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屋面维修 维修服务 屋面大修 屋面防水大修招标公告(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2025)


询价书名称:分谈分签+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广纬精工租赁400厂房南跨屋面维修的询价书

物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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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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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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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61424
维修服务


2025-12-31
不指定

寻源要求
询价单位: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单位: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2025-11-17 09:00
允许部分物料报价:否
附加费(附加费包括运费、包装费、服务费、其他费用):包含在物料价格中
报价有效期:2025-12-31
是否指定报价币种:指定
报价币种:人民币
承运方式:
结算方式:
补充说明:

经办人信息
姓名:李宝明
手机:13937929399
电话:
邮箱:

附件
400厂房屋面防水大修技术要求.docx
询比价文件(广纬精工租赁400厂房南跨屋面维修).docx

中船河柴400#厂房(广纬精工租赁)南跨屋面防水大修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部门姓名日期编制生产运行部校对生产运行部审核生产运行部会签综合管理部批准生产运行部中船河柴400#厂房(广纬精工租赁)南跨屋面防水大修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1、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中船河柴400#厂房(广纬精工租赁)南跨屋面防水大修工程(二)项目地点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三)项目概况对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400#厂房南跨屋面防水整体进行大修和北跨天窗屋面防水大修,内容包含人工拆除屋面防水卷材并清运垃圾,新铺设4mm厚沥青防水卷材、更换天窗损坏缺失的玻璃,更换老化损坏的PVC落水管落水斗、制作安装厂房钢直梯等。(四)项目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五)项目工期1.工期要求有效工期25日历天。(具体详见技术要求部分)开始工作时间:以中标人通知进场时间开始计算。2.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五年;且不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关于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的要求。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该项工程或工程设备的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有效总工期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时,发包人在按合同约定确定的竣工日期(包括按合同延长的工期)后3天内,发包人应当约定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按本款约定的下列标准和方法计算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但最终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本款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第一周:每延期一天,按照一天300元支付违约金;第二周:每延期一天,按照一天500元支付违约金;第三周:每延期一天,按照一天1000元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承包人赔偿后,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30%。(六)项目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集体踏勘,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参加,造成对项目报价缺漏项的,后期不予补偿。二、资格要求1.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反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内。3、报价要求(一)项目承包范围及方式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防水卷材拆除、运输、现场施工、落水管、钢爬梯、天窗玻璃制作安装以及其他的配合协调,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并负责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维护及改善。2.本项目须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含因施工产生的垃圾清运),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综合单价不变等。3.总价包含的风险(含不可抗力引起的)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包括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报价中自购材料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报价及合同价中,不予调整)。*4.本项目为厂房屋面防水大修工程,投标报价均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二)报价说明*1.工程限价:本工程限价13.8万元。2.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工作量清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T50854-2024)等九专业计算规范;(3)企业定额;(4)河南省现行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5)招标文件、答疑纪要;(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三)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投标方全部外运,费用请自行核算计入投标总价中,后期不再进行调整。2.只要技术要求中有明确标示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外的除外)的子目,即使工作量清单中未列明;进一步约定,只要在本技术要求内或工作量清单中已经列明的项目(含踏勘现场时发现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项安全措施、防护或其它隐蔽工作量等),投标人就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中。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视为其报价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在合同执行中不予增补。*3.承包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标价的单价必须附单价分析表,分表中的合计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相应的单价对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和工程设备费、外购、外协、配套件、生产制造、油漆、包装、保险、规费、利润、税金、管理费、措施费、运输(含垂直运输费)、运杂、厂内倒运费用、装卸车、配合、质量检验检测费、拆卸、现场安装、调试、验收、成品保护(含施工周边绿化的保护及补栽)、劳务、资料、技术服务、施工措施费、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质保期内缺陷修复费用等及验收合格到移交完成为止的所有内容全部费用(特别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上涨可能带来的各项风险因素,以后不再调整);综合单价不允许调整。4.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对于报价中的计算错误在评标时将予以核准,对于少计或遗漏的项目在评标和合同签订时不予增补。5.本项目主要材料说明(1)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4mm厚、—20℃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到现场后取样送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发包人不提供材料。(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满足安全、环保、防火和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投标方应提供所供材料的合格证、质检报告。四、项目技术规格要求(一)工作内容清单及要求序号屋面大修项目屋面防水大修内容及要求数量备注1拆除屋面旧防水卷材人工拆除屋面旧防水卷材,并对屋面进行清扫、清理,并对产生的垃圾进行清运出厂。1200m²2新铺设屋面防水卷材防水卷材铺设作法1.屋面凸凹不平处用1:3水泥砂浆局部找平;2.屋面整体喷洒冷底子油一遍;3.热熔铺设防水卷材,并对其进行搭接收口封边,搭接宽度≥100mm;4.材料要求:4mm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0℃、表面为PE膜; 5.品牌:东方雨虹(北京)、科顺CKS(广东)、北新防水(北京)或同等品牌;6.报价中包含防水材料取样复试费用。1400m²3天沟附加层附加层铺设作法1.屋面凸凹不平处用1:3水泥砂浆局部找平;2.喷洒冷底子油一遍;3.热熔铺设防水卷材,并对其进行搭接收口封边,搭接宽度≥100mm;4.材料要求:3mm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0℃、表面为PE膜;5.品牌:东方雨虹(北京)、科顺CKS(广东)、北新防水(北京) 或同等品牌;6.报价中包含防水材料取样复试费用。150m²4天窗玻璃维修玻璃更换作法1.人工拆除破损玻璃并负责清运垃圾;2.更换白色透明厚耐力板;3.材料要求:1.5mm厚,聚碳酸酯PP板,性能:高强度、高弹性、抗冲击、耐高温、防火难燃;4.品牌:广东中山(博力)、上海(汇丽)、广东中山(固莱尔)或同等品牌。15m²5落水管更换落水管安装作法1.人工拆除破损老化的110mmPVC落水管;2.新更换直径110mmPVC落水管,含落水斗3个,3mm热镀锌钢板出水口3个,高度15m;3.品牌: 联塑(广东顺德)、中财(浙江杭州)、金牛(湖北武汉)或同等品牌。35m6钢直梯制作安装钢直梯作法1.制作安装钢直梯7m,具体详见图集15J401,含防护笼;2.安装高度7m(注:本项不含刷漆)。7m7钢直梯刷漆钢直梯及防护笼除锈刷漆:人工机械打磨除锈,刷防锈漆一遍,黄黑警戒色面漆两遍。 15m8钢直梯接地热镀锌接地角钢L63×6 ,2.5m×3根,深度≥2.5米;接地扁铁-40×4, 15米;接地电阻≤4Ώ。1项99会议室木地板木地板铺设作法1.40mmm厚1:3水泥砂浆找平。2.铺设12mm厚木地板。3.木地板防滑、防腐、耐磨、环保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标准。30m210室内墙面、顶棚刷乳胶漆内墙及顶棚刷涂料作法1.批腻子两遍。2.刷乳胶漆两遍。3.高度3.3m。4.品牌: 立邦、多乐士、三棵树或同等品牌。105m2(二)技术标准和要求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见发包人提供设计图纸。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技术标准办理。(三)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四)试验和检验1.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对用于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工程设备等进行试验和检验。2.发包人现场代表可以根据工程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其他现场材料和工艺的试验和检验。3.约定需要进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在经过检验并获得发包人现场代表批准以前,不得用于任何永久工程。4.承包人应为任何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检查、检测和检验提供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设备和仪器以及必要的协助。发包人现场代表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应能够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及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准备材料和(或)工程设备的车间和场所进行任何必要的检查。无论这些车间和场所是否属于承包人,承包人都应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其取得相应的权力和(或)许可。5.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发包人可拒收此类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同时说明理由。承包人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约定。若发包人要求对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重新进行检验,则此类检验应按相同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如果此类拒收和重新检验致使发包人产生了额外费用,则此类费用应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或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6.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现场代表的监督见证下,对防水卷材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送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7.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检验的费用。五、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一)工程质量管理1.承包人应按[技术要求]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系统,确保采购、安装、施工、竣工等各项工作的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形式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2.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此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3.发包人现场代表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当为发包人现场代表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发包人现场代表可以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的其他地方包括:施工场地,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可在发包人现场代表认为必要的地方,且承包人应当为发包人现场代表和发包人的质量检查提供方便,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需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但此单项最高违约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5%。4.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限:隐蔽前48小时内。5.质量争议: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除可按提请仲裁或起诉办理外,或可提请合同双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经检测,质量确有缺陷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处理按工程保修书的约定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的工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二)合同进度计划1.施工地点为中船河柴400#厂房,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使用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及安全方案说明并报送发包人现场代表。2.承包人编制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工期进度安排、具体措施等。承包人报送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开工前3天。(三)计量与支付1.计量方法: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2.预付款(1)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后,收到承包人提交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和10%的安全生产风险基金的缴纳凭证,以及承包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2)工程进度款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工程完整竣工资料及开具相应工程款发票后,发包人付至合同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满一年后支付(不计利息)。3.质量保证金(1)质量保证金的使用: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2)质量保证金比例3%。(3)质量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屋面防水大修保修期为五年。4.工程结算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实施期间,设备、材料单价不因物价市场波动进行任何价格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包干计入综合价之内。(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在基准日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增减时,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投标人作为成熟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项目包含内容、风险因素等。(四)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1.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1)承包人应提前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报送安全专项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的计划期限:3天。发包人现场代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后应当在2天内给予批复。*(2)承包人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自觉接受发包人安全保卫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执行整改。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的违章行为,并可对违章作业的单位或个人按发包人制定的相关处罚条例予以警告、停工、罚款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终止施工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对安全、质量控制不到位而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属于施工责任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每发生一起对施工单位处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若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终止合同。此外承包人还应承担发包人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安全生产目标1)零死亡、零重伤、零职业病、零中毒;2)零火灾、零坍塌、零重大财产损失及负面影响事件、零群体性事件。(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建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制度,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并做好下列工作:在施工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保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及排水设施通畅,作必要的现场地面硬化处理和设置必要的绿化带。妥善存放和处理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应分类存放。现场设置消防通道、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从现场清运。(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安全生产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6)承包人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承包人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8)承包人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9)承包人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发包人现场代表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现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10)所有机械和工器具应定期保养、校核和维护,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并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配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11)承包人应对任何施工中的永久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撑或临时加固。除非承包人已获得发包人代表书面许可并按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加固或支撑,不允许承包人在任何已完成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均应对其任何上述超载行为引起的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12)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承包人必须立即报告发包人现场代表和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3)承包人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2.临时消防(1)承包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2)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或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立和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能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设立明显标志。(3)承包人应当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组或消防队,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培训,组织消防演练,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组织有效的自救,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4)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施工场地(现场)储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时或有明火施工的工序,应当实行严格的“动火证”管理制度。3.临时供电(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其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包括为工程楼层或者各区域,提供、设立和维护必要的临时电力供应系统,并保证电力供应系统始终处于满足供电管理部门要求和正常施工生产所要求的状态,并在工程实际竣工和相应永久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3)临时供电系统的电缆、电线、配电箱、控制柜、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材料设备均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和两极漏电保护供电,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按规定设立零线和接地线。电缆和电线的铺设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严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各种配电设备均设有防止漏电和防雨防水设施。(4)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和临时设施等设置足够的照明,地下工程照明系统的电压不得高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24V。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5)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4.劳动保护(1)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2)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承包人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3)劳动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发包人施工现场及厂区内不向承包人提供工人的食堂、工具房、宿舍等。承包人应自行在厂区外为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5.脚手架及登高作业(1)承包人应搭设并维护一切必要的临时脚手架、挑平台并配以脚手板、安全网、护身栏杆、门架、马道、坡道、爬梯等等。脚手架和挑平台的搭设应满足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新搭设的脚手架投入使用前,承包人必须组织安全检查和验收,并对使用脚手架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2)所有脚手架,尤其是大型、复杂、高耸和非常规脚手架,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经过安全验算,脚手架安全验算结果必须报送发包人现场代表核查后方可实施。(3)搭设爬架、挂架、超高脚手架等特种或新型脚手架时,承包人应确保此类脚手架的安全性和保证此类脚手架已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允许使用的批准,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4)承包人应当加强脚手架的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对其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脚手架使用安全。雨、雪、雾、霜和大风等天气后,承包人必须对脚手架进行安全巡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发包人现场代表、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免费使用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任何已有脚手架,并就其安全使用做必要交底说明。承包人在拆除任何脚手架前,应书面请示发包人现场代表他将要拆除的脚手架是否为发包人、发包人现场代表、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政府有关机构所需,只有在获得发包人现场代表书面批准后,承包人才能拆除相关脚手架,否则承包人应自费重新搭设。(6)登高作业按发包人管理制度办理相关危险作业审批单,屋面作业等同登高作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屋面作业应保障上部有可靠牢固的安全绳挂靠点,保障人员不发生坠落危险等。6.施工安全专项方案(1)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地方有关的法规等,编制一份安全专项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报送发包人现场代表审批。(2)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当在中标通知后3日内报送发包人现场代表。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发包人现场代表批准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7.文明施工(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2)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1)承包人的施工场地(现场)必须干净整治、做到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2)施工场地(现场)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定时洒水,做好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3)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净”的原则,不留垃圾、不留剩余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各种设备运转正常;4)承包人修建的施工临时设施应符合发包人现场代表批准的施工规划要求,并应满足本节规定的各项安全要求;5)发包人现场代表可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置各级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等文明施工警示牌;6)材料进入现场应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不得影响现场施工和堵塞施工、消防通道。材料堆放场地应有专职的管理人员;7)施工和安装用的各种扣件、紧固件、绳索具、小型配件、镙钉等应在专设的仓库内装箱放置;8)现场风、水管及照明电线的布置应安全、合理、规范、有序,做到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架设和造成隐患或影响施工。(3)承包人应为任何已完成的、正在施工的和将要进行的任何永久和临时工程、材料、物品、设备、以及因永久工程施工而暴露的任何毗邻财产提供必要的覆盖和保护措施,以避免恶劣天气影响工程施工和造成损失。保护措施包括必要的冬季供暖、雨季用阻燃防水油布覆盖、额外的临时仓库等等。因承包人措施不得力或不到位而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承包人自己负责。(4)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始终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当存放并处置施工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和设施。(5)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固定的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在各区域设立必要的垃圾箱;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现场,并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6)承包人应对离场垃圾和所有车辆进行防遗洒和防污染公共道路的处理。承包人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上述遗洒或污染现象,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担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混凝土浇注、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工作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影响公共交通。(7)承包人应当制订成品保护措施计划,并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包括对已完成的所有分包人和独立承包人(如果有)的工程或工作的保护,防止已完工作遭受任何损坏或破坏。成品保护措施应当合理安排工序,并包括工作面移交制度和责任赔偿制度。8.环境保护(1)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现场代表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3)承包人制订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时应当同步考虑环境和资源保护,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4)承包人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材料都是绿色环保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名录的,还应当是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承包人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承包人应在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少包括在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对现场道路做硬化处理和采用密闭车厢或者对车厢进行必要的覆盖等等。(6)承包人应当保证施工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7)承包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应的过滤、分离、分解或沉淀等处理系统,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承包人施工工序、工作时间安排和施工设备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降低噪声和照明等对施工场地(现场)周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并满足国家和地**府有关规定的要求。9.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2)承包人应当制订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并应当严格执行经保护方案,并保证在任何可能影响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或周边建筑物的施工作业开始前,相应的临时保护设施能够落实到位。(3)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六、竣工验收(一)竣工验收条件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请竣工验收。1.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区段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和竣工试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2.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扫尾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实施计划;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4.合同约定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二)竣工验收程序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承包人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现场代表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现场代表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14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发包人现场代表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发包人现场代表同意为止。2.发包人现场代表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或发包人现场代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收到并同意承包人的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完成竣工验收但发包人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视为竣工验收合格,以完成竣工验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3.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现场代表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4.因发包人原因,未在发包人现场代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作为工程实际竣工日期。5.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三)工程的接收1.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可按工程或单位/区段工程进行接收,并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2.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并符合合同要求;(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3)发包人现场代表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4)发包人现场代表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除按本条约定已经提交的资料外,接收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施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除此之外承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相关竣工资料2份。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另行约定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另行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四)竣工退场1.竣工退场发包人接收工程后,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撤离相关人员,使得施工现场处于以下状态,直至发包人现场代表检验合格为止。(1)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按合同约定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4)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绿化带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5)施工现场其他竣工退场工作已全部完成。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7日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返还承包人。2.地表还原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现场代表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人员撤离除了经发包人现场代表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件约定和发包人现场代表的要求将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撤离施工现场或拆除。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现场。七、其他要求(一)分包本工程施工部分一律禁止分包。(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一切工程,含工程量清单、图纸中给定的工程及变更。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执行国家相关法规规定。3.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执行国家相关法规规定。4.质量保修书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内容。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所附的格式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与本款上述约定内容一致。承包人在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将质量保修书一并报送发包人。询比价文件编号:HND-25149ZL项目名称:广纬精工租赁400厂房南跨屋面维修招标单位: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173号邮编:471039电话:0379-64076363;13937929399传真:0379-64076067河南·洛阳2025年11月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方拟进行广纬精工租赁400厂房南跨屋面维修项目询比价。具体要求说明如下:一、项目名称:广纬精工租赁400厂房南跨屋面维修二、工程概况:本项目是广纬精工租赁400厂房南跨屋面维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三、形式:网上公开四、报价人资格: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设备维修资质均可参加报价;⑵报价人应具备本次询比价项目业绩和能力。⑶报价人应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五、对报价文件的要求:报价单电子版(PDF扫描版)上传平台,纸质报价文件同步报送采购方,报价一览表一份(注明总报价及工期等),单独放一信封内。报价书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加盖公章,以上报价资料均须密封;纸质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⑴报价函(附件1);⑵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⑶法人授权证书(附件2)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章);⑷报价表:报价要求详见技术要求报价说明;⑸对照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带*号项必须满足);表格中要分别列出采购方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报价产品的具体参数,任何采用“满足”、“符合”等非确定性数值的响应均将被视为“不满足”、“不符合”。⑹质保期限、售后服务;⑺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3);⑻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4);⑼报价单位近三年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及用户联系电话);⑽告知被授权人电话、传真,以便评议答疑时联系;⑾提交“无经营异常记录,无失信黑名单记录”承诺函。(如在评议中及后续审查中发现有虚假承诺的,取消参加、中标资格)。六、付款办法:(1)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后,收到承包人提交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和10%的安全生产风险基金的缴纳凭证,以及承包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2)工程进度款。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工程完整竣工资料及开具相应工程款发票后,发包人付至合同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满一年后支付(不计利息)。七、评议办法:在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功能前提下,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结合质量、维保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定。八、询比价文件和报价书的发送:⑴2025年11月10日在中船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公告。⑵报价截止时间:参与报价单位应在2025年11月17日上午9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电子版上传平台,纸质版密封后报送至河柴重工采购部,李宝明收,电话13937929399;过期视为放弃报价。也可将报价文件邮寄我单位(邮寄单上需注明询比价文件编号和报价单位名称):邮编:471039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173号河柴重工采购部李宝明收⑶评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下午2点30分;地点:河柴重工采购部。⑷评议期间如需答疑澄清,报价单位可以当面澄清,也可通过电话澄清。九、其它⑴评议后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⑵中标人不能按时到采购方工厂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将被纳入供应商黑名单。⑶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⑷任何要求对《询比价文件》澄清的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形式网上予以答复,逾期的澄清要求采购方将不予受理。⑸报价人应认真阅读《询比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要求等。报价人没有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人没有对《询比价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采购方有权拒绝没有对《询比价文件》要求作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的报价。⑹报价人对《询比价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方概不负责。报价人由于对《询比价文件》的任何误解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负责。⑺总报价中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成品及设备费、安全及环保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未单独列出的费用,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再调整。此报价为最终价格。⑻如对技术要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采购方技术负责人李林生联系,联系电话为13526952404。采购联系人:李宝明联系电话:13937929399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2025年11月10日附件1报价函致: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广纬精工租赁400厂房南跨屋面维修项目的报价要求,签字代表123(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报价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1、报价函(附件1)2、法人授权证书(附件2)3、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3)4、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4)5、资格证明文件6、《询比价文件》要求出具的文件等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小写)。2、所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工期时间为:天。3、报价人将按《询比价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并完全理解了《询比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5、报价人同意在评议答疑时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询比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6、报价人保证本询比价文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天。(不少于30天,从评议之日起计算。)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报价人名称:公章: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联系电话: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所在地工商局)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HND-25149ZL广纬精工租赁400厂房南跨屋面维修的报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人代表签字: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见证人签字:单位名称(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附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报价人名称:货物名称:序号偏离内容询比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响应说 明报价人名称:报价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4:技术规格偏离表报价人名称:货物名称:序号偏离项目名称询比价规格报价规格偏离范围及说明报价人名称:报价代表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面维修 维修服务 屋面大修 屋面防水大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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