答复书;2.证据材料(需注明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3.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投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本投诉书正本份,副本份并附电子文档。投诉相关说明投诉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二、书面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书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5)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递交投诉书地址:巴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一般规定1.1本项目的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1.2评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1.4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综合比较和分项打分相结合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1.5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供应商应招标小组要求对原投标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专家从新疆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评标委员会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标、撰写技术、商务评标报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回收,整理、汇总。3、评标委员会职责3.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2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3.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评标委员会义务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6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5、评标程序5.1本次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5.2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5.3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5.4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二投标文件初审6.资格性审查:6.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审查标准1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一年内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如无产生税收,需提供不拖欠税收证明材料;)②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注意: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收缴纳材料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5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7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项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8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有效的保函相关证明资料;10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6.2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7.符合性审查7.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组成完整,主要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有效报价,不存在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不存在恶意报价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3投标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4投标文件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文件针对同一种货物未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6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7投标文件载明的功能需求、验收标准和方法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8投标人的报价未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9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7.2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4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温馨提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8.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9.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9.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9.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9.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9.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四比较与评价10.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0.2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打分。其中,商务评估、技术评估、价格评估的评分权值(详见附件1)。10.2.1评委打分办法(1)参加评分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质询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3)评分主要是为比较各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综合排序。(4)评委打分采取记名形式。(5)各评委根据提供的技术打分表独立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等次顺序。(6)对打分表中的每项条款,各评委应根据投标文件、澄清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按满足的程度给投标人打分。(7)评分程序1)就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评标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2)各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后,将评分表交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分数统计。3)最终汇总表中各投标人得分应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8)评分标准和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评分表A、商务部分(45分)评审项目分值内 容价格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商务条件售后服务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提供①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②售后服务承诺书,方案及承诺内容完整齐全、合理可行得4分,每存在1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方案内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不完整、逻辑不清、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应急预案3分由供应商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提供相适应的应急预案、定期巡检维护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及可操作性进行评分,内容完整齐全得3分,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方案内容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不完整、逻辑不清、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培训方案2分培训及技术指导方案等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详细的:产品使用培训方案、用户培训计划及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方案,方案内容完整齐全得2分,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方案内容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不完整、逻辑不清、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业绩6分1、提供投标产品(射频治疗仪(锐扶刀))近三年(从投标截至时间往前推算)的所投产品业绩,每提供1个所投产品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业绩认定:提供所投产品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2、提供投标产品(磁刺激仪)近三年(从投标截至时间往前推算)的所投产品业绩,每提供1个所投产品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业绩认定:提供所投产品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B、技术部分(55分)评审项目分值内 容技术参数响应45分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响应程度进行打分,全部满足得45分,星号“▲”技术条款每偏离一条扣除3分,普通技术条款每偏离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注:供应商需如实填写所投产品参数;并提供能够证明其参数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若证明文件无法证明参数真实有效,视为负偏离或以评标委员会集体意见为准)备品备件及应急保障4分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可行的备品备件库(提供清单),当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保障采购人设备的使用,有应急保障能力,并提供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内容中每存在1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方案内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不完整、逻辑不清、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漏、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等)。2、提供为疆内设备专业固定维修人员缴纳社保证明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供货、安装、调试方案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可行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全面完整无缺漏、供货计划、产品安装、调试运行等内容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内容中每存在1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方案内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不完整、逻辑不清、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漏、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等)配置情况2分根据设备配置符合程度综合评判:所投产品①配置齐全,②便于用户使用、操作简便,③便于维护,④产品技术水平先进。以上符合一项得0.5分,存在缺陷或不符合不得分。备注: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附:对于商务部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10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小型、微型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综合评估分。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中标候选人。5、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6、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预算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人,做为废标处理。12.无效投标条款12.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使用其有效加密锁(CA锁)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提供有效CA锁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可导入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投标文件被否决。1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上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6)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本项目不适用);(8)被暂停营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3)投标人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报名的;(14)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15)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1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监督部门核准的;(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采购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8)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第四章、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单价(元)最高限价合计(元)核心产品1生物刺激反馈仪(盆底生物反馈仪)台180000800002磁刺激仪台14500004500003射频治疗仪(锐扶刀)台1450000450000√4光子治疗仪台230000600001、生物刺激反馈仪(盆底生物反馈仪)参数1、具备多功能物理通道:≥4个电刺激通道,≥3个肌电采集通道2、每个通道可以独立调节电流强度,可同时实现多通道不同强度刺激3、肌电采集范围:2-2500uV(r.m.s)4、分辨率:≤1V5、通频带:20Hz520Hz(-3dB)6、刺激电流强度:0-100mA连续可调,7、输出脉冲宽度:50-2000us连续可调8、电刺激脉冲频率:≥2000Hz9、0s~15s连续可调10、电刺激基础输出波形≥3种11、主机内置压力模块,可自动对气囊进行充气放气与压力检测12、压力模块测量范围0-240mmHg,测量分辨率≤0.1mmHg。13、具备盆底表面肌电标准评估(Glazer评估)功能,可对盆底肌肉进行全面且标准化的评估14、具有盆底多通道评估功能,可以在盆底肌功能评估过程中,同时检测腹部肌肉、臀部肌肉和大腿内侧肌肉的参与情况,计算参与度的百分比,并给出评估报告15、支持提供肌电筛查、评估报告包括筛查、评估指标数值、参考值、盆底肌肌电图、腹肌肌电图、简要报告和治疗建议等16、系统可根据盆底筛查或评估结果自动生成针对不同患者的疗程化盆底训练方案17、可进行体表多部位的电刺激康复治疗,配备方案贴片示意图18、具备多种治疗模式,包括神经肌肉电刺激、肌电触发电刺激、Kegel模板训练、多媒体游戏训练等。配置多种盆底康复方案和产后康复方案,所有方案参数可查看19、具有电刺激、触发电刺、kegel训练、多媒体游戏训练等治疗模式20、具有kegel抗阻模式,治疗过程中可调整阴道内电极的大小,实现不同难度的抗阻训21、盆底治疗过程中可以对电刺激的强度、频率、脉宽、刺激时间、休息时间参数进行调节22、肌电触发电刺激模式包括阀值上刺激和阀值下刺激,系统可根据肌肉收缩情况自动调整阅值23、具有盆底肌张力检测功能,可检测盆底肌被充胀拉伸前后的肌电幅值和充胀耐受张力值,可给出盆底肌张力相关测试值、参考值、张力-体积曲线、张力-时间曲线、并提供相应报告24、具有完整的专科病例记录系统,包括妇科检查、POP-Q测量、手检肌力、疼痛检查等专科检查及诊断结果、治疗建议等。其中,诊断结果和治疗建议均可自定义添加内容选项,支持图文输出集成POP-Q、手检肌力、腹直肌分离情况、疼痛检查情况、妇科检查情况、尿垫试验等内容的专科检查报告25、具有离心电刺激模式,可在扩张拉长盆底肌纤维的过程中进行电刺激,26、具备自动生成磁电联合治疗方案功能实时数据同步共享27、具有智能阴道训练牵张功能,可根据个体化差异自动调节,进行个性化讲练28、支持扫码读取患者信息,标配扫描器,通过扫描器可识别患者在手机端填写的基本信息,实现扫码后读取所填写的全部信息并在设备中自动建立病患档案,其中信息至少包括姓名、电话、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身高、体重等。29、整机质保≥5年2、磁刺激仪(盆底)参数1.产品由主机、刺激线圈、座椅或治疗椅、软件等组成2.磁刺激脉冲源、冷却系统一体化设计;非堆叠结构3.标配盆底磁刺激专用座椅,座椅靠背角度可调,可放平至180°4.座椅靠背及腿托可进行座椅按键、电脑软件与磁刺激主机等模式调节,软件控制治疗座椅进行盆底坐位、骶神经仰卧位模式一键切换.5.标配≥2个液冷线圈,包括盆底铁芯线圈和外周刺激线圈等6.盆底铁芯线圈同时适用于盆底刺激和骶神经刺激7.外周刺激线圈可以通过线圈把手按键进行强度调节和触发磁刺激输出,可显示实时线圈温度8.具备一键开机9.实体按键进行选择、键入等动作10.磁刺激强度可进行电脑软件、磁刺激主机和拍头按键多模式调节11.主副双屏配置12.采用风冷循环制冷系统。具备实时监测线圈温度,安全预警暂停工作,13.磁刺激设备包含体外反馈模块14.体外反馈模块工作频率60GHz±5%15.脉冲磁场最大磁感应强度≥8Tesla▲16.脉冲磁场刺激频率0-100Hz可调17.当脉冲频率≤1Hz时,频率调节步长≤0.01Hz▲18.单个脉冲持续时间:340μs±20μs19.配置原厂双通道运动诱发电位检测模块,采集模块集成于主机内部,直接由主机供电,无需由电池供电20.运动诱发电位测量灵敏度示值准确度范围:1~2700μV,检查最小分辨率≤1μV21.具有磁刺激、助力磁刺激、触发磁刺激、kegel训练、多媒体训练等多种体外主动和被动训练功能22.内置多种临床治疗方案可供选择需要包含压力性尿失禁、急迫性尿失禁、尿潴留、盆腔脏器脱垂、便秘、大便失禁、慢性前列腺炎、慢性盆腔疼痛等。且所有内置方案参数可查看,可以导入导出23.具有体外评估功能,可用于评估盆底肌运动水平,评估指标包括:快速收缩阶段最大值、快速收缩阶段上升时间、快速收缩阶段恢复时间、持续收缩阶段平均值、持续收缩阶段变异性、持续收缩阶段上升时间、持续收缩阶段恢复时间24.系统可根据盆底评估结果自动生成针对不同患者的组合治疗方案25.系统支持自动接收超声影像设备生成磁、电、热联合治疗方案,可实现数据同步26.治疗过程中可对刺激强度进行连续调节,同时显示方案的输出进程,已完成/剩余脉冲个数及刺激时间27.刺激方案具有患者体位示意图,提示患者磁刺激刺激部位或摆放姿势体位,28.具有数据管理功能,可以对工作量等治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还可以回顾数据结果、波形,实现病历管理或病历导出。29.另配立式红光治疗仪2台30.整机质保≥5年3、射频治疗仪(锐扶刀)参数治疗主机:1.1治疗范围:宫颈糜烂、宫颈息肉、宫颈肥大、尖锐湿疣、前庭大腺囊肿;1.2工作频率:550KHz±40KHz;1.3输出功率范围:15~50W可调,步进为1W;1.4阻抗百分比显示为100~999%2、无烟保证指标2.1烟雾净化高频手术电极设置在手术刀头的吸风口,吸烟率达到99.5%;2.2四层烟尘净化系统2.2.1防尘:HEPA对直径为0.3微米微粒的过滤效≥99%;2.2.2.除臭:活性炭专用于吸附甲醛、苯系物、氨、氧、TVOC等有害物质,祛除异味;2.2.3.灭菌:活性炭可杀灭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脓菌等致病菌,抑制流行病原的传播。2.2.4.杀毒:冷触酶可破坏固化病毒的蛋白质,将有机污染物和部分无机物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2.3AutoLeep手柄;具拥有凝、切双按钮;大于≥5mm的管径,宫颈自动无烟电切技术,自动旋切病变组织。2.4Leep刀无烟手术电极具有:锥形电极、环形电极、方形电极、适形电极。3、专用宫颈刀具:宫颈凝固刀、宫颈肥大刀、宫颈息肉刀、尖锐湿疣刀、前庭大腺囊肿刀。4、宫颈冷刀自动锥切系统:▲4.1无热损伤:自动锥切通过电机控制,完全冷锥切。4.2活组织细胞取检:手动控制切割。4.3组织结构:送检细胞组织结构完整,保留完整的上皮和足够的间质。4.4送检组织染色后可见:细胞大小、形态;细胞核大小、颜色、形状、核分裂是否增多、有无病理性核分裂像;异性细胞多少及区域;基底膜是否完整。5.整机质保≥5年4、光子治疗仪技术参数1、适应症:适用于消炎、镇痛,对体表创面有止渗液,促进肉芽组织生长、加速愈合的作用。2、光源材质:高功率带状LED冷红光光源。3、主波长:≥630nm。4、单光源照射光斑面积:≥50cm2;有效治疗面积≥250cm2。5、单光源输出光功率:≥12W±25%。6、有效光功率密度:≥45mW/cm2±10%。7、具有超温保护功能。8、治疗时间可调。9、操作记忆功能:能自动记忆上次操作,自动完成一键开启功能。10、操作面板:液晶屏幕显示≥10英寸。12.另配立式单头TDP烤灯3台11.整机质保≥5年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1.定义1.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1.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软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5“买方”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1.6“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1.8“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2.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3.原产地3.1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4.技术规格和标准4.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权威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5.专利权5.1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包装6.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空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6.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7.运输标记7.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1)收货人:(2)合同号:(3)收货人代号:(4)发货单位:(5)目的地:(6)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7)出厂或装箱日期:(8)毛重/净重(公斤):(9)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7.2凡重达两吨以上的包装,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8.卖方的交货价合同8.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6天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8.2在目的地交货价合同条件下,由于卖方延误了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而有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8.3卖方负责安排自发运地至买方现场的运输和安装、调试及技术监督部门第一次强制性检验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8.4交货日期以货物到达买方现场为准。8.5卖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9.装运通知9.1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完成24小时内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载运车次名称和启运日期。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卖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买方。10.保险10.1在国内交货价合同条件下,由买方在货物装运前或接到装运通知后办理保险。或由买卖双方具体商定。11.支付11.1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下列付款之方式一种付款:(1)转帐支票;(2)电汇付款。11.2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12.技术资料12.1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的外,卖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或仪器相符中文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寄送到买方,例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12.2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3.价格1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14.质量保证14.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远程解决问题,如果问题还未解决,维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14.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正式验收后≥3年。15.检验15.1卖方应让制造商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议付银行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15.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买方应申请商检局检验,并有权根据商检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16.索赔16.1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6.2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7.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17.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第18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未付款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7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不满7天按7天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而卖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18.不可抗力18.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8.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9.履约保证金19.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8%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物质保期满。19.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及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19.3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20.仲裁2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20.2仲裁应由买方当地仲裁机构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20.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0.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20.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21.违约终止合同2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21.2一旦买方根据第21.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2.变更指示22.1买方可以随时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3)交货地点;(4)卖方须提供的服务。22.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23.合同修改23.1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4.转让与分包24.1除买方事先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4.2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卖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26.通知26.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7.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7.1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7.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末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7.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27.3除合同本身以外,27.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28.合同生效及其他28.1本合同应在买方和卖方签字(及买方收到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28.2卖方须按技术规格中的规定,向买方提供与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28.3商务合同应包括买方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28.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用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肆份,用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各执贰份;28.5下述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具有同等效力;1)招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询标中的书面答疑;4)履约保证金保函;5)合同条款及合同特殊条款;买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卖方:代表:代表:附录:附录1价目表附录2供货范围及详细报价的技术资料附录3技术服务附录4技术参数附录5验收及验收测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一);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三,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5、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一年内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有效的保函相关证明资料;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11、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项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12、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1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4、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人民币)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单价规格和型号品牌/生产厂家质保期交货期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大写填写说明:1.开标时,本表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货物价格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投标总价为招标范围所列全部招标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保持一致。3.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致:采购代理机构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盖章)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投标文件附件。(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三,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年月日5、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一年内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应加盖本单位章。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凭证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三)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如无产生税收,需提供不拖欠税收证明材料;)②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注意: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收缴纳材料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年月日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年月日11、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项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年月日12、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年月日1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4、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六)3、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七)4、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八)5、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九)5-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6、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7、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8、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致: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的招标邀请(项目编号),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资格证明文件(6)按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技术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提供有关文件(7)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为(注明币种)。据此函,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示的投标总价)。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年月日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人民币)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注册证号数量单位单价总价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报价(总价)小写: 大写: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年月日注:投标人应根据货物清单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表中投标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3、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如有正偏离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附后(并注明页码)供应商须对第四章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须一一列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作为其技术指标的支持资料(国家无需检测的设备可以不提供检验报告)。对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或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偏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年月日4、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年月日5、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条件的投标人提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5-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九)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7、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说明:1.应提供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8、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说明:1.应提供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射频治疗仪等医疗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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