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数字化X光机设备招标公告(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项目概况
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DR数字化X光机设备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822025AGK00344
项目名称: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DR数字化X光机设备等
预算金额(元):68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DR数字化X光机设备等 数量: 预算金额(元):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DR数字化X光机、机房改造及防护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10日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汾阳市北大街IU酒店旁指巷“云皇削面王”东侧山西长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汾阳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货物类0-100万元:1.5%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汾阳市西门村西关中学西侧
联系方式:0358-7500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长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营盘街道亲贤北街21号宏安国际13层1305号
联系方式:0351-568311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孔瑛
电 话:0351-5683119

附件信息:

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DR数字化X光机设备等公开招标文件(1).docx222.2K

DR采购情况说明.pdf149.1K

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DR数字化X光机设备等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11822025AGK00344项目名称: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DR数字化光机设备等采购人: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长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2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7第五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3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7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DR数字化X光机设备等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DR数字化X光机设备等2.项目编号:1411822025AGK00344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680000元最高限价:680000元。5.项目需求: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DR数字化X光机设备等,内容包括DR数字化X光机、机房改造及防护等内容。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税金等全部内容,具体投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个工作日内。7.供货地点: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质保期:一年。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要求及强制性标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方式:线上获取四、投标文件提交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5.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招标人: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汾阳市西河街道盘龙街与西河北路交汇处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383436535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长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营盘街道亲贤北街21号宏安国际13层1305号联系方式:0351-56831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甜甜、智建伟、孔瑛、齐文文、张艳军电话:0351-5683119、1503582249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长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DR数字化X光机设备等4招标范围见公告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8供货地点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要求及强制性标准要求。10质保期一年。11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是 接受联合体响应(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占有一定的比例)/同一投标人不允许投报多包否 13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 14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15现场踏勘否,不组织是16分包☑不允许中标人分包 允许 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 有 18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形式:线上向招标人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19代理机构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形式:招标人的澄清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0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6800)。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支票/投标保函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如采用电汇或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等方式由投标人的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电汇回执单或现金转账凭证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2)如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函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投标人应将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人如果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山西长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太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风街支行开户行账号:101911200000972728开户行行号:4021610132984.保证金的退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注:投标人商采用银行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或项目编号,否则,您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无法及时退还您的投标保证金。21投标文件数量、签字盖章及密封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加密递交1份;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的部分,应使用电子签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加盖电子签章。22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下列内容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无违法记录声明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10.★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1.信用信息查询11.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1.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开标当日;11.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证明文件。注:1.第1-10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第11项查询结果中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投标人无须提供此项,评标时现场查询。23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下列内容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投标函;2.★投标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4.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5.★商务、技术偏离表;6.实施方案;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2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递交截止时间 25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 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8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 5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4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9中标投标人的确定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排序,招标人确定。30投标文件制作及解密等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4.递交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投标文件。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系统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6.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7.开标当天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31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本项目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进口产品招标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加投标,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节能产品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采购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招标人应优先采购。属国家强制节能环保产品的应符合国家最新一期节能环保目录中的产品。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环境标志产品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按照“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信息安全产品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正版软件要求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中 小企 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件 :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 狱企 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 利企 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2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33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4纸质投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提供已签章的纸质投标文件2份;在开标结束后3日内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全过程。2.定义2.1“招标人”指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长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5“中标投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确定,最终成交的投标人。2.6“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2.7“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9本招标文件各章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计算在期间内;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招标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报价。3.3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条件。具体为: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则如下: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7.招标文件的澄清、质疑和修改7.1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内容,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7.4若潜在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澄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线上形式提出,若投标人已参与投标并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将视为无效。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编制装订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报价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其中加★项目为必须项)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9.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编制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3投标保证金9.3.1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9.3.2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付。9.3.3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政府招标合同后,将所有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合同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合同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付。9.4投标报价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及其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4.3投标人要按采购清单、开标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9.4.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报价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9.4.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报价一览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章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4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须按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0.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6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及签字盖章,并逐页加盖电子公章、电子法人签章(或电子法人签字),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所述印章(盖章、签章、公章、签字等)均指电子印章(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电子标书递交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视为放弃。14.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5.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5.3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系统自动废标。16.2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在系统中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16.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活动。16.4投标人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16.5开标(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组建评标委员会17.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政府招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招标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8.投标文件初审18.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18.2资格性检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审查如果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8.2.1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在采购平台评标,以平台查询为准)。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不涉及联合体)。18.2.3查询及记录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网上评标的项目,查询流程以平台要求为准。如其他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资审人员签字并存档。18.3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18.4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8.5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B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投标的澄清19.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确认。19.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章。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或者是价格虚高、物无所值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投标处理。20.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21.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委员须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报价。22.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4.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5.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6.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纠正或补救措施。一旦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7.电子化采购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27.1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2)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27.2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出现本通知“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7.3电子化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处理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解密采购文件的,不认定为串通投标。28.招标项目废标2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招标项目予以废标: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预算的;C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招标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8.2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活动。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报告政府招标监管部门,按政府招标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招标。七、签订合同29.中标通知29.1中标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0.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3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八、中标服务费31.本次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九、保密和披露32.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披露33.1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3.2在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4.询问投标人对政府招标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有询问或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4.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4.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5.质疑35.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5.3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4投标人已经参与了投标,并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35.5质疑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6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35.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A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B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C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D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E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8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5.9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招标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招标媒体上公布。35.10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招标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提出质疑。35.11招标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线上联系电话:同公告通讯地址:同公告34.1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线上联系电话:同公告通讯地址:同公告35.13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投标人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格式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5.13.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1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5.1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13.4事实依据;35.13.5必要的法律依据;35.13.6提出质疑的日期。35.14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十一、投标人违规处罚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招标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C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D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E在评标期间,影响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F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或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G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概况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DR数字化X光机设备等包括DR数字化X光机、机房改造及防护等内容;2.最高限价:68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个工作日内。4.供货地点:汾阳市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要求及强制性标准要求。6.质保期:一年。7.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二)技术要求1.采购数量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1※数字化X光机系统1套2机房改造及防护1项2.技术参数2.1功能及基本商务要求数字化X光机系统采用无线移动平板探测器、一体化落地式机架带固定式摄影床,一机多用完成全身各部位、各体位、各角度的拍片检查。为保证整机兼容及售后保障,投标产品配备的X射线管、平板探测器为同一制造商。2.2数字化X光机系统技术参数要求2.2.1X线球管及支架系统(1)一体化落地式双立柱机械结构,非独立地轨设计(2)大焦点尺寸≤1.2mm,小焦点尺寸≤0.6mm(3)阳极热容量≥300KHU(4)阳极转速≥2700rpm(5)球管绕垂直轴旋转≥-180º—+180º(6)球管绕水平轴旋转≥±120º(7)球管支架沿摄影床方向纵向移动距离≥2300mm(8)球管焦点距地垂直移动范围≥1280mm2.2.2高压发生器(1)标称输出功率≥56KW(2)逆变频率≥500kHz(3)千伏范围:40—150KV(4)APR功能及手动调节设置(5)曝光时间范围:最短系统曝光时间≤1ms,最长系统曝光时间≥10s(6)最大输出电流≥650mA(7)最小电流时间积≤0.1mAs,最大电流时间积≥1000mAs(8)具备自动曝光控制系统,通过硬件电离室实现,非软件功能。2.2.3无线平板探测器(1)探测器数量:≥1套(2)探测器尺寸≥410mm×420mm(3)像素尺寸≤139um(4)采集灰阶度≥16bits(5)空间分辨率≥3.7lp/mm(6)采集距阵≥3000×3000(7)平板探测器与整机品牌一致(8)具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2.2.4胸片架(1)摄影台垂直移动范围≥1380mm(2)探测器中心的标线距地最低≤360mm(3)滤线栅栅密度≥103L/inch(4)支持平板在线充电(5)儿科摄影,实体滤线栅不用工具即可移除2.2.5固定摄影床(1)配备固定式摄影床,非移动式(2)床面高度≤670mm(3)四向浮动床面板,浮动床面移动范围:纵向≥902mm、横向≥260mm(4)滤线器纵向范围(片盒移动范围)≥540mm(5)床面板下表面至平板探测器接收面距离≤65mm(6)床面最大承重≥200kg(7)床面板解锁方式:脚踏方式电磁解锁(8)支持平板在线充电(9)儿科摄影,实体滤线栅不用工具即可移除2.2.6球管机头端触控屏(1)具备近台操控彩色触摸屏(2)屏幕尺寸≥8英寸(3)屏幕显示可依据重力方向自动调整显示的方向(4)可显示患者的详细登记信息(5)可调整曝光参数(kV,mA,mAs等)(6)可调整部位选择(7)具备患者体型选择(8)具有摄影后图像显示功能2.2.7图像采集工作站(1)windows7或以上操作系统(2)操作界面语言采用中文设计(3)高压发生器控制与系统操作高度集成,可在系统界面上进行高压发生器曝光参数的调节、设置和显示(4)具有图像放大及漫游功能(5)具有曝光参数记录和显示功能(6)具有边缘增强功能(7)具有图象翻转及旋转功能(8)具有图像正负像翻转功能(9)具有图像标注功能(10)具有DICOM图像导出存储功能(11)具有病人登记,信息管理功能(12)具有故障代码发送,高压发生器操作过程记录功能(13)支持DICOM3.0:WORKLIST,MPPS(14)具有统计功能,可统计曝光数量,拍摄部位,拍摄量等(15)具有DAP剂量面积乘积显示功能(16)具有智能售后远程服务系统,能实时观测产品的详细使用状态,能自动反馈故障或错误给厂家(17)支持远程升级、远程故障诊断和故障处理、远程桌面协助(18)具备职业病专用协议2.3机房改造及防护设备机房的辐射屏蔽防护面积≥20㎡,机房门推拉铅门≥1.5m×2.0m,铅玻璃≥800mm×1000mm,平开门铅门≥0.8m×2.0m(并负责开展预评、环评、控评、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及相关手续等全部工作)。说明:1、投标货物技术参数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要求及强制性标准要求。2、以上技术参数投标人须满足或高于,否则视为无效标。3、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商务、技术要求说明: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要求及强制性标准要求。2、验收说明: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与采购人做好移交验收工作,运输移交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须保证所提供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达到采购人需求。3、售后质保期说明:经采购人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一年内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无偿更换,达到采购人满意为止。4、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五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1评标办法1.1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2投标文件的初审2.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3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内容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2.4评标委员会(组)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投标文件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投标货物成本时,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2评标委员会(组)要求投标人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组)做出明确答复。3.3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4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5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章。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4.1评标委员会(组)只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4.2评标时除投标价格因素外应考虑下列因素:(1)整体服务水平、质量情况;(2)供货周期;(3)投标人的技术支持能力和各种服务能力;(4)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条件的响应性;(5)投标人的业绩情况;(6)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信誉;(7)投标人是否能保质、保量、准确、全面完成本项目。5投标文件的初审内容5.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3无违法记录声明3.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提供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4.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投标保证金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对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6.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7对投标人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7.1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7.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8特定资质8.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10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料10.1投标人认为需上传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1信用记录查询查 询渠 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说明:(1)提供的扫描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5.2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函1.1提供投标函;1.2投标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投标报价一览表2.1提供报价一览表;2.2报价一览表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2.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3商务条款响应表3.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3.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技术条款响应表4.1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4.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编制5.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写、签署、盖章。6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6.1建议投标人上传相应文件中的所有技术证明文件(包含投标人需上传的其他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离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8.6条规定的原则。(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6评分细则(满分100分)一、商务部分(10分)业绩(10分)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提供在响应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合同案例,有一项得2分,计满10分为止。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注:近三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二、技术部分(60分)1、技术指标、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详细和有效程度(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指标、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详细和有效程度进行打分:(1)满足全部技术参数得10分;(2)根据提供的技术指标证明材料(检测报告、网站截图、功能截图、生产厂家产品彩页、生产厂家产品规格说明书等任意一项均可),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 5 分;没有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2、投标设备性能总体评价(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的理解分析进行打分,包括:(1)需求分析与理解;(2)实施原则及总体目标;(3)技术路线;(4)技术稳定性和兼容性。每有一项方案描述的得1分;每有一项方案描述若与项目特点或采购需求无关的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3、实施组织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实施设计方案(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2)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包含货物质量标准、检验流程、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等);(3)供货时间(至少包含时间节点,符合招标人要求);(4)团队配备;(5)质保期限承诺(包含质保期内质保期外承诺);上述每有一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需求得2分;以上每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无实施方案不得分。4、供货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供货方案及保障措施;(2)运输方案;(3)安装及调试实施方案;(4)安全保证方案;(5)货物交接方案等;上述每有一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需求得1分;以上每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无实施方案不得分。5、售后服务(10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内容及计划;(2)售后服务保障质量措施;(3)常见故障及解决方案;(4)质保期满后保障措施;(5)服务人员架构配置情况(包含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售后服务人员姓名及电话等)。上述每有一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需求得2分;以上每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无实施方案不得分。6、应急方案(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方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应急预案;(2)应对措施;(3)系统升级处置;(4)备品备件等方面。上述每有一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需求得2分;以上每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无实施方案不得分。7、对使用人员的培训方案(5分)(1)培训目标;(2)培训计划;(3)培训内容;(4)培训人员安排;(5)培训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比较和评价。上述每有一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需求得1分;以上每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无实施方案不得分。8、检测维护、定期回访、培训方案 (3分)(1)售后定期回访方案;(2)检测维护及保养流程实施细则;(3)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培训方案等综合评审;上述每有一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需求得1分;以上每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说明: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无实施方案不得分。三、价格部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2位小数)第六章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格式:(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及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排中涉及本章内容的,应按照本章提供的内容和格式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二、投标文件格式及排版顺序封面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单位名称:(单位全称并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无违法记录声明;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8.本项目特定资质;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10.信用信息查询;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投标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4.近三年同类型合同案例一览表;5.商务、技术偏离表;6.实施方案;7.政府采购政策;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说明:投标文件须按上述内容编制,有固定格式的按后附格式编制,无格式的自拟。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正面反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正面反面正面反面注: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可不填写,须保留此项内容。3.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无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电汇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件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8、本项目特定资质;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10、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料投标人认为需上传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投标函(采购人):(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有效期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我方愿意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6、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说明。8、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利。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同意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有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当事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投标无效。二、开标报价一览表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总报价(元)大写:小写:  备 注注: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为所投包内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3、分项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物类货物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制造商情况是否小微企业企业全称是否残疾人福利单位企业全称....交货期: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大写: 小写:¥ 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3、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应与“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明细报价汇总相等(如有错误修正,以修正后的明细报价为准),评标委员会按前附表“小微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对小微企业价格进行确认,并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价格部分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四、近三年同类型合同案例一览表;近三年同类型合同案例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合同金额(人民币:元)联系电话联系人项目合同签订日期1234···注:投标人提供商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的同类型合同案例的有效证明。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五、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商务要求供货期供货地点质量标准质保期付款方式保证金缴纳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六、实施方案(格式)实施方案根据评分标准内容自行编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七、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八、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如有如实编制,如无注明“无”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质疑函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招标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附件2: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12...注:1.投标产品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相关证书附后)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投标人(全称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不涉及可不填写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货物/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不涉及可不填写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不涉及可不填写情况说明我单位拟采购的DR数字化X光机设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中队陆欢品典7购库(20010号文件规定,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以《汾阳市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10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开,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文件规定“采购意向公升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因2025年6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花层发〔2025〕7号),我:心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购置DR经费,汾阳市财政局于2025平10月底下拨此项资金,为不影响2025年财政资金的支出进度和2026年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的正常开展,现计划提前组织开展采购活动。特此说明。汾阳市文峰街道社区里生服务平心2025年11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DR数字化X光机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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