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电子胃镜招标公告(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肿瘤医院、温州市医药科学研究所)2025)
温州市本级 | 医用内窥镜
项目概况
温州市中心医院电子胃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5215995-1
项目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电子胃镜项目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电子胃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放大电子胃镜。
备注:允许采购进囗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线上网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线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_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_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_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0887
质疑联系人:温州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孙翔,汪飞君,莫战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0577-88101913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温州市中心医院电子胃镜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发布稿.doc463.2K
温州市中心医院电子胃镜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温州市中心医院电子胃镜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5995-1项目名称:电子胃镜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心医院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1日目录电子交易须知-1-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1-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五、公告期限-2-六、其他补充事宜-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前附表-5-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四、开标-17-五、评标-18-六、定标-20-七、合同授予-20-第三章评标办法-21-一、总则-21-二、资格审查-21-三、符合性审查-21-四、商务技术及采购政策详细评审-21-五、评分细则-23-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5-第五章采购合同模板-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32-2.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格式-33-3.资格证明文件目录-34-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35-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36-6.投标声明函-38-7.联合协议格式-40-8.分包意向协议格式-41-9.投标货物一览表-42-10.技术响应表格式-43-11.商务响应表格式-44-12.设备配置清单格式-45-13.运行成本列表-46-1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47-1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48-16.报价文件目录-49-17.开标一览表-50-18.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51-19.中小企业声明函-52-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3-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电子胃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25-25215995-1项目名称:电子胃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800,000.00最高限价(元):1,4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电子胃镜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1,8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放大电子胃镜。备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3.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元):0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4: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14: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线上网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线下)。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0887质疑联系人:温州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02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孙翔,汪飞君,莫战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0577-88101913质疑联系人: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3预算金额详见招标公告4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5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6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踏勘现场不组织8样品不提供9演示□ 要求 不要求10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1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2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4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收件人:林财(15158188766)(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16开标时间和地址详见招标公告17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9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0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招标公告21节能产品□ 本项目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2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电子胃镜,标的属性为货物类,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金额。可按下述公式的85%计算:计费基数P(万元人民币)货物招标服务费(万元人民币)100以下P*1.5%100-5000.4+P*1.1%500-10001.9+P*0.8%1000-50004.9+P*0.5%5000-1000017.4+P*0.25%10000-10000037.4+P*0.05%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02064655202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25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6其他根据浙财采监(2025)2号文规定,为防止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针对评标办法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等资料,请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保证,供应商可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供方。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院方、需方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供方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对标注“▲”的条款的负偏离将导致废标。(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七)特别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八)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纸质)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纸质)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纸质)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纸质)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简介;▲(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提交相关许可证或备案凭证)▲(3)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提交注册或备案证明)▲(4)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5)投标产品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6)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见第六章);(7)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并按第四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8)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9)使用年限说明及证明材料;(10)安装调试方案;(11)培训方案;(12)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包含质保(保修)年限、出保后原厂质保(保修)价格,格式自拟,质保(保修)年限可在承诺书中自行添加或另行出具承诺均可;(13)投标产品业绩证明(详见评分标准要求);(14)制造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详见评分标准要求);(1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6)投标机型的原厂技术参数、彩页、临床应用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17)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18)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9)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0)评分方法及招标文件其他部分要求提供的评审文件等;(2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第六章);(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四、开标(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三)开标流程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采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2、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30分钟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允许延长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的,以评标委员会同意的时间为准。(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30分钟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电子胃镜为本次招标各标项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第三章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项目按标项分别评审,产生各标项的中标人。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权重30%)、商务技术分70分(权重70%)。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产品;均相同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一名)。采购人或经其授权的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二、资格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三、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4)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声明内容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条款的;(7)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或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不足以证明所投货物可合法销售;(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8)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2、在报价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预算单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3)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1、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商务技术及采购政策详细评审1、商务技术评分商务技术评审合格的,由评标专家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其他的最终评审得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各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采购政策情况评审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按招标文件约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六、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分(0-70分)序号评分细则分值类型1对应于《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一、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完全满足要求得满分51分;各项具体分值详见第四章中“技术要求”部分的标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该条款按负偏离扣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响应、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原厂技术白皮书、原厂说明书等材料综合判断。标记“▲”符号的为实质性要求,对其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51客观分2安装调试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设备安装场地环境的了解、安装调试人员的安排、安装调试工作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综合评价,评分分值:3、2、1、0分。3主观分3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原理、系统构成、配置软件功能及操作技能;后处理软件功能及使用;常见故障的处理或排除;各系统部件(设备)的检查、调整和维护,综合评价,评分分值:3、2、1、0分。3主观分4投标产品业绩: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与不同最终用户签订的投标产品(与所投电子胃镜同品牌同型号)加盖公章且完整采购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扫描件,每份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的不得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3客观分5制造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综合评审:5.1.1售后服务标准设置、备品情况存货情况、服务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等,综合评价,评分分值:3、2、1、0分。3主观分5.2.2应急方案(包括故障响应、修复时间)、维护及保障措施的完善性、有效性等综合评价,评分分值:3、2、1、0分。3主观分5.3.3服务网点设置便捷程度、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及人员到场时间等综合评价,评分分值:3、2、1、0分。3主观分6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评审: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1客观分2、价格分(0-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以上商务技术分及价格分之和。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一、技术要求序号招标要求对应分值一技术参数要求/1电子胃镜/1.1感光元件:CMOS或CCD41.2视野角度:常规≥140°31.3视野角度:放大≤90°31.4观察景深:常规包含3~100mm31.5观察景深:放大包含1.5~3mm31.6先端部直径:≤10mm41.7软性部直径:≤10mm41.8弯曲角度上/下/左/右:上≥210°/下≥90°/左≥100°/右≥100°41.9有效长度:≥1050mm41.10全长:≤1370mm41.11光学放大倍数:≥90倍51.12钳道内径:≥2.8mm4▲1.13早期癌症诊查功能,需具备以下任意一种特殊光模式:LCI/BLI或NBI或i-scan OE或MSI或STI(提供产品说明书或者医疗器械注册时附件技术要求,并注明页码)/1.14兼容性:需兼容本院现有的富士7000主机或奥林巴斯290主机,如无法提供上述主机,需额外提供内镜主机配合使用。6▲二配置要求1放大电子胃镜 4根/各投标人如实响应采购要求,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原厂技术白皮书、原厂说明书等材料,在技术响应中详细描述所投设备的投标技术、性能,以及设备配套、临床应用等详细信息。▲二、实质性商务要求(本项所有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1投标产品验收合格后保修≥3年,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原厂保修证明。整机终生免费提供配套软件重装及软件功能升级服务,并及时提供设备新功能和临床应用的资料。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10年的供应。2报出保后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光源、内窥镜的年保修价格(允许非连保),不含在投标总价中,今后医院购买保修,制造商承诺不得高于此价格。3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到货,货物生产日期必须是签订合同后半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4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光源、内窥镜使用寿命≥6年,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依据注册证或说明书或产品铭牌照片或制造商出具的证明材料)5保修期内,除一次性耗材,易耗品外其他维修部件全部免费提供,投标时列明专用一次性耗材、易耗品清单及价格,未列明的医院如有需要视为免费提供。6设备生命周期内(需满足国家法定要求),因配件无法供应、耗材无法供应、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法规、政策原因等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原因的非院方因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中标商承担设备后续折旧费。设备验收后导致生命周期无法满足国家规定报废最低年限要求的,中标商承担设备不足部分年限折旧费。7投标时标明所有单价1000元以上维修备件的清单和供货价。提供不高于同期温州市其他市级医院相同产品的采购价格的最优惠报价,并承诺8年内售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如未列明,则默认为日后日常使用中单价不超过1000元。8质保期内每年每套设备故障率均不得超过14天,每超过一天该设备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9投标时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10验收10.1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安装技术规范,供买方参考。10.2验收依据:按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国家标准验收。10.3验收时,投标人提供下列资料:提供三证,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2套、维修手册1套及电子版的操作规程等。同时应提供原厂的出厂配置清单、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等,如系进口产品,还应提供报关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如需)。如属计量产品还需提供计量检定报告。10.4设备到达最终用户后,要求卖方及安装人员会同买方共同参与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后,卖方负责安装质量,并经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合格证书。10.5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性能或功能达不到要求,卖方必须更换有关部件,使货物最终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但必须在发现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10.6所有验收相关费用由产品中标方负担11付款方式和条件11.1付款方式:中标人若为中小企业,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其余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可不提供预付款保函,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若为大型企业,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11.2投标商按合同开具多张发票的,额度应大于等于投标单台设备价格,且发票号需连续不中断。12延期交货罚款:延期交货每7天,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迟交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依次累计,最高罚款为合同总价的5%。13保密:招投标及合同中凡涉及买方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透露给第三方。14货物购销合同签订的同时,双方须签订廉洁购销合同三、非实质性商务要求(本项所有商务要求均为评分内容)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1设备安装、调试1.1安装地点:采购单位指定位置。1.2安装完成时间: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正常完成安装调试的时间期限,并提供超出期限情况下投标方对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计划。1.3安装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1.4安装费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含检测、耗材等)由卖方负责。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计划和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1.5安装人员:应由中标方有三台以上(含)同类型设备安装经验的原厂工程师负责安装。2培训2.1中标方应对买方的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并能对一般故障及时进行维修。所有的维修图纸、维修手册及维修调试软件的密码及专用的维修工具应全部免费提供。2.2中标方应对买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2.3培训完成后,中标方须提供详细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应有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签字)、培训地点、培训时间以及操作人员考核情况。3制造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投标人对以下要求进行响应,并提供详细方案)3.1投标设备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地区有相应的售后维修机构。3.2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中标后不少于产品使用期限的供应期。3.3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售后维修机构在设备保修期内应每季度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一次、校准在每次完成设备维修、PM保养或升级等保修任务后,均应在7工作日内向医院设备科提交详细工作报告单,工作报告单须盖售后维修机构的有效公章。报告单的内容将作为医院对保修服务内容验收的依据。延期开展预防性保养的,每年总累计延期不得超过12个工作日。每超出1个工作日,整机保质期相应延长2个工作日。3.4在设备使用期内,投标人应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投标人应当在采购人通知维修后2日内到达货物所在地进行维修。48小时内无法修复,则应由投标人在该配件返厂维修期间提供备用配件。(投标人提供的维修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4年质保(保修)价格:报出设备原厂一年质保价格(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所有产品)第五章采购合同模板医疗设备采购合同需方:*医院合同编号:供方:???供需双方根据项目编号:???????????招标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诚信为本,互利平等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经需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购进供方以下产品:序号品名 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备注1注册证名称??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称(全称)??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 元注:本合同总额包括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各项措施费用、风险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与合同执行相关的所有费用。二、质量标准和要求:供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需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设备必须是货到医院前内生产。三、技术资料:供方应提交所提供设备的技术资料,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技术资料应包装好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进口产品需按国家规定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中文技术资料。四、包装要求:供方提供的设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供方负责。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六、收货地址及收货人:温州市中心医院(货物发出后,供方需及时向需方提供货物运输相关信息)七、设备安装与培训:1、供方负责安排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对设备进行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并承担相关费用。2、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维修培训和应用培训,直至需方操作人员完全掌握操作技术为止。八、设备验收:1、设备到货后须由供方代表、需方工程师同时在场方可开箱。2、供方向需方提供设备安装验收所需的资料,需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原厂标准、合同及合同附件、供方的投标响应验收。验收报告须有供方代表、需方工程师、设备科及临床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签字。九、付款方式:货到并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个月内付清合同款项。十、售后服务:供方向需方提供的设备保修期限为设备验收合格后:年,发生故障需方及时联系供方,不得擅自拆卸以及改装设备。在保修期内,供方接到报障通知须于小时内响应,并于小时内维修完毕。规定时间内未维修完毕的,供方免费提供不低于同等档次设备供需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可正常使用为止。保修期以后,供方应对其提供的设备提供终身的技术支持。设备出保后承诺保修价不超过万元/年,设备使用寿命年。十一、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必须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十二、违约责任:1、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交货要求等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由供方负责承担全部损失。2、供方提供设备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需方有权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程度,合理要求供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或有权解除合同。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承担赔偿责任。3、供方逾期交货每7天,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迟交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依次累计,最高罚款为合同总价的5%,同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供方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须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当予以赔偿。十三、所有与合同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供方份,需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具体配置见附件。十六、其它约定: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承诺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上述文件为准。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地址:电话: 手机:地址:* 电话:0577-8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供方开户行:????????,供方开户行账号:?????????签约地点:*医院合同附件:设备配置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1234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0625-25215995-1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0625-25215995-1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3.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投标人资格承诺函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________(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年月日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投标人营业执照、简介;▲(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提交相关许可证或备案凭证)▲(3)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提交注册或备案证明)▲(4)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5)投标产品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6)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见第六章);(7)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并按第四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8)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9)使用年限说明及证明材料;(10)安装调试方案;(11)培训方案;(12)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包含质保(保修)年限、出保后原厂质保(保修)价格,格式自拟,质保(保修)年限可在承诺书中自行添加或另行出具承诺均可;(13)投标产品业绩证明(详见评分标准要求);(14)制造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详见评分标准要求);(1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6)投标机型的原厂技术参数、彩页、临床应用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17)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18)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9)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0)评分方法及招标文件其他部分要求提供的评审文件等;(2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6.投标声明函投标声明函致:温州市中心医院、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投标人名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_____日。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4.我方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况:5.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6.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投标。7.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有: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9.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说明具体情况,否则删除本行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2.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投标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7.联合协议格式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4%的扣除)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8.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货物/服务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9.投标货物一览表投标货物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制造商\\产地规格型号保修期交货期备注1注:1、上表内容应与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一致;2、填写详细型号,对应到唯一机型。3、上表填写内容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容一致。投标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10.技术响应表格式技术响应表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1.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技术响应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投标人签章:日期:11.商务响应表格式商务响应表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特别声明:是否完全同意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所列条款签订合同?投标人签章:日期:12.设备配置清单格式设备配置清单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投标人签章:日期:13.运行成本列表运行成本列表项目编号:序号主要零部件、消耗品或易耗品内容规格型号适用机型单价123456出保后每套设备的年保修价格 ;提供原厂(制造商)承诺书。年运行费用测算:投标人签章:日期:1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备注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签章:日期:1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温州市中心医院高清电子胃镜项目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5995-1)并在此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名称:(签章)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传真: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6.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第六章);(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17.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产地规格型号投标报价交货期采购政策情况1小写:大写:1、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为DDP医院价格:包含货物价格、运费、保险费、税收、随机工具、随机附件、安装验收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技术培训费、保修等所有费用。2、上表填写内容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容一致。投标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18.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单价金额……投 标 总 价注:本表要求的分项报价明细到按“套”或“台”的单价即可,方便采购人固定资产入账,无需对各单套设备组成部分分别报价。组成部分报价请在《运行成本列表》中详细列明,以便维修或复购时参考。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本表可能作为中标公告的附件内容对外公示。投标人签章:日期:1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次投标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供应商均需填写下述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填写下述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如制造商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日期:温州市中心医院电子胃镜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5995-1项目名称:电子胃镜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心医院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1日目录电子交易须知-1-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1-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五、公告期限-2-六、其他补充事宜-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前附表-5-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四、开标-17-五、评标-18-六、定标-20-七、合同授予-20-第三章评标办法-21-一、总则-21-二、资格审查-21-三、符合性审查-21-四、商务技术及采购政策详细评审-21-五、评分细则-23-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5-第五章采购合同模板-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32-2.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格式-33-3.资格证明文件目录-34-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35-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36-6.投标声明函-38-7.联合协议格式-40-8.分包意向协议格式-41-9.投标货物一览表-42-10.技术响应表格式-43-11.商务响应表格式-44-12.设备配置清单格式-45-13.运行成本列表-46-1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47-1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48-16.报价文件目录-49-17.开标一览表-50-18.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51-19.中小企业声明函-52-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3-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电子胃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25-25215995-1项目名称:电子胃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800,000.00最高限价(元):1,4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电子胃镜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1,8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放大电子胃镜。备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3.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元):0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4: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14: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线上网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线下)。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0887质疑联系人:温州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02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孙翔,汪飞君,莫战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0577-88101913质疑联系人: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3预算金额详见招标公告4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5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6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踏勘现场不组织8样品不提供9演示□ 要求 不要求10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1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2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4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收件人:林财(15158188766)(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层107室。16开标时间和地址详见招标公告17开标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9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0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招标公告21节能产品□ 本项目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2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电子胃镜,标的属性为货物类,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金额。可按下述公式的85%计算:计费基数P(万元人民币)货物招标服务费(万元人民币)100以下P*1.5%100-5000.4+P*1.1%500-10001.9+P*0.8%1000-50004.9+P*0.5%5000-1000017.4+P*0.25%10000-10000037.4+P*0.05%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02064655202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25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6其他根据浙财采监(2025)2号文规定,为防止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针对评标办法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等资料,请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保证,供应商可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供方。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院方、需方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供方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对标注“▲”的条款的负偏离将导致废标。(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七)特别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八)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纸质)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纸质)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纸质)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纸质)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简介;▲(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提交相关许可证或备案凭证)▲(3)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提交注册或备案证明)▲(4)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5)投标产品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6)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见第六章);(7)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并按第四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8)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9)使用年限说明及证明材料;(10)安装调试方案;(11)培训方案;(12)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包含质保(保修)年限、出保后原厂质保(保修)价格,格式自拟,质保(保修)年限可在承诺书中自行添加或另行出具承诺均可;(13)投标产品业绩证明(详见评分标准要求);(14)制造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详见评分标准要求);(1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6)投标机型的原厂技术参数、彩页、临床应用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17)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18)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9)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0)评分方法及招标文件其他部分要求提供的评审文件等;(2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第六章);(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四、开标(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三)开标流程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采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2、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30分钟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允许延长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的,以评标委员会同意的时间为准。(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30分钟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电子胃镜为本次招标各标项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第三章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项目按标项分别评审,产生各标项的中标人。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权重30%)、商务技术分70分(权重70%)。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产品;均相同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一名)。采购人或经其授权的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二、资格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三、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4)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声明内容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条款的;(7)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或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不足以证明所投货物可合法销售;(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8)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2、在报价评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预算单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3)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1、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商务技术及采购政策详细评审1、商务技术评分商务技术评审合格的,由评标专家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其他的最终评审得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各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采购政策情况评审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按招标文件约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六、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分(0-70分)序号评分细则分值类型1对应于《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一、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完全满足要求得满分51分;各项具体分值详见第四章中“技术要求”部分的标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该条款按负偏离扣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响应、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原厂技术白皮书、原厂说明书等材料综合判断。标记“▲”符号的为实质性要求,对其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51客观分2安装调试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设备安装场地环境的了解、安装调试人员的安排、安装调试工作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综合评价,评分分值:3、2、1、0分。3主观分3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原理、系统构成、配置软件功能及操作技能;后处理软件功能及使用;常见故障的处理或排除;各系统部件(设备)的检查、调整和维护,综合评价,评分分值:3、2、1、0分。3主观分4投标产品业绩: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与不同最终用户签订的投标产品(与所投电子胃镜同品牌同型号)加盖公章且完整采购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扫描件,每份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的不得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3客观分5制造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综合评审:5.1.1售后服务标准设置、备品情况存货情况、服务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等,综合评价,评分分值:3、2、1、0分。3主观分5.2.2应急方案(包括故障响应、修复时间)、维护及保障措施的完善性、有效性等综合评价,评分分值:3、2、1、0分。3主观分5.3.3服务网点设置便捷程度、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及人员到场时间等综合评价,评分分值:3、2、1、0分。3主观分6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评审: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1客观分2、价格分(0-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以上商务技术分及价格分之和。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一、技术要求序号招标要求对应分值一技术参数要求/1电子胃镜/1.1感光元件:CMOS或CCD41.2视野角度:常规≥140°31.3视野角度:放大≤90°31.4观察景深:常规包含3~100mm31.5观察景深:放大包含1.5~3mm31.6先端部直径:≤10mm41.7软性部直径:≤10mm41.8弯曲角度上/下/左/右:上≥210°/下≥90°/左≥100°/右≥100°41.9有效长度:≥1050mm41.10全长:≤1370mm41.11光学放大倍数:≥90倍51.12钳道内径:≥2.8mm4▲1.13早期癌症诊查功能,需具备以下任意一种特殊光模式:LCI/BLI或NBI或i-scan OE或MSI或STI(提供产品说明书或者医疗器械注册时附件技术要求,并注明页码)/1.14兼容性:需兼容本院现有的富士7000主机或奥林巴斯290主机,如无法提供上述主机,需额外提供内镜主机配合使用。6▲二配置要求1放大电子胃镜 4根/各投标人如实响应采购要求,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原厂技术白皮书、原厂说明书等材料,在技术响应中详细描述所投设备的投标技术、性能,以及设备配套、临床应用等详细信息。▲二、实质性商务要求(本项所有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1投标产品验收合格后保修≥3年,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原厂保修证明。整机终生免费提供配套软件重装及软件功能升级服务,并及时提供设备新功能和临床应用的资料。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10年的供应。2报出保后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光源、内窥镜的年保修价格(允许非连保),不含在投标总价中,今后医院购买保修,制造商承诺不得高于此价格。3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到货,货物生产日期必须是签订合同后半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4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光源、内窥镜使用寿命≥6年,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依据注册证或说明书或产品铭牌照片或制造商出具的证明材料)5保修期内,除一次性耗材,易耗品外其他维修部件全部免费提供,投标时列明专用一次性耗材、易耗品清单及价格,未列明的医院如有需要视为免费提供。6设备生命周期内(需满足国家法定要求),因配件无法供应、耗材无法供应、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法规、政策原因等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原因的非院方因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中标商承担设备后续折旧费。设备验收后导致生命周期无法满足国家规定报废最低年限要求的,中标商承担设备不足部分年限折旧费。7投标时标明所有单价1000元以上维修备件的清单和供货价。提供不高于同期温州市其他市级医院相同产品的采购价格的最优惠报价,并承诺8年内售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如未列明,则默认为日后日常使用中单价不超过1000元。8质保期内每年每套设备故障率均不得超过14天,每超过一天该设备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9投标时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10验收10.1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安装技术规范,供买方参考。10.2验收依据:按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国家标准验收。10.3验收时,投标人提供下列资料:提供三证,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2套、维修手册1套及电子版的操作规程等。同时应提供原厂的出厂配置清单、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等,如系进口产品,还应提供报关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如需)。如属计量产品还需提供计量检定报告。10.4设备到达最终用户后,要求卖方及安装人员会同买方共同参与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后,卖方负责安装质量,并经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合格证书。10.5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性能或功能达不到要求,卖方必须更换有关部件,使货物最终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但必须在发现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10.6所有验收相关费用由产品中标方负担11付款方式和条件11.1付款方式:中标人若为中小企业,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其余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可不提供预付款保函,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若为大型企业,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11.2投标商按合同开具多张发票的,额度应大于等于投标单台设备价格,且发票号需连续不中断。12延期交货罚款:延期交货每7天,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迟交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依次累计,最高罚款为合同总价的5%。13保密:招投标及合同中凡涉及买方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透露给第三方。14货物购销合同签订的同时,双方须签订廉洁购销合同三、非实质性商务要求(本项所有商务要求均为评分内容)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1设备安装、调试1.1安装地点:采购单位指定位置。1.2安装完成时间: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正常完成安装调试的时间期限,并提供超出期限情况下投标方对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计划。1.3安装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1.4安装费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含检测、耗材等)由卖方负责。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计划和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1.5安装人员:应由中标方有三台以上(含)同类型设备安装经验的原厂工程师负责安装。2培训2.1中标方应对买方的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并能对一般故障及时进行维修。所有的维修图纸、维修手册及维修调试软件的密码及专用的维修工具应全部免费提供。2.2中标方应对买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2.3培训完成后,中标方须提供详细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应有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签字)、培训地点、培训时间以及操作人员考核情况。3制造商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投标人对以下要求进行响应,并提供详细方案)3.1投标设备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地区有相应的售后维修机构。3.2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中标后不少于产品使用期限的供应期。3.3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售后维修机构在设备保修期内应每季度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一次、校准在每次完成设备维修、PM保养或升级等保修任务后,均应在7工作日内向医院设备科提交详细工作报告单,工作报告单须盖售后维修机构的有效公章。报告单的内容将作为医院对保修服务内容验收的依据。延期开展预防性保养的,每年总累计延期不得超过12个工作日。每超出1个工作日,整机保质期相应延长2个工作日。3.4在设备使用期内,投标人应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投标人应当在采购人通知维修后2日内到达货物所在地进行维修。48小时内无法修复,则应由投标人在该配件返厂维修期间提供备用配件。(投标人提供的维修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4年质保(保修)价格:报出设备原厂一年质保价格(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所有产品)第五章采购合同模板医疗设备采购合同需方:*医院合同编号:供方:???供需双方根据项目编号:???????????招标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诚信为本,互利平等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经需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购进供方以下产品:序号品名 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备注1注册证名称??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称(全称)??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 元注:本合同总额包括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各项措施费用、风险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与合同执行相关的所有费用。二、质量标准和要求:供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需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设备必须是货到医院前内生产。三、技术资料:供方应提交所提供设备的技术资料,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技术资料应包装好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进口产品需按国家规定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中文技术资料。四、包装要求:供方提供的设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供方负责。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六、收货地址及收货人:温州市中心医院(货物发出后,供方需及时向需方提供货物运输相关信息)七、设备安装与培训:1、供方负责安排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对设备进行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并承担相关费用。2、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维修培训和应用培训,直至需方操作人员完全掌握操作技术为止。八、设备验收:1、设备到货后须由供方代表、需方工程师同时在场方可开箱。2、供方向需方提供设备安装验收所需的资料,需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原厂标准、合同及合同附件、供方的投标响应验收。验收报告须有供方代表、需方工程师、设备科及临床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签字。九、付款方式:货到并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个月内付清合同款项。十、售后服务:供方向需方提供的设备保修期限为设备验收合格后:年,发生故障需方及时联系供方,不得擅自拆卸以及改装设备。在保修期内,供方接到报障通知须于小时内响应,并于小时内维修完毕。规定时间内未维修完毕的,供方免费提供不低于同等档次设备供需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可正常使用为止。保修期以后,供方应对其提供的设备提供终身的技术支持。设备出保后承诺保修价不超过万元/年,设备使用寿命年。十一、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必须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十二、违约责任:1、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交货要求等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由供方负责承担全部损失。2、供方提供设备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需方有权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程度,合理要求供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或有权解除合同。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承担赔偿责任。3、供方逾期交货每7天,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迟交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依次累计,最高罚款为合同总价的5%,同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供方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须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当予以赔偿。十三、所有与合同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供方份,需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具体配置见附件。十六、其它约定: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承诺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上述文件为准。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地址:电话: 手机:地址:* 电话:0577-8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供方开户行:????????,供方开户行账号:?????????签约地点:*医院合同附件:设备配置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1234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0625-25215995-1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0625-25215995-1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3.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投标人资格承诺函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________(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胃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