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2025)
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
条件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比选人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的委托,就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实施竞争性比选。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前来参加本项目。
2.
项目概况和
比选
内容
2.1 项目概况:
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位于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包括展览中心和会议中心两幢建筑,以及A、B、C三个广场及其附属设施组成。
其中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分布在展馆一、二、三号馆的大空间,系统原设备品牌为“科大立安”,主机设在消防控制中心,整套系统前端由36套双波段图像火灾探测器,42套自动消防水炮及配套的水炮解码器、现场控制盘组成,后端设备由两套信息处理主机,图像处理及显示、控制联动部分等组成,中间由敷设于水平及竖向桥架中的同轴视频线、电源线缆等进行信号传输,此套系统自2005年投入运行自今已满20年。
2.2比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原消防水炮电系统设备及线路进行拆除,原线路和设备拆除并规整存放在比选人指定位置;(2)重新安装系统前端42套自动消防水炮及配套的水炮解码器、现场控制盘等;(3)重新安装系统后端信息处理主机,图像处理及显示、控制联动部分等;(4)重新敷设系统通讯所用的同轴视频线、光纤、电源线等;(5)展厅内原消防水炮给水主管道利旧,换新改造末端42门消防水炮头进水管、阀门、电磁阀等;(6)采购并安装报价清单表里局部缺项等内容,达到验收合格条件;(7)比选人安排的开槽、开孔、补槽、补孔等相关工作内容。
2.3工期:项目总工期50日历天,项目施工总工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因比选人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2.4 质量要求:①行业标准:消防水炮系统功能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②技术要求:消防水炮头端火灾识别跟踪装置须具备自动巡检功能,红外扫描角度须达到0-180°。
③验收标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时,中选人通知比选人,双方共同做好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竣工验收时,现场模拟点燃火桶,消防水炮调至自动,自动跟踪定位射流装置能准确探测火焰并定位,及时喷出水柱灭火;非火灾且手动状态下,消防水炮主机能明确发送指令至末端,往指定区域喷射水柱。
④质保期:若消防水炮系统在质保期内出现设备故障,中选人接比选人通知后须2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根据故障情况提出解决及修复方案并及时处理好问题,本工程质保期为3年。
3.
参选人
的资格
要求
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参选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
(1)参选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 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参选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4)要求一般纳税人能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须提供其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5)参选人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商业或住宅消防专业施工单个项目业绩金额不少于36.50万元的合同。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 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比选人黑名单库及管理
比选人建立了供应商黑名单库,在比选人黑名单库中的参选人,评审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在参选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参选人,如中选将取消中选资格并被比选人纳入黑名单库管理。
(1)参选人被列入上级单位(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的;
(2)比选人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评,其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3)参选人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舞弊或诚信不佳等违法行为。
(4)在竞争性比选、直接采购、合同履行过程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
(5)在竞争性比选、直接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串通参选、围标等方式骗取中选的行为;
(6)在竞争性比选、直接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7)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无故放弃中选的:
(8)未经比选人同意,非法将中选项目分包;
(9)将中选项目转包给他人的:
(10)违反参选承诺或合同约定,无故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且已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
(11)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要求,且两次整改不达标的;
(12)不遵守商业信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合同毁约行为;
(13)因参选人违约而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法律纠纷;
(14)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15)违反法律、法规、诚实信用的其他情形。
注:比选人于开标当日参选人递交文件时核对参选人是否在供应商黑名单库。
4.
获取
比选文件
的方法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起,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iic.com/)下载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参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参选人以邮件形式将提问发送至353357166@qq.com,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4.3 比选人应于2025年11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iic.com/)发布答疑或澄清。
5.
参选文件
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楼开标区),具体详见-1楼大开标区指示牌。
5.3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相关信息发布渠道包括: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iic.com/)、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3-62609050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7楼707室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23-63850372
附件【会展中心消防水炮平面及系统图纸2025年-招标版(1).zip】
附件【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比选文件(挂网定).docx】
附件【附件: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报价清单.pdf】
项目名称: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比选编号:G2500621248A比选文件O比选人: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盖单位法人章)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二○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1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五章项目标准及要求-26-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86-第一章比选公告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比选人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的委托,就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实施竞争性比选。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前来参加本项目。2.项目概况和比选内容2.1项目概况: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位于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包括展览中心和会议中心两幢建筑,以及A、B、C三个广场及其附属设施组成。其中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分布在展馆一、二、三号馆的大空间,系统原设备品牌为“科大立安”,主机设在消防控制中心,整套系统前端由36套双波段图像火灾探测器,42套自动消防水炮及配套的水炮解码器、现场控制盘组成,后端设备由两套信息处理主机,图像处理及显示、控制联动部分等组成,中间由敷设于水平及竖向桥架中的同轴视频线、电源线缆等进行信号传输,此套系统自2005年投入运行自今已满20年。2.2比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原消防水炮电系统设备及线路进行拆除,原线路和设备拆除并规整存放在比选人指定位置;(2)重新安装系统前端42套自动消防水炮及配套的水炮解码器、现场控制盘等;(3)重新安装系统后端信息处理主机,图像处理及显示、控制联动部分等;(4)重新敷设系统通讯所用的同轴视频线、光纤、电源线等;(5)展厅内原消防水炮给水主管道利旧,换新改造末端42门消防水炮头进水管、阀门、电磁阀等;(6)采购并安装报价清单表里局部缺项等内容,达到验收合格条件;(7)比选人安排的开槽、开孔、补槽、补孔等相关工作内容。2.3工期:项目总工期50日历天,项目施工总工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因比选人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2.4质量要求:①行业标准:消防水炮系统功能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②技术要求:消防水炮头端火灾识别跟踪装置须具备自动巡检功能,红外扫描角度须达到0-180°。③验收标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时,中选人通知比选人,双方共同做好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竣工验收时,现场模拟点燃火桶,消防水炮调至自动,自动跟踪定位射流装置能准确探测火焰并定位,及时喷出水柱灭火;非火灾且手动状态下,消防水炮主机能明确发送指令至末端,往指定区域喷射水柱。④质保期:若消防水炮系统在质保期内出现设备故障,中选人接比选人通知后须2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根据故障情况提出解决及修复方案并及时处理好问题,本工程质保期为3年。3.参选人的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参选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1)参选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参选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3)参选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4)要求一般纳税人能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须提供其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5)参选人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商业或住宅消防专业施工单个项目业绩金额不少于36.50万元的合同。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3.3比选人黑名单库及管理比选人建立了供应商黑名单库,在比选人黑名单库中的参选人,评审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在参选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参选人,如中选将取消中选资格并被比选人纳入黑名单库管理。(1)参选人被列入上级单位(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的;(2)比选人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评,其考评结果为不合格;(3)参选人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舞弊或诚信不佳等违法行为。(4)在竞争性比选、直接采购、合同履行过程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5)在竞争性比选、直接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串通参选、围标等方式骗取中选的行为;(6)在竞争性比选、直接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7)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无故放弃中选的:(8)未经比选人同意,非法将中选项目分包;(9)将中选项目转包给他人的:(10)违反参选承诺或合同约定,无故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且已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11)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要求,且两次整改不达标的;(12)不遵守商业信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合同毁约行为;(13)因参选人违约而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法律纠纷;(14)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15)违反法律、法规、诚实信用的其他情形。注:比选人于开标当日参选人递交文件时核对参选人是否在供应商黑名单库。4.获取比选文件的方法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起,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iic.com/)下载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参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4.2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参选人以邮件形式将提问发送至353357166@qq.com,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4.3比选人应于2025年11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iic.com/)发布答疑或澄清。5.参选文件的递交5.1参选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楼开标区),具体详见-1楼大开标区指示牌。5.3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相关信息发布渠道包括: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iic.com/)、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7.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23-62609050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7楼707室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23-63850372第二章参选人须知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比选人招 标 人: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023-62609050 2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7楼707室联系人:吴女士电 话:023-638503723项目名称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5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6比选内容详见比选公告。7工期详见比选公告。8工程质量详见比选公告。9参选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参选人资格条件)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参选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1)参选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 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2)参选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3.一般纳税人资格参选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参选人须提供其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提供以下①、②、③、④项之一证明文件均可: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②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由其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④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上查询到的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4.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商业或住宅消防专业施工单个项目业绩金额不少于36.50万元的合同。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5.项目经理5.1参选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参选单位人员,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参选单位注册。5.2项目经理要求:参选人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参选。5.2.1到岗履职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参选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比选人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参选人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参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5.2.2未被禁止参与参选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有关部门暂停其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若其被暂停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但仍参加参选,将被否决参选;已取得中选候选人资格或中选资格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参选人的中选候选人资格或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参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5.2.3项目经理的其它要求:为保证参选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参选人还需承诺:若参选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选或拟中选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选或拟中选的手续),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选或拟中选情形)进行核查,若与参选人承诺内容不符或参选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选或拟中选的相关资料,视为参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比选人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参选人需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视为参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比选人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放弃在其他项目中选或拟中选的需提供:①经中选或拟中选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选函。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参选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承诺。注:(1)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参选的情形。5.3 项目经理业绩参选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商业或住宅消防专业施工单个项目业绩金额不少于36.50万元的合同,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6.技术负责人6.1参选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是参选单位人员,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及参选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6.2参选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商业或住宅消防专业施工单个项目业绩金额不少于36.50万元的合同。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7.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参选人在中选后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含专职安全员),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比选人。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参选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选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比选人可取消参选人中选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比选人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参选人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参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提供:承诺。7.信誉要求参选人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参选人自行承诺2022年10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日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参选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注:参选人提供信誉声明,信誉声明格式见参选文件格式。特别说明:(1)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且须加盖参选人单位法人章。参选人应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比选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资格或中选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2)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拟派人员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年5-10月的连续6个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拟派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在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10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11踏勘现场比选人不统一组织各参选人进行现场踏勘,由各参选人自行踏勘,充分了解项目环境,设施、管理范围、安全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和方案编制的情况,无论参选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参选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责任、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参选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参选承担,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踏勘现场联系人:王老师 023-6260905012参选预备会不召开。13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4偏离比选文件允许参选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5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16参选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比选公告17比选人澄清的时间见比选公告18构成参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文件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要求的内容及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参选报价1.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2.报价原则(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所有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含人工材料涨价风险)、措施项目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等)、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机械及设备进出场费(含二次及以上进出场费)、降效费、赶工费、成品保护费用、融资财务费用、配合费(含本工程施工配合费等所有相关单位的一切配合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调整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参选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其他任何费用,以及比选文件、施工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如取消部分项目、工程量的增减、作业方式改变、国家及地方材料质量标准的变更、国家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变更等)。参选人根据本比选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3.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4..参选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参选总报价最高限价。5.参选函中的总报价应与工程报价单总报价一致,工程报价单总报价应与依据单价、工程量、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6.评审委员会发现参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使得其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选,其参选作否决参选处理。7.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 486612.83元。(大写:大写:肆拾捌万陆仟陆佰壹拾贰元捌角叁分)8.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85%。参选人参选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参选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参选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参选人参选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参选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参选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9.工程报价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或者负数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20参选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21参选保证金1.参选保证金为参选的有效约束条件。(1)参选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参选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2.参选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与参选有效期一致。3.参选人须交参选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参选单位须递交参选保证金9700元整(人民币玖仟柒佰元整)。参选人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从基本账户将参选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同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参选保证金)。参选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各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参选保证金视为无效)。4.递交参选保证金账户单位全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 户 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 号:3460101001053008790128635.参选保证金退还:(1)非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参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参选人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参选文件的;(2)若在比选期间有参选人投诉并经查实或比选人发现参选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比选人将对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作否决参选处理,并没收其参选保证金;(3)中选候选人在参选文件有效期内放弃中选候选人资格的,视为在参选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参选文件,比选人有权没收其参选保证金;(4)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签订合同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法律法规和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2资格审查资料按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执行。2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参选方案不允许24签字盖章要求参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参选人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参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参选人单位法人章或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25参选文件份数1.参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U盘,电子文档不得加密)。2.每套纸质参选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3.电子文档单独封装并标注单位名称加盖参选人单位法人章。26装订要求参选文件均按以下要求进行装订:1.参选文件内容按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当参选资料较多时,也可分册装订。2.参选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文件内签字和盖章须为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同时须在参选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3.比选文件中已提供了参选文件格式的部分,须按其格式填写和提供。27参选文件的密封1.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电子版参选文件(U盘)单独密封,均装入“参选文件”大袋中。2.“参选文件”大袋中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参选人的单位法人章。大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应该拒收。28封套上写明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纸质袋上应注明以下内容:比选人: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项目名称: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投 标 人: (由参选人填写,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单位法人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9参选截止时间见比选公告30递交参选文件地点见比选公告31是否退还参选文件否3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地点3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宣布开标纪律。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公布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名称。5.密封情况检查:参选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6.展示比选保证金交纳情况7.公布最高限价。8.开启参选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参选人名称、参选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 参选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11.比选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参选人代表等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2.开标结束。3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比选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35评标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选候选人。36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为深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公示内容包括中选候选人名称、排序、参选报价;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37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选人否,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选候选人。比选人依法确定中选人。38履约保证金(1)担保形式:现金。(2)担保金额:中选金额的10%;(3)提交时间: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了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若中选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中选候选人中顺次确定中选人或重新比选。(4)担保金额的退还:若中选人无违反合同义务或给他人造成损害之行为,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中选人发起书面申请,比选人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选人。39签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0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出现以下情形本次比选失败:1.比选截止时间止,参选人少于3个的;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参选的;3.经评审后,因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导致合格的参选人不足三个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全部参选:因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合格的参选人不足三个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参选,但是有效参选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审小组可以继续评审并确定成交候选人。无有效参选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比选。41异议、投诉处理1.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审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比选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比选人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参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异议受理单位: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综合部联系电话:023-62609017投诉受理单位: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773669442比选代理服务费本次比选代理费由中选人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以中选金额为计费基数,类型为工程,按下表规定的计费方式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计取,不足1万的按1万收取。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比选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参选人应将此费用考虑在参选报价中,但不单列。序号中选金额(万元)工程费率费用计算1100以下1.00%500万以下下浮20%,保底价1万元2100-5000.70%备注:以中选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累进的方式计取后,乘以下浮比例计算,不足1万的按1万收取。比选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346010100105300879本次比选代理费由中选人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以中选金额为计费基数,类型为工程,按下表规定的计费方式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计取,不足1万的按1万收取。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比选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参选人应将此费用考虑在参选报价中,但不单列。序号中选金额(万元)工程费率费用计算1100以下1.00%500万以下下浮20%,保底价1万元2100-5000.70%备注:以中选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累进的方式计取后,乘以下浮比例计算,不足1万的按1万收取。比选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346010100105300879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参选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参选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参选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参选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选候选人。若出现参选人参选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原则排序。2.1报价排序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2.2符合性审查取报价排序前5名(若实际参选人数量小于勾选数量,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技术方案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参选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参选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2.2.1技术方案评审标准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评标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性评审,综合评判是否满足本工程需求:满足/不满足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2.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9项规定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9项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9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9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9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9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9项规定2.2.3形式评审标准参选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参选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25和26款的要求。参选文件的签署 参选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参选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加盖参选人的单位法人章。2.2.4响应性评审标准参选内容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6项规定参选保证金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参选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参选人承诺)实质性要求本次参选不得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2.2.2(3)参参选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标准参选函部分的签名盖章参选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工期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7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8项规定参选有效期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20项规定参选总报价1.参选函中的总报价应与工程报价单总报价一致,工程报价单总报价应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如有)。2.参选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参选总报价最高限价。3.参选人参选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比选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暂定金额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工程报价单1.参选人应当按工程报价单填报价格。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当与工程报价单一致。2.参选人的工程报价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或者负数报价。参选报价算术错误修正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2.3项规定。3评标程序1.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2.根据本章第2.2款约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参选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提示:勾选技术方案评审的,符合性审查应首先进行技术方案评审,再按照资格、形式、响应性、参选函部分及报价部分的顺序进行评审。]3.若上述程序未能评出三名中选候选人,则评标委员会对剩余参选文件继续按上述第2条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选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所有参选文件。4. 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导致有效参选人不足三个的,本项目流标。注:若出现参选人参选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原则排序。3.4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参选价法推荐中选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参选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参选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若出现参选人参选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2.评审标准2.1报价排序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符合性审查标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参选单位报价排序数量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技术方案评审(如有)、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参选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2.2.1技术方案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5参选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报价排序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需技术方案评审的,由电子评标系统对技术方案进行自动随机编号。在参选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前,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的参选文件不得显示排序。3.2符合性审查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顺序:技术方案评审(如有)、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参选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勾选技术方案评审的,符合性审查应首先进行技术方案审查,再按照资格、形式、响应性、参选函部分及报价部分的顺序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参选处理。3.2.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参选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3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参选函中的总报价与工程报价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报价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如有)。3.3参选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提交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参选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参选价法推荐中选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参选价法否决参选情况一览表章节号条款名称否决参选条件第三章技术方案评审参选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资格评审参选人的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参选人须知前附表9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人的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满足参选人须知前附表9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参选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人的信誉要求须满足参选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形式评审参选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25和26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参选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加盖参选人的单位法人章。响应性评审参选内容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6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人应按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并作为其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参选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9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参选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参选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参选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工期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7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8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有效期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20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函中的总报价与工程报价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报价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如有)。参选人的参选总报价不得超过参选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人参选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比选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如有)。参选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报价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人必须按工程报价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工程报价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人的工程报价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或者负数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其他黑名单管理比选人建立了供应商黑名单库,在比选人黑名单库中的参选人,评审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在参选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参选人,如中选将取消中选资格并被比选人纳入黑名单库管理。(1)参选人被列入上级单位(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的;(2)比选人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评,其考评结果为不合格;(3)参选人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舞弊或诚信不佳等违法行为。(4)在竞争性比选、直接采购、合同履行过程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5)在竞争性比选、直接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串通参选、围标等方式骗取中选的行为;(6)在竞争性比选、直接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7)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无故放弃中选的:(8)未经比选人同意,非法将中选项目分包;(9)将中选项目转包给他人的:(10)违反参选承诺或合同约定,无故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且已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11)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要求,且两次整改不达标的;(12)不遵守商业信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合同毁约行为;(13)因参选人违约而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法律纠纷;(14)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15)违反法律、法规、诚实信用的其他情形。注:比选人于开标当日参选人递交文件时核对参选人是否在供应商黑名单库。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承包人:日期:2025年月日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合同发包人(全称):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2、工程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3、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1、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包含税价)。2、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对原消防水炮电系统设备及线路进行拆除,原线路和设备拆除并规整存放在比选人指定位置;(2)重新安装系统前端42套自动消防水炮及配套的水炮解码器、现场控制盘等;(3)重新安装系统后端信息处理主机,图像处理及显示、控制联动部分等;(4)重新敷设系统通讯所用的同轴视频线、光纤、电源线等;(5)展厅内原消防水炮给水主管道利旧,换新改造末端42门消防水炮头进水管、阀门、电磁阀等;(6)采购并安装报价清单表里局部缺项等内容,达到验收合格条件;(7)比选人安排的开槽、开孔、补槽、补孔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如下: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1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上海普临 、广东中消、福建天广、湖北泓信、深圳共安等同档次品牌台422解码器与水炮厂家品牌一致台423现场手动控制箱与水炮厂家品牌一致台424集中盘与水炮厂家品牌一致个15电源盘广东中消、天成、久远等同档次品牌个16琴台机柜厂家自选台1719寸显示器三星 ,飞利普,DELL等同档次品牌台18VGA切换器国内优质二进一出台1932路4T硬盘录像机海康威视、大华、萤石等同档次品牌台11016路2T硬盘录像机海康威视、大华、萤石等类似品牌台111DN80电动阀苏州纽威阀门、上海奇众阀门、上海冠龙阀门等同档次品牌个42128路光端机海康、安之星、威诺等同档次品牌套613SYV-75-5同轴视频线(或网线)国内优质或超五类网线米300014ZR-BV1*1.5水炮电源线国内优质米135015ZR-BV1*1.5电磁阀电源线国内优质米135016ZR-RVSP2*1.5/485通信线国内优质米135017ZR-RVSP2*2.5/CAN通讯线国内优质米4275184芯光纤国内优质米180019DN80沟槽钢卡国内优质个8420DN80镀锌钢管国内优质米8421SC20线管国内优质米1100承包人负责对上述消防水炮系统各项材料的采购、施工组织、调试及验收等。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调整承包范围,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索赔任何费用。3、工作内容: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三、合同工期合同总工期:本工程总工期50日历天。项目施工总工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了承包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工程竣工工期都不再改变。因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需要顺延工期的,承包人应在事项发生后1天内就延长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逾期视为不涉及工期顺延。四、质量标准①行业标准:消防水炮系统功能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②技术要求:消防水炮头端火灾识别跟踪装置须具备自动巡检功能,红外扫描角度须达到0-180°。③验收标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时,中选人通知比选人,双方共同做好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竣工验收时,现场模拟点燃火桶,消防水炮调至自动,自动跟踪定位射流装置能准确探测火焰并定位,及时喷出水柱灭火;非火灾且手动状态下,消防水炮主机能明确发送指令至末端,往指定区域喷射水柱。④质保期:若消防水炮系统在质保期内出现设备故障,中选人接比选人通知后须2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根据故障情况提出解决及修复方案并及时处理好问题,本工程质保期为3年。五、一般约定(一)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的补充条款(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4)本工程比选文件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参选文件及其附件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解决方式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现行法律法规。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及地方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规定、操作规程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审查要求等。(三)图纸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于开工前3日内提供正式施工图纸2套及电子版本,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保密,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漏,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且承包人不收取保密相关费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四)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等依法实施过程管理及验收工作。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行监督、审核。签发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通知。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详下:姓名:梅前进职务:主管联系电话:13983396983职权: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承包人、发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现场管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现场管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6、无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工程师有权随时进入承包人工地现场。7、工程师对承包人项目部进行客观的评价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管理人员,承包人应积极配合予以调整,并保证工程不因此受到影响,否则按违约处理。8、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1)发包人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现场管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发包人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5)涉及对工期延长、合同价款变更、工程验收、竣工结算报告、索赔等事项的确认或回复,必须符合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发包人以加盖公章的书面方式追认,否则,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等)均属无效,且对发包人无任何约束力。(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关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2天,由现场工程师负责项目经理的考勤。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3、承包人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承包人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责任在除发包人、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则第三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4、承包人参选的项目经理不到岗的,按履约保证金的100%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5万元/人·次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20万;承包人项目经理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5万元/人·次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20万;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天数少于约定天数的,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5、承包人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的,按2.5万元/人·次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0万;承包人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天数少于约定天数的,按2500元/天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技术负责人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6、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有无法胜任工作或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的情况,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承包人接通知后必须在3日内将其调离岗位,接替者应同时上岗,否则按每天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且接替者需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能上岗。7、承包人在本工程的其它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包人接通知后必须在3日内将其调离岗位,并且接替者应同时上岗,否则按每天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1)违反发包人和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制度的。(2)无证上岗的。(3)不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的。(4)不熟悉本专业工作,无责任心的。(5)因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保证有正常的工作时间的。8、承包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机构配备要求合理,管理人员素质满足该工程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特殊工种人员等人员必须到岗、职责明确、责任清晰、管理工作深度到位,并建立有效的、合理的施工企业与项目施工组织机构间的合同履行、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约束机制,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如发现缺岗一人,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按要求及时到岗,如经提出后3天内仍未到岗,按每缺一岗,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承包人组织机构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联系电话项日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安全员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主要工作(一)发包人工作1、组织图纸会审和发包方交底,负责现场管理。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二)承包人工作1、若有多家施工单位现场交叉作业时,承包人须无条件的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安排,由于交叉作业增加的各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因承包人自身施工需要,需办理的有关施工噪音和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若承包人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引起的罚款,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向发包人征收,发包人可以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作为债项向承包人追讨。3、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现场应按要求配备干粉灭火器,严防发生火灾;施工人员要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且要做好现场和周围的成品保护工作,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物品损坏、成品损坏等事故发生。当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发生的相关费用。对自用进场材料、设备以及陆续完成的工程成品实施保护并对其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并配合总包单位和其余各参建单位做好场内安全保卫工作。如对其它单位的工程或设施造成损坏的,经发包人核实后照价赔偿。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国家、重庆市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办理,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清洁,并承担相关费用和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严禁从高空直接抛掷建筑垃圾及其他物品,否则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5、负责自用临时用房和仓库的搭拆,并承担相关费用。6、负责将自用施工用水、用电、电讯管线接通至施工现场所需位置,并承担施工期间的搭拆及使用等的相关费用。承包人应装表计量付费,付费标准按当地水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若受施工现场条件限制承包人无法安装水表和电表对施工用水电进行计量,则承包人按工程结算总价的1%支付予发包人水电费。7、应做好施工记录,编制竣工资料,及时填报各种分项工程检验认定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做好分部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按技术规程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各种技术检查报告。8、承包人应在管、线隐蔽之前,按实际施工情况单独绘制管、线布置图,详细标注各种管线(暗埋)的具体位置、标高、管径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且承担因不准确产生的一切损失。9、承包人如毁坏施工场地用地红线内、外的一切苗木、构筑物、管线以及其他参建单位材料、设备和已完的工程成品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赔偿所有损失。10、承包人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完成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技术资料和质量合格证明资料(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发包人同意且书面签证后方可使用。11、承包人应完成国家及地方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所有检测。12、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项目发包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如承包人未遵守、执行,每发现一次向发包人支付罚款500元。13、承包人应服从本项目总包人的管理并配合总包人对各参建单位的协调工作。14、承包人负责及时将自己的施工垃圾清运出本项目,并承担清运施工垃圾的费用。如发现承包人的建筑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发包人将作业面清理后运出本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甚至罚款1000~3000元。15、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发包人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对承包人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材质、设备等进行全程监督,承包人必须对发包人的监督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七、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质量、检查与返工、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暂停施工、工期延误(一)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及设计技术交底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完善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网络进度计划图(含电子文档)及在开工前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方案,送发包人审定签字后实施。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确认或修改。2、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接受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而向发包人索赔工期或追加合同价款。3、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或修改,并不代表对施工组织设计缺陷或错误的认可,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对施工组织设计缺陷或错误修正的义务,但无权就修正施工组织设计缺陷或错误实施方案而向发包人索赔工期或追加合同价款。(二)工程质量要求:1、按照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并满足本合同的要求,如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存在相互重叠,则按较高、最新的的质量标准执行。2、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3、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工程师。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应报发包人备案,若承包人隐瞒不报,每次罚款1000元。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人等单位共同研究,并应经发包人签证同意后实施整改,不论质量事故大小,其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质量事故的处理费用。4、承包人保证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配件等质量和工程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关于有害物质限量的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发包人可随时提出环保等测试要求,测试合格,其测试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否则,由此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测试费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损失。5、本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如因工程质量(如渗水、倒塌、脱落、变形、损坏、松动、不能满足环保及设计要求、不能正常使用等)或材料质量原因产生的整治费(含空气及环保整治费)、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等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和赔偿。6、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元件,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或封样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进行制造或采购,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中没有具体品牌、规格、型号的,承包人应报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执行。(三)检查和返工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检查结果进行整改,及时向发包人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要求及资料。2、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由承包人在施工前报发包人确认,并在施工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关合格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未经发包人验收的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承包人不得进行下一阶段施工,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整。如检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工程师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责任方承担(四)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1、中间验收:以设计文件及规范为准,由发包人组织。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承包人擅自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者,每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承担证明其隐蔽工程符合质量规范的责任,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认可。3、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4、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5、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五)暂停施工1、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如承包人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及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乙供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等,发包人均有权勒令承包人暂停施工,承包人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六)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超过30日,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2、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承包人、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超过设计要求抗震等级的自然灾害。3、因政府原因影响连续停工3日以上,超过3日的时间。4、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设计变更,在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未提供相关变更文件且无其他工作面可调剂的,超过5个工作日的时间。5、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6、承包人在上述1—5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八、安全施工1、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规定。并对施工安全负责。2、承包人须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在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或施工所造成的对任何人的人身损失(死亡)或财产损害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或施工所造成的对任何人的人身损失(死亡)或财产损害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代为承担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代为承担的全部费用及必要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3、承包人须对其职员(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安全的责任,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任何有关上述的索偿、要求、诉讼、费用及支出。承包人职员(雇员)遭受意外或伤亡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赔付责任。4、承包人应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九、履约保证金1、担保形式:现金方式。2、担保金额:中选金额的10%。3、提交截止时间:承包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向发包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了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若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中选候选人中顺次确定中选人或重新比选。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若承包人无违反合同义务或给他人造成损害之行为,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发起书面申请,发包人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选人。十、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及合同价款支付(一)合同价款1、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合同价款:(1)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总价包干,包干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小写¥:。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税额为:元,若遇国家政策变化,以不含税金额计算。包括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含人工材料涨价风险)、措施项目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等)、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机械及设备进出场费(含二次及以上进出场费)、降效费、赶工费、成品保护费用、融资财务费用、配合费(含本工程施工配合费等所有相关单位的一切配合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调整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参选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其他任何费用,以及比选文件、施工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如取消部分项目、工程量的增减、作业方式改变、国家及地方材料质量标准的变更、国家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变更等)。(2)承包人被认为已完全理解并确认了本合同价款的正确性和充分性,本合同价款中包括了承包人在合同中承担的全部义务,即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必需的全部费用,结算时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式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款不作任何调整。(3)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包括除不可抗力以及合同中另有约定以外的所有风险。包括由于不可抗力以外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二)合同价款调整1、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原则:(1)经发包人盖章确认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工程签证、合同范围外的新增项目、暂定或暂估项目等,按以下原则调整合同价格: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因变更引起的清单工程量变化,变更金额以该项清单的参选单价乘以变更的工程量进行调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因变更引起的清单工程量变化,变更金额参照该类似项目清单的参选单价乘以变更的工程量进行调整。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也无类似项目的:按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总价税前下浮12%执行(人工价差、材料价差、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未计价材料、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价格、按实计算费用不参与下浮)。人工费按2018费用定额基价执行;材料价格均为不含税价,包含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用。土建材料按该项目施工期间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的算术平均价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由发包人认质认价;装饰材料、安装未计价材料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安装、装饰定额计价材料不调整价差。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也无定额可套用的,由发包人核定。5)对属于比选施工图纸中有的内容,但清单中没有详细对应项目的情况,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其变更前对应的所有工程内容所产生的费用从结算金额中扣减,扣减原则为:a、工程量按全部变更内容所对应的比选施工图计算,若比选施工图表述不详的以设计单位书面答复为准;b、计价原则参照本合同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原则(1)款中1)、2)、3)、4)项。(2)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按渝建发[2014]25号、渝建[2018]195号文件执行,费率按照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计算。(3)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建筑垃圾清运费、清洁费已全部包含在包干总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4)除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产生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外(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余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三)合同价款支付1、工程款支付时间:结算终审完成后工程款的支付:工程验收合格,且在结算终审完成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至合同结算总额的97%,剩余结算总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叁年保修期满,承包人完全履行了保修责任期的义务,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剩余质量保修金。2、支付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3、发票:发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项时,承包人必须提交足额且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一、材料设备供应1、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且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②环境保护、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③设计图纸的要求。④本合同的要求及封样样品的要求。⑤均需提供原厂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文件资料,必要时还需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按相关规定在使用前需要进行试验检验的,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一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试,若复检复试合格,复检复试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担,否则,由材料、设备供应一方负担。2、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厂家和技术要求详本合同附件。3、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承担质量责任。本工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没有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的视为不合格产品)和明文规定被淘汰的材料设备。4、承包人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为合格产品,且未封样的材料设备应在使用前须经发包人认可封样后,方能采购使用,如承包人购进的材料、设备为不合格产品或与发包人认可的品牌、材质、厂家、规格不符或以次充好,一经查实,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将所购材料、设备撤场,并按相应材料、设备造价的2倍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发包人,且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对已施工使用的与合同要求或封样不符的,发包人可视情况要求承包人全部拆除清退出场,并重新施工,结算时相关材料价格按发包人核定的市场价计取,同时,承包人按该笔材料款的2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5、需发包人确定价格的材料或设备,由承包人在使用该项材料或设备前10个工作日,向发包人提供该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报价等资料,由发包人认定材料质量、生产厂家、价格等,并由发包人现场代表封样验收。若属承包人漏报或提供的实物与核价不符时不再核价,工程完工结算时参照同质材料在材料使用期前后的最低价作为结算价,或参照其他单位同质材料已核定最低价格降价30%计价,进入最终结算。6、材料、设备批量入场前,承包人必须先报验,报验的材料、设备必须于核定的(指定的或样品)品牌、规格型号一致,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承包方一份、发包人工程部一份,由专业工程师交工程部资料员存档);申报材料设备与核定的(指定的或样品)品牌、规格型号不一致时,发包人有权拒绝相关材料、设备报验,承包人不得用于施工,须及时清退出场,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更换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因此造成的误工及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7、本工程的施工检测由本项目的总承包单位配合发包人进行管理,承包人应配合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按相关要求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检测工作,包括检测试验所需的试件取样、制作、送检等所有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十二、工程变更、现场签证1、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2、所有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须由发包人批准且盖章后方可实施,如承包人未经批准就自行实施,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审批程序按发包人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4、承包人对施工图中的错漏及缺陷(除比选文件约定外)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发包人5日内未予以答复,所产生的责任和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未发现施工图中的错漏及缺陷而导致返工、窝工,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5、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所有变更项目(含合同范围外与本工程有关的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若承包人不能按时完成,每延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若拒绝完成,每出现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6、施工中承包人不得随意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十三、竣工验收、工程保修与结算(一)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1)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工程验收(1)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真实、及时、完整。(3)工程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发包人要求。3、资料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2套。本工程竣工资料若需要并入本项总承包单位的资料中,由总承包单位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承包人应服从发包方单位的管理,按发包方单位要求填写、收集、整理、装订、移交资料,相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二)竣工结算1、竣工结算资料的提交:(1)工程验收合格后1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签认;工程验收合格后5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相关结算资料全部提交至发包人档案室后,方可办理结算,进入发包人档案室的结算相关资料一律不得进行增补及更改。(2)工程验收合格后10天内承包人未向发包人提交竣工资料,或竣工资料不符合发包人要求,或工程验收合格后50天内,承包人未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等,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结算书要求(1)结算软件的使用:为了使发包人、承包人顺利开展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加快工作进度,要求承包人统一使用广联达预算软件。(2)为了节省结算审核时间,承包人提交结算书的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及结算书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为广联达预算软件计算或Excel计算)。3、竣工结算的审核要求:(1)工程竣工结算的初步审核: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3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发包人以最迟收到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开始计算时间,承包人须积极配合发包人审核竣工结算。(2)工程竣工结算的最后审计:工程竣工结算经发包人初步审核后,由发包人委托有关审计单位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审计时间控制在30天以内。(3)结算争议处理:发包人、承包人如对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可针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处理;无争议部分,按正常结算程序办理。4、逾期办理或不配合办理竣工结算的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承包人放弃与发包人共同办理竣工结算的权利,发包人有权根据有效资料确定竣工结算金额。(1)承包人逾期未报送竣工结算资料,亦未获得发包人批准延期报送,经发包人两次书面催告仍未在限期内报送的。(2)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提出的审核意见后,未在限期内按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和(或)修改竣工结算资料,亦未获得发包人批准延期报送,经发包人两次书面催告仍未在限期内报送的。(3)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办理竣工结算的,经发包人两次书面函告仍未改正的。十四、质量保修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2、质量保修具体约定详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2)质量保修期;(3)质量保修责任;(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十五、违约、索赔和争议(一)违约1、发包人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的结算价款的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处应付款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2、承包人违约责任:(1)如本工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并承担所有责任。(2)若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竣工,承包人应一次性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以后每延误一天在贰万元违约金的基础上,每天增加1000元的违约金(即:第2日21000元,第3日22000元,以此递增),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本款对延期竣工违约金的约定不影响发包人根据本合同其它条款向承包人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3)本合同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在本工程或工序中出现质量问题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在接通知的当天或次日内必须无条件返工并在发包人批准的时间内达到合格标准。如发包人发出质量认定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承包人仍未整改,从第四日起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贰仟元整),十日内仍未整改或在批准的时间内未整改至合格标准则认定为承包人没有能力继续施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处理原则处理。(4)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按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关键节点(以发包人根据施工网络进度图确定的节点为准)的工程内容,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发生延误,按1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节点工期违约金;滞后第七天起按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节点工期违约金;如导致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累计超过30天,则认定为承包人没有能力继续施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5%支付违约金。(5)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变更与封样材料单约定的任何一项要求和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该项材料市场价格2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6)承包人在施工中,不能对隐蔽工程的质量缺陷进行私自处理,应及时上报发包人,待批准后才能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否则,发包人检查时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对隐蔽工程的质量缺陷私自处理,不论任何理由,处以承包人2000元罚款。(7)承包人违约被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承包人的违约金,本款规定并不影响发包人根据本合同其它条款向承包人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8)承包人的上述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发包人可在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或其他款项时扣除。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二)索赔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10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0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0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0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0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3、承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十(二)2条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三)争议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解决方式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六、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合同解除等(一)工程分包1、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二)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仅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超过设计要求抗震等级的自然灾害。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除本合同双方以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三)保险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为本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合同双方以外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2、承包人购买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办理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3、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4、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发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四)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非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本工程中,所采用的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或因提供和使用任何专利物品、工艺或发明而需支付的其它金额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而且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侵犯或被认为侵犯有关任何物品、工艺和发明的任何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所引起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和其它费用。(五)合同解除1、承包人、发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20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分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发现承包人在参选时提供的参选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发包人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5、承包人将其分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7、一方依据上述2、3、4条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另上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另一方,通知到达另一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双方约定解决方式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以下情况(非发包人原因直接引起)属于承包人根本违约,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通知到达承包人时合同解除。(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完全中断施工、故意拖延施工或施工进度严重滞后于正常施工进度。(2)本工程验收不合格并且不能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修复合格。(3)承包人出现重大财务危机、重大诉讼纠纷或其他重大变故对工程产生实质性的影响。(4)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或材料设备款,引起上访、向政府部门投诉并造成重大影响。(5)承包人破产或被清算。9、合同解除后,按以下原则处理:(1)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在10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若承包人延迟移交施工场地,则每延误一天处以合同款2‰的违约金,遗留在施工场地内的所有物品由发包人变价处理后提存。(2)发包人可更换其他施工队伍去执行和完成本工程,更换后的施工队伍可进入工地现场并无偿使用承包人搭设的一切临时建筑物。(3)经发包人及质检部门确认合格的承包人已完工程量,参照本合同条款约定的结算原则再下浮20%办理结算。结算金额在扣除因合同解除而造成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违约金后,发包人在本工程完工后6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如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已经超过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已完工程量的结算金额,则超过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予以追偿。(4)承包人在按以上办法结算前,将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的完整材料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单位,且在下一个继续施工的单位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办理结算。(5)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的保护或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或承包人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等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0、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六)送达地址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有文书,包括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为:发包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承包人地址:。2.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七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后未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的,原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3.一方或司法机关按照约定地址向对方送达法律文书的,视为送达;对方拒绝签收的或非本人签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证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七)其他1、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保证按时支付民工工资。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事项为借口拖欠民工工资,若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投诉、闹事、上访或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干扰政府正常办公及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行为发生,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将工程进度款优先偿付给民工,且处以承包人1万元罚款。2、承包人现场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若发现或有人投诉,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3、若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单位、发包人采纳并进行实施的,结算时按该合理化建议为发包人节约造价的20%对承包人进行奖励。4、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肆份。5、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6、除本合同十三条外,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7、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发包方(盖章):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承包方(盖章):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坪江南大道2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一:项目及质量技术要求质量及技术要求1.行业标准:消防水炮系统功能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2.技术要求:消防水炮头端火灾识别跟踪装置须具备自动巡检功能,红外扫描角度须达到0-180°。3.验收标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时,承包人通知建设方,双方共同做好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竣工验收时,现场模拟点燃火桶,消防水炮调至自动,自动跟踪定位射流装置能准确探测火焰并定位,及时喷出水柱灭火;非火灾且手动状态下,消防水炮主机能明确发送指令至末端,往指定区域喷射水柱。4.质保期:若消防水炮系统在质保期内出现设备故障,丙方接乙方通知后须2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根据故障情况提出解决及修复方案并及时处理好问题,本工程质保期为3年。附件二:材料参数、数量及候选品牌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1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上海普临 、广东中消、福建天广、湖北泓信、深圳共安等同档次品牌台422解码器与水炮厂家品牌一致台423现场手动控制箱与水炮厂家品牌一致台424集中盘与水炮厂家品牌一致个15电源盘广东中消、天成、久远等同档次品牌个16琴台机柜厂家自选台17显示器三星 ,飞利普,DELL等类似品牌 19寸台18VGA切换器国内优质二进一出台1932路4T硬盘录像机海康威视、大华、萤石等同档次品牌台11016路2T硬盘录像机海康威视、大华、萤石等类似品牌台111DN80电动阀苏州纽威阀门、上海奇众阀门、上海冠龙阀门等同档次品牌个42128路光端机海康、安之星、威诺等同档次品牌套613SYV-75-5同轴视频线(或网线)国内优质或超五类网线米300014ZR-BV1*1.5水炮电源线国内优质米135015ZR-BV1*1.5电磁阀电源线国内优质米135016ZR-RVSP2*1.5/485通信线国内优质米135017ZR-RVSP2*2.5/CAN通讯线国内优质米4275184芯光纤国内优质米180019DN80沟槽钢卡国内优质个8420DN80镀锌钢管国内优质米8421SC20线管国内优质米1100附件三: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以“安全第一、质量为本”为宗旨,建立项目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全过程管理,为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各项目标指标的实现提供坚实保障。一、目标指标(一)质量目标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图纸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二)工期目标总工期为:50日历天(三)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根据《施工合同》要求,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等有关规定,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并按照公司年度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要求确保达到如下目标、指标:1、施工期间杜绝机械设备、火灾、交通和中暑、中毒等死亡事故的发生.2、施工期间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内,杜绝因工重伤及死亡事故。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合格率100%。杜绝不合格现场,杜绝被上级和有关部门通报批评。4、确保安全优良级达标。二、施工总体部署施工前应根据本改造项目的特殊性指定专项施工方案,统筹考虑,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优化施工方案,确保在合同工期内顺利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等各项目标。三、施工总进度计划控制为了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实现各目标指标,将总工期分解为多个工期控制点,以控制点目标的实现来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完成。同时为了按时完成各控制点目标。四、劳动力投入为顺利实现本工程各项目标指标,应选择技术实力强、质量意识高的合格劳务供方。作业队伍进场后进行入场教育、技术交底,使之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特殊工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一)本工程劳动力配备计划的编制本工程劳动力配备计划的编制是根据设计图纸、有关的预算定额、劳动定额和总进度计划编制的,主要反映工程所需各种技术工、普工人数,它是项目部控制劳动力平衡、调配的主要依据。(二)劳动力配备为了确保本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劳动力的投入按阶段配备,重点控制安装工程全面展开时的劳动力配备;因消防电系统的工作量大,具体调配劳动力时应着重考虑消防电系统工程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1、项目管理人员及劳动力计划表序号工 种开始安装阶段高峰期阶段调试阶段备注1项目经理兼技术负责人111人2安全员111人3电工262人4水管工221人5杂工221人合计8126人注:1、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具体人员安排根据现场情况做相应调整。(3)安装施工机械的选用及进场计划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电动登高车12米22五点式安全带3M保泰特P20043冲击电钻φ8-φ2524无线电对讲机1000m25砂轮切割机φ40016电锤ZTC-03-5527链条葫芦1T1五、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严格按照重庆市建委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和要求及重庆市有关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入场施工人员共同参与的的安全文明施工团体,在有关部门领导监督下精心、安全施工。(二)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安全学习制度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参建人员进行安全学习,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4、安全检查制度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5、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必须持相关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6、安全隐患停工制度对于发现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应及时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1、安全隐患分析1)吊顶内施工期间应考虑原吊顶顶板龙骨是否存在漏电风险;2)施工作业人员在吊顶内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存在的身体不适的情况;3)高空作业坠落风险。2、安全防护措施1)作业前应通过仪器测试吊顶龙骨是否存在漏电情况;2)在天棚内组装管道、线路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必须熟悉天棚结构,严禁结构不明就进行施工,以免误踏不允许受力的装饰层而坠落3)施工过程中切勿拖拽带电设备以免造成设备漏电;4)施工作业人员在进入吊顶内施工期间,必须在外部留有专人看守,随时关注吊顶内人员的身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登高作业时必须采用施工登高车,切勿采用木质楼梯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作业;6)从事高空作业要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7)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8)安全带必须挂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保险带;3、临时用电和施工机具1)使用电动工具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3)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且开关箱上锁编号,有专人负责;5)电气设备的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匹配;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6)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灯具,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行灯必须带有金属防护罩;7)手电钻、电锤等单相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橡胶套绝缘电缆,其中一芯线作为接地或接零用。(四)消防保卫管理措施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应服从发包方管理,认真贯彻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在本项目不出现消防、伤亡事故。1、消防保证措施:1)加强工人消防教育;2)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生活、办公区设置吸烟处,并且在施工区域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3)加强对临时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力度,挂明显标示牌,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挪动或改为它用。附件四:施工进度计划表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改造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总工期:50日历天序号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工期计划(单位:日)51015202530354045501施工及技术准备2原废旧设备及管线拆除阶段第1页3管线敷设阶段4设备安装阶段5系统调试阶段6工程验收阶段备注:鉴于展览中心随时可能会承接展览业务,施工期间会存在临时停工,如遇展览活动现场可停工,停工造成的工期延误可顺延。附件五: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就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的施工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内容1、承包人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承包人所施工的所有范围。如果保修期间,装饰项目发生拆除,则该部分保修责任自动解除。二、质量保修期1、本次会展中心消防水炮安全升级改造工程质保期为三年,从竣工验收签字日期开始起算。2、水炮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故障承包人接发包人通知后须2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根据故障情况提出解决及修复方案。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发包人发出的保修通知或电话当日内派人保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保修。超过约定时间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处理,且承包人按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的120%承担费用,并不经承包人认可,在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按本工程结算总额的3%留作保修金。两年保修期满,承包人完全履行了保修责任期的义务,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15日内退还承包人剩余质量保修金。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名):或经办人(签名):附件六: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工程管理要求工程质量管理要求1.材料检验建立材料检验台账,所有材料进场检验、复检、抽检均须在台账中体现,符合公司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并对需要封样材料等进行封样,每批次不同部位材料均需做材料设备封样确认单。脚手架、临时水电等拆除需取得甲方签发的《拆除令》方可拆除。2.深化设计及工程管理规定2.1履行深化设计责任2.1.1施工设计图纸存在错、漏、碰、缺和深度不够问题,按《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50502-2009第6.4.1条规定,施工承包方应在技术准备阶段,履行对施工设计图纸深化设计的责任,消除设计中出现的错、漏、碰、缺问题,明确施工中使用的材质、工法、工艺、详图等。承包人被视为已对图纸设计及工程规范作出深刻了解,并须负责按照工程规范及其它要求而编制及深化该等未达到施工图深度的图纸,包括制作相关详图。2.1.2若施工前及施工中发现上述图纸内存在设计错误、严重不合理或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等,承包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协调设计单位作出复核。若前述错误属于按承包人的专业经验和水平所应能提出而没有提出的,则承包人须承担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包括且不限于:(a)机电/管线之路由及标高之间的交叉与重合所导致的拆改;(b)后续工程与已施工的工程存有矛盾、但未及时修正所导致的拆改;(c)施工图纸的内容不满足国家规范及本项目所在地市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要求之行业规范规定所导致的拆改。2.1.3承包人在施工图深化阶段应梳理深化设计图纸目录及实施计划,并将目录和实施计划提交发包方签审备案。需完成的深化图纸目录包括但不限于:(a)强弱电及给排水系统;(b)吊装细节;(c)桥架及其支撑详图;(d)线盒开关大样及其安装详图;(e)预制材料构件装配图;(f)土建/机电综合协调施工图(图纸需显示与各机电系统相关之土建工程细节,如预留洞、套管、设备底座,支撑等)、机电综合管线图、机电预留预埋图、机房设备安装布置图、机电大样图等;(g)发包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详图;2.1.4承包方应完善深化设计成果(即固化图)相关技术核定(即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签审、技术核定单签审等)手续,保证深化图纸严肃性和有效性。施工承包方是深化设计的第一责任者,核定签审方为相关责任者。不因审批结果免除施工承包人的深化设计责任。施工图深化设计工作应按审批的深化设计工作计划的时间完成,在计划时间外完成深化设计造成的资料滞后,正常工期延误,应由施工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损失。以发包人不同意或要求修订前述设计资料而提出的索赔和工期延长,一概不获接纳。2.1.5承包人须协调专业分包单位、独立承包单位绘制和报批必要的施工图和大样图,并履行关于总体工程的相关配合及协调责任。2.1.6绘制和报批施工图、大样图、协调配合图及其他必要补充、辅助资料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2项目经理部及人员管理2.2.1承包方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按要求接受发包人的定标前考察及面试。2.2.2承包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与本工程的全部投标活动。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本合同履行全过程常驻工地执行工作,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2.2.3前述项目管理人员一经发包人认可,承包人不得在未获得发包人的许可下自行作出更改。2.2.4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项目管理部的有关人员不称职或不能配合本工程的进行,承包人必须无延误的遵循发包人的指示而安排称职或能够配合本工程进行的人员代替执行工作。2.2.5本项目要求承包人配备足够的劳务人员。承包人之劳动力队伍的最终确定,须获得发包人的预先考察及书面认可,若承包人劳动力队伍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利要求随时更换。2.2.6承包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项目部施工组织资料给发包人审批,其中需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协助人员等的数目、职位及管理程序。当项目部施工组织结构因资源分配安排而需变动时,承包人须适时告知发包人,并将修订后的施工组织资料及时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对上述方案之审批及认可,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合同及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而执行施工的责任,发包人也不会接受由此带来的任何变更或索赔。2.3放线2.3.1承包人须自行检定图纸所示的所有标高,包括但不限于从最临近的政府基准线引出测量导线,和设定一个临时基准点以确定此等标高。承包人须通知发包人用途之基准点的详细资料。2.3.2承包人应在开工前核实所有尺寸和地面标高,完成建筑物及一切道路的放线,及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实施标高及放线复核所需的一切设备及劳务。发包人进行的任何放线或标高复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对此等项目之准确程度所承担的责任。2.3.3当实际尺寸或标高与图纸所示不一致时,承包人应立即报告发包人,由发包人作出澄清。2.3.4若任何工程偏离正确位置的程度超过技术规范允许的可接受范围,承包人须负责自费纠正及修复,工期不予延长。2.4样本及其呈审2.4.1承包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4天内的时间向发包人呈交所有的施工有关的物料样本,并附有拟订购物料的说明书、原产地证书、出厂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供发包人审批,并按照发包人要求封样。附件:《总包材料设备封样确认单》的要求执行而完成本工程;获批准的所有样本须保留在发包人管理的样本房内。除非发包人另有指示,永久工程使用的物料,必须与获批准的样本相符合。2.5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2.5.1承包人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由发包人审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a)临时工程及其拆卸所拟用方案;(b)永久工程各部分拟用施工方案的简略说明(包括需要编制的施工方案目录),结合甲方启动会推演方式,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做启动会回顾;(c)临时通道及工作空间要求;(d)建议的施工工地分布图及天花、墙面、地面施工固化图,须显示施工工地办公室、材料堆放处及工作区的位置及分布(既:分阶段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e)除渣方案,须包括详细的数量、预算、运距、施工组织方案;(f)成品保护方案,须显示平面布置图、剖面图,施工做法,应急预案等;(g)施工安全专项方案,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及主要措施。2.5.2承包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7天内或合同签订前(以较早日期为准)提交一份实际可行的详细施工计划,并须在其中详列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进场时间安排、各施工方工作交接计划安排、各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安排、所对应的劳动力计划、执行施工的阶段和次序安排,以及所需的时间,并应在其中显示下列日期:(a)订购物料和设备之日期;(b)物料和设备运抵施工工地的日期;(c)需临时及永久电力供应之日期;(d)测试日期;(e)Project版进度计划(单体进度计划深度到楼层);(f)要求政府或有关当局验收所需文件之呈交日期(若有);(g)预计获得政府或有关当局批准发放证书之日期(若有);(h)竣工日期。项目关键节点明细表:各阶段完成节点:详见合同需求主文件。为了实施合同的目的,发包人有权在施工中多次指示承包人重新编制上述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须无延误的按发包人要求予以执行。2.5.3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进行工程进度回顾。2.6报表及照片2.6.1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格式编制周报表,其中需包括施工情况、位置、人员及机械数量等,并应每星期提交该份报告给发包人。2.6.2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的格式每月提交“月度报告”,其中应反映施工情况、施工进度、完成有关施工的部分、照片、月内发生之一切特别情况(包括意外事件)、估计的下月工程进度表等。承包人需提交每月提交1份报告给发包人2.7施工环境保护2.7.1承包人须严格遵守现有法例规定和发包人规定而执行工程,并负责提供执行夜间施工及超时工作的一切所需劳力和人工照明。2.7.2承包人应遵守地方当局及发包人颁布的建筑施工规定如物料运送工地时限、通道限制、工作时间限制、灯光及噪音限制等规定等而执行工程,并随时保持整个工地整洁,不可允许任何污水无组织从工地流走,不可允许废物积贮于工地范围内。未取得发包人及相关地方管理机构的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任何污水引入任何公用排污管、排水管或任何水道或河道内。2.7.3施工承包人应按当地环保、市政、消防等管理机关的相关要求,施工中开展防噪、防尘、防火、防污染等工作。施工污废水应处理合格后排入当地市政指定的设施。现场生产应满足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的要求发包人有权限制或禁止承包人进行可能导致扰民的任何加班工作。除非合同文件内另有约定,发包人不负责受理与此类限制或禁止相关的任何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索赔。2.8样板区/样板楼层2.8.1承包人须在执行任何工程前按发包人指示而在作为样板区/样板楼层的地方预先完成样板区/样板楼层制作。承包人完成的相关工程不得低于发包人认可之的工艺质量标准。2.8.2若发包人有要求,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指示开放此等开放区域给发包人批准的来访者参观。2.8.3承包人应管理、协调、督促各专业分包单位和独立专项承包单位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工作,并在他们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给予足够的工作面、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和施工方便。2.8.4在发包人书面验收样板楼层/样板区之前,不得进行装修、内置装置、机电安装等工程,也不得大量订购装饰和装配件材料。承包人应在样板楼层/样板区完工后预留一定的时间,供发包人进行检查和审批。对于发包人认为未能达到既定标准的工程,承包人、专业分包单位和独立承包单位应当负责拆毁并返工,一切相应的时间和费用应由承包人、专业分包单位和独立承包单位承担。样板楼层/样板区的完工和发包人对其书面验收,不得视为该部分工程完工,以及解除承包人在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所有以后的装修工程、内置装置、机电安装等工程都应按照相同的或更好的标准完成。2.8.5承包人应在合同中考虑到所有必要的临时设备、措施、照管、配合及协调,与专业分包单位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内完成示范单元/样板楼层/样板区,例如示范单元/样板楼层/样板区所需的临时电力供应、临时用水、临时排污、临时空调通风、照明、分隔墙、临时盖板等,以及在现场入口和开放区域之间维持安全、清洁和方便的通道,包括提供的所有必要的临时隔墙、走道覆盖和施工防护平台及维修等。并且,所有临时提供的设施,包括基于临时的装饰和装修(如幕墙板、办公分隔墙、商店铺面、卫生洁具等)都应在工程完工之前加以拆除、移走,由永久装置代替。2.9测试2.9.1承包人须负责完成按照地方当局或市政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切规定和国家规范及本技术规范对工程物料及完成项目的要求而所需完成的所有测试。2.9.2所有测试均应根据地方当局及本合同的要求,并遵循发包人的指示而进行。2.9.3承包人应被视为已在合同金额中考虑了发包人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等所要求进行一切测试费用包括报告之提交﹑额外物料及劳务﹑通往实验室的运费等。所有测试须在合格的实验室由有经验之合格人员进行,测试时间须提前十天通知发包人。2.9.4承包人的测试费应被视为按照国家规范及相关文件,对完成某项工程内容达到验收标准必须进行的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检测、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包含且不限于钢筋、水泥、混凝土、砂等常规材料检验检测等内容。2.9.5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抽取材料进行测试,承包人应自费承担因材料(包括环保材料)测试结果不能达到规范及合同要求而须更换材料、重新测试等所导致的延误及额外费用。3.工地管理3.1接受工地实况3.1.1承包人须接受踏勘工地时的工地实况,并负责自费清除前工地占用者可能遗留的任何垃圾。承包人日后不得以不清楚工地情况为藉口而要求任何相关索赔或工期延长。3.1.2承包人在正式开工前,应细心勘查现场状况,如发现现场出现任何缺陷可能影响本工程的永久工程时,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假若承包人因忽视此项要求,及后一切因原有建筑物的缺陷而引至工程上的一切错误及损坏,在发包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需自费重建及修复该等错误及损坏。3.1.3所有对原有建筑物、货运电梯、进货通道等的损坏,承包人需自费修复至发包人/物业部门完全满意。3.1.4承包人应就现场移交当日,为现场内各现存设施状况、水、电、天然气表的读数等作好文字、图示和照片等纪录,并将该等纪录提交给发包人代表。3.2在工地范围内执行工程3.2.1除非另有特别规定,承包人须管理其自身和其分包单位的工人仅在其所在工地界限内执行工程。3.2.2承包人仅能为实施本工程的目的而使用工地,不得将工地使用于非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目的。3.2.3若因工地狭小而需在工地界限外使用工作用地,承包人须自费提供该等用地之所有额外工作、存货用地及设施,并负责向有关当局申请及获得有关管理机构或用地拥有者的许可,和负责承担一切所需之费用。3.2.4如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某一部分超出工地范围,或因工程施工与周边市政管线道路或有关地块拥有者产生问题,承包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因此类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3.3来访者及工地出入口管理3.3.1承包人应免费提供足够数量的带有明显标志的安全帽,供来访者使用,且应进行来访登记,所有来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地。3.4工人住宿场地3.4.1承包人须在工地外自费提供一切所需住宿设施,并应尽可能在毗邻工地处租赁适用的建筑物以解决住宿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3.4.2发包人不提供临设搭建及办公地点,且本工程不允许工人在现场住宿。3.4.3除发包人原因外,承包人临设多次搭建和多次搬迁费用包干,发包人不予补偿。3.4.4承包人不得允许工人留宿工地(除保安及仓管人员以外)。3.4.5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内将所有临时设施拆除、搬走并恢复现场,所需费用已包括在承包金额内。3.5保护现有设施3.5.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必需的预防措施保护公众,使之不受伤亡。3.5.2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因工程实施对周边毗邻财产或人身等的损害或伤害而可能招致的索赔、罚款和其它法律责任。3.5.3承包人应于开工前审阅有关部门显示公用事业和通讯设备的线路及位置的图纸。承包人应采取一切所需的措施(包括必要的物探),保证该设备管线不受工程的损害。3.6工地保安与保卫3.6.1设备用房:所有设备用房由总包及相应的分包单位进行照管。3.6.2承包人须对工地的工程、物料、施工机械承担免遭损失或破坏的整体性保安责任。3.6.3承包人须提供适当的地方供独立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指定供应单位存放材料设备,并提供一切措施保障有关材料设备的安全。3.7防火3.7.1承包人须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火灾发生。承包人应制定项目消防专项方案,确定生产设施场地设置移动式灭火器等,编制用火用电管理制度,规范生产和生活区用电管理等。消防专项方案应报发包人审批,由承包人完整实施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发包人认为需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安装/改装/移走一切可能引致火灾发生的设施和增加防火/灭火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程、材料/设备堆放及承包人在工地内的办公室、储物室等。全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3.7.2承包人应定期召开消防培训。3.8机械、工具3.8.1承包人须提供、架设和维修工程施工及保护所需的机械装置、设备、工具、器械、梯子、防水油布及其它物品,并负责在不需要时拆除。机械的架设方法、位置须符合发包人的要求。3.8.2承包人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执行机械维修,包括提供足够数量的各类备用机械,以保证工程不会因机械故障而中断。3.9脚手架3.9.1承包人应针对施工对象编制切实可行的脚手架方案,报项目部审批。对特殊方案应按当地规定,报当地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备案。3.9.2承包人须提供及按相应分包单位的要求进行改动,在不需要时及时拆除。3.9.3承包人须免费提供专业分包单位、独立承包单位使用在工地内现成的脚手架等辅助设施。承包人可根据进度拆除及移走该设施,但必须事先得到发包人的书面同意。3.9.4承包人需对所提供的脚手架等设施的安全性负责,发包人的认可和要求不会免除承包人的责任。3.10工地布置所有工地办公室、临时厕所、仓库等的位置,必须获得发包人的认可。3.11工程用水3.11.1承包人须提供一切必需之工程用水供自身和分包单位使用,包括负责架设及在不再需要时拆除临时供水及储水设施,并支付所有的费用。3.11.2工程所需的临时用水水源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至指定接驳点,管线及储水设施则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协调专业分包单位和独立施工单位的临时用水位置及需要,并负责提供该等临时用水装置供此等分包单位使用,和负责在不再需要时拆除。3.12临时照明及电力3.12.1承包人须提供现场临时照明及电力供分包单位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向项目部提交项目临时用电方案,并经发包方批准后予以实施,并承担后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的责任。3.12.2承包人施工合同价已包含了场地内临时供电设施建设费用,承包人应负责为施工单位提供临时用电设施,并为其承担缴纳用电电费至竣备,并负责不需要时拆除配电设施及其费用。承包人须在每层间提供临时配电箱供各施工单位使用,并负责在不再需要时拆除。3.13其它临时工程承包人须提供按合同完成本工程所需但未特别提及的临时工程,包括提供施工临时设施等,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3.14工程和物料的保护3.14.1承包人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包括提供必须的装箱或覆盖,以妥善保护所有工程及物料免受意外损毁或恶劣天气影响。任何因上述影响而产生的损坏,均由承包人自费修复。3.14.2承包人须负责运至工地的任何物料的安全保管,并负责自费补充安装时或拆卸及重新安装时由于承包人人员的疏忽处理、贮存或不当工艺操作所损坏的任何物料,和自费补充丢失或被盗的任何物料。3.14.3特别说明:承包人按合同须负责的工地保安、工程和物料保护的责任乃包括专业分包工程及独立工程的工程及物料在内;承包人并须负责所有指定供应单位运送至工地现场承包人指定地点之设备/材料的储贮及保管。若因承包人的保安及保护措施不充分或不适当而导致任何损坏,承包人须承担一切有关之修复费用,包括专业分包单位及独立施工单位的修复费用在内。3.14.4承包人必须覆盖好穿过地板的所有贯穿物以避免水渗入或漏入下一层,并须对所有管道、管件、立管、污水管执行同样的保护。3.14.5承包人应负责就整体总承包工程进行所需的所有成品保护,包括对已完成并已由承包人接收之专业分包工程和独立工程的保护,以防止任何已完成的工程受到损坏或破坏,及负责在发生损坏或破坏下予以自费修复。3.14.6不管合同文件中是否另有约定,承包人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施工方法,承包人违反此项约定的责任和任何后果由承包人完全责任。4.其他条款4.1减低工程干扰4.1.1承包人须遵守发包人为避免施工所引致邻居、公众等的干扰而制定的一切规例和要求,而合同总价内亦视为已包括承包人遵循上述规例和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4.1.2承包人需按发出最少量的尘埃及厌恶性气体为原则而执行一切机械及设备的使用、操作及维修,并需使用消声器、减声器、吸音装置等以达到“降低声量”的目的;承包人还须严格遵守本项目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发出之相关规定。4.1.3遇到邻近居民对施工所引致干扰的投诉时,无论该等投诉是否合理,也无论发生的事件属于“扰民”还是“民扰”,承包人均须负责与该等居民进行调停及解决投诉,包括执行上述协调等工作所引致的自身任何费用。4.2防止传染病传播4.2.1承包人须遵循当地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4.2.2当出现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承包人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上述传染病而制定的任何规章、规定和要求。一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4.2.3若工地范围内一旦有人感染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采取隔离、关闭工地的措施,因此导致的额外费用及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3对邻近物业及其它工种的损坏承包人须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以避免因施工引致其他专业分包工程及邻近物业的损坏。一切由承包人的工人及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它专业分包工程及邻近物业所造成的损坏,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5.工程进度管理要求5.1每周/月按发包人要求上报周/月报。5.2每月按发包人要求报已完成产值。6.工程移交管理要求6.1工程验收:6.1.1完成施工后,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还将对本工程进行100%细部及系统性功能检查;6.1.2承包人完成标准应不低于国家标准、规范及渝开发《室内精装观感质量验收标准》要求;6.1.3承包人应逐项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6.2承接查验:6.2.1完成工程施工及相关验收后,须按照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完成资料和实体的承接查验移交工作(先资料移交,后实体移交)。6.2.2在竣工前7天内完成承接查验销项,销项率达到95%以上且不存在系统性功能问题,若未完成,发包人可进行1000元/条问题的处罚,上不封顶,同时承担全区公共部位所产生的水电能耗分摊费用。6.2.3承包单位须提交关于本工程各系统、设备等操作、维修、紧急程序等手册,并负责训练发包人或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关员工关于本工程的操作、维修,至操作人员能独立且熟练操作,并能处理简单的设备故障。6.2.4承接查验及竣工各方签章完成后,方可进入结算办理流程。6.3工程资料6.3.1承包人材料进场需向发包人提供材料试验检验证明及进行材料报检,经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6.3.2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提供相关工程工序报验和过程验收等相关资料并完成存档。6.3.3承包人应在施工阶段完整保存关于设计变更、过程质量控制、工序验收、阶段质量核验、材料试验、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施工日志等的准确质量记录,记录内容及格式应满足国家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6.3.4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图纸、变更指令、经发包人审批的施工图、大样图、配合图及过程质量记录等而准备及制作竣工图,并应以符合发包人批准的格式而准备和递交。6.3.5专业分包单位及独立施工单位负责制作其自行承包工程部分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并随工程进度而逐步移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协调及督促分包单位前述资料的编制,并负责移交后的统一分类整理。6.3.6承包人须在实际竣工后的30天内完成供最后工程归档用的一切工程竣工图纸,承包人还须提交给发包人用AUTO-CAD形式存储之上述竣工图。承包人须在编制图纸前提供样本给发包人审批,并按审批意见而执行校正。6.3.7工程竣工交验资料的准备完全属于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严格遵循当地政府相关法规、规章及合同文件的要求而认真做好质量保证计划、材料进货检验、分部分项工程预检等,以及与质量记录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相关的其他一切工作。6.3.8承包人须负责向本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申报承包人及各分包单位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并需符合本项目所在地承建档案馆的归档要求。7.3电气工程(1)承包人单位所有预留电气管线必须穿引线,若弱电施工单位通过引线仍无法敷设正式线缆,承包人单位仍需负责疏通,直至正式线缆能够敷设。(2)电气预埋管线的疏通带引线须在抹灰之前完成。(3)户内穿线前须对预埋底盒进行清理,确保预埋底盒(箱)内洁净。(4)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进度节点进行户内穿线,承包人单位须自行做好防偷盗工作。附件七:安全协议书委外作业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乙方:为加强甲方委外作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或作业现场管理水平,确保施工或作业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管理。为进一步明确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本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特签订委外作业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书作为委外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细则如下:一、项目名称:二、甲方职责:1、开工前向乙方负责人就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传达、学习甲方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要求。2、施工或作业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及危及安全行为进行纠正、制止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3、不定期对施工或作业现场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三、乙方职责:1、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或作业安全要求并结合甲方相应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现场施工或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或作业工作学习,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施工或作业中存在的问题。2、分包项目负责人即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施工或作业方案的拟订、组织及实施。分包单位对本作业项目须配置安全员,安全员是负责本项目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须根据安全施工或作业方案逐一落实。3、开工前必须认真审阅并签署本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安全管理和督导检查,保障安全施工或作业;施工或作业项目负责人向全体施工或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传达、学习甲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4、施工或作业期间所需各种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和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5、乙方在施工或作业过程中对可能造成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影响等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如因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甲方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乙方负责人是安全施工作业第一责任人,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7、乙方必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第一责任人为核心负责制,第一责任人向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决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四、乙方安全管理要求:1、严禁招用在逃及有犯罪前科的人员,所有施工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相关证件复印后交甲方留存)。2、乙方现场施工或作业人员应统一办理项目现场进出人员证,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甲方区域作业。3、乙方人员要加强管理,严禁在甲方区域内发生打架斗殴及盗窃现象;乙方所有施工或作业人员严禁在甲方项目内吸烟。如发现该情况,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_500_元/次)。4、施工或作业人员进入施工或作业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及特殊作业者,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员证且有相应防护措施,严禁无证操作。5、乙方要认真配合甲方安全施工或作业检查,加强安全意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行专项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和工作场地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6、乙方配备或指定现场专职安全负责人,动火、动电、有限空间作业、高空、吊装作业等乙方必须按要求到甲方办理施工或作业许可,并有安全负责人现场监督。施工或作业过程中必须要有相应预防措施。7、乙方要重点加强对危险性大的岗位的安全施工或作业保障工作;加大对各类隐患的检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五、安全管理责任:1、若乙方人员在施工或作业时因违章作业、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人身损害,致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等),若由此造成甲方被追责的,乙方应对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中,无失职或渎职行为。因监督、检查、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六、通知联系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文书,包括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为:甲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乙方:2、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七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后未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的,原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3、一方或司法机关按照约定地址向对方送达法律文书的,视为送达;对方拒绝签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证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七、其他1、履行本责任书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办公注册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2、本协议书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肆份。本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乙方:公司会展运营分公司经办人:经办人:日期:日期:第五章项目标准及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一至附件四”。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参选文件参选人:(盖参选人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参选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参选保证金四、参选人资格证明材料五、技术方案六、工程报价单七、其他资料一、参选函(比选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参选总报价进行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该工程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缺陷责任期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2.我方承诺响应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在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3.随同本参选函提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参选保证金有效期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参选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4.如我方中选:(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承诺以不低于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标准及要求的标准完成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6.(其他补充说明)。参选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选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参选人:(盖参选人单位法人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参选人:(盖参选人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参选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参选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装入参选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3.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参选报价合理性说明(如有)(注:参选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时提供,格式自拟,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参选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三、参选保证金四、参选人资格证明材料(一)营业执照(二)资质要求(三)一般纳税人资格(四)人员要求(五)信誉要求(六)承诺(一)营业执照(二)资质要求(三)一般纳税人资格(四)人员要求(五)信誉要求信誉声明项目名称:致:(比选人名称):(参选人名称)郑重声明,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参选文件(包括有关资料)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我公司需具有良好的信誉,2022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日止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参选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参选人单位法人章)年月日(六)承诺(比选人名称。):我公司(参选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参选,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参选。1.1拟派的项目经理中选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参选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贵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的项目经理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1.2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有关部门暂停其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若其被暂停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但仍参加参选,将被否决参选;已取得中选候选人资格或中选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中选候选人资格或中选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1.3为保证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选或拟中选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4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选或拟中选的手续),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选或拟中选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我公司承诺内容不符或我公司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选或拟中选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选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的参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选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的参选保证金。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中选或拟中选的将提供:①经中选或拟中选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选函。2、我公司若中选,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选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可取消我公司中选资格;签订合同后不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我公司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3、本参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公司中选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参选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4、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9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我公司的参选文件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参选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6、我公司的参选文件符合第五章项目标准及要求。参选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五、技术方案六、工程报价单见附件: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报价清单。七、其他资料注: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封-1安全升级改造工程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招标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审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时间:年月日表—03单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工程名称: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1改造工程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合计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封-1安全升级改造工程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招标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审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时间:年月日表-04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工程名称: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费1.1C安装工程2措施项目费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其他项目费4规费5下浮3%按总价下浮原则进行下浮(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价差、材料价差不参与下浮)6税金投标报价合计=1+2+3+4+5注:1.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2.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中暂估价中应填写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其他项目中暂估价应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表-08措施项目汇总表工程名称: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第1页共1页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合价其中:暂估价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2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措施项目费合计=1+2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1页共10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C安装工程1030901014001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项目特征]1.水炮类型: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2.压力等级:详设计3.保护半径:详设计4.高度操作:综合考虑5.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含法兰防晃支架等)[工作内容]i.本体安装2.调试台422030901001001镀锌钢管[项目特征]1.名称:镀锌钢管2.安装部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3.材质、规格: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4.连接形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5.钢管镀锌设计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6.压力试验及冲洗设计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7.管道标识设计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8.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含管件法兰等)[工作内容]i.管道及管件安装2.钢管镀锌3.压力试验4.冲洗5.管道标识m126本页小计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2页共10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3050306004001集中控制柜[项目特征]1.名称:集中控制柜2.规格、型号:包含标准琴台、控制盘电源控制盘、19寸液晶显示器、数字硬盘录像机等3.安装方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4.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1.安装[工作内容]2.系统调试台14030506007001视频管理系统[项目特征]1.名称:视频管理系统2.类别:详设计3.规格: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4.功能、用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5.安装方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6.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1.本体安装2.单体调试台1本页小计表-0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重庆国际会展中心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第3页共10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5030404017001解码器接线盒[项目特征]1.名称:解码器接线盒2.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3.规格: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4.接线端子材质、规格: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5.端子板外部接线材质、规格: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6.安装方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7.高度操作:综合考虑8.其他: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工作内容]i.本体安装2.焊、压接线端子3.补刷(喷)油漆4.接地台426030404017002现场手动控制箱[项目特征]i.名称:现场手动控制箱2.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3.规格: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4.接线端子材质、规格: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5.端子板外部接线材质、规格: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6.安装方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7.其他:满足设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水炮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