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食堂劳务派遣服务招标公告(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5)


富阳区 | 餐饮服务

项目概况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6年度KSS、各PCS、交警大队及各中队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GSFZCF-2025-017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6年度KSS、各PCS、交警大队及各中队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570000
最高限价(元):35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6年度KSS、各PCS、交警大队及各中队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6年度KSS、各PCS、交警大队及各中队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本项目岗位配置总人数为61人。
备注: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_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_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即不是自然人、法人)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政策依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2月08日上午09:00,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需参加现场开标会。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富阳区杭州市富阳区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4楼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_、提示: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2)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招标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5)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6)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还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三、电子招投标的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四、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富阳区“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fuyang.gov.cn/art/2024/4/1/art_1228923243_59356997.html。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756号 。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荣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330060
质疑联系人:李洪刚
质疑联系方式:13588375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金鹿路269号鹿山时代C幢5楼5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155358
质疑联系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9295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政策咨询电话:沈女士,0571-89527637(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定稿).doc882.5K

招标文件(定稿).doc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6年度KSS、各PCS、交警大队及各中队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ZGSFZCF-2025-017(电子招投标)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1第四章采购需求………………………………………………38第五章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11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22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委托,现就“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6年度KSS、各PCS、交警大队及各中队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项目编号:HZGSFZCF-2025-0172、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6年度KSS、各PCS、交警大队及各中队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内容及数量: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6年度KSS、各PCS、交警大队及各中队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1年35700003570000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6年度KSS、各PCS、交警大队及各中队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本项目岗位配置总人数为61人。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按年签订合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格式详见附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þ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即不是自然人、法人)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政策依据。六、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期限:/至2025年12月08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3.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八、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A座4楼3号开标室。九、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十、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公告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ocpTSZec%2FM5gI%2BKC7zgehQ%3D%3D十一、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富阳区“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fuyang.gov.cn/art/2024/4/1/art_1228923243_59356997.html(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原因,应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注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原因: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6年度KSS、各PCS、交警大队及各中队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全份额预留给中小企业,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联合体、分包可能会导致食品安全管理混乱,增加食品安全风险,这与食品安全法规定相悖,由一家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服务工作,可以更好地提高本项目的管理效率,同时可以有效降低本项目运营成本,鉴于以上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十二、业务咨询1.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756号邮箱:/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荣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330060质疑联系人:李洪刚质疑联系方式:0571-633300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金鹿路269号鹿山时代C幢5楼505室邮箱:330440593@qq.com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慧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155358质疑联系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92954(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邮箱:cjzxhz@163.com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政策咨询电话:沈女士,0571-89527637(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2.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电话:0571-8722767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6年度KSS、各PCS、交警大队及各中队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ZGSFZCF-2025-0172采购人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3项目概况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6年度KSS、各PCS、交警大队及各中队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本项目岗位配置总人数为61人。4资金来源与预算(1)资金来源:预算资金。(2)项目预算:357.00万元。最高限价:357.00万元。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需参加现场开标会。6开标时间与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A座4楼3号开标室。7投标人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即不是自然人、法人)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政策依据。8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1)如本项目采购人同意分包的,中标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3)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减少中间环节。9投标报价与费用(1)本项目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元报价。(2)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5)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计入报价。(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验收时如需涉及检测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0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样品提供样品要求:不要求提供样品。13讲解演示不要求现场演示。14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B服务类。15是否适宜中小企业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1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1)采购标的: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2025年度看守所、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及各中队食堂劳务派遣服务(2)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7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投标人应对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审慎作出判断,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视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将线索移交至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3)如投标人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要求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节能环保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 ☑无19支持绿色发展(1)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20支持创新发展(1)(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2)(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21进口产品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2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23备份投标文件(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A座4楼3号开标室;送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签收人员联系电话:0571-63155358/13282837293。24评标结果公示公告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25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鼓励有条件的采购单位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6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收取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期(验收合格)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2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28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可撤销。29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说明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须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的,投标无效。▲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0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2)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合同总价不为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不得将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5)合同签订后,不得接受供应商无效承诺的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6)合同签订后,不得向供应商索要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7)履约验收环节,不得因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减免供应商违约责任。31联合体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32其他说明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33特别说明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本项目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34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下表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以上费用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以上费用不在报价中,以人民币支付,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缴纳。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履约、付款、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杭州市富阳区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5.“产品”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本项目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7.“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的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格式见附件)。9.“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重要技术参数;“”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三)投标委托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进行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标委员会核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应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澄清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十二、合同签订及其他“(五)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规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的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2.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在开标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将以公告形式予以澄清。(二)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最终澄清、修改的内容进行编制的,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技术规格要求,并结合现场踏勘,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备份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及函电,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汉语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不提供准确翻译资料的,投标无效。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文件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如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提供)(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联合协议(若有)(格式见附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情况提供,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情况提供,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情况提供,格式自拟);(4)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若有);(5)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即不是自然人、法人)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政策依据(若有);2.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投标仅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即可,无需提供身份证明;(3)分包意向协议(若有)(格式见附件);(4)符合性审查资料(格式见附件);(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格式见附件);(6)投标标的清单(格式见附件);(7)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视情况提供,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情况提供,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情况提供,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采购代理机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1.投标文件的编制各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导致影响评标的,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无效。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须签名或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等价格信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2.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3.投标报价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网站“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记录(报价)”模块进行开启报价文件操作视同唱标。经解密的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线签名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开放在线签字确认环节10分钟内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确认报价,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投标截止时间和有效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见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在之前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3)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采购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可撤销。四、开标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在线电子投标,否则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一)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二)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三)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特别说明: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程序有调整的,请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公告,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3.本项目严格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个别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情况报告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经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五、评标(一)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以上奇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开始之前,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评审专家担任组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如需在线询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询标澄清。2.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他事项。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二)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4.在开标、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5.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三)评标程序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样品评审(若有)、投标文件的澄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比较与评价、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1.投标文件初审(1)资格性审查开标解密后,采购人代表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应当如实填报,因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需继续进行符合性审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开启后)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2.样品评审(若有)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后续评审程序。如项目有样品展示环节,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进行样品评审。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签名或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审结束后,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及技术评审结果,如投标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废标。5.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资格和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公布后,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报价文件有关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公开信息作为唱标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开放供应商在线签字确认环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10分钟内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无异议,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明显低于项目预算价),应当进行报价审查,确认是否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将相关情况详细记录在评标报告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的报价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作有效,经投标人确认后(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6.推荐中标候选人与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同时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六、无效的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序号无效投标条款内容1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手续的。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6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未如实填报,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8投标人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等情况,且不属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可不对《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第(一)款第4点作出承诺,但未详细说明失信记录的情况的。9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10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1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影响评标的。1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文件(有不响应带▲号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或其投标内容有重大缺项或者涂改模糊处未做有效修正或者实质性内容表述矛盾歧义,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的。13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1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最终澄清、修改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编制的。15商务技术偏离表内容与实际不符的。1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7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8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19递交两个或多个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的,或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20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或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要求的。21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投标产品或服务不一致的。22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配置价格限价的。2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明显低于项目预算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未能按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4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应材料的。2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或者未填写企业类型的,投标无效。26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8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的;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的。29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其投标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30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杭州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杭州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九、重新组织采购(一)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5.因质疑答复,改变原中标结果,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通过质疑处理等方式依法改变评审结果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改变原因和依据进行公告)。6.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1—5条规定处理。十、定标(一)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签字确认。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如采购单位不在当天确认采购结果的,应当制定采购结果确认的相关规则、内控制度,明确采购结果确认经办岗位、审核审批岗位、程序、时限、投标(响应)文件和评审资料保密责任等。在采购结果确认环节,中标(成交)候选人撤销投标(响应)文件不能成为采购人不确认采购结果的正当理由。(二)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纸质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评审专家抽取规则、评审专家名单、开标情况、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专家评分情况、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四)采购人应当及时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复核供应商材料: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一)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二)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十二、合同签订及其他(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已申领电子签章的单位可在线签订合同。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由采购代理机构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通报。4.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采购人将书面报告财政部门。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6.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延迟付款是否支付利息,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8.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可约定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支付采购资金,不得强制中标人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不得以审计作为支付中标人款项的条件,不得约定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和收取质量保证金。9.采购人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并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1.实行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动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12.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及中标人各执壹份,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执壹份。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自动备案。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采购合同涉及商业秘密问题,由采购人依据法律制度规定,与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其中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二)履约保证金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三)货款的结算1.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货款的结算,结算时按财政结算要求办理资金结算手续。2.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浙江省财政厅要求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鼓励预付款为合同金额5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5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如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可不作为预付款项目。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鼓励预付款为合同金额50%。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者其他担保措施。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按季度支付合同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即时支付。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延迟付款。3.采购人不得无故拒绝或者迟延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应当畅通供应商催款维权渠道,及时处理诉求,维护政府公信力。供应商对于采购人违规拖欠账款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反映。4.发生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五条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4)验收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五)询问、质疑和投诉、补偿救济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函范本详见附件。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富阳区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中针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办法”“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文件前附表内容”“报价内容”等内容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中针对“现场考察、答疑会”“采购人负责接收和保存的样品”“资格审查”等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的环节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及过程中的其他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富阳区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对采购文件中针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办法”“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文件前附表内容”“报价内容”等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中针对“现场考察、答疑会”“采购人负责接收和保存的样品”“资格审查”等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的环节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中其他事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为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5)提出质疑的日期;(6)招标文件获取日期及政采云截图。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8.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9.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1.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12.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3.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各合格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资信及技术得分+商务价格得分。3.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如为最高得分的,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意见。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5.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评分内容及标准(一)商务价格评分(20分)1.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和投标产品的供应渠道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2.商务价格分的计算: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20%×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二)资信及技术评分(80分)1.资信及技术分的计算资信及技术评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资信及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2.评分细则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分值打分方法1投标人实力(0-3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0-3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缺项漏项或未提供不得分。】3分客观分2类似业绩(0-2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食堂劳务派遣(或食堂外包)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0-2分)【注:须提供合同及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用户满意度调查表(或其他用户反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缺项漏项不得分。】2分客观分3人员、车辆配置情况(0-14)3.1根据采购需求,人员岗位配置满足基本要求的得3分,提供人员岗位配置表(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0-3分)。3分客观分3.2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0-3分):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②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主管工作经验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学历证书、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加盖甲方公章,格式自拟,经验可累计)及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任何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缺项漏项不得分。】3分客观分3.3投标人拟派厨师长(0-4分):①烹调(烹饪)、餐饮管理等餐饮类相关专业毕业的得1分;②具有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三级及以上)的得2分;具有中式烹调师资格证(四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按最高等级计分,不得重复计分;③具有中式面点师资格证(四级及以上)的得1分。【注:须提供相关学历专业证明材料、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中式面点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及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任何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缺项漏项不得分。】4分客观分3.4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主管、厨师长外)中具有中式烹调师资格证(四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2分(0-2分)。【注:须提供中式烹调师资格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及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任何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缺项漏项不得分。】2分客观分3.5应急配送车辆保障配备方案。提供3辆应急配送车辆的得2分(0-2分)。【注: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缺项漏项不得分。】2分客观分4整体服务方案 (0-8分)4.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花色品种及项目经营方案(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主观分4.2根据本项目使用特点进行合理的项目分析,提出合理的管理服务理念,提出服务定位、目标,投标人的管理模式能够切合实际,并有合理的项目管理机构设置(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主观分5组织实施方案 (0-24分)5.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菜品管理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打分(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主观分5.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材加工方案(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主观分5.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主观分5.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卫生管理方案(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主观分5.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堂设施设备管理方案(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主观分5.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主观分6内部管理、考核制度 (0-15分)6.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管理(包括管理办法和制度、人员录用和考核、职工奖惩淘汰制度等)进行评分。根据人员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规范、合理、可行打分(5、4、3、2、1、0分):①内容完整、规范、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内容完整、规范、针对性较强且较合理可行的得4分;③内容完整、规范、针对性、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④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⑤方案不全面、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⑥完全不符或未涉及该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6.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方式、内容及时间等安排)。根据培训计划内容、安排合理、可行打分(5、4、3、2、1、0分):①计划完整、规范、针对性强且安排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计划完整、规范、针对性较强且安排较合理可行的得4分;③计划完整、规范、针对性、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④部分计划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⑤计划不全面、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⑥完全不符或未涉及该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6.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管理制度(有节能降耗措施等情况)进行评分。根据食堂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节能降耗措施合理、可行打分(5、4、3、2、1、0分):①内容完整、措施合理、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内容完整、措施合理、针对性较强且较合理可行的得4分;③内容完整、措施合理、针对性、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④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⑤方案不全面、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⑥完全不符或未涉及该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7应急保障方案 (0-10分)7.1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停电停水供气短缺、燃气泄漏、食堂人员突发状况等预案(5、4、3、2、1、0分):①内容完整、措施合理、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内容完整、措施合理、针对性较强且较合理可行的得4分;③内容完整、措施合理、针对性、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④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⑤方案不全面、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⑥完全不符或未涉及该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7.2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5、4、3、2、1、0分):①内容完整、措施合理、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内容完整、措施合理、针对性较强且较合理可行的得4分;③内容完整、措施合理、针对性、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④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⑤方案不全面、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⑥完全不符或未涉及该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分8增值服务(0-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增值服务等情况打分。每提供一项合理、可行的增值服务的得1分,最高得2分(0-2分)。2分主观分9售后服务承诺(0-2分)根据投标人服务便捷性(服务场地)、后续服务保障承诺具备快速应急服务能力,在应急提供配餐并运送时,承诺能在30分钟内运送配餐到达现场的得2分,能在1小时内运送配餐到达现场的得1分。(0-2分)【注: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缺项、漏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分客观分注:1.投标人弄虚作假的,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查处。2.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3.因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清晰度、真实性等原因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或判定,可能被严厉扣分或不得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以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料弄虚作假的,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查处。第4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一日三餐,全年无休。2、按照采购方各单位实际需求派驻食堂工作人员,保证采购方工作人员用餐准时、卫生、健康。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由采购方制定,服务外包单位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食堂工作人员配备不少于61人。3、供餐计划:正常供应早、中、晚三餐;客餐如需开餐,提前半天以上通知。4、每日三餐,要求营养全面,搭配合理,菜品多样,提供地方特色菜,烹饪水准高,同时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配餐水果。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5、餐饮供应:按照各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要求配置桌餐或者快餐“桌餐2大荤、2小荤、4素、1汤”、“快餐每餐不少于5个菜品”)要求营养全面,搭配合理,菜品多样,提供地方特色菜,烹饪水准高,同时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配餐水果。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每周2个品种以上)。6、按照时令提供特色服务:如夏天提供凉饮,冬季提供防寒保暖饮品。传统节日自制特色食品(清明团子、粽子、汤圆等)应节提供。7、特殊时期(集中行动、集中保障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根据需要提供夜宵。内部接待用餐及保障期间根据需要安排,服务外包单位必须及时响应,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内部人员调配工作由餐厅经理全权负责。8、服务外包单位按采购方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采购方控制好用餐成本。9、采购方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服务外包单位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损坏由服务外包单位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采购方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服务外包单位应第二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采购方审批)。10、所有上岗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员意外保险。11、用餐时间:按照各部所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服务。如需要调整则根据采购方通知进行调整。二、承包形式采用劳务分包模式。采购方负责食堂食材验收、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水、电、煤气供应和整套厨具设备,由采购方协助服务外包单位做好成本核算,盈亏自负,并从成本控制、食品安全卫生、就餐满意度等方面对服务外包单位进行日常工作的考核监督管理。服务外包单位全面负责厨房、餐厅其余各岗位人员的配置和日常管理、设施维护、服务接待等工作,并配合采购方做好成本核算工作。三、服务要求:1、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按照采购方要求按时开餐,并提供服务。2、饭菜应当多样化,合理搭配,营养均衡。菜谱每周排列一次,经常更换菜肴的花式品种,提供适合顾客口味的菜肴,每周菜谱荤素重复率均不得高于60%。3、根据就餐人次流量规律、控制烧菜节奏,杜绝浪费,厨房剩菜控制在2%以下。4、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发生食品中毒后,用于检测。四、人员、设备配备及项目管理要求(一)人员配置要求序号岗位数量要求1看守所食堂厨师2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看守所食堂副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看守所食堂帮厨12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2城东所食堂厨师2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制度城东所食堂帮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3城西所食堂厨师2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制度城西所食堂帮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4东洲所食堂厨师2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东洲所食堂帮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5新登所食堂厨师2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新登所食堂帮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6银湖所食堂厨师2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银湖所食堂帮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7三山所食堂厨师1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三山所食堂帮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8大源所食堂厨师1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大源所食堂帮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9灵桥所食堂厨师1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灵桥所食堂帮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10场口所食堂厨师1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场口所食堂帮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11常安所食堂厨师1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常安所食堂帮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12龙门所食堂厨师1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龙门所食堂食堂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13万市所食堂厨师1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14水上所食堂厨师1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食药环知森大队厨师1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15交警大队部厨师(含银湖中队)厨师1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交警大队部帮厨(含银湖中队)帮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16交警城区中队厨师2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交警城区中队帮厨2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17交警事故中队厨师1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交警事故中队帮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18交警场口中队厨师1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交警场口中队帮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19江南后勤保障大楼厨师(厨师长)155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江南后勤保障大楼副厨1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江南后勤保障大楼帮厨460周岁以下,5年工作经验以上,能适应加班、倒班及疫情期间集中工作▲注:各岗位配置人数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得有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①如人员已具备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人员岗位名单,各人员岗位名单编制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无效;②如人员未到位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在项目实施前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本项目人员配备及项目管理要求中各项要求的服务团队”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缺项漏项的,投标无效。(二)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作业设备(自有或租赁)用于食堂劳务派遣服务的如下:序号用途作业设备名称数量单位1应急餐食配送应急配送车3辆.....(三)管理要求:1、服务外包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与被派驻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2、服务外包单位应了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采购方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3、根据采购方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管理。4、服务外包单位派驻人员应遵守采购方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进入采购方场所,影响采购方工作人员正常办公。5、派驻人员应相对稳定,主要岗位人员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采购方意见。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帐。7、因采购方情况特殊,在重大活动、应急救援、节假日、政府重要组织活动情况下,服务外包单位应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保证食堂工作的顺利开展。五、卫生管理要求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方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5、做好食堂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6、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六、安全管理要求1、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4、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毕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七、其他1、采购方提供厨房和餐厅的所需设备、设施、工具、器皿,负责水、电、煤气供应,负责机关食堂的食材调味品采购和验收,负责机关食堂仓库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服务外包单位依法规范地履行合同。2、服务外包单位负责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3、出售的食品价格由采购方制定,服务外包单位不负责食堂的盈亏,但应配合采购方做好成本核算。4、服务外包单位必须按《劳动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劳务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服务外包单位自行负责(含因用工不当导致人员伤亡由中标人负全责)。如造成采购方损失的,服务外包单位应全部予以赔偿。5、服务外包单位应当要求采购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外包单位员工配备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6、服务外包单位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服务外包单位需照价赔偿。服务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服务外包单位书面提出,经采购方审核同意后由采购方负责购置。7、服务外包单位应定期清理厨房死角杂物、疏通排水沟、餐厅范围内卫生,保持良好的用餐环境。8、服务外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餐具必须消毒,采购方可随时检查,发现一次,服务外包单位必须及时整改,发现两次的,服务外包单位需更换相关人员。9、服务外包单位应按时供应采购方工作日各餐,做到菜量适当、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合理。10、服务外包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饭菜制品48小时留样待检。11、服务外包单位应严格落实职工预算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挪用,配备人员应全时段就位,如有缺位两天内必须配齐。12、服务外包单位服从采购方管理,并严格遵守采购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13、因服务外包单位提供不洁食物造成采购方人员食物中毒的(依据每餐留样100克48小时检测且经相应权威部门确认后),由服务外包单位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因服务外包单位未对菜品进行留样导致无法判断是否是服务外包单位责任的,仍由服务外包单位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14、服务外包单位在托管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采购方无关。15、服务外包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供餐或不供餐的,造成采购方损失的,服务外包单位负责全部赔偿,并扣除服务外包单位当季服务费的5%。16、服务外包单位未遵守操作规程或未能保持厨房、排水沟、餐厅的卫生整洁的,在采购方提出整改意见后应立即整改,如发现未及时整改或三次整改不彻底的,服务外包单位需更换相关负责人员,并对服务外包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17、服务外包单位现场工作人员未持有健康证不能上岗,如私自携带采购方物品离开的,按照服务外包单位规章进行处罚,服务外包单位需及时更换服务人员,采购方有权对服务外包单位进行所拿物品价格3倍的处罚。18、在托管期间,服务外包单位员工发生工伤或责任事故或导致他人伤害的,应由服务外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19、服务外包单位因招工不到位,造成人员配备不齐的,缺少一人三天以内,从服务外包单位当季服务费扣除3倍以上的相应岗位工资。八: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九、项目验收方式(1)验收时间采购人不定时抽检(2)验收方式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定时进行抽检,抽检内容包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外包单位的服务内容等。(3)验收程序服务期内,采购人确定抽检时间后,通知中标人,确认中标人是否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服务要求等。(四)验收指标和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和正式合同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5)验收费用履约验收产生的费用,属于首次验收过程中产生的,由采购人承担;属于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如采购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如无约定,由采购人承担。十、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收取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作为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采购人可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二)付款方式1.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货款的结算,结算时按财政结算要求办理资金结算手续。2.本项目款项按季度支付,无预付款。3.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按季度支付合同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第五章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份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二)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三)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四)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五)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标的(一)服务内容:;(二)服务标准:;(三)技术保障:;(四)服务人员组成:;(五)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2、货物数量:;3、货物质量:;三、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一)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二)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1)。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三)其他计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一)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通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不超过合同价的1%);(二)履约保证金支付条件、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三)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四)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方式: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五、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一)预付款比例、支付条件、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3);(二)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4);(三)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5)。注:在合同中按规定约定预付款比例。甲方应当在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但必须在采购合同中注明。六、资金支付(一)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二)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延迟付款是否支付利息详见合同专用条款(6)。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7);(二)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8);(三)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9)。(四)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0);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1);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2)。八、违约责任(一)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二)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三)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四)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五)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六)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七)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13)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一)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14)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二)向合同专用条款(15)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一)“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二)“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三)“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四)“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五)“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六)“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二、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三、知识产权(一)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二)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四、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一)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二)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五、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六、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一)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二)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三)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七、质量保证(一)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二)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八、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九、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一)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18)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四)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19)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19)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十二、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十三、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四、合同中止、终止(一)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五、检验和验收(一)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20)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20)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二)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三)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十六、通知和送达(一)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二)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十七、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一)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二)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八、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九、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22)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3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固定总价(2)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4)/(5)/(6)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支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其他按季度支付合同款。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发生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五条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7)自合同生效后1年。(8)补充地点(9)食堂派遣项目。(10)/(11)补充地点(12)现场交货、安装、调试及售后等交钥匙项目。(13)/(14)合同签约地(15)合同签约地(16)知产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商品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如乙方行为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并造成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的,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7)1.三详见合同三、五部分(18)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7天内,进行协商约定(19)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7天内,进行协商约定(20)项目合同(21)项目合同(22)合同份数按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执壹份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二)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信息都须正面回答。(三)投标响应函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四)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判断。(五)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六)电子投标文件,需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务必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者作无效响应处理。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导致影响评标的,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资信及技术评分索引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分值页码1投标人实力(0-3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0-3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缺项漏项或未提供不得分。】3分2类似业绩(0-2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食堂劳务派遣(或食堂外包)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0-2分)【注:须提供合同及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用户满意度调查表(或其他用户反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缺项漏项不得分。】2分3人员、车辆配置情况(0-14)3.1根据采购需求,人员岗位配置满足基本要求的得3分,提供人员岗位配置表(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0-3分)。3分3.2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0-3分):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②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主管工作经验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学历证书、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加盖甲方公章,格式自拟,经验可累计)及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任何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缺项漏项不得分。】3分3.3投标人拟派厨师长(0-4分):①烹调(烹饪)、餐饮管理等餐饮类相关专业毕业的得1分;②具有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三级及以上)的得2分;具有中式烹调师资格证(四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按最高等级计分,不得重复计分;③具有中式面点师资格证(四级及以上)的得1分。【注:须提供相关学历专业证明材料、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中式面点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及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任何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缺项漏项不得分。】4分3.4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主管、厨师长外)中具有中式烹调师资格证(四级及以上)的每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2分(0-2分)。【注:须提供中式烹调师资格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及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任何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即可)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缺项漏项不得分。】2分3.5应急配送车辆保障配备方案。提供3辆应急配送车辆的得2分(0-2分)。【注: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缺项漏项不得分。】2分4整体服务方案 (0-8分)4.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花色品种及项目经营方案(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4.2根据本项目使用特点进行合理的项目分析,提出合理的管理服务理念,提出服务定位、目标,投标人的管理模式能够切合实际,并有合理的项目管理机构设置(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5组织实施方案 (0-24分)5.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菜品管理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打分(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5.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材加工方案(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5.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5.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卫生管理方案(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5.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堂设施设备管理方案(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5.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4、3、2、1、0分):①方案内容完整、规范、合理且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内容较完整,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③方案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欠缺的得2分;④存在瑕疵或不足,与本项目实际有偏差的得1分;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4分6内部管理、考核制度 (0-15分)6.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管理(包括管理办法和制度、人员录用和考核、职工奖惩淘汰制度等)进行评分。根据人员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规范、合理、可行打分(5、4、3、2、1、0分):①内容完整、规范、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内容完整、规范、针对性较强且较合理可行的得4分;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派遣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