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顶招标公告(廊坊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三河分公司2025)
正文内容
三河市新华书店更换办公楼彩钢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三河市新华书店更换办公楼彩钢顶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XZB-2025-071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三河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三河燕郊开发区迎宾路西侧营业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钰铭 1507663392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谨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区新十中东侧丙单元1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聂群 0316-3122630
采购数量:1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金额:267151.87元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三河市中阁街与府东路交叉口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申请单位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文件的获取: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代表参加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条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应携带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前来报名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谨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层
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廊坊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三河分公司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聂群 联系方式:0316-3122630
本公告发布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s:///)上发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彩钢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