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家电 电器 液晶电视 洗衣机招标公告(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和田地区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2025)
[政采云]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CSDHT-【2025】-017-02
项目名称: 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212500
最高限价(元):212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125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购电器一批,热水器38个,液晶电视38个,洗衣机9个。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乙方按照甲方实际需求时间供货,甲方提前10个自然日通知乙方备货,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通知后25个自然日内配送至供货地点,完成所有采购标的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迎宾路556号和田边境管理支队
联系方式:0903-2023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古勒巴格街道复兴二巷666号
联系方式:15384951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站士
电 话:15384951330
附件信息:
询价文件--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2)(2).docx292.1K
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XCSDHT-【2025】-017-02询价文件采购单位:和田边境管理支队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903-2023165代理机构:新疆星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站士联系电话:15384951330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询价公告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询价公告项目概况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CSDHT-【2025】-017-02项目名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元):21.25万元(大写:贰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最高限价(元):21.25万元(大写:贰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数量:1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采购电器一批,热水器38个,液晶电视38个,洗衣机9个。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乙方按照甲方实际需求时间供货,甲方提前10个自然日通知乙方备货,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通知后25个自然日内配送至供货地点,完成所有采购标的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标项一: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迎宾路556号和田边境管理支队联系方式:0903-20231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星辰时代工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古勒巴格街道复兴二巷666号联系方式:刘站士,153869513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站士电话:1538695133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名 称编 列 内 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供货期:项目名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XCSDHT-【2025】-017-02采购内容:采购电器一批,热水器38个,液晶电视38个,洗衣机9个。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乙方按照甲方实际需求时间供货,甲方提前10个自然日通知乙方备货,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通知后25个自然日内配送至供货地点,完成所有采购标的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2采购人信息名 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 联系人:李警官 电 话:0903-2023165 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星辰时代工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古勒巴格街道复兴二巷666号联系人:刘站士 电 话:153849513304最终交货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具体供货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5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内(2025年5月-10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相应证明);税务缴纳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不足一年新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的资信证明,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内容为准)。(6)提供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的证明材料;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7招标方式询价(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8供应商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 受10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 11月1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1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9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转账或投标保函(从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账户名称:新疆星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北京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60040078801000000219(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联系电话:15384951330注:请于2025年11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前缴入指定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进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效性,无须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1、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向保证人购买电子投标保函所支付的 费用应从投标人的企业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保函办理成功后将保函以 及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电子保函使用方法:1、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首页点击“ 电子保函 ”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采用保函业务的投标人,开标时间截止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 网保函业务目录下未查询到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信息的,其投标保证金视为 无效。如对保函业务咨询,请拨打 400-9039583。2、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 项目 XXX 包段(标段)或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如果项目名称太长可以缩写或者写招标文件编号,如没有备注 或者只写三个字“保证金 ”的,导致帐号后台无法辨别、统计,其投标保证金无效。3、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 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否则按废标处理。4、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5、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注:废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在后续项目再次招标时银行系统不做统计,如投标 企业再次投标,需按以上条款缴纳投标保证金) 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 许14询价文件领取时间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 2025 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5响应文件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要求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2、每份电子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17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响应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响应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1196903636@qq.com,接收人:刘站士,电话:15384951330),“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a.备份响应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共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9成交候选人询价小组按评审后供应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依据供应商投标报价情况推荐3 名成交候选人。20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22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0%作为项目的预付款,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有效期为甲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至甲方完成100%项目款结算时间止),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足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向甲方逾期出具发票或者发票不符合税法和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直至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出具足额的发票。乙方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因此索取任何补偿或者费用支付。22重要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响应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1196903636@qq.com,接收人:刘站士,电话:15384951330),备份响应文件可以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6)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8)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醒:1、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23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24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双方约定成交价的1.58%计取。招标代理费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前由成交人缴纳。2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26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承担自己投标所需一切费用。27本次招标最高限价:21.25万元(大写:贰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或货物单价大于需求单价的按废标处理。28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新财购[2022]22号),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令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采购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9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说明(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本项目货物所属行业:工业着重提醒:投标供应商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必须将采购文件采购标的物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作废标处理。30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可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备注1、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询价通知书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询价通知书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3、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4、其它:(1)投标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招标纪律,无违法违纪及商业贿赂行为。(2)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3)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保证成交后由本公司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转包给其他机构。(4)询价通知书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均以前附表内容为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此询价文件为二标段。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如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12.1成交单位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交代理费。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的要求。13.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5本项目只接受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供应商参与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二)采购文件15.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采购文件。16.采购文件的组成16.1采购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6.2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16.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7.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采购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7.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17.4采购文件的解释本采购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8.采购文件的发出18.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19.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成交样品封存等事项。(询价小组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三)响应文件的编制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0.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2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1.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21.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内(2025年5月-10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相应证明);税务缴纳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新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的资信证明,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内容为准)。(6)提供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的证明材料;1.2商务及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货物说明一览表(5)技术规格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10)成交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0)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1.3响应文件的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响应文件格式应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对采购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采购文件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5)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2.投标报价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2.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品牌、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和总价。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2.4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按货物总量乘以货物单价报总价。综合单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材料费、辅材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代理费、调试、验收、培训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成交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响应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2.8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货物单价不得高于需求单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9如响应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2.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成交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22.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23.投标有效期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4.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询价小组将否决其投标。24.2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24.4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规定执行。(四)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25.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不按采购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响应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6.响应文件的上传(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jmbs”格式):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7.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9.开标29.1开标邀请(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2开标程序(先资格、商务技术后报价)(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公布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5)开启标书信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询价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不再进入评审。(7)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在根据价格在有效的投标供应商名单里根据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29.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首先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询价小组进行后续评审。(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31.询价小组的组建31.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项目评审成员为3人。31.2评审专家从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32.询价小组的职责32.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2.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2.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2.4询价小组按评审后供应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依据供应商投标报价情况推荐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顺序的投标人为3名成交候选人。3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3.评标原则33.1询价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的要求进行评审。33.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3.3询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4.评委纪律询价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35.评标程序35.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询价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询价小组组长。35.2询价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5.3评审人员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35.4评审人员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5.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询价小组组长提出。经询价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35.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35.7询价小组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采购文件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35.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5.9采购组织机构对询价小组评审专家进行评价。35.10修改评审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询价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询价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36.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36.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6.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37.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7.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7.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7.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7.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成交,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37.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38.无效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8.1报名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8.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8.3响应文件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8.4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装订;38.5响应文件内容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签字或盖章的;38.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38.7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38.8《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38.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需求单价;38.10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38.11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38.12不符合采购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38.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38.14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8.1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8.16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8.17关于本采购项目其他规定与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项目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提供响应本条款的承诺书,并将该承诺书做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自拟)。39.废标条款39.1投标人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39.2投标人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9.3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询价通知书进行实质性响应的;39.4其它询价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的;39.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39.6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通知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9.7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9.8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9.9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0、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41.突发情况处理41.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1.2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2.定标42.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41.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采购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3.成交通知书43.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成交侯选人的情况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43.2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六)合同的授予44.履约保证金44.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可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44.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44.3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建设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5.签订合同及公告45.1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45.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45.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45.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45.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七)纪律和监督46.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46.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7.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7.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8.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48.1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8.2在评标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9.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9.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50.质疑和投诉5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50.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0.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50.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50.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附件: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住址:联系电话: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我公司参加了年月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年月日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其于年月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简要描述;3.投诉请求。附件:1.质疑书和质疑答复书;2.证据材料(需注明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3.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投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本投诉书正本叁份,副本份并附电子文档。投诉相关说明投诉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二、书面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递交投诉书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总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一般规定1.1本项目的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1.2评标必须遵循邀请、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1.4评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法;1.5本办法的询价对象是指投标人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有效响应文件,包括投标人应询价小组要求对原响应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2、询价小组2.1询价小组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组织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询价小组的成员在询价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2评标工作组由招标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由询价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2.3询价小组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标、撰写技术、商务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回收,整理、汇总评标资料。3、询价小组职责3.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2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3.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询价小组义务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6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询价程序5.1本次询价首先由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5.2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5.3依据评审标准,核查响应文件是否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询价小组在此基础上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依据供应商投标报价情况由低到高排序)二响应文件初审6.资格性审查:6.1评审细则资格性审查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内(2025年5月-10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相应证明);税务缴纳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不足一年新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的资信证明,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内容为准)。6提供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的证明材料;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6.2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通过上述资格性检查,可初步判定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对于上述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7.符合性审查7.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 查 标 准1报价是否高于设定的采购最高限价,货物单价是否高于需求单价。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且符合招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3是否只有一个有效报价。4响应文件内容是否齐全、无遗漏,按规定过的格式填写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是否对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内容全部作出响应。6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提出的技术和质量要求。7完成期限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8售后服务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9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10是否有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1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7.2评委会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7.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4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询价小组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询价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7.5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温馨提示: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三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8.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8.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9.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9.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9.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9.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成交,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9.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四比较与评价10.1询价小组按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报价的比较与评价。10.2询价小组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分别对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复核(详见附件1)。10.2.1评委审查标准(1)参加评审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文件、响应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质询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3)符合审查主要是为比较各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实质性要求。(4)评委审核采取记名形式。(5)评审标准和细则(具体参照最低投标价法标准: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五推荐成交候选人11.1询价小组按评审后供应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依据供应商投标报价情况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11.2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12.无效投标条款12.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使用其有效加密锁(CA锁)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提供有效CA锁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6)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8)被暂停营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3)投标人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报名的;(14)其它情形,经询价小组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5)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1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询价小组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监督部门核准的;(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3)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4)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5)不按询价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询价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采购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6)其它情形,经询价小组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7)未按照招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询价小组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询价小组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询价小组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第4章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XCSDHT-【2025】-017-021.1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1.1.1.1.1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标准内容(并附表格附1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表)序号1:热水器性能要求:数量:38个;单价:1500元;控制单价;容积:≥60L;防水等级:≥IPX4;加热功率:≥3300W;加热方式:双管加热;内胆材质;搪瓷;能效:一级能效;带阀门和连接管。材料要求:/结构要求:/外观要求:/安全要求:符合家用电器标准。序号2:液晶电视性能要求:数量:38个;单价:3500元;控制单价;屏幕尺寸:≥65寸;CPU:≥4核;WIFI频段2.4G-5G;刷屏率:≥144HZ;显示类型:LED;分辨率:≥4K;运行内存:≥4GB;储存空间:≥64GB;响应时间:≤6.5ms;屏占比:16:9;背光方式:直下式/DLED;能效:一级能效。材料要求:/结构要求:/外观要求:/安全要求:符合家用电器标准。序号3:洗衣机性能要求:数量:9个;单价:2500元;控制单价;自动化程度:全自动;脱水转速:≥1200转/分钟;洗涤容量:≥10kg;洗净比:≥1.1;变频定频:变频;能效:一级能效;开门方式:前开式。材料要求:/结构要求:/外观要求:/安全要求:符合家用电器标准。附1:和田边境管理支队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二标段)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表序号名称单价/元数量/个参数合计/元备注1热水器150038控制单价;容积:≥60L;防水等级:≥IPX4;加热功率:≥3300W;加热方式:双管加热;内胆材质;搪瓷;能效:一级能效;带阀门和连接管。2液晶电视350038控制单价;屏幕尺寸:≥65寸;CPU:≥4核;WIFI频段2.4G-5G;刷屏率:≥144HZ;显示类型:LED;分辨率:≥4K;运行内存:≥4GB;储存空间:≥64GB;响应时间:≤6.5ms;屏占比:16:9;背光方式:直下式/DLED;能效:一级能效3洗衣机25009控制单价;自动化程度:全自动;脱水转速:≥1200转/分钟;洗涤容量:≥10kg;洗净比:≥1.1;变频定频:变频;能效:一级能效;开门方式:前开式;1.1.商务要求:1.2.1实施(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乙方按照甲方实际需求时间供货,甲方提前10个自然日通知乙方备货,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通知后25个自然日内配送至供货地点,完成所有采购标的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1.2.2实施(交货)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具体供货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1.2.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要求需求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六款:(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要求。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安装调试、培训、质量保证期、服务响应等内容;(1)包装和运输要求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乙方按照甲方实际需求时间供货,甲方提前10个自然日通知乙方备货,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通知后25个自然日内配送至供货地点,完成所有采购标的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2)售后服务标准要求需要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等。(3)保险要求/(4)安装调试包安装调试。(5)培训/(6)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2年。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7)服务响应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乙方按照甲方实际需求时间供货,甲方提前10个自然日通知乙方备货,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通知后25个自然日内配送至供货地点,完成所有采购标的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1.2.4采购标的验收方案和标准1.2.4.1履约验收主体1.2.4.1.1采购单位:和田边境管理支队1.2.4.1.2是否选择代理机构:是否1.2.4.1.3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否1.2.4.1.4是否邀请专家:是否1.2.4.1.5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否1.2.4.1.6其他/1.2.4.2履约验收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1.2.4.3履约验收方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1.2.4.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1.2.4.5履约验收内容1.2.4.5.1技术履约内容满足甲方提供的参数标准。1.2.4.5.2商务履约内容(1)运输方式为汽运,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承担运输中产生、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燃油、人工等费用。(2)为确保甲方产品质量及货物形象,乙方承运车辆车厢应保持干净、卫生、平整、无污染;乙方承运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3)货物交付甲方后,若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瑕疵,乙方必须对货物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运输、安装费用。1.2.4.6履约验收标准双方现场验收,确认无误后签订验收单;符合甲方提供的参数标准。1.2.4.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1.2.5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2.5.1节能要求。国产设备国家关于节能有强制采购要求和优先采购要求,需查询财政部通知,明确哪些设备是强制采购,哪些设备是优先采购。/1.2.5.2环保要求。国产设备国家关于环保有优先采购要求,需查询财政部通知,明确哪些设备需要优先采购。/1.2.5.3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要具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的履约能力;能提供响应产品或服务通过检测、认证等情况,产品服务销售渠道,评审现场需能提供顺畅、有效的商务和技术沟通等。(还可以提其它要求。)1.2.6其它需求1.2.6.1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勘查:不需要勘查时间:/勘查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1.2.6.2.是否需要提供样品供评审: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明确规定样品名称、数量及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1.2.6.3.评审现场是否需要进行产品演示:/演示时长:/演示要求:/1.2.6.4.评审现场是否需要投标单位进行讲标:/讲标时长:/讲标要求:/1.2.6.5.是否需要进行检测:/具体要求:/1.2.6.6其他补充事宜:/1.2.7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至总合同金额50%,货物全部供货、调试及培训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至总合同金额100%。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足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向甲方逾期出具发票或者发票不符合税法和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直至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出具足额的发票。乙方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因此索取任何补偿或者费用支付。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编号: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成交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内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第二条:合同价格1、货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2、总价中包括货物金额、安装费、包装费、软件接口费、运输费及运输途中保险费、装卸费及税金。本合同价格一般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第三条: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至总合同金额50%,货物全部供货、调试及培训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至总合同金额100%。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足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向甲方逾期出具发票或者发票不符合税法和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直至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出具足额的发票。乙方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因此索取任何补偿或者费用支付。第四条:交货地点、交货期、质保期、包装与验收1.交货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具体供货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前,乙方按照甲方实际需求时间供货,甲方提前10个自然日通知乙方备货,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通知后25个自然日内配送至供货地点,完成所有采购标的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3、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2年。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4、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货物在运输或邮寄途中发生毁损或丢失,由乙方负责。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乙方负责承担。5、货物到达后,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安装后由甲方验货。并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共同签字确认。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退货,预缴押金的要全额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1、成交通知书。2、甲方出具的验货结算书。3、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承诺。第六条:售后服务、理赔、质量技术及验收保证的承诺1、产品使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所供产品中出现问题需乙方解决时,乙方应无偿解决(退换货),维护解决不了的,乙方无条件更换。2、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4、本项目投标单位需保证此次的货物标准质量不能出现残次品(供国家认可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5、提供365*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方便应急解决产品所发生的问题。6、投标人设有健全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终端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有明细以便监督(包括电话、地址、店名、联系人)(附有效的证明资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如发生以下情况,及时响应并解决故障。第七条:违约责任1、违反买卖合同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供应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0.2﹪向使用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时,视为供应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应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需方验收完毕后,需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按付款方式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向供应方支付逾期金额0.2﹪的违约金。2、如有质量问题时需方可以按照供应方响应文件的服务承诺从质量保证金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3、其它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执行。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二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采购方:(盖章)乙方供货服务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人:委托人:电话:电话:日期:日期:注: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二合同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一般性条款;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4、完整物权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5、质量保证(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成交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6、包装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7、伴随服务(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8、标的物的交付(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标的物。(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采购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9、检验和验收(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1、合同价款和支付(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合格的销售发票;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2、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买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4、卖方违约责任(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5、不可抗力(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16、索赔(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八.履约保证金17、履约保证金(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采购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卖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五天内退回。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8、合同的解除(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9、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20、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十一.争议解决21、争议解决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附则2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一份。23、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内(2025年5月-10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相应证明);税务缴纳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新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的资信证明,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内容为准)。(6)提供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的证明材料;(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签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职务:职务:电话:电话: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内(2025年5月-10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相应证明);税务缴纳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新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的资信证明,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内容为准)。(6)提供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的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金收据打款凭证说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成交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货物说明一览表5、技术规格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10、成交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1、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投标函致: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报价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四)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招标内容》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五)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招标应支付或将支付的成交服务费(详见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填写的《成交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六)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九)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2)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核查。(3)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四)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人民币)项目名称供货期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大写填写说明:1.开标时,本表中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函、货物价格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投标总价为招标范围所列全部招标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保持一致。4.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装订。5.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3、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参数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3456......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投标报价单》报价一致(单价超过需求单价为无效报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文件。4.投标人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章)日期:年月日4、货物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主要规格品牌型号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其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5、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规格响应规格偏离说 明如有正偏离需提供证 明材料,证明材料附 后(并注明页码)备注: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对照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此表中列明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并加以说明,以便查对。本表包括所有的技术响应及差异。无差异说明表示完全响应。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6、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凡响应文件中商务条款(包括供货期、付款、投标保证金、合同条款以及其它所有商务内容)与询价通知书存在正偏差的,均应在此表中列出(不允许存在负偏离),未在此表中列出的视同完全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声明函9、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0、成交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本公司(投标人名称)在参加贵公司举行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中如获成交,保证在收到贵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之前向贵公司交纳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服务费。如我公司违约,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售后服务,主要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说明: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具家电 电器 液晶电视 洗衣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