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直饮机水设备租赁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2025)



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直饮机水设备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一、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执行编号:SXZB-2025-066号

二、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10日 至 2025年11月13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潜在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3日17:00时。
2.报名方式:在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填写《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将报名费转账凭据及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2947307@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名资料。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递交《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3.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09: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2号楼1016

六、评审信息

询价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09:30
询价地点: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2号楼1016。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经办人:周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673360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荣昌大道379号
代理机构: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4632435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2号楼1016

八、附件

直饮机水设备租赁服务(定稿).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询价通知书1.1.1.1询价项目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直饮机水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编号:SXZB-2025-066号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篇询价邀请书3第二篇询价项目质量(技术)需求-6-第三篇询价项目商务需求-9-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1-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8-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1-附件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35-1.1.第一篇询价邀请书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直饮机水设备租赁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1.1.1.一、询价采购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年/台)投标保证金(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直饮机水设备租赁服务288910001注:本项目直饮机水设备租赁服务期为2年,租赁数量为14台。1.1.21.1.3.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5.四、询价相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潜在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3日17:00时。2.报名方式:在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填写《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将报名费转账凭据及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2947307@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名资料。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递交《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了采购文件;3.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六)询价地点: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2号楼1016。(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09:00时(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09:30时(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09:30时1.1.6.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并汇至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7:00时。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吴家支行保证金账号:31171201040002583转款备注: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直饮机水设备租赁服务保证金(可简写)。未备注者,以未交纳采购保证金处理。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或柜台转帐的方式缴纳保证金,不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导致来款信息不明确,导致无法询价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为了方便保证金的核查与退还,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现场递交手持件:①递交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加盖供应商公章。②递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③递交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及报名费转账凭据加盖供应商公章。4.保证金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成交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3.项目流标的保证金,由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未参与采购的供应商的保证金,由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手持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上。特别提醒:为确保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原件送达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否则造成保证金延迟退还,责任自负。保证金查询电话:023-46324356。1.1.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1.8.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四)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9.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46733601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荣昌大道37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3-46324356地址: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2号楼10161.1.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1.一、项目概况为满足病人及其家属饮用水需求,荣昌区妇幼保健院需使用饮用水,直饮机设置点位及相关信息如下:1号楼配置7台,服务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27年11月;2号楼配置7台,服务起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027年11月。1.2.二、项目技术需求(一)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租赁方式在医院指定区域及其他存在特殊饮水需求区域安装直饮水机,采购内容包括提供直饮水机及安装调试、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材料更换、定期检测水质等方面的服务。(二)供应商提供的直饮水机应达到以下标准(相当于或不低于):1.3.1.额定电压220V/50HZ,额定功率≤2500W;1.4.2.净水流量(能力)≥15L/H;1.5.3.制热能力:开水≥15L/H;1.6.4.热胆容量≥10L;1.7.5.适用水源:市政自来水。1.8.6.滤芯组合:≥五级过滤系统;(提供具备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专利证书)1.9.7.杀菌方式:UV紫外线杀菌或臭氧或高温;1.10.8.具有智能物联管理系统;1.11.9.水效等级:一级;(提供可供查询的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信息证明)1.12.10.提供厂家2025年产品责任险保单;1.13.11.尺寸:400mm*430mm*1400mm(±10%);1.14.12.所有滤芯须与投标设备为同一品牌(滤芯品牌以滤芯卫生许可批件为准)。1.15.三、质量要求(一)响应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出水水质要求: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的要求和《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的水质标准。(三)安装完成后取水送专业机构检测一次,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四)响应产品获得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证书及检测报告(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给所响应产品制造商的同一品牌检验报告复印件和涉水卫生批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五)货物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附合格证。1.16.四、其他要求(一)本次采购总台数为14台,每台设备的安装地点以采购人确定的点位为准(后期如有增加按实际成交价格核算)。(二)供应商需定期检测设备,免费提供清洗主机、更换滤芯、设备维修维护、材料更换、再次移机等,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卫生防护与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每季度上门检测维护不低于1次。在服务期限内,每年主机的全部滤芯至少更换1次(必须采用原制造商滤芯);期间若有产品出水的TDS值超过30及以上的,更换失效的滤芯直到水质达到标准;机器若损坏无法维修(非故意打砸损坏)免费更换新设备。(为保证供应商能够提供合法、合规的原厂正品零配件,后续能够提供优质的维保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直饮水设备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三)水质检测:每6个月必须进行一次水质检测,每个月必须进行一次自主水质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每6个月进行的一次水质抽样检测,每次抽样抽取1个点位(由采购人指定抽样点位),检测后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国家相关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持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四)设备安装:辅材(管线五金)要求食品安全级PE材料或食品级不锈钢管件等应符合国家标准。供应商应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完成直饮水机的安装调试与后续所有相关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提供与运输、成品保护、全部安装内容、安全防护措施、完工清场等。(五)供应商应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及提醒警示措施,饮水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保证相关规范要求和保险,水电安装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在租赁服务期内,因饮水机及相关设施和出水质量而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六)成交供应商在安装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者造成采购人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相应损失。(七)供应商应设置专人为现场管理人员,确保直饮水机安装施工符合医院消防安全制度规定与禁烟规定。由供应商负责现场安全问题,因现场施工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八)应急响应:1.供应商必须在直饮水机机体上或设备周围的醒目位置,公示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和售后服务电话。2.接到报修后,紧急报修(影响饮水)在1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赶到报修现场,在12小时内完成维修;接到日常报修(不影响饮水情况)在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到报修现场,并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如无法修复需更换设备,需在报修后48小时内完成,48小时内未修复的,医院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医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3.累计3次响应不及时,罚款500元;累计5次响应不及时,扣除年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并要求整改,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函)(九)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供应商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十)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机构整合或扩张、业务合并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有权对本协议提出修改意见或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据实清算。1.17.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1.18.一、安装时间、租赁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安装时间: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全部安装并能投入正常使用。(二)租赁服务时间: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交货并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截止到2027年11月。(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三)验收方式:1、采购人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2、安装验收: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3、成交供应商设备安装合格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取样送至合法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所需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19.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响应的产品是全新的产品(未使用过的产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质保期和合同租赁期一致。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二)售后服务内容1、供应商必须在直饮水机机体上或设备周围的醒目位置,公示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和售后服务电话。2、接到报修后,紧急报修(影响饮水)在1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赶到报修现场,在12小时内完成维修;接到日常报修(不影响饮水情况)在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到报修现场,并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如无法修复需更换设备,需在报修后48小时内完成。(提供承诺函)。3、累计3次响应不及时,罚款500元;累计5次响应不及时,扣除年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并要求整改,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函)。(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1.20.三、报价要求本次采购为人民币报价,询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货物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费、包装费、人工费、保险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三年的设备维修维护、更换滤芯、水质检测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因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21.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合同签订后,转账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成交供应商在交货且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费用的50%;之后采购人每半年支付一年费用的50%。(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2.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23.六、培训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1.24.七、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供应商应对上述采购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无条件予以响应。(三)项目实施期间,所有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四)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机构整合或扩张、业务合并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有权对本协议提出修改意见或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据实清算。(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24.1.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24.2.一、采购程序(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4.3.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总报价进行排序,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注:(1)若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2)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1.24.4.三、无效报价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4.5.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24.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4.7.一、询价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4.8.二、询价通知书(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采购邀请书、询价项目质量(技术)需求、询价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1.24.9.三、报价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询价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通知书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报价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1.24.10.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24.11.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4.1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24.13.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24.14.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24.1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二)服务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形式支付。(三)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24.16.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2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附页: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询价)(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询价通知书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26.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技术)部分(一)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27.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报价。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报价(单价)为人民币小写:(元/年/台)(保留两位小数点)。以我公司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询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元/年/台)1直饮机水设备租赁142345671.27.0.1注:1.本表为对投标所报总价的明细报价。2.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本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28.二、服务(技术)部分(一)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29.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询价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1.30.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1.31.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1.32.附件2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发售人: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推荐使用微信支付玲子(*玲)微信支付相关说明:在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报名费,填写《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将报名费转账凭据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2947307@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名资料。未发送邮件的,视为未报名,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直饮机水设备租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