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


临安区政企区 |

_、 招标项目编号:LAXNFXJ2025-26
二、 招标项目名称: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范围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包括现场调查、搜集相关资料,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组织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配合业主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万元。
四、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光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则另提供监测成果或业主证明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_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应价。5.项目组成员要求:5.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5.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少于2人。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方式的,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应价文件中提供。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_)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1.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2.供应商在报名及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扫描生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352167367@qq.com(邮件备注为***单位的***项目报名资料)3.报名需递交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③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下载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http://zfcg.czt.zj.gov.cn/)。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_)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4日14:3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国际商务中心4号楼B座1807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国际商务中心4号楼B座1807室。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健常
联系电话:18758327411
传真:/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国际商务中心4号楼B座18楼

附件信息:

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docx (7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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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项目编号:LAXNFXJ2025-26询价文件询价人: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1日目录第一部分询价公告2第二部分询价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要求....................11第四部分应价文件格式14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第一部分询价公告一、询价人: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二、采购人: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三、项目名称: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四、项目编号:LAXNFXJ2025-26五、采购方式:询价(非政府采购)六、采购内容:1.项目背景:概算总投资2583万元,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8.61MWp(直流侧)/6.8896MW(交流侧),计划工期210天。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方式,“板上发电、板间种植”模式,利用太阳镇大地村散田坞部分茶园建设农光互补光伏电站。2.本次采购范围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包括现场调查、搜集相关资料,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组织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配合业主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要求”。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处理。七、供应商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光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则另提供监测成果或业主证明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应价。5.项目组成员要求:5.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5.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少于2人。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方式的,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应价文件中提供。八、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视需求情况选择,非必选项)供应商在报名及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扫描生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352167367@qq.com(邮件备注为***单位的***项目报名资料)报名需递交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③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下载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http://zfcg.czt.zj.gov.cn/)。九、应价文件递交: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2、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国际商务中心4号楼B座1807室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即交即走。☑邮寄或快递方式:应价人在应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应价文件快递或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国际商务中心4号楼B座1807室。应价人自行确保应价文件在应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应价文件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后再进行快递或邮寄包裹,包裹上写明“项目名称、应价单位名称信息”。因快递或邮寄包裹拆封后,发现应价文件未按要求包装或密封的,拒绝接受。如果接收快递或邮寄包裹破损的,直接不予签收。收件人:吴健常,联系电话:18758327411十、应价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2、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国际商务中心4号楼B座1807室。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开始、结束之日为工作日)。十二、其他事项:应价人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报名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询价人提出异议。未报名供应商不得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应价文件将被拒绝。应价人指参加本次应价的供应商。十三、联系方式:询价人名称: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国际商务中心4号楼B座18楼联系人:吴健常联系电话:18758327411日期:2025年11月11日第二部分询价须知一、项目名称: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二、采购内容:见询价公告。三、报价要求:1、☑人民币报价;□折扣率报价。2、报价应包括项目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餐饮费、交通费、检测费、打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多次修改费用、专家费、评审费等所有费用。应价人须按报价函中的格式要求填写。3、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票。四、应价文件要求:(一)应价文件组成:1、报价函及附表;2、报价明细清单(如有);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6、声明函;7、其他应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应价人单位公章。(二)应价文件份数1、纸质文件:三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出入,以正本为准,副本可用正本复印。2.电子文件:一份,存储介质U盘。(三)装订及签署1、应价文件采用订书钉装订或无线胶装形式,不得有活页,否则其不利后果应价人自行负责;2、应价文件封面和内部内容要求加盖应价人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和签署。应价文件中有修改的,修改处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应价人自行负责。(四)包装及密封应价人将装订好的应价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应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应价人名称、应价人地址、联系方式。并注明“应价文件”、“开启时间前不得启封”等字样。如果应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的,询价人对应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否则其不利后果应价人自行负责。五、应价保证金:/六、参与应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重新发布询价公告。七、应价有效期:开启之日起不少于90天。八、应价文件递交1、递交形式:详见公告。2、应价文件拒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价文件被拒绝接受:(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包装或密封的;(4)以电讯形式递交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当场退回应价文件:(1)纸质应价文件不符合装订要求的。(2)其他:无。九、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经评审最低价法,是指应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响应报价最低的应价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评审程序2.1确定最低报价。对应价人的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2.2符合性审查。对报价最低的应价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审查不通过的依次递补。经评审有效应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失败。对报价最低的前三名应价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依次递补,审查通过的单位中的报价最低的应价人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经评审有效应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失败。若询价报名、递交应价文件两家的,转为竞争性谈判的,则全部进行符合性审查。若通过符合性审查仅一家的,可继续评审。2.3响应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响应:(1)应价人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应价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应价人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应价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应价文件全部为复印件的;(3)应价文件含有询价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应价文件中承诺的应价有效期少于询价文件中载明的应价有效期的;(5)应价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报价的;(6)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7)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应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应价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9)应价人提供虚假材料应价的;(10)应价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应价人的竞争行为、损害询价人或者其他应价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1)应价文件不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4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应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应价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本项目推荐成交候选人1名。2.5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评审中的其他事项3.1应价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应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应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应价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质询、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价人提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加盖单位物理公章的扫描件。给予应价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应价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应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应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应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报价评审。应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应价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应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但报价函存在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有明显单位、文字错误外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应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应价人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修改询价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小组发现询价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询价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审工作,并与询价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询价人确认后,将修改询价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十、定价1、成交候选人公示公司完成定标流程后,将在网站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候选人公示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询价人提出质疑。2、成交结果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成交人确定后,询价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十一、合同授予1、合同条款详见“五、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询价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询价人代表签订合同。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询价人的不良行为记录一次。2.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询价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采购合同由询价人与成交人根据询价文件、应价文件等内容签订。十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要求1、项目背景本项目拟用太阳镇大地村散田坞260余亩茶园,用以建设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2583万元,建设8.61MWp(直流侧)/6.89MW(交流侧)光伏项目,项目采用柔性支架及固定支架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施工。2、项目地点杭州市临安区太阳镇大地村。3、服务要求1.供应商根据询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实际沟通情况,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风险调查(2)风险识别(3)风险估计(4)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5)风险等级(6)风险分析结论2.具体服务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规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评估论证。3.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以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询价人有关要求,同时协助和配合询价人报批且确保通过有关部门审查;4.成果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须满足国家、浙江省相关部门验收规范、标准,采购规范及询价人要求,最终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或备案。5.询价人根据项目进度,随时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工作量的准确性进行检查。6.提交盖章纸质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一式六份和相对应的电子文本一份(pdf版)。7.成交供应商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成果后,须经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成果文件,直至通过为止。8.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编制成果所有权归询价人所有。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询价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成交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询价人的利益。9.保密要求:(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编制成果未经询价人同意,不能擅自提供给第三方。(2)成交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3)成交供应商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0.服务人员最低要求:应拟派不少于3名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取得批复文件。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向询价人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初稿(电子版);询价人提出修改意见后,供应商3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形成送审稿;询价人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后,供应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3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终稿。五、付款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100%。乙方应就本合同约定之内容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之票据(增值税专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或所开具的票据存在问题造成甲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利。第四部分应价文件格式附1-封面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应价文件应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2-报价函报价函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报价如下:序号内容报价备注一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大写:小写:税率 %备注:报价应包括项目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若供应商根据以上列明的采购内容需对人工费、交通费、资料打印费、评审会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进行分项明细报价,请另行以附件形式提供,格式自拟。应价人(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联系电话:)。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项目应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应价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注:如应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价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5-声明函声明函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单位自愿参加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项目的应价,并保证应价文件中所列举的应价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为此,我方就本次应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三、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应价人(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6-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资格业绩证明材料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委托方: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甲方)受托方:(以下乙方)甲方经询价采购确定乙方为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的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作内容乙方完成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调查、搜集相关资料,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组织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配合甲方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等等全部工作。第二条报告提交年月日前向询价人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初稿(电子版);询价人提出修改意见后,供应商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形成送审稿;询价人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后,供应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终稿。乙方向甲方提交盖章纸质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一式六份和相对应的电子文本一份(pdf版)。第三条合同价格及其支付方式1.本合同费用为总价包干,合计元(含税价),增值税税率%,税金,不含税金额元。2.本合同费用包括报价包括人工费、差旅费、资料费、评审会务费、专家评审费、成果打印装订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3.付款方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100%。4.乙方应就本合同约定之内容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之票据(增值税专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或所开具的票据存在问题造成甲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利。5.履约保证金(1)金额:合同价的5%。(2)交纳时间:合同签订前(3)交纳形式:(4)退还时间:服务验收通过后。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乙方编制报告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资料清单》,甲方根据《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基础资料。对于乙方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对有关技术、基础资料的准确性所进行的核实工作,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2.指定联系人配合乙方工作。3.有权向乙方了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进展情况。4.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按甲方及评审小组提出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2.评估报告必须通过专家评审会。3.享有获得服务费用的权利。4.乙方应指派足够的具有本合同项目从业经验的能胜任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第六条违约责任(一)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于此情形下,违约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二)因乙方自身的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乙方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上限为合同总价的5%。(三)乙方未按服务人员最低要求(应派不少于3名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配备人员的,乙方向甲方支付1万元/人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七条变更本合同可以变更,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合同。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其他1、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能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签署页:甲 方乙 方甲方: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4号楼B座18层1801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 月 日日期:2024年 月 日电话:0571-63708328电话: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301041060002469090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DQK7RX4W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编:邮编:传真:传真:附件:廉洁承诺书根据各方签订的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合同文本,为保证合同合规合法履行,保证合同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本单位遵照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洁从业承诺书,做出以下承诺:一、不准赠送礼品。不准向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赠送礼金、礼品、礼卡、消费卡、土特产及各类电子红包等;二、不准安排宴请。不准宴请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以及安排健身、旅游等活动;三、不准聚众赌博。不准在施工场地聚众赌博;不准邀请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出入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有关休闲场所等;四、不准违规让利。不准向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出借小汽车、笔记本电脑及高档电子设备等贵重物品;不得以高于市场价格购买、租用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房产及汽车,以低于市场价格向新能投公司员工出售(租)房产及汽车;不准安排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在其关联的经营场所进行低价或免费消费;五、不准赠送干股。不准向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赠送、转让、出售内部股份;不准推荐本企业上市公司股票、披露内幕消息等;六、不准出借资金。不准向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借贷;七、不准帮助买单。不准为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应当自己承担的消费买单;八、不准定向用工。不准安排临安新能发公司从事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的员工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到本企业就业;九、不准充当掮客。不准在临安新能发公司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活动中充当掮客;十、不准联合经商。不准与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联合经商。本单位若违反上述规定,将根据情节、依据性质分别接受责令改正、经济处罚、解除合同、报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等处理,涉嫌行贿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置。本承诺书作为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合同的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承诺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项目编号:LAXNFXJ2025-26询价文件询价人: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1日目录第一部分询价公告2第二部分询价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要求....................11第四部分应价文件格式14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第一部分询价公告一、询价人: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二、采购人: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三、项目名称: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四、项目编号:LAXNFXJ2025-26五、采购方式:询价(非政府采购)六、采购内容:1.项目背景:概算总投资2583万元,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8.61MWp(直流侧)/6.8896MW(交流侧),计划工期210天。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方式,“板上发电、板间种植”模式,利用太阳镇大地村散田坞部分茶园建设农光互补光伏电站。2.本次采购范围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包括现场调查、搜集相关资料,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组织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配合业主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要求”。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处理。七、供应商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光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的,则另提供监测成果或业主证明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应价。5.项目组成员要求:5.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5.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少于2人。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方式的,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应价文件中提供。八、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视需求情况选择,非必选项)供应商在报名及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扫描生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352167367@qq.com(邮件备注为***单位的***项目报名资料)报名需递交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③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下载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http://zfcg.czt.zj.gov.cn/)。九、应价文件递交: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2、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国际商务中心4号楼B座1807室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即交即走。☑邮寄或快递方式:应价人在应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应价文件快递或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国际商务中心4号楼B座1807室。应价人自行确保应价文件在应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应价文件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后再进行快递或邮寄包裹,包裹上写明“项目名称、应价单位名称信息”。因快递或邮寄包裹拆封后,发现应价文件未按要求包装或密封的,拒绝接受。如果接收快递或邮寄包裹破损的,直接不予签收。收件人:吴健常,联系电话:18758327411十、应价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2、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国际商务中心4号楼B座1807室。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开始、结束之日为工作日)。十二、其他事项:应价人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报名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询价人提出异议。未报名供应商不得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应价文件将被拒绝。应价人指参加本次应价的供应商。十三、联系方式:询价人名称: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国际商务中心4号楼B座18楼联系人:吴健常联系电话:18758327411日期:2025年11月11日第二部分询价须知一、项目名称: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二、采购内容:见询价公告。三、报价要求:1、☑人民币报价;□折扣率报价。2、报价应包括项目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餐饮费、交通费、检测费、打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多次修改费用、专家费、评审费等所有费用。应价人须按报价函中的格式要求填写。3、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票。四、应价文件要求:(一)应价文件组成:1、报价函及附表;2、报价明细清单(如有);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6、声明函;7、其他应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应价人单位公章。(二)应价文件份数1、纸质文件:三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出入,以正本为准,副本可用正本复印。2.电子文件:一份,存储介质U盘。(三)装订及签署1、应价文件采用订书钉装订或无线胶装形式,不得有活页,否则其不利后果应价人自行负责;2、应价文件封面和内部内容要求加盖应价人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和签署。应价文件中有修改的,修改处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应价人自行负责。(四)包装及密封应价人将装订好的应价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应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应价人名称、应价人地址、联系方式。并注明“应价文件”、“开启时间前不得启封”等字样。如果应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的,询价人对应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否则其不利后果应价人自行负责。五、应价保证金:/六、参与应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重新发布询价公告。七、应价有效期:开启之日起不少于90天。八、应价文件递交1、递交形式:详见公告。2、应价文件拒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价文件被拒绝接受:(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包装或密封的;(4)以电讯形式递交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当场退回应价文件:(1)纸质应价文件不符合装订要求的。(2)其他:无。九、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经评审最低价法,是指应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响应报价最低的应价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评审程序2.1确定最低报价。对应价人的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2.2符合性审查。对报价最低的应价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审查不通过的依次递补。经评审有效应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失败。对报价最低的前三名应价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依次递补,审查通过的单位中的报价最低的应价人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经评审有效应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失败。若询价报名、递交应价文件两家的,转为竞争性谈判的,则全部进行符合性审查。若通过符合性审查仅一家的,可继续评审。2.3响应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响应:(1)应价人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应价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应价人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应价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应价文件全部为复印件的;(3)应价文件含有询价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应价文件中承诺的应价有效期少于询价文件中载明的应价有效期的;(5)应价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报价的;(6)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7)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应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应价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9)应价人提供虚假材料应价的;(10)应价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应价人的竞争行为、损害询价人或者其他应价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1)应价文件不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4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应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应价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本项目推荐成交候选人1名。2.5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评审中的其他事项3.1应价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应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应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应价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质询、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价人提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加盖单位物理公章的扫描件。给予应价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应价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应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应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应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报价评审。应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应价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应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但报价函存在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有明显单位、文字错误外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应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应价人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修改询价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小组发现询价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询价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审工作,并与询价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询价人确认后,将修改询价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十、定价1、成交候选人公示公司完成定标流程后,将在网站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候选人公示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询价人提出质疑。2、成交结果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成交人确定后,询价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十一、合同授予1、合同条款详见“五、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询价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询价人代表签订合同。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询价人的不良行为记录一次。2.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询价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采购合同由询价人与成交人根据询价文件、应价文件等内容签订。十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要求1、项目背景本项目拟用太阳镇大地村散田坞260余亩茶园,用以建设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2583万元,建设8.61MWp(直流侧)/6.89MW(交流侧)光伏项目,项目采用柔性支架及固定支架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施工。2、项目地点杭州市临安区太阳镇大地村。3、服务要求1.供应商根据询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实际沟通情况,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风险调查(2)风险识别(3)风险估计(4)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5)风险等级(6)风险分析结论2.具体服务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规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评估论证。3.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以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询价人有关要求,同时协助和配合询价人报批且确保通过有关部门审查;4.成果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须满足国家、浙江省相关部门验收规范、标准,采购规范及询价人要求,最终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或备案。5.询价人根据项目进度,随时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工作量的准确性进行检查。6.提交盖章纸质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一式六份和相对应的电子文本一份(pdf版)。7.成交供应商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成果后,须经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成果文件,直至通过为止。8.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编制成果所有权归询价人所有。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询价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成交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询价人的利益。9.保密要求:(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编制成果未经询价人同意,不能擅自提供给第三方。(2)成交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3)成交供应商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0.服务人员最低要求:应拟派不少于3名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取得批复文件。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向询价人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初稿(电子版);询价人提出修改意见后,供应商3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形成送审稿;询价人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后,供应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3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终稿。五、付款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100%。乙方应就本合同约定之内容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之票据(增值税专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或所开具的票据存在问题造成甲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利。第四部分应价文件格式附1-封面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应价文件应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2-报价函报价函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报价如下:序号内容报价备注一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大写:小写:税率 %备注:报价应包括项目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若供应商根据以上列明的采购内容需对人工费、交通费、资料打印费、评审会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进行分项明细报价,请另行以附件形式提供,格式自拟。应价人(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联系电话:)。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项目应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应价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注:如应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价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5-声明函声明函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单位自愿参加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项目的应价,并保证应价文件中所列举的应价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为此,我方就本次应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三、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应价人(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6-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资格业绩证明材料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委托方: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甲方)受托方:(以下乙方)甲方经询价采购确定乙方为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的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作内容乙方完成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调查、搜集相关资料,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组织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配合甲方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等等全部工作。第二条报告提交年月日前向询价人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初稿(电子版);询价人提出修改意见后,供应商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形成送审稿;询价人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后,供应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终稿。乙方向甲方提交盖章纸质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一式六份和相对应的电子文本一份(pdf版)。第三条合同价格及其支付方式1.本合同费用为总价包干,合计元(含税价),增值税税率%,税金,不含税金额元。2.本合同费用包括报价包括人工费、差旅费、资料费、评审会务费、专家评审费、成果打印装订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3.付款方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100%。4.乙方应就本合同约定之内容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之票据(增值税专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或所开具的票据存在问题造成甲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保持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利。5.履约保证金(1)金额:合同价的5%。(2)交纳时间:合同签订前(3)交纳形式:(4)退还时间:服务验收通过后。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乙方编制报告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资料清单》,甲方根据《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基础资料。对于乙方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对有关技术、基础资料的准确性所进行的核实工作,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2.指定联系人配合乙方工作。3.有权向乙方了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进展情况。4.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按甲方及评审小组提出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2.评估报告必须通过专家评审会。3.享有获得服务费用的权利。4.乙方应指派足够的具有本合同项目从业经验的能胜任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第六条违约责任(一)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于此情形下,违约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二)因乙方自身的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乙方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上限为合同总价的5%。(三)乙方未按服务人员最低要求(应派不少于3名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配备人员的,乙方向甲方支付1万元/人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七条变更本合同可以变更,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合同。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其他1、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能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签署页:甲 方乙 方甲方: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4号楼B座18层1801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 月 日日期:2024年 月 日电话:0571-63708328电话: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301041060002469090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DQK7RX4W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编:邮编:传真:传真:附件:廉洁承诺书根据各方签订的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合同文本,为保证合同合规合法履行,保证合同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本单位遵照杭州临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洁从业承诺书,做出以下承诺:一、不准赠送礼品。不准向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赠送礼金、礼品、礼卡、消费卡、土特产及各类电子红包等;二、不准安排宴请。不准宴请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以及安排健身、旅游等活动;三、不准聚众赌博。不准在施工场地聚众赌博;不准邀请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出入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有关休闲场所等;四、不准违规让利。不准向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出借小汽车、笔记本电脑及高档电子设备等贵重物品;不得以高于市场价格购买、租用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房产及汽车,以低于市场价格向新能投公司员工出售(租)房产及汽车;不准安排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在其关联的经营场所进行低价或免费消费;五、不准赠送干股。不准向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赠送、转让、出售内部股份;不准推荐本企业上市公司股票、披露内幕消息等;六、不准出借资金。不准向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借贷;七、不准帮助买单。不准为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应当自己承担的消费买单;八、不准定向用工。不准安排临安新能发公司从事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的员工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到本企业就业;九、不准充当掮客。不准在临安新能发公司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活动中充当掮客;十、不准联合经商。不准与临安新能发公司员工、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联合经商。本单位若违反上述规定,将根据情节、依据性质分别接受责令改正、经济处罚、解除合同、报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等处理,涉嫌行贿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置。本承诺书作为临安太阳镇大地村6.8896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合同的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承诺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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