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2025)
网上报价说明
拟在网上进行白砂糖的询比报价,特邀请贵司参与。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完成网络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完善信息,视为贵司已经接受邀请,同意参加并自愿遵从以下规定。
一、 相关信息:
1.物资
白砂糖
2.价格有效期
2025.12.01-2026.01.31
3.报价时间
截止至11月13日19:00
4.价格条件
含税到厂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付款方式
月结60天
6.交货地点起订量
指定地点,工厂地址参附件一。
7.资格
大成集团采购中心资格确认。
8.交货期限
送货时间以工厂通知为准。
9.方式
网上报价平台https://www.gc-zb.com/
10.品质说明
附件二:验收标准。
11.合同版本
大成制式合同版本:参附件三。
12其它
线上不决标。
二、 网上报价说明:
1、保证网上报价秩序,报价方须遵守网上交易规则。
2、 如报价方中标,保证合约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并履行。
3、 如报价方拒绝签署合同,大成集团保留其它索赔权利。
4、 报价方网上报价价格即为有效价格,如报价价格不能执行大成集团保留其它索赔权利。
5、 供应商不能及时供货及发生退货影响需方使用的,需方有权再次采购,并且由供应商承担差额部分,由此造成需方生产损失的,一并由供应商赔偿。
三、 报价页面表单内容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价单位:元/kg,保留两位小数
2、报价页面所有内容为必填项否则无法提交报价申请:
报价页面内容
填写说明及要求
第一行-价格
此项价格为含税出厂价(理论上该价格为含税到厂价-运费)。
各工厂价格
此项为各工厂含税到厂价,不参与报价的工厂请填写“否”,不可空缺不写。
供应商
报价方全称
生产商
可供货的生产商,可填写多个。
网页搜索内容
大成食品-白砂糖
四、联系人:赵亮 18701624643。
(以下无正文)
北京东北亚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一:工厂地址
序号
地区
工厂地址
单批起订量
1
辽阳厂
辽阳市灯塔沈旦镇小堡村
5吨
2
铁岭厂
铁岭市银州区繁盛路8号
1吨
3
天津厂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88号
2吨
4
沧州厂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高寨镇小许孝子村
1吨
5
蚌埠厂
安徽省固镇县经济开发区固蚌路西侧/安徽省固镇县连城经济开发区经二路连徐路交叉口
10吨
蚌埠市固镇县连城工业园区纬三东路一号
6
兖州厂
兖州市外贸出口加工区(城西南6公里处)
2吨
7
大连厂
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炮台镇
3吨
附件二:验收标准。
(参附件)
附件三:制式合同版本。
(参附件)
附件四:网上操作手册。
(参附件)
附件三:食品辅料采购合同(集团)BFR1V8 -20241009.docx
食品辅料采购合同(集团)合同编号:签订日期:买方(以下称甲方):卖方(以下称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甲方、甲方关联公司及分支机构拟向乙方采购产品,甲方关联公司及分支机构委托甲方作为代表签署本合同(甲方、甲方关联公司及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为“甲方公司”,甲方公司名录详见附件一),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于所有甲方公司,有关权利义务由实际订货的甲方公司享有及承担。甲方公司中各公司为独立的主体且互不承担任何担保或连带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接洽、详细说明,乙方完全了解甲方公司需求,能够提供满足甲方公司需求的产品、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相关资质。为此,就乙方向甲方公司供应本合同项下产品(下称“产品”)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经营及资质证明乙方应向甲方公司提供各类经营许可资质以及产品权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公章,且乙方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合作期间如有新增产品供应的,乙方有义务主动告知并提供相应材料。乙方应向甲方公司提供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SC或XK)、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红章)、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如绿色食品认证书、产品质量标准文本、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书(HACCP)等)。乙方保证其向甲方公司提供的上述材料均为合法、有效、真实且完整,并保证上述材料在合作期间持续合法、有效。双方合作期内,如乙方提供的资质到期的,乙方应在取得新的资质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邮件形式重新提交至甲方公司处备案。产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以附件二《采购品项明细》为准。产品质量标准: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完全符合生产商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地方、行业、企业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及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详见附件三《验收标准》)。上述标准若存在不一致处,按最高标准执行。1.2)乙方产品在对比提供的样品发生任何变更时,必须由甲方公司技术部门书面确认方可变动。如配料表、规格、感官特性、使用方法等。1.3)乙方产品所执行及须符合的国家、地方、行业、企业标准变更应提前通知甲方公司,以便甲方公司同步修改验收标准。1.4)甲方公司通过提供样品或其他方式(通知书、订单等方式)告知的生产要求与标准,与上述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司对产品质量及标准的要求有最终解释权。1.5)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不时对《原辅材料异常扣款办法》(详见附件四)、《验收标准》作出调整、更新及修改,本合同及附件之《原辅材料异常扣款办法》、《验收标准》等内容以甲方公司最新下发的版本为准。产品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采购订单(以下简称“订单”)为准,订单样本见附件五《采购订单样本》。产品包装:符合GB7718国家标准。外包装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订货订单订货:甲方公司根据生产需求和安排,向乙方发出订单。乙方收到订单后应于24小时内予以确认,乙方未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的,视为已接受订单。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满足甲方公司的订货要求。运输及交付本合同项下的产品采取以下第【】种运输方式:1.1)乙方送货:根据甲方公司指定的时间及(□全封闭式车辆加锁或□篷布遮盖裸车)运输方式自负运输费、保险费、装车费将产品运至甲方公司指定地点,运输期间的风险乙方承担。1.2)乙方代办运输:乙方根据双方约定代办运输(□全封闭式车辆加锁或□篷布遮盖裸车),运费由甲方公司承担。1.3)甲方公司自提:甲方公司到【】处自行提取产品并承担相应费用。1.4)其他:【】。乙方送货时需随车带盖有乙方专用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及送货单(标示:产品名称、数量、收货单位、产品生产批号,缺少任何一项,甲方公司不予接收。)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1.1)乙方首次向甲方公司所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规格的产品);1.2)乙方停产一个生产周期又恢复生产的产品(一个生产周期为1个月);1.3)乙方所供产品,在生产制造时工艺及原辅材料改变的;1.4)交货时,之前提供的检验合格报告已经超过1年时间。产品交付:产品交付时间及地点以甲方公司之订单内容为准。甲方公司有权提前3日通知乙方变更收货信息。验收、退货及异常扣款处理验收:甲方公司有权对货物品牌、数量、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约定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产品不符合约定,应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公司异议之日起2日内应给予答复,否则视为接受甲方公司之异议及处理要求。甲方公司异常扣款标准详见附件四《原辅材料异常扣款办法》。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可向双方认可的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申请鉴定,费用由其主张与鉴定结果不一致的一方承担。甲方公司未提出异议的,并不视为甲方公司对乙方产品质量的认可,甲方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甲方公司可选择退款退货、扣款接收、补交同类替代品、赔偿损失等处理要求,乙方应予以配合。退款处理:如甲方公司已向乙方支付了退货产品的货款,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公司发出的退货通知单后【】日内,向甲方公司退还相应货款,逾期未退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公司有权按退货金额的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乙方向甲方公司退还相应货款及缴纳滞纳金(如有)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退货处理: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司退货通知单载明的期限办理提货,乙方逾期【】日未提货的,甲方公司有权自行处置该退货产品,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公司已经支付的全部货款及滞纳金外还应自逾期办理退货之日起按照【】元/吨/天向甲方支付仓储保管费。如甲方公司在处置该退货产品时承担了额外费用(包括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或产品销毁等所需费用),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给甲方公司。因乙方逾期未办理退货导致退货产品变成临期产品、超过保质期限、毁损、灭失、变质、滞销或污染等全部风险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货款结算合同总金额以甲方公司订单价格及实际到货合格数量为准。本价款为含税价且为甲方公司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全部花费。乙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再单方面提出增加价金。付款方式:。付款主体:实际收货的甲方公司。付款条件:1)乙方在甲方公司每一笔付款前应提供以下资料(如为预付款,则②③须于甲方支付货款后【】日内提供;如为见签收单付款,则其中②须于甲方公司收货后【】日内提供):①订单(如有);②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发票类型:,发票付款单位名称为实际收货公司);③收货凭据;④报关单(进口现货须提供);⑤其他资料:2)甲方公司付款时发现乙方资质不全或过期,有权停止支付货款。3)乙方未满足前述条件,甲方公司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迟延付款或违约责任。乙方确认收款信息为:开户银行:银行行号:账户名称: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允收期限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允收期限按甲方公司验收标准执行。保密及知识产权甲方为签订、履行本合同之目的而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数据、图表、文字或商业信息等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应对该等信息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避免其被第三人知晓,亦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目的使用或允许第三人使用甲方保密信息。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产品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或其他合法权利,乙方有义务及责任采取一切行动使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起或可能提起的任何相关诉讼及追索;否则,乙方应负责为甲方辩护并全额承担甲方在处理第三方发起的诉讼、行政调查、禁止令或其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主张或者行动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果在相关诉讼或追索中使得甲方遭受任何损失,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全部赔偿。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本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第8条之约定的,甲方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尽最大努力消除给甲方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乙方所交货物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公司可采取拒收、要求乙方补货、换货、退货或扣减价款等补救方式,由此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采取前述补救措施致使交货时间与约定不符或交货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的0.3%向甲方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交付达十五日或不能交付货物的,甲方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返还甲方公司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公司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公司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从第三方采购相应产品之差价、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和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乙方仍应就不足部分承担继续赔偿的责任。甲方公司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公司应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因甲方公司单方原因致付款迟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公司违反本合同约定对合格产品无故拒绝收货的,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合同变更、转让与解除甲方公司提出变更请求的,乙方应给予配合,由此产生费用变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代甲方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通知自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对于乙方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公司给予补偿。乙方在此同意,甲方公司有权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甲方公司,且不须另行征求乙方的书面同意但须书面告知。乙方充分理解并知晓本条款的意思表示,对此完全表示同意,并承诺不因本条所述合同主体的变更而主张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未经甲方公司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因市场变化等原因单方终止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甲方公司或乙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的责任,不可抗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停工、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严重火灾等自然灾害及不为人力所能控制的其它自然状况、社会状况。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进行相互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至最小。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释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平等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知及送达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及其他往来联络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应通过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挂号信、电话短信、微信或传真方式送达对方如下地址(下称“送达地址”):[甲方]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邮箱:微信号:[乙方]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邮箱:微信号:甲乙双方确认,以上送达地址为双方往来信函、通知、仲裁文书及/或法院诉讼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传票、开庭通知、判决书、裁定书、执行文书等)等的有效送达地址,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采用快递、挂号信送达的,自发出之日起第5日视为送达;采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传真送达的,发出之日视为送达。如果同时以两种及以上方式送达,以根据本条确定的最早送达时间为准。任一方送达地址需要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新的送达地址自书面通知根据上述约定被视为送达之日起取代原送达地址,否则按照上述送达地址送达仍然有效。如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另一方、或者指定联系人拒绝等原因,导致双方往来信函、通知、仲裁文书及/或法院诉讼文书等无法签收、被退还、拒绝签收或他人代收等情形的,该方应自行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其他如乙方有任何应向甲方公司支付的款项(下称“乙方债务”),甲方公司均有权在其应支付乙方之任何款项中予以扣抵,不论扣抵之乙方债务是否系因退货、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事项而产生,甲方公司均有权行使该等扣抵。甲方公司的上述扣抵权利可延伸至乙方及/或乙方关联公司与任何甲方公司签订的合同而产生之款项。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至【】年【】月【】日。甲方公司、乙方应妥善保存往来单据及凭证。合同有效期内,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订货单、验收单、传真件、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签章)(签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附件目录附件一:甲方公司名录附件二:采购品项明细附件三:验收标准(以甲方最新下发的版本为准)附件四:原辅材料异常扣款办法(以甲方最新下发的版本为准)附件五:采购订单样本附件六:产品质量承诺书附件七: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承诺函附件一:甲方公司名录附件二:采购品项明细(范本仅供参考)项次甲方物料号品项/型号到厂价(元/kg)包装规格保质期(月)采购前置期(天)注:价格变动以双方阶段性议价为准,价格变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附件三:验收标准(以甲方最新下发的版本为准)附件四:原辅材料异常扣款办法(以甲方最新下发的版本为准)附件五:采购订单样本供货方全称:需方全称:订单日期:送货地址:订货人及联系电话:收货人及联系电话: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含税到厂价(元/kg)订购量(kg)交货期备注信息:1、未尽事宜,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2、乙方收到订单后应于24小时内予以确认,乙方未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的,视为已接受订单。3、随车需附出厂检验报告。4、其它:附件六:产品质量承诺书产品质量承诺书[*此处填写与出具本承诺书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大成公司全称]及其关联公司、分支机构:为加强我方与贵方的合作,保障我方供应贵方产品的质量安全,现我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永久承诺:1、我方提供给贵方的所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本公司经销、代理的产品及本公司向有关生产商、经销商、代理商采购的产品)具有良好的质量稳定性,不含任何违禁成分,不添加任何非食用物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增补公告;肉蛋奶、蔬菜原料符合国家最新的兽药、农药相关的国家标准、所在地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公告或条例;或虽未规定但含有对人畜有毒有害的成分,该等产品均符合国家出台的最新标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绝无掺杂、掺假成分。2、我方保障所供应产品为最新出厂生产的产品,且产品在有效期内。3、凡贵方在产品使用中,出现本承诺第1条或其他任何违规、违禁物质或出现无法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我方将承诺向贵方支付相当于问题产品当期合同总价款之五十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仍不能完全弥补贵方的全部损失,我方将继续承担贵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贵方直接或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之赔偿责任。4、如我方违反本承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5、本承诺自我方签署后生效。特此承诺!承诺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七: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承诺函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承诺函致:[*此处填写与出具本函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大成公司全称]本公司,[*此处填写供应商全称],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成立的公司,公司注册号是[],注册地址为中国[],(下称“本公司”)特此在本承诺函(下称“本函”)中向[*此处填写与出具本函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大成公司全称](下称「大成公司」)作出如下反腐败、反商业贿赂之承诺:1禁止商业贿赂1.1.1.本公司承诺将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不采用商业贿赂(包括“行贿”、“索贿”、“受贿”等)、在帐外暗中给予回扣等违法手段向「大成公司」销售任何商品或提供任何服务;遵守「大成公司」(包括「大成公司」、「大成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等其他关联公司)的相关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制度要求,坚决不进行商业贿赂、贪腐或其他不正当商业行为。1.2.2.本函所称“行贿”,指本公司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形式贿赂「大成公司」员工及/或其亲属的行为;本函所称“索贿”、“受贿”,指任何「大成公司」员工及/或其亲属向本公司任何部门/人员索取(或变相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直接或间接参与、控制招标工作的进行从中向本公司索取(或变相索取)、收受提成/返利或财物,或通过其他形式(“其他形式”)获取任何形式的利益。1.3.3.本函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本公司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采用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实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及贵重物品),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大成公司」员工及/或其亲属的财物,或者以回扣、提成、返利、差价等方式给付「大成公司」员工及/或其亲属的财物。1.4.4.本函所称的“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向「大成公司」员工及/或其亲属提供免费的旅游、娱乐、劳务、借款、担保,安排中奖、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住宅装修、婚丧嫁娶、食宿、购物、学费、出国留学等)等任何形式的、可用金钱衡量的财产性利益,以及安排就学、荣誉、特殊待遇、介绍工作等非财产性利益。1.5.5.本函所称“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叔伯、表兄弟姐妹、祖父母等),以及姻亲关系(配偶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2避免利益冲突1.2.1.如果在签署本函前,本公司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参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或其他员工或其等之亲属与「大成公司」的高管或其他员工之间存在下列所述关系中任一种或几种时,本公司应在签署本函时或之前,向「大成公司」以书面形式披露有关信息:1.2.1.2.1.1.存在亲属或朋友关系;1.2.1.2.1.2.存在经济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合股、参股、控股、收购、联营、代理、个人债权债务等);1.2.1.2.1.3.本公司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参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或其他员工是「大成公司」的离职员工、在职员工;1.2.1.2.1.4.其他显著利益关系。1.2.2.如果在签署本函后且在本函有效期内出现上述情况,本公司应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成公司」披露上述情况。1.2.3.如果出现上述第2.1项所述情形,本公司还应主动核查并积极配合「大成公司」的处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大成公司」现场调查等。3禁止礼品及娱乐招待31.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不向「大成公司」任何员工提供任何价值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如现金券、超市卡)或任何价值的其他形式的礼品或娱乐招待、宴请、接待、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舞厅、KTV、俱乐部、夜总会、桑拿、按摩、台球、高尔夫球等)进行消费。4禁止围标、串标41.1本公司承诺:不在「大成公司」的任何招投标项目中参与围标、陪标活动,不抬高中标价格,不与「大成公司」任何招标人员串标(包括但不限于透漏标底、提高订单比例分成、私自变更合同条款等),不与「大成公司」任何人员串通篡改、伪造监测结果或者进行将不合格产品判定为合格产品等行为,不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大成公司」标底,也不窃取其他投标供应商报价,或以其他欺诈或舞弊形式在任何招投标项目中损害「大成公司」的权益。5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51.1本公司知悉、确认并同意:本公司违反本函第1、2、3或4条规定的行为,将构成本公司对「大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已签订的任何及所有合同、协议和/或订单的根本性违反,「大成公司」有权行使其在本函第5条及该等合同、协议和/或订单项下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51.11.1.1「大成公司」有权立即经书面通知本公司而无条件地终止与本公司的一切商业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解除相关合同、协议、订单,但该等解除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51.12.2.2「大成公司」有权不再结算及支付其与本公司之间的全部未结款项,并有权要求本公司按照前12个月(如双方合作不足12个月的依实际合作时段计算)「大成公司」与本公司双方之间合作/交易所生成的所有价款的30%向「大成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依此计算之违约金金额不足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按人民币10万元计(以金额高者为准);51.13.3.3如按照上述5.1.2项所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大成公司」损失的,「大成公司」有权要求本公司承担继续赔偿的责任;51.14.4.4本公司应于接到「大成公司」通知后10日内支付上述违约金及/或损失赔偿款,且「大成公司」有权从应向本公司支付但尚未支付的任何款项或本公司已向「大成公司」支付的保证金(如有)中抵扣上述违约金及/或损失赔偿款。51.15.5.5本公司还应依法承担其他相应民事和/或刑事法律责任(如适用)。52.2本公司确认并同意:本公司任何股东、董事、高管或其他员工、代理人或代表违反本函任何条款的行为应不仅被视为相关人员的个人行为,而应同时被视为本公司的公司行为。6举报及奖励61.1本公司同意并承诺,若发现「大成公司」任何员工存在索贿,受贿或其他违反本函的行为或违法行为,或有此倾向的,本公司将通过下述举报热线(仅由「大成公司」所属集团总部举报主管部门管理)向「大成公司」举报:举报电话:022-27922393;举报邮箱:800@dachan.com.cn62.2本公司知悉,「大成公司」对本公司的举报予以保密,且若举报经「大成公司」查证属实,「大成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免除或部分免除本公司本函5.1.2项下的违约责任(仅限于举报当次),并给予举报人员适当奖励。7本公司确认并同意,本函将作为本公司与「大成公司」签署的任何及所有合同(下称“主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作为主合同附件)。如本函与该等主合同有任何不一致或冲突之处,以本函为准。除在本函中另行规定的条款,该等主合同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对本公司与「大成公司」继续有效。8本公司理解并同意,如若在本函签署前后,本公司与「大成公司」的关联公司(即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支机构,下称“「大成公司」关联公司”)开展任何商业合作及/或交易,本公司在本函项下的全部承诺及权利、义务,均延伸至并同等适用于本公司与「大成公司」关联公司之间的任何商业合作及/或交易,并作为本公司与「大成公司」关联公司就该等商业合作及/或交易所签订的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作为合同附件),「大成公司」关联公司可就本函对本公司享有与「大成公司」同等的权利。综上,本公司承诺并自愿遵守本函的全部内容,并于下述日期签署本函如下。[*此处填写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202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