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防意外监测招标公告(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2025)
江津区高龄老年人防意外监测项目(第二次)(JJQ25A01052)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江津区高龄老年人防意外监测项目(第二次)(JJQ25A0105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江津区高龄老年人防意外监测项目(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JQ25A01052
项目名称:江津区高龄老年人防意外监测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江津区高龄老年人防意外监测项目(第二次)
500,000.00元
1
部
最高限价总计:5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10日 至 2025年11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三)采购公告所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江津区政府采购电子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采购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响应文件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
2.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09:3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磋商(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以上设备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抵达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参加磋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情形:
①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仍不能解密的,经供应商申请,可以启用提供的不加密的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供应商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
②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采购经办人:曹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752263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相府路5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恒璘工程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385156 1776483434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力帆时代2栋1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385156 17764834344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11.10(定稿)--2025年江津区高龄老年人防意外监测项目(第二次).docx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江津区高龄老年人防意外监测项目(第二次)
最高限价:500000.00
数量:1
单位:部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JJQ25A01052项目交易编号:BG202501442磋商项目名称:江津区高龄老年人防意外监测项目(第二次)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璘工程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2-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3-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恒璘工程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津区高龄老年人防意外监测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包号及名称(标的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江津区高龄老年人防意外监测项目(第二次)501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2025年福彩公益金,预算金额为50万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三)采购公告所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江津区政府采购电子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采购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响应文件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四)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响应文件递交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在“网上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板块递交。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9:30:0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开始时间以“电子采购开标大厅”显示的时间为准。(六)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9:30:002.供应商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磋商(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以上设备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抵达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参加磋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采购开标大厅”完成在线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待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后进行视频磋商及最后报价。(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不予退还。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情形:①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仍不能解密的,经供应商申请,可以启用提供的不加密的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供应商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②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五、保证金(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方式)方式一: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一)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保证金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二)保证金账户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银行账号:1501010120010022614000040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三)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须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保证金。因供应商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供应商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812221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812221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或本项目联系人。方式二: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一)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保证金标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二)具体要求: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提供保证金保函复印件和担保方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开标室现场单独递交。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保管。保证金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保证金保函无效。2.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保证金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中提供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保证金保函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供的保证金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保证金保函的退还、注销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向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正本。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23-47522635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相府路56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璘工程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6738515617764834344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力帆时代2栋13-5-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为采购人提供江津区高龄老年人防意外监测项目(第二次)。二、服务需求(一)建设目标1、短期目标:为190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配备多功能智能手表,建立实时安全监控平台,降低特殊老年群体的居家安全风险。2、长期目标:通过4G智能定位手环及智能监控云平台,构建“终端监测—平台预警—人工响应”的安全保障体系。(二)服务配置1、本项目旨在为重庆市江津区30个镇街的1900名独居、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智能化安全守护服务(注:扣除不可预测因素,最终以实际执行数量为准)。具体如下:序号镇街高龄独居老人独居老人合计数量1几江街道1923054972鼎山街道2145663德感街道100104圣泉街道1570855双福街道208286白沙镇5387珞璜镇713208油溪镇222052279杜市镇20210夏坝镇4242811广兴镇41512支坪镇17813石蟆镇43714李市镇6115521615先锋镇891716蔡家镇10485817柏林镇5121718西湖镇2016218219石门镇45920永兴镇6243021龙华镇18922吴滩镇00023贾嗣镇14748824朱杨镇4131725慈云镇44826中山镇41527嘉平镇5618924528塘河镇30329四面山镇00030四屏镇235合计509139119002、服务功能(1)外观要求:可穿戴手环,无屏,手环正面需有醒目的SOS标识,充电方式为磁吸充电;(2)参数要求:①具备加速传感器,支持重力感应;②电池不得低于580mA/h;③支持NANOSIM卡,支持物联网卡;④具备震动马达,可实现震动提醒;⑤同时具备低电量声音提醒+光效提醒功能;⑥定位同时支持GPS+北斗+WIFI+LBS等多种方式;(3)健康体征监测要求:支持心率、血氧等指标监测;支持睡眠监测、计步功能;(4)定位功能:支持设置电子围栏,在设备超出电子围栏范围后及时上传数据至管理平台并告警;(5)轨迹回放:支持25天以上历史轨迹查询,支持老人活动区域设为电子安全围栏,超出范围立即告警,实时数据同步传输至管理台+APP或者小程序;(6)一键求救:具备姿态异常识别、告警,并同步告警信息到管理平台;(7)通讯功能:提供1年基础定位流量、每台每月不高于100M;3、管理平台(1)管理平台支持自定义平台名称及单位标识,具备独立的登录网址。(提供平台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2)支持数据对接到甲方其他平台,并具备合约期内持续的平台对接能力。(提供厂家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3)平台支持统一纳管全量终端,并支持展示大屏。能够查询和展示单终端的轨迹、围栏、告警等。(提供平台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4、设备APP或者小程序(1)全量终端纳管能力:APP或者小程序单个账号可以绑定数量不得低于3000台。(提供APP或者小程序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单个终端管理能力:①具备单个设备的体征状态展示:包含心率、血氧、计步;②活动轨迹展示及设置,具备至少25天以上轨迹查询及回放;具备轨迹功能开关及定位频次设置;电子围栏展示及设置;具备电子围栏打点设置功能;③亲情号码设置,具备亲情号码设置功能,支持6个以上亲情号码设置;④语音提醒功能。支持下发语音提醒功能;⑤设备查找功能,支持下发设备响铃指令,方便查找;(提供APP或者小程序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服务及质量需求(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货地址及时交付。(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平台接入、技术支持等服务。(3)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按照“三包”规定执行售后服务。四、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亡或其他事故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交货期(工期)、交货(施工)地点、验收方式及质量售后(一)交货期: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二、本项目投标报价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包干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服务费、人工费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支付预付款30%,安装调试完成合格后支付至总金额的97%,智能监控云平台运行满一年后支付至总金额的100%。支付前应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发票,公对公转账。四、履约担保(一)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担保,缴纳金额为成交总价的10%。(二)缴纳方式(二选一):非现金或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注: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担保的,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合同有效期限+60天。)(三)履约担保退还期限:以非现金形式缴纳的,自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后60天内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缴纳的,保函到期自动失效即可。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若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未按时进入视频会议视为放弃磋商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响应为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注: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在线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报价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内填报。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技术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二、评审标准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磋商报价(50%)5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服务部分(50%)项目重点难点分析(15分)能全面理解并准确分析该项目的需求及目的,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重点、难点分析清晰准确,时问规划、工作流程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内容包括且不限于:1、老年群体需求分析(3分);2、手环监测功能难点分析(3分);3、平台预警机制难点(3分);4、人工响应流程难点(3分);5、手环+平台+人工的助老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议(3分);根据内容进行评分。每小项内容完整、详尽、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得0分。1、提供对应方案,格式自拟。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或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方案内容不具有先进思路或时效性低下或安全性低或缺乏稳定可靠的相关保障措施、流程或进度或具体措施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4)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说明:方案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根据以上标准独立评审。助老安全保障方案(15分)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应做到数据详实、问题精准,相关解决措施可落地,内容包括且不限于:1、实时监测(5分);2、多级预警推送(5分);3、数据管理(5分);据内容进行评分。每小项内容完整、详尽、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运维保障体系(5分)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应做到数据详实、问题精准,相关解决措施可落地,内容包括且不限于:1、平台系统维护计划(1分);2、各类人员岗位职责(1分);3、服务质量监管(1分);4、服务对象回访(1分)5、投诉处理制度(1分);据内容进行评分。每小项内容完整、详尽、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瑕疵得,得1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0.8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0.4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0.2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后评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售后响应时间(2.5分);技术支撑服务(2.5分);据内容进行评分。每小项内容完整、详尽、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瑕疵得2.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5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0.5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应急预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定后评分。 应急预案(5分)跟据内容进行评分。内容完整、详尽、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瑕疵得,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培训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后评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人员培训管理及员工培训体系(2.5分);培训团队及课程体系(2.5分);跟据内容进行评分。每小项内容完整、详尽、无缺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瑕疵得2.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5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0.5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八)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九)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需求和商务需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磋商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请提交通过响应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须通过“电子采购开标大厅”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并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备份响应文件与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指导流程递交。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3、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通过政府采购电子标系统视频会议参与。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项目交易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7500.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九、交易服务费供应商中标后到区交易平台财务科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津发改(2025)51号文件执行。区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23-81222125。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队伍的房屋租赁费,生活费,日常巡护用车租赁费,应急租车费,水、电、气费,机具油费,机具维修维护费由中标人先行垫付,甲方认可后据实支付。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队伍的房屋租赁费,生活费,日常巡护用车租赁费,应急租车费,水、电、气费,机具油费,机具维修维护费由中标人先行垫付,甲方认可后据实支付。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队伍的房屋租赁费,生活费,日常巡护用车租赁费,应急租车费,水、电、气费,机具油费,机具维修维护费由中标人先行垫付,甲方认可后据实支付。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队伍的房屋租赁费,生活费,日常巡护用车租赁费,应急租车费,水、电、气费,机具油费,机具维修维护费由中标人先行垫付,甲方认可后据实支付。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队伍的房屋租赁费,生活费,日常巡护用车租赁费,应急租车费,水、电、气费,机具油费,机具维修维护费由中标人先行垫付,甲方认可后据实支付。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队伍的房屋租赁费,生活费,日常巡护用车租赁费,应急租车费,水、电、气费,机具油费,机具维修维护费由中标人先行垫付,甲方认可后据实支付。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队伍的房屋租赁费,生活费,日常巡护用车租赁费,应急租车费,水、电、气费,机具油费,机具维修维护费由中标人先行垫付,甲方认可后据实支付。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队伍的房屋租赁费,生活费,日常巡护用车租赁费,应急租车费,水、电、气费,机具油费,机具维修维护费由中标人先行垫付,甲方认可后据实支付。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七)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保证金保函(1、保证金保函复印件,2、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大写:;小写:。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1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平台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七)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保证金保函(1、保证金保函复印件,2、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防意外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