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建设服务 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设备招标公告(枣庄技师学院2025)
枣庄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枣庄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27 13: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470
项目名称:枣庄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3.35 万元
最高限价:23.35000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A
枣庄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采购项目
1
详见采购内容
23.35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得到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3)投标人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1-17 09:00:00至2025-11-21 17:00: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备案。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备案。未在网上备案或网上备案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27 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11-27 13:30:00
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2、接受异议联系人:枣庄技师学院 侯老师:0632-8261026,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张经理:0632-3191678。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技师学院
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大学路99号
联系方式: 0632-8261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枣庄市新城嘉汇大厦2-C-12室
联系方式:0632-319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0632-3191678
枣庄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采购项目最终定稿11.14.pdf
枣庄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MINGZHENG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470采购人:枣庄技师学院代理机构: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1.总则2.采购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9.纪律和监督10.项目说明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枣庄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13: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470项目名称:枣庄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3.35万元最高限价:23.35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枣庄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采购项目二次1详见采购内容23.3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3)投标人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14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备案。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备案。未在网上备案或网上备案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4.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2、接受异议联系人:枣庄技师学院侯老师:0632-8261026,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张经理:0632-3191678。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技师学院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大学路99号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0632-826102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新城嘉汇大厦2-C-12室联系方式:0632-319167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枣庄技师学院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经理联系方式:0632-3191678电子信箱:sdmz999@163.com3.项目名称枣庄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采购项目二次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采购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3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枣庄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采购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支付至90%款项,剩余款项作为设备质保金,自验收之日起,365天内无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能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解决),支付剩余10%款项。以上款项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因财政资金、宏观环境等不可抗力导致资金支付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9.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3)投标人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7:00前1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5年11月21日13.偏离商务条款不允许偏离,技术条款根据技术要求规定14.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15.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3:30时(北京时间)16.投标有效期90天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交纳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份数(除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开标后成交单位应提交一正二副投标文件用于存档使用。19.踏勘不组织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文件解密公开报价时间、地点1.时间:2025年11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备注: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3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2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23.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的三名或以上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即抽取或由采购人代表和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即抽取的专家组成;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评审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4.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人是25.其他要求1.开标时供应商须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签章。2.投标供应商若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时候遇到技术问题需咨询国泰新点软件技术。26.电子化招投标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2、响应文件应当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27.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计算机辅助开、评标。请供应商授权代表调试好投标系统做好解密工作,按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2.唱标顺序:经各供应商招投标电子解密后系统自动唱标。注:如开标时供应商未提供CA证书进行解密,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将被拒绝。28.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0512-58188535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以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为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如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填写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显著位置列出某项/某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并列明节能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品牌、型号并附节能环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同;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可以对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价格部分评审中,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分值的5%的加分;在技术部分评审中,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分值的5%的加分。《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财预[2022]137号)和《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计划(2023-2025)》,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推进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对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新能源产品、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包装以及绿色数据中心等绿色采购政策,施行价格评审项及技术评审项中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5%的优惠。1、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2、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见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表)。同时将产品所在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清单页加盖公章,原件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表和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页的不给予政策优惠,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注:供应商有前述三款组合情形的,累计给予加分及价格扣除。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①中小企业及有关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并按照该标准划分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节能环保: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书须包含该设备型号所在的附件页)或查询清单官方网站截图,否则不予认定。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优先采购范围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在打分时由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人所报节能、环保产品的报价在其投标总价中所占的比重,分别给予报价和技术方面评标总分值×(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5%的加分。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不给予优惠政策的价格加分。注: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标注或标注有误的,该项的认定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修订)为准,投标人须将提供该产品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须包含该设备型号所在的附件页)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③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满足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投标人,须按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制作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优惠政策的价格加分。30.成交公示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列明的网站予以公示3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2.合同签订成交单位应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验收时间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34.接受异议联系人枣庄技师学院侯老师:0632-8261026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张经理:0632-3191678二、投标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资格要求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1.4中小企业优惠办法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办法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设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设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招标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1)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的规定: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具体价格扣除公式为:小微产品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3)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开标时,须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4)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5)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6)如发现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投标人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7)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时,在计算报价部分分值时,根据上述扣除比例计算各投标报价单位的评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最低投标报价确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报价得分。(8)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及以上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及以上企业。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文)规定按照货物类标准收取,以成交金额为基准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开户账户: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开户账号:1605030609200225188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于规定时间前,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提出(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疑问或者询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并形成书面文件报采购人确认后,统一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发给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公告约定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2.2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或者询问,视为认同采购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其投标无效。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拟投入人员列表;(5)资格审查资料;(6)条款偏离表;(7)中小企业声明函;(8)政府采购诚信承诺;(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1)本项目工作的范围及任务进行描述;(12)供货服务方案;(13)服务期与保证措施;(14)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15)磋商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及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的其他材料。3.2投标有效期3.2.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2.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3投标保证金无3.4资格审查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评标系统并按系统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由评审小组审查验证。凡未上传上述证件或上传不全不清楚的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3.5投标报价3.5.1本次招标供应商响应投标时,只能有一个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备注:各供应商报价均不能超出财政预算,如若超出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本次招标为二次以上(含两次)报价,不大于三次。本次采购过程中,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二次以上(含两次)的机会:第一次报价为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报价,后期报价为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的二次报价表(最终报价表),(各供应商须按系统要求提交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将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合格有效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以最终报价为依据。3.5.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供货范围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货物服务所需的费用。3.5.3本项目报价涵盖供应商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有关全部工作的费用。3.5.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所有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含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配合、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招标代理费、社会保障费、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所包含得所有风险、责任等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单位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3.5.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考虑自身优势,充分考虑本项目范围、风险因素、服务承诺及竞争性的原则进行计算。3.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采购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7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项目性质等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项目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供货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8报价币种为人民币。4.投标4.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1.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投标”字样。4.1.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供应商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报送要求4.2.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供应商需按“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说明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4.2.2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0512-58188535。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按本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公开开标。5.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5.2开标程序5.2.1公布参加会议的投标供应商名称;5.2.2宣布评审原则评审纪律;5.2.3请供应商授权代表解密其响应文件,解密后系统自动唱标;5.2.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及开标报价有无异议,如无异议请供应商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5.2.5开标结束进入评审程序。5.3开标的一般规定5.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各供应商须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准时参加会议并按时解密。5.3.2如开标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将被拒绝。6.评标6.1评审小组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评审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遵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评审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公正性原则;评审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按统一方法、同一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对响应文件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进行评审。(3)审慎性原则:评审小组独立对响应文件进行审阅,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审慎评审。评审小组的评审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审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对评审过程情况及供应商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6.3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见磋商文件“评审方法和评审细则”。6.4初步评审6.4.1初步评审是对供应商的资格和首次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6.4.2在评审活动开始前,宣布评审工作纪律。6.4.3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4.4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评审,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对于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进行符合性评审,以确定每一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看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6.4.5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无效。1)在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或未按要求上传交易系统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4)在磋商文件截止日之后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经查询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中的任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5)公开报价或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6)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其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的(如接受联合体报价);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6.4.6磋商小组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6.4.7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名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审。6.4.8、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无效:6.4.8.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6.4.8.2不同投标人电子版文件用同一IP地址下载、上传的(三码同源);6.4.8.3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制作的;24.8.4电子评标系统提示异常的;24.8.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6.5综合评审6.5.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评审方法和评审细则进行综合评审。6.5.2磋商小组按照评审结果对各合格供应商进行排序,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一至三名,并确定成交人。6.6评审过程要求6.6.1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情况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6.6.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7评标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6.8对同品牌产品参与报价的评审办法: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报价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得分也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明确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执行。6.9评分标准评分细则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商务部分53分投标报价30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企业业绩14供应商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及网站公告截图扫描件上传至开评标系统并按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公章,否则不得分。)人员配备91.拟派人员具有汽车维修工高级技师职称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2.拟派人员具有汽车诊断工程,工程领域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3.拟派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技术服务行业技术能手证书得3分。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上传至开评标系统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技术部分40分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5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能体现所投产品详细技术指标、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技术说明进行评审: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5分;技术参数中每出现一项带▲技术规格指标未实质性响应或负偏离的扣2分,最多扣14分(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负偏离,);技术参数中每出现一项普通技术规格指标未实质性响应或负偏离的扣0.5分,扣完为止。评审依据:技术参数具体偏离情况将以技术偏离表为准,各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填写响应情况,若投标人未填偏离表,或未明确标注偏离情况(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则此项分值为0分;若漏报技术参数项,则视为负偏离进行扣分;具体偏离项须在偏离表中逐条列明。供货安装实施方案4对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方案、生产设备及工艺、生产场地、生产计划及人员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4分,每缺一项减1分,在此基础上每发现一处表述不完善或者可行性较低减0.5分,减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应急保障措施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应急保障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列出各种应急情景、发现应急情况的方法、应急措施及解决方案。系统地阐述判断和解决方法,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能较好应对可能的突发情况等,最高得3分,没缺一项减1分,在此基础上每发现一处表述不完善或者可行性较低减0.5分,减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培训方案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有完善的产品安装、调试方案和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培训内容详细全面、丰富实用;培训计划及时间安排合理,可行性高;培训人员配备专业且经验丰富;培训方式多样,教材全面、新颖;内容完整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缺一项扣1分,在此基础上每发现一处表述不完善或者可行性较低减0.5分,减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在产品保修、定期回访、备品备件供应方案,有较强的技术人员配备和应用技术支持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安排合理可行,全部满足得5分;缺一项扣1分,在此基础上每发现一处表述不完善或者可行性较低减0.5分,减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政策加分7分报价部分政策加分3分给予环保、节能产品价格评标总分值的5%的加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报价部分加分=权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技术部分政策加分4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可给予环保、节能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5~10%幅度不等的加分;技术加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技术部分加分=权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以上涉及到加分项的证明材料均须在投标系统中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公章不予加分。注:1.汇总评委成员技术得分时,以所有评委成员的技术打分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分最终得分;2.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3.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政策加分1.1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规定: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可给予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5~10%的价格扣除;对采用综合打分法评审的,在价格评标项中可给予环保、节能产品价格评标总分值的5~10%幅度不等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可给予环保、节能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5~10%幅度不等的加分;价格和技术加分均按照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所占价格比重记取。给予环保、节能产品价格评标总分值的5%的加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报价部分加分=权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技术加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技术部分加分=权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注:1、节能环保产品开标时,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节能环保产品须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是节能环保产品,否则不得分。1.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满足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投标人,须按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制作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优惠政策的价格加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含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未按强制节能清单参与报价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均属于无效报价。开标时须根据各产品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强制节能产品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强制性产品提供国家3C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该项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须包含该设备型号所在的附件页)为准,虽未标记但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修订)为准),开标时须提供该产品《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须包含该设备型号所在的附件页)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为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1、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2、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见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表)。同时将产品所在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清单页加盖公章,原件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表和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页的不给予政策优惠,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说明: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标注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该项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准,供应商须将该产品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须包含该设备型号所在的附件页)原件扫描件制作于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招标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7.3履约担保:无。7.4签订合同7.4.1办理《成交通知书》后,招标人应于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招标人:枣庄技师学院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大学路99号联系人:侯老师,联系方式:0632-826102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新城嘉汇大厦2-C-12室联系人:张经理,联系方式:0632-3191678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联系方式相关内容、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载明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9.5.3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9.5.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5.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6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管理部门:枣庄市财政局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联系方式:0632-331305510.项目说明一、项目说明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教学直观性及实践性练习,拟采购部分设备建设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二、采购内容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设备参数/要求序号设备/工具名称单位数量技术参数备注1智能化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实训系统(核心产品)套2一、产品要求智能化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演示实验实训系统覆盖以下驱动方式:插电式串联、插电式并联、插电式混联、电动汽车。▲二、功能要求1.实训台正面装有一个发动机模拟系统,一个电动机—个发电机、一个齿轮箱和1个变速箱,将驱动能量传输到动驱的两个车轮上。2.可通过不低于15寸彩色触摸屏展示不同驱动类型和车辆含上楼安装调试1智能化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实训系统(核心产品)套2电气系统设计。通过预留的测量插孔和印刷的驱动系统电路图,学生能够对新能源汽车系统的所有关键部件进行测量操作、确定系统的能量流。3.彩色触摸屏里带有内置故障诊断仪、示波器等的显示界面。4.智能化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实训系统故障诊断仪可通过触摸屏访问和显示。5.汽车的动力和能量流通过动画演示的方式显示在触摸屏上。6.速度电位计可用于自由设定台架上模拟车辆行驶速度。7.电池电位计可将高电压电池的电量水平设定在0到100%之间的任意值。8.行驶模式开关可将车辆的行驶状态设定为上坡、下坡或平坦路面。9.实训台通过点火开关启动。10.实训台需配备多个串联连接的低压直流电池,模拟串联汽车蓄电池。11.实训台内部采用约100-500V的真实高电压。12.电池绝缘开关置于实训台正面板上,用于切断系统供电。13.设备上带便捷故障模拟系统。为保证智能化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演示实验实训系统质量达标和使用安全,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两年由省级或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研究院出具的智能化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演示实验实训系统检验报告原件的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者为负偏离。(检验报告的技术要求里至少包含1.设备面板上可显示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实验实训系统的传感器、执行器、电控系统部件,并具有传感器和执行器的数据显示功能。可人为设置故障并排除故障,实现实训、实验功能。2.在显示屏幕上能够实现传感器、执行器的仿真模拟,可展示各部件在整车中的位置介绍及部件工作原理信息,实现模拟仿真功能。3.考核功能,即从系统中调出题目进行操作答题,并记录答题时间,答题完成后进行自动化评分。以上各项检验结果须显示合格或符合。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为负偏离。)14.实训台提供旋转变压器或逆变器的安全测量插座,可用于测量正弦和余弦电压。15.实训台提供等电位连接的安全测量插座。16.实训台提供线路屏蔽的安全测量插座。17.实训台提供控制器的安全测量插座。18.实训台提供电动机—发电机的≥4mm安全测量插座。19.实训台提供电动机—发电机2的安全测量插座。20.实训台提供检测充电站和车辆之间安全性的定位销安全测量插座。21.包含的虚拟测量仪器接口置于实训台面板上,借助USB端口连接电脑,通过多媒体课程软件进行数据读取和显示,即插即用。22.紧急关闭开关位于前面板上,须提供有效期内带有配电板及双电源配电箱,质量符合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及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文件。▲23.借助多媒体课程软件在智能化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实训系统上可完成以下内容的教学:动力驱动类型、工作原理、系统结构和驱动方式转换工作安全(安全规定、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流程)电池(高压电池、锂电池)高电压的概念、汽车高压系统工作流程充电站混合动力汽车的供电系统高压汽车的安全措施、内部安全导通电流和限流插电串联式插电并联式插电混联式分轴并联式动力分配式混合动力其它动力驱动配置混合动力驱动纯电动驱动发电机模式助力再生制动混合动力汽车的电驱动电动汽车电机的工作过程和结构设计(异步电机、同步电机)混合动力驱动的控制器、整流器、变频器再生制动和能量回收驱动电路、新能源控制电路、屏蔽电路、等电位连接电路、电池电路等的故障查找定位销工作原理24.配套:“智能化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实训系统”多媒体课程软件;新能源汽车高压系统诊断操作防护套装;成套测量导线,与第14-20条相匹配的安全测头;可移动工作台。▲25.配备混合驱动电机系统原理与教学虚拟仿真系统VR网络版(1)利用VR可以在空间内移动的特点用1:1的比例完全还原电机的原貌,VR中的电机必须包含:压缩机支架、悬置支架、接线盒、旋变盖板、油封、前端盖、旋变支架、后端盖、转子组件、定子组件等十大部分(须提供功能模块截图)。(2)VR拆装考核系统须为网络版,总体设计为三层架构,分别为管理员、教师端、学生端、其中管理员和教师端可直接在网页进行登录,学生登录为VR端。▲三、新能源混合动力系统过程课程(资源库)课程构建应从理论基础到应用的完整知识体系。(1)应介绍完整的理论知识,系统阐述混合动力的发展历程、设计理念、工作过程及电能的存储、传输与转换方式,并重点解析核心控制策略与高压安全规范。(2)应深度剖析变速驱动系统这一关键总成的独特结构与工作原理。(3)课程主体应以模块化方式详解全球主流技术方案,包括丰田、通用、本田的混动技术体系以及LPG混合动力系统,涵盖其动力系统、电控单元、能量管理、热管理及制动系统等核心部件。(4)应探讨实现能量高效回收的再生制动这一混动共性关键技术。(5)通过本课程,使学习者全面掌握新能源混合动力系统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须现场演示(提供功能截图及相应的文字讲解)展现以上其本项设备介绍、工作原理、原厂维修资料及资源包或资源库。▲四、配套教学资源包功能要求混合动力系统机动车软件或视频,包含穿防护服套装拆装方式及视频资料不少于6GB供教学使用资料,包含:混合动力模型图、混合动力拆卸动力电池、混合动力拆卸发动机、混合动力发动机变速箱分离、混合动力拆发动机、混合动力拆变速箱、混合动力拆解蒸发箱、混合动力拆电压缩机、混合动力拆解电助力转向、混合动力拆解水箱、混合动力拆解废气涡轮增压等混合动力视频学习资料。(须现场演示提供功能截图及相应的文字讲解)五、技术参数▲1.整体要求柜体采用钣金材质进行折弯制作,背部带有对开维修门,进行磷化高温喷塑处理;敞开式仪器柜尺寸为桌面长≥1300*宽500*厚度≥80mm;零星型直径≥300mm*厚度≥60mm,附件2个;三角形条形≥700*宽600厚度60mm,附件2个;八面双门柜一个≥450*550*250mm;抽屉一个≥500*350*100mm,坚固美观,表面采用中温磷化防锈漆,静电喷涂;多功能放置管理柜,可收纳模块考核盒和线束,柜体装有带自锁装置四个刹车耐磨尼龙万向脚轮4件可以随时固定位置;2.整体尺寸≥长1400*宽1100*高1900mm,须提供满足参数要求的高清设备实物图片。3.工作电压:工作电压直流12V;AC220V/380V4.输出电压:DC190V-500V5.工作温度:-20°—50°含上楼安装调试2汽车故障诊断仪台1一、支持车型:支持奔驰、宝马、通用、福特、大众、奥迪等车型的Wi-Fi在线编程及大众、奥迪车系的引导功能。二、技术参数主机参数:1.CPU2.0GHz八核及以上;2.操作系统Android7.1及以上;3.内存≥4G;4.存储≥128GB;5.显示屏大于10英寸触摸屏,全贴合,阳光可读屏;6.屏幕分辨率≥1920×1200;需提供诊断软件10年内免费升级服务2汽车故障诊断仪台17.摄像头前置≥800万像素,后置≥1300万像素;8.Wi-Fi支持2.4GHz&/5GHz双频;9.工作温度0℃-50℃;诊断盒参数:1.显示屏≥3.9英寸,TFT屏;2.屏幕分辨率≥320×480;3.工作电压DC9V~36V;4.本地诊断模式Wi-Fi/USB/BT;5.远程诊断模式以太网;需提供诊断软件10年内免费升级服务3工具车辆为汽车修理技术人员设计。1.采用表面绿色喷涂漆面,车体选用1.2MM及以上厚冷轧板,牢固结实4个5\"尼龙轮(其中两个带刹车万向轮);2.推车更灵活、承重更大;3.带门锁的柜子,方便存放大件工具,复合板作为操作台,方便工具使用;4.单抽屉额定承重≥35公斤;5.整体额定承重≥240公斤;6.尺寸:长度≥1000mm,宽度≥450mm,高度≥890mm;7.净重:≥90公斤;8.高品质实木操作台,方便工具使用,噪音低。含上楼及安装4动力电池检修工作台套▲1.需满足实训要求及汽车专业拆装动力电池、电机及变速器的需求,不锈钢工作台周边带流油(液)槽,配套接油盆及大赛实训资源包;2.尺寸:长度≥1900mm,宽度≥900mm,高度≥750mm;含送货上楼及组装5预置式扭力扳手台1.水滴形棘轮可以实现单手操作;2.正向精度优于+/-3%;3.铝合金滚花手柄,有效防止打滑;4.下拉式锁定结构调节扭力;5.扭力范围(Nm):5-25;6.驱动头3/8\";7.L:≥260mm;注:参数中涉及现场演示的部分,须提供功能截图及相应的文字讲解,截取主要证明页面。第三章合同格式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枣庄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采购项目二次由山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小组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项目成交单位,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采购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三、服务要求及提交的成果四、合同金额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支付至90%款项,剩余款项作为设备质保金,自验收之日起,365天内无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能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解决),支付剩余10%款项。以上款项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因财政资金、宏观环境等不可抗力导致资金支付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六、服务期限七、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服务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督促乙方人员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2)委托乙方的服务应达到甲方的要求。如不能达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其它依法应由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4)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服务工作。八、乙方权利和责任2、乙方权利与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质量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任务;(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服务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3)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5)建立健全本项目的服务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6)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等,无论因何种原因发生,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接受服务主管部门和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8)其它依法应由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当的义务。九、违约责任1、甲方不得以任何与乙方服务无关的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已完成工作的项目费用。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之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3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4、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5、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十、合同终止1、①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②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③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④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合同终止后,后续的费用不再发生。十一、争议解决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2、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转让和分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分包给第三人。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签订时间:年月日注:本合同为简易格式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函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项目名称)包(以下简称“本项目”)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周期开始本项目。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在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贵方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供应商。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职务:(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包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政府采购诚信承诺招标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包(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内容以及业绩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转借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审小组、招标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拟投入人员列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项目负责人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业主单位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有效证件以下证件的扫描件全部上传至评标系统并装入投标文件中: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前面已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此证可以不提供);3、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技术标书的内容要求格式自拟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唱标一览表供应商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大写:元;(小写:)供货安装期质保期项目负责人对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项目名称: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产地型号参数制造商类型(大中小微企业数量单价备注辅材费免费项目设备材料合计报价:(大写)元(¥)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合计:(元)中小企业产品占总投标金额的比例(%)注:1.本表根据招标清单所列货物详细填写,本表可按相同格式扩展。2.分项报价明细表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重要依据。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形,供应商的投标将受到严重不利影响。2、设备费包括装卸费、运输费、保管费、仓储费、上牌费、保险等全部费用,即交钥匙项目。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注: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如所投产品不是环保产品,则填写“无”。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枣庄技师学院汽车工程系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12…合计注: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如所投产品不是节能产品,则填写“无”。3、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训室建设服务 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系统实训室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