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综合能力提升 平安医院建设部分招标公告(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
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项目(北京医疗“组团式”支援项目)--玉树州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平安医院建设部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项目(北京医疗“组团式”支援项目)--玉树州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平安医院建设部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玉政采竞磋(货物)2025-22号
项目名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项目(北京医疗“组团式”支援项目)--玉树州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平安医院建设部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82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项目(北京医疗“组团式”支援项目)--玉树州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平安医院建设部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82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青海省玉树州结古镇扎西大同北巷4号
联系人:柴老师
联系方式:0976-8830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玉树州玉树市扎西大通北巷14号(玉树州数据局)
联系方式:0976-882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索女士
电 话:0976-8826638
附件信息: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项目(北京医疗“组团式”支援项目)--玉树州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平安医院建设部分项目(2).docx119.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项目(北京医疗“组团式”支援项目)--玉树州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平安医院建设部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6: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3
预算金额
¥60.8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索南永措
项目联系电话
0976-8826638
采购单位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青海省玉树州结古镇扎西大同北巷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76-8830529
代理机构名称
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玉树州玉树市扎西大通北巷14号(玉树州数据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76-8826638
玉树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玉政采竞磋(货物)2025-22号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项目(北京医疗“组团式”支援项目)--玉树州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平安医院建设部分项目采购单位: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集中采购机构: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2025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玉树州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15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5格式1:投标函27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8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9格式4:供应商承诺函30格式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31格式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2格式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3格式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34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5格式10:磋商首次报价表(第一轮)38格式11:技术规格响应表40格式12:磋商最终报价表(最终轮)41格式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43格式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44格式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5格式16: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46格式17: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47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48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编号玉政采竞磋(货物)2025-22号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项目(北京医疗“组团式”支援项目)--玉树州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平安医院建设部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控制额度60.82万元项目分包个数1个包采购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供应商资格条件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7、该项目是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资格审查项,需按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声明函格式认真填写,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中并单独上传一份至电子评标系统资格审查项,如非中小型企业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0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00:00-23:59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线上报名,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提示: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等手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指南)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开标(解密)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下午13:30 投标及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解密时长30分钟,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提示:请供应商开启解密后随时关注政采云系统短信,及时完成后续操作)答疑或澄清或告知方式在线答疑或澄清或告知,解密完成后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政采云手机短信通知,当答疑或澄清发出后,政采云系统会以短信的方式提示告知,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答疑或澄清时长为30分钟)在线提交答疑或澄清证明资料,如发出的为告知函(资格审查未通过告知函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告知函 )的则无需在线提交任何资料,逾期未在线提交答疑或澄清的,视同不接受答疑或澄清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单位及联系人采购单位: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联系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15509761844集中采购机构及联系人集中采购机构: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索女士 联系电话:0976-8826638 邮箱:yszzczx@163.com其他事项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4、投标保证金免缴,资格后审。5、履约保证金:无;6、合同预付款:无,7、该项目是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资格审查项,需按资格审查册中的声明函格式填写,编入资格审查册中并单独上传一份至电子评标系统资格审查项,如非中小型企业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8、本次标的物所属行业:工业。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玉树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6-883073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列表“供应商资格条件”。3.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4.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须知(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3日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问题,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3日内线上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10日的,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3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投标报价及币种8.l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必须包括:服务费、交通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须按“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8.2投标函中应注明投标有效期。8.3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投标币种为人民币。9.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天。10.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0.1.1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承诺函(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1.2符合性审查文件(10)磋商首次报价表(11)技术规格响应表(12)磋商最终报价(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17)供应商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1.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1.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11.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因供应商原因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无效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11.3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企业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2.磋商响应文件的标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需供应商线上填写“最终报价表”。13.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3.1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要求上传,并在解密时间段内进行解密。13.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照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允许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撤回其投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但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其投标。五、评标15.评标15.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投标、评标活动,时间和地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为准。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网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15.2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5.3开标时,“磋商报价表”中的报价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为准。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其投标将被拒绝。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6.资格审查程序16.1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6.2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7.1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17.2未按第10.1.1款(1)-(9)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17.3资格性审查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17.4擅自修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17.5磋商文件中出现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七、评标程序及方法18.磋商小组18.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小组成员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三人及三人以上组成。18.2磋商小组成员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3)对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解答投标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18.4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8.5磋商小组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18.6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9.评标工作程序19.1进入符合性评标阶段后,由磋商小组负责审议资格性审查通过的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9.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第10.1.2款(10)-(14)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2)符合性审查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3)产品服务期、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总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产品的服务、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6)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未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7)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线上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4在项目评标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答疑的方式和情形20.1答疑方式: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答疑方式”。20.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0.3答疑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4)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5)磋商小组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21.评标办法2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技术质量、销售及服务、类似业绩等。评标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该《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6),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1.2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分标准和分值分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30分)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对全部产品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生产)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技术水平(52分)(1)技术参数(32 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要求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2分,产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4 分,直到扣完为止。此项评分以生产厂商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为依据。(2)节能环保证书(2分):所投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每提供有一项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得 1 分,满分 2 分;非节能、环保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 的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 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为准。(3)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10分):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并且有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及质量保障方案,质量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产品质量保障制度及保证措施②产品安装调试方案及人员安排③协调组织措施④ 培训方案及措施⑤针对磋商文件商务要求中其他要求的承诺,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 2 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 1 分,满分 10分, 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4)货物配送方案(8分):投标供应商需按要求制定相应的货物配送、装卸、搬运方案及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组织配送方案② 配送车辆、人员等资源配置③配送进度保障措施④配送质量保障承诺等,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 2 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 1 分,满分 8 分,未实质 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3履约能力 (8 分)业绩情况(8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以来(2022年01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8 分(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扫描)件或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扫描)件为准。)4售后服务 (10分)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10分):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流程和服务质量;③售后服务中应包含的人员培训、定期回访等;④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等方案和措施;⑤售后服务相关承诺。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 2分,满分10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的 扣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各供应商的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将上述涉及到的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附在其中,并加盖公章。八、评审结果22.确定第一候选人22.1磋商小组按最后一次报价及根据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22.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23.中标通知23.1集中采购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授予合同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玉树州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24.2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4.3中标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4.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4.6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25.串通投标的情形25.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十一、废标26.废标情形26.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正常推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额度,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废标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废标公告。十二、处罚27.处罚情形2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6)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10)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7.2出现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十三、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玉树州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玉树州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合同编号:(签订之前联系采购中心获取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甲方):(盖章)成交供应商(乙方):(盖章)磋商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玉政采磋商(货物)2025-22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的项目采购合同: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7.州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万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234…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交货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在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元。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具体付款方式、付款比例等事项在签订合同时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履约保证金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若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需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与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商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磋商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使用,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验收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双方应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检测计划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文件的组成(一)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函………………………………………………………………………………(附件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4)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5)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7)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8)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9)(二)符合性审查文件1、磋商首次报价表……………………………………………………………………(附件10)2、技术规格响应表……………………………………………………………………(附件11)3、磋商最终报价表……………………………………………………………………(附件12)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3)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附件14)6、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5)7、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附件16)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7)(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注:资格审查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上传至电子评标系统的视为无效投标。玉树州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包号:供应商:年月日格式1:磋商函磋商函致: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们收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60天内有效。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格式4: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服务,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玉树州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格式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格式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①供应商是法人公司的需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②供应商为2025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或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企业,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提供近三个月内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注:该项目是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资格审查项,需按资格审查文件中的格式9声明函格式认真填写,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中并单独上传一份至电子评标系统资格审查项,如非中小型企业磋商的视为无效磋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致: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玉树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注: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上传至电子评标系统的视为无效投标。玉树州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包号:供应商:年月日格式10:磋商首次报价表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包号:投标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磋商总价(人民币:元)供货期备注 大写: 小写: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磋商总价”为磋商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供货期”是指完成服务所需的具体时间(日历日或工作日)。4.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盖章):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生产厂家(软件开发、服务商)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 2 3 4 … 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磋商总价大写: 小写: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行数不够自行添加。3、采购一览表中如标注“定制”、“配套服务”、“辅材”内容无需填写品牌、规格或型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1: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数量名称规格或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数量1 2 3 4 … 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采购一览表及技术参数”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3.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2:磋商最终报价表磋商最终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磋商总价(人民币:元)供货期备注 大写: 小写:其他: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磋商总价”为投标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供货期”是指完成服务所需的具体时间(见第五部分)。4.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注:此表不需要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最终报价开启后(最终报价线上填报时长30分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填报,因供应商原因逾期线上填报最终报价表的,视为放弃投标。(提示: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政采云短信通知,及时完成后续操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生产厂家(软件开发、服务商)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 2 3 4 … 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磋商总价大写: 小写: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此分项报价表作为最终报价的附件,最终报价开启后(最终报价线上填报时长30分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附件中上传此表,此表价格合计要与最终报价一致。格式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磋商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产品的相关认证、合格证等材料,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相关认证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格式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质检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测试报告),或提供能够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产品彩页(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相关资料;投标产品为定制开发内容或施工内容,需提供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格式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6: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按照磋商文件评标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提供:1、详细的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2、售后服务及相关承诺格式17: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可自定)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磋商及采购项目货物要求一、磋商要求1、投标说明1.1、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1.3、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供应商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1.5、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2、重要指标2.1、磋商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相关接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有磋商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2.2、投标文件中所投各产品的分项报价和总价均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要求的产品分项预算单价和总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商务要求(1)交货地点: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3)付款方式:按合同要求执行。(4)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1年。4、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4.1自最终采购人验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参照国家及产品参数中的规定;软件及新开发产品自最终采购人验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2年。4.2在免费保修期内,所有服务不能包含任何费用,包括备件费、差旅费等。4.3投标人在保修期内更换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原产品厂家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4.4紧急故障处理:市区内72小时赶到现场,接到外地故障报告即刻动身实行短时间内抢修服务。4.5每台产品均设专门的维修档案,维修的时间、内容、质量及服务态度、技术水平等需用户在维保卡上签署意见,以确保售后服务工作的高质量与可靠性。每季度与用户进行一次书面意见交换,实行用户意见调查表制度,直接接受用户监督。4.6组织人员负责提供对使用人员的免费培训工作,直至使用人员能独立管理、操作、维护。免费培训包括:免费提供相应的培训教室、教师授课等费用。4.7保证365×24小时正常运行,如产品发生故障,中标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72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提供免费服务。4.8投标产品选用的基础软件必须是正版软件。4.9所有产品的配送、培训、安装、调试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格中。4.10其他事项见项目具体要求。玉树州人民医院平安医院建设参数清单序号名称技术规格单位数量1存储设备1. 配置1颗64位多核处理器,配置≥8GB内存,并可扩展到64GB,可接入≥48块硬盘,内置SSD固态硬盘。可支持≥6个风扇,风扇支持热插拔并可冗余温控调速;2. 通过“一键配置”选项配置完成存储模式后,可直接运行业务;3. 需支持切换标准RAID模式和VRAID模式,适用于不同业务场景,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4. 设备A和设备B同版本,将设备A中阵列整体转移到设备B中,将设备A的通道信息导入到设备B中,设备B可以正常识别并正常读写阵列;5. 需支持录像存储过程中加入特殊字段,防止录像被篡改或伪造,以保证录像的原始性及完整性。可对录像的某个时间点添加标签,并可进行查询、回放、下载,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6. 可通过IE浏览器对指定时间的数据文件进行压缩保存,并可解压恢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7. 可在操作界面查看数据重构状态,样机的磁盘或节点离线并重新插回后,可在界面显示离线磁盘或节点的数据重构过程,离线前数据不丢失,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8. 需支持录像数据恢复功能,当硬盘的录像索引区域被破坏导致无法查询并回放录像文件时,样机可重新建立录像索引区,使录像文件可被正常查询并回放;9. 需支持红灯/蓝灯报警,可根据故障紧急程度分级报警,不同级别闪烁不同颜色保养灯,保养灯闪烁时长、频率可设,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10. 样机需具有防偶发死机的措施(如硬件或软件SNMP、或定时自动起启动等),死机后的自愈恢复时间应≤3min,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11. 可对视音频、图片、结构化数据、对象等文件进行混合存储,并可通过http和https方式下载,支持划分多个对象池,支持对象池的独立循环覆盖,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12. 设备需支持对IoT硬盘进行加密和解密,加密后的硬盘无法进行读写,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13. 设备需配备≥48块8TB硬盘。台22X射线智能安全检查系统1. 单视角单能安检机,通道尺寸≥500mm×300mm(宽×高),外形尺寸不小于1483 mm×730 mm×1060 mm(长×宽×高);2. 传送带高度≥600mm;3. 线分辨力:设备在0.22m/s速度正常工作时,能够分辨最小单根实芯铜线直径Φ0.127mm;4. 穿透分辨力:设备在0.22m/s速度正常工作时,能够分辨合金铝阶梯下最小单根实芯铜线直径Φ0.254mm;5. 空间分辨力:设备在0.22m/s速度正常工作时,能够分辨最小线对直径1.0mm;6. 穿透力:设备在0.22m/s速度正常工作时,能够穿透不小于6mm厚的钢板;7. 超薄物体检测功能:当被测物过薄而无法遮挡光障时,人工按下操作键盘上的相应功能键,设备能检测出厚度0.01mm的标准塞尺,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8. 智能节能功能:设备应能通过入口处的采集终端实现智能节能功能。当设备入口无人员出入时,传送装置应自动停止;当有人员出现在设备入口时,传送装置应自动运行,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9. 低温贮存试验: 整机:(-40±2)℃、168h 试验后恢复常温,功能应正常,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10. 高温低湿贮存试验: 整机:(60±2)℃、RH(10+2-3)%、168h。 试验后恢复常温,功能应正常,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11. 用户登录功能:设备应具有用户注册、冻结、编辑和删除功能,同时具备密码录入、编辑和登录功能,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12. 主控和终端应能自动校时,具有计时备份功能,当任何一方突发异常情况时,均可又对终端进行校时,恢复设备的正常计时功能,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台13平台服务器技术规格:2U单路标准机架式服务器CPU:配置1颗 C86架构HYGON 5435处理器,核数≥16核,线程数≥32,频率≥2.8GHz,TDP≥135W,末级缓存容量≥32MB,支持内存的最高速率≥5200 MHz内存:配置64G DDR5,4根内存插槽硬盘:配置2块1.2T SAS盘,前置最大可选支持12块3.5寸(兼容2.5寸)热插拔SATA/SAS硬盘,后置最大可选支持2块2.5寸热插拔SATA/SAS硬盘阵列卡:配置1块SAS+HBA卡(支持RAID 0/1/10)PCIE扩展:支持4个PCIe 4.0扩展插槽网口:2个千兆电口,支持选配10GbE、25GbE SFP+等多种网络接口其他接口:1个千兆RJ-45管理接口2个VGA接口,1个位于机箱后部、1个位于机箱前部5个USB接口,2个位于机箱后部、2个位于机箱前部、1个位于机箱内部1个Type-C Debug接口位于机箱前部电源:配置550W(1+1)高效CRPS冗余白金电源机箱规格:446mm(宽)*87mm(高)*475mm(深)(不含侧耳)设备重量:最大30千克(不含导轨) 台14综合安防管理平台1、提供门户首页内容自定义能力,支持自定义快捷入口、自定义菜单内容、自定义页面元素设置;支持门户展示元素自定义,包括页面logo图标、修改网站标题、设置并添加网站外部链接;2、提供统一的认证、鉴权管理、应用管理、菜单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组织管理、资源管理等能力;3、提供用户权限管理能力,包括菜单权限、组织权限、区域权限、资源权限、功能控制权限;4、提供组织、区域、设备、人员、卡片、车辆等资源统一管理;5、提供用户安全管理,支持账户绑定用户mac地址及IP地址能力,提供账户安全设置,支持账户密码有效期设置,支持登录类型(Web端、PC客户端、移动端)和认证方式(密码、PKI)的配置;6、提供NTP校时服务能力,支持对设备和服务器统一校时;7、提供数据、服务等统一开放能力;8、提供系统运行状态监测能力,包括运行服务监控、运行服务统计、运行数据报告和运行服务解析概览。视频监控应用提供视频管理服务,支持编码设备GB28181协议、ONVIF等协议接入平台,实现视频预览、录像回放、视频上墙、视频事件监控服务能力,并且在网络带宽不足、有流量限制的网络环境下可以通过以图片替代视频的模式提供监控服务。一、视频预览1、支持视频实时预览能力,实现预览窗口布局切换、预览画面自适应及全屏切换;2、支持云台控制、实时抓图、紧急录像、即时回放、主子码流切换、声音开启\\关闭、辅屏预览(1个辅屏)、对讲、广播、报警输出控制的能力;3、支持智能规则展示的能力(如:针对热成像设备温度信息实时展示);4、支持资源视图管理能力,以视图形式管理监控点、视频预览轮巡等自定义资源组,其中视图类型包含公有视图和私有视图。二、录像回放1、支持录像计划管理能力,支持实时录像计划、录像回传计划;2、支持录像回放能力,支持多画面同步回放和异步回放切换、超高倍速回放、分段回放、录像下载、录像剪辑、录像标签、录像锁定、录像抓图;三、图片监控1、支持视频预览与图片实时监控模式切换能力,实现图片监控模式;2、支持图片查询回放能力,实现按监控点、时间段展示抓拍图片;3、支持图片自动播放能力,支持图片自动播放速度可设置;4、支持图片下载能力;四、视频上墙1、支持电视墙场景管理能力,实现场景窗口配置、场景切换计划配置以及轮巡计划的管理;2、支持上墙控制能力,实现场景一键上墙、场景切换、电视墙切换、监控点上下墙、轮巡控制操作;五、视频事件1、支持视频事件布撤防能力,可按计划模版进行布防,事件类型包括移动侦测、视频丢失、视频遮挡、报警输入、报警输出;套1 5校时器时间来源:GPS卫星、北斗卫星,网络协议:NTP V1.V2.V3.V4(RFC1119&1305)SNTP(RFC2030)(RFC1321)DHCP(RFC2131)HTTP IPV4,授时器精度:同步精度1μs,客户端精度:用户终端同步授时精度:1-50ms(局域网典型值),NTP请求量:单网口8000-10000次/秒,可扩展1-8网口,客户端数量:可支持数万台客户端,信号接收参数:支持单星授时窗口模式GPS接收L1,C/A码信号-1575.42MHZ北斗beiDou B1,模式可选择纯GPS、纯北斗或混合三种模式。跟踪及锁定灵敏度可达-167dBm,断电走时:全系列支持RTC后备时钟(即使断电时间也不会丢失),WEB管理:全系支持WEB页面设备管理,输入设备IP即可访问,可查看设备实时状态不用安装任何软件,报警:授时器长时间未锁定卫星报警授时器IP地址冲突报警,安全:采用RTOS实时操作系统,无病毒破坏、数据篡改或丢失等风险。无风扇免维护设计保证系统7*24小时长期稳定运行。其他参数:未锁定卫星时也可以给客户端授时。台16电子巡更系统1. 需采用铝合金材质,防水抗摔,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2. 需支持≥3种不同灯光模式,可通过灯光按键切换;3. 使用非接触125KHz读卡方案,读卡距离3cm-5cm,读卡速度套17院内一键报警包含45个报警模块套18闭门器国标套259防火门国标框2510顺序器国标套2511人脸识别终端1. 双目筒型网络人脸识别终端,通道1采用≥1/1.8\" Progressive Scan CMOS,通道2采用≥1/2.7\" Progressive Scan CMOS;2. 设备需支持双镜头,通道1分辨率不低于2560*1440,通道2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3. 最低照度:通道1:彩色≤0.0005 Lux @(F1.0,AGC ON),0 Lux with Light,通道2:彩色≤0.0005 Lux @(F1.0,AGC ON),0 Lux with Light;4. 设备通道1水平视场角不小于41°、通道2水平视场角不小于85°,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5. 需内置≥1个GPU芯片、≥2个麦克风、≥1个扬声器,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6. 设备需内置≥4颗补光灯,灯珠朝向和补光照射方向不应相同,补光灯开启后,正面不可见补光灯灯珠,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7. 补光灯开启,补光亮度均匀,无波纹、圆环状、麻点状、条纹状及不规则亮斑,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8. 需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High Profile编码能力;9. 需支持对经过设定区域的行人进行人脸检测,可联动抓拍最佳人脸图片;10. 需支持人脸图像增强现实功能,设备可动态跟踪出现在画面中的人脸,并对人脸区域进行增强显示。台2812网络采集终端1. 不低于400万像素网络采集终端,传感器类型≥1/1.8\" Progressive Scan CMOS;2. 最低照度:彩色≤0.0005 Lux,宽动态≥120 dB;3. 在2560x1440@25fps下,码率设置为2Mbps,清晰度不小于1400TVL;4. 需内置≥1颗CPU、GPU、NPU于一体的芯片,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5. 补光灯灯杯采用双层透镜结构,外表平面为柔光层,采用复眼式微透镜阵列,具有六边形阵列纹路;下层束光层为鳞甲TIR透镜,内壁具有鳞甲阵列纹路,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6. 补光灯开启后,灯光应为椭圆形形状,且补光灯均匀无波纹状、圆环状、麻点状、条纹状和不规则亮斑,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7. 可通过IE浏览器或客户端开启白光补光;8. 在低照环境下,开启补光灯,样机可识别距离样机50m处人体轮廓;9. 需具有日夜场景自适应功能,在白天和夜晚环境下,样机均可输出彩色图像,在夜晚自动开启补光灯条件下,夜晚图像清晰度应不低于白天图像清晰度的95%,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10. 需具有AI-ISP图像质量提升功能,在低照度环境下,可自动调节预览场景视频画面中人脸、人体、车辆等目标及预览场景视频画面的区域曝光、亮度、色彩饱和度、对比度、锐度等,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台813收发器-发送1. 光纤收发器发送端,端口≥4千兆电口、≥1千兆光口;2. 工作温度:–30 °C - 70 °C;3. 工作湿度:5% - 95%(非冷凝);4. 存储温度:–40 °C~85 °C;5. 存储湿度:5% ~ 95%(非冷凝);6. 整机功耗:≤6 W。台514收发器-接收1. 光纤收发器接收端,端口≥1千兆电口,≥1千兆光口;2. 工作温度:–30 °C - 70 °C;3. 工作湿度:5% - 95%(非冷凝);4. 存储湿度:5% ~ 95%(非冷凝);5. 存储温度:–40°C ~ 85°C;6. 整机功耗:≤5 W。台51524口交换机1. 配置:可用千兆PoE电接口数量≥24,千兆电口数量≥1,千兆光口数≥1;2. 交换容量≥52 Gbps,包转发率≥38.69 Mpps;3. 提供CQC认证证书;4. 需支持自适应802.3af/at供电标准,整机最大输出功率≥370 W;5. 需支持6KV防浪涌(PoE口)。台116超六类网线1. 超6类室内屏蔽双绞线;2. 执行标准:ISO/IEC11801、TIA-568-C.2、GB/T 18015.5 - 20073. 性能等级:超五类。箱417网络综合布线设备网线综合布线安装项118辅材管材、卡子。胶布等安装辅材项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综合能力提升 平安医院建设部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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