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相关科研耗材 沙门菌诊断血清招标公告(昆明市儿童医院2025)
昆明市儿童医院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相关科研耗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昆明市儿童医院
2、项目编号:CGZX-KY-2025-18
3、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相关科研耗材采购项目
4、科室预算:119,958元
5、采购内容:
序号
试剂耗材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
革兰氏阴性细菌鉴定卡
20测试/盒
30
盒
841
25230
2
沙门菌诊断血清(11种)
1ml/瓶
3
盒
1320
3960
3
一次性接种环
10ul
80000
支
0.46
36800
4
麦康凯琼脂平板
90mm
5000
个
1.86
9300
5
SS琼脂平板
90mm
400
个
4.1
1640
6
沙门式A-F群多价诊断血清
1ml/瓶
13
瓶
67
871
7
MinION Flow Cell(R10.4.1)
1张/盒
1
盒
11000
11000
8
Flow Cell Wash Kit
6次/盒
2
盒
1581
3162
9
Ligation Sequencing Kit V14
6次/盒
2
盒
9488
18976
10
NEBNext Companion Module v2
24次/盒
1
盒
9019
9019
合计
119,958元
6、服务期: 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需求计划后7个日历日内供货
7、交货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9、资金来源: 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
10、采购预算:119,958元
1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整体报价、整体成交方式;不允许拆分或漏项,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为1标段。
1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采购人在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人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供应商当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询价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
竞争性谈判
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获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行政楼507。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 月13日9时00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1 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昆明市儿童医院官网》上公开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儿童医院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871-63309025
附件下载:
附件一 [
附件: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相关科研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106KB) ]
昆明市儿童医院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相关科研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昆明市儿童医院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相关科研耗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一、项目概况:1、采购单位:昆明市儿童医院2、项目编号:CGZX-KY-2025-183、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相关科研耗材采购项目4、科室预算:119,958元5、采购内容:序号试剂耗材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革兰氏阴性细菌鉴定卡20测试/盒30盒841252302沙门菌诊断血清(11种)1ml/瓶3盒132039603一次性接种环10ul80000支0.46368004麦康凯琼脂平板90mm5000个1.8693005SS琼脂平板90mm400个4.116406沙门式A-F群多价诊断血清1ml/瓶13瓶678717MinION Flow Cell(R10.4.1)1张/盒1盒11000110008Flow Cell Wash Kit6次/盒2盒158131629Ligation Sequencing Kit V146次/盒2盒94881897610NEBNext Companion Module v224次/盒1盒90199019合计119,958元6、服务期: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需求计划后7个日历日内供货7、交货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9、资金来源: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0、采购预算:119,958元1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整体报价、整体成交方式;不允许拆分或漏项,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为1标段。1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采购人在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人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供应商当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时,其投标将被否决);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询价文件中的各项规定;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2获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行政楼507。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14时30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开启1、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昆明市儿童医院官网》上公开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昆明市儿童医院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871-6330902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招标人:昆明市儿童医院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联系人:徐老师电 话:0871-633090251.1.3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相关科研耗材采购项目1.2.1资金落实情况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2.2预算金额119,958.00元1.3.1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1.3.2交货期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需求计划后7个日历日内供货1.3.3服务地点、服务方式服务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谈判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他要求: 。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形式:书面2.2.2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时间:24小时内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发送扫描件电子邮箱:394036363@qq.com2.3.1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时间:24小时内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发送扫描件电子邮箱: 394036363@qq.com3.2.3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谈判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服务成本价格(含利润)、保险、税收、培训、售后服务等所需全部费用。(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成交服务费:无3.3.1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算起)。3.4谈判保证金无。3.5.2(2)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2份 电子版文件:电子文档壹份(以U盘形式提供,须包含所有响应文件内容,提供Word版本响应文件一份、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本响应文件一份,并确保能正常打开,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其他要求:电子文档应标识后与响应文件正本一并密封递交,投标人自行承担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未提交而造成的投标被否决风险。4.1.1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4.2.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2.3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响应文件退还:☑否□是,退还时间: 5.1.1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由院内专家组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 院内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3.2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1~3名6.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6.2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3天6.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其他形式: 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追加合同金额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服务要求、服务期、服务地点、服务方式1.3.1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服务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谈判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竞争性谈判文件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5)服务内容及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本章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谈判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谈判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谈判报价的其他要素。3.2.3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3.3谈判有效期3.3.1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认定为谈判失效。3.4谈判保证金无。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2)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并编制目录。4.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4.2.5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2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评审5.1谈判小组5.1.1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2评审中因谈判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采购人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原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谈判文件一并存档。5.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3评审5.3.1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5.3.2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成交和合同6.1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6.2成交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在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的情况下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4履约保证金6.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6.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6.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6.5签订合同6.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6.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6.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询问与答复凡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谈判活动。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3)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5)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6)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6)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送邮件至(邮箱号码)。采用发送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谈判小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谈判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三章评审办法一、谈判小组评审机构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1。二、采购人职责采购人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报告;(二)宣布评审纪律;(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谈判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介绍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谈判文件;(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谈判小组依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审结果,有不符合规定情形的,要求谈判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谈判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谈判小组职责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五)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审纪律(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谈判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谈判小组统一组织办理。(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审原则评审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审只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审的依据。六、评审程序谈判会议程序:检查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密封情况→开启响应文件→核实谈判代表授权情况→抽取谈判顺序→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就谈判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按本项目规定成交标准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一)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满足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全部复制公告中的资格条件)(二)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谈判。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2)款规定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签字谈判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规定谈判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服务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服务地点、服务方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谈判内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无实质性遗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谈判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三)谈判谈判内容:服务要求、服务内容、价格等。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最后报价。(四)澄清有关问题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处理。七、推荐根据符合质量和服务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最后报价最低且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除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特殊情况的处理:若在最后报价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最终推荐结果由谈判小组进行记名投票表决。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昆明市儿童医院试剂、耗材购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购销合同甲方:昆明市儿童医院乙方:签约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试剂、耗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同意签订合同:第一条购买试剂、耗材产品及价格:序号品名厂家、产地规格、型号及详细配置单价数量总价备注123合同金额第二条交货方式乙方承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全部到货。所有货物必须送到甲方指定仓库及地点交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交货清单作为双方交货、验收、结算的依据。第三条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若上述标准不一致时,取其中的高者)。第四条货物到货时,应附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票);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货物的注册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冷藏、冷冻货物的运输应实现全冷链管理,到货时的运输方式、温度和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应当符合要求。冷藏车、保温箱应按规定进行验证,符合规定的设计标准和要求,并能安全、有效地正常运行和使用,确保冷藏、冷冻货物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即:昆明市儿童医院,并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第六条货物验收:1.货物到达时,应当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并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2.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药品采购记录。无随货同行单(票)的应当拒收;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货物的注册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与采购记录不符的,应当拒收。3.冷藏、冷冻货物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到货时的温度和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对未采用规定的冷藏设备运输或温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收。第七条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甲方入库手续三个月内,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第八条收款账户:乙方指定下述账户信息用于款项收取。1.账户名称:2.开户银行:3.银行账号:4.收款账户的改变:如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更,应在甲方付款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遭遇不可抗力时,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报告,双方将根据该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通过协商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合同,或部分地免除遭遇不可抗力方当事者的履行责任,或允许其延期履行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及(或)达到验收标准,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2.如乙方交付的任何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达不到验收标准及(或)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在约定交货期内无条件更换并通过甲方验收,由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上述第十一条第1款规定处理。若经更换仍达不到标准,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3.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鉴定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由于乙方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支出的罚款(罚金)、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同时,由于乙方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承担上述甲方损失外,还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供货总金额20%的违约金。损失和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当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5.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质保服务和售后服务,甲方有权另外寻求替代服务,并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乙方追偿。6.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7.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编:邮编: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序号项目内 容1服务期 2交货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投标人负责验收后完整提交检测服务报告。4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甲方入库手续 个月内,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将货款支付给乙方5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文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序号试剂耗材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革兰氏阴性细菌鉴定卡20测试/盒30盒841252302沙门菌诊断血清(11种)1ml/瓶3盒132039603一次性接种环10ul80000支0.46368004麦康凯琼脂平板90mm5000个1.8693005SS琼脂平板90mm400个4.116406沙门式A-F群多价诊断血清1ml/瓶13瓶678717MinION Flow Cell(R10.4.1)1张/盒1盒11000110008Flow Cell Wash Kit6次/盒2盒158131629Ligation Sequencing Kit V146次/盒2盒94881897610NEBNext Companion Module v224次/盒1盒90199019合计11995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昆明市儿童医院科研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年月日1、竞争性谈判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相关科研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ZX-KY-2025-18序号科研耗材名称(与外包装一致)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合计是否为医疗器械产品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注:1、“合计”项价格应与“开标(唱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2、不得删减或修改本表格式。3、本项目设有单价最高限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4、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二:响应函致昆明市儿童医院:(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参加贵方组织的昆明市儿童医院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相关科研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货物及所需服务进行响应。为此: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a.报价一览表;b.响应函;c.技术规格偏离表;d.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e.资格证明文件;2、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交货时间为:;3、保证遵守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本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7、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昆明市儿童医院的昆明市儿童医院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相关科研耗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的竞争性谈判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并附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附件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企业地址:3所有资质: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主营范围1、2、3、4、……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附供应商简介(包括供应商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技术能力等)。2、附供应商最新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附件六: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所投项目执行的行业标准;2、投标项目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3、技术支持资料;5、项目实施方案。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请对应磋商文件的“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相关商务要求的条件(如服务期限、服务地点、付款方式等),认真填写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序号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内容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内容偏离说明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表格中“偏离”一列,供应商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响应内容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八:类似项目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承担范围合同金额(万元)完成时间12345注:附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至今类似服务项目业绩,须相关业绩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件九:售后服务承诺含培训计划,由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及实际情况自行编写。附件十:财务报表提供2022年度至今三年间任意一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企业自身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2023年以后成立的,可提供已有财务报表)。附件十一: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期间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附件十二: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由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及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加盖公章)。附件十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十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说明: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五:投标人无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控股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管理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未参加_(项目名称)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附件十六: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请投标人出具是否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函(内容自拟)。如出现上述情形的,将向主管部门报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七:廉洁承诺书(投标人)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人,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最终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相关科研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ZX-KY-2025-18序号科研耗材名称(与外包装一致)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合计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注:1、“合计”项价格应与“开标(唱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2、不得删减或修改本表格式。3、本项目设有单价最高限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4、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注:最终报价表投标前先填写科研耗材名称(与外包装一致)、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基本信息,单价、总价待资格审核通过后二次报价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相关科研耗材 沙门菌诊断血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