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招标公告(靖宇县教育局2025)



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靖宇县教育局义务教育段学生计算机项目)(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靖宇县教育局义务教育段学生计算机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07号-JYZFCG-2025-TP-004-1
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靖宇县教育局义务教育段学生计算机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30000
最高限价(元):4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靖宇县教育局义务教育段学生计算机项目)(二次)

数量:

预算金额(元):43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的合法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投标的要求。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近期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提供 2025年以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财务状况:2022-2024年,指 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3: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白山市白山市政务大厅5楼开标室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2、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 4、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靖宇县教育局
地 址:靖宇县靖宇大街1571号
联系方式:15844933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39-7228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建宇
电 话:0439-7228210

附件信息:

教育局计算机(二次).docx198.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靖宇县教育局义务教育段学生计算机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靖宇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0:2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08:00 至 00至11:30:00下午:13:00 至 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建宇

项目联系电话
0439-7228210

采购单位
靖宇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靖宇县靖宇大街15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44933399

代理机构名称
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9-7228210

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靖宇县教育局义务教育段学生计算机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07号-JYZFCG-2025-TP-004-1采购人:靖宇县教育局集中采购机构: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25第四章采购需求32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5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靖宇县教育局义务教育段学生计算机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靖宇县教育局义务教育段学生计算机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07号-JYZFCG-2025-TP-004-1;2、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靖宇县教育局义务教育段学生计算机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3万元;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6、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供货;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10、质保期:自验收之日起免费质保3年;11、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的合法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投标的要求。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投标人具有2022-2024年,指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5.2、信誉要求5.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2.2、供应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5.2.3、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5.3、投标人具有近期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提供2025年以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5、招标文件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在线开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3、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线开标,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第四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2、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4、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靖宇县教育局地址:靖宇县靖宇大街1521号联系人:杨玉慧电话:15844933399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名称: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陈建宇联系方式:0439-72282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 称:靖宇县教育局地 址:靖宇县靖宇大街1521号联 系 人:杨玉慧电 话:15844933399号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 系 人:陈建宇联系方式:0439-72282103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靖宇县教育局义务教育段学生计算机项目)(二次)4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07号-JYZFCG-2025-TP-004-15项目地点白山市靖宇县6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 100%7项目性质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0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供货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的合法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投标的要求。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投标人具有2022-2024年,指 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5.2、信誉要求5.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2.2、供应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5.2.3、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5.3、投标人具有近期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提供 2025年以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否13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4标前预备会不召开1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16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17分包、偏离不允许18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其他材料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等书面材料。19质保期自验收之日起免费质保3年;20投标人要求澄清竞争性 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21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11月 17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22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 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 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24投标有效期90 天25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6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位置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 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 ”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 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2024年,指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28谈判响应文件份数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上 传 至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http : //www.zcygov.cn)2.其他要求:(1)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主。(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 电子交易客 户端 ”(请自行前往“政采云 ”平台进行下载) , 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 ”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 ”平台, 投标人在“政采云 ”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3)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9装订要求/30封套上写明/31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 ”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 ”平台,投标单位 在“政采云 ”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 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开标地点: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 15 号政务大厅五楼 (第四开标室)。32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33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 11月 17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34开标程序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提前调试好网络,登录系统,因网络问题未调试好引起的投标失败,投标人后果自负;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进行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 要提前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 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开标结束,进入评标环节。35谈判小组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评审专家:通过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6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 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期限:1 个工作日37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 成交商√是 :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商。 □否3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39最高投标限价43万元※ 竞争性谈判公告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二)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1.2维护采购、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1.3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3.2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的合法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投标的要求;1.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4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1.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3.5.1、投标人具有2022-2024年,指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1.3.5.2、信誉要求1.3.5.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3.5.2.2、供应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1.3.5.2.3、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1.3.5.3、投标人具有近期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提供2025年以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二、项目概况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三、竞争性谈判文件3.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最低价评分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3.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含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规定格式等内容,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否则,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3.1采购人可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3.3.2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响应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3.3.3请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四、谈判响应文件4.1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4.2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投标报价明细表6)相关资料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8)报价货物及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9)投标人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10)依法纳税证明后附:完税证明11)缴纳社保证明12)售后服务承诺函13)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14)优惠条件及保修承诺15)项目实施方案16)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1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9)监狱企业声明函4.3投标报价4.3.1投标报价根据本次发包项目的范围、答疑纪要、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并应结合企业情况自主报价进行编制。4.3.2投标人在报价时还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包括物价变动在内的各种风险因素。4.3.3投标报价为本项目全部费用,本项目中投标队伍的工作和生活等费用,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因投标队伍需要第三方配合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4.3.4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4.3.5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如果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做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4.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4.4.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所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4.4.2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5投标有效期4.5.1投标有效期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谈判响应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历天内保持有效。4.5.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不能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五、响应文件的编制5.1报价货币: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5.2报价语言: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提交报价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5.3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4各项表格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作。5.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提交报价、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报价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六、报价方式6.1采用两次报价方式。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在谈判后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6.2两次报价均应报出拟提供货物的总价。每次报价时每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6.3两次报价均应报出在谈判文件指定地点提供服务、以及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辅助服务和辅助货物的全部价格。供应商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响应文件予以拒绝。七、报价有效期7.1报价有效期为自公开报价之日起90天。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报价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八、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8.1响应文件需打印。需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签署和装订。8.2响应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九、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9.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响应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9.3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9.4在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十、响应文件的提交10.1响应文件份数:电子版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纸质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10.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响应文件。10.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如果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参照本章第十三条款规定办理。十一、开标11.1开标要求事项11.1.1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会议并做好开标记录。11.1.4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11.2开标会议程序11.2.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同时接受行业监督部门的监督。11.2.2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正式开始。11.2.3宣布开标会议纪律。(1)到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服从会务人员安排。(2)所有与会人员的通讯工具暂停使用。(3)非工作原因,不得来回走动。(4)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采购人和监督部门书面陈述,不得高声喧哗,妨碍正常开标。11.2.4介绍到会监督部门代表、采购人代表及投标人。11.2.5宣布暂时休会,转入评标程序。11.2.8开标会议结束。十二、评标机构12.1谈判小组成员12.1.1本项目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经济、技术方面专家3人组成。12.1.2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政采云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2.1.3谈判小组在开标当天组建,其名单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12.1.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回避,不得进入谈判小组。12.1.5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2评标12.2.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2.2.2评标过程(1)谈判小组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1)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的;2)谈判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委托人资格文件等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3)谈判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4)谈判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3谈判程序12.3.1经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2.3.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12.3.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提交二次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二次报价是投标人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二次报价需不高于一次报价。12.3.4已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二次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12.3.5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二次报价的投标人后,由谈判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十三、在釆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3.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3.2出现影响釆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釆购人不能支付的;13.4因重大变故,釆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釆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十四、纪律和监督14.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4.1.1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4.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4.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资格,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4.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14.3.1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4.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4.4.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4.5质疑与投诉14.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4.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4.5.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4.5.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14.5.1、14.5.3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14.5.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4.5.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14.5.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14.5.8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4.5.9投标人投诉时,应当具备以下法定必备条件:(1)投诉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木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2)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应齐全;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应清晰;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应齐全;4)投诉事项应与质疑事项一致,应标注提起投诉的日期;5)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十五、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财库【2014】68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关于小微企业(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参与投标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财库【2014】68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型、微型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一、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照如下标准: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的环保要求。二、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三、检测方法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适用范围本标准中的快递包装主要指快递封装材料,包括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箱、填充物、集装袋、周转箱等。二、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三、检测方法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3.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4.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5.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第1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十六、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十七、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8.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十八、《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十九、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投标;二十、法律责任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十一、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核心产品为标准计算同一品牌供应商家数,即核心产品报价同一品牌产品,多家供应商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非核心产品报价同一品牌产品,多家供应商应当作为多个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谈判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二十二、其它22.1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2.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评标方法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评审程序及办法。一、成立谈判小组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二、响应文件的评审2.1谈判小组应认真核对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谈判小组成员如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2.2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响应行为,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响应行为,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应作废止处理。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办:(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6)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响应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响应作废止处理;(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9)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供应商串通响应的其他情形。2.3谈判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4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使得其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2.5对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实施方案进行审查,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资格性、符合性、实施方案审查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谈判的资格。三、谈判文件的澄清3.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谈判小组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四、谈判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集体与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五、最后报价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审查合格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应予废止。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六、同一品牌的审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核心产品为标准计算同一品牌供应商家数,即核心产品报价同一品牌产品,多家供应商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非核心产品报价同一品牌产品,多家供应商应当作为多个供应商计算。)七、定标原则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技术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最低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随机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技术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前附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关键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符合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为合格;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规定填写为不合格。报价唯一合格: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合格: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形式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财务状况2022-2024年,指 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声明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提供 2025年以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其他要求1、对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资格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供货。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质保期自验收之日起免费质保3年投标有效期90天。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响应性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注:1、供应商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供应商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供应商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评审不合格则注明不合格原因。3、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否则不通过。三、评标办法正文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按照本章第2.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二、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1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3谈判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3.3评标结果3.3.1谈判小组按照本章第2.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自行确定。3.3.2谈判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1服务器1、云终端控制器支持云终端的连接、管理和配置,以满足学校后期的扩容需求。2、性能不低于Intel第十二代i5的处理器(处理器主频≥2.5GHz),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证明。3、内存:内存容量≥16GB,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证明。4、存储:配置SSD容量≥512GB,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证明。5、显卡:配置显卡性能不低于Intel UHD 730,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证明。6、网口:千兆网口≥1个,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证明。7、为保障所投设备质量优异,可靠性高,要求所投设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300000小时,并提供第三方权威测试报告复印件,测试报告需具备CNAS标识。8、为防止人体触电,要求所投终端产品满足抗电强度要求:(1)电源初级与地之间施加AC1500V产品无击穿现象;(2)电源初级与次级之间施加AC3000V产品无击穿现象;(3)电源初级与机壳之间施加AC3000V产品无击穿现象,针对此功能需提供国家级权威测试机构出具的证书复印件,要求证书具有 CMA或 CNAS认证。9、夏季为雷雨季,常因雷电影响而导致设备损坏,为防止类似情况出现, 要求对所投设备施加电源端口试验电压4kV后,设备不出现故障,提供国家级权威测试机构出具的证书复印件,要求证书具有 CMA或 CNAS认证。10、所投设备质量优异,可适应宽泛的环境温度变化范围,经过-10℃~50℃的环境考验,依旧可以正常使用,针对以上要求需提供国家级权威测试机构出具的证书复印件,证书需具备CNAS或CMA标志。11、夏季多高温炎热多雨季节,常常会出现潮热环境,为防止类似天气对设备造成损害,要求所投设备在温度≤50℃、湿度≤95%RH的潮热环境下不会受损,针对以上要求需提供国家级权威测试机构出具的证书复印件,证书需具备CNAS或CMA标志。12、设备质量优异,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可保证设备在运输或使用过程中不易受损,针对以上要求需提供国家级权威测试机构出具的证书复印件,证书需具备CNAS或CMA标志。13、管理平台采用B/S(Broswer/Server)架构,支持中文图形化操作界面,同一管理界面中可实现对计算、存储、网络等功能的配置和操作。14、要求采用超融合基础架构,在同一管理平台内至少包含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功能管理模块。所有功能模块需要通过一个厂家的一套软件实现超融合部署,不可以使用多套软件或产品叠加实现。15、支持将服务器主机节点添加为计算集群,为上层业务平台提供统一的计算、存储、网络资源调度,形成基础计算平台支撑。16、采用分布式存储架构,可以将服务器集群中多个节点的本地磁盘融合为统一存储资源空间;具备在线横向扩展能力,任一节点故障,都不会影响数据的正常访问。17、存储池可以设置的冗余策略至少包括:单副本、2副本、3副本、纠删码等冗余策略,纠删码可以按照2数据1校验的方案部署并实际使用,磁盘空间的利用率≥66%,提供实际界面截图证明。1、为保证云桌面的使用体验,要求三节点集群模式下4KB块大小全随机100%读IOPS>170万。提供具有 CMA或 CNAS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关于性能测试报告证明。2、为保证硬盘故障后,数据可以快速重构,要求所投产品在分布式存储的方案下,1T数据重构时间≤15分钟,需提供具有 CMA或 CNAS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数据重构的性能测试报告。1台2终端3、CPU性能不低于Intel第十二代i5六核十二线程处理器;4、内存容量≥8GB;5、本地存储≥512 GB SSD;6、USB接口数量≥8个,千兆网口≥1个,VGA接口≥1个,HDMI接口≥1个,音频输入输出接口≥1个,支持音频输入及输出;7、为节约桌面空间,终端主体体积1.8L,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证明8、采用B/S(Broswer/Server)软件架构,中文图形化管理页面。9、为了方便管理和使用,管理平台要包括镜像管理、教室管理、用户管理等关键功能模块;10、为满足基本教学的使用需求,要求镜像模版可以使用多种类型的操作系统,包括且不限于:win 10、win11、win server 2016、UOS、KOS、Ubuntu等操作系统版本;11、支持按照教室规模创建不同的虚拟教室,每个虚拟教室能够独立管理和配置;12、支持用户进行的创建、修改、查询、删除的操作;10、配套键鼠、显示器86台3教学管理软件1、提供多种教学模式以匹配不同的教学需求,支持老师通过教学管理软件对学生一键切换教学镜像;切换镜像时,云终端硬件无需重新启动。2、支持通过教学管理软件一键开启所有云终端,终端启动后进入对应的课程镜像桌面。要求提供具有 CMA或 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的测试报告证明复印件。3、为简化教学、方便上课前的学生点名,教学管理软件远程终端编号功能,并与云桌面编号一一对应,要求提供具有 CMA或 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的测试报告证明复印件。4、支持老师对单一、部分或全体学生进行黑屏操作,黑屏状态下,学生的机器被锁定。5、为保证正常教学使用,在教师机可以实现屏幕广播;学生可以调整老师广播屏幕大小;老师可以选择是否广播声音给学生;要求提供具有 CMA或 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的测试报告证明复印件。6、为方便教学控制,支持通过教学管理软件实现一键禁止任意学生上网,禁网的同时仍需要支持屏幕广播、屏幕查看等正常教学应用。7、支持老师对学生分组功能;支持根据学生姓名手动分组或随机分组;支持老师和组长对组名重命名功能;支持小组总得分记录、支持各学生组员对小组贡献值记录;支持组内文件互传功能;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8、支持老师对选中文件的分发和回收;支持老师对文件分发学生范围设置,支持老师根据姓名、小组、班级或全员进行分发;支持考试对单独文件或文件夹形式分发;支持老师设置文件回收截至时间;支持老师设置回收后的文件存储位置;支持学生一键文件提交。要求提供具有 CMA或 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的测试报告证明复印件。9、为简化班级管理维护工作,支持通过标识码邀请方式来创建班级,即老师通过唯一的标识码邀请学生加入,针对此功能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10、互动游戏:为促进课堂互动效果,提升课堂活跃度,需提供实用课堂互动小游戏。11、学生奖励机制: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可以获得虚拟积分,支持在学生和老师端查看积分及排名。12、为同时支持多学校使用,教学管理软件服务端需支持集中部署,支持分级分权管理功能。14、含相应授权1套424口交换机1、交换容量≥598Gbps/5.98Tbps,转发性能≥126Mpps;2、10/100/1000M自适应以太网端口≥24个,1G SFP光接口≥4个;3、IPv4/IPv6静态路由、支持RIP、RIPng、OSPF、OSPFv3协议4、SNMP、CLI、Syslog/Debug、NTP、TFTP、Web5、支持一对多镜像、多对一镜像6、支持专门基础网络保护机制,能够限制用户向网络中发送数据包的速率,对有攻击行为的用户进行隔离,保证设备和整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官网链接以及截图;7、支持CPU保护功能,能够针对发往CPU处理的各种报文进行流区分和优先级队列分级处理,保护交换机在各种环境下稳定工作,提供官网链接以及截图;8、含千兆单模光模块*24台注:1、核心产品:为终端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核心产品为标准计算同一品牌供应商家数,即核心产品报价同一品牌产品,多家供应商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非核心产品报价同一品牌产品,多家供应商应当作为多个供应商计算。3、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完成产品供货。4、质保期:自验收之日起免费质保3年。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注: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中标后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为准。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投标报价明细表6)相关资料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8)报价货物及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9)投标人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10)依法纳税证明后附:完税证明11)缴纳社保证明12)售后服务承诺函13)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14)优惠条件及保修承诺15)项目实施方案16)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1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9)监狱企业声明函一、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1)投标函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你**府采购(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的项目编号为公开招标文件,本供应商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如果我方被评定为成交,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交货时间承诺如下:合同订立后天;3.我方人民币元的招标保证金与本响应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招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招标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招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内容约定内容备注(响应或不响应)1项目负责人姓名: 2供货时间3质量标准4投标有效期90天5分 包不允许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8货物参数要求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的要求9………………………………………………………………注:投标人可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条款。关于质量标准、合同条款和技术标准等响应内容,在投标文件其他地方有体现的应保持一致,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否决投标的权利。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供货时间质量标准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注:1、“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2、“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3、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内容完整,没有按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次报价表(具体以“政采云”系统填报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大写) 元 ¥: 元备注(根据谈判小组确定的最后需求标准,写明承诺及响应的事项)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规划型号详细配置及技术指标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23456……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六、相关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二)近年财务状况表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和你中心发布的《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的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7、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我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已经按照你中心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承诺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承诺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年月日八、报价货物及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需求、技术规格、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对应的货物情况、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1.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逐项一一相对应地填列。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条件、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3.“报价货物及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投标人均须详细填报“报价货物及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九)投标人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十)依法纳税证明后附:完税证明(2025年内任意1个月即可)(十一)缴纳社保证明(2025年内任意1个月即可)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十二)售后服务承诺函(十三)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十四)优惠条件及保修承诺(十五)项目实施方案(十六)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十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十九、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